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2号解释 中华文库
←最高法院解字第1号解释 |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2号解释》 |
最高法院解字第3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6年12月16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85 页 | |
查党员背誓罪第四条侵吞库款系专指刑律第三百九十二条侵占公务上管有物共有物之情形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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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16年12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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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党员背誓罪第四条侵吞库款系专指刑律第三百九十二条侵占公务上管有物共有物之情形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