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057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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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1058号解释→ |
委任代诉人并无限制如代诉人为虚伪之告诉时应查明其诬告行为是否出于本人之委任而定其应负之责任
县诉章程第九条第三项应处拘役罚金云者系指法定主刑而言
宣示刑事判决应传原告诉人惟既不得强制原告诉人到庭自应仍准其委任代诉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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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代诉人并无限制如代诉人为虚伪之告诉时应查明其诬告行为是否出于本人之委任而定其应负之责任
县诉章程第九条第三项应处拘役罚金云者系指法定主刑而言
宣示刑事判决应传原告诉人惟既不得强制原告诉人到庭自应仍准其委任代诉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