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21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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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22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4年2月19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57 页 | |
原呈所称判处罚金刑之案件,为被告利益起见而提起非常上诉者,无停止执行刑罚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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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4年2月19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57 页 | |
原呈所称判处罚金刑之案件,为被告利益起见而提起非常上诉者,无停止执行刑罚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