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8号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3年8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9号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4月2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于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周永康
    200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