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309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30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1月2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63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38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商民带货搭军用车中途被获,如无串同军人犯罪情事,不能科以何项罪刑,其货物亦不得没收。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30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1月2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63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38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商民带货搭军用车中途被获,如无串同军人犯罪情事,不能科以何项罪刑,其货物亦不得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