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462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461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62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463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5年3月21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51 页 | |
股东虽不在商店执行业务,究系商会法第十条所定经营商业之人,自得充任会员代表。
←司法院院字第1461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62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463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5年3月21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51 页 | |
股东虽不在商店执行业务,究系商会法第十条所定经营商业之人,自得充任会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