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955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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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1956号解释→ |
呈准不准除免条款于未遂罪既系准予免除则犯强盗之罪并有杀伤之行为时如果财物并未入手其加害人身体又能证明为故意杀人未遂自应依令除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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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准不准除免条款于未遂罪既系准予免除则犯强盗之罪并有杀伤之行为时如果财物并未入手其加害人身体又能证明为故意杀人未遂自应依令除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