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40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08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40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6年3月1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937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3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文所述情形,应依普通刑事程序适用刑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