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334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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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335号解释→ |
易刑缓刑均以宣告刑为标准而非以执行刑为标准故同时宣告数个五等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得各别易刑又同时宣告数个四等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亦得缓刑
盐店售盐搀和沙水如照普通市价贩卖买者亦不知情则应以诈欺取财论被害者既非一家亦应依财产法益之例以数罪俱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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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刑缓刑均以宣告刑为标准而非以执行刑为标准故同时宣告数个五等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得各别易刑又同时宣告数个四等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亦得缓刑
盐店售盐搀和沙水如照普通市价贩卖买者亦不知情则应以诈欺取财论被害者既非一家亦应依财产法益之例以数罪俱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