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989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解字第398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989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990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14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00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罢免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所称之选举人,不以曾经投票者为限。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