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06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400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1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16 页 相关法条:印花税法 第 29 条 ( 37.04.03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抗告法院所为关于违反印花税法之裁定,纵有错误,在现行法上尚无救济之途。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400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1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16 页 相关法条:印花税法 第 29 条 ( 37.04.03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抗告法院所为关于违反印花税法之裁定,纵有错误,在现行法上尚无救济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