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65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66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66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3年3月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319 页

相关法条:强制执行法 第 4 条 ( 29.01.19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函所称之违章罚金及违章货物之没收,非法令有移请法院为强制执行之规定,法院未便为之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