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417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416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17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41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5年2月1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16 页 | |
盐卤既为不能替代食盐之液体,虽未经盐务最高机关之特许而贩运,不能视为私盐治罪法上之私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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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5年2月1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16 页 | |
盐卤既为不能替代食盐之液体,虽未经盐务最高机关之特许而贩运,不能视为私盐治罪法上之私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