黄陵庙碑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61

    旁有庙曰黄陵,自前古立以祠之二女二妃者。庭有石碑,断裂分散在地,其文剥缺,考《图记》,言“荆州刘表景升之立”,题曰湘夫人碑。今验其文,乃太康九年,又题其额曰虞帝二妃之碑,非景升立者。

    博士对始皇帝云:“湘君者,之二女妃者也。”刘向郑元亦皆以二妃为湘君,而离骚九歌既有湘君,又有湘夫人王逸之解,以为湘君者,自其水神;而谓湘夫人乃二妃也,从南征三苗不反,道死之间。山海经曰:“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郭璞疑二女者帝舜之後,不当降小水为其夫人,因以二女为天帝之女。以余考之,王逸俱失也。之长女娥皇,为正妃,故曰“君”,其二女女英,自宜降曰“夫人”也。故九歌辞谓娥皇为“君”,谓女英为“帝子”,各以其盛者推言之也。有“小君君母”,明其正自得称“君”也。曰“陟方乃死”,谓“升道南方以死”,或又曰:“死葬苍梧,二妃从之不及,溺死之间。”余谓竹书纪年帝王之没皆曰“陟”,“陟”,升也,谓升天也。曰“殷礼陟配天”,言以道终,其德协天也。纪舜之没云“陟”者,与竹书周书同文也。其下言“方乃死”者,所以释“陟”为“死”也。地之势东南下,如言南巡而死,宜言 “下方”,不得言“陟方”也。以此谓死葬苍梧,于时二妃从之不及而溺死者,皆不可信。二妃既曰以谋语,脱之厄,成之圣,死而有天下,为天子,二妃之力。宜常为神,食民之祭。今之渡湘江者,莫敢不进礼庙下。

    元和十四年春,余以言事得罪,黜为潮州刺史。其地于南海之揭阳,疠毒所聚,惧不得脱死,过庙而祷之。其冬,移袁州刺史,明年九月,拜国子祭酒。使以私钱十万抵岳州,愿易庙之圯桷腐瓦于刺史王堪长庆元年,刺史张愉自京师往,余与故善,因谓曰:“丐我一碑石,载二妃庙事,且令后世知有子名。”曰“诺”。既至州,报曰:“碑谨具。”遂篆其事,俾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