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70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70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70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1年3月3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60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依违警罚法所为之拘役、罚金或停业、歇业,均属行政处分,如有不服得依诉愿程序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