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879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87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5月1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522 页 相关法条:诉愿法 第 6 条 ( 26.01.08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受粮政机关公务员某甲委托代购军粮之商人某乙,虽因其与某甲共同舞弊而有赔偿亏欠之责任,该机关仍须对于某乙得有执行名义,乃得声请司法机关为强制执行,若自行查封某乙之财产,函由某县政府以行政处分予以拍卖,则某乙依法提起诉愿时,受理诉愿官署自应将原处分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