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460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2459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460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2461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2年1月28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137 页 | |
理发师数人合伙开设理发店,而其相互间并无雇佣关系者,虽各自为理发师,亦不得加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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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2年1月28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137 页 | |
理发师数人合伙开设理发店,而其相互间并无雇佣关系者,虽各自为理发师,亦不得加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