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520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52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7月1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023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56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连续犯依刑法第五十六条既以一罪论,如其犯罪完成系在三十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即不生赦免问题。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52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7月1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023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56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连续犯依刑法第五十六条既以一罪论,如其犯罪完成系在三十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即不生赦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