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22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2221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222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2223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0年8月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915 页 | |
教育会依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附表四之规定,固为同法所自称之自由职业团体,惟其他法令所称之文化团体,如依该法令之本旨可解为包含教育会在内者,仍不妨解为文化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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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23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0年8月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915 页 | |
教育会依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附表四之规定,固为同法所自称之自由职业团体,惟其他法令所称之文化团体,如依该法令之本旨可解为包含教育会在内者,仍不妨解为文化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