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86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187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8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9月2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2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婚姻事件依法属于普通法院管辖来电所称情形 (去年马日以前经特别法庭判决离婚案件迄今能否有效) 系无管辖权之裁判自应认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