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70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407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62 页 相关法条:印花税法 第 18 条 ( 37.04.03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旧印花税法第十八条之罚锾,不得援用罚金﹑罚锾提高标准条例予以提高。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407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62 页 相关法条:印花税法 第 18 条 ( 37.04.03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旧印花税法第十八条之罚锾,不得援用罚金﹑罚锾提高标准条例予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