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520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519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520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521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5年6月25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97 页 | |
相关法条:破产法 第 98、108 条 ( 24.07.17 ) |
拖欠营业税款,乃属于行政法上之关系,既非司法上之债务,自不适用破产法内关于破产债权及别除权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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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5年6月25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97 页 | |
相关法条:破产法 第 98、108 条 ( 24.07.17 ) |
拖欠营业税款,乃属于行政法上之关系,既非司法上之债务,自不适用破产法内关于破产债权及别除权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