墁侍御公墓石告成
作者:金瑶 
本作品收录于《金栗斋先生文集/卷05

于惟我祖,发迹甲科,任官宪台,以名宦列国志。公论目古不磨,[1]事于王家,风采于今为烈。稿兹地,芜没有年,土以石更,殊乖不修墓之礼。墓无草宿,庶可免行道之嗟。功既垂成,礼宜有告。

  1. 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