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878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87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880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诉条例所称之法定代理人及保佐人即未成年之行亲权人或保护人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