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一九五八年/第五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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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58年3月19日①)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调整若干直属机构的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58年3月19日②)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58年3月19日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58年3月19日④)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和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1958年3月19日)
中文简化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6年后,以及新加坡自1969年后,所规定施行的汉字简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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