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461号解释 中华文库 ←大理院统字第1460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统字第1461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462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上告审发还更审之案既不许被告人注销控诉原告诉人自亦不许注销呈诉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