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
(丙申)十六年大明永乐十四年
十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午朔,上行贺正礼,仍奉上王至昌德宫,置酒广延楼下,世子及宗亲、驸马侍宴。赐群臣宴,赐乐于议政府。

    1月4日

    ○丁酉,遣大护军赵菑于莼城。上与兵曹判书朴信、都镇抚韩圭、知申事柳思讷议定以忠淸道莼城为讲武所,遣菑焚之。于是,行宫支应使启曰:“宿所已定,后勿令临时移排。司仆大小马并四百五十匹,养饲细折草,每一匹一石外,勿许散草。马柱及葛绳亦令酌量进供,翼日明白还受。马杙则司仆寺自备,勿令并进。三军甲士散料外供给及禁[1]军、牵马陪别监鞋袜题给一禁。各宿所进上之物及司膳、司饔依式进排之物外其他物,承政院明文相考进排。各宿所供上酒味,内资、内赡寺进排,若其别进酒味,承政院帖字相考进排。各道监司、首领官及所过境内守令外,各官守令毋得越境。各驿马匹、各差备,定数相考,遐近分拣,酌量抄出,每三日递番。司仆、司饔、司幕诸员等支应各官色掌,毋得擅自欧打,有迟缓事,则承政院进告论罪。上项事件外,监司、守令若有收敛民间、隐密人情者,令支应使及察访暗行捕捉,随即启闻论罪。”从之。

    1月9日

    ○壬寅,上诣斋宫。上将诣宗庙,小雨,传旨承政院曰:“今日幸未驾而雨。若或未及宗庙,中道而雨,或至宿夜半而雨,如之何?予欲依文昭殿例,新开捷径,祭日出自斋室,直诣宗庙而行祭。此除弊之计也,须议诸议政。”代言等皆曰:“上教然矣。”

    ○是日,世子盛服,顾谓侍者曰:“身彩何如?”忠宁大君曰:“愿先正心,而后修容。”侍者叹曰:“大君之言正是,愿邸下毋忘此言。”世子甚惭赧。是后,世子言于母妃曰:“忠宁之贤,非偶然者也。国家大事,将与共之。”妃以语上,上闻之,心不平也。

    1月10日

    ○癸卯,上亲祼宗庙。初,传旨承政院曰:“亲幸宗庙时,奉礼唱王许上马。王字虽尊,若中朝使臣来,称王则可矣,以奉礼而称王未便。”柳思讷启曰:“癸巳年改详定云:‘教文武侍臣上马。’”上然之。礼曹启:“古制,宗庙进馔,入自正门,升自泰阶。今因循旧失,入自东门,有违古制。乞令奉馔者,入自南正门。”从之。

    ○是日,礼毕还宫,御广延楼下,置酒举乐,世子、诸宗亲侍宴。赐宴于享官诸执事。至暮,世子酒酣进启曰:“宗社非独殿下之宗社,罪人不可不正,无恤、无悔宜置于法。”上谓崔闲曰:“详听此言。”

    1月11日

    ○甲辰,刑曹、台谏请无恤、无悔之罪。

    ○命议政府参赞崔迤、右副代言徐选,同义禁府提调、台谏、刑曹杂治李之诚。

    1月12日

    ○乙巳,吏曹上褒贬法。启曰:“一年两等,各道守令褒贬,已有成规。诸道监司不先磨勘守令殿最,当都目政逼近之时,不录实迹,但书上中下三等,启本申呈,有乖教旨。自今春夏等褒贬,六月十五日前;秋冬等褒贬,十一月十五日前,依曾降教旨,七事实迹,具录申呈,以为恒式。”从之。

    ○改外方州郡人吏冠服。礼曹启:“前受教行移内,鄕吏官门进退及大小使客迎送时著头巾,常时坎头,与各司吏典及平人无异,其渐日趋于无礼。许令方笠黑漆,依前著持,驿吏亦依前例。”从之。

    ○禁酒。诸处祭享、各殿供上外,禁用酒,从司宪府之启也。

    ○议政府、功臣、六曹、台谏皆上疏请无恤、无悔罪。刑曹、台谏交章上言:“不忠之臣,天地所不容。《春秋》明言其法曰:‘乱臣贼子,人得而讨之。’诛其身、潴其宫,百代以来,共守斯义。今无恤、无悔等久包祸心,乃伺世子独坐之时,密进狡谋,欲剪宗支,以弱王室,幸赖世子明炳几微,发其阴计,犹自隐匿。殿下令义禁府、议政府、刑曹、台谏共加讯问,且命近臣听之。无恤、无悔等情状著露,殿下不加天诛,止令流窜,一国臣子莫不愤惋。伏望殿下,以宗庙社稷为念;以子孙万世为计,将此二凶,明置典刑,以顺天讨。臣等抑又闻之,树德懋滋,除恶懋本。无咎、无疾等妻孥,各自完聚,无所惩戒,此无恤、无悔不惮而继起也。乞将四人妻孥,依律施行,以戒后来。”

    吏曹判书朴訔等上言:“臣等窃闻,不忠之臣,天地所不容,王法所不赦也。无恤、无悔等素蓄无君之心,曾于元尹𰨅之生也,肆行惨毒,又于世子之前,敢陈狡谋。今义禁府与政府、刑曹、台谏同问得情,其不仁不忠,莫此为甚,此所谓左右诸大夫、国人皆曰可杀者也。殿下但以私恩,俯从轻典,一国臣民罔不缺望。伏望殿下,断以大义,一依台谏所申,兪允施行。”

    开国定社佐命功臣汉川府院君赵温等亦上言:“福善祸淫,天之道也;赏善罚恶,君之道也。人君法天而行,故五刑五庸,谓之天讨。逆臣无咎、无疾等,罪恶贯盈,既伏其诛。其弟无恤、无悔不惩其恶,常怀不忠之心,谋剪宗支,其罪一也。构为诬妄之言,欲累高明,其罪二也。谓其兄无咎、无疾死非其罪,其罪三也。今已伏招,当置于法,殿下俯从宽典,刑则不举,但逐于外,是则废天讨、亏国典矣。愿殿下,断以大义,明正典刑,以快一国臣民之望。且自古乱臣贼子之罪,未有不及其子者,此圣人所以锄根除源,以杜后患也。今无咎等四人之于宗社,若苗之有莠,不去其根,则终当复生,其为后患必矣。伏望殿下,体先圣锄根除源之义,将上项人等之子,命下攸司,皆置于法,以绝后日乱贼之萌。”

    议政府领议政成石璘等上言:“无恤、无悔等不忠之罪,明白著见,不可斯须容忍,伏望断以大义,昭示国人,垂戒后世。”是夜,召柳思讷至解愠亭下。思讷启曰:“今日政府、功臣、六曹、三省之请允当,望赐兪允。”上曰:“无咎、无疾既伏其辜,无恤、无悔亦罹于罪。闵氏四子,相继而死,予不忍也。”对曰:“殿下当虚心如鉴之空,妍蚩在彼。昔窦宪恃宫掖之势,夺人园田,章帝不之罪,后史以为优柔不断之过。今若殿下不诛玆二人,如臣者以殿下为优柔不断,书诸史册。万世之后,殿下安敢辞其名也哉?”上曰:“诺。然予不忍发言。自前日至于今夜,反复思之,未易决也。”对曰:“是亦殿下姑息之仁,白中黑点也。”上曰:“此二人自尽,庶乎其可矣。”思讷曰:“赐死可矣,奚待夫自尽也?”

    1月13日

    ○丙午,设冠服色。初,上谓代言曰:“大司宪李原云:‘朝会之服,亦如祭服,则诚盛制矣。’若改朝服之制,则请于朝廷乎?”柳思讷启曰:“朝廷既赐殿下与世子之服,不必至陪臣而请之也。”上曰:“然则设冠服色可矣。然,更与政府、大臣议之。”思讷召舍人李希老,传旨于政府。左议政河仑曰:“臣常欲启达,而今出自圣心,衣冠盛制,自然适其时矣。”乃以礼曹判书赵庸、艺文馆提学许稠为提调。文武百官朝服,依《洪武礼制》,造梁冠衣裳佩绶。上曰:“礼服丧服,最是重事。昔予居忧,天使黄俨见予丧服曰:‘服制不是。’予甚耻焉。可令圣节进贺使,贸朝服所用绡绢及丧服一件来。”

    ○宗贞茂使人及林温使人等来献土宜。

    ○闵无恤、无悔皆自尽。议政府领百官,诣阙庭上疏,请无恤、无悔等罪。疏曰:

    臣等窃谓,不忠之罪,王法所当诛,而天地所不容也。曩者,逆臣无咎、无疾既伏其诛,其弟无恤、无悔宜以为鉴,尝怀悖逆之心,谋损宗支,且构诬妄之言,欲累上德,以其兄等为无罪而死,阴蓄怨憾,其不忠之罪著现,当置于法。殿下俯从轻典,屏处于外,一国臣民莫不缺望。伏望断以大义,明正典刑,以戒后来,且其无咎等四人妻子,亦皆依律施行,以副臣民之望。

    传旨于河仑曰:“无恤、无悔,予岂爱护?但母宋氏年老,中宫痛惜故耳。”仑对曰:“此人等若逃越江则不可,虽在本国,求捕有弊。古人云:‘当断即断。’”上曰:“政丞之言然矣。”乃遣义禁府都事李孟畛于原州,宋仁山于淸州,传旨于其州守令,坚守毋使逃亡,如欲自尽者,勿禁。

    [2]戊申,孟畛还。

    [2]己酉,仁山还启:“无恤、无悔皆自尽。”上曰:“无恤、无悔等不忠之罪,政府、功臣、六曹、台谏、文武各司累次申请,第以静妃至亲,不忍置法,并流于外,自知其罪,相继缢死,置而勿论。无咎、无疾、无恤、无悔等妻子,并皆远方安置。”命刑曹,无恤先妻子息等,嘱其外祖李稷;无悔先妻子息等,嘱其长养外祖金益达妻;无咎等幼弱子息,嘱族亲以遣,勿令路次饥寒。

    ○斩李之诚。义禁府提调李天祐、许稠、朴习,委官崔迤、徐选与大司宪李原、刑曹判书成发道、右司谏赵启生等诣阙启曰:“昨日讯李之诚白世子之言,而不服,故下十馀杖,之诚乃白:‘昔告世子曰:“无疾等无罪。上位百年后,世子之时,宜召还臣等。”’又问:‘举国请诛之人,汝独以为无罪何也?’之诚白:‘姑夫河仑尝言:“无疾等不可归鄕而归鄕,可惜。’臣等又问曰:‘何不对所问之言,而发他言乎?’又下十馀杖,之诚白:‘禁止实言,而欲说何言乎?’言端已出,臣等不敢擅止,请逮仑凭问。”上问曰:“昨日已断之诚之事,许令毕了,胡不毕事而来乎?”天祐等启曰:“臣等闻如此言,不敢裁抑。且仑发明,则于己亦安,不然则于己未安。”上曰:“卿等以为不敢裁抑则然矣,予已命裁断,何不听乎?臣下会来,则君王其惧诸?是皆堕之诚之计中矣。晋山其有无君之心乎?”原、发道、启生等复曰:“言端已发,虚实间不可不问。”上曰:“问于晋山,则之诚无罪乎?”原复曰:“之诚之罪,已毕矣。仑若不辨明,则国人疑之。若不下义禁府以鞫,则召致当直厅问之如何?”上曰:“之诚罪毕后,晋山岂不欲辨明乎?此非予所为,公事也。”原曰:“上教虽如此,法官可但已乎?”上命柳思讷,以之诚所言谕仑,且语以不问之意,仑拜谢。又使崔闲传旨于仑曰:“昔萧何亦逮狱,政丞于社稷,岂有叛心乎?故不使之辨明也。”日暮,徐选与义禁府镇抚田兴诣阙上启本,且曰:“今日之诚白:‘晋山云:“无疾何有罪?以其口而出也。’臣等问:‘何以与前日之言异乎?’之诚白:‘意则一也。’”上问选曰:“前后所言,孰重孰轻?”选对曰:“后言差轻。”传旨曰:“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言重则取招;言轻则不取招何也?”选曰:“之诚以为,意则一也,故更不取辞。”教曰:“汝代君往鞫之,如此之事,尚不能为,将汝何用?往归汝家,予将考问。”又问田兴曰:“汝昨日承传而往,今朝请三省来,欲谁欺乎?”兴曰:“臣承传往告府官,三省闻之,皆欲亲启而来。”又问曰:“之诚后言,何不取招?仑于社稷有贰心乎?”兴曰:“其所言,非唯曰以其口而出也,又有有何罪之言,故臣等谓,与前言同也,故不取辞。”上曰:“汝,予之元从功臣也,何以强辨?”乃批义禁府启本尾,命斩之诚。司宪府闻教下,诣阙请将之诚与仑凭问后,依律施行,上不听。宪府固请,上怒以误错讯问,命李原归家,其馀台员令人押送于家。左代言卓愼误传,执义以下皆下于义禁府。

    [2]丁未,命原、选等出仕。上御便殿,引见天祐、稠、习、发道、迤、原、选、启生、思讷、愼等曰:“之诚连辞妄引,欲害大臣,仑必不反我,而向诸闵矣。卿等昨日将误错推问之事,申请再三,予心不平,命令归家。”愼曰:“执义以下,皆下义禁府。”上惊曰:“再三固请,故各令归家耳,下囚于狱,非我言也。是小宦之误传乎?代言之误听乎?虽载史笔,非予本意也。”即命出执义郑招、掌令许盘石、持平吴宁老、尹粹等。传旨曰:“予将以保全谏官为念,常自优容。汝等之被囚,非我意也,误传旨也。”招等俱谢恩,俯伏启曰:“昔魏徵有言:‘愿为良臣,不为忠臣。’臣等常念此言,小补圣德,保全一身,臣等之志愿也。今者暂无辅德,徒轸圣心,惶恐无地尔。”上曰:“被囚非予志,汝等当知之矣。”乃下卓愼于义禁府,三日而释之。司谏院请愼错误传旨,囚辱台员之罪。

    ○命自今勿禁入直内禁卫、内司仆于宫城内习射。

    1月15日

    ○戊申,除上元张灯。上曰:“上元日张灯,欲依古制与中朝之法为之,然本国不遵此制久矣。自今除上元张灯,其已备之灯,用于四月八日。”

    1月16日

    ○己酉,下司直韩方至于义禁府。方至承命至京畿,焚讲武所,妄称王旨,移文麻涟县监,焚及人墓事觉。上谓方至曰:“汝虽不能辅德,亦不可败德。”乃下于狱。

    ○命作宗庙垣墙,北门开捷径[3]也。

    1月17日

    ○庚戌,命台谏入参朝启,从大司宪李原之请也。

    ○杖赵源一百、徒三年;工曹正郞徐省、司宪监察崔永淳杖八十、徒二年,并皆收赎。初,源为全罗道水军都节制使,营缮作弊,为观察使朴习所纠罢职。源到京上书,诉以无罪,上命省、永淳等就其道按核其实。省、永淳直源而咎习,乃命义禁府覆之,源所犯皆实。源坐事无冤枉,朦胧辨明;省、永淳坐推案报上不以实之罪。

    ○收前知锦山郡事宋希璟职牒,赎杖一百。初,希璟任锦山,疑掌畋之吏,匿所获獐鹿,杖而死者二人,监司案之,罢职收赎。希璟以为,吏实病死,非因杖也,上书辨明,命遣敬差官及行台监察,就其郡核实,希璟反坐。

    ○前汉城府尹韩尚桓及前开城留后司断事官元恂、前定州都护府使安升庆、前兵马使朴东美等,废为庶人;辛有贤妻赵氏、金四知妻王氏、李思耻妻韩氏等,爵牒收取,奴婢皆属公,从司宪府之请也。初,升庆为媒,劝元恂以女妻无咎之子粗,赵氏以女妻无疾子矗,王氏使其子永伦娶无疾长女,韩氏使其子紧娶无疾次女,东美之母媒矗,而东美不禁,又以无疾之子爱重为养子故也。紧及永伦坐结婚党逆应处斩,上皆原之,减等施行。

    1月18日

    ○辛亥,刑曹请李之诚缘坐人之罪。启曰:“之诚之罪,当肆诸市朝,以示王法。殿下俯从轻典,刑不以律,又赦缘坐之人,各自保全,使乱贼之徒无所忌惮,有违王法。其缘坐之人,乞依律文,明正施行,以戒后世。”上曰:“之诚妻子,远方自愿安置,其他缘坐之人勿论。”

    1月20日

    ○癸丑,司谏院请停讲武。启曰:“前年京畿旱而失农,请停今春讲武。”上曰:“春秋讲武,天下通行之法。予若不忧民,而只为逸豫,则言之是矣。予几老矣,岂不虑乎?畿内虽失农,凡所供费,无与于民,民所供者,但郊草耳。岂可以此废蒐狩乎?且予不必久役妨农。自今凡如此法所当行而无大害者,勿复言。”越翼日,传旨承政院曰:“司谏院非无因而言,乃以俭年请停讲武,故予欲不之忠淸道。”柳思讷启曰:“不为则已,若幸平康等处,则莫若幸忠淸道之为便。四时之田,乃先王之制,谏院之言,可谓不中程式矣。”翼日,大司宪李原启曰:“讲武是为古典,其谁止之?殿下隐而不布,临时而发命,故臣民罔知所之。若早定则扈从之人,亦且知而有备矣。且今民失农业,容有饥困者。若有远行,史笔必以为,时屈而举远,是不可也,秋则远行可矣。乞减侍从与日数,备驱军暂行而还。”上曰:“予亦虑有远行不可之言,不欲幸于远处,而左右皆曰:‘讲武凡事,于莼堤已定。’且予事皆从简矣。”厥后,上曰:“予不欲讲武于忠淸道矣,赵菑之行,已十八日矣。予闻,观察使与赵菑入于串内,必修射场也。修射场而田,书于史册,则取笑于后矣。予不可谓射御有能,亦不可谓不知。然人君善于政事,则可矣,能为射御,则何用?予年五十,岂欲以射一二獐得名乎?已修射场而不往,则后必不为如此事矣。”兵曹判书朴信白曰:“忠淸道诸事已备。”李原亦白曰:“不为则已,为之则下道供亿已备矣。”

    ○司宪府疏请尹向罪。疏曰:

    前判书尹向粗知读书,位至卿相,太祖之举,非不知也。向以回军诸将,比于丁公,欲加之罪,岂心无所蓄而出此言哉?向之所言,不可不惩,殿下只令罢职,归其田里。本府与谏院屡尝申请,未蒙兪允,有亏常宪。乞收职牒,鞫问其由,以正其罪。

    上召坡平君尹坤问曰:“向今在何处?是无罪而见黜也。”坤对曰:“往在积城。”

    ○司宪府又上言:“本府于前日,以廉致庸诬累上德,李稷屡党逆臣,吴用权密参乱谋,赵顺和身亲为乱,请正其罪,未蒙兪允,何以惩恶?伏望殿下,将上项人等,明置典刑,以戒万世。”不报。

    1月21日

    ○甲寅,命礼曹巡审山陵。礼曹启:“本曹受教,春秋仲月,遣礼官巡诸山陵,仍立审陵案,藏诸本曹。今稽古制,唐以太常卿行陵;宋以太常宗正卿朝拜祖宗陵。乞依唐、宋之制,以本曹判书巡陵,有故则以参议代行。”从之。大司宪李原启曰:“臣尝为都巡问使见,定陵、和陵不备三阶砌,宜当修筑。”教曰:“今年吉则于寒食修筑可也。如此事为之谁怨?”兵曹判书朴信请立石羊石人,上可之。

    ○汉城府尹安腾入见。腾自庆尚道都观察使召还,启曰:“庆尚道金海近处胜岳山连境吾海也项筑场,放马七百馀匹,其马丰肥,此地可四时放牧,最宜牧场。若于胜岳山筑七八里,则可放一万馀匹。但其马体小无用,请以体大善雄马放牧孳息。”上曰:“然则须筑牧场。”

    ○囚原州牧使权遇于义禁府。上曰:“昔无恤、无悔蒙丧而入见。无悔告予曰:‘兄等以其罪死也。’又庚寅年,无悔曰:‘我等宜合门屠戮,为养老母而生存。’予曰:‘以何罪合门屠戮乎?虽宋氏有恩,予岂为是哉?但以中宫言:“此人等宁宜短命。”予见中宫而不敢决断。’前日河政丞曰:‘此人等若逃越江,则不可。’故命承政院,使人坚守。义禁府官员二人来辞,予曰:‘坚守莫使逃逸,万一欲自尽,勿禁之耳。’是则知申事尝曰:‘此人出去时,谓义禁府百户言曰:“但为有老母耳。”’故予使之勿禁。今原州牧使权遇报云:‘本州安置无恤,据王旨,使人吏、日守两班及侍卫军围守,促令自尽,十四日自缢而死。’盖其罪当诛,众皆请之。予虽如法,谁谓我残忍?但见中宫,尚不敢赐死,予岂言督令自尽?实予所不言。若孟畛误传,则孟畛有罪也,孟畛不言而遇促之,则遇有罪也。”命司宪府劾问。大司宪李原启曰:“下司宪府则必收职牒而后推劾。遇与孟畛未知某为有罪,请下义禁府,令臣等杂治。”从之。义禁府上言曰:“权遇白:‘孟畛宣传曰:“使无恤自尽。”’孟畛白:‘如上命。’二言不同,请刑问核实。”上曰:“予以为非孟畛之失也。同时受命,宋仁山于淸州不差,此必遇误听所致也。遇迂儒,恐罪重不伏,此非死罪也。若以此开晓,可不用刑而得情。”仍命承政院议之。思讷曰:“违端已露,而不以实白,无人臣之意,刑问可也。”命曰:“予恶用刑,卿言据理亦是。”乃先释孟畛囚。

    1月22日

    ○乙卯,御广延楼下,与宗亲击球,置酒。

    1月23日

    ○丙辰,司宪府请辛孟和、辛叔和罪。启曰:“孟和等称誉闵矗,结婚于辛有贤之家,罪同安升庆。”上原之,以自愿安置远方。二人皆克礼之子也。

    1月24日

    ○丁巳,司谏院请尹向等罪。疏曰:

    向之所犯,殿下以谓:“言之失耳,非有他心。”臣等以为,苟无其心,岂形于言?以回军将士,比之丁公曰:“仅免罪责,亦云足矣。”其心谓何?向历仕三朝,位至卿相,非不知事理也。乃以诞妄之说,累我太祖之盛德,其罪岂止于安置鄕里乎?伏望殿下,下向攸司,依律施行。

    又上疏曰:

    窃伏惟念,致庸、李稷、用权不忠之罪已著,宜加极刑,殿下特从宽典,止令废徙,有乖王法。此臣等所以累渎天聪而不能已也。且朴蔓、赵顺和不忠之罪极矣。一时凶徒,皆受显戮,独蒙宽典,尚今偸生,此亦臣等之不能无憾也。若赵须、赵雅,其父瑚之所犯,虽未明著,其兄希闵以乱逆伏诛,法当连坐;柳沂之弟汉,亦当连坐,俱蒙赦宥。此不忠之徒,所以相继而不绝也。伏望殿下,断以大义,将致庸、稷、用权、蔓、顺和等下攸司,依律施行,以快臣民之愤;须、雅、汉等,还属为奴,以戒后来。

    皆不报。

    1月25日

    ○戊午,置酒广延楼下。谷山君延嗣宗、砺良君宋居信皆持服,为之开素,宗亲侍宴。

    ○玉川府院君刘敞上书,略曰:

    恭惟,殿下诞受天锡勇智之资,梦见帝赉抚民以仁之书,丕承大宝,任贤使能,从谏弗咈,视民如伤,节用以爱人,修身以事天,宜无降灾。向者,京畿遇旱,乃贻宵旰之虞,其故何哉?臣窃疑,祀典所载,社稷、山川之神,皆能御灾捍患,兴云致雨,财成万物者也。其为祭,有祈谷焉,有祈福焉,有报谢焉,奠物务要丰洁,宜尽其诚矣。盖因详定损益之际,或有废祀焉,祀虽名存,其奠礼近乎菲薄,行祭之官又无如在之诚,神何由而享之,旱魃之灾,谁能御哉?伊尹之告太甲曰:“唯天无亲,克敬惟亲;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其此之谓欤!周公之告成王曰:“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所当祭者则虽无载籍,尚且咸秩而祭,其于有文,如之何其废之哉?伏望殿下,使稽制司,祀典所载,靡神不举,咸秩而祭之,须要丰洁,随其所享,且令奉祀者,齐明盛服,能致如在之诚,则祀事孔明,神必享于克诚,降福孔皆,而雨旸[4]时若矣,百谷用成,不期然而然矣,鬼神之德,焉可诬也?方今祀于宗庙,则宗庙享之,神明彰矣。所谓诚之至,孝之尽也。下而卿大夫至于庶士,咸立家庙,祭从生者之禄,仪遵《家礼》之文,风俗之美,可谓盛矣。窃惟追赠三代,子孙荫职,于《传》有之,又于录券,俱载此法。荫则已蒙,追赠之法,则未尽行也。追荣祖考,人子之至愿。伏惟上慈,许令举行,则祖考之灵,感德于冥冥之中,而愿为结草,子孙之辈喜悦于昭昭之际,而愿为致身。泽洽幽明,神人协赞,至治难名,深有望于殿下。

    上曰:“祀事予尝恨不能尽意,行香使须知大体。所谓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是乃大体也。”

    1月27日

    ○庚申,命停刷卷色听讼。

    ○释权遇囚。义禁府启:“遇罪依失错指意律,应杖七十。”上原之,元从功臣之子也。

    ○大司宪李原请移祀留后司太淸观天皇大帝于昭格殿。启曰:“太淸观祭馔,使婢仆供进,近于不敬。可去则去,不可去则移祀昭格殿何如?”上曰:“太淸观何因而设?古书有曰:‘天文称号,大是诬妄。’今称某君某帝而祀者甚众,窃以为谬。予所目接敬拜者,北斗而已。”命礼曹判书赵庸,考太淸观故事以闻。

    ○遣前护军李艺于琉球国。上闻本国人为倭所掳,转卖琉球国者甚众,命遣艺请刷还。户曹判书黄喜启曰:“琉球国水路阻远,且今遣人,烦费甚多,莫如不遣。”上曰:“怀土之情,本无贵贱之殊。借使贵戚家有如此被掳者,岂计剧费?”

    1月28日

    ○辛酉,幸东郊,观放鹰。

    1月30日

    ○癸亥,风雨雷电。

    ○忠淸道瑞山郡人朴所乙进妻一产三男。

    ○御广延楼下置酒,诸宗亲侍宴。

    ○杖金训一百,流全罗道内厢。初,司宪府劾启:“沃沟镇兵马使金训持祖母之服,不奔殡所,擅自上京,累月淹留,隐密出入于仁德宫,因妾妓碧团团设享,受赐衣服,迨其劾问,不以实答,甚为奸谲。乞收职牒,鞫问其由,依律论罪。”上可之,仍传旨于李原曰:“予欲以古人之道,孝事父王,岁在壬午,不幸有变,然天道终归于正。母后生吾兄弟二王,共享一国,吾于上王,下至舆马仆从,无不承顺供奉。上王来临我宫,予亦诣上王殿,交相欢洽。金训识理者,而因上妓,潜隐出入,其为不肖,岂可胜言?宜当鞫问,但毋得言及于殿内别监、小亲侍,以致上王动虑。”宪府劾实,移文刑曹。刑曹启曰:“训之父宗敬丧母侍殡,诚宜顚倒觐亲,以护丧葬,顾乃昵爱娼妓,不觐其亲,其无父之心明矣。军镇,国家藩屏,为守者不可一日无也,而擅自上京,累月淹留,不诣阙下,而潜谒仁德宫,又使妓妾碧团团出入殿内,无君之心着矣。罪在不忠不孝,请置极刑,以戒后来。”上命只依出使不复命律,施行。

    ○赎姜顺杖一百,罢李蔽职。先是,兵曹奉王旨,行移内:“各官其人,自丙申年为始,勿许代立,皆以当身立役,其中老幼不能自立者,各以其户内率居人代之。”至是,缮工判官尹麟以姜顺之奴,代昌原其人黄吉,赴役于阙内,事觉。宪府请:“夺顺、麟职牒,依律论罪。缮工副正李蔽初不考视号牌,至答劾问,妄谓号牌相考,以当身定送,欺瞒所司,请并罪之。”命麟勿论。

    二月

    2月1日

    ○甲子朔,平安道安州仓库二十九间灾,遣义禁府副镇抚河演审其状,执判官柳升以来,囚于义禁府,以不能禁火也。

    ○分遣敬差官于庆尚、江原、丰海道,点考军器也。

    2月2日

    ○乙丑,太白昼见。

    ○遣知敦宁府事韩长寿如京师,贺圣节也。

    ○以第四女贞善宫主适右议政南在孙晖,又以元尹𰨅娶佥摠制金灌女,元尹裀娶中军经历崔士康女。

    ○命攸司,自今大君、驸马吉礼,丘史六名;元尹丘史四名以为式。

    2月4日

    ○丁卯,吉川君权跬改为吉昌君,南晖为崇政大夫、宜山君。

    ○命刑曹,保放轻囚。

    ○讲武于忠淸道泰安串。忠淸道驱军凡七千馀名,烟户、骑船、侍卫、别牌也。

    2月5日

    ○戊辰,命停庆尚道奴婢之讼,从都观察使李殷之启也。

    ○驾次忠淸道稷山县弘庆院坪,都观察使申概、都节制使柳湿诣行宫起居。

    2月6日

    ○己巳,次于温昌县仁君院坪,申概献马一匹。

    ○遣内侍别监,祭伽耶山神。

    2月7日

    ○庚午,次于德山县,全罗道都观察使权轸遣人献马一匹。

    2月8日

    ○辛未,雷电昼晦。

    ○次于瑞山郡。

    ○遣内侍别监,祭南海神。

    2月9日

    ○壬申,雷电雨雹,自朝至于日中,昏雾四塞。震江华住人曺仁修妻。牛一头、马一匹、狗二只亦震死。

    ○上曰:“居者遇雨,必思行者之劳苦。”忠宁大君曰:“《诗》云:‘鹳鸣于垤,妇叹于室。’”上喜曰:“非世子所及。”世子尝于上前,论人文武曰:“忠宁不猛。”上曰:“虽若不猛,临大事,决大疑,当世无与为比。”

    2月11日

    ○甲戌,驾至莼城,洪州牧使禹洪康、判官李从直谒见于行宫。察访田兴等请犯令越境之罪,原之。

    2月12日

    ○乙亥,驱内外伊作只山。

    ○遣内官黄稻、司宰监正赵瑞老等,相莼堤开渠便否。庆尚道都观察使李殷遣人献马一匹。

    2月13日

    ○丙子,雨雪。

    ○命莼堤镇兵马使金仲钧随驾,以上护军洪尚直代之。

    ○命给京畿民还上,以为农粮,且赈鱞寡孤独。从户曹之启也。

    2月14日

    ○丁丑,庆尚道山阴县地震。

    ○驱小斤山、大隐山。

    ○禁私猎于莼城。命兵曹判书朴信曰:“此真讲武之地,予虽不置场,后代君王岂舍此乎?除水田外,伐木与私猎,一皆禁断。脱有如此者,其郡守令与监司,并皆论罪。”

    2月15日

    ○戊寅,驱地灵山。

    ○忠淸道木川县资福寺石佛汗。

    2月16日

    ○己卯,驱都飞山,还次海美县。

    2月17日

    ○庚辰,次礼山县无限城,赐柳湿内厩马一匹。

    ○遣中官于洪州,赐芳干酒肉。

    2月18日

    ○辛巳,次温昌县。

    ○命行幸所,过两麦田,量减其租。

    2月19日

    ○壬午,次弘庆院坪,赐表里于申概。前典书朴瑞生献马,赐内厩马一匹。

    2月20日

    ○癸未,次水原府乌山。

    2月21日

    ○甲申,次于麻田浦,夜大风。

    2月22日

    ○乙酉,还宫。命兵曹曰:“自今讲武,禁大小臣僚田犬。”

    ○申概遣经历李允商起居,命赐酒,且曰:“尔之监司,于行幸有大勤劳,且无差失,予甚嘉之,今尔不来可矣。然礼不可废,遣汝来,是亦可嘉。”

    2月24日

    ○丁亥,新置朝宗、迷原蚕室,各属蚕母十名、从婢十名、奴子二十名。判承文院事李迹上书曰:

    蚕桑之利,天下古今之所共重也,吾东方未得其法,未见其效,不以为重。今殿下设公桑蚕室之法,示万世无穷之理,恩甚渥也。臣迹谨受明命,巡访京畿杨根、迷原、加平、朝宗、永平等郡,野桑山柘,无处无之。然山柘则为山田人所斫而焚之;野桑则为田者所伐而耕之,桑柘之不茂,职此由也。愿自今各道各官以时考验,如有伐桑耕田者,计条之多少而惩之,并纠守令不禁之罪。且令监司以督种桑之令,以凭黜陟之典,以广蚕桑之利。

    上嘉纳之。

    ○罢兵曹正郞朴安臣职。以南晖吉礼之日,送把烛人迟缓也。

    2月25日

    ○戊子,宗贞茂使人来献土物。

    ○斩故代言尹须妻帝释婢及盲僧信全。初,须妻帝释婢欲读经度厄,请信全来,与皮狄栗曰:“栗之味如何?”盲曰:“甚甛。”须妻戏曰:“有胜栗之味焉。”因与之私者累年,生子不举,杀小侍婢以灭口,至是事觉,宪司推劾其实以闻。上之在莼城也,命诸代言及随驾将相议其罪,佥曰:“盲人与朝士家门妇女相奸,非他闾里人相奸之例,宜加极刑,以正风俗。”独李叔蕃言于世子曰:“和奸杖八十有律,命以斩不可。”上闻之曰:“叔蕃可与予言者,何密请于世子乎?”帝释婢,世家赵何之女也;信全即河千景也。及上还宫,六曹、台谏启:“信全及帝释婢请置极刑。”从之,仍教曰:“昔人谓:‘既能为不能为之事,宜当受不当受之刑。’正谓此尔。虽坐律外之刑,亦无伤也。”

    ○司谏院上疏:

    其一曰,近者刑曹请罪金训,殿下止令杖断、流窜。臣等窃谓,忠义人臣之大节,苟无忠义,何以为臣?训受命出镇,是掌兵者也,而擅自来京,累月潜隐,不即诣阙肃拜,而密进于仁德宫,无君之心着,而不忠之罪明矣。舍此不诛,于履霜坚冰之戒何?伏望殿下,断以大义,置之极刑,以为人臣怀二心者之戒。

    其二曰,近者刑曹将大逆李之诚缘坐之人,请依律施行,殿下止令妻子安置于鄕,其他缘坐之人勿令举论。臣等窃谓,大逆天地所不容,罪及亲戚,所以垂戒也。今之诚缘坐之人,并蒙宽宥,各自保全,且判江陵大都护府事李义伦以之诚叔父之亲,非徒免缘坐之罪,仍任巨邑,得保爵禄,垂戒之义安在?伏望殿下,断以大义,将之诚缘坐之人,依律施行,以为后戒。

    皆不报。

    2月26日

    ○己丑,斩前司宰少监洪仲康。仲康,帝释婢之表弟也,亦与之奸。诸曹、台谏共请与信全同论,下议政府拟议斩之。僧信田杖一百,属刑曹杖首。信田乃信全之从弟,托以劝善,出入帝释婢之家,亦与之通焉。

    ○遣户曹参议李明德,考察京畿赈济饥馑之状。上忧京畿饥人赈济未周,分遣监察崔闰福、朴苏等,察守令勤慢。命户曹,输京仓之米于京畿以赈之,又命明德巡察。户曹启:“老弱疾病,不能自受赈济于官者,守令持粥米盐酱,亲行闾里,计口面给。令行台监察掷奸,若不肯用心赈恤,或有一口以致饥死,守令与监司启闻论罪。”从之。

    ○上谓柳思讷曰:“予闻,杨州之民,修桥梁者语人曰:‘将有讲武之行。’卿等知之乎?”对曰:“臣等所不知也。”上曰:“讲武已足矣,又当农月,其忍为之?今此役民者,岂补予德者哉?召经历问其故。”

    ○永吉道都巡问使曺恰以民饥,请给还上,上曰:“至穷者赈济,其次给还上。”且曰:“赈济之事,重民命也。每当赈济,必待启闻而后行,则缓不及时,如救民之事,临时行之。”

    ○刷卷色启推刷奴婢事宜:“容隐、逃亡、物故代立者,于文籍虽将辞缘,明白施行,而本主无官文,则代立。若实为逃亡、物故,而于文籍辞缘未施行者及无官文者代立未便。”上曰:“容隐不告者,间或有之。实为逃亡、物故者,亦令代立,则不合于义。自今告以逃亡、物故,而于文籍辞缘未施行者及官文有无勿论,勿令代立。如有容隐者,依曾降教旨论罪,许人陈告。”户曹又启:“陈告奴婢一根,一为贱、一为良,良无良籍,且无贱籍者,充水军未便。”上曰:“贱多良少,当今所虑。将此辈亦属水军不可,如此之徒,仍旧为良可也。”

    2月28日

    ○辛卯,上诣仁德宫,置酒击球,为赌马之戏也。

    2月29日

    ○壬辰,庆尚道玄风县大见寺观音汗。

    三月

    3月2日

    ○甲午,上奉上王,田于抱川海龙山,是举为上王也。以京别军千馀人为驱军。上虑驱军之少,问可增之策,都镇抚韩圭曰:“抱川人民与随驾一品以下五品以上曁成众爱马,至于宦官,除不得已干事外,悉出品从。”上曰:“役抱川之民大不可。令承政院及镇抚所更议以闻。”圭及兵曹参判李春生启曰:“品从何难之有?”量刷八千馀名以闻,上曰:“人人皆计口率来,不可刷出。”上以上王不数出,欲加一日宿所,春生曰:“孰无一日之备?臣等敢不从教?”春生之逢迎,多类此。

    ○一岐岛上万户道永及和田浦兵卫郞使人请粮。

    3月3日

    ○乙未,驱王方山。上王送所射獐鹿各一于上,上以所射鹿二献于上王,友爱之情甚笃,侍从皆叹之。上谓韩圭曰:“获禽之多与上王之多中,咸尔功也。”仍赐爵。

    ○平安道都巡问使郑镇献鹰三连。

    3月4日

    ○丙申,驱仙凤山。

    3月5日

    ○丁酉,驱宝藏山,夕次沙川县逍遥山下。随驾人至宿所,误食毒草,暴死者六人,服药而生者二人。上问死状,对之者曰:“食菜瞬息间,恍惚不省,自耳目口鼻出血如流。”上甚痛之,谓左右曰:“人必曰此讲武之所致也。”令察访上护军田兴坚埋于幽谷,给六人家米豆各二石。毒草名莽草,鄕名大鸟菜,根如苜蓿,茎如茼菜。命司饔自今御膳勿进茼菜、苜蓿。

    3月6日

    ○戊戌,上奉上王还宫。

    3月8日

    ○庚子,下右代言韩尚德、恭安府尹黄子厚、前知高城郡事李养修于义禁府。初,前判原州牧事权缓与知申事柳思讷同里闬,其交甚密。缓家有苏合油三斤,缓与思讷共谋,诱倭人上护军平道全,受其单子,纳于承政院,思讷启下典医监,而提调黄子厚以生虫不用不受。道全更纳承政院,思讷不复启闻,收纳内药房,药房代言卓愼受之。思讷诈谓户房代言韩尚德曰:“有旨:‘道全药价,皆以绵䌷题给。’君宜下王牌。”尚德疑之曰:“下王牌,是闻命者之任,非吾所知。”思讷言之再三,尚德终不肯。思讷乃自押,王牌下户曹,令济用监给绵䌷六十六匹、木绵五匹。先是,黄子厚欲得廉致庸农舍,将申呈单子,嘱思讷以启。代言等适承命议事,思讷侧目熟视子厚曰:“君非倭人兀良哈,何于承命议事之际,敢入此哉?”子厚曰:“子若不启,吾将击鼓申呈。”思讷曰:“君虽宰相,何得蔑见承政院乎?”子厚深衔之,因扬言思讷买不良药,入内药房。宪司劾思讷及愼启曰:“典医监已退苏合油,思讷不更启,而令户曹给价;卓愼不秤量而受之于向国人,过为绸缪,其间难知。请收职牒,鞫问其由。”上览之,问掌令赵从生曰:“所谓与向国人过乎绸缪,其间难知者谓何?直谓思讷等阴厚道全,与日本同情欤?毋隐以对。”从生对曰:“臣等何敢有若是之意乎?所谓绸缪者,典医监已退之药,强为之贸也。其称向国者,止云倭耳,非谓与日本同情也。”右代言韩尚德、左副代言赵末生、同副代言李伯持等相顾无言,上怒曰:“彼台员所对,与启本之意不同。是请思讷等诬上之罪,而又自诬上也,奚异于思讷、卓愼之辈?且代言三人怡然听诺,不肯别白以闻,汝等坐承政院,所为何事?皆是思讷之类也。”尚德等惊惶失色,乃启曰:“向国人三字,必有微意存焉,臣等不察其文意耳。”既而,传旨于从生曰:“思讷、卓愼虽贸药失当,私于一己之迹现著,然后更请其罪。”遂命思讷及愼出仕。上又问承政院以宪府之疏可否,尚德对曰:“宪府疏意是也。国家于日本人所献土物回奉,未有如此之厚者,独此过厚,必有以也。愿依宪司之请,令攸司劾治。”上曰:“然则思讷之心,将以分价欤?”尚德对曰:“意将分之。”上曰:“宪司之疏,以文意考之,则谓与向国人谋背本国也,而汝等皆曰:‘非谓谋背也,但谓思讷将典医所退之药,不启而纳于内药房,其力纳之情,绸缪之谓也。’汝等何误释宪司疏意,而如此强之也?予虽未学,岂不知数字之意乎?宪司疏意指东,而汝等答之以西,奚异指鹿为马乎?指鹿为马,诳君之言也。”仍令尚德归第。命代言等诣六曹启事厅,传旨曰:“予不视事,以代言不齐故耳。卿等可否相济,乃其职也。前日问宪府疏意,皆含默不言何也?尚德以近臣诳予矣。钱货,国之重宝也,而思讷、卓愼纳典医已退之药,而酬以重价,乌得无罪?予之言此者,非是代言而责宪司也,代言实有罪焉。掌令则对不以直,故致问耳。然予谓,此事实是风闻,何如?”赞成柳廷显曰:“虽以风闻而发,及考文簿,若王牌若施行册实迹见着,不可以风闻例论也。且臣子闻为上之事,拘于风闻,置而不闻,非臣所愿也。纵得违教之罪,可以勇为。况此药材切于上体,安敢较其罪之有无,而为之哉?”兵曹判书朴信曰:“教旨有曰:‘事有明证,有实迹及谋叛大逆等事,理宜受治。’臣谓此有实迹,非风闻也,馀皆曰风闻也。”大司宪李原曰:“臣虽受风闻之罪,切于上体,故闻之痛悼而发,臣实有罪。”上曰:“虽至宗亲,不以私害公,断以大义,思讷之罪,予何容私?当以法断之。卿则与予同盟,无一毫之间,予不疑卿,卿毋疑我。卿之发此,予甚嘉之。”因问原曰:“事发无迹,何从得闻?”原对曰:“臣为礼曹判书时,李养修到家曰:‘思讷将典医已退之药,更不启达,而纳于内药房。’臣闻之大惊,不敢忘于怀。及拜是职,见子厚于阙庭,问药之退否,子厚曰:‘曾已退之矣。’有间再问之,子厚答曰:‘前言是也。’故臣以是知之。”命承政院与六曹,召子厚、养修质之。问子厚曰:“退药之由,卿与谁说乎?”对曰:“与户曹判书尹向说之,而因问向曰:‘药价给乎否?’向于翼日遇我曰:‘前所云药价,已给之矣。’听此以谓,若修其源,必无后患,而又与尚德,剂内药时同宿说之,又与养修详言之矣。”问养修,对曰:“子厚到家言:‘予迩来逢厄乃免,实上德也。思讷妄以我求观察之任,启达差下,予实惶恐,而启达得免,又蒙上恩,除拜京职,天幸也。思讷向我,每事阴中伤之,恐将及害。’仍言:‘平道全苏合油三斤,启下典医,吾与同僚以虫损退之。道全又纳于承政院,思讷不启退之之由,纳于内药房,是大不忠。以如此之行,不顾己非,向我每阴害之,吾之愤心,控于何所?请子为我告诸交亲。且子与今礼曹判书李原交,况当此时,六曹、启事,愿达怏怏之意。’”六曹代言以养修之言,质诸子厚,子厚曰:“他言皆是,但说与李判书之言,非吾所说。”养修曰:“若子不言子之胸次,吾何以知之?”子厚语塞。六曹同议启曰:“尚德对上问不以实;子厚身为典医提调,不自启达,而宣言于外;养修私相朋比,往来行言,皆可罪也。”户曹判书黄喜曰:“罪之可也,然无文案可据,下攸司取辞可也。”上然其言,乃下尚德、子厚、养修于义禁府,仍教子厚曰:“予以故旧之情,置卿于元从之列。卿无弓矢之能,又无文翰之才,然任数县而至于除授显职,是则予无先见之智故也,虽悔可追?忠臣之义,大小僚佐,必当一体。卿挟己私,曾上书以诉思讷,予不欲人知,至于寺人崔闲,尚不及见,即投于火。方予之信任思讷,乘时排摈,用心阴险矣。”

    又传旨于义禁府曰:“尚德以近侍之臣,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宜矣。曾不虑此,宪司疏意,强而误解,谋间同僚,甚奸儒也。速取三人之辞以闻。”义禁府启云:“尚德招曰:『臣以为,上之责臣,不过停职,今乃鞫问,臣若不言,罔被罪责,何益之有?请以直辞告之。去岁之冬,腊药剂时,子厚谓我曰:「吾妾子中光曰:『张始生与我言曰:「吾与弟末生偕进权缓家,缓与弟末生以靑砂小器所盛之药曰纳于典医监。末生赍进欲纳见退,今已纳于承政院矣。」』」闻中光言,私自以谓,典医已退之药,承政院强纳之,是必思讷受价分用也。臣闻此痛心,即欲启达,然子厚与思讷之有隙,臣实知之,故谓子厚必吹毛求疵,不即启闻。后至子厚家谓之曰:「子之所言药事,予欲启达,其悉言之。」子厚答曰:「崔古音龙入去彼土,而始生、末生等,皆缓之伴人也,缓亦得众者也,何官明推之?且末生等以不言不知答之,则将何如?」用是未即启闻。当宪府疏意下问之时,臣心藏蓄之事,故以分用启之,是欲上明正其罪也。不即启闻之罪,臣实当之。』

    3月9日

    ○辛丑,命停教场及供正库造成,以年饥也。

    ○义州任内古静州人金夫多之妻玉香一乳生二男一女,命赐米。

    ○日本浓州太守平宗寿使人献礼物,请图书。

    ○赈城底饥民。户曹启:“城底十里饥民赈济,将各司留库陈米豆,量宜均给。令汉城府官员,巡行审察饥馑尤甚人民,为先以升合分给,撙节赈济。”李明德又启:“衣食足而后,治礼义。各郡鄕学生徒,赍粮甚难,姑且放学,令教授官同守令,察饥民而赈济。”皆从之。

    ○免忠淸道宁山等四郡户楮货,且赈饥民。都观察使申概报宁山、温昌、稷山、平泽皆失农故也。

    ○禁横城、禾洞、扇岩等处垦田伐木。传旨江原道都观察使曰:“讲武场内居人,及时移接,若节晩,难于移徙者,令姑存之。”

    ○免京畿失农各官各司奴婢之贡。

    3月10日

    ○壬寅,命减各殿供上湩酪,其馀诸处湩酪皆除之,因减乳牛而牧于长丰岛,其取湩之马,尽放于壶串,盖以年饥省费也。

    ○罢内赡靑苔田。上曰:“内赡凭进上入染,而多占苔田,令田主不得耕种。每当入染之时,令染母求诸市里,非徒无益,田主怨之,自今毋耕,各还本主。”

    ○初定出番军士休暇之限。柳思讷启:“三军甲士及成众爱马,虽出番之日,因其习射,无有休息。虽曰军法有加而无减,然当俭年,使彼众人有所闲歇,以备不赡,是亦救荒之一端也。三军番外凡六日,习射三日,巡绰一日,给闲二日;别侍卫、鹰扬卫番外凡九日,习射五日,巡绰一日,给闲三日,其馀成众爱马,亦依此差等给闲,毋令每日习射。且训链观员,晩仕早罢,而习射之徒,如有晩到者,则严加叱敕,以征赎纸,安有执法之吏自慢,而能制人者哉?愿自今,令训链观辰仕申罢,以考习射,率以为常,俾兵曹考其勤慢。”从之。

    3月11日

    ○癸卯,置酒于便殿,政府、六曹入侍。

    ○给虎符于全罗道水军都节制使金文发,从文发之启也。命诸道水军都节制使,依都观察使、兵马都节制使例,亦给虎符。仍教曰:“虎符只为有事,验其信否耳。今都观察使兵马都节制使,比于王旨,佩而前行甚谬。自今毋得以虎符前行。”

    ○命兵曹,加造虎符。六曹启:“在前,十部以从甲至癸十字为号,今造五部,请以二甲至二戊字为号。”从之。

    ○置国农所于江华嘉陵浦。

    3月12日

    ○甲辰,忠淸道兵马都节制使柳湿上莼城讲武所四标。湿据兵曹关,审定四标以闻:“东至伽耶山、三尊、多只岘、喧吉串、天为浦,南至高丘、生天串、禾边串、安眠、广地串,西至小斤山、大隐山、地灵山,北至黎山串、大山串,私猎伐木一禁。”

    ○下知申事柳思讷、前判原州牧使权缓于义禁府。大司宪李原密启:“思讷所犯,不特此也。曾与缓谋,冒启检校汉城尹崔也吾乃申呈单子回换米,与缓分用。”上急召也吾乃子护军宝老,命承政院核实以闻。宝老至则袖米分用之券以呈。元数二百石,思讷分二十石,也吾乃分三十石,缓百五十石。囚缓及思讷鞫之。召平道全问:“苏合油果汝之药乎?”道全逞愤曰:“非我之药而何?”拔佩刀,若欲自剌者。上问赵末生曰:“平道全怒而归乎?”末生对曰:“道全言:‘居日本从妹因本国使者之来,送苏合油三斤。吾授崔古音龙而进上,必以他苏合油,并我苏合油也。欲斫身而暴此怀也。’”上曰:“权缓虽心谲而不顾礼,与思讷家相近而相交,予以为,与思讷通同耳,不意与道全通同也。昨日,思讷于义禁府纳招云:‘本不知缓之所为也。’思讷被劾,郭承祐来访,思讷与承祐射,权缓适来。承祐曰:‘主人不幸,以苏合油事被劾。’缓曰:‘苏合油所馀,尚在吾家。’思讷内恶之,以闻见者众,不敢显说,乘晩之缓家问曰:‘君言苏合油尚在,苏合油果君家之药乎?’缓匿而不说。翼日,缓来谓我曰:‘义禁府囚吾家奴隶,吾亦预归义禁府近处待命。’既而,思讷妻送人于缓之妻曰:‘以何苏合油而累及吾家翁乎?’缓妻曰:‘纳吾苏合油七两而受价也。’至此然后始知为缓之苏合油也。缓之招辞亦以为,思讷所不知,此言果皆造作乎?今义禁府请将缓与思讷刑问,吾意,宰相非坐宗社大事,而刑问不可也。”仍令平问。吏曹判书朴訔曰:“交私诬上,其罪尤重。若不刑问,谁以实告?”

    3月14日

    ○丙午,命各道勿进生雉,虑农月捕雉之弊也。

    3月15日

    ○丁未,命囚前户曹判书尹向、吏曹参议洪涉于义禁府。义禁府启:“户曹给苏合油价时,向为判书,涉为参议,请逮问。”故也。时,向安置积城,遣义禁府官吏拿来。

    3月16日

    ○戊申,以朴訔判中军都摠制府事,李原判汉城府事,黄喜吏曹判书,成发道户曹判书,安腾刑曹判书。罢柳思讷、韩尚德,以卓愼为知申事,李明德同副代言。批既下,上传旨承政院曰:“思讷将权缓苏合油,收纳药房,愼知之否?”代言等对曰:“岂不知?”上曰:“义禁府推案,愼纳招以何辞?”对曰:“愼以职掌药房,而不能详察纳招。”上览其推案曰:“予若知如此,今日何以迁愼乎?汝等以近臣,何不分拣愼之罪,而启闻乎?后人当以我为不分是非之暗主也,其可乎?”

    ○传旨曰:

    权缓以己之不良苏合油,欲见其利,暗与平道全同谋,似若道全之药以纳而受价,其诬上行私,彼既服矣。问缓曰:‘思讷亦尝知尔之药乎?’则曰:‘思讷未尝知也。’问思讷曰:‘尔尝知缓之药而纳之乎?’则曰:‘吾唯知道全所纳,不知是缓之药也。’缓与思讷皆曰未尝相知,则疑若可信,何不以此,取招以闻,遂使思讷之罪若是之延绵乎?古人有言曰:‘君子成人之美。’彼皆曰未尝相知,何不遂已乎?

    代言赵末生、义禁府镇抚田兴对曰:“缓与思讷,其所为善,则宜若易服,所为皆诬上行私,岂徒问而实言乎?今户曹录事安瑞德曰:‘苏合油价,给以䌷布之传承诸思讷。谓我罔言,有尹向、洪涉在。’及问涉则果如瑞德之言。向时未至,未即验其然否。”田兴又启曰:“臣等职在问事,何可不尽问情由,而启闻乎?此思讷之罪所以延绵也。”上曰:“然则汝等意欲加刑以问乎?何不曾请刑问乎?”田兴曰:“将以无为而得情也,且待向之来也。如终不直纳言,可以加刑。”

    ○传旨六曹曰:“思讷信任已久,予之偏向以为,不至于诈传之罪,昨见义禁府提调李天祐、许稠详问其故,予乃悔之。诈传之律何如?”佥曰:“死罪也。”上曰:“思讷、权缓之罪孰重?”佥曰:“于律缓差轻矣。”上曰:“缓无后,位至宰相,必无不足之心,事至于此,其贪求无厌,可胜言哉?若卓愼则无罪可。”遂释之。愼诣阙谢恩。俄而,义禁府请其罪,愼即归其家。

    ○田兴启曰:“崔也吾乃换米之由,参议洪涉与养修言之。臣谓,国家换米之法,先纳所籴之谷,待其道给券,而给京畿近州之米例也。不待其文,且给京仓之米,称为还上,深为未便也。”上曰:“判书沈温、参议洪涉实当其责。”仍命义禁府曰:“温则不必下狱,可召致依幕取招。”

    3月17日

    ○己酉,观放鹰于东郊。

    3月18日

    ○庚戌,复遣李明德赈饥民。教曰:“赈济之事,不可缓也。死者几何?”赵末生对曰:“李明德谓臣曰:‘时无死者。’”上曰:“明德虽近臣,已受命之事,宜当更遣。”仍问明德赈济之状,对曰:“时无死者。臣当更去,然当此际,使臣已多,臣亦从者不少,经历亦足赈济。”上曰:“如经历不勤何?汝业已为赈济使,知措置之方,不可代以他人。四月以后,民可免饥,五月以前,汝宜更勉。已分之谷几何?”对曰:“五千馀石。未分之谷万馀石,然必不足。”上曰:“国有馀粟,而民尚阻饥,岂曰利国哉?虽费粟万万,民无饥饿,则予何嫌焉?”明德曰:“京畿之米,守令每于会计,只录虚数,时无所储。请以忠淸、江原近畿诸州之米,次次转用。”上曰:“江原之米不可。傥东北面有事,将何以供?”兵曹判书朴信曰:“留后司有陈谷万万,请漕运以用。”上然之。

    3月19日

    ○辛亥,宥各道徒流及充水军二罪以下。

    ○发中外仓库,赈饥民,且给农种。因京畿都观察使禹希烈之启也。命发江仓所储黄豆七百四十石,漕留后司所储陈米豆一万石以赈济;漕忠淸道各官租八千石、豆四千九百六十石,江原道各官豆八百石,分典农寺租三千石并京中所储豆五千石以给种。

    3月20日

    ○壬子,流权缓、柳思讷、黄子厚等于外方,释尹向等,罢卓愼职。上览义禁府所上权缓、柳思讷、黄子厚、韩尚德、李养修、尹向、沈温、洪涉等罪照律启本,因曰:“六曹、台谏咸听予言。予以谓,风闻公事,不可行也。禁而不行,已载于太祖元典。若风闻之事,许令行之,则更相拨摘,互相阴中,民风俗习,必不美也,予必坚守此法矣。”启事毕将退,上曰:“台谏毋出,予欲一言。”献纳徐晋、持平吴宁老等进前,上曰:“汝等已参朝启,自今以后,若予过失及朝臣之罪,则六曹退后,辟左右私言之;若国家公事,则六曹在时公言之;若常时有可亲启事,则直诣承政院请启,予当召而见之;若其可以不亲启之事则告于承政院以闻,何必立庭上书,然后尽言官之职乎?且人言某为不可为之事,则卿等不必圆议,而闻者直来启达,予必辨其是非矣。风闻公事,虽当不行,如近日思讷等事不发,则不可矣。卿等有所闻,则须即直来启达,以尽规谏之职可也。昔魏徵言焉,太宗纳焉,以成贞观之治,不必如卢异、李之直布扬君过,然后尽言官之职也。”权缓赎杖一百,忠淸道宁山付处;柳思讷赎杖一百,丰海道安岳付处;黄子厚赎杖八十,忠淸道怀德付处;李养修赎杖八十,竹山付处;韩尚德除收职牒,赎杖八十;知申事卓愼罢职,皆减等施行。洪涉以功臣之子不论;尹向、沈温并皆原免。且命向毋还贬所。

    ○司宪持平尹粹上疏曰:

    顷者,尹向妄生异议,援引汉祖、丁公之事,后之观者,安得而不疑?是以,府与谏院累疏申请,未蒙兪允,大小臣僚罔不愤惋。今无故蒙宥,其于王法何;其于必罚之义何?伏望殿下,断以大义,一依前疏,明正其罪,以绝后世之疑,以慰太祖在天之灵。

    不报。

    ○赐苏合油三斤于李叔蕃。思讷等既得罪,上命将其苏合油,弃之于外,叔蕃诣阙请之。翼日启曰:“前日所赐药甚良。”叔蕃与思讷有旧,阴庇之也。

    ○上诣仁德宫,上王为之置酒,诸宗亲皆侍宴。宴罢,世子将以驸马淸平君李伯刚所尝畜妓七点生归,忠宁大君止之曰:“岂可亲中,自相如此也?”言之再三,世子心怒,黾勉从之。厥后,世子与大君道不同,心颇忌之,上虑之,乃减诸大君侍从人数。

    3月21日

    ○癸丑,司谏院、司宪府上疏,请权缓、柳思讷等罪。谏院疏曰:

    忠义廉耻,人臣之大节,一有所亏,当置于法。今权缓特蒙上德,贵为宰相,而富亦足矣,宜厉忠廉,以报圣恩之万一。不此之顾,惟利是图,以己之药,托于道全,求纳典医,及其见退,交结近臣,纳于内药房,是则急于贪利,而后其君者也。思讷身为喉舌之任,出纳惟允其职也。乃与缓潜相交结,将无用之药,以为御药之资,诈传王旨,滥给其价。且托崔也吾乃之换米,朦胧启闻,私自分用,其阴谲极矣,而不忠不廉,莫甚于此。《书》曰:“眚灾肆赦,怙终贼刑。”臣等以为,思讷所犯,诚不宥之罪也。黄子厚怀奸挟恨,欲陷害人。又尝自求监司之任,及其除授,反谓一近臣之使然,欲累圣明,其庸恶不忠著矣。李养修曾犯监临自盗之罪,不以是为耻,而内怀谗构,营营往来,阴欲害人,是亦小人之尤者也。卓愼既为内药之监,凡诸药材,固宜精察,当其纳药之时,不以所系之重为念,而不察良否,其于殿下委任之意何;其于臣子敬谨之意何;韩尚德以近侍之臣,闻子厚之言,久不以启,及其事发下问,犹不以实对,其为奸诈亦明矣。上项人等,皆蒙宽典,臣等实有憾焉。伏望殿下,命攸司将上项人等,依律施行,以戒后来。

    宪府疏曰:

    臣等窃谓,赏罚人主之大柄,不可以不谨。《传》曰:“有罪不罚,虽尧、舜不能以致治。”今柳思讷昵居喉舌之官,交结权缓,诈传王旨,纳不用之药,俾给重价,又冒向国人崔也吾乃之名,受京仓之米,与权缓分用。稽诸古今,未有如此之奸且不忠者也。权缓以二品大臣,内结近臣思讷,外连倭人平道全,又凭崔也吾乃之名,指使思讷,再欺上聪,其为奸诈不忠,诚无异于思讷矣。律当极刑,止赎杖罪,并流于外,其于惩恶之义何?黄子厚别无才德,特蒙上恩,位至二品,寻拜忠淸道都观察使,其八十老母居怀德县,人子之荣幸极矣。感谢上恩,顚倒发程,以慰倚闾之望可也。始则求而得之,终则诬巧辞以丐免,其为不忠不孝甚矣。且闻思讷通同权缓,纳不用苏合油而受重价,身为药房提调,不即启闻,欲陷思讷,始露其说,其奸邪不直亦甚矣。亲犯奸邪不忠不孝之罪,止赎杖而归鄕曲,其于用刑之道何?卓愼以近臣,兼任内药房,谨择药物,以补圣躬其职也。以典医监见退之药,不复秤重,不用医员,而自纳于内药房,其与思讷同情明矣。私比同僚,而忘君父,止罢其职,何所惩乎?伏望将上项人等,一从律文,明正其罪,以戒后来。且韩尚德、沈温、洪涉、李养修之罪,不可不惩,亦望依律施行。

    上览宪司疏曰:“养修罪重,而予宽减,止赎杖八十。今宪府以养修列于沈温之下,轻重倒置,何至于此?予今老矣,欲保全所司员矣。”既而,持平尹粹诣阙复请,上问粹曰:“养修罪同思讷,汝论于洪涉、沈温之下,汝以律文为非也,何以如此?且沈温,宰相也。笞一十,犹不可原乎?若洪涉,功臣之子,已有常宪。”粹对曰:“臣不识律文,幸缘养修得此罪人,故意以为轻,此则臣之失也。”上曰:“谏院之疏则然矣。”粹摧谢而退。

    3月22日

    ○甲寅,上奉上王,幸东郊,观放鹰。

    3月23日

    ○乙卯,丰海道都观察使献鹰三连。

    ○世子出殿门观鹰。世子使宦者辛德海言于书筵官曰:“昨日驰马劳身,不欲听讲。”及书筵官皆退,又使内竖禁书筵入直官员出门外。

    3月24日

    ○丙辰,御便殿视事。掌令郭存中请置思讷等于法,上曰:“岂轻典乎?”仍问列李养修于笞罪之由,存中曰:“臣不及知。”上曰:“尔见同僚乎?”对曰:“见之。”“见所上疏乎?”对曰:“见之。”上曰:“若见同僚与所上疏,则何对以不知?尔言不直矣。”存中曰:“人之为盗,无如此也。若不惩此,何以戒后?”上曰:“盗之为言太过。无故取人之物者为盗。思讷等纳米二百石,受米二百石,纳药于公,受价而用,岂可谓之盗乎?此岂谏官之言乎?不直甚矣。将不直之言告我,是何心哉?谏官以直辞正谏,则予无辞矣。今尔以此固谏,古之直言如朱云亦若是乎?若尔则后世何以曰直哉?且同僚之疏然乎?”对曰:“不然。”上曰:“若以同僚为非,则先劾同僚,更书尔意以请可也,何遽以此而启乎?”存中不审听上教,犹请不已,上怒曰:“与朋友言,犹听所言,而后乃答。尔何不审听予言,妄发如此?”存中惭惧而退。上传旨六曹曰:“宪司疏意然乎?”佥曰:“大非。”上谓赵末生曰:“将宪司疏,令六曹见之。”罢朝,使内官崔闲问承政院曰:“存中之言然欤?”佥曰:“不直。”上曰:“存中欺予,何异思讷?”末生将疏诣六曹传旨,存中惶恐无措。是日,司谏院劾司宪府,以轻论李养修,列于沈温、洪涉之下故也。

    ○命分泊兵船于要岛。兵曹判书朴信启曰:“闻,倭奴大修战舰,欲寇中国,若粮食不足,则所过沿海,潜掠可畏。请于诸岛,聚兵船以待变。”上曰:“群聚一面,诸岛若空,则谁御之?”六曹启曰:“勿聚一面,或十只、或八九只,分泊要岛。”上从其计。

    ○世子出殿门,习弹弓,使内竖禁入直者出门外。

    3月25日

    ○丁巳,以李贵龄为检校左议政,韩剑检校右议政,金汝知司宪府大司宪,赵末生知申事,洪汝方左副代言,朴竖基司谏院右司谏大夫,秦浩、全直司宪掌令,郑还右献纳,洪陶、陈仲诚司宪持平。

    ○世子出殿门习射,且观鹰。世子使内竖谓入直员曰:“今日有疾,毋请宾客。”既而,宾客闵汝翼、卞季良偕进,使内官问书筵官曰:“今日两宾客何以偕来?”汝翼等曰:“有为白事,故来耳。”世子问:“何事?”汝翼等曰:“闻殿中有鹰,未知殿下之所知乎。”世子曰:“非予所畜,诚宁大君之小鹰也。谁知之乎?”季良曰:“若为之则改过为最。今曰非予为之,我等喜焉。”世子曰:“师傅亦知之乎?”汝翼曰:“知之。”世子曰:“虽一正字言之,其言是则予岂不听?鹰之不可畜,小童亦知之,何以告诸师傅?此岂隐恶扬善之道乎?”汝翼等曰:“但毋使外人知之耳。师傅亦书筵官,不可不告。”世子曰:“宾客之言是,而予言非矣。”季良曰:“舍己从人,人所难也。今曰予言非,我等深喜之。”

    ○命开城留后司知印,用个月去官。礼曹启曰:“恭安、仁宁、敬承府知印,并以个月去官,独留后司知印,用差年未便,请依三府知印例,以个月去官。”

    ○命咸州涛涟浦外牧场,许平民放牧。外牧场,本平民放牧之地,司仆官崔霑启以外牧之马,杂于内场而难辨,并为国马场,禁民刍牧,民甚苦之。上知之,许平民放牧,因修古城址,以别内外。

    3月27日

    ○己未,颁《乘船直指录》三百本于外方,各道铸字所所印也。

    3月28日

    ○庚申,观放鹰于东郊,因放火㷁以观之。有老父赴行廊役负石,告饥于驾前,命赐布二匹、米一石,乃囚造成都监判官宋辰生于狱。

    ○户曹参议金灌坠马而死,命致赙,且令设奠。灌,元尹𰨅之外舅也。

    3月29日

    ○辛酉,命各道都观察使、兵马都节制使、水军都节制使服药用酒。

    ○命四孟月试诸学。礼曹启:“诸学本曹皆试其业,故一朔内,不能毕试。武学则兵曹,律学则刑曹,算学则户曹,儒学、字学、吏学、译学、乐学、医学、阴阳风水学等七学则本曹。各其学提调,一同试其所业,计其分数,明白立簿,及其岁末,以试业分数,第其高下,启闻叙用。且四季月试业,则冬试不及于岁末都目,请于四孟月试取。”

    从之。

    3月30日

    ○壬戌,司谏院上疏请尹向之罪。

    ○礼曹上朝官冠服之制。启曰:“谨稽洪武三年中书省据礼部呈,钦奉圣旨,赐与冠服咨内一款:陪臣祭服,比中朝臣下九等,递降二等,王国七等。第一等秩,比中朝第三等,第二等秩,比中朝第四等,第三等秩,比中朝第五等,第四等秩,比中朝第六等,第五等秩,比中朝第七等,第六等秩,比中朝第八等,第七等秩,比中朝第九等。’《洪武礼制》,第三等以下各品冠服等第及本国诸祭序例各品祭服等第,参考详定,谨具启闻。一品冠五梁,革带用金,佩用玉,绶用黄绿赤紫四色丝,织成云鹤花锦,下结靑丝网。绶环二用金,笏用象牙。赤罗衣白纱中单,俱用靑饰领缘,赤罗裳靑缘。赤罗蔽膝,大带用赤白二色绡,白袜黑履角簪。二品冠四梁,革带用金,佩用玉,绶用黄绿赤紫四色丝,织成云鹤花锦,下结靑丝网。绶环二用金,笏用象牙,衣中单裳蔽膝大带袜履簪。自此至九品并同一品。三品冠三梁,革带用银,佩用药玉,绶用黄绿赤紫四色丝,织成盘雕花锦,下结靑丝网。绶环二用银,笏用象牙。四品冠二梁,革带用银,佩用药玉,绶用黄绿赤三色丝,织成练鹊花锦,下结靑丝网。绶环二用银,笏用象牙。五六品冠二梁,革带用铜,佩用药玉,绶用黄绿赤三色丝,织成练鹊花锦,下结靑丝网。绶环二用铜,笏用槐木。七八九品冠一梁,革带用铜,佩用药玉,绶用黄绿二色丝,织成㶉𫛶花锦,下结靑丝网。绶环二用铜,笏用槐木。”从之。

    夏四月

    4月1日

    ○癸亥朔,宗贞茂、田平殿使人来献土物。

    ○命蚕室养蚕人代以京中各司奴婢。户曹请给养蚕人月料,上曰:“予设蚕室,欲令民间学养蚕法也。今聚远方之民以役之,弊固大矣。愚民必以为,君上欲私用也。予享万民之奉,何赖于养蚕?行且罢之。”乃命代以京中奴婢,朝宗四十名,迷原三十八名。

    4月2日

    ○甲子,文城府院君柳亮卒。亮字明仲,文化人也,密直使继祖之子。其先有车达者,有功于丽祖统合之时,赐号三韩功臣,子孙世为达官。亮少卓荦不群,为侪辈所惮。洪武壬戌,年二十八,以护军辞职赴试,中第一,累迁判宗簿寺事。己巳冬,随顺安君王昉赴京,会有谗人造言,交构于上国者,亮随事辨析。国初,升[5]商议中枢,太祖以亮久侍潜邸,命参元从功臣。丙子出尹鸡林。丁丑倭虏大炽,太祖遣右政丞金士衡往讨之。会倭寇适至,亮与边将共击,贼势窘欲降,边将许之,贼尚觇虚实,逡巡不决。亮解弓矢,驰入贼中,以示无他,贼信之,握手开怀,赠之良剑。亮即率降倭使者十人,赴士衡幕,士衡留置倭船于蔚山浦,乃送倭使于朝,命厚赠粮米慰谕之,密使边将歼之。征兵船未集,贼闻飞语,遂执蔚山郡事李殷吏一妓一以去。柄用者谓亮嗾之,使宪司劾问,太祖命勿治,止配合山。柄用者愤无所泄,复请逮问,系狱数月,拷掠备至。我殿下愍其见屈,乘间极言,太祖感悟得释,命于罗州安置。戊寅起为江陵大都护府使,民皆怀之,为立生祠。上即位,授参知三军府事。辛巳赐号推忠翼戴佐命功臣,自是历迁要秩。乙未,拜右议政,未几以疾辞。以文城府院君,加功臣号同德二字就第。至是病疽卒,年六十二。讣闻,上甚悼,辍朝三日,遣代言李种善,赐祭于第,致赙有加,官庀葬事。亮性高亢刚躁,为政务大体,不喜变更,是是非非,不为诡随。谥曰忠景。子五人,佐、谨、京生、江生、汉生。

    ○议赈济事宜。命京中还上米豆,令汉城府同五部,令每里亲到,悉访穷乏之人,为先分给,从户曹之启也。议政府启:“贷民军资,征纳最难。依前朝解典库例,入典然后给之。”上曰:“前朝还上之法,将釜鼎杂物,纳之于官,而后受出,及还纳而还受其物,殊失为国大体,不可行也。”

    4月6日

    ○戊辰,司宪府大司宪金汝知等上疏。疏曰:

    人臣之罪,莫大于不敬;不敬之实,莫甚于蒙蔽。今柳思讷、权缓等交结比附,诬上行私,以盗国用,此臣民之所共愤也。以近臣而妄称教旨;以宰臣而饰诈贪黩,凡立朝者之所共疾也。也吾乃、道全,非我族类,阴谋谲诈,以效鼠窃,将贻笑于异类,此一国之耻也。子厚之挟私、养修之陷人,亦有乖于邦宪,不可不惩也。卓愼掌进御之药,药之新陈善恶,宜无所不察,况异类所献,其敢忽诸?法者,公共之器,非殿下所得而私也。罪各有律,法当不赦,伏惟上裁。

    疏上,命汝知曰:“权缓、思讷等所犯,但以无廉耻耳。予自即位以来,罪非干谋逆不忠者,未有依律施行者。权缓、思讷等以近臣、宰相,久滞缧绁,杖百付处,亦足惩矣。大抵台谏务为守法,而不得其言,必辞其职。古人曰:‘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若日本与辽东则可也,辞职而在家,甚不可,毋得如此。”

    4月7日

    ○己巳,命承文院除他务,永为恒式。时,判事元肃兼尚瑞少尹,亦解之。

    ○吏曹上中外考功法。启曰:“朝士受各道守令、教授官、驿丞、渡丞、盐场官者,多般托辞,不肯就任。厥后于各处提调及诸都监,以此职衔规得受点、口传,因此结衔,官爵之滥,无异添设。自今上项未赴任者之职牒,一皆还收。且守令、教授官、驿丞、渡丞盐场官考满,则依例叙用,然其中三十个月内,虽笞罪,再犯者左迁,三犯者罢职何如?”

    又启:“各道守令及盐场官、驿丞、渡丞等,或因公事避嫌、或受由、或称病,累朔不仕者间或有焉,一以赴任个月叙用,于考功之法,有名无实,今后以实仕计个月叙用。”从之。

    ○命捕安岩、沙闲、淸凉洞松虫。

    4月8日

    ○庚午,京畿赈济使李明德复命。启曰:“各官饥民一万一千九百十户内,男女老弱并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六口。以道内各官米谷及留后司、忠淸道、江原道各官所有米谷输转,或以还上,或以赈济,分给陈新米豆、杂谷并八万一千三百四十七石。”

    4月10日

    ○壬申,赐安城府院君李叔蕃酒,以叔蕃将浴于白川温水也。叔蕃请甲士李澄玉等数十人以行,议者非之。

    ○遣行台监察于京畿左右道,察人民放马牛害谷,兼考守令救荒勤慢及以不紧事越境出入与堤堰之无益有害者,从宪府之启也。

    4月11日

    ○癸酉,召宗亲于广延楼下击球,仍置酒。

    ○下教劝农。命户曹曰:“农务方殷,移文各道,各官守令于芒种节前,督民毕种,毋得迟缓,亦毋得陈荒。”

    4月12日

    ○甲戌,庆尚左、右道军器点考敬差官安望之、李仿等,具录各等节制使守令各浦万户等军器不链不实之罪以闻,命兵曹核实,功臣外民官,罢职赎罪;军官赎罪还任。

    ○以李原为议政府参赞。

    ○吏曹上侍丁人迁转法。启曰:“前此到宿迁转及个月去官人,有缘故不仕满百日及无缘故不仕满三十日者,随即除录;侍丁人不拘年限,亦并除录;侍毕还仕者,以新属例许属。臣等以谓,侍丁给暇,使养老亲,忠厚美意。乞自今,方其在侍,以新来从仕者,随即充补,侍毕祥禫后,有去官人,还属本坐,通计前仕去官。”从之。

    ○复禁玉色衣。

    4月13日

    ○乙亥,命收权缓、柳思讷职牒。司宪府启曰:“尹向之罪则从原情之教,既闻命矣。若思讷、权缓等罪,法不可赦,只流于外,何以戒后?原情甚谲,敢请兪允施行。”教曰:“诺。古人有以除君侧为名,称兵向阙,是岂效尤之事哉?太祖之事则应天顺人,虽不可例论,然向之言,亦不甚误。所请思讷等罪,当从之。”司谏院上疏曰:

    臣等近者,将权缓等罪,具疏申请,未蒙兪允。臣等窃惟,权缓、思讷、养修俱犯不赦之罪,殿下特垂宽典,不收职牒,止赎其罪,斥逐于外;子厚、卓愼、尚德等罪,亦非轻,又蒙宽典,有乖于法,无以戒后。乞于前疏,兪允施行。

    乃命收思讷、缓职牒,养修、子厚、愼、尚德勿论。

    ○宗贞茂、秋月殿、田平殿及贞茂之母使人来献土物。给贞茂母米八十四石。

    4月14日

    ○丙子,私婢加知庄与玉屯杀其主母权氏。权氏,卒参判承枢府事崔云海之继室也,再适永兴君王环。性强戾,待苍赤甚暴,二婢素怀疾怨,値其子监察崔闰福直宿宪府,夜半潜入权氏寝,以木槌击其头乃死。其弟摠制权希达缚二婢,付于刑曹,且云:“闰福妻宋氏与姑同居,岂不知情?”于是刑曹启:“闰福直宿本府空家时,加知庄与闰福妻宋氏之婢玉屯同谋,以打杀权氏之事,告于宋氏,宋氏隔壁卧在而不禁。请下狱鞫问。”又启:“闰福自直宿还家,不即告官,而率加知庄等二婢,共处母死之房内,其舅权希达乃执告官,是无人子之意。请收职牒,鞫问其由。”从之。刑曹鞫加知庄、玉屯谋杀其主情状及宋氏知情真伪。二人供称:“实是婢等所为,非闰福夫妻所知。”于是,刑曹启释宋氏。希达力言:“闰福夫妻,与谋其恶,刑曹以为无罪而释之,非也。”上谓判书安腾曰:“天下安有子杀其母,妇杀其姑者哉?贼婢加知庄等既曰:‘家主不知其故。’则何治狱之难而至于如此之久也?”命移狱于义禁府,并囚权希达,移囚闰福,以参赞李原为委官,同三省府官鞫治。且曰:“人子疑无此理,须虚心鞫之。”狱成,宋氏实不知。命义禁府鞫希达扬说判书安腾不公治狱之罪,义禁府启:“希达诬告,律当杖一百,流三千里。”上以太祖元从功臣,只令停职;宋氏以不知情免;闰福以仓卒医疗其母,缓于执贼,特原之;加知庄、玉屯轘于市。司宪府上言:“闰福虽未干弑母之事,家婢杀其母,必有失于处家之道。且其母见弑,安然在家,无复仇之计。请以不孝罪之。”命议政府、六曹佥议以闻。于是,政府、六曹启曰:“闰福当二婢杀母之时,不知情状,不宜论罪。”从之。

    4月15日

    ○丁丑,上奉迎上王,置酒于广延楼下,世子诸宗亲皆侍宴,日暮乃罢。上出敦化门外,跪扶上王乘舆以送。

    ○陨霜于庆尚道安东任内春阳、宁海任内英阳及松生、义城等县凡三日。

    ○命印左议政河仑撰进《东国略韵》,颁诸中外。

    4月17日

    ○己卯,庆尚道安东、淸道、善山、甫川、义城、义兴、军威、甫城、闻庆、忠淸道忠州、淸风、槐山、丹阳、延丰、阴城地震,安东尤甚,屋瓦零落。

    ○司宪府请军资监官员之罪。军资监自甲午六月以后,至乙未年冬节各等,官员缓督贷者收纳。宪司据户曹关以启,命曰:“实仕三十日以上,而未收纳者罢职,其馀勿论。”

    ○改庆尚道庆州安东道兵马都节制使权蔓为左道兵马都节制使,尚州晋州道兵马都节制使辛悦为右道兵马都节制使,加敬承府尹卞季良修文殿提学,直艺文馆朴熙中知制教兼春秋馆记注官。初,左议政河仑嘱卞季良,铭其先墓神道碑,令朴熙中书之。启于上曰:“此臣一家之大事,欲启达而后,送于晋阳立石。”上曰:“予细知卿之世系也。”仑仍启曰:“此碑流于永久,而作碑与书碑者无华衔。乞于季良加馆阁,熙中加资级,如无职阙,带知制教兼馆衔。”从之。二人皆仑之门生也。

    4月19日

    ○辛巳,罢军资监丰储仓掌务职。先是,上忧都内人民或有饥馑,命军资监丰储仓,纳民间楮货,而换给陈米,每于时价加给。军资丰储员吏不即举行,乃囚义禁府,鞫问罢职。

    4月20日

    ○壬午,平安道安州、泰川、嘉山、抚山、龙川、郭山地震三日。

    ○遣仁宁府尹孔俯如京师,贺千秋也。

    ○下前判安州牧事具成亮于义禁府。成亮之在安州也,仓库失火,以烟熏米,分给州民,欲待秋收纳新米,事觉被囚,以太祖元从功臣宥之。判官柳升赎杖八十。

    ○勿禁苎麻交织布衣。

    ○捕松虫。发五部丁夫、各司奴婢、东西各品从人以捕之。

    4月23日

    ○乙酉,礼曹上忌辰[6]斋设奠之仪。启曰:“当懿惠王后忌辰[6],设奠于王后前,不设桓王神御前,实为未便。乞共置奠床。”从之,命自今太祖、神懿王后两忌辰[6]外,其馀忌辰[6],除三时之供,只用两时,永为恒式。

    ○复遣李明德于京畿。禹希烈启:“饥民当麰麦未熟之时,尤为可虑,而赈济之米,几乎乏用。请遣赈济使,专任其责。”故遣明德。

    4月24日

    ○丙戌,命春秋馆进《开元占》。

    4月26日

    ○戊子,宗贞茂弟而老古老及士万二温都老使人来献土物。

    4月28日

    ○庚寅,命书云观司天者,除阙内入直,本观直宿,凡有天变,随即进启,敢有对问而后进启者罪之。

    ○命给铁一千斤于原州觉林寺,以寺僧欲重创也。

    4月29日

    ○辛卯,全罗道长水、长城、珍山、龙潭县陨霜。

    ○日本长州太守禅种使人献礼物。

    五月

    5月1日

    ○壬辰朔,上诣仁德宫设享。

    ○对马岛近江守宗茂世使人请粮。

    ○赈京中饥民,用军资监陈米豆七十石也。

    ○命囚尚衣院提举沈舒,俄而止之。院进细布袜,上怒欲下舒于狱,不果曰:“自今毋用细布。”

    ○上曰:“用粗䌷为席子缘,已有命矣,何以尚用细䌷?蚕织之功甚艰,自今代以木绵。”户曹启:“各殿席缘,除紫䌷,用鸭头绿七升木绵;遮日及多人席缘,用靑染正五升布;京中各司外方各官席缘,并用五升布;阙内御褥外,紫䌷褥一禁。”从之。

    ○司宪府请济用监贸易不紧之物之罪,上曰:“是则户曹慢令之所致也。”因论节俭之义曰:“往者见济用监所进席子,四隅皆用金线。金线元非本国之产,是亦不紧之费也,即令禁用。中宫云:‘以细䌷缘地衣。’是亦妄费,即令代以木绵。凡予之所以节用者,非为宦官、宫妾,亦非为子孙计也,将以待勤劳者也。”

    5月2日

    ○癸巳,忠淸道怀仁、文义、定山等县陨霜。

    ○礼曹上健元陵别祭仪。启曰:“亲幸别祭仪注内,奠爵后上香,献酌后无拜未便。依文昭殿亲幸仪注例,上香后奠爵,献爵后再拜。”从之。司宪府启:“齐陵、厚陵祭监监察以私马往返未便,请给铺马。”上曰:“今后祭监监察及内侍别监等,勿令差遣。”

    ○命济州官员递任解由,一依他例,从吏曹之启也。但新旧交代间,风变难期之处,令牧使判官互相成给,等内各屯马匹孳息、故失之数,钱粮军器等物,备悉施行,呈报监司,监司移关本曹,解由成给,依允。

    5月3日

    ○甲午,雨。

    ○丹阳郡雨雹。

    ○震别军金佛生。

    ○震忠淸道扶馀县牛二。

    ○京畿赈济使李明德复命。启曰:“畿甸之田,其立苗之势似矣。然以旱气,麰麦则恐不得大熟,今日之雨,甚可喜也。”

    ○司宪府请江原道军器不链守令与军官之罪,上曰:“罪之以律,则必当递代,农月送迎之弊匪轻。军官则色掌,守令则掌吏姑罪之。”

    ○司宪府请判左军都摠制府事朴訔、军器判官尹敷、议政府舍人郑村及军器寺官金成美、崔海山、崔自海等罪。敷,訔之婿也。纳其妻父家熟铜九斤于军器监,换生铜九斤。村前为军器副正,将铸铁用馀烧木四千五百斤,托言还充,而私以燔瓦,成美、海山、自海等听从其请故也。

    ○上王拜健元陵。

    ○上诣文昭殿,行端午别祭。命囚书云副正金候、掌漏朴英生等于义禁府,以误报行祭时刻也。

    ○尚衣院进佩玉,以永吉道预原、平安道义州所产靑玉磨造者也。千秋使孔俯之行,赍易换佩玉麻布四十六匹以去。上曰:“此玉甚美,何必求诸中原?”即遣知印,谕俯勿贸佩玉。

    5月6日

    ○丁酉,济州都安抚使吴湜、前判官张合等上其土事宜。启曰:“济州置郡之初,汉拏山四面凡十七县。北面大村县筑城,以为本邑;东西道置静海镇,聚军马沿边防御,而东西道都司守,各以附近军马考察,兼任牧场。然地大民稠,诉讼烦多,东西道山南接人往来牧使所在本邑,非徒辛艰,农时往返,其弊不小。

    又静海镇军马及牧场兼任数多职员,率其无知之辈,军马考察依凭,侵民作弊,或无时畋猎,搔扰残民。牧使判官亦未知其故,岂得考察?是积年巨弊,宜于东西道各置县监,以才兼文武、公廉正直者差下,牧场兼任,使之东西静海镇军马考察固守,亦察其所管牧场内马匹孳长、数多职员,牧子看养能否。以判官兼差安抚使,道首领官、安抚使、同首领官,依他道监司例巡行,守令勤慢考察,褒贬施行,移报吏曹,则是长治久安之策也。愿自今本邑则属以东道新村县、咸德县、金宁县、西道贵日县、高内县、厓月县、郭支县、归德县、明月县。东道县监以旌义县为本邑,属以兔山县、狐儿县、洪炉县等三县;西道县监以大静县为本邑,属以猊来县、遮归县等二县,而两处县监,如有公事,不敢独断,则以安抚使议送决绝后,辞缘略举呈报,以凭黜陟。若进上马匹刷出及年例马籍等事,县监以所管马匹齿毛色呈报,安抚使巡行亲监,考察施行。所管军官军人内,千户、百户则以差定年月久近差等,县监分拣呈报安抚使,相考依旧差下,以为恒式如何?”

    下六曹,与议政府拟议启闻。吏曹与议政府、诸曹同议:“济州东西道县监新设、牧场兼任事、新县合属各县事、马匹孳息巡行考察事、千户百户差定事,依启本施行。其新设县监政绩殿最,都安抚使依他领内官例,以时考察,传报都观察使,都观察使并考牧使判官政绩,褒贬施行。凡刑狱决讼、钱粮等事,因隔海不可以时而报,施行后辞缘略举,一年两次呈报监司,国屯马匹孳息多少,故失之数,并录呈报,以凭黜陟。”从之。

    ○命自今,禁济州私进上马匹,如有诚心进上者,不过一匹。

    ○司宪府启误决员吏决罪之法。启曰:“乙酉年永为遵守教旨内:‘奴婢误决员吏,职牒收取,决杖八十,身充水军;受赠误决情状现著,职牒收取,决杖一百,身充水军,永不叙用。’《续六典》内:‘偏听饰辞,不察情伪,昏迷误决者,标付过名,永不叙用。人情好恶,受赃误决,情状现著者,职牒收取,决杖一百,身充水军。’乙未年吏曹受教内:‘真犯十恶、监守自盗、非法杀人、枉法受财等罪,已坐杖一百已上者,依律不叙。’若从乙未年教旨,则昏迷误决者,不在永不叙用之例,但标付过名而已,略不受罪。前后教旨,如此不同,未审何从?”上曰:“材不可以求备,虽迷于此,必通于彼,天下岂有不可用者哉?永不叙用之法,非经久之道也。”命六曹拟议。六曹启:“受赠误决情状现著者及以人情好恶,知非误决者,依乙酉年永为遵守教旨,职牒收取,决杖一百,身充水军,永不叙用;昏迷误决官吏,解见任,决笞五十,若宥前所犯勿论。”从之。

    5月7日

    ○戊戌,以旱宥中外二罪以下囚。

    ○命停各道上供,以时当农月,驿路有弊也。且停惯习都监习乐。

    ○命典厩署及礼宾寺所畜羔羊、唐猪、雁鸭、鸡所饲米豆甚多,自今一依《农桑辑要》之法养饲。且唐猪量宜留养,馀送外方各道,孳息料米豆,亦依京中例养饲。

    ○上见汉宣帝时,横水为灾,五谷不登,令所伤郡国,皆种蔓菁,以助民食,此可以度凶年救饥馑,干而蒸食,既甘且美之说,下承政院,令书而常见之。

    ○兵曹判书朴信启:“臣前日扫坟于童城,见村民皆曰:‘凶荒无如去今年,苟非圣上赈济之泽,焉得活命?’其感圣恩至矣。”上曰:“予虽不德,岂不欲使民得所乎?然欲赈恤而无粟,乌得而施诸?今其能济者,有粟故也。”信曰:“臣闻,前朝己酉岁中,民多饿死,由其无粟也。”

    ○原平、交河等地老人前典书尹纬、金敬义等十馀人诣阙曰:“近年水旱不调,农失其业,至于今年,几乎殒命,实赖圣上发仓赈救,得免饥馑,以至复苏。”稽颡而谢,泪随言出,命中官馈之。京畿都观察使禹希烈上笺言:“畿甸诸仓米谷,不足赈贷贫民。顷者谨具启闻,陈乞输粟,得蒙兪允,发十五万石,输来京畿,以活民生,不胜感激,谨奉笺称谢。”其笺有:“三五万石之转输,迺仓迺积;几千馀户之饥馑,载育载生。况遣喉舌之臣,尤恤疲癃之类?”等语。

    5月8日

    ○己亥,御广延楼,宴光禄卿权永均、少卿郑允厚、李茂昌、鸿胪卿任添年、少卿崔得霏,仍赐马各一匹,以其如京师也。初,永均等欲赴京朝见,呈书政府,政府以闻,上许之。司宪府上疏曰:

    臣等闻,礼烦则渎,渎则生厌,此人之常情也。任添年等今将赴京,若曰奔问起居,则帝未有幸行之举;若曰椒房之亲,礼当朝见,则自移御北京之后,尝再朝矣。今虽不往,朝廷其肯以为慢而责之哉?添年等虽受上国之爵,实为本朝之臣。殿下未有差遣之命,而敢求赴京,其心之自恣,从可知矣。且本朝一介使臣之行,平安道护送军民马匹,数至三十。是行也,殆将百数,其妨农害民,亦可审矣。愿命停之,一以杜添年等怀利之心;一以除西土人民妨农之害。伏惟上裁。

    疏上留中。添年诣阙启:“驿路烦弊,请待秋赴京。”上曰:“卿等欲朝见,故予已于孔俯之行,闻于帝所。如予者尚不敢绐,况敢绐帝乎?”添年无以对。

    ○命军器监放火桶,辟厉气也。

    ○始置段子织造色,以前掌令郭存中、前小尹吴先敬、前正郞吴乙济为别监。

    ○对马州唯宗信浓守满茂使人献礼物,求《般若经》。

    5月9日

    ○庚子,命祷雨。上曰:“所戒在洁粢盛,尽诚敬而已。”

    ○命宫女缫丝。

    5月11日

    ○壬寅,命详定入朝人员私赍布物之数。

    5月12日

    ○癸卯,命仁德宫外除各殿供上药酒,停冠服色,放匠人,徙市于仇里古介。上曰:“掩骼埋胔,月令所载,令中外官司举行。”

    ○传旨承政院曰:“予虽不德,凡所施为,政府、六曹、承政院皆议其可否而后行。即位以来,旱干之灾比年有之,思厥咎愆,中心是瘁,乃欲行前日之所欲为。尝欲传位于世子,群臣涕泣,竟不行,故及此言。然为之后者,亦无转灾为福者也。安知不有如李茂者诽谤一方哉?安固虑危,祇增战栗耳。”知申事赵末生启云:“殿下人君之道尽矣,今方忧旱。臣等思所以致灾之由,未知某事之失当。思所以弭灾之方,亦殿下之教无遗,减膳彻乐,禁侈靡、崇节俭,除食粟之兽,汰不急之务,二罪以下悉皆放出,暴露胔骼,申命掩埋,又何臣等之有可言哉?”上乃出古先帝王弭灾忧旱之书,俾陈可行之事。上命承政院曰:“予见《册府元龟》,古先圣王之时,犹有旱灾,其所行弭灾之方,若放出囚人,汰去鹰犬,凡除冗费之类,予所曾行。方今可除不急之务,卿等更悉言之。”左副代言洪汝方对曰:“号牌之设,初为人民之不得流移,又谓流亡之庶易得也。今流亡者既不能得获;逃匿者又不减于前日。臣观京外犯罪者,多由号牌,曰无牌,曰不改牌,曰不刻牌,曰伪造牌,曰失牌,曰换牌,刑狱烦而民庶怨咨,祗自增其罪目,实无补于国家,请罢之。”上曰:“予闻有害于民,然亦大事。”下政府、六曹,佥议可否,皆曰:“但减伪造之罪,则民不病之。”大司宪金汝知独曰:“不为则已,若为号牌之法,则伪造之罪,不可减也。”上然其言。

    ○以户曹启,除各司点心,仍令吏曹宪府,姑停各司官吏卯仕酉罢之考。户曹又启:“明年不可不虑,请除兀狄哈、兀良哈、倭人、回回等人,受禄而有居室者之月料,以省费。”从之。

    5月13日

    ○甲辰,权永均、任添年、李茂昌、郑允厚、崔得霏等如京师,命大君及诸宗亲,饯于宗簿寺。

    ○命书云观,预录一年气候以闻:“自今每年正月初一日至十二月晦日,各日气候,占察开写申闻,且书于册,以为后日凭验。今年自夏至日为始,若日晕月晕,详察其色;虹霓则色与所见方面,并察以闻。”

    5月14日

    ○乙巳,命议政府、六曹、台谏,讲求救旱之策以闻。即日上便民七事:

    其一,京外各官狱囚内,除身犯罪外,应支证,追呼禁系者,并令放出,须辨对者,任其责保。其二,各道各官经年未决疑狱辞缘,依曾降教旨,以程途遐近,计日申闻。其三,刷卷色推考公处奴婢内,有逃亡、物故,勿令代立。其四,刷卷色秋成间停寝。其五,甲午年所革郡县,并令复立,毋使人物迁移。其六,犯杖罪,收职牒内私罪外,犯公罪人,曾受科田,特蒙宥旨还给者,勿减三分之二,专给前受。其七,名山大川能兴云雨处,令所在官精诚祈祷。

    即下礼曹,布告中外。行蜥蜴祈雨于广延楼,祷于北郊,沈虎头于汉江。

    ○传旨大司宪金汝知、右司谏朴竖基等曰:“盍各言尔所怀?欲有所言,则议政府、六曹会合时,各言之。”汝知启曰:“臣窃谓,圻甸之内四时之役,倍蓰他道,民之艰苦甚矣。且畿民所耕之田,皆为私处折受,收租之弊,又倍公例。曰草、曰炭,行缠马粮,无所不取,输转之弊,亦不细矣。愿自今将畿内科田,移给畿外,则畿民之弊,庶可小减,而四时之役,亦可支矣。”上曰:“予闻之于他,亦有是说,然是国之大事。”下议政府、六曹,议其可否。竖基启曰:“方玆盛农之月,以争苍赤,不得归农者众矣。苍赤之争,虽待农隙,亦可为也,农事失时,不可及已。请令刑曹都官,除听讼,使讼者归农。”从之。

    5月16日

    ○丁未,行北斗祈雨醮于昭格殿。先是,功臣等启诞日祝寿醮,行香使,上曰:“予尝欲行祈雨醮,卿等毋以祝我为醮,可祈雨于北斗。”仍以玉川府院君刘敞为行香使,是日乍雨。

    ○遣西川君韩尚敬,祷雨于兴福寺。聚持戒僧徒一百,诵《大云轮请雨经》,因开庆寺僧之启也。三日而罢,赐僧徒白苎布、绵布、正布有差。

    5月18日

    ○己酉,大风扬尘,日暮骤雨、雷电。震外司仆马栏木,又震澄淸坊故检校参议尹铭家椽木及盖瓦、好贤坊内官朴兴福门前柳木、明礼坊佥知司译院事宣存义家柱。又震烧广州南面岩石、利安路边橡[7]木、保宁民朴同良。

    ○京畿杨州雨雹,大如梨栗,损麦豆苗。

    ○命还给不用楮货人家产。去乙未年六月二十二日以前犯禁籍没者也。

    5月19日

    ○庚戌,祷雨于中外诸神。聚巫于雩祀坛祈雨,三角山、木觅、汉江、风云雷雨、山川城隍之神并行祈祷,又分遣香祝于各道岳海渎山川之神。初,传旨曰:“土龙造于甲乙日,古制也。往者,礼曹详定,不以甲乙日造龙,乃祭于甲乙日,实违古制。虽是迁官,并追劾论罪。”至是,礼曹依《文献通考》《山堂考索》,详定启闻,从之。传教六曹、台谏曰:“旱干之故,深思所以,无他,但戊寅、庚辰、壬午之事,有乖于父子兄弟之道,然亦天使然也,非予之所乐为也。”六曹、台谏皆惶惧曰:“上教非臣等之所忍闻,请勿以此为虑。是乃应天顺人也,何不合天心之有?”

    5月20日

    ○辛亥,求言,忧旱之甚也。命议政府、六曹、三功臣、三军都摠制、艺文馆、台谏,各陈弭灾之策。御便殿,引见知申事赵末生、右代言李伯持曰:“予以否德,逢天殚怒,旱干灾异,屡示谴告,夙夜忧惧,罔知攸济,无一日之自逸;无一夜之安寝,其谁知之?我岂求衣之美而为之君;嗜食之珍而为之君乎?衣单则寒,食乏而饥,是则艰矣。有衣而身不寒;有食而腹不饥,安枕肆志,以过平生者,何其多福乎?羡之无已。予欲一朝尚寐无讹之心已多,而不敢果尔。予之此言,必身亲蹈之者,乃能知也。且雷者人君之象也,而不宁不令,屡震人物,其变甚矣。然古之人曰:‘天心仁爱人君,先出灾异以警告之。’天岂绝我哉?是宜恐惧修省,改纪时政,宜令大臣,各陈弭灾之策。”上自始至终,大言高声,痛泣涕泗交颐,间或有不能言者。乃命两大君,传旨诸大臣曰:“大臣等无谓我不听,悉陈所怀。虽谓我削发,我当从之。”左议政河仑等闻命惊惧曰:“是何言欤?”乃同议以闻:“一,决讼官职,在辨断词讼,其有淹延日月,未即听断,以致讼者郁抑愁叹者,宜令宪司,每季月纠理。一,留后司、典农寺屯田耕作,以近处之民役使,致有失农之叹,宜令典农寺奴婢,番上耕作。一,船军溺死者,给复其家,已曾有令,守令不肯奉行。乞更下令,给复其家,守令违者罪之。一,奴婢逃亡,推考呈状者,无同类一族及证佐明白者,一皆禁断。一,外方革去寺社奴婢所耕未满二结者,许收布贡。一,干犯十恶外,死罪及徒流者,原宥杖罪以下,告身收取者还给。一,犯罪人属公奴婢,依元属奴婢例,给奉足立役,勿令侵逼本主。一,各品丘从,随品定数,违者宪司纠理。一,各司立番奴属,曾有定数,官员擅自增数,以一人粮,分给二三人,使之立役者,推考禁止。一,骑船军战亡人子息,推考录用。一,楮货以破软二张纳官,乃换新造一张。民间楮货择善之弊难禁,乞复用准换之法。一,别侍卫、鹰扬卫等成众、各官大小前衔,出番日归农者勿禁。一,补充军分为三番,六朔相递立番,其尝称干称尺者,母女姊妹,尚为外官役使者,皆令放役。一,诉良元呈,有自愿留讼者听理。一,父母俱殁之女,年壮未嫁者,令伯叔兄弟及四寸以上一族,共备资妆,择人合婚,违者论罪。一,不孝父母、不睦伯叔兄弟者,令里内色掌陈告,推考论罪,以厚风俗。一,新筑堤堰内,水没未耕者,以其堤堰下陈地,准数折给,无陈地处,以其在前作者之田,量减分给。一,两班父母奴婢,公处投属所生隐置,本主不知,限年后始知者,以新呈听断。一,各官岁贡楮货减除。一,诸色匠人月税,限今年减除。一,永吉道新定鱼贡,宜许减除。一,京中各户地税楮货,限今年蠲减。一,忠臣出于孝子之门。群臣父母在外方者,依古制给定省暇,以厚人伦。一,大小臣民申呈所志,承政院累朔留置事,下问何如?”从之。又传旨代言等曰:“考诸史传,旱干之由,在后妃之情恣与人君之泽不及于民,若其去骄奢、省冗费、审冤狱,则皆指人臣而言也。然情恣者,如吕太后之恶而后,云然耳,意今无有也。况公卿亦不知谁为不可,如知其不可,予何用之?旱干之灾,专是予之不德。传位世子,岂无欲之者?然变乱之作,起于此际,是予之恐惧而不能,进退惟谷,苟在此位也。”

    ○命公私两麦田,毋得通计收租;各道加定贡物,量减节用;京畿各户差役,量减存恤。又命自今舞文弄法欺罔者,情状现著,理当决折;故为延留,满百日者,依律论罪;无赃物、无证见,加刑推考者,许人陈告,依律论罪;理当受理事,勒令止讼,以致击鼓申呈者,以误决论罪;犯罪人兄弟,曾于父母处传得,有明文奴婢及犯罪人于收养父母处传得,无明文奴婢,汎滥属公者,并皆还给。

    ○礼曹启:“《文献通考》郊社祈禳门:‘执事祷祀于上下神祗。’注曰:‘执事,大祝及男巫女巫也。’今连年旱干,加以雷震之变,乞依古制,于岳及名山,遣巫祈禳。”从之。又启:“谨按,《文献通考》郊社祈禳门云:‘凡天地之大灾,类社稷宗庙。’注曰:‘类者,依其正礼为之。’比者连年旱干,加以雷震告变。乞依古制,于社稷依春秋大祭摄行例;于宗庙依四时大享摄行例,择日祈禳何如?”从之。

    ○祈雨于宗庙、社稷、雩祀坛。

    ○定讲武场为三所。兵曹与议政府、三功臣、诸曹、三军都摠制、艺文馆、台谏同议:“忠淸道泰安、江原道横川、平康等三处,定为三所,其馀各处,听民耕种。”从之。

    ○命以功臣田、别赐田、科田、寺社田为半,移折给于忠淸、庆尚、全罗道,二十结以下仍旧。朴訔上书曰:

    前朝之季,田制大坏,我太祖首革私田,以定田制,科田、功臣田,止于畿内给之,载在《六典》,永为恒式。今议者曰:“京圻之民苦于纳租,以致旱灾。”请将上项田一半,移给圻外,其议已定,臣窃惑焉。自置圻内科田以来,在京侍朝之家,皆食田租,各保其家,至于小民,亦得相资以生,而圻民之纳租者,习以为常久矣。何至有伤和致灾之道乎?今若移给畿外,则非唯有亏于成宪,畿外公田,亦将紊乱矣。又其往来征租输转之弊、杂物贸易生事之扰,将有甚于今日,而在京臣民之家朝夕之资,又不如旧矣。

    且水旱之灾,或因气数,或因人事,无世无之。昔成汤遇七年之旱,唯以六事自责,告于山川而已,未闻有所变更之事也。所谓气数则臣所未解。以人事观之,则今我殿下仁明孝友之德,卓冠千古,而敬天勤民之政,出于至诚,少遭灾变,辄自警责,即成汤遇旱责躬之心也,必有感格之应矣。臣窃意,今日之事、今日之灾,咎在臣等廉耻不至故耳。奈何以一时之灾,欲改万世之成宪哉?愿殿下深思之。

    今将群臣所受畿内之田,一半移给畿外,而畿外之民悦之,受田者又悦之,居京小民又悦之,水旱之灾,必由此而弭,则虽改成宪而为之可也,若移给之而畿外之民不悦,受田者又不悦,居京小民又不悦,而水旱之灾,亦未可必弭,则何由而轻改成宪,以召中外臣民之新怨乎?不如因畿民之旧习,而更定收租之法如公田例,则庶不失中外臣民之望矣。所有管见一二条件,并录谨启。

    一,我太祖即位之初,下教谓:“其人之设,自有其任,法久弊生,役使如奴隶,不堪其苦,怨仇实多。今后一皆罢去。”厥后复立其人,又加其额,迄今拘役,怨苦尤甚。今公处奴婢计以十万,何用良人勒令贱役乎?愿其人依太祖之教,永罢之。

    一,奴婢之讼,无毫发之益于国家,而实为感伤之本也。臣于甲午年,辨正之初极陈之,又于乙未年,忧旱之时再告之。伏望殿下,为国家黎民之计,大定奴婢之制,以塞感伤之源,万世幸甚。

    一,今日臣庶因奴婢嗟怨之情,亦望下令和解之。或有父亡而与母争父之奴婢者,愤怨相讼,有累圣化。愿依律痛禁,其官司知情听决者,与同罪。若将亡夫、亡妻奴婢,于子息不均分给者,父母身后,其子息告官平分,父母生前,敢生争端者,以不孝论。或有父母未分奴婢及已分奴婢,合执据执,以年限未呈为辞,而不肯平分还给,兄弟相猜,恒由于此。愿父母未分奴婢及已分奴婢,合执据执者,不拘年限,许令听决。

    一,属公奴婢,既载官籍,而立役纳贡,则于本主无所干摄矣。或逃或故,有何明文于本主乎?近来勒令本主代立,甚为无法,实感伤和气之一端也。愿属公奴婢,其本主容隐使用,而逃亡身故者外,无容隐之迹者,不论逃亡、身故明文有无,勿令本主代立,以慰众望。

    一,奴婢本是良民,或为公贱、或为私贱,其来久矣。凡奴婢干于公贱者,固宜属公也,其不干于公贱,而役使已久私贱,或专夺或半夺,甲午年新属公者,其数不多,愿皆还给,以慰失者之望。

    前京畿都观察使具宗之亦上书曰:

    《书》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诗》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是故,创业垂统之君,立经陈纪;继世莅民之主,持盈守成。且古人革成法,利非百倍,不敢纷更。今也大小人员所受科田,减半移给于下三道,臣窃惟不唯更改太祖之成宪,弊有可言者矣。夫畿民致怨者,正由田主奸猾之奴收租之际,以损为实,重敛而自足,不以公私两便为计,民之愁怨,无有纪极。今不严立纪纲,以革其弊,而徒移给于下道,欲革其弊,则转输之苦,倍于畿民;侵渔之弊,亦不可胜言。如是则下道之民亦殿下之赤子也,岂有彼此哉?且京畿近而易于视听,尚不能禁其不法,况下道之遐隔乎?伏望殿下,毋更太祖田制,每于踏验之际,各其守令,身亲踏验,损实分拣,行审记成给。且收租之法,并依曾降教禁条件施行,则庶几无弊矣。

    去甲午年,设辨正都监,勿论限年,而争讼蜂起,一得一失,怨者太半。凡人情得之者喜浅,失之者怨深,臣窃恐甲午、乙未之旱,或由于此。今又设刷卷色,于戊辰年间被诛人员受赠奴婢,使其子孙并令立役。臣窃观其势,或有身故而无明文者;或有在逃而未推焉。身在而立役,则诚云可也,傥有身死、在逃,而借人立役,则其怨可胜言哉?且戊辰年间赠与奴婢内,财主无子息,已曾物故者之奴婢未推,则皆令他奴婢传得者代立,奴婢传得者,岂无功而得之欤?戊辰年以来,只有赠与明文,而身不立役者,并令勿推,以伸冤抑。且刷卷色勿待秋成,以俟年丰,以孚民望。

    上览之曰:“訔等所上书,极陈利害,正合予意。且訔同盟,与社稷同休戚,言之当矣;宗之非同盟,亦言之可嘉。虽勿言,孰曰非乎?其言之,所以爱予也。”命赵末生传旨于议政府、六曹、台谏曰:“京畿科田之法,太祖成宪,不可轻改。”

    ○户曹启:“各品科田、功臣田、别赐田收租时,无识奴子多端作弊,民不堪苦。自今一禁,以厚民生。”从之。

    ○命世子参启事。

    5月21日

    ○壬子,日本九州都元帅右武卫源道镇使人来献土物。

    5月23日

    ○甲寅,赐议政府、六曹判书、大司宪、三军都镇抚、各卫节制使及六代言马。

    ○宥外方付处罪人权缓、柳思讷、黄子厚、李养修,自愿居住;李垠、李有喜、姜宗德、郑之唐、金益濂、金一起等,并令外方从便;充水军及属烽卒者,亦皆宥遣。

    ○礼曹上详定诸祀序例,减前朝八位,只祀太祖、显宗、恭愍王三位。上曰:“惠宗、成宗、文宗、忠敬王、忠烈王俱有功德于民,从元典所载,并祀之。”

    ○造东方土龙于兴仁门外三里许,皆取生成之数,为之八十八丈,南西北中土龙,亦仿此例造焉。

    ○礼曹上祭仪:“以小祀仪式及画龙祭规式,参酌详定。行事执事官及老人,并散斋二日,致斋一日,行三献礼。”从之。

    ○司宪府大司宪金汝知等上疏。疏曰:

    人感于下,则天应于上,必然之理也。自古水旱之灾,无世无之,然圣帝明王不以为气数而忽之。大舜则曰:“洚水警予。”成汤则以六事自责,周宣则遇灾而惧,今我圣上亦不以旱干归于时数,而引咎自责,至于涕泗,可以见前圣后圣其揆一也。臣等固知圣上一念之诚,当格于天,终见丰穰之庆矣。殿下日引群臣,延访治道,政事之疵、民事之差,固无一事之可言者。然职在言路,不可终默,敢以陈说条列于后,伏惟上裁。

    一,讲武无常所,则下或受弊。殿下灼知其故,命政府、六曹,择常所以闻,诚有合于古制矣。臣等闻,讲武非徒驰射击剌之为急,所以简车徒,阅器械,使民知坐作进退之节也。愿自今,讲武之场、舍止之所,勿令中变,使无仓卒转输之弊,又令朝臣之刚正者,考其司幕、司饔、司仆侵扰之弊,其供应物件器皿,磨勘计还。

    一,国家于丁丑,戊寅年间,设辨定都监,人之相讼奴婢,限年以决,其所未决者,特十之二三耳。特降教旨,癸巳九月,皆令中分,以止其讼,人心翕然矣。岁于甲午,政府以数事启闻,又设辨正都监,中外接状者,以万计,已息之讼再兴,人心喧腾。至于乙未,无问是非,悉令中分,非唯失者之怨,其为奴婢者,父母妻子东西离散,其间岂无起怨咨、伤和气者乎?其时未毕及呈误决者或有之,乞令时得决者给之,以止新怨。

    一,在戊子年公处奴婢在逃者,立为陈告之法,行之九年,庶几尽见矣。然贪污之辈,受赏为要,陈告辨正之际,有或本良而属司宰者、或以私贱而属公者,其间岂无怨咨!愿姑停陈告之法?以止怨谤。

    一,我朝安不忘危,务为兵备,已有年矣。京外公处军器之数,不为不多,且令各户皆自私备,无时点考,不为不实。伏望中外月课,限年停罢。

    一,《传》曰:“尧、汤遇水旱之灾,民无菜色者,蓄积多而备先具也。”国家连年旱暵,蓄积之道,不可不备也。臣等愿各品禄科,量数以减。且检校各品,无所事而坐享天禄。此虽殿下优待之恩,然节用之方,不可不虑也,宜限年以停。

    5月24日

    ○乙卯,宥轻罪。犯杖罪,告身还给者四十八人;干犯十恶及谋故杀人外,放宥者二十四人。

    ○命韩尚桓、元恂及辛有贤妻、李思耻妻、金四知妻等属公奴婢,并还本主;官贱定属李茂妻金藏、李彬妻水淸、姜思德妻德重、妾召史、柳沂妻宝印、尹穆妻召史、赵希闵妻春今、妾延庄、粉加伊勿令立役,定为贡婢,自愿居生。江原道金化安置黄居正外方从便,朴东美、安升庆等属公奴婢,亦皆还给。且命公私推征,一皆停罢,以待秋成。上曰:“予无善政,旱干太甚。若不雨以至来月十日,则农事无成,民无所食,宜速出令,漕运远方米谷,以备赈济之用。”兵曹判书朴信、吏曹判书黄喜、议政府参赞李原等启曰:“今年虽旱,未若去年之甚,时亦未晩,请姑停之,以待下雨。”从之。既而又教曰:“军事与用人,惟我为之,凡发号施令,与世子同议。”群臣佥曰:“旱干由气数,非我殿下政治之致然也。殿下何以有是言也?”莫不流涕,上曰:“群臣不知我言也。我非欲不为,而有是说也。”

    5月25日

    ○丙辰,世子出兵曹政厅,与六曹议启事。上忧旱不视事,命世子参启事故也。命礼曹,详定启事时世子坐次。礼曹启目:“王世子朝启厅坐次,若内朝启厅,则议政以下先诣厅,王世子出,议政以下下庭拱立。王世子坐东壁向西,议政以下就前揖礼如常仪,异间南壁序坐,参议以下中阶上东上序坐。及退,王世子立,议政以下下庭拱立如初。若外朝启厅,则王世子北壁近西坐,议政以下异间东向序坐,参议以下中阶上北上序坐。”

    内朝启厅,即今兵曹政厅;外朝启厅,即今六曹厅也。

    ○以河仑为晋山府院君,南在领议政府事,柳廷显左议政,朴訔右议政,朴信议政府赞成,尹向、沈温议政府参赞,闵汝翼工曹判书,李原兵曹判书,具宗之汉城府尹。初,上谓知申事赵末生曰:“左议政河仑请行七十致仕之法,乃欲自致仕欤?”末生对曰:“仑先是启曰:‘臣子勤劳王事,年至七十,则致仕得闲,以终馀生,古之良法也。’人至七十,馀生几何?愿殿下,令七十者皆得致仕。若殿下谓其老成而有所问焉,召之可也。彼岂自欲致仕,而勤是请欤?”上曰:“仑忧国如家,有所献策辄进。今国家之安,顾非仑维持之力欤?予将听之。”仑至是解议政,诣阙谢恩,上引见慰谕之。

    ○复行国巫堂与绀岳、德积、木觅三圣祈禳祭。

    ○命赠与属公奴婢,其本主容隐,有形迹者外,逃亡、物故勿令代立。

    5月26日

    ○丁巳,礼曹启:“还从岳海渎祈雨如初。”从之。

    ○蚕室采访使李迹、别监李士钦复命。迹献所养生茧九十八石十斗、缲丝二十二斤、种连二百张;士钦献所养熟茧二十四石、缲丝一十斤、种连一百四十张。

    5月27日

    ○戊午,命停中外月课军器。

    ○拣出宫中侍女、房子之年壮者。

    5月28日

    ○己未,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兵曹判书李原启曰:“向者传旨曰:‘出纳予命,承传者间或遗忘,欲令世子参启事,以审出纳之言。’臣谓,世子与闻国政,固良法也,私自喜幸。前日又传旨曰:‘凡百公事,尔等与世子同议裁断以启。’安有君不视事,而臣自擅断之理乎?甚非命臣之道也。”大司宪金汝知亦启曰:“臣道无成,万无裁断之理。愿殿下凡百公事,断自宸衷,如有拟议之事,则下议政府与六曹可也。”上然之。

    ○命除各殿供上豆泡,因旱省膳也。柳廷显、朴訔请复行祈雨精勤,上曰:“祈佛而得雨与否,未可知也。前日聚僧于兴福寺祈雨,而天怒骤雨,雷震六处,不祥之变莫甚焉,守静以俟天休可也。然不可止人之请,姑从之。”

    ○平安道平壤府、永宁、顺安县蝗。

    ○肥州太守左将军源昌淸使人献礼物,求白苎布。

    六月

    6月1日

    ○辛酉朔,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

    ○敬承府尹卞季良上书。书曰:

    殿下遇灾而惧,修省戒谨,日深一日,敬天之诚至矣,勤民之义尽矣。如臣者无他才能,唯以文墨小技,过蒙知遇,致身两府,坐费厚禄,无所裨益。今玆咎征示谴,殿下轸念,所宜论事献言,以备省览。然欲出言,以劝殿下之省愼弭灾,则殿下之忧勤,旷古而无有矣。殿下所忧省,盖虑亿兆之人无衣无食,而或至于冻馁也;臣之所虑者,又恐殿下过于忧惧,失寐忘飧,而或至于违豫也。臣于往岁之夏,谨上六条,首之以愼调摄一节,而拳拳三致意焉者,盖以此也。殿下其亦深考之耶?臣非谀也,臣之所存,正如此耳。虽欲出言,以陈政治之失、生民之弊,则群臣之进言者,固已枚举而无遗矣。臣又岂敢掇拾陈腐,以烦天听也哉?若见人之所未见;言人之所未言,又岂如臣者之所能及哉?然今天灾方殷,人心大恐,无他高谈异论,且就目前祷雨一事言之。

    今祷雨而不于天,臣未见其可也。夫雨旸寒燠风,皆天之所为也。其时与恒,则人感于下,而天应于上者也,然又有气数之适然者矣。今之旱灾,气数之适然欤?人事之所召欤?气数人事相参而然欤?臣皆不得而知也。然其感通之机则实在乎天,而不可以他求为也。先儒传《鲁论》者谓,舞雩,祭天祷雨之处云尔,则古人之祷雨,祭天也明矣。今祷雨而不于天可乎?

    或曰:“谁不知祷雨于天之为可乎,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制也,祷雨于天,非僭也欤?”臣曰:“天子祭天地者常也,祷雨于天,处非常之变也。”古人有言曰:“善言天者,征于人。”臣请以人事明之。有人于此,欲讼其事,不之刑曹,则必之宪司,刑、宪上其事,国制也。事急情至,则直来击鼓,以闻天聪者有之矣,何以异于是?夫五日不雨,则无麦;十日不雨,则无禾,厥今浃旬不雨,而尚且疑于祭天可乎?虽祷雨于天,亦未可必,况今未尝祷焉,而望雨泽之降,难矣哉!且国制,据礼文废郊祀,数年于玆矣。然吾东方有祭天之理,而不可废,臣请得而条其说,愿殿下淸鉴焉。吾东方,檀君始祖也。盖自天而降焉,非天子分封之也。檀君之降,在唐尧之戊辰岁,迄今三千馀祀矣。祀天之礼,不知始于何代,然亦千有馀年,未之或改也。惟我太祖康献大王亦因之而益致谨焉,臣以为,祀天之礼,不可废也。

    或曰:“檀君国于海外,朴略少文,不与中国通焉,未尝为君臣之礼矣。至周武王,不臣殷太师,而封于朝鲜,意可见矣。此其祀天之礼,得以行之也。厥后通于中国,君臣之分粲然有伦,不可得而逾也。”臣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此则礼之大体然也。然以诸侯而祭天者,亦有之矣。鲁之郊天,成王以周公有大勋劳而赐之也;杞、宋之郊天,以其先世祖宗之气,尝与天通也。杞之为杞,微乎微者,以先世而祭天矣;鲁虽侯国,以天子许之而祭天矣。此则礼之曲折然也。”臣尝思之,高皇帝削平僭乱,混一夷夏,创制立法,革古鼎新,乃嘉玄陵归附之诚,特降明诏,历言我朝之事,如示诸掌,纤悉备具,真所谓明见万里之外,若日月之照临也。我朝祭天之事,亦必知之无疑矣。厥后乃许仪从本俗,法守旧章,其意盖谓海外之邦,始也受命于天,其祭天之礼甚久,而不可变也。国家之法,莫大于祭祀,祭祀之礼,莫大于郊天,法守旧章,此其先务也。由是言之,我朝祭天之礼,求之先世,则历千馀年而气与天通也久矣。高皇帝又已许之矣,我太祖又尝因之而益致谨矣。臣所谓吾东方有祭天之理而不可废者,以此也。

    或曰:“所引此类似矣,然鲁郊非礼,孔子言之;成王之赐,程子非之,今乃援而为例,无乃不可乎?”臣曰:“非不知圣贤之论,但成王之时,周公没后,大经大法,皆出召公,赐鲁郊禘,非细事也。必咨召公而行之无疑矣。夫岂不义,而召公为之?是或一道也。”或曰:“召公之相康王也,王释冕反丧服,苏氏讥其失礼谓,周公在,必不为此,蔡氏取之,见于传矣。以此论之,召公之相成王,吾又未知其皆合于道也。”臣曰:“不然。康王之释服,必有权一时之宜,而不得已焉者。如伊尹奉嗣王,祗见厥祖,亦在初丧,然亦不以丧服入于庙者的矣。召公以四世元老,斟酌事理而行之,有非浅见寡闻者,所可得而轻议也。斯义也,朱子尝言之,然通变达权,以适于时措之宜者,非经世之常道也。故蔡氏取苏说,姑存其正者尔。以此论之,其相成王赐鲁郊禘,盖亦权当世之宜也。若徒归咎召公以相成王,而赐鲁郊禘;相康王而释丧服,不察其时措从宜之实焉,则是召公昧天下君臣之大分,而紊礼乐之序矣;忽人道终始之大变,而乱吉凶之节矣,又乌在其为召公也哉?孔子尚肯取之,以《周南》、《召南》冠于三百篇之首乎?朱子尚肯尊之谓,得道统之传,而见于《中庸》之序乎?其不可也,亦明矣。孔子所言谓,非礼之常也,程子之言则述孔子之意而已。孔子常谓,武王之乐为未尽善矣,而孟子谓,禹之贡法为最不善。武王之乐为未尽善,鲁之郊禘为非礼义,盖近之援以为例,何不可之有哉?今欲祷雨,宜遣重臣,祭天于南郊,此其大者,而宗社、山川其次也。”臣又按,《大雅》《云汉篇》有曰:“靡神不举。”《周书》《洛诰》有曰:“咸秩无文。”则虽非礼文所载,凡世俗所传祈雨之事,皆举而行之。五道、两界莫不皆然,期于下雨而后已焉可也。且下求言之教,勿限官品、勿论时散,皆得实封以闻。又令诸道监司、诸州守令,以至闲良、故老、大小两班,苟欲言者,悉陈无隐,转达天聪,则下情上达,而无壅蔽之患矣。恭惟殿下,平其心、易其气,日坐正殿,开经筵而接论道之臣,商确古今,讲明治道,以植邦本;奋武威,而申吹角之令,以严军法,以肃人心,以备不虞可也。若徒修省恐惧,减膳自责,则于事无益,于气有损,臣窃为殿下,实拳拳焉。

    上颇然之,乃出《册府元龟》于朝启厅,示以所载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之语。六曹判书及代言等启曰:“此即礼之常也。遇旱而祈天,其亦可哉!”于是,命季良制祭天文,谕以自责之意甚悉。季良制进称旨,赐厩马一匹。季良惑佛谄神,拜天礼星,无所不为,至于力主东国祀天之说,非不知犯分失礼,徒欲以强词,夺正理耳。

    ○祈雨于社稷宗庙。

    ○户曹上节用条件。启曰:“各司上直宣饭及司译院训导官料、各道都观察使,都节制使饭米,每一日三升;随陪伴傥一时中米一升。各官教授官、学长廪给、各州判牧事、伴傥料皆除之。”又启:“今年旱气尤甚,宜节用以备救荒。入直内禁卫、内侍卫、别侍卫、三军镇抚及上大护军、护军亦以甲士例,食代何如?”依允。传旨六曹曰:“古者遇水旱雷电,则必行宽大之政,务行宽大,惟其时矣。”六曹、台谏同辞启曰:“虽犯死罪,殿下亦皆宥之,宽大之政,无以加矣。是实在下之所召,但臣等耳目有所未逮耳,当退思以闻。”

    ○命中外可为劝戒之事,书送春秋馆,以为恒式,从春秋馆之启也。

    ○罢遣都城卫直宿。

    6月2日

    ○壬戌,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

    ○除拜检校官。旱甚,上忧之,问六曹曰:“欲除拜无禄检校,可使人人喜悦乎?”佥曰:“必喜之矣。”乃传旨六曹、台谏、承政院及二品以上,各举年六十岁已上,可为检校汉城尹者,乃除检校汉城尹一百三十四、工曹参议四十七、判司宰监事十八、监正六、副正二十、汉城少尹十三、汉城判官十、司宰注簿七十九。以各司个月已满吏典,授检校注簿者四十。又以李愉为丰海道兵马都节制使兼判海州牧使。

    ○罢中外号牌。

    ○除今年商贾月税。上曰:“司仆寺牧场外,各处牧场,亦使农民修补,实为未便。自今各其境内守令,计其颓落处长广,传报兵曹,兵曹以马匹入放人员职名及马匹多少,量宜计出丁夫,差官监督修补,以为恒式。”

    ○户曹判书成发道请罢遣国学生徒,欲省生员寄斋供亿之费也。

    6月4日

    ○甲子,太白昼见。

    ○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下教曰:“三谏不听则去,古之法也。今大小臣僚及台谏、刑曹,凡谏言、上疏三度外,乱杂申请,有违古制,且于众所见闻,亦甚未便。自今有如此人员,则以教旨不从论罪。”

    ○复国学生徒。议政府参赞尹向上疏曰:

    伏观,殿下忧旱轸虑之至,日中乃食,不遑颐养,正恐圣体不调,臣对食忘飧,不觉涕零,敢以管见,庸陈数条。一,方今敦化致治之道、裕国足民之具,靡不举行,苟有及民之弊,悉皆蠲革,纤毫无遗焉。殿下畏天勤民之仁,至矣尽矣,而旱魃之灾,若此之甚,臣恐监司、守令不体宵旰之虑,或有乖于养民之方也。焉知旱灾之致,不由此者乎?乞于廷臣,择贤有德者,分遣诸道,俾尽财成辅相之道,严明黜陟殿最之法。一,近日户曹以节用,乞罢国学,虽是省费之道,其于育才之义,诚为未便。纵未能充养额数,愿令成均仍旧养育,毋致圣庙空废,以敦教化之本。一,少不更事之人,不可授之以事,而年幼子弟,因父兄之荫,备员庶官者有之,乞皆停罢,以重庶务。

    上览之,命生员还入学,依旧供给。

    ○命判左军都摠制府事崔迤,祈雨于兴天寺舍利殿。造草龙一身九头十馀,聚僧一百,设祈雨精勤,有一僧烧指,上谓有诚,赐纻麻布各二匹。

    ○命安城府院君李叔蕃出居农庄。初,上召右议政朴訔、兵曹判书李原,谕李叔蕃所犯之罪。时,上忧旱,诸大臣日进争献弭灾之议,跼蹐奔走,淑蕃托疾,累月不诣阙。是日传旨承政院曰:“叔蕃近来何不出入乎?”因数不敬无礼六事曰:“有如此之臣矣,天何雨乎?”左代言徐选曰:“去五月二十五日,臣适以讲武常所一定,承命至叔蕃第,叔蕃曰:‘今日政事何如?’答曰:‘朴訔为右议政。’叔蕃有不豫色然曰:‘訔尝在吾下,命通者也。’其心必以谓,何舍我而举訔也。”会,三功臣、右议政朴訔等上疏曰:

    孔子曰:“事君尽礼。”又曰:“臣事君以忠。”若为人臣而无礼不忠,则罪莫大焉。叔蕃偏蒙上恩,宜尽忠尽礼,以报万一。上尝召漆城君尹抵,戒以毋为朋党,而抵传于权缓,辞连叔蕃。缓遂通其言,叔蕃闻之,心怀愤怨,入觐内殿,见于辞色。为参赞议政府时,与政丞河仑入坐上前,叔蕃先出,仑留启国政,叔蕃潜伏阶下窃听,以有疑贰之心也。上将讲武于泰安之时,叔蕃以政丞河仑之言进告曰:“莼堤凿渠,众论纷纭,可否未定,幸上亲监裁断。”其后上幸其地,与诸大臣议之,叔蕃侍侧独不言,上问至再三,亦不对焉,盖怀反复之心也。无咎、无疾自伏其辜,实由宸衷所断,叔蕃入告曰:“世子其不厌臣乎?”厥后数日,谋于文城君柳亮,俱诣阙乃告曰:“臣等自今愿常见于世子。”无乃有今将之心乎?其为无礼不忠甚矣。伏望命下攸司,鞫问其情,明断其罪,以为后来无礼不忠者之戒。

    上乃使礼曹右参议郑孝文传旨于叔蕃,数其不敬之罪,仍命从自愿,出居于延安府。司宪府大司宪金汝知等上疏,略曰:

    大臣虽自愿之处,居于外方,则所系匪轻。愿令攸司鞫问所犯,以置于法。

    司谏院右司谏大夫朴竖基等上疏曰:

    窃惟,勋旧之臣国人所瞻,凡有出入,莫不知之。李叔蕃遭遇圣明,位至一品,遽令放于外方,而人莫知其所犯。伏望殿下,命攸司鞫问其由,使人人晓然共知。

    刑曹判书安腾等上疏曰:

    臣等闻,近日三功臣诣阙上书,未知其故,继而闻,李叔蕃出于门外,乃知功臣上言请叔蕃之罪也。叔蕃以定社佐命功臣,位至极品,宠眷有加,若其所犯,不干宗社,三功臣焉敢请其罪乎?然而殿下只令出居于外,一国臣民罔知所犯,无不惊骇。臣等以谓,虽士之微者,有罪则必下攸司,推鞫定罪,国之常典也。况勋旧大臣,如叔蕃者乎?愿殿下,命攸司收其职牒,鞫问情由,明正其罪,以戒后来。

    不听。

    6月5日

    ○乙丑,太白昼见。

    ○礼曹上祈雨启目:“一,《文献通考》内:‘四月后旱,则遍祈社稷、山林、川泽。就故处大雩,舞童十四人皆服玄衣,为八列,各执羽翳,每列歌《云汉诗》。’曹曾使斋郞习诵《云汉篇》,今雩祀圆坛请歌之。且于望祈北郊及就风云雷雨、三角山、汉江、木觅、社稷、宗庙、雩祀、祈雨祀亦皆歌之。一,董仲舒祈雨之术曰:‘闭南门纵北门。’盖亦达阴之意。请闭都城南门,开北门何如?一,董仲舒曰:『旱则令郡邑,以水日令民祷社稷。』又曰:『家人祠户。』且将此法,令外方民就祈里社,亦令中外家人祠户祈雨。”从之。

    ○御便殿,引见汉平君赵涓、兵曹判书李原、工曹判书闵汝翼及代言徐选、李明德等,上谕以李叔蕃不敬无礼之罪,选因启曰:“近因旱干,朝启公事,殿下不自听断,命与世子同议,一定启闻,实为未便,请复如故。”不听。

    6月6日

    ○丙寅,台谏、刑曹交章请李叔蕃之罪,至暮又诣阙请曰:“三功臣封章请叔蕃之罪,是必事关宗社不忠不敬之罪。然大小臣僚未知罪名,乞下攸司,明正其罪。”上曰:“叔蕃有错误事,故我与三功臣,共议而放逐之,使自警戒。且予不为公事,欲为之,则可与六曹共为之。”时上不亲视事,故有是语。再请曰:“虽小事,佥望殿下裁断,况此大事,六曹安敢为之?叔蕃不忠,则当置于法,若其罪轻,则随宜区处,宜下攸司,明正其罪。”上曰:“予岂不虑此?予之不听,亦虑之熟也。”安腾启曰:“殿下亲叔蕃如子,恩渥至重也,尚怀不忠之念,况今出居农舍,其愤愤不忠之心,宜益深矣。如此之人,岂可使一日延留乎?请下执法,明正其罪,使国人晓然知之。”上曰:“既出于外,乌得无罪?予将明正其罪。”

    6月7日

    ○丁卯,复行雩祀圆坛祭。命左议政柳廷显为献官,是日大雨。

    ○命前全罗道水军都节制使洪有龙南原付处。先是,命囚靑夫女之孙女召史及丁香于义禁府,命参赞尹向、代言徐选为委官,与台谏核其所讼奴婢根脚。丁香有龙之妾也。以有龙强辨,称为误决,并下狱。上传旨六曹曰:“召史女所讼宜当,明正戒后。”且曰:“丁香奴婢之事,非呈状于司宪府,亦非击鼓申闻也。但丁香扬言:‘黄判书使用无根奴婢。’予闻此语,下义禁府推之。丁香已服罪,而有龙犹以为,二条上位不知,故下有龙凭问,有龙亦已服招矣。”乃命照律,且曰:“事关宗社外,宜从宽典。”兵曹判书李原启曰:“有龙虽不识理,已为宰相。値忧旱之时,亦宜恐惧,乃欲以非为是,当如律施行。”义禁府启:“有龙罪照律,当杖一百、徒三年。”上以太祖元从功臣,只令从自愿付处。

    6月8日

    ○戊辰,御便殿,引见议政府、六曹,赐酒入直大小臣僚,以喜雨也。议复行木觅、汉江、风云雷雨等祭。礼曹判书赵庸启曰:“时方有雨,不可以云霓不作、草木枯槁书于祝板,戚诸鬼神。雨如不足,则更卜日改祝文。”上然之。

    6月9日

    ○己巳,功臣昌宁府院君成石璘上疏请李叔蕃之罪,使知申事赵末生传旨曰:“勿复有请。”石璘曰:“天地间,只有君臣父子耳。臣等见此人不忠无礼,安敢默默?上之欲保全功臣,孰不感戴?然此人所犯不小,不可保全。”晋山府院君河仑曰:“叔蕃不忠无礼,见于言行久矣。今各以所见书上,不臣之实,尤为明白,宜正其罪,俾国人晓然共知。况元勋大臣,一朝放逐,而不明其罪,则国人疑之,实为未便。”右议政朴訔曰:“曾有上教:‘此人之罪,岂有加于李稷乎?’然臣等所见,殆有甚焉。”上曰:“内禅,予心也,非叔蕃之谋也。仁海之乱,国人皆骇,岂独叔蕃?叔蕃性本狂妄,行事屡致差误,非心有所衔而然也,不可失信于人也。”

    6月10日

    ○庚午,议政府左议政柳廷显等上书。书曰:

    功臣有犯,关系社稷,当以法论,载诸誓文。今三功臣将叔蕃所犯,上书申请,臣等窃谓,其罪当以法论,止令置之于外,伏望殿下,断以大义,依允施行。

    ○司谏院上疏曰:

    臣等伏睹王旨:“三谏不听则去。三谏之后,更谏者抵罪。”然事有可言,有言责者所当累请。又如关系宗社,则岂可拘于三谏而止哉?

    司宪府亦上疏曰:

    窃闻,圣王莫不倚谏诤为辅治,故谓台谏为耳目。今降教旨:“凡陈言上疏,三谏即止。”此非圣朝可行之法也。职在言路,而傥有可言者,宜尽言以效涓埃。悻悻而去,将何适哉?故人有面折庭诤,牵裾折槛,亦有以死诤者,原其心则皆爱君者也。子之事父,有过则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臣之于君,亦犹是也。若以三谏即止,为国之典,则臣子持禄容身之计,非国家之幸也,且开臣子谀侫之风也。

    ○命除郑道传、黄居正子孙禁锢。

    ○还给韩尚桓、元恂职牒,移置金训于本鄕永同县。

    ○六曹请进药酒,不许。

    6月11日

    ○辛未,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刑曹台谏请于世子曰:“叔蕃之罪不细,而国人未有知者,当明示其罪,故臣等立殿庭至日昃者,已二日,未能上达,是则臣等无格天之诚也。然闭塞言路,岂非明时之一欠乎?”世子问诸曹曰:“三省之言然乎?”皆曰:“然。”世子曰:“不可拒谏也。”即入启,上问六曹曰:“拒谏云者,指何事欤?”兵曹判书李原对曰:“指此事也。”上曰:“予不从也,勿烦。”

    ○下上护军李顺蒙于义禁府,以顺蒙使酒于阙内,辱骂摠制崔闰德、司宰监正赵瑞老也。既而释之。

    6月12日

    ○壬申,刑曹、台谏请李叔蕃之罪,不允,皆乞辞。命赵末生传旨曰:“若不去他国,则可笑也。”

    6月13日

    ○癸酉,雨。

    6月14日

    ○甲戌,命刑曹、台谏就职。上曰:“更无可去之国,愼勿烦言。”

    ○命给开城留后司四县人荞麦种,输白川、平山、新恩等官所储而给之。

    6月15日

    ○乙亥,大雨凡三日,命进药酒。

    ○上曰:“稽诸古典,召致旱灾,专是藏冰不以时、春不收骨。自今十二月内藏冰,春收枯骨,永为恒式。且箭串牧场内,今年牛马多死,宜拾骸骨,于场外僻处,深掘而埋置。后日行幸时,若有牛马骨暴露,则所掌埋置人论罪。”

    6月16日

    ○丙子,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

    ○上王至昌德宫,上迎入便殿,置酒极欢,日暮乃罢。

    ○申船军叙用法。上曰:“京畿、忠淸及庆尚左道蔚山、蓝浦以南与全罗道船军等,每年行船,劳苦倍他。三年一次,大船五人、小船三人叙用。庆尚左道长鬐以北及他道船军,一依《续六典》叙用。”

    6月17日

    ○丁丑,开南大门闭北门,北方土龙,投诸水中。

    ○刑曹、台谏诣阙请李叔蕃之罪三日。

    6月18日

    ○戊寅,命收早谷,虑为风雨损伤。

    ○复除拜检校官。吏曹启:“各司吏典,个月已满,九品权务去官者,授检校七品;七八品去官者,授检校六品。成众爱马差十五年内,六品去官人年五十以上者,东西检校五品;五品去官人年六十以上者,各依去官本品检校。其中前职未及去官者,亦依吏典去官例,西班检职除授放遣,四品去官者,检校正从四品。上项人等,各从自愿。”从之。成众爱马及各司吏典、军器监别军等检职除授,去官者东西班并五百馀人。

    ○召礼曹右参议郑孝文就职。孝文叔蕃之妻弟也。宪府劾问叔蕃之所以出之故,孝文不敢以实答,为宪府再劾故也。

    ○遣知司译院事郑乔,管押唐人李名等十八名,赴辽东,被倭掳掠,逃来者也。

    6月19日

    ○己卯,大雨。

    ○革奉书局,并于尚衣院。

    ○日本志佐殿使人来献土物。

    6月20日

    ○庚辰,议政府、诸曹及刑曹、台谏上疏,请李叔蕃之罪,上皆不览,传旨曰:“叔蕃再同死地,功既重矣。然事有轻重,予岂不思所以处之乎?姑徐之。”

    ○命减司仆马料。秋冬则大小马,皆黄豆一斗;春夏则大马五升,小马全除。

    ○领春秋馆事河仑与知馆事韩尚敬、同知馆事卞季良三分《高丽史》,修改于其家。仑招春秋馆掌务金元老曰:“热时每日会仕未便。前朝忠定王以上史,宜分为三,其一送我,其一送知馆事家,其一送同知馆事家,则我等分览窜定。”是年冬仑卒,事竟未就。

    6月21日

    ○辛巳,视事于便殿。召见议政府柳廷显、朴訔、朴信、尹向、沈温、六曹判书李原、黄喜、安腾、闵汝翼、大司宪金汝知、右司谏朴竖基等,议增官制,佥曰:“冗官可汰,而不可增也。”上曰:“吾欲革检校之受禄者,然其中年至七十而有功者,授致仕,俾受禄何如?”佥曰:“可。”仍设小酌,佥曰:“近日塞言路。”上曰:“叔蕃性本狂妄,间或无礼,非心实然也。今所以放之于外者,予既老矣,后嗣子孙以为,父信用之人而任之,或致差失也。”佥曰:“不忠之心,蕴于中,故无礼之失,著于外。”

    ○命收取李叔蕃功臣录券及职牒。议政府左议政柳廷显等上疏曰:

    臣等窃谓,三功臣累请李叔蕃所犯六事,皆由不忠之心蕴于中;愤怨之气著于外,殊失为臣之礼,敢为今将之计,罪固不容诛矣。本府台谏连章请罪,而殿下不赐兪允,臣等窃惑焉。自古奸雄阴畜异志,人主知其恶而不能讨,则驯致其变者多矣。愿殿下断以大义,明置于法,以戒后来。

    诸曹判书李原等上疏曰:

    臣等窃闻,《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庸哉。”然则赏罚非人君之所得而私也。夫人臣之罪,莫大于无礼,无礼之动,实由于不忠。李叔蕃内怀今将之心,敢行无礼,故功臣、政府、刑曹、台谏累次请罪,尚未蒙允,大小臣僚罔不缺望。伏望殿下,体天命天讨之义,一依功臣、政府、刑曹、台谏之请,以戒后来。

    刑曹、台谏交章请曰:“臣等窃谓,赏罚国之大柄,而功过不相掩,此古今之通义也。李叔蕃以定社佐命之功,位至极品,殿下殊待之恩至矣,为叔蕃者,夙夜尽忠,尚不能报其万一也。今三功臣诣阙请罪,而俾出关外,臣等职掌邦宪,未知其故,各上封章,不赐兪允,仍谕臣等曰:‘叔蕃予视之如子。近有过失,遣之于外,待其改过,将复召还,更勿请罪。’臣等敬闻其命,恻然有憾矣。殿下视之犹子,叔蕃何不以事亲之道,事殿下乎?是则大小臣僚,虽未知其所犯,恐必罪干于宗社也。殿下不治其罪,而欲使改过,此臣等所以缺望。且有罪而无罚,则彼必有反侧之心矣。大小臣僚,未知其罪,愤怨郁结,则非独赏罚之不明,气化之不调亦系焉。伏望殿下,下令攸司,收其职牒,问其所犯,依律施行,以正邦宪。”

    功臣昌宁府院君成石璘等上疏曰:

    臣等窃谓,人臣之罪,莫大于不忠。不忠之心积于中,则非礼之动着于身,而非礼之言出诸口。李叔蕃早蒙上恩,位至峻秩,诚宜尽心尽礼,以报万一。上尝以内禅之意,谕及叔蕃,叔蕃不以大义力陈不可,乃曰:“天实为之。”遂与无咎传告诸大臣,务欲成之。又以仁海之言,构成平壤君之罪,几至于死。又上尝召尹抵,戒以毋为朋党,叔蕃传闻之,适被召入见,有愤惋之色,上有所问,侧面而不对。上与大臣图议国政,叔蕃隐伏阶下,潜听乃出。又上讲武于任实,叔蕃请幸莼堤,观开渠便否,上以农务将殷,不听而还。及上讲武莼堤,与诸大臣议开渠,叔蕃侧面独不言,上问至再三,犹不对。又告上前曰:“无咎等被罪,恐世子不悦于臣。”其后与柳亮同议转闻曰:“臣等愿自今数见于世子。”以此六事观之,其潜畜不忠之心,敢为无礼之状,至有今将之计者如此。乞下攸司明正其罪,以戒后来,国家幸甚。

    上曰:“叔蕃不宜置于功臣之列,其收取录券。”刑曹台谏复交章上疏曰:

    臣等窃观,三功臣上疏,请叔蕃所犯六事,皆非人臣所得为也。其怀不忠之心,而有今将之计著矣。臣等及政府、诸曹相继请罪,殿下不即兪允,只许收其录券,臣等实有憾焉。大抵为人臣而罪在不忠,则天地所不容,王法所不赦,岂宜保其爵位,安于田里乎?且叔蕃不可谓之无略;不可谓之无勇。以奸雄之如此,幸免诛戮,则后日之祸,亦难知也。伏望以宗社为计,令下攸司,鞫问所犯,明正其罪,以示国人,垂戒后世。

    乃命收其职牒。

    ○庆尚道都观察使李殷上笺贺喜雨。上览之曰:“才得此雨,而可期西成乎?”

    6月22日

    ○壬午,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吏曹启曰:“事其事者,食其禄,今检校各品,无其事而坐食天禄,深为未便,乞罢之。加设从一品判敦宁府事一、正二品三军都摠制各一、从二品三军摠制各一,罢六曹参议各一,置参判各一,秩从二品,以绝无其事,而冗食天禄者。”从之。先是,遣赵末生、徐选于河仑第,议罢置可否,且曰:“晋山若以宰相加设为不可,则告之曰:‘若不加设,则相职不多,如今革异姓封君,而此辈必无置处,皆有缺望之心。冗官之汰,待此辈安心之后,续议施行。今日之计,必须如此。’”末生等至仑第宣旨,仑曰:“前朝盛时,以省五枢七,于国事无不足。今宰相数至于百,若又加设,殊为不可。然上之轸虑,亦云可矣。”末生等复命,上曰:“晋山之言固是,然当今之日,须要如此。”乃令吏曹详定,其实仑之所定也。

    ○命议政府、六曹、台谏,各举贤才。上曰:“水旱之灾,实由寡躬,无罪黎民,亦罹此患,予甚痛之。各举堪任燮理者,其可当朝士者,亦搜访以闻。”

    ○晋山府院君河仑上实封书。上引见赵末生,屏左右,示以仑实封,略曰:

    为政之道,莫大于用人,用一君子则治;用一小人则乱,上深知之。然大奸外饰,则虽至明,亦难知之。沈温、黄喜甚奸小人也,不宜在政府与六曹,且吏曹职掌铨选,尤不可也。

    末生读毕,上曰:“晋山,忠直之臣,予尊其德义,不谓臣下,常以宾师待之。然此实封,予甚未便。黄喜予尝以一门待之,况沈温则忠宁大君之舅也。此二人有何不肖,而诋之如此之甚?古人云:‘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大臣实封,不可外扬,然汝读书识理儒生,岂不知予密示汝之意乎?汝往晋山之第,问其故以闻。”末生至仑第,问指黄喜、沈温为奸小人之实,仑对曰:“喜与温本琐琐小人也。前此喜与温通同,误决李仲茂之奴婢。喜又与洪有龙妾奴婢争得,安有人心而与人子争其父奴婢之理乎?此特一事耳,奸不肖之事尚多。臣岂不知其实,而妄启乎?喜有旧劳,温是宗室干连人,废弃则不可,用于枢机,则实不可。”末生还启,上曰:“后当亲见晋山更言。”

    6月23日

    ○癸未,雨。

    6月24日

    ○甲申,以闵汝翼为议政府参赞,李之崇判敦宁府事,郑矩工曹判书,沈温左军都摠制。罢检校官之受禄者,除七十以上耆老为致仕给禄。初置六曹参判,以李贵龄为左议政致仕,韩剑右议政致仕,姜筮赞成致仕,权维参赞致仕,孟思诚吏曹参判,李春生兵曹参判,朴习户曹参判,具宗之刑曹参判,许稠礼曹参判,李安愚工曹参判。

    ○吏曹启:“各品致仕禄科,依从前各品检校禄科。”从之。

    ○刑曹、台谏交章请李叔蕃之罪。疏曰:

    臣等累次请正叔蕃之罪,不赐兪允,只令收还录券、职牒,臣等不胜陨越之至。反复思之,叔蕃所犯,不忠无礼于殿下至矣。是则无君之心,积于中者久,故发于外者如此。臣等闻,子之不孝、臣之不忠,容于覆载者难矣。释此不诛,将何以诫?且《书》云:“怙终贼刑。”《春秋传》曰:“人臣无将,将而必诛。”此臣等所以请之不已者也。伏望殿下,体帝舜用刑之道;法《春秋》讨贼之义,下令臣等,鞫问治罪,以戒后来。

    6月25日

    ○乙酉,雨。

    6月26日

    ○丙戌,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上见《开元占》,有近臣行毒,以请谒为官,则有霹雳之语。乃授其书于世子,以示吏曹判书黄喜、兵曹判书李原,且使传旨曰:“方今虽司直、副司直,如此除授者无之。”

    ○命京中及城底十里灾异之事,直告承政院,如雷震、火灾、怪异之事。

    ○罢泰安讲武所。命李原曰:“讲武所以横川、平康、平山等处鹊川以东,永为常所。非以耀武,乃讲坐作行陈也。”原曰:“此三所无禽兽之地,愿以泰安、海州为常所。”上曰:“泰安、海州土地沃饶,可许耕农,且道路阻隔。予恐后世好武之君,从兽无厌[8],远事游逸也。自今听民耕稼,俾不闲旷,其常所外,私猎耕稼滥禁,守令论罪。”

    ○兵曹启其人苦歇轮番之法:“各道各官其人元数,四百九十名内,苦役处其人三百馀名,歇处其人一百馀名。每年正月初一日分定,终年立役,苦歇不同。以其人元数,分为四番,三朔相递,苦歇处轮次定体。”依允。

    ○命给郑津职牒,道传之子也。

    ○刑曹、台谏请李叔蕃之罪,上曰:“勿复更请。”

    6月27日

    ○丁亥,御便殿视事。命六曹、台谏曰:“柳思讷忠于我,而见恶于人。近日虽犯罪,非其本心,乃陷权缓之术中。予欲召用,其勿沮止。”大司宪金汝知等上疏曰:

    臣等窃谓,信赏必罚,有国之常经;激浊扬淸,攸司之职分。臣等职在宪府,其赏罚不明,淸浊不分,皆所当献替者也。近臣柳思讷在天颜咫尺,交结异类,谋利恣欲,蒙蔽天聪,浊乱士风。揆之于律,则当置极刑,特从宽典,其于信赏必罚之义何如?况今思欲召还,臣等未审其可也。缙绅朝士,岂不缺望?其于进君子、退小人之义何如?况思讷于今年三月被罪,未阅数月,其迁善几许?思讷既蒙圣恩,得保天年,于思讷至矣。伏望置之边表,以励士风。

    上览之曰:“然则不可速召。”

    ○命置前朝八位守陵各二户。礼曹启:“谨稽古典,唐立高辛氏、帝尧、帝舜、夏禹、殷汤、周文王、武王、汉高祖之庙,以春秋二时致享。宋乾德四年,太昊、炎帝、颛顼[9]、高辛、唐尧、虞舜、夏禹、殷汤、周文王、武王、汉高祖、后汉世祖、唐高祖、太宗,各给守陵五户,蠲其他役,春秋奉祀历代帝王陵,州县常禁樵采。《洪武礼制》,历代帝王陵寝,以春秋二仲致祭。乞依古制,前朝八位,依已定仪式,只于春秋二仲致祭,又于其陵冢,给守陵二户,皆免他役,常禁樵采。”从之。

    6月28日

    ○戊子,御便殿视事,世子参启事。上谓诸卿曰:“每遇水旱之灾,上下敢为修省,悉为可惭。至于原有罪之囚,除可行之法,是岂弭灾之道也?古人云:‘近臣行毒,以请谒为官,则有霹雳。’诚宜同心戒惧,以致和气。”又曰:“铨选之法,实难以公。功臣子婿二品以上子婿,则已蒙荫职,其他可为登仕者,若学生之类,何以知之?门荫之法,亦未可谓之尽公,吏曹酌其可行之法以闻。”赵末生启曰:“臣谓铨选之法,记功臣子婿之名为一册,二品以上子婿为一册,各品保举为一册,藏之吏曹,当诠选之时进上前,上择可任者命叙用,然后称旨叙用,则在下晓然共知上德,而无请谒之风。”上甚嘉之。

    ○命七十以上,两府除参朝启、朝衙及差充献官。

    ○震庆尚道龙宫人末应乞。

    ○对马岛宗贞茂使人请造塔之资。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卷第三十一

    秋七月

    7月1日

    ○庚寅朔,上奉迎上王于庆会楼献寿,唱和极欢。以上王诞辰也。世子、诸宗亲皆侍宴,仍赐酒入直大小臣僚。令甲士及防牌军角斗以挺,又使为手搏戏而观之。

    7月2日

    ○辛卯,淡白气周围木星,或现或无。

    7月3日

    ○壬辰,成均馆进新松子,赐酒及干鱼肉。

    ○刑曹、台谏交章请卒文城府院君柳亮之罪。疏曰:

    臣等闻,不忠之臣,身无存殁,时无古今,皆得而致讨也。亮与李叔蕃转闻于上曰:“以无咎之故,世子不悦于臣,愿自今数见于世子。”此何心哉?为殿下之臣者,当忠于殿下,不可他求也。其潜畜不忠之心,从可知矣。愿与前日所申叔蕃之罪,俱置于法,以为后世怀贰心者之戒。

    上曰:“亮不可比于叔蕃,为人性劲而言直,无罪也。若以亮为有罪,则虽彼神魂,岂不痛恻?以此罪之,必伤和气,水旱凶灾,正由此等之事。”安腾曰:“谓亮为无罪,臣等未知其可也。人臣而有贰心者,乌得无罪?”上曰:“亮不如叔蕃,亮止此一事耳。亮之无罪,断无疑也。亮之心,予固知之,叔蕃亦非有贰心者也。年少之时,坚持其操,近者性狂而阔,用是放逐。与亮欲从世子之计,亦非有心也。曾与闵氏特立,闵氏已亡,故为自安之计言于予,予固沮之。叔蕃与亮,虽从世子,从子又何疑哉?”金汝知曰:“有贰心者,不以法断之,窃为惜之。”上曰:“罪之有无,言之已详,卿等尚敢言之,是执法官故也。知其不听而再三言之,是何意欤?叔蕃罢职黜外,收职牒、录券,叔蕃之罪,亦云足矣。”

    ○分遣行台监察于京畿左右道,禁私放牛马也。

    ○遣人行岳海渎、诸山川立秋后报祀祭。

    ○改宗庙祝文规式。礼曹启曰:“祝文承前朝之制,称某谥大王、某谥王后之灵,于王后不称氏。谨稽古典,《仪礼》《小牢馈食》祝文云:‘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某氏配。’《开元礼》享太庙祝文云:‘敢昭告于皇考大圣真皇帝、皇妃昭成皇后窦氏。’《朱文公家礼》祝文云:‘敢昭告于皇高祖考某官府君、皇高祖妣某封某氏。’乞依古制,先王先后,不用之灵二字,于先后称某氏。又按《小牢馈食》祝文云:‘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开元礼》享太庙祝文云:‘以一元大武柔毛刚鬣明粢芗合芗箕嘉蔬嘉荐醴齐。’《朱文公家礼》祝文云:‘敢以洁牲柔毛、粢盛醴齐。’注曰:‘淸酌庶羞。’《洪武礼制》社稷祭祝文云:‘谨以牲帛醴齐、粢盛庶品。’今于用牲币之祭,汎称淸酌庶羞,似违其实。乞依古礼及时王之制,凡祭用牲币,则云:‘牲币醴齐粢盛庶品。’不用币则云:‘牲醴庶品。’不用牲币,则云:‘淸酌庶羞。’祝文内辞意重叠及未备者,亦许更改撰述。宗庙之祭,国之大事,其礼文,子孙万世所当遵守,必参酌古今,务合乎中。今五室酌献后,泰阶再拜,有乖于唐、宋之礼,又乖于时王之制。《洪武礼》文,虽无宗庙之礼,然于社稷、山川、文宣王,皆无酌献后拜,则岂于宗庙酌献,独有拜乎?乞除泰阶再拜之礼,一依时王之制。”奉教依允,其宗庙五室酌献后,泰阶再拜,依已定仪式。

    ○命议政府、六曹,议送通信官于日本便否。志佐殿使人请遣通信官,上曰:“昔闻,彼有送还本土被掳人之语,备送唐舰二三艘,彼只送男女并七人,我国堕其术中。今亦曰:‘有被掳人。’仍求通信官,未知所以。宜语之曰:‘尔送被掳人,则我当备粮修舰以送,岂可未知多少,妄遣通信船乎?尔还而报以被掳人多少,然后当遣通信官。’”仍令政府、六曹议得,赞成朴信等皆曰:“上教是矣。”

    ○赐宗贞茂米豆各百石。贞茂遗平道全,书曰:“力禁贼船,毋犯朝鲜之境。”仍求给米,朝议以论功求米,甚为不可。赵末生启曰:“道全亦云:‘贞茂之书,辞甚不恭,不敢以闻,只启其求米之语。’”上曰:“许之如何?”仍令六曹议其多少,金汝知曰:“宜与百石。”李原曰:“宜与二百石。”馀皆曰:“百五十石。”上从原议。

    ○养獐鹿于景福宫后园。传旨广州牧使,令才人张先率其徒生获以进。

    ○流星出贯索入氐,状如梨。

    7月5日

    ○甲午,御便殿视事。启事毕,六曹、台谏皆出,代言后,上谓赵末生曰:“速令伐木于忠淸道泰安串,听人民入居耕垦。”因极论讲武不可远行之弊曰:“君若远行讲武,则臣下虽非之,岂得而止之哉?”李伯持曰:“臣于骊兴王亲见之。”上曰:“方今臣下无奸猾者,若无知武人乘间作事,则祸在不测。悔予前日海州、任实、泰安之行。”因命于圻内,更定讲武常所。命兵曹曰:“讲武不可废,以国无苑囿,近来不得已讲武于远地。稽诸古典,历代讲武之所,皆在近地。以迷原、杨州、加平、朝宗、永平等处为一所,平康、铁原、安朔等处为一所,临江、牛峰、松林、开城、海丰、江阴等处为一所,横城等处为一所,定为常所,随岁丰歉,相为讲武,私猎一禁,广州、杨根等处,亦依前例,坚禁私猎。从前已耕之田勿禁,只禁新垦、伐木。”

    ○收鹰牌,以其因放鹰,多伤田谷也。

    ○遣承文院校理曺崇德于平安道,推刷上国流移人,遣还辽东。

    ○召柳思讷还京。

    7月6日

    ○乙未,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

    7月8日

    ○丁酉,赐赵愼言米豆各五石。上谓左右曰:“赵璞子愼言之妻,怀安之女也。其生甚艰,若饥死,则予虽不救,国家岂不救乎?上王无继嗣,而佛老上王不谓之子,亦不谓之非子。璞为上王之臣,何以谓之非子乎?但其母,璞之一族耳。上王封予为世子后,佛老为僧,已终天年。赵璞子孙禁锢可否,各言其志。”李原、黄喜等对曰:“璞不知天命所归,上王不谓之子,璞先谓之子非矣。”上曰:“非璞先谓之子,不告以非子过矣。如此之事,予垂阴德。”至暮,传旨承政院曰:“愼言艰难,给米豆各五石。”既而又曰:“卿等以为,赵璞、愼言有罪,予亦知之。予非见愼言也,乃见侄女,欲令还受其父科田,而为敦宁府官受禄而生。”仍遣赵末生于成石璘、河仑、柳廷显第,洪汝方于南在、朴訔第,议其可否。石璘曰:“愼言非独怀安之罪,父璞罪干宗社,臣不敢以除授闻。”仑、廷显等亦以为不可。仑曰:“璞罪累宗社,愼言保其首领足矣。岂可列于缙绅朝士之间哉?怀安之罪如彼,上以友于之心,虽授其婿以官,臣心以为欲置于法。”独南在以为可。是日俱启其言,上曰:“众皆不可,焉得除授?”

    ○朴信、黄喜等启曰:“今年禾谷之盛,近来所无。”安腾启曰:“今年橡木,亦多结实。”上曰:“虽云盛矣,京圻予所知也。予见《周礼》有曰:‘丰年不侈有馀,凶年不苦不足。’是量入为出而节用也。然国有积蓄,则但不飮酒为乐耳,其依例事,不必减也。”

    ○复文昭殿、浚源殿、健元陵、齐陵四时大享祭。上曰:“四时大享,独于宗庙行之不可,亦欲行于健元陵、文昭殿、浚源殿、齐陵,何如?”河仑启曰:“以正法,止祭宗庙可也。若欲遍行,宁失于厚,亦非大失也。宗庙祭止五室,祖父丧服异制,此乃亲亲之杀。”遂命复行。

    ○司谏院上疏。疏曰:

    臣等窃惟,人臣之罪,莫大于诬上行私。柳思讷幸蒙圣恩,得居近职,衣食之奉,不为不足,而蒙蔽天聪,以济己私。原其心术之陋,犹见唾于市井之人,宜置于法,以快士夫之望。殿下以好生之德,特垂宽典,只收职牒,放逐于外,臣僚之心,犹以为嫌。曾未数月,谕臣等以召还之意,宪府上疏,陈其不可,而殿下辄降兪音,臣等深以为喜。未几召还,俾䩄面于都人之中,臣等不得不为之憾焉。伏望殿下,一依前日宪府之请,复逐遐方,以戒后来。

    上曰:“谏官非中朝之臣,亦此国之臣也。予谁亲谁疏?思讷以其米易换国米,又听权缓之言,其事虽非,然其为人言直,以予之故,多聚讼言。负大罪之人,固不可用,而如此轻罪人,亦不用可乎?古者,岂无用如此罪人耶?予尝召来,宪司封章以为速召,故留其章于承政院。思讷既来,予不任用,但在于家,予于思讷,实无私情。”

    ○以礼曹郞官一员,兼检详条例司检详官。礼曹启:“检详条例司,文书誊录,其任匪轻。其在议政府,择人授任,自移属本曹之后,惟差录事,所任陵夷。乞以本曹郞厅一员兼检详,以专其任。”上曰:“可受点差任。”

    ○以僧人自己婢妾所生,属补充军,从刑曹之启也。

    ○吏兵曹上子弟叙用之法。上曰:“功臣与二品以上,以子婿弟侄及所知一族荐举,则可矣,以其非所知人荐举,则是有似请谒。不可以一人单子叙用,然仕路不通,故曾命呈于吏兵曹,若取才则仕路不通,似不必取才也。”金汝知启曰:“各以子弟荐举,则或有不才者。请依太祖成宪,以七事取才叙用。”上曰:“用之而不能,则已之。且其不才者,台谏不署告身可也。”乃命吏兵曹更议之。吏曹启:“二品以上子孙及婿,详书年甲、才干呈本曹,誊录姓名,考其年之壮弱,随其文武所宜,启闻叙用外,二品以上称臣单子一禁。三品以上及曾经台谏、政曹子弟,一依续典所载,年十八岁以上有才干者,令大小官荐举,并录内外祖父职名,呈本曹,以书算律,试其能否,方许叙用,以杜请谒之门。俱通书算律者为一等,通二艺者为二等,只通一艺者为三等,亦许叙用。”

    兵曹亦启:“功臣及二品以上子孙及婿有武才者,令单子进呈,誊录姓名,启闻叙用,三品以下各品子弟,年十八以上有武才者,亦令大小官荐举,并录内外祖父职名,呈本曹,以骑步射、弄枪、武经,试其能否,俱能者为一等,能二艺者为二等,能一艺者为三等。每年春秋取才,誊录姓名,军职有阙,则启闻叙用,二品以上称臣单子一禁。”皆从之。仍命吏曹判书黄喜曰:“吏曹受教:‘功臣及二品以上无弟侄,其同生弟与三寸侄,可令并录于单子。’于前受教,添弟侄二字。”

    ○吏曹又启:“自今前衔参外,亦录职名置簿,然前衔参外,更事未久,能否难知。必待六品以上,无时荐举,凭考叙用,如有不称职者,当身与举主论罪何如?”从之。

    7月9日

    ○戊戌,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二日。

    ○御广延楼置酒,慰知敦宁府事韩长寿,以还自北京也。世子、宗亲侍宴。酒酣,上令止乐,召赵末生,讲论《洪范》阴阳之理。

    7月11日

    ○庚子,复各司奴婢刷卷色,以左议政柳廷显、赞成朴信、恭安府尹李泼、汉城府尹李之刚为提调。

    ○命还给赵瑚属公奴婢,因瑚妻卢氏上书也。

    ○赐米饥民。西部住年八十馀独女三人及中部住独女三人申呈曰:“无夫无子息,但因赈济,以延性命。今无赈济,滨于饥死。”命赐米各一石。

    7月12日

    ○辛丑,视事于便殿。前知梁山郡事曺由仁以其奴婢事,上书求免己罪,上览之,教代言曰:“卿等辄启此等书何也?古之实封,如此书云乎哉?若生民利害、社稷安危,则实封可也。古之实封,有密事则至于皇后、太子之事,无不言之,为国家计也。近者每以免罪上书,是无他,击鼓而事不实,则其罪匪轻,故奸人欲免己罪之计也。自今勿启如此书,严立其法,令六曹议得。”又命执义河演立法以闻,且教曰:“欲辨冤枉者击鼓;有关于民生、社稷之事,皆实封以闻。陈言仿此。”启事毕,赵末生后,上曰:“怀安有女,欲择人嫁之,卿宜择之。”且曰:“赵愼言如不可用,则欲赐米何如?”末生对曰:“为女择婿,则闻命矣。若愼言者,非独怀安之故,其父璞敢发不忠之言,虽终身不可用也。以私恩赐米则可矣,用之则于公义何如?”上曰:“璞之事,卿固不知耶?非璞出不忠之言,有人以他人之子为上王之子,璞闻是语,不即辨焉罪也,非璞扬言上王之子也。”末生曰:“虽然,愼言当死而不死,岂有复用之理乎?”上曰:“予固不用。且怀安之事,亦二三人操弄误导也,非本心也。”末生对曰:“虽千百人言之,岂可轻许以为之?到今得保首领,上恩也。昔周公诛管、蔡,岂其私耶?为天下社稷计也。殿下何不以周公之事处之乎?”上曰:“周公之事予知之矣,卿之言是也。”末生再请,上哂之曰:“已知矣。”

    ○司宪府启:“初设申闻鼓,欲令时政得失、民间利害与自己诉冤者,亦皆得上言。今大小人员,其不紧私讼,亦不击鼓,而实封申闻,有乖盛典。今后有国家可言事,依前例,或击鼓或实封,皆令申闻;自己诉讼事,除实封,依曾降教旨,击鼓申呈,违者令本府纠理。”从之。

    ○司宪府又启:“外方人吏,每年正朝进奉,是四方朝贺之礼。其所纳纸,礼曹公然受用,有乖执贽修礼之义,愿自今以供国用。”上曰:“所纳纸,磨勘礼曹一年公事所用而纳之,其鄕吏姓名,每正朝开写启闻。”

    ○平安道都安抚使献鹯三连。

    ○吏曹复启追赠法:“前受教内:‘两府以上追赠考妣,父对品,祖曾祖各递降一等,妣并同。’然递降等次未定,今后追赠递降,每品降等。又永乐元年受教:‘六品以上有功国家,许追赠祖父,不及曾祖考妣。’乞依祭三代礼,曾祖考妣并追赠。”从之。

    7月13日

    ○壬寅,震庆尚道安贞县吏林抹。

    ○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三日。

    ○日本国九州节度使使人来献土物。

    7月15日

    ○甲辰,命右议政朴訔祭圆坛,报得雨也。旧例,祈报皆序于小祀,至是以祈用盛乐,报亦如之,用太牢。

    7月16日

    ○乙巳,丰海道遂安人金元吉献鹫鸟一双不受,赐楮货十五张而遣之。

    ○减习太平箫人。初,二十九人,减省十九名。

    ○命忠淸、江原、丰海道所贡真麦,八月漕运,以为恒式。

    ○兵曹判书李原请造射厅,上曰:“予观《文献通考》,古者讲武,所以肄武备,因以为春蒐夏苗秋狝冬狩四时之田。今观《册府元龟》,大阅则造家而君王亲往,公卿大夫以至庶人,皆侍卫而射毛球。”仍命相射厅基。

    7月17日

    ○丙午,赐药及酒于京畿都观察使禹希烈,以有风疾也。希烈上笺谢。

    ○赐白苎布于六代言各二匹。以夏月所服,专用麻布,而无他色、故有是赐。使之染彩以服之,仍命群臣之服,或用深蓝色,或红黑色,苎麻交织、麻布,各从自愿,须及来月初一日服之。

    ○台谏、刑曹请李叔蕃之罪。三省请叔蕃之罪,是月凡五次,上谓代言洪汝方曰:“可一言而止之。”仍教曰:“叔蕃他罪,可以勿论,其一事则由性本狂直之致,然废为庶人足矣。”乃指构成平壤君赵大临之事也。召叔蕃妻弟司赡直长郑孝忠曰:“叔蕃不可独居,可使家属同居于延安府农舍。”命丰海道都观察使曰:“予闻,使人守叔蕃安置之所,其除之。”

    ○命祝文誊写用纸。上曰:“祝文用板用纸,无大得失,而予心以为,板本之供为难。礼曹参判许稠强以用板为宜,故从之耳。”玉川府院君刘敞对曰:“《家礼》云:‘家无板,用纸。’《洪武礼制》云:‘用纸。’”上曰:“然则是不难。自古有时王之制,自今祝文书于纸,而贴于板,祭讫只焚其纸。”

    ○定刑人之所。礼曹启:“刑人于东大门外,实为未便。《书》曰:‘戮于社,社在右。’乞依古制,以西小门外城底十里阳川之地,古孔岩北边,更定常所。”从之。

    7月18日

    ○丁未,幸景福宫,奉迎上王,置酒于庆会楼,世子、宗亲侍宴。令甲士及防牌,相斗以挺,防牌不胜,又命或手搏、或争走、或骑射,以观能否。赏赐正布、绵布、楮货有差,仍宴宰辅,群臣争献联句欢甚。语及老成之人不可弃也,忠宁大君曰:“《书》云:‘耆寿俊在厥服。’”上叹其学问通方,顾谓世子曰:“汝学问,何不如是?”赐酒随驾臣僚,至昏乃罢。

    7月21日

    ○庚戌,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命赵末生传旨六曹曰:“日本僧圆持欲造塔,赍愿文来请劝善,予欲赐绵䌷二十五匹、苎布二十五匹,又欲给米何如?”李原等皆为宜,朴信曰:“今若多与之,后日持愿文来者众矣,虽给五十匹足矣。”上曰:“宗贞茂今已再请,赞成之言然。”乃命赐绵䌷、苎布并五十匹。

    ○命同副代言李明德,赐酝于春秋馆,循旧例曝晒国史也。

    7月22日

    ○辛亥,命设忌辰[6]斋于兴天、兴福寺。上曰:“前此行先后忌辰[6]斋于藏义寺,然今闭藏义洞门,输米及往来有弊。可于城内二寺,互相设行,以为恒式。”

    7月23日

    ○壬子,琉球国通信官前护军李艺还。推刷国人为倭寇所掳,转卖于琉球国者四十四人以来。有全彦忠者,庆尚道咸昌县人也。岁乙亥年十四,被掳转卖,今随艺还,父母已俱殁,欲追丧其亲,上悯之,赐夹衣二、单衣一、正五升布十匹、米豆并十五石以遣之。

    7月25日

    ○甲寅,改永吉道汝安府为闾延郡,始置知郡事。

    ○命给郑道传孙来及束、黄居正子孝信等职牒。

    ○罢军资注簿安铁山职。铁山奸权知典医助教文典妻宝排,刑曹请罪故也。

    7月26日

    ○乙卯,月犯井东蕃南第二星。

    ○世子出内朝启厅,参启事。

    ○大风损谷,遣人省视箭串等处禾谷风损与否。传旨户曹曰:“成熟禾谷,不早刈获,致令风雨损伤守令,以王旨不从论罪,已曾下教。今闻,京畿各官守令奉行不谨,多有损伤,推考启闻。来八月十日,委送行台监察掷奸[10],如有已熟黍稷与早稻,如前不获,风雨损伤,守令从重论罪。又于远方,八月望后,分遣敬差官掷奸[10],有如上项守令,并从重论。将此意,行移各道知会。”仍命承政院曰:“予欲不失信于民,遣行台之日已近,毋忘启闻。”

    7月27日

    ○丙辰,作宗庙祭器库及宰牲房。

    ○兵曹启考察司仆事宜。启曰:“司仆所养马匹,其致死及瘦弱生病者,主掌官员,依外方例论罪。”从之。

    7月28日

    ○丁巳,杖学生金敬一百,其妻召史杖六十、徒三年,属原平官奴婢。初,命义禁府、台谏、代言,同听理召史奴婢事,召史以为误决,令其夫金敬书所志而自大叫,冲突仪仗,驾前申诉。上教承政院曰:“召史甚恶,虽杀之,天心岂谓杀无辜乎?”仍命承政院讯之。召史曰:“以黄喜判书单子误决。”承政院取辞以闻,传旨曰:“其事是,则是听理官员欺我,其可乎?其事非,则不唯杖罪,以冲突仪仗,将置死罪。”乃命议政府、义禁府、汉城府、刑曹都官、代言共核之。狱成启曰:“申诉则本不实,其谓以黄喜单子而误决则诬妄,其冲突仪仗之罪则当绞。”命减等,只坐以事无冤枉,朦胧辨明之罪。

    ○吏曹启诸都监别坐叙用之法。启曰:“革去年久诸都监枝色别坐,功赏未蒙,自诉者颇多。然以一时功劳,不论才品而叙用,则不称其职,民受其弊者或有之。其属成众官者,各于属处,将其时仕日数,别仕加给,循资叙用。”从之。

    7月29日

    ○戊午,罢丰储仓副使庾彦刚、副丞金致唐职。仓里有女名释婢美姿色,仓官皆欲私之,彦刚媒以丘史先焉,同僚猜之。后致唐因小故拳欧彦刚鬓,又扶发辱之,刑曹推核以闻,两罢之。

    7月30日

    ○己未,以赵秩为左军都摠制。是日,淸平君李伯刚之婿李季疄年十六,拜敦宁府判官,上嫌其年少曰:“是毁法也。”代言[11]徐选对曰:“此非他例。”乃命吏曹判书黄喜曰:“自今封元尹、正尹及除敦宁府官,待年十五以上者。”

    ○复分并合郡县仍旧。京畿衿川、阳川、朔宁、安峡、麻田、涟川、金浦,忠淸道温水、新昌、全义、燕歧、黄涧、靑山,全罗道扶宁、保安皆复旧。

    ○新置大静、旌义二县守令。

    ○庆尚道固城、镇海海水,变为黄浊凡五日。

    八月

    8月2日

    ○辛酉,太白昼见。上曰:“近者有天变地怪,故予观古书,赋敛重则有天变地怪。然赋敛重,则岂言官不言,而群臣亦皆不言乎?但每年遣敬差官,踏验田地损实,虽古人之法,意其未便也。都观察使、都巡问使与守令,亦如予意,境内禾谷丰盛则胡不喜焉?且年丰则何必为民而不公乎?纵有益于百姓,其百姓亦非他国之人也。若凶年则须遣敬差官分拣,故前年亦遣,今年则禾谷稍盛,故予欲毋遣敬差官,令都观察使、都巡问使分拣。”李原对曰:“虽遣敬差官,非敬差官悉皆亲审,亦使守令与品官踏验,令观察使分拣,岂下前数乎?如有不公者,而后遣敬差官考察可矣。”黄喜对曰:“敬差官至则先问前数而相考,是为未便。”上曰:“众论如此,则予将区处。今岁稍稔,各官田畓损实,毋遣敬差官,令守令踏验后差遣。官吏掷奸[10],如有以损为实、以实为损、以荒为垦,守令依六典痛惩。”

    ○命礼曹、兵曹别试文武科。上曰:“过夏忧旱,欲为众人所共喜之事。将幸景福宫,试文武科。”仍命注书,告于河仑,仑曰:“明年是式年,且外方之人不及来,则缺望。请毋试新人,而设重试科。”上曰:“重试则予昔者已为之矣。其外方之人则来式年亦有之矣,今姑将京中人试取,以垂阴德可也。文科则试对策,武科骑步射、弄枪耳。”仍曰:“移文禁外方人至。”徐选对曰:“但不召之耳,不必禁之也。”命书云观择日,书云观以十八日、二十二日闻,上曰:“太祖生时,遇三名日则献寿,今欲以十五日幸景福宫,奉迎上王献寿,仍试文武科,是日吉乎否?”书云观以通吉对。

    [2]兵曹参判李春生启:“臣尝讲武经七书,位至二品,尚不知兵。今若但以骑步射、弄枪而不试兵书,则甲士皆争赴试,虽得人,何以为将帅乎?请试武经七书及三经以上,或以解文字者许令赴试。”上然之。于是,兵曹进启目:“今武科赴试人员,始以八月初三日,同训链观取才,以兵书三经以上,步射一百五十步,骑射三革,弄枪入格者许令赴试。”从之。春生又启:“前此亲试则三品以下赴试,式年则四品以下赴试,今将何从?”上曰:“依式年例。”礼曹启:“赴试生徒当姓名记录之时,除讲《文公》《家礼》,时散四品以下,依前例许令赴试,并着纱帽品带。经史、时务策一道试取,诸事依前例,令本曹稽制司二员主之。读券官两府以上二员,三品以上二员,其收掌试券官、封弥官、对读官并依前例,收券限酉时。”从之。命吏曹,各司员吏自愿赴文武科者,给试暇。兵曹启:“武科亲试诸事,依殿试例,武选司主之,参考官、同参考官以兵曹堂上官、训链观提调,封箭官以训链观郞厅为之。赴试人武经通三书以上试取,曾有教,其鄕贡则七书、二百步中有能者,方许赴试。亲试之时,步射三箭,用二百步及一百五十步、七十步各一箭,骑射三革,一次弄枪、一次分数,依曾降教旨。”皆从之。命礼曹聚四品以下及生徒等于成均馆,试义一道,取五十人,兵曹亦取五十人,使赴亲试。

    ○命礼曹给僧人度牒。礼曹启曰:“丙申七月以后,自愿为僧者,依六典捧丁钱,给度牒,七月以前削发各宗大选外僧人,来丁酉年三月晦日为限,良贱及在前度牒有无勿论,除丁钱,度牒成给,丁酉四月初一日以后大选外,无度牒僧人,令所在官司执捉,依律论罪,其年七十以上,勿给度牒。”从之。

    8月3日

    ○壬戌,幸景福宫,奉迎上王,置酒于庆会楼,世子宗亲侍宴。募甲士及防牌军中有力者,为手搏戏。赐司直尹仁富米豆各五石,以善手搏也。

    ○命军器监,造体大毛球六以进。

    8月5日

    ○甲子,封高丽末君恭让君为恭让王,遣使致祭于陵下,从礼曹之启也。

    ○命种桑于各道。判通礼门事李迹上书曰:

    农桑,衣食之本,天下古今之所共重也。今年始设蚕室,稍得其效,收蚕种连三百馀张,一处所养,不过二十馀张。且蚕事,自桑叶未黄,至明年三月,依古法藏蓄,可以得效。愿于各道桑柘茂盛之地,各置一室,以近处居接各司及革寺奴婢三丁为一户,属役养蚕,所在守令依盐铁之例掌之,差晓事人,教而养之后,为岁贡则各道人民,皆观感趋利,蚕绩成而岁贡足矣。

    下六曹拟议,佥曰:“若置蚕室于桑柘茂盛之地,夺民之利,不无愁怨。各道依山闲旷之地,栽种桑柘,待其茂盛,乃置蚕室。”故有是命。

    ○礼曹启厉祭发告祭法。前三日城隍发告祭,自今就风云雷雨坛致祭,从之。

    ○户曹启军资义仓米谷收纳事宜。启曰:“米谷及杂物,大小人员以还上受出,淹延不纳,或至二十年,与盗用官物无异。请分送汉城府、义禁府督纳,今年十二月晦日内毕收,如有不纳者,以教旨不从论。”从之。于是,军资监员吏,分为四处,请台收纳。

    8月6日

    ○乙丑,命河仑及议政府、六曹,详定各道贡物。户曹启:“纻布、绵䌷、木绵位田改详定,十升纻布每一匹,旱田则二结五十卜;水田则一结二十五卜。九升绵䌷、七升木绵每一匹,旱田则三结;水田则一结五十卜。绵䌷、木绵并一千四十一匹,位田二千二百九十三结,水田二百九十三结。”

    8月8日

    ○丁卯,命各道水军佥节制使、各浦万户、千户从实仕叙用。兵曹启曰:“受官教后,或有托故辞免,自今未赴任者,收还官教。且依守令例,以实仕月数叙用。”从之。

    8月10日

    ○己巳,改郡县之号。吏曹请改音韵相近各官之号,乃以靑州为北靑,襄州为襄阳,宁山仍古号为天安,甫城仍古号为真宝,甫川仍古号为醴泉,横川为横城,报令为报恩。又启:“文科出身六品以上教授官,称某官儒学教授官,参外称训导官,生员进士称教导。又医学教授官改称某道医学教谕。”从之。

    ○传旨永吉道都巡问使,进鹰子。

    8月11日

    ○庚午,太白昼见。

    ○世子与三大君、四驸马、两元尹设享于两殿,赐酒入直大小臣僚。

    ○命礼曹判书赵庸、成均大司成尹会宗等,取文科馆试人。初,庸承命令诸生曰:“今日乃白日场。”至昏呈卷者百馀人,三馆告曰:“令以白日,今既日昏,请督出之。”庸等不听。适月白,诸生皆于月影下书之,至二鼓呈卷者,四百馀人,曳白者二十馀人。是试也,自朝至于日昃,呼失贤而赴试者,三十馀人。后三日,生员郑之澹等五十馀人来自外方,不及赴馆试,击鼓申闻。命汉城府试之,取十五人,并许赴试。

    ○上王拜健元陵,秋夕别祭也。

    8月14日

    ○癸酉,幸庆会楼。

    8月15日

    ○甲戌,亲试文武科于庆会楼下,奉迎上王以观之。命晋山府院君河仑、礼曹判书赵庸、艺文馆提学卞季良、知申事赵末生、判通礼门事李迹等,掌文科试。通训以下皆令赴试,从仑之请也。

    ○命世子行秋夕祭于文昭殿。

    8月17日

    ○丙子,御正殿,放文武科榜。文科重试五人、亲试九人,武科亦依此数。以重试文科第一名吏曹正郞金赭为直艺文馆,第二名艺文检阅金镔仁宁府丞,第三名成均学谕郑广元敬承府丞,第四名宗簿判官金沱吏曹正郞,第五名承文院正字安止司宪监察。亲试第一名郑之澹为右正言,第二名金自敦承文院正字,第三名金钩司酝直长。以武科重试第一名副司直周孟仁为护军,第二名司仆少尹李澄石、第三名护军吴益生皆为大护军。亲试第一名副司直李澄玉为司仆少尹,第二名学生许寿康副司正,第三名副司正裵阳德司正,又以尹仁富为护军,赏其善手搏也。

    8月18日

    ○丁丑,司宪府劾右代言李伯持。初,上问六曹台谏以民间早谷收获之状,伯持启曰:“守令或有以未熟之谷,督民收获者。”上问为谁,伯持不能对,上怒之。宪司劾问其故,伯持对以醉中所闻,不记言者为谁。

    8月19日

    ○戊寅,命增造庆源、德恩两仓。

    ○命户曹量减诸道贡物。

    8月20日

    ○己卯,对马岛宗贞茂及大内多多良道雄遣使请《大藏经》。礼曹启:“给马僧录司僧,分遣《大藏》在处忠淸、庆尚道各寺,择出成帙以给。”从之。

    ○司谏院陈时务六事:

    一曰,各道节制使口传镇抚,多至十员,各率仆马,糜费有弊,且因营造,容或营私。自今依旧,差首领官,专掌月课军器,镇抚唯治军卒。又减镇抚数,而以其廪给,充首领官禄俸。

    二曰,各道各镇军器不链者,监司褒贬内,不以此施行故也。自今都节制使考察守令修链能否,移文监司,监司并录于褒贬状,凭考叙用。又于春秋农隙,别遣公正者,点视军器,如有弊毁者,罪及首领官与节制使。

    三曰,庆尚道虽云地广,一道之内分遣五相,不为不烦。自今以左右道兵马都节制使,兼水军都节制使。

    四曰,近者大小官吏,父母疾病,呈辞职状,不即启闻,而待政乃启。臣等以谓,臣子之于君父,当出告反面也。为人臣者,不告于上,而辞职出外,诚为未便。自今辞状呈承政院,承政院依旧辄闻,待命乃行。

    五曰,二品以上年七十者,令勿诣衙日与朝会,所以重老臣也。臣等以谓,身劳烦剧,莫如监司之任。自今年七十者,亦勿差监司之任。

    六曰,妇人无外事,唯主中馈而已。士大夫妇人不乘轿骑马,而徒行于道路,殊失妇人之义。自今父母相见外,毋得出入,亦不得徒行街里,以正风俗,违者宪司纠理。

    疏上览之,谓赵末生曰:“父母疾病,不可顷刻淹留,其辞状,虽未启即行可也。若待政乃启,予所不知。”末生启曰:“曾有命辞状呈承政院,下吏兵曹,各其曹,当政事时以闻。”上曰:“此但为饰虚事者言之耳,自今辞状即启以遣。若当暮夜,则遣之之后,翼日以启。”馀亦允兪,唯各官各镇军器考察,以凭黜陟与革庆尚道水军都节制使,而使兵马都节制使兼任、妇人出入禁止等事,不允。

    8月21日

    ○庚辰,视事于便殿。上谓左右曰:“继母者,何谓也?”柳廷显对曰:“母殁而继之者,谓之继母。”曰:“然则贞陵于予为继母乎?”对曰:“于时神懿未薨,岂得谓之继母?”上曰:“贞陵片无恩义于我。我长于母家,有室而居,岂有恩义哉?但念父王爱重之义,忌辰[6]斋祭,无异于母也。”又问:“诚妃于予继母乎?”廷显等曰:“继母也。”曰:“然则诚妃来吾宫,中宫向南,诚妃在东,其礼失矣。”赵末生启曰:“臣尝与河仑议诚妃之事,仑言:‘诸侯不再娶,于礼无二嫡。’”上曰:“此予所不知。”乃问礼曹参判许稠及末生曰:“诸侯不再娶,于礼无二嫡,是嫡妃生时之谓乎?殁后之谓乎?若谓殁后,则是如妇人之道也。”稠曰:“殁后亦不宜再娶。”末生曰:“《春秋》云继室以声子,则臣谓殁后宜再娶。”上谓稠曰:“《春秋传》注详言此事,卿宜仔细看。”

    ○命立标于讲武场。柳廷显启曰:“广州讲武场傍有盖草,而民不得刈,以致怨咨。”上传旨承政院曰:“吾欲罢讲武常所。”诸代言启曰:“讲武场定于京畿,为子孙万世计也,何可废也?”教曰:“定界立标,标外勿禁。”即日遣人,相立标之限。

    ○以户曹正郞柳汀为忠淸、庆尚道敬差官,行视忠州庆源、大临二仓漕运便否也。

    8月22日

    ○辛巳,汉城府请勿减商人行状之税,从之。启曰:“商贾人月税则已曾命减,商人行状之税并减,则弃本逐末者多。乞依前例收纳。”

    ○上问:“正五升布一匹价几何?”判书黄喜对曰:“钞五张。”曰:“然则正布一万匹,可得钞五万张。若钞多则虽年丰,其价甚少,当为还收之术。我国虽用《大明律》,杖一百与绞罪,不能如律施行。以如此纪纲,钞多则岂能行钞法乎?令司赡署毋造新钞,计已颁之数以闻。且岁贡楮货,皆曰可罢,故从之,然无所产小县则已,其有鱼盐之利大官,则虽存之亦可也。”

    ○京畿都观察使禹希烈上书,请筑堤堰,以兴水利,期臣事毕,勿令递差。下六曹拟议。六曹启曰:“择水利周足处,量宜修筑,其无水源,灌漑不多之地,则听从自愿以筑。”从之。于是,希烈得疾,骑牛行部,时议讥之。上闻之,亦笑曰:“为一道监司,尚可骑牛而行乎?”

    8月23日

    ○壬午,分置住京倭人于各道,俾治农业。上曰:“住京倭百有馀人,是可畏也。且天有水旱之灾,则救济难矣。”

    ○命江原道都观察使,给觉林寺重创材木,以一千株道内分定,无弊输入。又传旨承政院曰:“本宫米豆并一百石,纳于军资监,换忠淸道堤川仓米豆,给觉林寺。”

    ○以开城留后司各司杂谷及杂物,换楮货,从户曹之启也。

    8月24日

    ○癸未,遣行台监察郭贞于忠淸道,行视民间收获未熟之谷。初,玉川府院君刘敞启曰:“忠淸道定山等处守令,或有以未熟之谷,督民收获者。”命司宪府核实。宪府劾敞,敞答以家奴朴哲之言也。贞率哲往视之,哲言不实,乃命刑曹论罪。

    ○召右代言李伯持就职。

    8月25日

    ○甲申,以郑干为庆尚左、右道水军都节制使,郑耕为全罗道兵马都节制使兼水军都节制使。又复置各道都节制使经历。

    ○对马岛宗贞茂及左卫门大郞使人献礼物。

    8月26日

    ○乙酉,司宪府上疏,疏曰:

    今年自四月不雨,至于五月,殿下忧之深、虑之极,至于日昃不举膳,或至涕泣,皇天乃眷,降此雨泽,不数旬而禾乃勃兴。此殿下一念之诚,上格于天之效也。其时廷臣所献凡可以弭灾者,不择便否,而并皆采取,此虽殿下忧旱之极,靡所不至而为之,然法者,所以行乎信也,而州府郡县岁贡楮货,皆令蠲免,非所以示信也。京畿州郡,调度倍他,乞皆蠲免,其馀外方州郡依旧收纳,其户口数少,凋弊小县,则许减半。

    从之。

    8月28日

    ○丁亥,汉城府请复商贾月税,从之。

    8月29日

    ○戊子,召玉川府院君刘敞,出仕。

    九月

    9月1日

    ○己丑朔,吏曹启成均校书馆权知叙用法。启曰:“成均校书馆学谕、正字立门许参后,并还其鄕,闲游不仕。因此,各其司差任不足,且乖于取士任用之意。请近道今月二十日,遐道晦日,督令赴京从仕,如有不到者,并皆除录。各道各官学长定体,如有自愿从仕者,依新属例,更为立门许参,方许迁转。自今上项权知,依成众官例,有缘故不仕满百日者及无缘故不仕满三十日者,除录二十九日以下,依律论罪,除录人内自愿还仕者,必更立门许参,方许叙用。”

    9月2日

    ○庚寅,以金麟雨为武陵等处安抚使。户曹参判朴习启:“臣尝为江原道都观察使,闻武陵岛周回七息,傍有小岛,其田可五十馀结。所入之路,才通一人,不可并行。昔有方之用者率十五家入居,时或假倭为寇。知其岛者,在三陟,请使之往见。”上可之,乃召三陟人前万户金麟雨,问武陵岛事,麟雨言:“三陟人李万尝往武陵而还,详知其岛之事。”即召李万。麟雨又启:“武陵岛遥在海中,人不相通,故避军役者,或逃入焉。若此岛多接人,则倭终必入寇,因此而侵于江原道矣。”上然之,以麟雨为武陵等处安抚使,以万为伴人,给兵船二只、抄工二名、引海二名、火㷁火药及粮,往其岛,谕其头目人以来。赐麟雨及万衣笠靴。

    ○复置沈藏库。

    ○各道府尹、判大都护府事、判牧事、判都护府事军官三人,各除其一,从兵曹之启也。

    9月3日

    ○辛卯,礼曹上岳渎山川行祭之式。畿内则朝官差遣,畿外则所在监司与各官守令以时祭告,从之。

    9月4日

    ○壬辰,火星犯南斗第五星

    9月5日

    ○癸巳,命讲武常所勿禁耕稼。

    9月6日

    ○甲午,议政府、六曹请复各道别膳,从之。

    ○赐文武科恩荣宴。

    9月7日

    ○乙未,命礼曹,倭使所进,若非其国所产,勿受。谓是必盗窃上国之物也。礼曹又启:“日本客人及兴利倭人所卖中国物色,勿许贸易。”从之。于是,庆尚道水军都节制使郑干寓书于承政院曰:“倭使本以中国盗物,卖诸我国,以资衣食。曾降教旨,令倭使所盗中国之物,不得卖诸中外,今倭使发怒,势将生变。”议政府、六曹、台谏上言曰:“倭性本狠恶,喜怒无常,今不得衣食于我国,则必怀叛逆,侵窃边境,杀害民命矣。乞殿下似若不知,许令买卖于外方,但禁买卖国中何如?”上传旨曰:“称臣于上国,而许纳中国之物可乎?”朴訔启曰:“殿下是言至矣。然接中国之盗与买中国之物,何择焉?殿下优接倭使,无他,为沿海民也。既接中国之盗,许买中国之物于外方,何害?”从之。

    ○世子宾客卞季良等诣阙请进讲《中庸》于世子,上曰:“自古易子而教,且年既壮矣,予不能教也。卿等教以《中庸》,使通其义,与心为一。”一日弼善郑招等闻世子殿有鹰子声,请出之,世子曰:“此小物也。予非以此驰骋也,但见之而已,幸毋告于宾客。”是时,忠宁大君令上好学,宾客李来、季良等心忌之,屡于书筵称美,以激世子。季良每问大君侍官云:“所读何书?”对曰:“读某书。”必称叹之。

    9月8日

    ○丙申,命乳牛所复进酪。

    9月9日

    ○丁酉,升咸州牧为咸兴府,复以永兴府为和州牧,改永吉道为咸吉道。

    ○传旨咸吉道都巡问使、都安抚使、江界兵马使,进鹰子。

    ○收前县令杨英发、前监务柳植、前监察金斯汰等职牒,照律论罪。英发等以三寸侄杨龙生为庶孽,减给奴婢故也。

    9月11日

    ○己亥,上奉上王,观放鹰于东郊。

    9月12日

    ○庚子,以刷卷色启,公处奴婢分送各司,定限决绝。

    ○营斋室于圆坛、社稷、风云雷雨、先农诸坛,从礼曹之启也。又启:“祭日或値雨雪,则令忠扈卫,设幄行祭。”又启:“圆坛、风云雷雨诸坛,乞依古制筑之,壝外四方种木,各定人丁守之。”皆从之。

    9月13日

    ○辛丑,罢丰储仓使李文干职。先是,文干以义禁府都事,为倭馆禁乱官,有一倭于夜拔剑作乱,为巡官所获。宪司以文干不能禁乱,劾罢之。

    9月14日

    ○壬寅,命内赡寺,供骊兴府院君忌日斋。忌日乃九月十五日也。

    ○收检校汉城尹赵瑜职牒。瑜居全罗道顺天府,因今年之旱,得受检校之职。都观察使权轸奉外山初祭香祝而去,瑜遇诸途,自负嘉善之贵,驰马过行,轸请其不敬之罪故也。

    9月16日

    ○甲辰,御便殿,引见议政府、六曹、台谏,仍设小酌。

    ○命大静县监朴彧、旌义县监申致勿赴任。以二人皆有老亲,故命选人代之。且曰:“自今济州牧使、判官及县监有老亲者勿差。”

    ○杖内竖李世一百,护军周孟仁、内竖李寿、其人末乙巾六十,罢司钥金思震职。初,世于入直之夜,于铺盖赍环刀入阙门。事闻,下义禁府鞫问。义禁府启:“李世及同直不告者李寿、末乙巾罪应绞;敦化门把直周孟仁当杖一百、流三千里;司钥金思震罪当不应为事理重,杖八十。”命皆减等论。

    9月19日

    ○丁未,权永均等四人回自北京。帝待永均等特厚,乃曰:“元闵生何不来?后须入来。”又黄俨传旨曰:“玉灯大者十事,付后来使臣以献。自今永均等待诏乃来见。”四人各献受赐羊马银锭彩段。

    ○命全罗道都观察使权轸,给怀安大君女成婚时所需。

    ○命先王、先后忌辰[6]斋祭用酒醴。礼曹启:“《周书》曰:‘祀玆酒。’自古祭祀无不用酒。本朝先王、先后忌辰[6]斋,皆有浇奠,独于太祖康献大王、神懿王后浇奠用酒,其馀浇奠皆用茶汤,殊未合礼。乞依太祖浇奠例,每忌辰[6]皆用酒醴。”从之。

    ○世子往兴德寺,神懿王后忌辰[6]烧香,召棋者二三人围棋,忠宁大君曰:“储副之尊,下与憸小为戏,已为不可,况在讳晨乎?”世子曰:“汝可就观音殿好睡。”盖惮之也。大君尝谏世子不谨曰:“造物有与齿去角,附翼两足之殊,圣人明君子、野人之分,莫不各有当然之则,不可乱也。岂可与细人、玩细娱乎?”世子颇不悦。

    9月20日

    ○戊申,罢知白川郡事韩承舜职。初,白川民有怠于农事,而失其生业者,事闻,命问其故于承舜,承舜报不以实。遣户曹佐郞金保重往视之,承舜所报果不实,故下义禁府鞫问罢之。

    9月21日

    ○己酉,命世子问左宾客鸡城君李来、右宾客礼曹判书赵庸疾于其第。

    9月22日

    ○庚戌,罢开城留后司经历崔道源、定平府使朴楣职。初,道源知宝城郡事,楣判高兴县事,国库米豆,差错交付,以致耗损,至是皆罢。

    9月24日

    ○壬子,命囚缮工副正具宗秀、乐工李五方等于义禁府。上常教世子以义方,世子沈湎冒乱,不顺教命,使甲士把门,禁杂人出入。宗秀欲媚于世子,以图后日之功,与五方造竹桥,每夜逾墙入宫,纵酒作戏,或夜邀世子于其家设宴,或阴进女色,密献鹰子。至是,事觉下狱。

    ○兵曹启:“各领摄队长、队副与防牌和会,以差年最多者去官,以为恒式。”从之。

    9月25日

    ○癸丑,杖具宗秀一百,流于镜城郡;李五方一百,还属公州官奴。上御便殿,引见李原、黄喜,谕以宗秀之恶、世子之行,喜对曰:“宗秀所为,不过鹰犬之事耳。”且再言世子年少、世子年少。河仑闻宗秀之事诣阙,上引见于内殿,上未有所言,仑垂泪启曰:“世子之职,将主宗社,今荒淫至此,奈何奈何?宜斩宗秀,以戒后来;尤加防禁,以绝乱源。”上感其言。义禁府启:“宗秀越宫城,罪当绞。”上传旨政府、六曹、台谏曰:“此人亦待三覆,然后行刑欤?”刑曹判书安腾启曰:“狱之疑者,固待三覆,越入宫城,罪莫大焉,何用待之?”诸卿皆以腾言为是,上从之。俄而,大司宪金汝知、左司谏朴竖基等启曰:“宗秀之罪则无有更议者焉,其越入宫城,必有以也。请问其所以,然后戮之。”乃命义禁府,问其同出入者,以辞连世子,故秘之,不复究问。其母申呈,请贷其死,上以累干世子,从末减,止杖一百、徒三年,流于镜城;五方杖一百,从本定役。

    9月26日

    ○甲寅,幸东郊,观放鹰。

    ○黜世子殿宦者禹迹及司钥白淳、李雨。

    9月27日

    ○乙卯,大风。

    ○以郑易为户曹判书,孟思诚礼曹判书,成发道判汉城府事,卓愼吏曹参判。

    9月28日

    ○丙辰,台谏请将具宗秀等,依律论罪,不允。世子传言于书筵官曰:“近日之事,书筵官岂不知乎?我踈远书筵官,而亲接小人,以致上位动念,不孝莫大。书筵官与公论,谓之如何?后日朝会,何以见百官?予欲自今勤于书筵,勿行不孝之事。然虑之而不知所以处之,如何?”宾客卞季良曰:“不忘此心,终始如一可也。古人云:‘人虽至愚,责人则明。’我等虽不才,上命为书筵官,听我等之言乃可。”世子曰:“自古不孝于父母,而为善者无之。予亦读书,岂不知乎?予欲自今勿行不孝。若不孝,则上虽谓子而慈之,天岂爱之?”于是,宾客与书筵官请讲再三,世子犹不出曰:“明日乃讲。”翼日,季良等率书筵官诣阙,启以前日世子之言,传旨曰:“于予亦进悔过之言。但此言前所未闻也,予实喜之。卿等因此,尽言教之可也。及此改过,犹未晩也。”季良等回报世子,仍作自警箴,以示世子,书诸书筵厅。其辞曰:

    自警箴,王世子自导之辞也。从古以来,不孝其亲,能享富贵,未见其人。自今以往,所不孝者,父母虽慈,天必厌也。

    ○幸世子殿西墙门,观筑墙之基。自昌德宫东南夹门,通宗庙北墙也。召世子殿宦者朴颖曰:“当祭享时,予致斋诣宗庙之际,恐其犯染而筑墙。汝可言此意于世子及书筵官。”

    9月29日

    ○丁巳,司宪府、司谏院疏请具宗秀之罪。宪府疏曰:

    臣等窃谓,信赏必罚,王法之常。宗秀狂妄谄谀,昔在己丑,犯罪流外,今复接迹于朝,滥至四品。不体圣恩,乃于世子春秋未壮、趋向未定之时,私图见纳,遂与市井贱隶之徒,昏夜窥伺,窜伏于宗庙垣中,越入宫城,情同狗鼠,行实不道。此则不利于世子,而不忠于殿下明矣。乞依律科罪,以正王法,以诫后人。

    谏院疏曰:

    臣等窃谓,刑罚当罪,则为恶者知所惧;罪重罚轻,则为恶者无所惩。今宗秀逾入宫城之罪,义禁府照绞杀之律以闻,即蒙兪允,臣等以为刑当其罪,竟未施行,止杖一百,流之于外,殿下好生之心,可谓厚矣。然以虞舜之至仁,罪有可疑,然后从轻以服之,未闻无所疑而从轻也。宗秀心怀奸谲,夜越宫城至四五度,而无所忌惮,其罪之可杀,愚夫愚妇之所共知也。无所疑于死刑,而从轻典,臣等窃有憾焉。身犯此等之罪,而得保首领,则为恶者何所惩乎?后日之恣行不轨,亦未可知也。伏望殿下,许令攸司依律施行,以快臣民之望。

    上不允曰:“予每当断罪,必从末减,此人当死罪之最末者也。”命自今,台谏一员有不得已圆议公事外,除仕本司,仕于书筵,以为恒式。

    ○以尚州任内虎溪县属于闻庆县。

    ○礼曹请赐高丽恭让君陵号。启曰:“《续资治通鉴》,宋太祖受周禅,奉周帝为郑王,太后为周太后。开宝六年,周郑王殂于房州,还葬度陵之侧,号曰顺陵。乞依此制,赐恭让君陵号,又封其妃。”从之。

    ○礼曹又启:“六曹各率所属,分掌其职,大事则取旨,小事则专断,即《周官》六卿之遗制,不宜亲执细务。本朝尚袭前朝之季,大小朝会、各司举动,亲令知会,有乖设官分职之义。乞令通礼门,承本曹行移,转谕各司。”

    从之。

    ○以柳思讷判尚州牧事,既而罢之。宪司劾启曰:“其身不正,不宜临民。”上曰:“思讷之罪小矣,且曾近侍人也。请罢其职,若是其勤何哉?”大司宪金汝知曰:“思讷之罪,于律不为小矣。且前收职牒,犹未还受,遽除判牧,臣愚以为未便。”从之。

    冬十月

    10月1日

    ○己未朔,雾。

    ○命还给柳思讷职牒。

    10月2日

    ○庚申,遣都摠制李都芬、府尹李泼如京师,贺明年正也。

    ○幸东郊,饯诸山陵考证使晋山府院君河仑。初,传旨于承政院曰:“晋山以十月初二日如咸吉道,虽欲慰宴,彼不能飮酒,且不安久坐。予欲张乐,饯之门外,但冬享大祭在初七日,虽曰摄行,其于七日之戒,疑有嫌焉。饯之门外可乎?”赵末生对曰:“亲幸则当斋七日,若摄行,三日斋戒,已有定制。且为诸陵饯之,何伤乎?”上然之。至是,出饯于䦅岩,仍赐鞍马、毛裘、毛冠笠靴及襦衣一袭,从事官赐各有差。仑以其妾子见于上曰:“此儿名河长,又有其弟曰延,请殿下恤之。”世子亦饯于东郊。

    10月7日

    ○乙丑,上奉上王,田于广州慰要城。

    [2]丙寅,还宫。李原启曰:“向也有幸寿陵之命,若然则当备诸事。”上曰:“近有讲武之行,今若出宿,则恐有议之者,早出晩还可矣。”原对曰:“若其日还宫,则恐致上体之劳,请一宿而还。”从之。是日,历观寿陵。

    ○贺千秋使仁宁府尹孔俯卒于京师。书状官前礼曹正郞朴藻还启曰:“七月二十九日俯病卒于南京会同馆,皇太子致祭云:‘受朝之日,礼仪肃恭,死于旅次,哀哉!’臣等启奉令旨,烧骨而还。”上恻然,赙米豆五十石、纸一百卷,遣中使赐祭。仍命自今赴京身没者,正二品赙六十石,从二品五十石以为例。

    [2]俯感[12]阴县人,字伯共,自号渔村。善为诗,尤工草隶,得其笔迹者以为宝。中洪武丙辰科,为札子房必阇赤者九年,文书应奉司别监、提调者三十馀年。尝任典仪副令,谥故相李仁任为荒缪,其宗党切齿,俯不为动。岁戊寅,高皇帝怒我国辞命有失,征撰文人郑道传,道传托疾不行。帝谓俯写字征之,俯怡然就道,啸咏自若,不以死生介怀,会遇赦得还。俯性坦率,好恢谐,然廉静寡欲,与物无竞,为世所重,惟酷好道家。及病,请道士设醮而命灯灭,道士叹曰:“不起矣。”既烧骨,忽风雨骤至,人皆异之。子达。

    10月10日

    ○戊辰,日本国日向州人来献土物。

    ○刑曹启受赐奴婢相传之法。启曰:“元从功臣田,民内田地则身故后还属军资,已曾受教,其奴婢,身没后亦还属公何如?”教曰:“赐牌许子孙相传者,田地、奴婢勿令还属公。”司宪府启曰:“土地偏陕,畜积不足。若元从功臣田及别赐田,皆许子孙相传,则历世无穷,私田之弊,将复如前。上项田地,不许子孙相传。”不允。

    ○吏曹请革平壤土官,不允。黄喜启曰:“平壤、咸兴请如他府牧之例,革土官,置鄕吏为便。”上曰:“民之习于耳目久矣,仍旧可也。且平壤,上国使臣来往之地,不亦为观美乎?革之未可。”

    ○上问礼曹参议李养蒙曰:“《礼记》《月令》之事,今亦遵行乎?”养蒙伏地不能对。喜曰:“若改火等事,今亦遵行。臣曾经礼曹判书,故知之矣。”

    ○复置龙安、咸悦、同福县监。并扶宁、保安为扶安县,和顺、绫城为顺城县。

    ○收知兴海郡事李士淸等职牒。先是,士淸与知蔚山郡事田时贵、奉化县监朴锦、彦阳县监金师䃅、水军万户沈龟寿等监筑蔚山郡城,未数月而颓落。司宪府请其罪,并收职牒赎罪。

    10月11日

    ○己巳,御广延楼置酒,慰权永均等四人之还也。

    ○召宾客卞季良等曰:“予欲于讲武,率世子以行,世子请留学问,如何?”季良对曰:“但上累日在外,而久旷问安,且治乱无常,武事亦不可不学,然讲武不多日。窃闻,世子射御已能,留而学问可矣。”上曰:“世子亦曰:‘欲通一书。’然则留之可也。”

    ○司宪府请随讲武,以察犯法之人,上曰:“军法甚严,安有干法者?”

    10月12日

    ○庚午,遣熙川君金宇如京师,以皇帝还驾南京,故钦问起居也。就付石灯盏大小并十事以献。

    ○延城君金辂卒。辂以生员为护军,寻拜添设三司右尹。岁壬申,参开国功臣,除大护军,历官至知议政府事,卒年六十二。辍朝三日,谥恭顷。子永辙、永轮。

    ○鸡城君李来卒。来古名徕,字乐甫,庆州人也。父右正言存吾,事前朝恭愍王,论辛旽之奸,辞甚切直,王大怒,下巡军狱。旽嗾其党鞫治,将杀之,赖李穑申救得免,贬长沙监务,忧愤成疾而没。及旽诛,恭愍王感悟,赠存吾成均大司成。来年甫十岁,御笔书谏臣存吾之子,特授典客录事。中癸亥第,历官至右司议大夫。壬申四月,以党于郑梦周,杖流鸡林,是冬蒙宥,屏居公州石滩别业。己卯,上王召拜左谏议大夫,庚辰正月,来以芳干妻族,得知芳干谋欲构乱,告其座主禹玄宝,以达于上。事定,擢左军同知摠制,赐推忠徇义佐命功臣之号。乙酉为大司宪,时宗亲有不法者,即劾启,执而囚之。上怒,召持平李洽诘责之,命下巡禁狱,来诣阙争之,上感悟宥洽。累转工曹判书。丁亥以左宾客,从世子朝见。戊子知议政府事兼判敬承府事,至是卒,年五十五。

    来操心端谨,行己谦恭,睦族以恩,与人以信。上礼遇甚厚,书筵之事,委之于来,来亦自任,故世子改容礼之,及疾作,世子亲往省视。讣闻震悼,命别致赙曰:“赙赠礼葬,国有常典,此乃予私赙也。”辍朝三日,遣使赐祭,谥景节。妾子直生。

    ○罢工曹正郞金顾、闵犀角、佐郞金有恭、姜硕德职。朴藻回自京师启曰:“千秋进献银盂十事内,三事生绿,且微有赤色。礼部张主事曰:‘此非银也。’臣等对曰:‘过霾雨故也。’”上以有恭监造,并顾等下义禁府,皆罢其职。匠人金生、金英等以私藏下品之银,潜易工曹十品之银,瞒官行诈,照律杖一百,籍没家产。六曹因请:“每于赴京行次,送知印及尚衣院知银品员吏于义州,金银器皿,更审而后发遣。”从之。

    10月13日

    ○辛未,设都城修筑都监。

    ○靑阳县献白雉。

    ○日本国使送客人,请印《大般若经》。客人赍纸墨以至,然其纸不堪印经,命造纸印给之。

    10月15日

    ○癸酉,讲武于江原道。

    ○遣内侍别监,祭绀岳及杨州大滩之神。

    ○上王幸水原等处,观放鹰,命京畿经历朴安臣随上王驾。

    10月16日

    ○甲戌,遣内侍别监,祭宝盖山之神。

    ○次于涟川县。

    ○命典祀官,祭四方之神,以获禽之多也。

    ○赐兵曹判书李原马一匹。原固辞,上曰:“讲武时,赐马兵曹判书例也。”原拜受。

    ○世子亲祭于李来殡所,进爵行再拜礼。初,世子启曰:“愿亲奠李宾客之殡。”上曰:“礼当然矣。”乃传旨承政院曰:“世子欲致祭李来,如何?”诸代言对曰:“往年吉昌君权近之卒,世子亲祭。近师也,其亲祭也无疑,若来则宾客也,虽不必拟于近,然其受训则一也,祭之何嫌?”上然之。

    10月18日

    ○丙子,次龙潭驿。

    ○江原道都观察使遣人献马。

    10月19日

    ○丁丑,次平康县积山,遣人献禽于宗庙。传旨曰:“前者,大臣请改筑都城,其提调使、副使、判官等员,已令口传。今因讲武巡省,号为丰年,诚非实语。若于明春役民,则不可之大者也。是岂方今之急务?况固其城郭,当自远而近,宜筑沿边各邑之城,王都姑徐之可也。且太祖建都创制,而凡宫阙、仓库、朝房、行廊土木之役,逮予毕营,其他未备之事,在予子孙。宜速遣人于京都,勿令行移各道。”

    ○赵末生启:“今闻妻父之没,礼当持服,然既已扈从,不可以归,请留随驾。”上曰:“不可。虽妻父,是亦亲近之丧,宜速还去。”

    10月20日

    ○戊寅,大雾。

    ○驾至分水岭行宫,察访田兴等请铁原府使李棱不谨支应之罪,不听。

    ○上王还宫。

    10月21日

    ○己卯,雾。

    ○遣典医判官李轩于定平,问河仑之疾也。

    ○庆尚道玄风人李仁吉家,牛一乳生牝牡。

    ○世子臂鹰出殿门外,又托疾不听讲。宾客、台谏请讲再三,世子辞以疾,掌令全直请曰:“上命台谏一员,日进书筵,是欲其请讲也。今闻世子之言即退,则有违教旨,请讲小许。”世子曰:“请讲再三,予甚喜之,然予有疾。若平复,则夕与入直书筵官温故。”然至夕不果。

    10月22日

    ○庚辰,大风。

    ○赐大护军赵菑马,以能镇抚之任也。

    10月23日

    ○辛巳,晋山府院君河仑上书。书曰:

    仑厚蒙圣恩,路次无恙,月十二日,到预原郡,始知颐上右傍有瘇萌。十三日至定平府留二日,用蛭针百馀枚,十六日至咸兴府,谒定陵、和陵留二日,又用蛭针百馀枚。十九日还至定平,敬蒙上恩,特遣内臣,赐内酝,臣于病中祇受感激。二十二日,又遣内医问疾救疗。臣于衰暮之中,幸蒙使命,庶欲无疾速还,不烦圣虑,顾今瘇势渐广且痛,伏枕呻吟,迺蒙内医奉教来治,臣感激呜咽,言不能尽。

    左军都摠制河久请往侍父病,赐驿马遣之。

    10月25日

    ○癸未,还次铁原浊川,赐江原道都观察使申商表里及毡帽,经历李孟畛襦衣。

    10月27日

    ○乙酉,还宫。赐京畿都观察使金汾表里,经历朴安臣衣。

    ○召世子右辅德赵启生曰:“行幸之日,世子不出祇送何也?”启生以中门晩开为对,上曰:“何不善养储副,如视异国世子乎?”又召世子殿承传宦者辛德海、小宦金淳、赵珠、禹迹等,杖送其家,唯德海以老免杖。传旨世子曰:“向者尔不祇送,于礼误矣。自今六衙日诣阙。”又召书筵掌务司经权孟孙问曰:“书筵宰相则予知之矣,若辅德以下谁欤?”孟孙列名以对。传旨曰:“不正世子心术,但书所读纸数与读数以启,自今其除之。”前此,书筵官每当衙日,书所读纸数与读数以闻故也。宾客卞季良、柳伯淳等诣阙启曰:“今召掌务命曰:‘不正世子之心术。’臣等以不才,不能熏陶,罪不可胜言。请命师傅与贰师,或五日或十日,轮次进书筵,以孝悌忠信之言,告于世子,令书筵官记录启闻。”季良又启曰:“臣尝为辅德,一日两次进讲,臣迁他官后,近来一日一次进讲。请自今两次进讲。”上曰:“予子非一,然予以长子长孙为之然矣。今至如此,予亦羞愧,此天为之也。”季良等对曰:“不可委之于天,请一日两次进讲。”上曰:“非幼冲子也。此事予虽不言,书筵官自可为之。”季良等以上教告于世子后,书筵官与台谏入,进讲《中庸》。季良曰:“上尝命通理学,请与书筵官讲论问难。”

    ○罢庆尚道都观察使李殷、经历殷汝霖职。初,朱仁奇、孔继孙等之庆尚道,妄称捉虎甲士,殷不考兵曹移文,而擅调军马以给,捉虎于星州。事闻,命义禁府逮汝霖,问其故而罢之,杖仁奇等一百。殷妄以岁稔,收租倍于他道,一道怨咨。

    ○对马州和田浦万户守助丞[13]使人献礼物,求《大般若经》。

    10月29日

    ○丁亥,河仑又上书。书曰:

    仑运衰福过,奉使遘疾,敬蒙上恩,特遣内医李轩来治,稍得差息,欲以腰舆徐行而还,轩以不宜举动,必避风寒戒之。蛭针馀血,欲用人针,则轩以未尝有所闻沮之。臣窃惟,圣人之学有经有权,医术亦岂不然?蛭针出血,虽至数百,尚无害人,针之出血,亦独何害?且如咽喉肿者,将塞气绝,则必用人针,尚且无害,况其咽喉之外乎?伏望上慈矜照,下令老医辈,集议蛭针未尽者,以人针出其馀血便否及在前经验有无,俾之录示,赐保馀生。

    又上言:“今月二十八日,臣男久蒙许问疾而来,惊喜何量?二十九日,敬蒙上恩,又遣老医杨弘达来治病,盖欲使之益治其所未治,又令臣子永来见之,蒙被上恩,感激之情,何可胜言?窃惟内医二人继来,不敢并留,且轩已经七日,其治疗证验之术,臣率来方敏及咸吉道教谕韩补之稍得传学,并男久还送。臣窃惟,臣于衰病之中,伏蒙上恩稠叠,仅有生矣。伏望上慈矜照。”

    十一月

    11月1日

    ○戊子朔,遣内臣黄稻于定平,问仑之疾也。且赍药材与饭米以行。既而,李轩回启:“仑病革。”上即遣饭监,赍内膳如定平,命之曰:“朝夕飮馔,一视予所御。”

    ○命廉致庸遐方自愿付处。上曰:“予夜半以畏天为念,忽焉思之,致庸不肖为甚,诛之谁曰不可?然今流远方,不能自死,而生理孔艰,其苦可惜。欲令远方从便若何?”工曹参判李安愚对曰:“致庸奸恶无比,死有馀辜,幸得延命,今又赐之从便,臣以谓不可。若许遐方自愿付处,或者为可。”从之。司谏院上疏曰:

    向者致庸罪在不忠,殿下以好生之德,特垂宽典,俾全首领,只流遐方,臣庶之心,犹有歉焉。今又下自愿付处之命,是则邦宪益宽,而为恶者无所惩矣。伏望殿下,明正其罪,以戒后来。

    ○命台谏、刑曹与义禁府,鞫问王上尤逃隐之处与容隐之人以闻。前金海府使李穗上言:“家奴王上尤,实前朝王氏娶臣家婢所生也。在逃久矣,今幸捕之,愿加鞫问。”故有是命。

    11月2日

    ○己丑,以柳廷显为领议政府事,朴訔左议政,韩尚敬右议政,南在宜宁府院君,韩圭沔城府院君,金汉老议政府赞成,郑矩议政府参赞,朴信吏曹判书,黄喜工曹判书,沈温判汉城府事。

    11月3日

    ○庚寅,上诣仁德宫,上王请之也。击球置酒,宗亲侍宴,至夜乃罢。

    11月4日

    ○辛卯,咸兴府民进松骨鹰,赐襦衣。

    11月5日

    ○壬辰,放王上尤及其弟和尚。上尤、和尚及其所生,皆授本主李穗,其容隐者学生朴兴茂、李难守、私奴金延等,照律论罪。

    ○放遣各道番上侍卫军,以冱寒也。

    11月6日

    ○癸巳,雷电。上畏天灾,不欲视事,柳廷显启曰:“宜坐正殿,益励政事。”命无告盲人,给其衣粮,便宜安处。

    ○晋山府院君河仑卒于定平。讣至,上悼甚流涕,辍朝三日,素膳七日,致赙米豆各五十石、纸二百卷。遣礼曹佐郞郑麟趾赐祭,其文曰:

    元老大臣,君之股肱,国之柱石。生则同其休戚;死则极其恩数,斯古今不易之典礼也。惟卿天地储精,山岳降灵。以高明正大之学,发而为华国之雄文;以忠信重厚之质,推而为经世之大猷。早登二府,四为上相,善谋能断,算无遗策。定社佐命,勋在盟府;一德格天,保乂我家。近以故事,引年致政,嘉其雅量,勉从其请。重惟朔北肇基之地,祖宗陵寝在焉,遣使巡审,实难其人。卿身虽衰,乃心王室,靡惮道途之勤,而欲自行,予亦以陵寝之重,不得不烦卿一往,岂意出郊之饯,遂为平生之永诀也哉?呜呼!死生之变,人道之常。卿烛其理,又何憾焉?但以哲人之萎,邦之不幸。自今以往,临大事决大疑,不动声色,而措国家于盘安者,予谁望欤?此予之痛惜,而不能自已者也。特遣礼官,致祭柩前,不亡者存,钦此恤典。

    仑,晋州人,顺兴府使允麟之子也。中至正乙巳科,座主李仁复一见奇之,以其弟仁美之子妻之。辛亥,知荣州,按廉使金凑上其治行第一,召拜考功佐郞。累官至签书密直司事。戊辰春,崔莹兴师犯辽阳,仑力陈不可,莹怒,放之襄州。及太祖即位,癸酉,起为京畿都观察使。太祖欲迁都于鸡龙山,既兴役,无敢谏者,仑力请罢之。甲戌,复签书中枢院事。丙子,高皇帝以表辞不谨,征我主文者郑道传入朝。太祖密访廷臣遣否,皆顾望以为不必遣,仑独言遣之便,道传衔之。太祖遣仑如京师,敷奏详明,事果得解。时,道传与南訚比谋,挟幼孽以害诸嫡,祸且不测。仑尝诣上潜邸,上屏人问计,仑曰:“此无他策,但当先事击除此辈耳。”上默然。仑复曰:“此特子弄父兵以救死耳。虽上位动念,毕竟若之何哉?”及戊寅八月变作,仑时为忠淸道都观察使,疾驱至京,使人宣言提兵助顺。及上王嗣位,拜仑政堂文学,录定社功为一等,赐爵晋山君。庚辰五月,判义兴三军府事。九月,拜右政丞,进爵为伯。十一月,上即祚,录佐命功为一等。辛巳闰三月辞。壬午十月,复拜左政丞,入贺永乐皇帝登极。仑至朝廷,上书礼部以谓:“新天子既与天下更始,请改赐吾王爵命。”帝嘉之。癸未四月,偕朝使高得等,奉诰命印章以来,上益重之,特赐田口。甲申六月,以旱乞免,乙酉正月,复旧职。丁亥七月,又以旱请避。己丑冬,李茂得罪,举朝咸请诛之,仑独为之营救,上不答,入内曰:“仑以为不可杀,是实其心之所发也。”乙未夏,李稷安置其鄕。一日仑诣阙,上引见于内殿,仑无语而笑,上问其故,仑对曰:“李稷之罪,其可放之于外耶?”上不答。壬辰八月,复左政丞,甲午四月,领议政府事,及今春年七十,乞致仕。上久未之许,仑请益切,以府院君就第。

    仑天资重厚,雍容简默,平生无疾言遽色。至其端委庙堂,决疑定策,略不以毁誉动其心。为相务存大体,嘉谋密议,启沃弘多,而退未尝泄于人。处己接物,一诚无伪,仁于宗族,信于朋友,下至僮仆,皆怀其惠。荐进人材,常若不及,片善必取而掩其小过。居家不喜奢丽,不乐宴游,性好读书,手不释卷,悠然啸咏,至忘寝食。至于阴阳、医术、星经、地理,皆极其精。劝勉后生,商确义理,亹亹忘倦。当国以来,专典文翰,事大辞命、文士著述,必经润色印可而后乃定。排斥佛老,预为遗文,藏之巾笥,训诲子孙,纤悉周备。且戒以丧葬一依《朱子家礼》,毋作佛事。仑既没而书出其家,如其言。自号浩亭,字大临,谥文忠。子久。庶出三人,曰长,曰延,曰永。仑没,妻夫人李氏痛悼,不飮食几死,上闻之,赐药酒,传旨曰:“丧制不可不终。纵不顾死,其于不终丧制何?须飮酒节哀以终制。”李氏使人诣承政院上言曰:“家翁承王命死于外,愿将尸体,入京家殡之。”命下礼曹,稽古制启闻。仍传旨曰:“《礼记》《曾子问》篇有此议。”礼曹启:“奉使而死,大夫士当还家敛殡。”从之。

    11月9日

    ○丙申,安置靑原君沈淙于交河。癸巳全罗讲武之行,芳干与淙密使人相通,遗淙生姜箱。上知而问之,淙匿不告,上不即加罪。淙曾不愧惧,言笑自若,故有是贬。下教曰:“不忠之人,三省请置于法,予以不忍之心,或外方自愿安置,或付处或从便,各保性命,以终天年。若大小人员,互相使人,隐密交通而现露,则并置于法。”

    11月11日

    ○戊戌,昏雾三日。传旨曰:“今日予欲视事夙兴,天雾且燠,气候[14]失常,专是否德之致然也。深畏天变,不敢视事。”柳廷显曰:“时候[14]失常,虽非上德之致,然恐惧修省,励精图治,人君之职也。何不欲视事乎?”朴訔曰:“天之阴雾而燠,别无伤也。冰冻之时,犹未至也,毋劳圣虑。”上曰:“汉时丞相丙吉力任燮调之功,卿等各尽燮理之任,勉愼人事,毋使天道有乖。”

    11月13日

    ○庚子,沔城府院君韩圭卒,辍朝三日,谥恭武,致赙米豆并六十石、纸一百卷,遣中官致祭。谓赵末生曰:“予闻晋山之讣,心如摧裂,泪尚未霁,今沔城又卒,是亦于予尽忠之臣也。惟予今日之心,其谁知之?”失声而哭。又召朴訔、韩尚敬、金承霔、延嗣宗等,收泪而传旨曰:“初八日,晋山府院君之讣至,以失经济之臣,不胜伤悼,今又失忠直之臣,奈如之何?当甲申年三功臣会盟之时,凡六十馀人,才十馀年而存者不过三十。嗟夫!浮生如此。予亦年今五十,凡为臣者,孰无效忠之志?然既称功臣,则恩数固异,而仲月功臣之会,已有成法。今功臣之存者甚少,欲以已殁功臣之嫡长,超等叙用,使代其父而与会;其功臣之有故未赴宴者,亦以嫡长代之,是使世子相见而惯识耳,非世卿之比也。卿等其知之。”訔等对曰:“臣等既无涓埃之补,宠荣已极,何图嗣子之又蒙圣泽?然殿下以大义教之,敢不拜手闻命?”

    ○司宪府劾判汉城府事沈温、佥摠制沈泟,盖问淙出外之由也。传旨司宪府曰:“淙之事,已命温勿露。虽劾问之,温等其肯言乎?勿更劾问。”乃召出仕,温谢,仍启云:“事无大小,不可不使国人知之。臣弟之出,孰不疑之?请现言其故,使国人周知。”上曰:“虽然,不可使众知之。”

    ○议政府、六曹请金原哲及靑原君沈淙之罪。原哲告:“尹子当为吉州察理使时,请兵野人谋叛。”俱下义禁府核实,原哲以诬告反坐,决杖一百,配济州官奴。

    ○司宪府大司宪金汝知等疏请芳干等之罪。疏曰:

    人臣之罪,莫大于不忠,不忠之臣,人得而诛之者也。不忠而未蒙显戮,则日夜思所以自保之道,求所与同乱者,欲济其事者,常情也。是故,圣人于用刑之际,尤致谨焉。殿下过于不忍,渠魁苟生,群处于外,今又明降教旨,使之各保性命,得终天年。是犹培其本根,而禁其萌孽之复生也,欲以施不忍之仁,而适足以贻患于无辜也。伏望殿下,法周公用刑之道,以宗社万世之计,诛暴禁乱,先自怀安父子始,其他不忠之徒,亦依前昔台谏、刑曹所申,皆置于法,以防后患,以一人心。

    不听。

    11月18日

    ○乙巳,上诣仁德宫献寿。

    11月19日

    ○丙午,诸功臣诣阙请沈淙之罪。启曰:“殿下与诸功臣盟约以为,功臣非有罪干宗社,则不加罪焉。今沈淙王室之亲,且功臣也。今见黜焉,是必罪干宗社也。请下攸司,明正其罪,使大小臣僚皆得知之。”传旨曰:“予将名言于兵曹判书李原及功臣有司,姑待之。”

    11月20日

    ○丁未,议政府、六曹、台谏及功臣有司请沈淙之罪,传旨曰:“予将讳而不露,潜遣于外,前日功臣等质以盟载之辞,是不可以终掩也。淙尝随驾至任实,受怀安之赠,不告于予,又不言于兄弟,独谓完原君良祐曰:‘怀安赠我姜。’良祐曰:‘达于殿下否乎?’淙曰:‘已达矣。’是妄也。及良祐亦受怀安之赠,被罪之时,予使淙传说其中之事于良祐,淙终不告任实之事,宪府劾问,终不实对。往年幸郊外亲问,亦不输情,处心甚奸。然以亲旧,淹延掩罪,迄今乃出于外,其处罪甚中,愿卿等毋烦更请。不轨之徒,殆无虚岁,予甚愧焉。”佥曰:“不可不以法论。”上曰:“已知之矣。”台谏、刑曹仍请怀安父子之罪。

    ○收内侍卫前护军金国珍职牒,定属洪州等处军役。国珍,方干之婢夫,而与乱于庚辰者也。

    11月21日

    ○戊申,刑曹、台谏请沈淙及芳干之罪,不允;议政府、三功臣申请,亦不允。

    ○定决讼之限。刑曹启:“分送各司所决公处奴婢之事,前后定日内,未毕决绝。乞以来十二月十五日,更令定限,如有限内未毕决绝,各司官员论罪。”从之。

    11月22日

    ○己酉,收靑原君沈淙职牒及功臣录券,废为庶人,外方自愿安置。司宪府、司谏院、刑曹联名上疏曰:

    人臣不忠之罪,天地所不容,王法所不赦也。靑原君沈淙以勋亲之贵,尤当尽忠,以事殿下。岁在癸巳,大驾巡幸全罗,沈淙暗受怀安所赠,不即以闻。密与完原府院君良祐说其故,良祐问启否,淙妄言已启,至于良祐问物之所,自答以向前之处。所谓向前云者,是注意于怀安也。又于殿下出郊之时,说良祐被劾事,而不言自己受遗之事。殿下送两大君于其第,责其不言,又匿而不以实对,其怀贰心,以负殿下,彰彰明矣。殿下特布宽仁,不置于法,而止遣于畿,安有人臣党恶怀贰,而不置于法哉?《书》曰:“除恶务本。”《春秋》诛首恶。怀安庚辰之变,臣子所不共戴天者也。特以殿下不忍之故,得保首领于轻典,以致今日沈淙党恶之罪。伏望殿下,明正怀安、沈淙之罪,以解臣民之愤。

    吏曹判书朴信等亦上书曰:

    大逆之罪,党恶之人,皆王法所必诛。今靑原君沈淙以勋亲之重,圣恩已极,乃怀贰心,潜与怀安交通,此天讨所当加,非殿下所得而私也。伏望断以大义,一依台谏、刑曹之请,以副臣民之望。

    议政府领议政柳廷显等上言:

    怀安父子之罪,王法所必诛,殿下屈法伸恩,曲加保全,犹且不悛,密遣私人,与靑原君沈淙交通,必有其谋,沈淙亦匿,不以实告,其心难测。为臣不忠,孰加于此?伏望殿下,断以大义,将上项人等,命下攸司,鞫问其实,明置于法,以杜祸乱之萌。

    开国定社佐命功臣成石璘等上言:

    靑原君沈淙以王室之至亲、功臣之殊遇,宜于国家利害,事无大小,知无不言,以报圣恩。反与大不忠之人怀安父子,互相潜通交结,至于再三,匿不以闻,其心难测,其罪尤重。伏望命下攸司,穷核其罪,明示中外,以戒人臣同恶不忠之罪。

    奉教:“怀安父子勿论。沈淙除他事,职牒及功臣录券收取,废为庶人,外方自愿安置。”

    ○台谏、刑曹诣阙三日申请,皆不听。

    11月25日

    ○壬子,冬至。上率百官,行向阙贺礼。百官始服梁冠、中单、裙、蔽膝、绶[15]佩、袜履之服。

    11月26日

    ○癸丑,上奉上王,置酒于便殿,世子宗亲侍宴。

    ○命庆尚左道兵马都节制使李承干来京。承干,河仑女婿也。上笺请奠仑殡所也。

    11月28日

    ○乙卯,罢判济用监事金租、判官金为民职。以贺正方物内,豹皮暗续其尾,而不能察也。

    ○台谏、刑曹、三功臣等诣阙请芳干之罪,不听。左议政朴訔启:“请除怀安受田,不使佃人出入其家。”上然之。

    11月30日

    ○丁巳,赐貂皮裘一领于知申事赵末生,以其恪谨职事也。

    ○遣内官金龙奇、刑曹佐郞朴景武于全州。上恐芳干闻国家请罪,或逃或缢,遣龙奇等,谕以不加罪责之意,且谕以将移置洪州。景武,芳干之婿也。

    十二月

    12月2日

    ○己未,收芳干功臣录券、职牒及孟众职牒。刑曹、台谏交章上言:

    窃观,自古圣人遭人伦之变,莫不以大义裁之,而不牵于私恩。管、蔡流言,而周公致辟;季子鸩叔牙,而孔子是之。今沈淙潜通怀安,暗受所赠,事觉而被劾,幸蒙殿下卵翼之恩,得脱宪网,为淙计者,宜悔过尽忠,以报圣恩于万一也。不此之顾,反于殿下垂问之时,对不以实,其奸谲党恶之罪,不可胜言矣。且怀安父子庚辰不轨之心,已得罪于天地宗社之灵,臣等恐非殿下所得私也。此臣等所以怀愤再请而不得自已也。伏望殿下,断以大义,治沈淙党恶之罪,并将怀安父子,置之常刑,以解臣民之愤。

    议政府、六曹、三功臣亦上疏,请怀安父子与沈淙之罪。教赵末生曰:“前日遣朴景武时,予欲手书誓言,通于兄怀安,卿等不可不知,故命卿等书内传消息曰:‘千万毋疑,予不失信。’”末生对曰:“台谏、刑曹前日诣阙请怀安及沈淙罪,臣答曰:‘上曾教臣等毋更启此事,臣不敢以达。’乃谓臣曰:‘臣等以谓,虽未蒙允,录券、职牒请收之。’”上曰:“若早知此意,遣朴景武时,可以取之。”乃于疏末判曰:“芳干、孟众只收录券、职牒;沈淙勿复举论。”仍命曰:“录券、职牒勿令公收,予自送人取来。”遣人于全州,慰谕芳干父子曰:“国家累请罪状,予不获已,收取录券、职牒,便宜居住。”

    ○命户曹督纳军资所贷。右代言洪汝方启军资贷米,不还纳之由,上曰:“户曹宜严令督之。”户曹判书郑易对曰:“今朔初矣。日限有馀,可以促纳。”上曰:“判书之言失矣,何若是之缓也?为户曹计,严立法令,促纳可也。今判书之言如此,则其缓可知。”易曰:“还上之事,虽系户曹,促纳之事,义禁府、汉城府实司之,本曹专掌考察耳。”上曰:“严加考察,须及岁前毕收。”仍教大司宪金汝知曰:“宪府亦可考之。”汝知对曰:“本府考之,其中有资产,不宜贷而贷者颇多,故已劾督之。若过此月,则抄其不纳者启之。”上曰:“如此则欲受禄而纳之者缺望,限以此月,待过正月,则二月初宜启之。”且曰:“还上之事,昔以谓政府专掌促之,今实知其不然。”领议政柳廷显曰:“本府非不专心也。每岁移文各道与京中,严加促之。”上曰:“义仓之粟,平民外不给可也。”廷显曰:“有奴婢前衔之人,不受还上,则饥矣。”上曰:“予之言,恐其饥也。何独给于平民?然有奴婢之人,亦须免饥,鳏寡孤独实可怜也。文王发政,必以此先之,吾必以四者为急。”黄喜及郑易等对曰:“上教是矣。若全给四者,而有奴婢之人不给,则必有不均饥饿之叹。”上曰:“然则议其便民之目以启。”末生曰:“给还上之法,宜先四者。曾贷不纳者不给,则必无不纳者矣。”上深然之。

    ○议筑泰安邑城。上曰:“莼堤城子,古邑与新邑孰便?”皆曰:“古邑便。”上从之,且曰:“伊山内厢,非深处乎?宜近海边。辛有定、金南秀、李之实等曾经节制之任,伊山便否,悉知之矣,可召与议之。”代言等曰:“有定得半身不遂之疾久矣。”上惊曰:“有定非独有勋劳于昔日,亦有勋劳于今日,何不使予知之?予不知有是疾也。有定岂知予之不知耶?”即命医剂药问疾,仍赐米及酒肉。

    ○议政府、六曹拟议启:“泰安邑城,依监司所报,筑之伊山,则都节制使营,于高丘、多只岘等处,相地移置。”从之。

    ○济生院上书:

    一,东西活人院,本有别坐,今济生院,又以禄官、权知月令差遣,官号各异,不为一体。愿以东西活人院提举、别坐,皆兼济生院提举、别坐,使之同心合力,以尽救疗。

    一,西活人院病幕四边,无树木之阴,热时病者聚会,热气薰蒸,顾无凉处,其苦尤甚。愿以院属田,易幕前靑坡驿田,开地种树,以为病人苏息之处。

    一,染病者,人所避忌,活人院医员、权知前衔之辈,习业取才,亦无其暇。其夙夜勤劳,活人最多者,申闻录用,怠惰其任者,告于宪司。

    一,东西活人院救人之事,既令济生院专掌,录事各一、副录事各一,愿以济生院权知,勤于活人者差下。

    从之。

    ○下教诸闵男女,许令平民婚嫁。教曰:“不忠罪人子女,世家相婚,其心必异,诸闵子息相婚者,已曾论罪。若并禁平民,则男女失时,固为可惜,自今许平民相婚。”

    ○世子亲祭于晋山府院君河仑之殡。

    12月7日

    ○甲子,以李之崇判敦宁府事,权弘知敦宁府事。

    12月8日

    ○乙丑,上亲临晋山府院君河仑之殡,赐祭。仑遗命:“吾之葬不可烦民,其请除国葬,使家人葬之。”夫人李氏一从遗书。上闻之曰:“大臣礼葬,国之常典,况以仑之功德,除国葬可乎?”国葬都监以柩衣段子绢子各一匹、丧服所需正布十七匹、鞋皮二张,送于其家,夫人辞不受。

    12月9日

    ○丙寅,雨。

    12月12日

    ○己巳,上诣仁德宫置酒。

    12月14日

    ○辛未,革内侍茶房掌务迁官之法。内侍茶房左右番参外别监申呈以为:“愿罢掌务去官之法,以都目为头人受京职,次人外叙,掌务则依各司及成众官例,六朔相递,周而复始。”从之。先是,任掌务者,不计入属之远近、职秩之高下,逾再期而拜参,人争求之,故革之。

    ○刑曹启区处革去寺社奴婢法:“其奴婢专属典农寺,未能考察,请分给本司及敬承府、济用监、内资、内赡、礼宾寺,令刷卷色形止案成籍,以给其司,每年考察身贡,收齐以纳。其军器监属火㷁军,因前属革去寺社奴婢之数,定为一万口,而每年以形止案付正军奉足,预备磨勘,以定头目,一年相递立番。然贱口充军未便,军器监火㷁军,称为助役奴;司宰监水军,称为转运奴成籍。”从之。

    12月16日

    ○癸酉,命除衙朝后,百官相揖之礼。上曰:“百官中自相行礼,非古之制,自今除之。”

    12月18日

    ○乙亥,初命吏曹署给僧人告身。司宪府启:“凡僧住持各寺,其爵牒移关僧录司,僧录司称新旧礼,多行汎滥之事。请将谢牒移关吏曹,吏曹署给。”从之。

    12月19日

    ○丙子,囚淮阳都护府使赵瑨、前平康县监崔致濂等于义禁府,罢瑨职,以不亲审讲武场也。

    ○摠制康有信废为庶人,远方自愿付处。初,有信与再从弟康泽言:“太祖潜邸时,予以显妃之亲,常进退出入。显妃之子及我殿下则常侍太祖,其馀王子不得进退,今则异于昔日所见。”泽以闻,下义禁府鞫问而流之。司谏院上疏曰:

    赏罚,人主之大柄,国家之公义,所当明示而劝惩也。伏睹,殿下践祚以来,一赏一罚,无大无小,必下政府、台谏,其所以公赏罚而示劝惩者至矣。今下有信于义禁府,密问其罪,放黜遐方,而臣等职在耳目,罔知所犯。其于殿下公赏罚之义如何?伏望殿下,将有信之罪,付诸有司,明正施行。

    不听。

    ○下前知熙川郡事姜完及李实等于义禁府。初,郑允寿击鼓申闻云:“学生李实与我言:‘完匿妻弟前朝王氏为僧者。’”故下义禁府鞫之,实以诬告坐罪。

    12月20日

    ○丁丑,义禁府请凡推大小罪人,须下王牌,从之。

    12月21日

    ○戊寅,上奉迎上王,置酒于昌德宫,世子、宗亲、驸马侍宴。赐酒侍卫大小臣僚。

    12月22日

    ○己卯,刑曹、司宪府、司谏院上疏。司谏院疏曰:

    不忠之人,王法所必诛,而不宥者也。向者廉致庸罪在不忠,殿下特从宽典,只流遐方,才过一年,又命自愿付处,一国臣民,莫不骇焉。前日,台谏具疏以闻,请置于法,未蒙兪允。臣等窃念,自愿付处,待夫罪之轻者也。致庸身犯不忠之罪,而得保首领,已有乖于王法。若今许从自愿,则其与投闲鄕曲者无异,于惩恶、戒后之义何如?伏望殿下,断以大义,一依前疏。

    刑曹疏曰:

    逆贼廉致庸以奴婢之事,阴怀异志,饰诈妄言,欺罔殿下,不忠之罪明矣。其时以谋叛大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以陵迟处死,照律以闻,殿下原之,降等施行,臣民所共愤也。今乃自愿付处,戒后无门,请依《大明律》文施行,以杜人臣不忠之萌。

    宪府疏曰:

    臣等曩者上疏,具陈廉致庸之罪,请致于法,未蒙赐允,不胜陨越。然罪系纲常,不获自已,烦渎天聪。臣等窃谓,不忠不孝,天下大恶,人类所不容,夫人得而诛之者也。致庸幸漏天网,得延喘息,已二年矣。其于王法何如?信赏必罚之义又何如?且法者,天下古今之所共由,非殿下所得而私也。伏望一依前日所申,明正其罪,以戒方来。

    皆不听。

    12月23日

    ○庚辰,司谏院请罢蚕室。疏略曰:

    养蚕虽美事,所种桑木未盛,恐夺民利。请待种桑茂盛,然后分置蚕场。

    不允。

    12月25日

    ○壬午,上诣文昭殿行别祭。

    ○司宪府请户曹判书郑易、参赞尹向、江原道都观察使申商、缮工副正柳汀、德恩县监李胖等罪。易等尝为刑曹员吏,将逆臣柳沂之弟汉,不并处置,故有是请,命勿论。

    ○司宪府又请平阳君金承霔、工曹判书黄喜、参赞尹向、前大护军李思俭等罪。去年夏,上忧旱,命以六十以上老人,皆从本职而陞二级,除授检职。时,承霔、喜、向、思俭等各荐年未满六十人,妄称本职品秩之高,冒受检职。至是事觉,宪府劾之,命勿论。

    ○杖宦官金海一百、徒三年,以与元尹𰨅因戏失言也。

    ○对马岛近江守宗茂世使人献土物。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卷第三十二

    注释

    1. 原本「衿」
    2. ^ 2.0 2.1 2.2 2.3 2.4 2.5 原本缺刻
    3. 原本「经」
    4. 原本「赐」
    5. 原本「陛」
    6.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原本「晨」
    7. 原本「象」
    8. 原本「献」
    9. 原本「颛」
    10. ^ 10.0 10.1 10.2 原本「简」
    11. 原本「宫」
    12. 原本「减」
    13. 原本「羔」
    14. ^ 14.0 14.1 原本「侯」
    15. 原本「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