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6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25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26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27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09 页 | |
(一)人民对于国民党孙总理遗像应表示敬意,有意图侮辱公然撕毁总理遗像者,应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论罪。
(二)胪列具体事实请求解释,依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规则第三条应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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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09 页 | |
(一)人民对于国民党孙总理遗像应表示敬意,有意图侮辱公然撕毁总理遗像者,应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论罪。
(二)胪列具体事实请求解释,依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规则第三条应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