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21〕9号
2021年6月1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更加善用“大思政课”,着力深化实践育人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社会实践,引导广大高校师生学党史、办实事,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锤炼高尚品德、矢志实学实干,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奉献国家、服务人民的实际行动,经研究,教育部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二、工作目标

  紧扣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引导高校师生从中国共产党的非凡历程中深切感受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紧扣国情社情教育,结合对国家战略的实践服务以及深入基层一线的实习考察,进一步增强高校师生对自身所肩负的时代责任的深刻认识。紧扣实践育人模式创新,结合各高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推动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与社会实践有机融合。

  三、重点任务

  1.知行结合,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庆祝建党百年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高校师生深入红色教育基地、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报告、座谈交流、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鼓励高校与有代表性的革命纪念场馆等共建实践基地,将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开展现场研学和党史宣讲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师生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

  2.实学实干,助力国家重大战略。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课程思政”建设,鼓励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牵头邀请一批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行业中发挥引领支撑作用的重要企业,以“1对N”的方式与一批高校结对,结合企业特点与学校特色,精心设计实践路线,共同打造实践基地,引导大学生开展下沉式、进驻式的实践锻炼和学习体验。各高校应以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为重点,遴选专题实践项目,科学设计实践方案,将实践环节与课程教学有机融合、有效衔接。

  3.奉献服务,深入基层扎根一线。鼓励各高校组织广大师生深入乡村、社区、西部等基层一线,通过推广国家通用语言、义务支教、文化艺术展演、农技培训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关爱留守儿童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切实服务乡村振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把学习奋斗的具体目标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诠释当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4.供需对接,开展重大专项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组织高校师生组成实践团队深入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访谈、毕业生业务主管访谈、单位招聘经理问卷调查、毕业生业务主管问卷调查等工作,深入了解不同单位及岗位实际,感知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对大学生的能力素质要求,提高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意识与能力,形成学生学业与职业双向互动的良性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就业。本项工作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协调并提供集中培训和技术支持。各地各高校社会实践活动主管部门负责活动组织,就业部门负责协调联络、信息报送、进展督促等。各高校至少组织1个团队参加。具体工作要求将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网站(dwdc.ncss.cn)公布。

  四、实施保障

  1.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实践过程安全有序。各地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确保安全、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实践。各高校要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和安全教育,抓好过程监管和实时跟踪,实现全过程指导把关。要做好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充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实践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实践。

  2.完善学分学时,强化实践成果应用。各高校要建立完善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机制,进一步规范落实思政课实践学分要求,在课程思政建设中明确学时学分,并建立标准健全、多方参与、多级评价的社会实践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各高校要突出社会实践的结果应用,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情况作为评奖评优、升本推研、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要求完成社会实践考核和评价工作并记入学生档案。

  3.加强工作组织,优化实践保障机制。各高校应组建由学校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学生工作部门、就业指导部门、教务部门、团委等协同联动的专项工作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全力保障社会实践的顺利进行。各高校应建立社会实践指导教师选聘和培训机制,组建专业指导团队。每个项目团队应至少配备1名专业课教师或1名高校党务和思政工作干部担任指导教师。高校应将社会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纳入到工作职责和工作考评中。

  4.优化协同联动,打造实践育人共同体。各地各高校应以专业设置、学生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编制社会实践“资源图谱”,依托政府机构、行业企业、乡村社区等建设社会实践基地,打造常态化社会实践项目,形成党委统筹部署、政府扎实推动、社会广泛参与、高校着力实施的实践育人新格局。

  5.注重遴选选拔,推广优秀实践成果。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从本地高校(含部委属高校)中遴选不少于100个团队(或个人)给予重点支持。社会实践结束后,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按照不超过本地区高校(含部委属高校)数量15%的比例向教育部思政司择优推荐实践成果。推荐成果应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相关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有字幕;图片不超过5张,单张图片文件不低于1MB;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重点阐述实践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社会价值等。

  各地各高校应结合“青春告白祖国”工作,鼓励广大师生通过分享、展示、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实践项目成果。教育部思政司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结合第六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社会实践项目成果,择优进行推广展示。

  五、联系方式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北京林业大学)

  联系人:焦科,010-62337124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钱隆,010-68352325

  教育部思政司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王磊,010-66096328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