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981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982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983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县案虽经提法司核准仍应详送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