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的决定 中华文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日 |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5月10日经《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