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36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03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12月2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656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服务法 第 13 条 ( 32.01.04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现任官吏当选民营实业公司董监事虽非无效,但如充任此项董监事,以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即属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03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12月2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656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服务法 第 13 条 ( 32.01.04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现任官吏当选民营实业公司董监事虽非无效,但如充任此项董监事,以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即属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