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释字第12号解释 司法院释字第13号解释
制定机关:司法院大法官
1953年1月31日
司法院释字第14号解释

解释日期

民国 42年1月31日

解释争点

宪法上法官含检察官?实任检察官之保障同实任推事?

资料来源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汇编 第 34 页

相关法条

中华民国宪法 第 80 条、第81条、第82条 ( 36.12.25 )

法院组织法第40条

    解释文

      宪法第八十一条所称之法官,系指同法第八十条之法官而言,不包含检察官在内。但实任检察官之保障,依同法第八十二条,及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第二项之规定,除转调外,与实任推事同。

    相关附件

    附监察院公函一件

      一、接本院司法委员会本年九月十五日司委台字第九十五号签报开查
    关于侯委员天民黄委员宝实调查报告最高法院检察长朱焕虨被免职一案经
    提第二十六次会议讨论决议推王冠吾黄觉王文光等三委员审查嗣准王委员
    等提出研究意见又经第二十七次会议推调查委员及研究委员再行研究兹准
    黄委员宝实等报告审查意见并提经第三十次会议讨论决议查法院组织法
    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实任推事非有法定原因并依法定程序不得将其停职免职
    转调或减俸第二项规定前项规定除转调外于实任检察官准用之是对于实任
    推事及实任检察官转调程序显有区别但依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法官为终身
    职非受刑事或惩戒处分或禁治产之宣告不得免职非依法律不得停职转任或
    减俸对于转任一节又无实任推事与实任检察官不同之规定究竟宪法第八十
    一条所谓法官是否包含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第二项所规定之实任检察官在
    内拟提报院会后由院函请大法官会议解释等语纪录在卷谨录案并检同原调
    查报告研究意见审查意见等各一件报请鉴核提报院会等由二、当经提报本
    年十月十五日本院第二百二十八次会议并经决议关于宪法第八十一条所称
    法官是否包含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第二项所规定之实任检察官在内一节由
    院函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之等语纪录在卷三、相应函请查照办理并见复
    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