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154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154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7月1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48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6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各县军民合作社支社副社长及办事员,除原有军人身份者外,不能视同陆海空军军人。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154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7月1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48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6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各县军民合作社支社副社长及办事员,除原有军人身份者外,不能视同陆海空军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