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495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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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496号解释→ |
试办章程二二条所谓应付预审案件当然不包括初级管辖之案件自不得以地初合厅之故遂谓初级管辖案件亦可预审
依试办章程一零四条规定除拘役罚金外祗能请求预审不能迳付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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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办章程二二条所谓应付预审案件当然不包括初级管辖之案件自不得以地初合厅之故遂谓初级管辖案件亦可预审
依试办章程一零四条规定除拘役罚金外祗能请求预审不能迳付公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