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37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836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837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83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1年12月30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734 页 | |
相关法条:海商法 第 2 条 ( 18.12.30 ) |
原呈所指船舶,既系以橹棹为主要运转方法,纵其容量在二百担以上,依海商法第二条第三款亦不适用该法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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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1年12月30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734 页 | |
相关法条:海商法 第 2 条 ( 18.12.30 ) |
原呈所指船舶,既系以橹棹为主要运转方法,纵其容量在二百担以上,依海商法第二条第三款亦不适用该法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