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506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505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506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507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5年6月5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86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108 条 ( 24.01.01 )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所谓审判中,其始期之计算,应以案件系属于法院开始审判之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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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5年6月5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86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108 条 ( 24.01.01 )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所谓审判中,其始期之计算,应以案件系属于法院开始审判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