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97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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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9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0年6月1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890 页 | |
修正中华民国战时军律第七条之罪,系指以妨害抗战之意图对于后方之安宁秩序为扰乱之行为者而言,来文所述情形,纵与后方之安宁秩序不无影响,如非出于妨害抗战之意图,除应成立其他相当罪名外,尚难论以该条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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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9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0年6月1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890 页 | |
修正中华民国战时军律第七条之罪,系指以妨害抗战之意图对于后方之安宁秩序为扰乱之行为者而言,来文所述情形,纵与后方之安宁秩序不无影响,如非出于妨害抗战之意图,除应成立其他相当罪名外,尚难论以该条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