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731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731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8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戒严法第十一条既有第九条之判决,得于解严之翌日起依法上诉之明文,自应依照办理。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731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8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戒严法第十一条既有第九条之判决,得于解严之翌日起依法上诉之明文,自应依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