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067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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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6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9年9月2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765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55 条 ( 24.01.01 )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1 条 ( 24.01.01 ) |
非军人煽惑现役军人逃亡,应由普通法院受理,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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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9年9月2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765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55 条 ( 24.01.01 )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1 条 ( 24.01.01 ) |
非军人煽惑现役军人逃亡,应由普通法院受理,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