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28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2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6月1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567 页 相关法条:诉愿法 第 1 条 ( 26.01.08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公立学校聘请教职员系属私法上之契约关系。学校当局之解聘,并非行政处分,如在约定期限届满前,无正当事由而解聘者,该教职员自得提起民事诉讼以资救济,不得提起诉愿。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2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6月1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567 页 相关法条:诉愿法 第 1 条 ( 26.01.08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公立学校聘请教职员系属私法上之契约关系。学校当局之解聘,并非行政处分,如在约定期限届满前,无正当事由而解聘者,该教职员自得提起民事诉讼以资救济,不得提起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