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20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2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6月1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560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339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轮船票贩自己既不乘船而套购船票,高价转售渔利,自系以诈术取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应成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项之罪。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2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6月1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560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339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轮船票贩自己既不乘船而套购船票,高价转售渔利,自系以诈术取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应成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项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