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55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254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255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25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4年4月10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82 页 | |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5 条 ( 18.09.25 ) |
临阵被敌击散回籍之军人,不能认为脱离军籍,如有犯罪,仍应归军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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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4年4月10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82 页 | |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5 条 ( 18.09.25 ) |
临阵被敌击散回籍之军人,不能认为脱离军籍,如有犯罪,仍应归军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