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十年 中华文库
春正月
1月1日
○戊辰朔,上亲祭于文昭殿。还宫,率百官行贺正礼。
1月3日
○庚午,谦真兀狄哈万户于应朱款塞,请朝许之。
○命栽松于昌德宫及健元陵。
1月4日
○辛未,司谏院诣阙请尹穆等罪,翼日再请,上以未宁,禁将命者勿启。
1月5日
○壬申,收前开城留后申浩职牒。浩侵夺邻居隙地,广其家基,汉城判官权卓,依科折给,毁其垣廊。浩不胜愤怒,上书诉卓不公,下司宪府核实,浩坐诬告。
1月6日
○癸酉,遣司直朴茂,管押八运马六百四十四匹如辽东。
○司谏院上疏请尹穆等罪。疏曰:
诛讨乱贼,先治其党,《春秋》之法也。乱臣李茂,已伏首恶之罪,其党尹穆等,得全性命,甚非《春秋》讨乱之义。此臣等请置于法,至再至三,期于蒙允而后已也。具成亮、宗秀,茂之姻亲,又当乱谋发觉之日,往来通言,漏泄事情,罪在不宥,今蒙外方从便,实为非义。伏惟殿下,命攸司将尹穆、李彬、柳沂、思德、希闵及茂之子李衎等,明正典刑,以示大法;将具成亮、宗秀,收其职牒,屏诸海上,终身不叙。
疏留中。上谓代言等曰:“今台谏所言,皆国家大事,我若不听,则必辞职而退矣。时当颁禄,台谏有故,则各品告身,留滞日久,最为不可。宜令台谏举知予意。”
1月7日
○甲戌,丰海道都观察使上言:“当农隙,修筑道内城堡。”许之。
○命禁人臧获投属本宫者。上召司宪掌令郭德渊曰:“人家臧获,不无投属本宫者。予闻其本主录事宋谦等数人,欲言而不敢。尔等毋以我为嫌,便行明辨。”
1月8日
○乙亥,日珥。
○日本志佐殿、一岐州倭,遣人献土物。
○台谏诣阙请尹穆等罪,上辞以未宁。
1月9日
○丙子,下禁酒令。议政府启曰:“老病服药、闾里买卖,亦皆痛禁。”从之。
○种栗于昭格殿慕华楼隙地。从永阳君李膺之请,将以宽州郡之贡也。
1月10日
○丁丑,上诣文昭殿,行春享祭。
○建州卫指挥猛哥帖木儿,遣使献土物。
1月11日
○戊寅,流星出柳入箕,状如升。
○遣判司译院事曺士德,管押九运马三百七十二匹如辽东。
○命给元尹正尹丘史各三名。
○司谏院诣阙请尹穆等罪,又言:“成亮、宗秀,是亦党与,不可宥。”上曰:“尝欲亲见台谏与之语,近因微疾未果。三四日后,予当面命。”
○罢收都府米。旧例,每当颁禄之时,兵曹考阅武官五品以下至队副以上,随领者,人给一帖,谓之都府,准受帖之际,人各纳米一斗或五升,谓之都府米。广兴仓见帖,然后,乃颁禄,至是义兴府与兵曹有争,启曰:“兵曹所收都府米,无益于国,有弊于民,宜罢。”从之。
○命勿收郑道传等五人属公田租。议政府启:“郑道传等五人功臣田租,未属公之前,其子孙已曾收租。若征之,则不能纳官,艰苦莫甚,乞征其半。”上曰:“其田已属公,已收之租,皆勿征。”
○领春秋馆事河仑、知馆事柳观、同知馆事郑以吾、卞季良始撰《太祖实录》。春秋馆启:
前年九月受判:“壬申年七月以后庚辰年十一月以前,各年修撰官以下史草,以京中十月十五日、外方十一月初一日,定限督纳”,至今未纳者颇多。乞除奉使上国外,今正月内未纳者,移文所司论罪;终不纳者,乞依前朝判旨,子孙禁锢,征银二十两。
许之。记注官赵末生、权埙、尹淮、兼记事官申樯,以落点与焉,参外史官惟禹承范、李审二人,其馀皆不得与焉。史官告于仑曰:“某等,执直笔记时事者也。况今修撰,不依古例,而于当代修之?且使史官不得尽与,恐后人尤有疑焉。”仑曰:“此事秘密,不可与八翰林共之也。且有内旨。今二翰林与焉者,以郞厅不足故耳。”
1月12日
○己卯,火在井东,月在火北,隔一尺。是日夜半,黄州仇畓村,天明方一里,俄而雷起东方。初如蒺藜炮声,次如锺声,后如滩声,众星摇动。
○流军资注簿姜顺、前郞将金仲节于外方。仲节与顺争家基,诉于宪府曰:“顺并畜四妻一妾,既有大家,今又欲滥执吾家基。”宪府移牒汉城府,问顺家舍之有无,知仲节之诬。又问顺多畜妻妾之故,顺对以皆已去之。于是宪府论顺连弃三妻,恣行己欲,渎乱男女之分,遂两请其罪。
○礼曹上武科亲试规式。初场步射片箭,并限二百步;中场骑射直背五发、骑枪、挥着、夺避;终场讲《武经七书》。曾中武科者,直赴会试,正从三品赴举者,亦直赴会试,新进者,依常例额数,随人才多少,不拘前数。
1月14日
○辛巳,日珥。
○通事李子瑛,回自辽东。子瑛言:“达达军盛行于开元、金山等处,官军遇之辄败。其巡哨军,于正月初二日,攻辽东北门不克,掠城外居民而去。”上曰:“果如子瑛之言,则宜饬武备。”议政府启:“两界守令,请以有武才者差遣。忠淸道三处城子,若遣人相地,而后筑之,事缓,各从所报,即筑之。”上皆然之。遣星山君李稷,相广州日长城修筑可否。
○置蒙语训导官,以前奉御周彦、前中郞将宋希明为之。
1月15日
○壬午,上诣文昭殿,行望祭。
○燃灯于禁中。
1月16日
○癸未,火在北河南五诸侯第一星北,隔七寸许。
○召宗亲于解愠亭,观射置酒。
○以金承霔为西北面兵马都节制使,延嗣宗东北面兵马都节制使。义州通事李龙,自辽东还言:“辽兵一万赴北京,遇达达军于山海卫,与战大败,死伤过半。辽东自正月初二日,严兵城守,昼夜不懈。”上召政府议之,遣承霔等以备之。
1月17日
○甲申,司谏院请无咎等罪。疏曰:
大逆之罪,皇天上帝之所不容,天下古今之所不赦,殿下乌得而私之!夫是非出于一时,大义公于万世。臣等何惜一朝之命,不顾万世之法?顷者,臣等极论大逆无咎、无疾、李茂,其党尹穆、柳沂、李彬、赵希闵、姜思德等,请明其罪,天诱宸衷,茂乃伏诛,从谏之美,可谓至矣。然首恶无咎、无疾,党恶尹穆之徒,得全首领,淹延日月,其于用刑之公何哉?此一国臣民之所憾也。右件七人及茂之诸子,自知不宥,私欲逞忿,又安知救援之徒,潜伏中外,窥觇国衅哉?且怀安君,罪恶贯盈,而安处完山;居易父子,亦不逞之徒,而分处近郡,臣等恐国家如有外患,则此辈相率而为内应矣。况中国兵兴,如此危疑之时乎?呜呼!自开辟以来,置大逆于轻典者,概乎未闻。向于怀安君首乱之日,殿下处之如周公处管、蔡之变,则安有无咎、无疾继乱于前,居易父子及李茂之党,接踵于后乎?若今日不行天讨,以示大义,则后日乱贼之徒,何所惩而不起乎?至若柳氏之子佛奴者,妄称上王之子,以惑人心,是亦不宥之罪也。愿殿下回日月之至明,体《春秋》之大法,令攸司将怀安君、佛奴、无咎、无疾、尹穆、柳沂、李彬、赵希闵、姜思德、李衎、承祚、公柔、公孝、公祗及居易、李伫,明正其罪,垂法后世,以成正大高明之业,以惩乱臣贼子之心。
召献纳宋希璟传旨曰:“近因风气,体犹未宁,不得详览所上疏,然此事,非予所敢为。”希璟固请,上曰:“予将面语之。”
○以林整为东北面都巡问察理使。两界守令,皆以有武才者改除。
○遣淮安卫军胡原等二名于辽东。于德明之还也,率日本所掳汉人胡原等来,命给衣冠,就差曹士德押送,仍探中国声息。
○赈东北面饥。命以水陆运江原道之谷以赈之。
1月19日
○丙戌,日本国王使诣阙辞,上坐仁政殿召见曰:“闻王父薨逝,将遣人以吊。王刷送被掳人口,仍禁贼盗,多谢厚意。”
○司谏院右司谏大夫金挚等,伏阁请允前日所上疏,上又辞以未宁。
○命罢诸道筑城之役。议政府启:“西北面义州、大朔州城,过半已筑,当令毕役。平壤城,今已节晩,且人力困尽,傥有外兵,反为内患,可且罢役。”上然之,命议政府曰:“各道沿海之城,倭寇可畏,不可不筑。若陆地深远处城子,姑且罢役。广州城,今年事烦,恐民不得聊生,亦且勿修。”
1月20日
○丁亥,大雾。
○台谏交章请佛奴、无咎等罪。疏曰:
诈伪之妖,逆贼之徒,皆天讨不赦之罪也。故臣等极言其罪,进退阙庭,于玆月馀,未蒙兪音。窃惟殿下,释此不诛,使之偸生,有补于宗社万世之业欤?有合于赏罚至公之义欤?抑又得于国家安危之计欤?奈何惜当诛之贼,以负举国臣民之望乎?此臣等所以夙夜痛愤,敢请无已也。伏望殿下断以大义,将诈妖佛奴,逆贼无咎、无疾、尹穆、李彬、思德、希闵、柳沂等,置之极刑,以安宗社万世之业,以快一国臣民之望。
金挚、李明德等,诣阙申请,上曰:“此事,予固不听,其勿复言。古者,言官三谏不听则去。近日疏请非一再,予不早决其可否者,意其呈辞请免也。”明德启曰:“前此呈辞请免者,非以古者言官去就之意也。特以不才之人,久居其官,言不见听,旷废厥职。后有良臣出焉,则必能尽言极谏,而得蒙允也。臣则以为古者游事列国之臣,有去就之义,故三谏不听则去,如于齐不得则适楚,于楚不得则适秦。今臣等舍本国而何适乎?今日之请,期于蒙允而后已。”上曰:“近有微疾,今日尤甚,卿等勿复有言。”
1月21日
○戊子,雷电震高湾梁船樯及军一名。
○司宪府启奴婢事宜。启曰:
大小人员所讼奴婢,财主本宗及四寸与收养等人,虽无传继,判旨分明,理当争望;其馀贪婪奸恶之徒,虽非本宗,泛称族亲,连接族图,各谋冒得,虽当该员吏,从正决绝,仍执为要,即呈误决,变乱是非,非徒听讼日繁,簿书益增,风俗不美,诚为未便。今后上项判旨所论人员外,无传继孙外之人,泛称族亲,乱杂呈状者,考其宗派,分拣禁止,仍将所讼奴婢属公,强辨者,从判旨杖八十,身充水军,知非首告者勿论。
从之。
○兵曹义兴府以手拍戏试人,补防牌军,用胜三人者。
1月22日
○己丑,台谏诣阙申请,上曰:“卿等之言是矣,但予不忍故也。”仍命代言赐酒。翌日御便殿,召见右司谏金挚、献纳宋希璟、执义李明德、持平吴先敬,谓之曰:“无咎等罪,已著于教书,盖以直报怨也。无咎等既负我矣,我岂顾私恩哉!但以有老母在耳。尹穆等辈,渠魁既伏其罪,不须更论也。佛奴则上王既不以为子矣,今若杀之,则是生后人之疑也。”挚等退,命代言赐酒。
○命除东西北面侍卫军番上休养。以备不虞也。
○命议政府与功臣议佛奴之罪。命曰:
前朝王氏子孙,戮及孩婴,岂不痛心!家有诤子,古之格言。予不能谏止,至今以为恨。今佛奴之罪,台谏请之不已,佛奴痴幼,其干犯名义,非其自为,乃赵璞之谋也。论人之罪,允合于理,是谓天讨。佛奴之罪,果合于理乎?其与功臣议之。
议政府三功臣诣紫门外,令参赞府事柳亮、参知府事尹思修、汉川君赵温、西川君韩尚敬启曰:
前朝之季,沙器翁主之子释器之乱,至于再三,臣等身亲见之。今佛奴假托之罪,不可肆赦,即当诛之,以绝祸胎,逆贼之徒,不可一日偸生。况今国有外患,罪人布列州郡,祸机难测?愿将无咎、无疾、尹穆等,断以大义,以答天心,以副舆望。
上曰:“释器,真王氏之子也,容有后患,佛奴,上王不以为子,一国臣民皆知之矣,后何患焉?且佛奴无知,而入于赵璞之术,非其罪也,予不忍焉。若无咎等,勿复以闻。”亮等复启曰:“非子而诈称,乱之阶也。昔秦时,有假扶苏之乱;前朝之末,有辛禑之变,此其明鉴。惜此一人而害及千万人,未可知也。”上曰:“政府功臣之言,岂为非哉?然此事,于予心未忍为也。”亮等乃退,复上疏曰:
岁在庚辰,上王殿下,以柳氏之子佛奴为暧昧,教示臣民,又于年前,指天为誓,以明其冒名。以此观之,佛奴托其母族赵璞,尝称为元子,干名犯义,当置于法,以正名义。是以台谏联章,请罪不已,于今月二十三日,殿下下教,令议政府功臣议之。臣等伏见教旨,以为殿下此心,诚为至仁,然天下国家非名义,不可为也。佛奴干名犯义之罪,在王法必诛,岂宜置而不论,以长祸乱哉?又有逆臣无咎、无疾,与李茂之党尹穆、李彬、姜思德、赵希闵、柳沂之罪,殿下以姑息之仁,不置于法,国人之愤,愈久而不已。伏望殿下,断以大义,一如台谏之请,俱置于法,以杜宗社之祸,以快臣民之愤。
上召议政府赞成事李天祐、参赞柳亮曰:“佛奴,予既知无罪矣,何可忍杀!非上王之子而杀之,则上王以为如何?”上谓成石璘、赵英茂等曰:“佛奴当初年甫十馀岁,其为诈妖之称,特赵璞之谋耳。岂儿童所及知哉?赏罚当天意而已,杀无知之童,岂合于天意乎?此则予断不听从。若无咎、无疾、尹穆等事,前日已与台谏明言之,当有裁决之日。”
1月26日
○癸巳,丰州有石异。丰州豆要浦江边,有石自移二十八步,高二尺长五尺。又一石移八步,高一尺长五尺。皆迹深一尺,广四尺。又月串江边有一石始见,高三尺长二尺。遣书云副正金恕,行解怪祭以禳之。
○台谏政府三功臣,请佛奴、无咎等罪。台谏交章疏曰:
臣等前日,屡请诈妖佛奴、逆贼无咎、无疾、尹穆、李彬、思德、希闵、柳沂之罪,天地所不容,国人所共诛,故臣等固请无已,而政府功臣,亦合辞申请,此《传》所谓诸大夫国人,皆曰可杀者也。愿殿下,即从臣等前日之疏与大臣同辞之请,依法施行,以快舆望。
政府三功臣启曰:“臣等上疏累日,未蒙兪允。”上曰:“曾见政丞,已谕予意,何为复请?”对曰:“臣等知上之不忍,故至日月之久,然岂敢终默乎?佛奴、无咎、无疾,殿下以私恩,延至于今宜矣,李茂之党则岂不能明置于法乎?”上曰:“彼二者已置不论,何独论李茂之党乎?”对曰:“佛奴、无咎之罪,岂能逃于天下万世乎?臣等但以上之不忍,而不能首言之耳。姑诛李茂之党,则彼三人之罪,固在此例,臣等之望也。”上曰:“今此罪人,既已杖流,罪不叠蒙。”对曰:“罪不止于杖流。且在上恩稠叠之时,尚怀不忠,今虽上慈,其终有卫社稷之心乎?”上曰:“予将更听问事官之言,详览鞫问文案,商量处置。”
○兀良哈毛怜卫指挥宝乙者、千户吾哈主等九人,来献土物。
1月28日
○乙未,议政府功臣台谏诣阙请尹穆等罪。
○罢军资少监柳瓒职。瓒由茶房都目得官。其异姓三寸叔妻死,瓒乃告其服。司宪府劾启曰:“五服图式,载在《六典》,瓒尚不知,钱谷出纳,岂其所堪!乞行罢黜。”从之。
○司宪府请李养蒙之罪。启曰:“养蒙除判顺安县令事,今已月馀,潜归广州农舍,称病不肯赴任。乞依已行教旨论罪。”上曰:“此人尝勤谨奉公,今日之不能赴任,予闻其实病矣。若不论病之虚实,辄加罪责,岂非失刑乎?予已择人代之,其勿复论。”
○司宪府上书陈时务八事:
一,籍军额,所以拣精锐而备不虞也。近因改籍,为守令者,不念国家大体,溺于干请,以前籍之实军,或称老病,或为他人奉足,皆以新丁单弱者充额,至于曾属无受田京牌者,亦为日守两班与鄕吏之奉足,于国家何益哉?请将丙戌年以上前籍及无受田京牌,记考其姓名,除众所共知老病外,并充本役。一,驿站关津之设,所以传命而察往来也。今关津之吏,皆求自便,不务其任;各道驿丞,亦皆承受监司公差,出入诸郡,往来京中者,比比有之。虽有异服异言之人,本国亡命之徒,与公私贱隶逋逃络绎,安得捕察?愿令驿丞津吏常在所掌,以尽传命之任,以察流亡之辈[1],违者痛治。一,守令,近民之职,当重其选,监司殿最,尤当明正。窃见褒贬之际,前居上考者,后或居中;后居上考者,亦前之居中者也。上中相距,不甚悬绝,今之二中,例皆罢免。三十月之内,一郡守令,至有再三替代者,迎送之弊,曷胜道哉!乞其二中者,仍守本职,待三中,然后替罢。一,平同量衡,所以禁奸而防滥也。今京中则平校斗斛,而衡不与焉,固为遗失。外方则监司既不之察,奸吏又因而擅造,于科敛之际,以重为轻,以盈为缩,贫者益困,富者益资,为守令者,亦且不禁,遂成巨弊。愿京中则平校斗斛之时,并正衡秤;外方则监司将京市署平校斗斛衡秤,每于所至之郡,无时相校,如有违者,守令及掌吏,随即痛绳。一,工不居肆,业不能专,故旧京之时,布帛毛革器皿冠服鞋靴鞭勒,分店大市,至市牛马,亦有常所,其他米谷之类,则各于所居。自迁都以来,杂处云从之街,男女无别,商贾混淆,窥觇几隙,务相攘窃。愿令京市署一依旧京之制。一,军资监,掌粮饷之任,所系为重,当择其人。今以都目去官,不更事者,居是官,其于出纳之际,安知会计之当,而致意于后日陈腐欠耗之弊哉?请择勤谨干事之人,以授其任,且添令史之额,以便任使。一,大小人员奉使朝廷与外国之际,既赐治装米布,又给路次盘缠[2],诚国家之厚意也。然现任官则既有厚禄,又受盘缠[2],何必待官给米布,然后以给其装哉?请除前衔官外,现任奉使者,毋给治装米布。一,司膳署,掌各殿入番差备供办之任,其有所事而食者,已有定数。若每日自外而食者,则未能悉知,而一依饭公之告,并录其数,漫不知食者之为谁,故知其可诬,而窃为己用者有之;夤缘内僚,无事而食者有之。愿令司膳署置簿,委一员掌之,凡入番差备外,受宣饭者,自两府现官及不能亲着者,记某人以某事而来,其非达官位卑者,皆令亲着,每当番终之日,课于代言司,以省滥费。
疏上,下议政府拟议以闻。政府议得:
各道驿丞,除观察使紧要公差外,常巡所掌各驿,彼此流移人物,并令考察禁止。奉使人员,治装米布,所以重遣使而优其行,其现任官奉使者,请减半外,其馀六事,请依司宪府状申施行。
从之。
○命赐议政府甁酒。上曰:“虽有酒禁,然宫中尚未断绝;政府大臣年高,不可无酒。”乃有是命。
○一歧知主源良喜、代言源觉真,各使人献礼物,求《大藏经》。
○汉城少尹朴顺罢。顺事仁德宫日久,及知高州事,托仁德宫内教,率仁德宫本领队副一人赴任,其队副家受禄如常者四年。至是事觉,刑曹请罪,只罢其职。
○下大护军文贵、副司正韩益于巡禁司。益自言其奴斤金托其同生兄本宫奴无作只,夤缘投属,乃进本宫,见斤金率来,未几逃。翼日,有本宫别监全同良,率斤金到东北面军营,问韩益何在,欲以授之,乘醉无礼。牌头大护军文贵曰:“韩益,今不在,来则汝其授之。汝之如此无礼何?”执而缚置。既而益来,解遣之。上闻之,命下文贵、韩益于巡禁司。司宪府启曰:“韩益擅入本宫,槌挞斤金,称为己奴,殊失敬上之义。蹴路马之刍,尚且有罪,况仆隶乎?乞将韩益,鞫问不敬之故而后,辨斤金根脚。”上曰:“益既拘囚,待决然后案法施行,文贵,勿论。”
1月30日
○丁酉,分遣巡禁司官,诛尹穆、赵希闵、李彬、姜思德、柳沂于贬所。初,召议政府舍人赵启生传旨曰:“政府功臣台谏交章累请,予特不得已,而对以详览狱书,随其轻重罪之。今日巡禁司备书以闻,然此等人罪犯,予已知之,何必更考文案!予之不忍拔去根株,大臣已知之矣。舍根株而剪枝叶,恐违天意,予不敢听。”俄而诸大臣皆诣阙庭启曰:“有命曰:‘既不能拔除根株,于枝叶又何加罪焉?’臣等之请,岂欲舍根株而剪枝叶哉?第以上之不忍,未敢固请耳。此党之罪,情法无疑,何惜诛之!”传旨曰:“此辈已受罪矣,又何加焉?且岂无轻重于其间哉?更取巡禁司文案而考之,辨其轻重施行。”诸大臣复启曰:“其时问事官,亦皆造庭,已曰罪无轻重。臣等所闻所见,亦皆如此,何必更考文案?”上又不允。诸大臣赍文案而退,俄而令参知尹思修、西川君韩尚敬启曰:“臣等更考文案而议之,罪无轻重之殊,自上至下如出一口,愿申判焉。”传旨曰:“玆事至重,人命所系,何敢轻遽?予亦备详[3]文案,而后判付矣。”翌日,议政府三功臣,诣阙更请佛奴、无疾、尹穆等罪,上犹未忍明言诛戮,乃取政府功臣前日所上疏判曰:“佛奴、无咎、无疾,姑置勿论,尹穆以下,各以轻重,备细分拣施行。”且曰:“若无轻重,则不必以闻。予不欲听之。”于是政府功臣启曰:“谋反大逆,不分首从。穆等党付逆臣,交私论议,大逆不道,奚轻重之分!”乃遣巡禁司护军李绳直于海珍,诛柳沂;副司直尹殷于光阳、长兴,诛李彬、赵希闵;司直金自养于宁海,诛姜思德;副司直禹导于泗州,诛尹穆。
二月
2月1日
○戊戌朔,上亲祭于文昭殿。日晩,虹见于西,无头尾,长十馀尺。
2月3日
○庚子,命停罢外方词讼。议政府启曰:“今年节候,比他年为早,外方侍卫镇属之军,已有备矣。今以杂色军丁,点检扰民,有妨农务,愿罢之。且三月务停,虽有定式,然民事繁多,请于三月前,一皆停罢。”上曰:“杂色军容,除官门点检,使自修备,其凡词讼,可从所启。”
○兀狄哈金文乃、葛多介等,结吾都里兀良哈甲兵三百馀骑,寇庆源府,兵马使韩兴宝与战败死。毛怜卫指挥甫乙吾,使人谓兴宝曰:“闻诸建州卫指挥阿古车,云:‘将有贼兵侵庆源。’宜预知备御。”兴宝不之信。翌日黎明,贼兵已至城外,兴宝苍黄帅戍兵百人出战,兴宝所骑马,中矢而毙。兴宝中三矢,仅得入城,三日而死。官军死者十五人,马死者五匹。贼遂围木栅不克,焚栅外庐舍蓄积殆尽。
2月4日
○辛丑,遣前海州牧使梁需如日本,致书国王。报聘且吊丧也。赙物,白细苎布黑细麻布各二十五匹、人参松子各五十斤、杂彩花席一十张、虎豹皮各一领;奠物,白细苎布黑细麻布各十匹、淸酒一百甁。初,择日本回礼使,议政府举需,已受落点,需辞以不习水上。赵英茂然之,请以前府使李载代之,上又落点。成石璘告病在家曰:“凡出使人员,身在疾病及父母丧葬外,规避者,以王旨不从论。本府之受判也,今不可自毁。”英茂悔之,更启以政府受判之意,且言李载之母年老病深,上曰:“既有如此判旨,何不详审而轻易入抄乎?”政府又以前通礼门副使张蕴代之,上曰:“不合使命,何故轻举?”遂不用。盖蕴外祖母,前嫁私贱有息,后嫁蕴之外祖。蕴以文科出身,累官至护军,朝廷犹不知其卑微若此,及与外祖母前夫所生贱口,争家产于司宪府,然后士林乃知之。每有除拜,其告身,未经台谏云。
○义兴府上各道侍卫正军数目。庆尚道四千二百三十八名,全罗道一千三百七十八名,忠淸道一千五百三十九名,江原道一千二百四十八名。上命各道军分为三番,自三月至五月,迭为番上侍卫,既而命依旧。庆尚道二百,馀三道,各一百番上。
2月5日
○壬寅,流护军黄顺于瓮津。初,顺受命如全罗道,取箭竹以来,上责其不可用,顺对曰:“臣无沈醉误事之失。”上恶其言之不逊,下巡禁司流之。
2月6日
○癸卯,通事朴茂回自辽东。茂言:“鞑靼兵稍息,辽东无城守之警,军民牛羊畜牧郊野,无异平日。有内史谓茂曰:‘皇帝与尔国王亲如父子,尔国之臣所知。汝还本国,速进马匹如约。后虽十万匹何益!’”上谓议政府曰:“事大之礼,不可不谨。如朴茂之言,则道路无警,且闻方指挥复来义州,催取马匹,正可催督毕进。”即遣户曹参议吴真如义州,宴慰方俊;遣司译院判官姜庾卿,管押十运马五百三十六匹如辽东。
2月7日
○甲辰,日珥。
○西北面安州等九郡饥,命赈之。
○富平府使赵瑨,削职流公州。初,富平土豪前瓮津兵马使任得方,放其牛马驴子,踏损田禾,瑨执其奴而杖之。得方发愤,遂诉瑨不计年凶,以不切民食之物,佣借民力,犯禁屯田,贩鬻鱼盐,贸易麻麦,规利入己等九事于宪府。宪府核之,事颇实,瑨坐此得罪。又论得方诉牒,事多不实,并请其罪,命勿论。
○始令铸字所,印书籍鬻之。
○复淸斋监监察。司宪府上言:
祭神之备,不可不洁;商贾所聚,不可不察。今者内外神所与夫粢盛秬鬯,常不致察,及其临祭,遽欲洁正。其摄行奉使之臣,虽曰致斋,服食居处,无异平昔,未尽致齐之道,至于市廛,奸盗纵横,务相欺诳。物价腾涌,职此之由,弊岂小哉?是故自昔所传本府分台记,有曰:“淸斋监京市监监察,此前朝盛时之良法也。”请自今宗庙、圆丘、社稷、昭格殿、文昭殿、启圣殿及典祀寺等各所,令监察一人斋宿,无时分遣,考其精否;摄行奉使之臣致斋之所,亦令考察,以尽诚敬,庶有合于交神明之道矣。又于京市,亦遣日差监察,罢市为限,考其物价,禁其奸滥,则市廛整齐而物价均平矣。
判曰:“依申。其京市监察,依前例施行。”
○罢司宪掌令郭德渊职。初,金仲节之妻,击申闻鼓,下刑曹辨之。刑曹启:
康顺并畜二妻,及被有妻更娶之诉,送先妻于长湍,谋避罪,云已弃别。宜收职牒,依律论罪,后妻离异,以正风俗。金仲节谋欲陷人,诬告并畜四妻,然诬告律云:“一事实则皆免罪。”司宪掌令郭德渊,为掌务核实,偏听仲节之诉,德渊,上裁施行。
上命罢德渊,释仲节,康顺已付处,勿论。于是台谏皆待罪不出。
○巡禁司启尹穆等五人父子母女妻妾等罪,依律施行,命依李茂妻子之例。乃流穆侄希夷于公州,希齐于淸州,李彬伯叔父牧于宁海,地于瓮津,姜思德子待于顺天,赵希闵父瑚于合浦,柳沂父厚于光州,子方善于永州,方敬于蔚州。希闵弟须·雅、姊金自知妻、妹尹粹妻、柳沂弟汉、尹穆姊韩尚桓妻,皆没为刑曹都官奴婢。
○定市廛。大市,长通坊以上;米谷杂物,东部则莲花洞口,南部则熏陶坊,西部惠政桥,北部安国坊,中部广通桥;牛马则长通坊下川边;闾巷小市,各于所居门前。
○命还给前忠淸道都观察使安鲁生科田。鲁生坐论柳廷显,削职流配,户曹例收科田,至是蒙宥,还受职牒,呈书政府,乞受科田。政府以启,上曰:“鲁生为民得罪,情可矜也。其还给之。”
2月10日
○丁未,月晕。晕内火、木星、南、北河。
○遣司译院舍人金贵隆,管押十一运马四百九十五匹如辽东。
○命吉州察理使赵涓,往伐兀狄哈。东北面兵马都节制使延嗣宗驰报韩兴宝败死之状。上惊骇,以兴宝为国战亡,赙米豆四十石、纸百卷,命归葬。上欲讨兀狄哈,悉召曾守庆源者问方略,赵英茂等启曰:“今兀狄哈等无故入寇,杀边将。释此不讨,彼无所惩。波乙所指挥,亦兀狄哈之别种也。居中两投,亦当并灭。请令吉州道察理使调其道兵马一千以往,则可一举而灭之也。”上然之,以大护军朴楣为敬差官,如庆源体探事变。命回还之日,率接战时军中颖悟者一人以来。以佥摠制郭承祐为庆源镇兵马使,行司直安乙贵为庆源镇左右翼都千户,令驰驿赴镇。上又命议政府议之,河仑、成石璘对曰:“蕞尔山寇,胜之不武。且此寇本鼠窃狗偸,非欲抗大军。臣等恐师至其境,即逃窜山谷,师退则复来侵扰,徒劳王师,而启后日之边衅也。”赵英茂、柳亮等启曰:“小寇敢肆毒于我境,不以此时往殄灭之,即无以示武也。且非止此寇而已,吾都里、兀良哈杂种,亦无所惧矣,不如一举而灭之。”上从英茂等之议,使赵涓为主将,前都节制使辛有定、前同知摠制金重宝为东北面助战节制使,有定以下,皆受涓节度。有定家贫,故令议政府量给米豆,以养家属,又赐袭衣弓矢以遣之。上谓宰相等曰:“庆源,但德、安二陵在耳。迁陵,古亦有之,迁陵废郡,退守镜城如何?”皆曰:“可。”乃命议政府,拟议陵室奉迁便否以闻。
2月12日
○己酉,东北面都巡问使请置永兴府浚源殿侍卫护军等官。启曰:“殿乃太祖诞降之地,奉安神御。以前衔品官四员侍卫。窃见箕子殿有侍卫护军二员,愿依此例,以永兴府为头少卿,去官为浚源殿侍卫护军,并差下权务殿直二人。”又启:“永兴府,古有军器寺,掌造月课,自丁亥年汰去以后,进上及月课军器,并皆虚疏。愿依平壤府例,复立军器寺禄官差下。”皆下议政府,拟议施行。
2月13日
○庚戌,以黄喜为知议政府事,郑镇为刑曹判书,辛有定左军都摠制,李和英右军都摠制,金重宝中军摠制,金汉老司宪府大司宪,金晊执义,金孝孙、李敢掌令,权卓、姜宗德持平。
○柳廷显、徐愈等回自京师。廷显等至北京,帝闻本国进征马万匹,对之有加。又闻廷显为显仁妃权氏之族,使黄俨传权氏命,别赐彩段二匹、绢十匹、钞五百张、鞍马。及辞还,帝曰:“汝等还国,报于国王,将易换马,不分星夜,快攅的来。”廷显启于上曰:“帝欲以二月十五日亲征鞑靼,抄诸路军,诸路城子,男无馀丁,老弱妇女,亦不得出于城外。禁兵侍卫而立食,外卒牵车而转输。”上问:“达达先来侵欤?帝欲先往征乎?”廷显言:“达达之来侵,臣等未之闻也,但闻沂国公率禁兵,见败于贼,故帝欲雪其耻,将往征之。”上曰:“彼来侵我,不得已而应之可也,若我先劳民而往征于穷荒之地可乎?不胜则必为天下笑矣。”
2月14日
○辛亥,户曹判书李膺,请以被诛人科田充军资,不许。启曰:“畿内元属军资田,摠四万结,其中陈地颇多,而除出折给于他处者,亦六百结。今得罪李茂等科田,共一千六百结,请属军资,以备粮饷。”上曰:“粮饷虽急,然新进之士,未受科田者甚众,岂可以科田属之军资乎?宜均给新进之士,以养廉耻。”唯以元属军资而除出者六百结,许以此田充数。
○作军资监于龙山江,以工曹判书朴子靑董役。旧监狭小,每年租税,多露积,故役各司下典、巡禁司都府外各品品从作之。
2月15日
○壬子,上诣文昭殿,行望祭。
○司谏院上疏请停北伐,且论:“朴龄曾任庆源兵马使,擅减军额;吉州察理使赵涓不能固疆,致野人敢肆侵暴,请治其罪。”
○赈京畿、江原道饥。
○命李伫往见其父于镇州。传旨京畿都观察使金弥曰:“李居易在镇州病苦,其子伫欲往见,宜即遣之。”时,伫安置于临江县。
2月16日
○癸丑,遣司译院副使崔云,管押十二运马四百六十九匹如辽东。
○遣莲城君金定卿如京师。贺圣节也。
○命给庆源府战亡人及火家舍米粟者谷有差。
○西北面都节制使金承霔请禁义州军民越江耕田,下议政府议之。
2月17日
○甲寅,令内禁卫别侍卫习射于禁园。
2月18日
○乙卯,义兴府启改纪军政。启:“凡属牌者,勿论受田有无,时散老壮成众爱马、诸君、功臣、各卫节制使伴傥,皆具甲胄,每于春秋逢点,永为恒式。”从之。
○遣典医少监张有信,管押十三运马五百九十八匹如辽东。
2月19日
○丙辰,命罢亲试武科监校试官、同监校试官。初,上问武科亲试之日,代言金汝知对曰:“三月十三日初场,十五日中场,二十三日终场。”上曰:“终场试何艺?”汝知对以讲武经,上曰:“予将亲试射御也。予之不以宰相为试员者,恶其称为座主门生也。李之诚被重罪,李茂为座主荐用,是其验也。”户曹判书李膺启:“文科之有试员,犹且不可,况武科乎?”上乃召兵曹佐郞金沱、训链观录事金忍福,命曰:“武科不拘兵书通否,三场通考,取其分数多者,罢试官。”先是,沱承旨见河仑,问武科试员当罢否,仑对曰:“武士成群,甚为不可。若有试员,必称座主门生,祸将不测。宜令兵曹、义兴府、训链观,公同试取,殿下亲临考阅。”且曰:“此事宜密,勿令外人知。”沱以仑言启,上然之,乃有是命。
○遣护军任均礼,管押十四运马五百六十匹如辽东。
2月20日
○丁巳,流成均注簿金久冏于槐州。初,朴茂等未还,边报相传:“达达兵深入关塞寇掠,自辽东至燕都,路梗不通。”会久冏差进贺圣节使书状官,惮行,以疾上笺求免,辞甚哀切,上览而怜之,命改差。司谏院劾启曰:
久冏在平日,优蒙显秩,奔驰利路,未有疾病。今当奉使之日,适闻中国兵兴,托疾规避,其奸甚矣。如久冏者,别无材行,幸托科第,厚蒙恩渥,固当不顾死生,竭力尽忠,以补圣恩之万一,乃怀奸计,求安一身。乞命攸司,收其职牒,鞫问其罪,以砺士节。
上曰:“久冏亦读书儒生也。岂托疾以诳我哉?予将命医诊[4]视,审其虚实。”
○[5]后数日,左献纳宋希璟启曰:
日者,臣等上疏请久冏之罪,上谕以遣医诊视,臣等退而俟命。今日乃使典医直长郑圉往视之,久冏施施然出门,审其脉则非病矣。臣等以谓曩平城君赵狷,承使命托疾求免,收其职牒,谪之于外。今久冏家无老亲,身无疾病,而效狷之辙,上笺求免,岂读书儒生之意乎?释此不罪,人当险阻之时,皆效之矣。
上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罪之!”希璟复启曰:“久冏在前月常仕本馆,闻今月初二日书状官入抄,然后托于初一日得之,自饰笺词,手写以上,其诬妄不忠之罪,昭然可知。愿如前启,以砺士风。”上乃从之。
○议政府启征马之令。启曰:“不纳品马者颇多,请依前判,受田者收其田,无田者充水军。其罚征马,若依前判各征一马,则其中职卑者甚苦[6]之,如例当十人并纳一马者,使五人纳一马,以此例征之。”从之。
○遣知司译院事张洪寿,管押十五运马六百匹如辽东。
2月22日
○己未,上诣文昭殿,行寒食祭。初,上因传香祝,问左右曰:“古者迭用三正,而寒食未尝沿革。或曰因介之推之故也。”金汝知对曰:“介子之说,古人已非之,但冬至后一百五日是也。时有疾风甚雨,故历家谓之寒食。”
○命发靑州迤北军马一百五十,以济北征之师。始韩兴宝既死,猛哥帖木儿声言捕贼,率兵到庆源,宿所多老,翼日,宿吾农草。遣千户金希周谓赵涓曰:“今来入侵兀狄哈,乃探州葛多介、具州金文乃等也。若不追捕深处,数多贼人,并生轻易之心,不无频频入侵之患。察理使须领兵马追逐,吾当同力助战。”涓乃使希周复归童指挥之所,童指挥谓希周曰:“察理使如有追捕之心,则潜师入来,以庆源筑城为名。且使人潜通于我,则我领兵同行,出贼不意而掩袭之。”童指挥之弟于虚里亦曰:“草木茂盛则捕贼为难,宜速行兵。若朝鲜出铁骑四百,我等以二百骑会,则可以胜战。”涓以报都巡问使林整,整以闻,且使希周诣阙告状。上召议政府舍人赵启生曰:“童指挥若诚心助我,则固可喜也,或与贼人相结,而为此言以诱我,亦未可知,所以对之之辞,务尽事情,集议以闻。”领议政府事河仑以为:“自古越险攻敌,罕能成功。今自庆源至彼贼人之境,经数百里,道途之间,必有险阻。然则我反为致于人。贼之强弱众寡,臣所不知,意其介居山谷,合散不时,或邀于险阻,或起于夜半,出人不意来攻,则恐大军之见挫于小丑,悔之无及。不若坚壁固守,待其来而应之也。”左政丞成石璘以为:“往征之计已定,不可中变,宜亟进兵。纵未能前灭渠魁,但令蹂躏贼巢,燔烧庐帐而还可矣。”右政丞赵英茂以为:“童指挥消息之势,疑已与彼贼同谋。请按兵不动,待四月草长,出其不意,轻行掩袭,可以得志。”启生以三议启,上是石璘之策,且曰:“贼已知我往征,不可轻举。”乃有是命。李天祐启曰:“今讨兀狄哈,三相之议不同,如之何?”上曰:“策已定矣,何复为异论?宜令赵涓退师吉州,其在庆源之军,声言修筑城堡,待彼懈而弛备,以三月晦四月初,即出兵掩击。”遂遣镇抚赵琛于赵涓,授以事机。金希周来见,命之曰:“兀狄哈向天子不忠,今又无故侵我边疆,罪当讨捕。然蕞尔顽凶,何足数乎?故置而不问。今童指挥既欲出兵追讨,又送人于我,欲为向导,诚款可嘉。”赐希周衣冠及靴。
2月25日
○壬戌,大风屋瓦飞坠。
○遣上护军李和美、检校汉城尹崔也吾乃如建州卫,赐童猛哥帖木儿苎麻布各十匹、淸酒二十甁。观其意也。
○命追夺金玉谦职牒。玉谦,本东北面定州吏也。给事潜邸,官至上护军,掌本宫钱谷出纳,多行不义;受私奴崔邻等赂;妄托内教为书,至咸州本宫,盗用粟米七十石、稷米三十石。事觉,玉谦已死,命收职牒;崔邻等,决杖有差。
2月26日
○癸亥,风雪雨雹。
○以大护军黄硕中为东北面敬差官,遗酒馔于童猛哥帖木儿。
○遣司译院舍人兪兴俊,管押十六运马七百十七匹如辽东。
2月27日
○甲子,遣司译院舍人闵光美,管押十七运马四百二十三匹,司直朴茂管押十八运马三百八十四匹,司译院判官吴义管押十九运马二百八十七匹如辽东。辽东都司使舍人李进到鸭绿江,催督易换马匹。
○遣平道全,率其子望古及其徒八人,御倭于庆尚、全罗、江原道。朝议以道全狠戾不测,聚徒居京不便,因以散处之也。
2月29日
○丙寅,命领议政府事河仑,修撰《月令》。上观《礼记》《月令》曰:“此非独人君所当知,要令民庶通晓而趋事也。”遂命仑择写可行事目以进。
○前丰海道都节制使金继志卒。继志卒于泰山,上遣中使,赐祭于其殡,仍莅丧葬之事,命议政府移牒全罗道都观察使,官给葬具,且厚赙之。有子五人,滓、浍、沈、文子、仲子。
○修筑庆尚、全罗诸州山城。昌宁县火王山、淸道郡乌惠山、感[7]阴县黄石山、善州金乌山、昌原府廉山、鸡林府夫山、南原府蛟龙、潭阳府金山、井邑县笠岩山、高山县伊讫音山、道康县修因山、罗州锦城山城也。
三月
3月1日
○丁卯朔,上亲祭于文昭殿。
○遣中军护军田兴于东北面,赍宫酝往慰北伐将帅也。仍传旨曰:“贼奔则追之,不过一二日程,若窜伏不退者,穷搜以捕。”
○赐检校汉城尹宋希靖衣一袭、靴一对、米豆十石。希靖年老家贫,上怜之,有是赐。
3月2日
○戊辰,火在鬼西,隔一尺。
○命义兴府,设甲士番上之法。传旨义兴府曰:“新甲士取才者几何?”韩圭对曰:“自愿者多,故已取才者几于一千,更一二日,可以充数。然或有无奴婢者,虽一年不能胜此任。”上曰:“予将使甲士更迭番上,当番者受禄,下番者归农。”户曹判书李膺对曰:“如此则藩镇及侍卫,皆不实矣。且司直司正则中国千户百户之职,不可轻以与人,又岂可令受禄者,迭为上下番乎?”
○罢金化县令李师伯职。初,县人前别将高冲鹤,面诟师伯曰:“汝是国之大贼。”遂条师伯所犯,诉于观察使曰:“屯田营缮,国有明禁,而师伯犯之。”其馀皆诬。师伯坐此罢,冲鹤以所告二事实不坐。上览观察使启本曰:“师伯犯令,宜罢,若冲鹤面说县令之罪,诉于监司,于风俗不美。然使治下之民不得有言,则为守令者,何所畏乎?犯法作弊之事,将自此而起矣。冲鹤所诉,果有实,则勿论可也。”
○司宪府请无咎、无疾等罪。疏曰:
臣之不忠,法当夷灭而不赦,罪有定律,不可以私而轻重。今逆贼无咎、无疾,包藏祸心,潜畜回邪,党于李茂,欲除宗支,其不忠之罪,贯天达地,即舜之四凶,周之管、蔡也。其不可一日容于天地之间也明矣。是以宗亲政府台谏百僚连章累牍,合辞请罪,殿下不施天讨,俾保首领,一国之人,痛心切齿,于今四年。幸天诱宸衷,茂乃肆市,其党伏辜,然其孽芽之生,根株犹在。然则乱臣贼子,何时而息乎?况彼耽罗,邈在海表,士马精强,人心必异。若无咎等,久处其地,渐结党援,恃险负固,一朝有变,殿下将何以制之,又安知救援之徒,潜伏中外,俟其国衅乎?奈何以殿下之英明,牵于私恩,缓于讨贼,而废古今帝王之大法乎?又贼臣李茂等六人之父子,亦宜置于法,而安置州郡,于义不顺。臣等伏望殿下,体舜与周公之大法,将无咎、无疾及李茂等六人父子,明正其罪,以慰国人之愤,以绝奸党觊觎之望。
持平权卓诣阙,请允下前所上疏,上曰:“卿等新除宪府,固当有此请。”
3月4日
○庚午,赈东北面饥。知申事安腾启:“东北面高州以北七八郡人,皆绝食救饥不暇,无耕种之望。”上叹曰:“其界监司守令,将焉用之!速命政府以赈之,使不饥死,亦不废农。”
3月5日
○辛未,日珥[8]。
○司宪府大司宪金汉老等,诣阙上疏,请无咎等罪。疏曰:
顷者,无咎、无疾,潜谋不轨,莫大之罪,不可不惩,殿下曲加恩宥,俾保首领,迨至数年,非所谓惩恶也;李茂等,罪坐叛逆,其父与子宜置于法,殿下降从轻典,安置外方,使之偃息,非所谓守法也。恶不惩法不守,则乱逆接踵而起,法令徒为文具,愿殿下,上体祖宗之意,下采臣民之望,断以大义,将无咎、无疾与李茂之子李衎、承祚、公柔、公孝、公祗、李托、希闵之子今音同、加伐、父赵瑚、柳沂之子方善、方庆、善老、莫同、孝福、父柳厚、尹穆之子周南、召南、思德之子姜待、末同等,依律科结,以杜乱逆之门,以明永世之鉴。
上曰:“已毕之事,何复请乎?”对曰:“支党虽除,而贼魁犹在,岂曰毕乎?臣等窃谓耽罗之人,习为横逆,乍臣乍叛,今又置二人于此地,大为不可。自知罪恶深重,常图免死之计,潜诱其民,以起祸患,未可知也。或与一二奸民,同心相约,乘舟逃入他境,则岂无后悔乎?”上曰:“二人,既置之海岛,将复移之何地?”对曰:“一日不可容于天地之间,复有何处之可置?当置于法耳。”上曰:“予将更思置处,卿等姑退。”
3月6日
○壬申,火入舆鬼,火与积尸西北隔一尺许。
○司宪府诣阙复请无咎等罪,上曰:“此人在国中,使申请烦黩,斯已黜之海外,今又以为不可,予未知所置之处。”乃命政府拟议以闻。政府启曰:“此辈,天地所不容,当依宪府之疏,一置于法。”卢希凤以启,上曰:“予本问以移置之地,而政府之对如此,必汝与知申事将命之有误也。”乃召六代言及希凤,责以出纳不明,皆惶惧而出。上谓希凤无得复启此事,希凤退谓代言曰:“上意在不允,故有是言耳。”
○吉州道察理使赵涓,率兵过豆万江,助战节制使辛有定、金重宝、庆源兵马使郭承祐从之。
3月7日
○癸酉,以柳廷显为刑曹判书。
○遣刑曹参议柳谦如京师。奏本曰:
永乐七年十月二十一日,钦奉敕书节该:“王处有马,随进多少,以资国用,当酬以直。”钦此。臣于本国宗亲及文武大小官僚并百姓有马之家,尽力措办,杂色马一万匹,分作十九运,差人管押,送赴辽东都司割了讫。
○下卢希凤于巡禁司。大司宪金汉老等诣阙复请,上不允。汉老请益坚,上责卢希凤出纳之失,且曰:“自古人君用宦者,但令执门户扫除之役。太祖专任曹恂,予不能为争子。曁予践祚,厌宦者之所为,思欲革之,然亦有可用者,俾通内外耳,不可偏任也。希凤无奸诈之行,故用之,今既若是,可不惩哉?”遂囚之,三日而释之。
3月8日
○甲戌,火在舆鬼中积尸北。
○御解愠亭,召宗亲观射。
○司宪府复诣阙,请无咎等罪,不允。上曰:“台谏新除,则必言此事,毋得入启。”议政府亦诣阙启曰:“宪府之请,亦臣等所尝痛心者也。请依其疏,以快臣民之望。”上曰:“卿等虽反复言之,予终不听。”成石璘、赵英茂等复启曰:“臣等备员宰相,若宪司之请非义,则虽百宪司起而激之,臣等何敢诡随!逆臣之罪,当正典刑。臣等今日不得请,则明日功臣继进,功臣亦不得请,则国人必随而固请,何日而已!”
3月9日
○乙亥,领议政府事河仑、左政丞成石璘等诣阙上书。书略曰:
窃惟无咎、无疾不忠之罪,为人臣子者,所不共戴天,故台谏法官功臣宰辅大小臣僚,合辞请罪,已经四年之久。殿下不忍加诛,俾保首领,以致党与因生奸计,是庇一大恶而祸至蔓延也。岂非有伤于国体乎?伏望殿下,断以大义,明正其罪,以绝后患。又李茂、尹穆、赵希闵、姜思德、柳沂、李彬等父子,亦皆依律施行,不胜幸甚。
○司谏院右司谏金挚等,又上言曰:
首恶无咎、无疾,党恶李茂之党,潜图不轨,以危宗社,宗亲政府台谏百僚连章请罪。殿下于无咎、无疾,面谕臣等,睿语切至,臣等不即更请,然其罪不可一日生于天地之间也。今宪司举义申请,已有日矣,殿下不即兪允,于宗社何,于公道何?诛其党恶,而不诛首恶,是如人去手足之疾,而不去心腹之病也。盖天地无私,春生秋杀,以成四时;圣人无私,赏善罚恶,以治四海。自古赏罚不均,而能治国家者,未之有也。惟我殿下,纉承太祖创业之基,凡所施为,皆为子孙万世之法也。岂可以私恩害公义乎?且贼臣李茂之子衎等,罪岂在尹穆等之下乎?伏望殿下,断以大义,将无咎、无疾及李衎、公柔、承祚、公孝、公祗、托等,明正其罪,以垂万世之法。
上使安腾传旨曰:“今値斋晨,不敢览疏。”司宪府亦方诣阙,皆退。
○吉州道察理使赵涓等至豆门,诱杀毛怜卫指挥把儿逊、阿古车、着和、千户下乙主等四人,纵兵歼其部族数百人,燔烧庐舍而还。生擒男一名女二十六名及将士所获人口男女并若干人。于是赵涓以捷音报议政府曰:
涓于二月二十九日,与辛有定、金重宝、郭承祐,率领军马一千一百五十名发吉州,至三月初六日,到吾音会童猛哥帖木儿在处,获童巾接兀良哈指挥阿乱孙子加时仇,问得庆源入侵贼党,乃具州接兀狄哈金文乃、葛多介、将老、多非乃及童指挥管下安春吃里等数十名、豆门接甫乙吾管下崔哈儿不花等也。又闻童指挥声言助战,领兵至庆源府所多老,掠取各户家财牛马。甫乙吾托以谒见察理使,多率徒众,经过所多老,恣行抢夺。初九日,至兀良哈指挥阿古车居处豆门,获加时仇兄哈儿非,问得葛多介、金文乃当初同至大父阿乱处,与甫乙吾、阿古车、着和等管下同议入侵。其具州葛多介等贼类,本是五户,童指挥使人告以朝鲜行兵问罪,曾已逃匿骑山。窃谓兀狄哈、兀良哈、吾都里、女真男女相婚,并是族类,互相主谋,群聚为盗,擅入边境,掠夺牛马,杀伤人物,至乃擅开国库,为害已甚。童猛哥帖木儿初称同力捕贼,明为期会,今则传通东良北人,领兵退屯;阿古车、把儿逊、着和等亦于豆门一会,伏兵要害,与童指挥相应构乱。已将贼魁阿古车、把儿逊、着和及下乙主等及管下军人一百六十名捕斩。其金文乃等,初非首谋,亦已逃窜,累日程途,难以进兵,已于庆源府所多老,退屯待命。
及报至,上曰:“指挥等皆受中朝职事,今而擅杀,是生衅于上国也。宜速奏闻,其生擒人口,悉令推刷还本。”
3月11日
○丁丑,幸东郊,亲试武科初场,仍令甲士持木枪,防牌军持木剑角战;次令火㷁军放铁翎箭石弹子,甲士二人,伤于木剑,翼日死。
3月12日
○戊寅,月在上将西北。
○上如开城留后司,出次慕华楼。初,台谏诣阙请允下前日之疏。既而,议政府宗亲功臣百官咸诣阙庭启曰:“今将幸留后司,拜齐陵,期以十日而还,或値雨水,淹延数旬,未可知也。若今日不允,则恐有往来之言以生变也。”上曰:“已毕之事,何为复启?”对曰:“殿下之命虽如此,揆之于法,罪岂止此!”既而世子至,启曰:“政府百官,合辞请罪,其言良是,愿赐兪音。”上曰:“国人之情,闻之熟矣,世子又何与焉?”对曰:“政府百官班立于庭,臣适来见,果臣所知之事,同辞以请耳。”仑等从而启曰:“事关宗社,世子岂不虑乎?臣等甚喜世子之来也。”上曰:“三四年未决之事,岂可临行轻断乎?予将出,卿等可退。”复启曰:“此事不终日而可断,何延至于四年?”上曰:“予将见三政丞于慕华楼。”仑等复请至八九,上促驾而出,政府百官皆退。上诣仁德宫,告行于上王,出盘松亭,亲试武科中场,遂次慕华楼。政丞赵英茂、知府事黄喜、参知尹思修及吏、礼、兵、刑曹、台谏各一员从之。
3月13日
○己卯,次于广滩。内侍卫行司直李实先驾而行,犯禁入民户。行宫察访大护军睦进恭、护军李绳直执实杖之,面缚以徇。内侍卫提调摠制姜祐与诸提调启曰:“卫士暂入民户,察访不详问其故,擅加刑以徇,至使不能被甲。”上怒,使金汝知诘问之。进恭对曰:“实以卫士,私从将帅,阑入民户,以犯军令。臣惟知奉令,不知其他。”上曰:“察访虽云禁乱,不归诸义兴府,擅刑卫士可乎哉?”即以大护军朴楣、洪尚直,代为察访。
○司宪府请姜祐以内侍卫提调,失伍离次,横入村巷之罪,命勿论。
○甲州有石自移。甲州虚川府南江滩上有二大石,移百三十馀步,入滩中而止,相去二尺,其行道有迹,广三尺许。
3月14日
○庚辰,议政府囚赵瑚妻及其子须、雅于狱,使参知府事李慥闻于行在。去年六月,尼僧妙音至赵瑚家,瑚谓其妻曰:“李茂政丞,身彩甚美,可为王。”妻惊曰:“是何言哉?”顾谓妙音曰:“尼僧不多言者。”及茂诛,妙音以所闻于瑚妻者,语前大护军柳惠康曰:“李政丞之死,岂非因此欤?”久之,惠康谋于姊夫成石因,石因曰:“此所谓说大言语,宜速告官。”惠康乃见左政丞成石璘,告赵瑚有不臣之言。妙音,柳淑之妾;惠康,淑之孙。
3月15日
○辛巳,地震。
○驾至开城留后司。
○遣巡禁司司直金自养,捕赵瑚于合浦以来。巡禁司副司直禹导至行在,启赵瑚妻子狱辞,且曰:“此事,宜广询以验,瑚与李衎,已曾付处远地,不敢凭问。”上曰:“此不是小事,岂可酷刑,致令诬服。”适书云观启地震,上曰:“此无乃冤狱所致欤?”李慥还汉京,上曰:“不可酷刑,贻笑后世。”
3月16日
○壬午,议政府使知府事偰眉寿诣行在。议政府会留都宗亲功臣百官,佥名上疏,使眉寿赍进行在,令六曹堂上官各司二品以上从之。疏曰:
无咎、无疾不忠之罪,覆载所不容。是以臣等合辞请罪,四年于今。殿下虽以好生之心,不即加诛,无咎等自知罪稔恶积,日夜所以自谋者,必无所不至。岂不复有祸延于国家者乎?伏望殿下,断以大义,置之极刑,以绝祸乱之源,以慰臣民之愤。又其党恶李茂等罪人父子,亦宜依律施行,昭示大法。
台谏又自为一疏,大司宪金汉老赍进行在。疏曰:
臣等闻君有争臣,则不失其国,父有争子,则不失其身,故尧咨四岳,舜好察迩言,禹拜昌言,汤从谏弗咈。此尧、舜、禹、汤所以为天下大圣也。恭惟殿下,廓恢恢之量,绝𫍙𫍙之色,其祖述宪章之意,可谓美矣,然于其间,有所未尽。顷者,李茂等与逆贼无咎、无疾,连根结蒂,驰骋奸谋,将图不轨,幸赖天地宗社之佑,事觉迹见,其党茂等,已伏天诛,而首恶无咎、无疾,曲蒙恩宥,偸延岁月,此举国臣子寝不安食不下者也。且逆臣父子,律该极刑,亦不可宥也。非惟台谏,政府、功臣、大小臣僚,连章累牍,俯伏阙庭,叩头请罪,非一日也。殿下曲法庇之,不肯兪允,其于尧、舜、禹、汤之道何如?臣等义不共戴天,岂忌忤旨而已乎?臣等敢昧死更请,期于殄灭之而后已,臣等未知殿下以谓无咎、无疾等无可诛之罪,而臣等罗织妄议,欲陷于罪欤?臣等若以无罪之人,使陷于罪,而强渎天聪,则以其罪罪臣等可也。斯人之辈,诚有斯罪,而臣等之请,不背于法,则断以大义,置之于法可也。夫无咎、无疾,内无燮理之德,外无御侮之功,幸以椒房之亲,得添功臣之列,身为将相,荣及妻孥,华屋渠渠,资产丘积,固宜服膺圣恩,思报涓埃。不此之顾,反生不逞,阴积怨讟,谋倾社稷,此所谓以怨报德,刑戮之民也。且反逆,王法所必诛;臣民,先君之所遗。殿下赦反逆之罪,缺臣民之望,是废王法而轻先君也。殿下以英明之资,独昧于此,臣等为殿下惜之。此类专享富贵之日,不以为殿下之德,而尚有此心,况今妻分子散,身拘海陬,岂有一毫感德之心哉?殿下之庇斯人也,徒增怨讟,潜资逞欲之谋耳。殿下何不察若是之甚哉?臣等按李寻之论曰:“水为准平,王道公正,则百川经理,脉络通;王道失纲,则百川涌滥,为败为灾。”去年畿内,川水汎滥,害及生民,其咎可畏。汉史曰:“孝昭之世,泰山卧石自立,孝宣之变起。”今年丰州有石自转,至于数十尺,其应难测。况今天变地震,相继而不殄?盖无其事,则变不虚生。此正殿下恐惧修省,虚心纳谏,振纲威慝之秋也。乃何惠奸宄而养祸胎,塞言路而防民望乎?《易》曰:“从谏者昌,济恶者危。”言至于斯,可谓流涕而痛哭者,岂独贾谊之于汉室哉?此臣等所以罄竭愚直,敢请不已者也。伏惟殿下,将无咎、无疾与李茂、尹穆、柳沂、希闵、思德等之父子,依律施行,以慰臣民,以安宗社。
○遣大护军张大有,赐毛怜卫指挥把儿逊、建州卫指挥甫乙吾酒各二十甁、苎麻布各十匹,毛怜卫千户升尚、金庸苎麻布各一匹。赏其先告贼变也。时赵涓捷报未至。
○议政府启:“金文乃、葛多介,或受中朝官爵,请移咨辽东,然后伐之。”上曰:“金文乃等受职于朝廷,我国所不知。况边境之寇,察理使以边将自伐之,不必通谕也。成政丞明日当来,来则更议之。”
○召左政丞成石璘赴行在。齐陵碑文有误字,欲使改写也。
3月17日
○癸未,赐闵无咎、无疾自尽。成石璘、金汉老、偰眉寿等至行在,与随驾臣僚,皆诣敬德宫,班立方进疏,上问:“何为来也?”石璘等对曰:“臣僚闻车驾久留于此,以贼党不可久存,故来请耳。”上不览疏曰:“宰相此请非一日,疏中之意,予已知之矣。寡人此行,若一年半年,则卿等之来宜矣。明日行祭,即当还归,何汲汲也?”石璘等对曰:“臣等岂不闻近日问事之由乎?如赵瑚之言,可谓寒心,故今者臣僚之愤,倍于旧日。若不赐兪音,虽彻夜不敢退。愿断以大义。”上对又如初。石璘等启曰:“无咎、无疾等罪,不容于覆载之间,虽一日不可生于世,而得至于四年之久,谁不腐心切齿!臣等之请,固非一日。昔者至有攀马带而谏者。殿下虽幸千里之道,固当从而请之。况今庶僚闻赵瑚之言,怨愤以谓,贼党蔓延至此,尔为首相,何不能举法固请!下僚之责,既如此,老臣若不得请,将何颜而退!若以臣言为不是,臣亦当乞身而退矣。”上曰:“此不是小事,岂可遽从?”石璘对曰:“国非一人之私有,臣僚之言,岂可拒而不受乎?”汉老启曰:“此非唯臣等之缺望,虽近日伏刑之徒,若或有灵,则亦以谓,恕首贼而独诛吾等,是何意也?必怀怏怏之心于九泉之下矣。愿断以大义。”上曰:“明日行祭后,吾当更思。”石璘曰:“自古及今,所以维持国家者,以忠与孝耳。若无忠孝,安有君父乎?无咎等,罪在不议,更何思焉?”英茂曰:“人臣苟怀不忠之心,则虽一日尚不可延喘息。殿下所以优游不断者,但以私恩耳。以一时之私恩,比万世之宗社,必有轻重矣。”上曰:“寡人于此辈,有何私恩!明日览疏,当有处置。”汉老启曰:“台谏之请,四年于玆。今日始闻兪音,正当固请,必俟判付而后退。在庭之臣,孰敢有先退者乎?”石璘从而启曰:“所司之言,既如此,臣等若退,则所司必从而劾之。”英茂启曰:“无咎等厚蒙上恩,当殿下发疮,与李茂等会议私第,欲何为也?嗾所司员构上位所无过失,使之封章,又何意也?上犹且宽假,不肯安分,欲害两王子,此臣等所以日夜怨愤而欲诛者也。”上曰:“大臣与所司,咸来于此。明日行祭之后,更请何晩!”石璘、汉老等更启曰:“今日上教所重在祭,若他事则固然,此辈欲害王子,祖宗之灵,亦欲诛之。如断此事而行祭,则先后必右享之矣。”上曰:“予所以不能断此事,儿女之小情,恐伤舅家之心耳,今则可以断矣。”时夜已二鼓,石璘等或坐或立以俟。上召诸代言谓曰:“李茂子若使并诛,则刑不亦滥乎?”乃取议政府百官台谏疏,亲自立草,判曰:“依申。其李茂子,籍没为奴。”命政府曰:“予于前日李茂之事,深有慊焉。昔文帝诛薄昭使自尽。卿等亦当依此法施行。”乃遣巡禁司护军李绳直、刑曹正郞金自西如济州,赐无咎、无疾自尽。
○遣巡禁司大护军高烋如机张,捕李衎以来。
3月18日
○甲申,上亲祭于齐陵,仍命构碑亭,遍观衍庆寺。
○西北面都巡问使朴訔,得皇帝亲征北狄诏书录本以献。诏曰:
朕受天命,承太祖高皇帝洪基,统驭万方,抚辑庶类,凡四夷僻远,靡不从化,独北虏残孽,处于荒裔,敢肆凶暴,屡遣使申谕,辄拘留杀戮。乃者其人钞边,边将获之,再遣使护还,复见拘杀。恩既遄背,德岂可怀!况豺狼野心贪悍,猾贼虐噬,其众引领徯苏。稽于天道,则其运已终;验于人事,则彼众皆离。朕今亲率六军往征之,大振武威,用彰天讨。且朕必胜之道有五,以大击小,以顺取逆,以治攻乱,以逸伐劳,以悦吊怨,鲜不殄灭。荡除有罪,扫淸沙漠,抚绥顚连,则疆场乂安,人民无转输之苦,壮士无饥寒战斗之虞,可以解甲高枕,一劳久安,暂费永宁。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3月19日
○乙酉,火出鬼东。火北木南隔一尺。
3月20日
○丙戌,赐左政丞成石璘厩马一匹。以改书碑文误字也。
3月22日
○戊子,驾还宫。
○命台谏刑曹行首,同巡禁司鞫赵瑚,戒之曰:“务得其情,毋敢过刑。”兼判巡禁司事南在、李原、李膺、委官参赞议政府事李至、刑曹判书柳廷显、大司宪金汉老、右司谏金挚等,诣阙启曰:“赵瑚、妙音之言,各有违端。”上曰:“此事,予本欲置而勿问,但以其言不小,故不得已而命推之。卿等宜各尽心,谨愼讯问,毋得枉刑,以伤和气。”
○议政府启东北面区处事宜:
一,请增庆源镇戍兵数百。二,出征将帅乘胜欲图猛哥帖木儿,然时已缓,彼且必有备,当农月,不可再出。请放散军兵,召还将帅。三,生擒孛兀儿等三人,囚于靑州,若孛兀儿,宜及彼人未知生死之前,速诛之,其金庸、升尚二人,转致王京鞫问,徐议处置。
上皆从之。乃命庆源镇加置师旅,严整备患。
3月25日
○辛卯,遣中军摠制李玄如京师。奏本曰:
议政府状启:“据东北面吉州察理使赵涓呈,二月初四日,有贼军突入庆源府,杀死兵马使韩兴宝及军士一十五名,抢夺牛马钱谷回去。卑职欲行追捕,间有庆源接境毛怜卫指挥兀良哈把儿逊、着和等遣人通云:‘远处山谷间,散住兀狄哈,前来庆源府作贼回去。’又有建州卫指挥吾都里童猛哥帖木儿,遣人通书称云:‘若欲追捕前贼,我亦领兵同捕。’卑职随即领兵追捕上项贼党,行至豆门,猛哥帖木儿托故不进。要路有伏兵,起发挟攻,互相击射,彼我军士杀伤数多。不意把儿逊、阿古车、着和、下乙主等,乃与兀狄哈等,通谋作贼,设计伏兵,邀击我军,以致中伤身死。呈乞照验。”得此状启参照,兀良哈、吾都里等地面,接连本国地境,今来把儿逊等,与兀狄哈同谋,杀害边将军民,今又伏兵邀击,反致中伤身死。窃详上项把儿逊等,曾受朝廷职事,不胜惶恐,理合奏闻,尚虑兀良哈、吾都里党类,连生边衅不便。伏望圣慈明降禁约,一国幸甚。
3月26日
○壬辰,命领议政府事河仑、左代言金汝知,同义兴府兵曹,试武科终场,讲《武经七书》。
○命知申事安腾及卢希凤,归其家待罪。初,命承政院,令无咎、无疾家奴各一名,驰驿致丧具于济州,使全罗道都观察使装给二奴过海船只,且传旨于济州牧使,择地厚葬。召舍人申概,传曰:“此人等已置于法,今我有是命,不忍故也。无妨[9]于义,愼勿沮抑。”概退告堂上,只给过海之文。代言李安愚谓舍人赵启生曰:“济州入送无咎等奴子给马文字已成欤?”启生对以不知。安腾即以申概承传,告启生,启生问概,概曰:“未尝闻。”腾乃更传旨于启生,俾给铺马文字。其文字已发,诸代言复私谓启生曰:“万一无咎等奴,先体覆入济州,则或致逃匿,可告堂上,留一两日发送未晩。”启生告堂上,赵英茂、李慥等然之,复收铺马之文。启生曰:“有上命,不可拘留。若移牒全罗监司,酌量体覆发船后起送似可。”黄喜、尹思修是启生之言,英茂不从。翌日,上知之,召启生进便殿门外问曰:“舍人是识理儒生,乃何擅废王命,还收铺马之文?君臣之间,其若是乎?且无咎、无疾,国人皆曰可杀,予不得已而从之。然岂无人情乎?予闻其初入济州也,但着一襦衣而去,今送单衣,欲及未殡之前也。若其奴不与体覆同归,则杀之之日,即入棺,入棺之后,衣可着乎?虽其奴与体覆同舟而去,岂能禁其杀乎?”启生对曰:“过海凡事,已行移于全罗道观察使备办,留一二日,未为晩也,故还收之。”上曰:“不启于予而擅收,虽政府,何敢如此无礼?阃外奉使之臣,如有取旨之事,尚且启闻。况政府在近,何得乃尔?”欲下申概于巡禁司,既而曰:“予若罪概,大臣必不安矣,宜罪其传命者。”乃责知申事安腾曰:“汝职在出纳,铺马之言,汝必不传。汝若传旨,则政府何至如此?当我在时尚尔,傥幼君立,必不从命矣。”使与希凤归家。又命启生曰:“吾欲下汝巡禁司,所以不然者,敬大臣也。愼勿为如此不恭。”上谓代言等曰:“安腾、申概,孰为有罪?何不别白以闻?”金汝知对曰:“未有所命,不敢。”上曰:“知申事实无罪。概承命而不传于政府,罪在概。”乃召知议政府事黄喜谕旨,喜对曰:“概承命不尽传于政府,且政府之意以谓:‘遽使罪人之奴驰驿,而与体覆官偕行,其于海路,或先或后,未可知也。’是以商量而姑留也。”上曰:“舍人不传予命,慢我也,又欺堂上,有罪欤?无罪欤?”喜对曰:“岂无罪乎?政府之意,虽如臣所启,启生亦不得辞其责矣。”上曰:“舍人之罪,置而不问者,敬大臣耳,政府无避嫌。”喜乃退。
○命停京畿、江原、丰海道军士自四月至七月番上侍卫。丰海道都观察使郑易启民饥故也。
○召赵涓还。议政府启:
赵涓所掳甫乙吾若放还,则入其故里,积尸蔽野,屋庐烧尽,妻子朋友,皆已死亡,虽一宿一饭,亦无所寄,怨极于天,必告诸天子,誓死复仇矣。不若托以与升尚、金庸逃走杀之。豆门之战,赵涓等执吾都里哈儿非、加时仇,问以贼变,遂并杀之。二人,皆童猛哥管下指挥阿乱之孙也。猛哥由是怒甚,谋入寇。
上乃以延嗣宗代赵涓。政府请:“遣田兴于童猛哥帖木儿,赐以宣酝,谕之曰:‘此兵之举,非国家之命,实边将之擅兴。国家已使延嗣宗代涓,召涓赴京,欲治擅兴滥杀之罪’,则猛哥之怒稍解,而后日朝廷之诘问,亦可对也。”上曰:“政府合议,须以义而为之。惟送酒谕童指挥一事,有何所因!恐无言可执。不若使田兴只呼赵涓而来,渐使童指挥知之。”乃以田兴为敬差官而送之。
3月28日
○甲午,放亲试武科榜,赐大护军尹夏等三十三人及第。上以谅暗不临轩,以夏为上护军。
○司宪府上疏请李之诚罪。疏略曰:
之诚党李茂之谋,而欲济无咎等之恶。伏望殿下,将之诚下攸司,刺审其情,于以严诛讨乱贼之法,于以杜比周朋党之源,则为恶者孤,而祸乱息矣。
上曰:“如此之徒,依附闵氏者多矣。岂可尽诛之耶?且事久已毕,其勿复论。”宪府间日复请,不允。
3月30日
○丙申,赵瑚死于狱中。初,巡禁司与台谏刑曹启曰:“赵瑚、妙音、柳惠康,两造言辞不一,难以质实。赵瑚似发是言,然鞫问之时,对曰:‘我有子有孙,何发不轨之言’,则其心以为虽至于死,必不肯纳供状而蒙恶名,臣等难之。”上曰:“今日已暮,明早更启。”召巡禁司府官台谏刑曹及李至诣阙,独召大护军睦进恭至便殿,亲问赵瑚狱辞。谓代言等曰:“瑚既不自服,又证听未明,岂可妄加罪乎?瑚老且病,妙音年过七十,不可滥刑,以成狱辞。”府官等启曰:“事关宗社,又罪已成于瑚,且其婢哲庄纳辞云:‘主之初言,予自外后至,不及闻,但闻主妇谓主曰:“其口其口。”主曰:“予何言哉?”。’其辞颇合妙音之言,臣等欲释妙音,更鞫瑚。”上乃许之。召黄喜传曰:“赵瑚之事,势若不必取正也。今已放妙音,瑚既不服,何能得其情乎?傥不纳招而死于狱中,则虚实未著,而众皆疑其前日之断狱,亦如此其不明也。予心有所未便,岂合于天意乎?政府拟议,置而勿问。”对曰:“我国家修明礼义,凡断狱无不明矣。今赦此人,则首告者,处之如何?告者实则罪在彼,无则反坐,法律甚明。今两造俱备,岂可不辨而中止哉?臣虽议于政府,必无异于臣言者。”上曰:“宜退,勿复推。”喜退。议政府复使喜启,且曰:“臣等亦不可独断。请令巡禁司书两边狱辞之要,昭示百官,取其可否。又将两边违端,详考律文,然后悉陈以闻。”从之。召赵启生传旨曰:“今赵瑚之事,虽使百官议其可否,必无异议。其考律文,有犯名义,而未得事情者以闻。”巡禁司府官、委官、刑曹、台谏又诣阙请其罪,上曰:“若有罪,则虽亲不赦,无咎等是也。今瑚不自服,若加以罪,则岂合于理哉?”又请令各司议,上不许曰:“事关宗社,其谁曰姑置之?将必雷同矣。”瑚竟死于狱。
○筑西北面诸州城。都巡问使朴訔启:“今春新筑成州屹骨山城,修筑慈州山城、德州金城、朔州城、阳德县城、江界府城、古云州白壁山城、古随州香山城。又仍前岁之役,作义州城三门及置弓家短墙,功已讫。”
夏四月
4月1日
○丁酉朔,上亲祭于文昭殿。先是,祝文书初一日朔某甲子,役朔校书校勘李赖,只书朔字,不书初一日三字,盖疑其言之重复也。上奠爵,大祝读祝文讫,上还至拜位,乃曰:“予尝疑其朔与日叠书,今不书日,固当。”礼毕,上谓代言曰:“宗庙之祭,太尉、司徒、司空、太常、光禄卿,皆天子之官也。今以诸侯之国,用此官名,岂礼也哉?又宗庙行祭之日,若値雨雪,庭中无庇雨之所,霑服失容,恐诚敬不至,神人不能安也。宜考诸侯祭仪。予昔者奉使天朝,亲见高皇帝庙制,宫内有庙,午门外亦有之。岂其无据?亦稽古制以闻。”乃召礼曹正郞郭存中谕旨。于是,河仑请改太尉为初献官,太常光禄卿为亚、终献官,司徒为奉俎官,司空为行扫官。仑又言:“《朱文公家礼》,有阶下以屋覆之之文,宜作庇雨之所。”上然之。礼曹启:“谨稽古文,《家礼》祠堂注云:‘阶下以屋覆之,令可容家众。’”上曰:“此乃家众序立之地,非拜位也。更详定以闻。”上又曰:“吾观礼曹详定祝版书法,初一日则不书一日,但书某月朔某甲子,十五日则何不曰某月十五日某甲子,乃书某月朔某甲子十五日某甲子也?”左右对曰:“朔日之后,必原朔日以书,举其月也。”上曰:“若谓举其月,则既称某月,何必书朔?且祭法,有朔望,初一日则书朔,十五日则不书望,又何欤?”命礼曹更考旧制以闻。
○上谓大臣曰:“禫祭卜日,稽诸《家礼》,一月内历二旬而卜,皆不吉,则从下旬而行。此虽古法,而有所未便也。始而卜日,终焉不卜可乎?岂可以古法而尽从乎?酌古准今而损益,合一朔而卜之,三旬内,或并无吉日,然后掷珓定日可也。”
○遣军器少监权轺于东北面。上谓近臣曰:“外方饥民,监司守令,岂能周知?予欲令人分往各道赈恤。”河仑、成石璘等启:“若特遣使臣,急迫考察,虽有饥民,恐守令隐匿不报,奉使者亦或不能遍观而尽行赈恤。宜奉旨移文,申戒监司守令周恤,俾无饿莩,然后驰单骑巡审,验其称旨与否。”上曰:“可。”唯东北面饥困尤甚,乃遣轺为敬差官。
○罢议政府舍人申概职。司宪府劾启:“申概承传遗忘,未即施行,规免己罪,饰辞强辨,不唯其心奸伪,绝无敬承王命之意,又违政府首领之任。请收职牒依律论罪。”乃命罢职,以司宪掌令金孝孙代之。
○礼曹佐郞李该免。该为稽制司当该官,移关户曹令史,误书上押二字于常行。司宪府核其失觉察,有乖臣子敬上之意也。
○命李之诚籍没为奴。司宪府上疏曰:
臣等闻知善非贤,用善为贤;知恶非难,去恶为难。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此郭君之见戒于《春秋》者。之诚之罪,路人所知也,殿下舍而不讨,其不几于知恶而不能去欤?臣等为殿下惜也。曩日政府台谏,连章累牍,再请其罪,亦未蒙允。奈何庇一之诚而遂使臣僚咸怀缺望?凡秉笔者,日侍左右,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此臣等所以为殿下,言至再而不已者也。愿殿下,命攸司鞫之诚之罪,依律施行,以慰臣民之望。
上谓诸代言曰:“今者所司请之诚之罪,所犯,本与世子言,'无咎等,有何罪焉?'其心将求媚于世子也。世子回告于予,予乃潜遣于外,中外莫知所犯。前年李茂超授其职,故安置于外耳。之诚,河仑之妻族,若推所言,必延及于仑矣。仑多质少文,忠意恳至者也。国无此人可乎?予每遇灾变,心自警省曰:‘予虽薄德,尚赖二三大臣辅我耳。’宪司何汲汲哉?汝等毋泄于外。”乃命之诚籍没为奴。
4月2日
○戊戌,召赵源还。先是,源入济州,差出品马,而一船败没,马死者五十匹。全罗道都观察使许周,但启马匹数,而不及人口,其后一只又败没,周启亦如前。金汝知以启,上惊曰:“载马船又败乎?前没之船,不报人口,是重马而轻人命也。若源参酌马数,量宜载船,卜日顺风,一时俱发,则无此变矣。是不能见几善图,使人马多损。且上赋于下,下岂不厌!今遣源索马匹,犹上国之有求于我也。宜速召还。”
○命汉城府赈城内饥民。上曰:“或有饥民行乞者,汉城府宜存恤之。我之广储蓄,果何为哉?又有病死于道,为禽兽所吃者。国家本置东西活人院,亦何为哉?宜令攸司考察。”又命五部令曰:“都城内,多有饥馑乞食者。尔等为令,何其默然!自今如有饥者,具名以闻。”
○命义兴府,免台谏员衣甲点考。司宪府司谏院诣阙启曰:
今义兴府点考朝官军士衣甲,令臣等亦穿着甲胄逢点。臣等备员耳目,若国有急难,则固当先驱,时方无事,而以纠察百官之司,躬赍甲胄,反受点考,似无台谏风采,乞免亲点。
从之。
○罢户曹正郞许盘石、柳谨、佐郞金熙、李文干、李明保等职。以方在国丧三年之内,召娼妓会飮于公廨也。
4月3日
○己亥,三军队长击申闻鼓申呈曰:“古例,队长,于队副受禄,加米豆各一石、正布一匹。今岁颁禄,与队副无差,乞依前例。”上然之。户曹判书李膺、参知议政府事尹思修等启曰:“如有劳役,或可别赐,颁禄之制,岂宜轻改!”乃下议政府议之,政府请从膺等之言。
4月4日
○庚子,命诛庆源千户不救主将者。义禁府启:“先溃而走者四人。”上曰:“四人,不可尽诛,诛其尤重者一人,亦足以征千百人矣。”大臣对曰:“诚如上教。有一人中箭,至伤甲之二札者,其非溃走也的矣。四人之罪,岂无轻重!”因启:“韩兴宝之弟兴贵,随兄力战,又有武才,宜于武职叙用。”又启:“兴宝有四女,皆未嫁,其长以父死家贫,欲为尼。愿赐资妆以嫁。”上从之。
○轘赵瑚之尸于惠民局街上。上问赵瑚之事,李膺、柳廷显等陈讯问取辞之意,上曰:“瑚未尽输情而死,哲庄之辞,刑官先发其端而取辞,岂可以是为断!若论瑚罪,必至大逆,以未尽输情之人,置之极刑,夷其族,果合于人情乎?”膺等对曰:“瑚虽不输情,证佐明白,可依律施行。赦此不罪,后之犯大逆者,必效之,虽至于死,不尽输情而规免矣。”退与委官台谏刑曹,共立于庭,进讯瑚启本,且启曰:“瑚之罪已露,请依律施行。”从之。巡禁司启:
赵瑚之罪准律,当凌迟处死。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并入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者,不坐。赵瑚之妻,《名例》云:“亲属相为容隐者,勿论,若犯谋反以上者,不用此律。”《干[10]名犯义条》云:“凡妻妾告夫,其告谋反大逆,应自理诉者,并听。干名犯义之限,知而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妇人犯罪条》云:“妇人若犯徒流者,决杖一百,馀罪收赎。”
上只以瑚依律施行,会百官监刑,徇于境内,其妻及子女,籍没为官奴婢。巡禁司请赵须、赵雅、李衎还属本处,上曰:“各令母子相见,然后遣之,毋致感伤。”瑚妻卢氏在狱中欲缢死,守者见而解之,问之则曰:“妇人为狱卒所执,不死何为?”狱官问其夫不轨之言,则对以未尝闻。严刑以问,遂呼曰:“诸公谁无夫妇!夫妇之间,虽犯实罪,相为容隐,情理也。况夫未尝有是言乎?妾若不胜棰楚,证虚为实,死者有知,妾至黄泉,夫问妾曰:‘予实不言,汝何证成’,则妾何以对?”狱官又问:“何以曰其口其口”,则对曰:“安有妻为夫,发如此庸言哉?今问事诸宰臣,皆有室家,孰有如是者哉?妾家门未尝如此。”狱官愧而止,闻者怜之。
4月5日
○辛丑,流前江陵大都护府使朴仁干于外方。岁丁亥,仁干在江陵,抑借府人前判事崔云宝大马,纳于品马,后受马价绡子七匹、绵布三匹,又克减绡二匹不给。云宝诉于观察使,仁干乃将小马给云宝。江原道敬差官至平昌,郡事徐宗俊发其事,宪府论其贪污不廉污染士风之罪也。
○童猛哥帖木儿寇北边。帖木儿弟于虚里与吾都里仇老甫也等,结毛怜遗种,合步骑百五十馀人,至庆源雍丘站,杀掳男女二十二名、马十匹、牛八头而去。是后,又有贼二十馀名,隐于镜城富珍汀,邀杀庆源镇抚权乙生等十五名,又有一百馀名侵时原站。林整飞报:“贼兵为寇不止,时原等处人,皆骑山避寇,道路不通。庆源两陵,朔望奠物与兵马使廪给,未及输送。贼人相续侵掠,故富家站以北人物,不耕一亩,皆有离心。”
○礼曹详定铺马起发之制。议政府移文兵曹,兵曹给起马文字,出使人员进承政院,受马牌,旧例也。若有紫门起马紧急事,则入直代言亲禀王旨,下兵曹,兵曹给马,然后报政府,以为恒式。
○兵曹启:“今改造马牌,不可仍用供驿署印。若刻王旨二字,亦非驿吏所当佩。若用主掌兵曹印信为验,似为得宜。”从之。
4月6日
○壬寅,衍庆寺成。上以私帑具法衣法钵,设《莲华经》法会以落之。资母后冥福也。使靑原君沈淙、淸平君李伯刚为献香使,又赐赴役队副米各一石。
○流书云观丞柳塘生于宁州。塘生为术者,推步今岁历日,以甲子为十二月朔日,及朝廷颁降大统历至,则乃癸亥日也。下司宪府,劾问瑭生推步差误之失,瑭生辞以“十一月朔大小,与前算例不同,故质疑于判事李齐茂、正艾纯、副正林乙材,定以甲子日为朔,出草以告兼正崔德义,德义手自校正,然后投进。”宪府论瑭生及齐茂等五人之罪,请收职牒,鞫问其罪,上下塘生等五人于巡禁司核之。巡禁司启:“塘生既不能自定,质疑于四人,四人皆以从明文为对,更不推算,以致错误,厥罪惟钧。”上曰:“失误天时,罪固不小,然不可尽贬。”只流塘生于外,馀皆三日而释之。
○遣人于庆源府,迎朝廷公差张小旗等五人以来。东北面都巡问使林整启:
据庆源兵马使呈,本年三月二十二日,有大明公差小旗张五十六、罗仁保等五人连名状称:“去戊子年三月十四日,皇帝遣摠旗杨失里吉及我等六人,赍敕谕,招安朝鲜近境海边兀里因接骨看兀狄哈甫彼、刘明可河、毛怜接亏末应巨等。十一月十三日,到希刺温卫,逢见兀狄哈指挥豆称介,问前头甫彼等人去处,时有曾入朝病死阿知亏罗等,人亲弟赵笼介等疑其兄死,乃射杀杨失里吉次,欲害及我等。我等骑山到来府东村朱毛端里,乞食资生。前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豆称介等迹至,欲加害,夺我骑马三匹。上项吾都里、兀良哈,既背大明,亦侵贵国,作贼遮路,至使我等不得还朝,衣食乏绝,无可奈何。愿转闻殿下,使还本国。”
上览之,即遣议政府知印柳盘,给双马倍道驰至,谓小旗等曰:“我国未知官人到境上,寄食民户。今都巡问使以闻,殿下惊恐,即命我往迎,敬此不分昼夜而来。”又命沿途各官,精备供亿。上曰:“今闻张五十六等六人奉圣旨,招安兀良哈,至其境,则射杀上官人,其馀五人无所归,来投我境。此贼既反上国,又侵我疆,今之往伐,上国有何辞焉!待五人至,赏赐厚待,送还上国可也。”
4月8日
○甲辰,命移海丰郡兴教寺塔于衍庆寺,松林县禅兴寺塔于开庆寺。令工曹判书朴子靑董其役,役丁用卫兵。
○司谏院条陈时务八事,下议政府拟议以闻:
其一曰,风俗,国家之元气;教化,国家之急务。教化修,则风俗厚而国家治矣。尧、舜之时,画衣冠而民不犯;三代之盛,谁毁谁誉,直道而行。汉之文、景,移风易俗,黎民淳厚;唐之太宗,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以此观之,致治之升降,关乎风俗之厚薄。惟我东方,前朝盛时,民淳俗美,至于衰季,风俗日薄。恭惟我太祖,应天顺人,肇造邦家,殿下纉承丕緖,敦尚经术,开广学校,典章文物,焕[11]然大备,教化行矣。然积习未除,人心浇薄,其于风俗,犹有嫌焉。向闻外有一人牵马入京,适値日暮,冒雨寒甚,行至一家,闭门不纳,终夜呼寒,伏地而死。京城,风俗之枢机,四方之瞻仰,何人心之薄,至此极乎?臣等为明时而憾焉。又告讦之风盛行,欲害人而挂无名状者有之,欲逞忿而击申闻鼓者亦有之,至于谗诉守令者,亦多蜂起。盖守令受命九重,出宰百里,十室之邑,尚有君臣之礼,虽有愆违,为其民者讳而隐之可也,讽而警之可也。况居是邦,不非其大夫乎?彼土豪鄕愿、猾吏奸民,或被笞杖,或迫赋役,反为私仇,日夜孜孜,阴中伤之。国家以其谗言,尽法于守令,不论奸民诉守令之罪,为下贼上之风兴焉。臣等谓兴一州,则遍于一道,兴一道,则遍于一国。如此则入孝出悌之美士,亲上死长之善俗,何自而出乎?且守令无私至公者,则见谗于豪猾,其柔软劫弱者则畏谗而敛手。政令之不行,赋役之不均,良以此也。臣等愿,疾人之奸恶而慷慨直告者,恶守令贪暴而无私陈告者,皆不坐;其事关宗社外,以怨而诉平民者,挟私而谗守令者,并坐挟私害人,为下贼上之罪,移浇薄之风,成忠厚之俗。
政府议得:“守令汎滥事,若一于以部民而使不得现告,则奸暴之徒,惩恶无门。只将诬告者,痛理如何?”
其二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不可一日而无者也。今我国家,既给科田,又优禄俸,待士之道,可谓厚矣,然给田一事,似有未便。今[12]也,不计受田多少,以其陈告者给之。是以,廉耻无求者,不得一结;孜孜为利者,多至百结。不均之叹,于是而生焉。甚者,窥觇生死,至有陈告于未死之前者,于廉耻何,于士风何?愿自今,不许陈告,以其犯罪人及无后死人所受之田,京中汉城府、外方观察使,报于户曹,户曹考其朝士受与不受,又考受田之多少,以无者少者为先折给,则不均之叹息,而廉耻之风兴矣。
议得:“一依司宪府受判,以其前受田地多少,陈告田地之数相考,前受少者,为先折给何如?”
其三曰,世道升降,系乎人材之盛衰,人材之盛衰,系乎师道之得失。今我国家,内而成均,外而鄕学,皆置教官,以养人材,可谓盛矣。然成均,一国学者所聚之地,师表之选,不可不重。故卒宰臣权近、李詹,相继为兼大司成,教养人材,人材辈出,今则其职阙焉。臣等窃谓才不借于异代,用何患于无人!检校判汉城府事、世子宾客赵庸,学术之精,才德之备,一时学者素所心服。伏惟殿下,以赵庸除兼大司成,使之书筵进讲之馀,仕于成均,以训学者,则师表立而教养得矣。又郡县学长供亿之廪,今皆停罢,于殿下崇学之意,有所嫌矣。伏惟殿下,复学长之廪,以示盛朝劝学之意。
议得:“依所申施行,但学长之廪,除居其郡者外,皆给之何如?”
其四曰,倭寇之于我国,自庚寅以来,侵掠郡县,杀戮生民,为患极矣。惟我盛朝,武以御侮,文以致治,然倭之为人,性狠反复难信,今乃授之官职,宿卫宫庭,买为奴婢,布列州郡,甚为未便。且以庆尚一道观之,其数几至二千,或劫家长之妻,或杀邻里之人,此足为履霜之戒也。自古外夷之人,初若至微,而终必难制,臣等恐此辈一朝蜂起,则亦强敌也。若其父兄寇我边鄙,果为我攻其父兄乎?赴战倒戈,未可知也。又托以求卖其子弟,为我奴婢,置我州郡,其心亦未可知也。以前日多杀我民言之,虽尽杀之可也。愿自今买得倭人,以为奴婢,一皆痛禁,以杜祸萌。
议得:“依所申施行何如?”
其五曰,城中之死人,或弃之街路,或置之沟巷,诚不可忍见也。汉城府令五部随即埋置,肃淸王都,《六典》所载盛朝之良法,今徒为文具,可谓痛心。愿别立一官,名之曰埋置院,专掌其事,周行城中,如有死而弃者,限相距十家,推其所从,得之则征主家钱,以供埋置之资;不得则出十家人,以埋其尸;或家贫人死,不能葬者,许令陈告而埋之,以厚风俗,以淸王都。
议得:“依《六典》施行,其中不用心考察,则宪司纠理何如?”
其六曰,人之所赖以生者,衣食而已。吾东方始知桑麻,而不知木绵之为何物也。谏议大夫文益渐奉使中原,得种而还,以惠吾民。上自卿士,下至庶人,上衣下裳,皆以此为之,其有功于民,可谓大矣。故国家已举褒赏之典,追崇爵秩,可谓称矣。然稽之于古,凡有功于一道者,皆设祠堂而祀之。况有功于一国者乎?愿构祠堂于贯鄕,给祭田而祀之,以示盛朝崇德报功之意。
议得:“已曾褒赏,其构祠堂给祭田,姑且停之。”
其七,《经》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故丧贵致哀,礼存宁俭。恭惟太祖即位之初,立经陈纪,丧葬之礼,具载《六典》,惟葬坟之制,未有定焉。世之为葬者,其棺椁衣衾石室石门石人石床,富者僭拟公侯,贫者殚尽财力,此岂祖考之意乎?以人子之心观之,则犹可也,于名分之僭,何如?臣等愿令攸司,定士大夫葬坟之制,以禁奢侈。
议得:“依所申施行何如?”
其八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命。今国家虑粮饷之备,督纳民庶往年之粜,岁前绝食者,颇多有之。监司待国家之命,然后发仓赈贷,臣等恐饥馑之民,不能及救也。愿自今民有绝食者,监司即令守令发仓赈贷,然后报国家,以固邦本。
议得:“依前例施行何如?”上曰:“他条,可从议得,惟赈济一事,则义仓本为民而设也。境有饥民,先发仓而赈之,随报监司可也。”政府更启曰:“吾东方壤地褊小,自都至边,道途不远,傥有饥民,待朝廷之命,未为晩也。若有擅发之令,则恐愚吏不察滥费,调度无节,而仓廪虚矣。”从之。
4月9日
○乙巳,司宪府上疏。疏略曰:
窃谓世子,君之副也,臣民之命系焉,不可不择人以辅导之。何者?与正人居,则不能不正,犹生长于齐,而不能不齐言也;与不正人居,则不能以正,犹生长于楚,而不能不楚言也。其熏陶渐染,变化气质,其机如此。是以周以召公、周公,为成王之师傅,而傅则辅之以德义,师则导之以教训,逐去邪人,不闻恶言,故成王能为持盈守成之君。秦用刑人赵高,傅胡亥而教之以狱,所习者非斩劓人,则夷人之三族,故胡亥即位杀人,如刈草菅。是岂成王之性独善,胡亥之性独恶哉?在辅导之人正不正如何耳。殿下法周鉴秦,设置书筵,曰傅曰师曰宾客,而辅德弼善文学司经之属,陈善闭邪,以诏世子,视听言动,无非正礼,其辅导之方,可谓备矣。然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故臣等窃有憾于左右之或非其人也。左宾客郑擢,曾犯杀人,再经流放,安有辅导之善乎?况擢之为人,性本爱财,争讼不惮,牒诉纷纭,屡见斥非而无耻。擢之族人,有绝嗣而亡者,擢亲执其财,此皆国人所知也。廉耻既丧,其馀何观!辅导储君之任,臣等之惑滋甚。且世子年幼,志气未定,善恶之分,正在今日,辅导之任,不可不择。愿殿下解擢宾客之职,以正君副,以端国本。
疏留中。
○右司谏大夫金挚上笺乞辞。
4月10日
○丙午,上亲祭于文昭殿。
○以玉川君刘敞参赞议政府事,延嗣宗为吉州道察理使。淸城君郑擢解世子宾客,以薛偁为恭安府尹,代之。以检校判汉城府事赵庸兼成均大司成,金挚为礼曹右参议。敞守健元陵将再期,故酬其劳也。上览挚辞笺曰:“斯人已老,宜乞退命。”除检校汉城尹。既而,谓知申事安腾曰:“予之仕成均正录所也,同僚皆散,予独在,挚时为献纳,来正录厅,予沽酒以馈。飮酣,前席执予手曰:‘君必为大人,愿自爱。’予至今不忘也。斯人可授实行参议,然后使之归老田庄可也。”
○擢既罢世子宾客,不胜其忿,上书请与当时掌令金孝孙对辨,下其书于政府。政府启曰:“宪司上疏,非请罪也,直以擢不宜宾客,故请罢之耳。”上命勿论。
○司谏院上疏,略曰:“擢以宪府弹章,罢世子宾客,饰辞申呈,请与金孝孙对辨,甚为不可。”上使卢希凤诘正言张晋曰:“疏中比擢为刑馀之人,何欤?又岂可以与孝孙相诘之故,遽将功臣大相,收职牒鞫其罪乎?”晋对曰:“擢曾犯杀人,其罪当刑,幸蒙圣恩,得至今日,此臣等所谓刑馀之人也。台谏职在言路,闻人过失,辄行弹纠,若迁官之后,被劾之人,含怨追诉,则后之为台谏者,其将责人乎?虽功臣大相,罪至如此,何惮而不问乎?”上曰:“予于宪司之疏,秘而不下,自谓处置得宜,汝又何意复有言也?”
4月11日
○丁未,司谏院上疏请李之诚罪。疏曰:
宪司请问之诚之罪,殿下不许问罪,断以为奴。臣等未知之诚为奴,果中其罪欤?故臣等敢冒天威。窃谓殿下以宪府之请,为不足从欤?以之诚之罪,为不足问欤?以之诚之罪为不足问,则籍没为奴不可也,之诚为奴,实合于法,则宪司之请,不可不从也。伏惟殿下,从宪府之请,将之诚之罪,令攸司鞫问施行。
上览疏曰:“之诚之罪,众人所知,更勿论。”献纳权缮启曰:“虽笞杖之罪,必立文案而施行。国人共恶之人,须当鞫问,且籍没为奴,而一不问罪,未成文案,于法有乖。愿下攸司,鞫问事情。”上不许曰:“已决之事,其勿举论。”
○中军护军田兴,回自吉州。兴启曰:“今月初五日,童猛哥帖木儿,使其管下千户李大豆至靑州,谓察理使延嗣宗曰:‘若还所掳男女,则吾将俾还本土,各安其所,然后诣朝鲜肃拜。傥予有故,遣子以谢。’嗣宗如其言,皆遣还。”先是,赵涓欲使崔也吾乃遣还俘口,也吾乃未发而大豆适至,故也吾乃不行。嗣宗问大豆以敌情,大豆曰:“初愁州着和弟之大禄时来告于童指挥曰:‘着和与豆门接阿古车、伐时温接把儿逊等相议曰:“我等各率麾下兵,佯从察理使,往征具州,使时应巾接高里宝里、加下罗接加罗、靑浦接阿乱、童巾接下乙主、东良北接他时、阿之郞贵接伐乙所等,各率其军而后至。当朝鲜攻金文乃、葛多介、非乃毛、当介将老之时,使我为先锋。吾若倒戈,与金文乃等合兵攻其前,使高里宝里截其后,则朝鲜之军,腹背受敌,必至于败矣。察理使先事掩击,大有杀获,此天之使然欤?抑朝鲜之威灵,有所见闻而知欤?”’遂大痛哭。”大豆又言:“着和等见伐之状,指挥时未奏闻。”田兴曰:“吾闻童指挥之子与把儿逊子偕如京师,汝何讳之?”大豆曰:“把儿逊之子,尚未收葬其父尸,何暇朝京奏闻乎?”
○田兴又言:“郭承祐伐兀狄哈之时,身劳脱衣,中风得病。”上遣医员元鹤救疗。
○下内侍卫行司直安成万于巡禁司。判义兴府事李天祐等诣阙启曰:“成万居丧在外,冒受禄俸,广兴仓觉察还征,成万告本府曰:‘何不移关广兴仓,勿令征禄乎?’始而凌辱镇抚,终及臣等,其言悖慢无礼,不可尽陈。臣等身居掌军之位,受辱于士卒,将何以号令千万人乎?虽无此一卒,其于侍卫无阙。且此人族系,未辨良贱,不可近侍。”上曰:“此人,本顚狂不道。”命囚之。兵曹判书李贵龄启曰:“臣向巡问东北面,成万适赴镇,怒典馈者不如意,使之走而追射之。臣闻而惊恐,发吏执之,成万又弯弓射之,遂擅离镇所如京。此人性类豺狼,不可近侍,愿黜之。”上曰:“吾固知此人狂妄不可近,然傥有不虞之变,则愚而勇者,可为前锋,故使之侍卫也。方其射人,卿为都巡问使,何不惩之?此则卿之过也。此人虽发毒,但一卒耳,何难于处之以法!”贵龄对曰:“张弓射人,人不敢近,无以惩之。”上笑曰:“此人飮酒则不类人,予但取其勇耳。”
4月13日
○己酉,议无后者之田递受法。参知议政府事尹思修启曰:“死亡人科田,有继嗣,则当递受,其无继嗣而又无主丧者,则待翼年递受,若有主丧者,则三年后许人陈告递受,何如?此法已载《续六典》,政府所同议也。”上曰:“古之人,去三年不返,然后收其田里者,所以待生者之意也。死人之田,亦于三年后递受,则陈告,而三年恒在见任者寡矣。今若死年递受,则往往未死而告者有之,风俗不美,是亦不可。若翼年许人递受,则无二者之弊矣。”
○东北面助战节制使辛有定、金重宝复命。
○兀狄哈寇庆源府,兵马使郭承祐与战败绩。丁未,有贼三十馀骑登庆源阿吾知南山,以示我军,戊申,贼步骑五十馀,登于汝火山上,俯瞰城中,倘佯不下,欲致官军。己酉昧爽,都千户安乙贵,率五十骑觇贼,晡时,逻卒来告曰:“贼数十骑,于阿吾知洞里乍出,还骑山矣。”兵马使郭承祐,即率数百骑追之,贼数骑遇官军佯北,承祐追之。既入洞,贼伏兵四合猝击,官军大败,死者七十三人,伤者五十二人,战马百二十匹及兵甲二十四部,皆为贼所夺。承祐亦中矢,率三十馀骑,溃围而出,入保阿吾知木栅;乙贵遇贼亦败,只以十馀骑入城。贼众数百,随至而围之,童猛哥帖木儿亦至,问承祐存没,且曰:“吾都里指挥杀之,何罪?”承祐出语之曰:“彼负国恩,来杀兴宝故也。我殿下谓汝可信,汝何同来作贼乎?”以片箭射之,贼乃解去。居民死者二十九人,被掳者十二人。贼皆有父母妻子之仇,冒死来战,而承祐恃勇无谋,故败。贼退之后,遣人迹之,贼烧战死之尸者四十八处。野人之俗,凡有战死者,必烧之,归其骨于父母妻子云。
4月14日
○庚戌,司直朴和还自日本,志佐殿源秋高遣刑部大郞,护送献礼物。己丑二月,遣和使于志佐殿,求俘掳男女也。源秋高以所遗未满其意,辄拘留和,假辞通书于政府曰:
六月初吉船至,《大般若》一经拜受,土宜如别幅所记以纳,欢喜有馀。是月下旬,国有敌国之难,远向战阵,及百日而归。以故船滞留于志佐津,就中教人司船,不意司船之人致狼藉,便鞫诛之,赃物小分,附之官人。我情厚如此,人焉廋[13]哉!矧禁贼契约,不敢辜负?官人之船,于十一月九日浮洋,须臾风逆,执桡之人,不知方所,船忽败毁,复依志佐。予具小舟,命棹子载五十馀人而渡之,并俘掳人二十九名,官人得而领之,明春大船到来吾国,则俘掳人,尽数可献。所望造米五百石、𨱎盆四只、鹰一双、猎犬一双,伏请允命。
乃己丑十一月书也。议政府舍人申概答书,源秋高得书,乃遣和还,仍奉书议政府曰:“二月晦日,船到来,伏承台候万福。回礼官去载船危,故留之,今具扁舟而相送,宜领此意。禁贼之约,不敢违背,专笃交义。”
4月15日
○辛亥,上亲行望祭于文昭殿。
○吉州察理使延嗣宗,发靑州兵三百,救庆源府,次于龙城岐。
○赵涓还自吉州入见,上曰:“兀良哈等又侵我边鄙,杀害人物,宜具情状,奏于朝廷。”仍问大臣曰:“若此则未知皇帝对之如何?将曰朕将制之乎?汝国便宜制置乎?若曰便宜制置,则是帝心不肯托言,以观吾所为如何耳。今奏本但具录事状,不可谓欲行报复,又不可谓待朝廷之命也。或贼又来侵,门庭之寇,当不待帝命,利用御之。”河仑、成石璘、赵英茂等皆曰:“唯唯。臣等未知帝意,然帝岂曰朕将制之乎?”上曰:“宜速奏闻。李玄既奏闻于前,又遣人继奏于后,则帝亦信其贼党相继而侵也。”李膺进曰:“皇帝若曰汝勿报复,朕将制之,则于我国实为未便。无乃直启以报复之意?”上曰:“未可。前此既不奏闻而行兵,今又奏请如此可乎?”上又曰:“吉州飞报有于虚里者同来,即童指挥之弟也。然则童指挥之党,必同来作贼矣。伊谁明见于虚里乎?”英茂对曰:“延嗣宗报,岂不实哉!童指挥与谋明矣。”赵涓曰:“贼兵数至百五六十,则把儿逊之遗种,不如是之多也。必童指挥、把儿逊等之管下卷土而来也。”上曰:“然。”又曰:“庆源置府,为陵室也。彼贼必世为边警,予欲迁陵而移府。然则彼贼胡为来哉?”群臣皆唯唯。膺曰:“然则无乃彼有蚕食之渐,我有削土之耻哉?”上曰:“不然。每于春秋往逐之,则彼自不得耕获矣,何忧乎削土!”膺对曰:“与其迁陵移府而每岁往逐,不若固守而御之。”上曰:“不然。毋以为虑。”议者皆非膺,独金汉老议与膺同。石璘又启曰:“若厚待张五十六等遣还,可得其心,而因可以达彼贼之恶于天聪矣。”上然之。
4月17日
○癸丑,命世子率百官贺圣节于时坐宫。上以衰绖不出。
○减预原郡人李釰罪。东北面都巡问使林整启曰:“预原人李釰与李阳生争田,欧杀阳生。釰之子祐,请代父罪,其情可哀。乞贷釰死,降从误杀轻典。”从之。
○御解愠亭,召宗亲观射。
4月18日
○甲寅,召赵英茂、李天祐、黄喜等至便殿,议御贼之策。以林整报郭承祐败状也。
○球沙殿倭客人献土物。议政府启曰:“球沙殿报礼,宜用黑麻布十匹、席子十叶、柏子一石。”上然之曰:“其使价等,亦以次赐给。此客人,无私贸易,且其言有礼。球沙殿亦遭父丧,报礼比常有加。”
4月20日
○丙辰,宥流人轻罪。刑曹巡禁司上徒流人启目,上览之曰:“徒年者,过限则放之,若流贬者,无期限,或致感伤和气。可考轻重,轻者皆释之。”乃命流人姜渭滨等三人京外从便,孙兴宗、孙闰祖、赵末通、尹希夷等三十六人外方从便。议政府使舍人赵启生启曰:“无识之人,不足责也,宥之可也,若兴宗,以功臣,位至宰相;赵末通、孙闰祖,以近臣,日侍左右,知逆臣之潜匿,以族亲之故而不告,殊无人臣之义,不可以他人并论而宥之也。”上曰:“若内挟私意,不告于国,则诚有其罪,政府之请宜矣。然此人等,其于罪人,非远族也,为亲容隐,故予恕之耳,非以为无罪也。”政府复启曰:“此三人,得保首领足矣。不宜更加赦宥。”上从之。议政府启请罪人连坐者,移配各官。李茂子衎于机张,承祖长鬐,公孝丰州,公柔沃沟,公祗蓝浦,托平海,姜思德子待于顺天,柳沂父厚于光州,子方善永州,方敬蔚州,善老顺兴,孝仆、莫同温水,赵希闵子今同骊兴,孝顺瑞州,尹穆子召南大兴,周南新昌,赵瑚子须淮阳,雅原州,尹穆侄希夷海珍,希齐光州。
4月21日
○丁巳,司谏院上疏请罢试甲士。时元属甲士二千人,上议:“加定一千,分为二番,一年相递,则国无侍卫之疏,家无废农之叹,人无父母妻子旷年违离之怨。”乃命兵曹同义兴府训链观试甲士一千,自正月至是犹未毕。司谏院上言曰:
今欲加定甲士,一番侍卫,一番归农,殿下虑民之心,重农之意,可谓至矣。然时已农月,而农不可失时。迨今未毕其试,故不才者,皆率农人二三以待。愿殿下侍卫外新旧甲士,速令归农。
上览疏曰:“谏院之言,然矣,予亦不忘也。”宪府又疏曰:
今甲士取才之际,不问祖系,唯取弓矢膂力之能,工商贱隶,亦得受职,与缙绅子弟,比肩并立,缙绅子弟羞与为齿。乞令兵曹,考其四祖,责人保举,乃许取才。又内禁卫最为近前,不可不择。如素显名于朝者则可矣,遽以新进之徒,辄充其额,殊为未便。亦令兵曹,考祖系责保举,方许近侍。
疏下政府,皆谓迂阔,事遂寝。
○前知甫州事愼以衷有罪,原之。司宪府上言:
以衷居父丧,以私愤杖杀奴石伊及良民黄达忠。又居昌县吏刘习,以监务之命,董治以衷父棺椁,以衷因事怒习,凿冰为穴,纳诸其中,终日捶挞,濒于死。又尝任梁州,以使客支应有阙,杖杀户长郑春,又于居昌,广置田园,影占百姓,不畏国法。请下攸司,明正其罪,以戒后来。
上以以衷所犯,皆在宥前,不许。持平姜宗德诣阙请曰:
以衷,甲申十月十一日,怒梁州公须户长郑春使客迟晩支应杖之,至其月二十日乃死,则死在辜内。以其时考之则赦在其年八月,而郑春之死在十月,则岂得谓之赦前乎?厥后居父之丧,杀其奴石伊与贵连,又杀黄达衷,又将刘习,穴冰以置,从而打伤,几至于死。问其故则曰:“非吾所为,乃妹夫朴同文也”,规免其罪,然以衷杀人非一。且在父丧,恣行残虐,故臣等上疏论请有日矣。请下狱按罪。
上曰:“以衷之暴虐如此,予何惜之!然既往之事,岂可穷源而罪之乎?置而勿问,流于外方可也。”宪府又论之,下议政府议之。政府启曰:“愼以衷方父丧杀人,乃斗杀,非故杀也,且犯在赦前。梁州杀吏,虽在赦后,亦因前事而发,可以勿论。”从之。
4月23日
○己未,前大护军柳惠康,外方付处。司宪府上言,“凡人有大逆之言,则闻者登时发告,乃可急捕。凶渠惠康,闻赵瑚之言于妙音之日,虽在李茂既诛之后,然赵瑚固在,所宜速告,顾乃迟留四阅月,及闻成石因之语,方始告官。请治其罪,以为知情晩首者之戒”,故有是命。惠康得病未行,与妙音同日而死,人怪之。
○命佥摠制卢原湜为庆源助战兵马使,率庆源、镜城、吉州、端州、靑州人为甲士者百五十人赴防。赐原湜厩马弓矢以遣之。初,上谓大臣曰:“庆源之事,何更无报欤?无乃陷没乎?”对曰:“城必不陷。此贼前攻韩兴宝之时,祇以木箭烛火射城中,城中人随拾随灭,得以不陷。其技止此耳,安能陷城!”上曰:“此贼但恃弓矢,而无他术,诸卿之议或然矣。若城陷,则飞报必速。”且曰:“予闻镜城兵马使金乙和善修城堡,且治军士,可以保守。”柳亮对曰:“臣知其为人勤俭可用。”上又问乙和才艺,亮曰:“能于骑射,但不识字,且戆。”上曰:“郭承祐见败者,亦以有才而不识文字,未尝谙练故事也。”至是,都巡问使林整启:“向者贼兵入寇庆源,进而围城,至夜乃还。翼日,又围城不克而退。伏兵山谷,贼谋可畏,军马不敢出城外,刍豆俱尽,乞加发军兵救援。”故有是命。
○命议政府赐赙战亡人,复其户。韩兴宝既死,庆源之民,畏贼不能安业。郭承祐率其民,去苏多老城,退保阿吾知木栅自固。及承祐败北,民益畏惧,未敢出原野畜牧耕稼,咸愿避敌于龙城之地,林整、延嗣宗以启。议政府启曰:
庆源居民移置镜城,则势若怯懦,贼益兴矣。况初设府,专为守陵室,而亦屏捍国家也。今乃渐退其民,则后日将何以还入乎?且以地图考之,苏多老去二陵九十里,阿吾知三十馀里,其于守护陵室甚合;其地品虽不及苏多老之沃饶,抑又次焉。以待敌言之,则苏多老四面受敌,救兵亦不易至,若阿吾知则有险阻可依,前后救兵,有相及之势,军民将有效死之理。仍置其民,使卢原湜率兵据此,与郭承祐固守。吉州民事则权令判官掌之,延嗣宗入镜城,同兵马使金乙和守之,则庆源之民,颇得苏息,虽农业不实,犹可及种晩粟大豆。为庆源计,不出乎此。郭承祐虽败军,《传》曰:“寡固不可以敌众。”非承祐,孰能如此身伤马毙,溃围而出!臣等以为送宣酝马匹,慰之可矣。
上曰:“庆源之计,政府之启得矣。承祐之功则虽政府不言,予固知之,欲赐以战马。将军马死而赐之马,身伤而送酒救疗可矣。然名为败绩,而特赐宣酝,于法何如?更议以闻。”政府使金孝孙启曰:“上教允合。”上曰:“宜速差人传旨。”乃令议政府知印韩宗会赐郭承祐酒及药,且曰:“马则路远不可授,汝驰去,明日当授卢原湜以遣。汝其不分星夜驰往,谕以予意。”议政府启曰:“庆源将卒,与兀狄哈接战败绩,其间事状,不可尽信。请遣朝士一人,军卒死伤、兵器被夺之数、人民耕种便否,详察而来。”上曰:“然。”遂以上护军尹夏为东北面敬差官,令空其城,只留军士。
4月25日
○辛酉,遣司译院直长金有珍,管押张五十六等如辽东。张五十六等初至,命各赐衣服靴笠,五十六等俱诣阙谢恩,上使安腾传旨曰:“王人羁旅之苦,殊不知也。予三年未终制,陪臣朝贺犹不受。况于王人,敢受其拜?”对曰:“某等蒙恩至重,诚欲扣头,然惟命是从。”乃使户曹参议吴真与中官,置酒于西上厢慰之。至是,又诣阙欲拜辞,上辞,且曰:“予欲面话,当丧未可接宾客,故未敢耳。”五十六等曰:“我等不死于贼而得还,殿下之恩也。敢不扣头!”安腾止之。
○上御解愠亭吹角,命义兴府树驺虞旗于阙门外,使吹角于庭前,义兴府亦以角应之于旗下,出番卫士具甲兵趋令,三军以次序立,自阙门至锺楼。义兴府启曰:“三军已毕会。”上曰:“非时吹角,孰不惊听而犇走乎?虽疾革者,来毙于阙门前,犹云可也,况有微疾者乎?其违令者,西班则义兴府,东班则司宪府考察,以惩后来。”又以乌梅牌,召判兵曹事赵英茂,授中军朱雀旗,判义兴府事李天祐左军靑龙旗,兵曹判书李贵龄右军白虎旗,乃曰:“今日建旗吹角,诚骇众听,然法立而不行,未可也。明日,将习阵,宜因此举以试之。”
4月26日
○壬戌,命三军习阵于东郊。上谓左右曰:“周幽王欲褒姒之笑,举燧以会诸侯,诸侯毕会,褒姒乃笑,如此者三。厥后申侯以犬戎攻周,幽王又举燧,诸侯以为戏而不至,周室遂灭。予之所为,不如是也,虽日日吹角,文武官不可不至。今后政府宜更出令申闻立法。”金汉老曰:“幽王之事,固不足道,今日闻角者,安知事之缓急而不赴哉?”翼日,判义兴府事李天祐等启:“昨日习阵东郊,士卒皆知坐作进退之节、攻敌应变之法,无一人违令者,诚前古所未有也。愿一亲临。”上许之。又启:“外方侍卫军,每月更迭番上,乞令于习阵所预习,使军士无不知令者。”上曰:“卿言果合予意。”议政府上言:“谨按本府受判吹角令,危急之时,义兴府亲禀王旨,受王府所藏织纹驺虞旗,立于阙门吹角,令入番摠制及各卫上大护军,屯驻待令,其东班各司,则曾无定法,大小臣僚,闻国中有角声,安坐私第,有乖于臣子之义。愿自今吹角,东班各司,亦诣阙门,依幕听候。”从之。
○赐赙咸州牧使李云实、知旌善郡事崔沆。上曰:“云实及沆,死于任所,可依前例致赙。判内资寺事边处厚,今遭母丧,此固无致赙之例,然族属也,随宜赙之。”既而曰:“赙此数人,而不赙权定,则独不憾于九泉之下乎?宜并致赙。”定,去年卒于金海任所故也。
○禁漆扇。司宪府上言:“全漆,难继之物。各殿岁进折扇,皆用漆,虚费国用。今后除进上外,皆用白质,以节国用。”从之。
4月27日
○癸亥,宗贞茂遣使献土物。
○免东北面民户给屯田。议政府上言:“东北面因兵兴搔扰,请免烟户屯田,以惠边民。”许之。
○赐完城君李之崇奴婢十口、田五十结。赏其告尹穆之言也。
4月28日
○甲子,命前丰海道经历辛保安外方付处。司宪府启:“保安曾为东北面敬差官,所受印信,复命之后,历四朔不纳官,准律应杖八十。”故有是命。
○命移庆源府于镜城。延嗣宗上书曰:
今月二十四日,庆源千户安乙贵呈称,遣通事崔龙守,觇贼形势,吾都里则领兵于仇老家近地屯驻,造防牌,且潜使军马聚于深处,或百馀人或五十馀人;甫也之子土稳则率五十馀人,横行于雍丘站要路,桧岘等处哨吗烟气相望。庆源四面为贼所围,城中储粮,皆已虚竭,军民乏食,不得樵牧,牛马饥困。愿于镜城移排,以活人命。
上览之,谓知申事安腾、左代言金汝知曰:“庆源移置,予计已定,胡为多谈,至今犹豫乎?亟命迁之。”
○命囚司谒于巡禁司。史官崔士柔随代言入至便殿庭,上问曰:“是何人也?”代言对曰:“史官。”士柔遂趋出。上使卢希凤语士柔曰:“予若有失,虽汝不书,代言充春秋者皆书之。”遂命承政院义兴府曰:“自今以后,除正殿朝启外,若经筵厅广延[14]楼,毋令史官得入。”复召史官金顾谕之。是日,巡禁司护军李绳直、刑曹正郞金自西,还自济州复命,上及中宫皆动念。又庆源急报至,上特召安腾、金汝知,议其事,士柔亦随入,上怒,欲杖阍寺,乃止。遂囚司谒。
○遣前恭安府尹朴惇之如京师。奏本曰:
议政府状启:“据东北面都巡问使林整呈备吉州道察理使延嗣宗牒呈,永乐八年四月初九日,据庆源镇抚王庭状呈,本月初四日,有蓟[15]州贼人所讫剌与亲弟加乙土等五十馀名,于山谷间,潜来本府地面劫掠,即将民户男女共五名耕牛二只射杀,抢夺马三匹前去。本月初五日,有吾都里童猛哥帖木儿亲弟于虚里与仇老、男者·剌老等一百五十馀名,潜来本府雍丘站,劫掠放火,烧毁房舍,射杀男女共一十七名及牛八只。又将男女五名、马十匹,抢夺前去。”得此。本月十二日,有吉州居住金添祐告称,本月初十日,因觑亲侄庆源留防军金洵路经富珍汀,有贼军二十馀名,潜伏路边,放箭射死。同行镇抚权乙生及军人等一十五名,告乞施行。得此。本月十七日,庆源千户安乙贵状呈,本月十三日辰时,有吾都里仇老、甫也、失家甫里、哈剌、末乙、彦仇里、老达、音般、老也、厮秃、金文乃、葛多介等率领一千馀兵,前来本府阿吾知城北,哄扰作乱,将兵马使郭承祐左腿射伤,镇抚金玉、郑贤等及伴倘军人共七十三名,尽被杀害。又镇抚金吕生、朴彦贵等军人五十二名中伤,生死未知。彼军或战或退,贼谋难测。参照兀良哈、吾都里、兀狄哈等类,邻接小邦,连连结党,侵犯边境,杀害军民,劫掠财物,抢夺牛马。除先差人奏达外,今来益加搔扰,致使边鄙不宁,为此谨具奏闻。
○司宪府上疏请汉平君赵涓之罪。疏论涓伐兀狄哈之时,以主将处置失宜,轻犯贼锋,以致侵暴之罪。上曰:“涓何罪之有!”遂火其疏。
○命捕松虫。
○日本草野赖永及筑州太守藏亲家,各使人献土物,一歧知主源良喜使人求《藏经》。
五月
5月1日
○丁卯朔,无云而雷。
○上亲祭于文昭殿。
○遣大护军朴楣,令金乙和率兵七百,驰至庆源,宿卫陵室,遂如豆称介处,招安而来。东北面都巡问使延嗣宗启曰:
庆源兵马使郭承祐先骑船入于红岛,四月二十三日,都千户安乙贵使老弱先行,率留防军殿后。承祐遇于雍丘浦,欲骑马偕来,疮甚不能,乃还骑船。乙贵率其人民士卒,来于镜城,臣既部分人民,处之龙城,给闲旷地赈贷种子口食,以劝农业。请将乙贵及左右翼千户,囚镜城狱,鞫问擅自弃城之罪。
议政府启曰:“庆源陵室在焉,不可缓也。宜亟命镜城兵马使金乙和往戍,毋使彼贼来侵。”上曰:“庆源士卒劳惫,不可复遣,可以他兵给二三朔料往戍。”又谓代言等曰:“予甚喜民人老弱无事而来也。”安腾对曰:“臣亦甚喜。但乙贵不待朝命,擅弃边城,最为不可。”上急召成石璘、赵英茂议之,且曰:“吉州察理使不能施令于军镇必矣。”乃命朴楣遣之。
○议政府启曰:“安乙贵弃城而退,虽以民之饥困,然非古者析骸[16]而爨,效死不去之意也。又无王命,擅自移民,法固当问。请使尹夏观其形势,然后断之。”上曰:“尹夏既将命,使卢原湜与乙贵领兵还戍,想已行矣。”对曰[17]:“虽已入戍,今下此命,则捕还牢囚,可难之有!”从之。
○童猛哥帖木儿遣李大豆来曰:“着和、把儿逊管下侵庆源之时,予亦同来者,为其所逼,势不得已耳,非予本心。今弃旧土而从遐域,人多地窄,生理良艰。愿殿下使通晓言语若金同介者来谕,予当遣子入朝,还我旧土矣。”上曰:“大豆且厚待之。”东北面察理使亦启:“骨看兀狄哈豆称介,不与贼同谋,而入于海岛,往往使人于庆源,以通其情。金同介,本骨看兀狄哈之种也,请遣之招安。”上许之。猛哥帖木儿贻书吉州察理使延嗣宗曰:
久隔未见,今闻来镇,喜甚。前察理使率国家大军,本为制正野人兀狄哈金文乃、葛多介等作贼人,托以道远,不肯直指其地,却于中路,将毛怜卫掌印官员百姓,尽行杀害。今被杀害人父兄子弟之遗在者逼迫我云:“指挥今若不去向朝鲜,则指挥必与朝鲜通书定计,欲挟攻我辈审矣。”予亦不得退避,且提兵迎留。上项毛怜卫死亡遗种,已先至阿吾知地面,予乃领兵随至,禁其侵掠,本欲率领还归,庆源军马到来接战,两相杀害,毛怜遗种欲将庆源官家破毁,家属钱物牛马,并皆夺取,以快其忿。予诱之曰:“予已使人诣朝鲜,请将掳掠人口放还,莫如退军,各还旧居。”及李大豆还言:“前察理使,国家议罪拿归。今好察理使到界,欲修旧好。”更使李大豆前往,若尽还掳掠人口,使彼我人口依旧居生,则此实系令公声誉美事。予谓此事,莫如寝息,傥连衅不已,数多种类作贼扰边,视听非祥,惟斟酌施行。李大豆之还,仔细报道。
于虚里亦移书嗣宗,大略如大豆之言,且列书吾都里被掳者三十八名、甫乙吾管下被掳者七人之名曰:“傥不死亡,乞赐放还。”且求妻弟之子都好、仇老等。嗣宗以其书闻,上谓代言曰:“大豆何为而来哉?童猛哥帖木儿自言:‘庆源之役,予虽与焉,非本意也。’其果然欤?无乃托此诱我,以为自安之计乎?外似求和,心欲诱我,因来觇我国事变乎?”对曰:“其言攻庆源,非本心,特诈耳。臣等意其欲觇我而为自安之计也。贼谋幽深,未可知也。”
○议政府启曰:“童猛哥帖木儿遣李大豆请和,且曰:‘大豆之还,遣子弟入侍。’此必诈也。然不逆其诈,且赐大豆衣襨以遣,观其诚否。”上曰:“上国待我使臣,必有可厚之事,然后赐以衣襨。今童猛哥帖木儿领兵作贼,残破庆源,杀掳人畜,以快其心,又谋自安之计,乃遣大豆求和。今我既无声罪之举,反赐衣襨,则无乃怯懦欤?”遂不许。
○以丽山君金承霔为东北面都体察使。召广兴仓注簿李鉴,命勿惩安成万滥受禄俸。以成万复从承霔赴征也。
5月2日
○戊辰,遣汉城尹李贵山如京师。贺千秋节也。
○命杖江原道水军佥节制使金漳等。都观察使宋因启:“道内兵船四只,运米于东北面,至洞山县井津,因逆风败船,失米豆九百二十五石,漕卒皆依岸而生。”上曰:“既云依岸则非海中也。不审风变,且不用心救护,押运万户千户,宜治其罪。”议政府启:“佥节制使金漳漕运船只,不亲点考,载官妓由陆路行,盗船中陆物与妓,且以军人七八名,送妓于家;万户李天彦、千户裵元吕等四人,俱为押领官,不能用力,以致败船,请依律施行。”上曰:“若漳者,宜斩首传示诸道,然不可律外行刑,并天彦等杖之。”
5月3日
○己巳,东北面甲州,雨雹伤稼。
○免西北面民户给屯田。西北面都巡问使朴訔上言:
道内人民,去年春秋筑平壤城,今春修义州等诸州山城,艰苦殊甚。又自去年仲冬,易换马各运押送官护送军八百十三名、炊饭军七十名、骑卜马四百八匹、驱人四百八名、各牵马军五千名,往来辽东,络绎于途,饥困之苦,实倍他年。新谷未登之前,民生可惜。平壤城子,若使待秋毕筑,则乞免户给屯田,以恤民瘼。
从之。
○置太祖祔庙都监,以星山君李稷、礼曹判书徐愈为提调。
5月4日
○庚午,分赐马于宗亲大臣及近臣。济州按抚使高凤礼、敬差官赵源进马一百匹,乃有是赐。凤礼,济州星主之后也。
○刑曹判书柳廷显免,以咸傅霖代之。初,议政府移牒刑曹,令鞫私奴金龙逃往彼土之罪。刑曹历旬不问,前知司译院事李子瑛与南城君洪恕有讼,刑曹久不断其得失,子瑛公辱之。刑曹囚其家奴三名。子瑛时方从朴惇之赴京。政府移牒放其奴,刑曹不从,政府怒,劾启掌务佐郞李有常滞狱旷官之罪。于是罢有常职,廷显亦免。
5月5日
○辛未,上亲祭于文昭殿。以端午也。
○禁掷石戏。上谓代言曰:“石掷之戏,汝等何不禁乎?”即命巡禁司司直宋寘往禁之。寘捕二十九名,囚于狱。
5月7日
○癸酉,江原道雨雹。春州、高城、洪川,大者如弹丸;旌善,大者如拳,历三日不消。
○罢判济用监事崔原浚、济用监李晊职,流前中郞将金仁富于外方。晊与原浚,自外考满召还,仁富以易换马押送官,回自辽东,皆于文字外,擅率骑马驿吏,司宪府劾启也。
○命罢吹角时不及趋令者职。义兴府启:“吹角之日,都摠制李和英、延城君金辂、义原君黄居正、摠制赵秩、河久、前判汉城府事朴可实、前都摠制沈仁凤等及上、大护军、护军,至甲士不趋令者,一百五十馀人。非唯军法不严,有乖人臣赴急之礼,请皆依律论罪。”上曰:“时职人员,停职;散官,囚巡禁司;功臣,囚其家奴。”问代言曰:“赵秩、河久,功臣之子,处之何如?”皆对曰:“立法之初,不可轻宥,请并罢之,以征后人。”上从之,唯和英,特令放罪。金辂、黄居正等诣阙启曰:“臣等闻角声,即诣阙门,将佥名单子呈义兴府,堂上亦有见臣等者。”卢希凤亦曰:“两公名单,奴亦见而启之。”上即命放出囚奴,是义兴府失于考核也。
○命日本长村殿使送客人至京。全罗道都观察使上言:“日本长村所送人饿死者四人。”初,日本人络绎而至,朝议以为若散泊各道,则山川险阻,靡不周知,皆令路由庆尚道。长村使人泊于罗州,故监司不给料也。事闻,上曰:“客人饥死,国之耻也。”遂有是命。
○命巡禁司释朴可实等,教之曰:“予所以轻宥者,为初犯故也。后复违令,当正军法。”上谓承政院曰:“内吹螺赤若常在阙门外,遇有出令,然后召入,非惟事机之缓,人皆预知,可使分番入直于内速古赤房。”
5月10日
○丙子,罢左军衿州牧场,听民耕稼。
○遣行司直金同介,招安骨看兀狄哈。豆称介等居庆源,塞北海滨,不事耕稼,以渔猎为业,上虑其与兀良哈通谋扰边,以同介乃豆称介之族人,故使往招之。
5月12日
○戊寅,定甲士宿卫下番之法。兵曹启曰:
本曹同义兴府取才新甲士一千,若独差下,将旧甲士一千作阙下番,则非唯宿卫士卒心气摧挫,当递番之时,换差烦杂;万一有及时合番之令,则下番甲士,无所统属于各军卫领,难以随行。愿因二千之额,加置一千。在前十司五十领,每一领司直五、副司直八、司正十一、副司正十六,今加差新甲士,亦于每一领,司直一、副司直四、司正七、副司正八。新旧合计三千,留二千宿卫,一千下番。当下番者,义兴府掌之。每领司直二、副司直二、司正六、副司正八。摠一千轮次下番,以为恒式,则当番者,禄俸不乏,如有不虞,则下番者,亦可传檄而趋令矣。
召兵曹正郞申樯曰:“加设甲士与填阙者,本曹磨链,书批判以进,则予将安印以下。”判兵曹事赵英茂启曰:“古法不可轻改,军政不可擅议。甲士之职虽微,岂可轻议于外,以开后弊!乞依古例,择吉日入政房除授。”从之。
○命旌表永宁县人卢贵泽妻庄贵之门。西北面都巡问使朴訔上言:
永宁县民卢贵泽死,妻庄贵恸伤,以家贫不能为礼,绩纺佣力,尽心埋葬,又设山神斋。还家之时,自恨未亡,采食毒草,尚不死,遂自缢。有子四人,皆幼。请旌表门闾。
从之。
5月13日
○己卯,司谏院上疏请正西班五品以下正从阶级之法。疏略曰:
先王因才以任官,因德以诏职。才有大小,则官有轻重之差;德有浅深,则爵有上下之异,一阶一级,皆人君之命也。人臣之职,唯以荐人为务,而不得与于官人也。前朝官制,东班七品以下、西班五品以下正从阶级,使门下府主之。当居从阶,而滥陞正阶,是非惟禄俸之费,其与于官人僭矣。惟我盛朝,文武官制,一皆新之,而独此阶级之除,因循未革。愿自今每领每品正从阶级,一时判下,节禄俸之费,正僭礼之失。
从之。
○日本江州守板窗满家,遣使来献土物,奉书政府曰:“恭惟贵朝赐《大般若经》,吾右武卫吐握出迎,感荷之至,莫大焉。虽然一部六百轴,太半简脱,法宝不完。乞其所阙卷轴,复命寺院以补。”
○遣前护军李艺如对马岛。政府遗宗贞茂书曰:“每闻专意修好,常令禁贼,敢不知感!玆将造米一百五十石、黄豆一百五十石,具船载送,聊以表信。”时宗贞茂通书平道全曰:“朝鲜向我之诚,今不如古。古者送米五六百石,今不送矣。汝亦乞暇出来可也。”上闻之,下议政府议之,遂遣艺以厚赐之。
○命议政府议构宗庙东西厢便否。上诣宗庙,相置备雨之处,乃曰:“若于庙室前作补檐,则恐暗蔽未便。东西耳房前阶,作十尺补檐,行祭日若値雨雪,则予与享官在东,乐官在西,诸执事官在庙室楹外。如此则与祭之人,皆无失容,庶尽诚敬。”代言金汝知进曰:“东西耳房作虚厅,非庙制也。后日上国使臣傥见之,以为如何?”上曰:“使臣何为而来宗庙乎?虽或见之,谓为朝鲜之法如此尔,岂肯诋笑乎?”上望见庙垣外西南隅有虚堂曰:“彼将何用?”对曰:“万岁之后,配享功臣之堂也。”上叹曰:“甚于道傍廓落之院落,制作何如此其疏略乎?观其向背,则未辨东西,去庙庭亦远,似为未便。然其初必依古法而作之,可令礼曹详稽古制以闻。”上曰:“宜宁君南在,迁都经营,皆所亲见,可使问之。”乃遣礼曹佐郞郑蔼然问之,在对曰:“其时亦考礼文而未得,唯仿前朝太庙之制而已。”成石璘、赵英茂以为:“建宗庙已久,补作廊庑,于阴阳拘忌,未知便否。且庙中起役,惊动神主,尤为未便。更考前朝宗庙之制与配享功臣堂远近,然后始可起役。臣等非惮其财力也,以法外之意,而不能无浅陋之虑耳。”河仑曰:“生亡无异。生者犹有修葺旧家,其于宗庙,独不然乎?前朝宗庙,历太、惠、定、光而至成宗乃立焉,则王氏之初,法制未备然也,何足取法!”上曰:“阴阳拘忌,岂可不从!卜之从吉可也。然功臣之堂,不可不改。河政丞之言,甚合予意。《春秋》书世室屋坏,讥久不修也。岂无修宗庙之道乎?以今验之,齐陵久矣,大兴工役以修之。何独疑于宗庙乎?”
5月14日
○庚辰,下前大护军金天贵、前护军辛龟奉、司正邢卓、副司正郭临于巡禁司。有人妄传阙门吹角,闻者转相告语,三军甲士及文武百官、闲良、耆老,悉趋赴阙下,义兴府遣镇抚禁之。久之觉其妄,乃皆退散。议政府启曰:“傥于夜半,如此惊扰国中,则人马之伤必多。且军士扰乱,最为不可。宜寻其始为妄说惑众者,以惩后人。”上曰:“然。”既而,义兴府启曰:“臣等诘问妄说者有五六人,云:‘今日必有吹角令。’请下巡禁司鞫之。”上从之,乃龟奉等也。
○宥中外轻罪申浩、朴仁干、金久冏等八人,京外从便。浩还受职牒。
○以尹向为庆尚左道兵马都节制使兼鸡林府尹。议政府启曰:“向之才德,臣等所知也。然向之兄坤,虽功臣,其子缘坐穆之罪。臣等以为向虽善人,亦罪逆之亲,不宜用于显仕。”上曰:“经史中所载,有兄恶而弟善,则用之者,有弟恶而兄善,则用之者,至于父子,亦如此,经史中此类甚多。若以族亲之恶,废其有功有善者,则后日傥有为逆贼之族亲者,其将告之乎?卿等其勿疑虑。”向首告穆之事,故有是命也。
○高凤礼献良马六匹,命依旧例赐米一百石。济州人从凤礼来京者,亦命赐米有差。
○命修兴天寺塔。上命承政院曰:“《春秋》书毁泉台,胡氏之传,甚合予意。夫先君之所营,若不甚害于义,则何敢轻毁,以著先君之失乎?兴天寺,太祖之所营也。平日嘱予曰:‘补葺修治,使传于万世。’言犹在耳。今势将倾颓,予何敢坐视乎?可于霾雨前修葺,以讫功役,予之望也。”乃命工曹判书朴子靑、代言朴习董其役。上又曰:“年终还愿各社空虚颓废,岂有诚敬之意乎?宜令僧徒修葺。予岂好佛也哉?自前朝盛时至于今,其风尚存,亦不甚害于国也,汝等其知之。”代言等使舍人赵启生,以谕政府。
○分完山子弟卫为三番,令宿卫世子殿。以左军都摠制辛有定为节制使。
○命卢闬、金科外方从便。上教政府曰:“卢闬于闵家,本非得众,但以愚惑见流。金科愚戆,予放之于外,欲其自愧也。今闻二人艰食,可使外方从便,以养其生。”
5月15日
○辛巳,上诣文昭殿行望祭。
○命义兴府镇抚车指南出仕。司宪府劾指南以为:“阙内无吹角声,军马辄会阙门,何不禁约?”于是,判义兴府事李天祐以下皆还家待罪。上召持平姜宗德,问劾指南之意,对曰:“义兴府全掌军令,大小军士动静进退系焉。昨日阙内无吹角,而在外军士驰聚阙门外,故劾问其故耳。”上曰:“昨日之事,宪府与百官,皆来会矣。是亦义兴府之令欤?”宗德对曰:“角声则臣所未闻。举国军士被甲执兵,皆聚阙门,臣等安敢不至义兴府?若本无聚会之令,则入直府官何不禁之于路街,而使不得进阙门也?”上曰:“义兴府不可一日阙位,被所司弹劾,不得出仕,所司之所曾知也。何不商量,遽至于此?汝等言事不中,常类此。自今以后,毋复如是。”遂召指南出仕。既而,天祐与尹柢等诣阙启曰:“所司劾指南以无吹角令而聚会军马,臣等居家待罪,今命指南出仕,臣等恐惧殊深。初立驺虞之令曰:‘私聚军马者,当以逆论。’臣等之心,殿下或未必知也。义兴府员吏,多至三十馀人,他人有心,臣等岂能尽知乎?且所司岂无据而臆度劾问乎?望下臣等于攸司核实。”上曰:“好事不若无。且所司此举,不能商量而卒发,卿等毋避嫌供职。”天祐、朴子靑等更启曰:“不令劾实,则臣等既得如是之名,将不得任义兴之事。义兴府,万世相传之司,法令不可轻改也。安有犯法而不问哉?愿下攸司核实。”尹柢启曰:“今所司以臣等私聚甲士,愿使攸司核实。若所司之言实,则坐臣等以谋叛之罪,诬则依律科断。”上曰:“所司初招义兴府镇抚者,欲问军士汹动之由,府官不送镇抚,故问之耳。且已知虚事,而下攸司问何罪乎?”
○司宪府上言:
驺虞旗法,已有着令。无建旗吹角,而军士驰马,直到阙门。义兴府专掌军士进退之令,其入直大小将吏顚倒禁之,职也。坐视不禁,其于御侮之义何如?乞将其日入直堂上及镇抚,收其职牒,依律论罪。
上览疏曰:“向者所司员闻奸人往来之言,妄有章疏,予往往加之以威,今则予欲虚怀听纳。昨日劾义兴府镇抚过当,使堂上官发愤,予以调护之意,两解之,今又请罪,何哉?”命归家待罪。既而,下其疏于政府,拟议以闻。
○议政府启:
无驺虞旗,而私聚甲士,即拿赴阙,已有定令,今妄传吹角,军士聚会。入直义兴府堂上,下至上大护军,名曰御侮之士。其先至者,若持枪者则刺之,持剑[18]者则斩之或缚之,不至大致惊扰,不能应机,其日入直吏员,莫之谁何,信有罪矣。宪司上疏请之,固宜。
上谓代言曰:“大臣之言,不亦然乎!汝辈为我近臣,何不启乎?予之前日责宪司,史官必书之,能无愧乎?”代言金汝知等对曰:“悔过之言,史亦书之,何害!”上乃令宪府复视事。判义兴府事李天祐等,亦自避嫌不仕,命并令视事。
○议复用楮货。议政府启曰:
据户曹呈:“用货之法,代各不同。两汉铸铜为钱,造皮为币;唐之楮券,宋之交子,其用虽异,利民之义则一也。前朝货以绫罗甁,后世代以布货,非特有违于古,其纺绩之功,转输之重,岂可恝哉!况今上国方行钞法,惟我国家,泥于前朝末流之弊,仍用粗布,深为未便。宜仿上古,遵上国之制,通行楮货之法。”本府议得,岁在壬午,始立司赡署,以掌楮货之法,中外几于盛行,以其习俗已久,民心初骇,遂止不行。乞依户曹呈内,复令举行,以赡国用。
从之。
○贼寇庆源,卢原湜与战败绩。原湜率甲士为中轴,前判事金成、前护军魏臣忠率吉州、端州兵,为左右翼追之。贼佯走至一里许,大呼反攻,左右翼先溃,甲士亦北。有司直金加勿奋槊逆战,射杀一人,又刺一人,贼颇不敢近。俄而,原湜亦中矢,贼纵兵大至。原湜与军士奔入新栅,金成等所管军人斩二级。报书至,上召大臣议曰:“贼人野处,天方霾雨,草木深茂,固知其不可攻也。然御贼之术,与其裹粮坐甲,宜亟伐之,以雪前耻。若待秋凉,贼必远遁矣。”河仑对曰:“宜深沟高垒以待之,不宜轻动。”乃止。
5月16日
○壬午,丰海道都节制使柳殷之进《无逸图》。殷之进图,以诞辰也,上嘉之。检校汉城尹崔卜河亦进贺诗,赐米十石、豆五石。
○遣大护军赵定于东北面。以选女真子弟可备宿卫者也。
5月17日
○癸未,分赐猿猴于各镇。先是,日本国人连献猿猴,命畜于司仆寺,至是分赐。
○以辛有定为丰海道兵马都节制使。
5月19日
○乙酉,转《六百般若经》于兴德寺。太祖尝舍所居宫为兴德寺,又命书《六百般若经》,藏于寺。至是以太祖忌辰将近,前期设会,令僧徒转经,上王及上偕上寺。
○罢知义兴府事沈龟龄职。议政府上言:
今月十四日,入直义兴府堂上及镇抚等,专掌禁兵。南门把直甲士牌头韩仲德,见军士无故被坚执锐,突至阙门,所当即捕先至之人,盘诘究问,而略不谁何,非唯军令不严,将来可虑。乞将上项人员,依律施行,以戒后来。且其日入直摠制以下至上大护军,亦任然坐视,殊乖宿卫之任。乞并治其罪。
于是,罢龟龄及镇抚大护军睦进恭等人五人、牌头韩仲德等职,馀皆勿论。巡禁司启:“邢卓、郭临、辛龟奉、金天贵等讹言吹角,惊动京师,请依军法施行。”上曰:“卓等但传讹耳,更无所挟,可令自愿付处。”于是,金天贵忠州,邢卓谷城,郭临道康,辛龟奉永兴府。
5月20日
○丙戌,安边府蝗。
○御便殿授甲士职,上下番并三千人。
5月21日
○丁亥,以上护军河敬复,为吉州道助战知兵马使,赐弓矢遣之。
5月22日
○戊子,遣巡禁司司直宋寘于东北面,执延嗣宗以来。东北面都巡问使林整驰启:
龙城之战,察理使延嗣宗,提兵驻吉州不进救,我师败绩,军官死者五人,伤者二十人,战马死伤者三十匹,馀平民马匹被夺者亦多。贼退之后,得贼尸惟四处而已。镜城以南人民,惊动登山,不事农业;吉州居民,亦皆惊扰,不即田亩。
适有嗣宗伴人至京,问之,即曰:“彼军但四百,我军八百,以甲士不力战而走,遂败。”上大惊,命嗣宗私马上京。右政丞赵英茂、知议政黄喜、参知议政李慥等诣阙启曰:“臣等备位宰相,不能辅翼上德,至使盗贼纵兵,边镇扰乱,诚可痛心。为将帅者,固宜晨起蓐食,聚兵丘陵,顾望贼势,贼已退息,则分遣斥候,据高冈而后,解鞍秣马,以休军士可也。今原湜等不谨斥候,贼锋奄至,而仓卒与战,其能不败乎?都摠制李和英,其麾下士,皆欲为主将死,若遣之,贼可制矣。”上曰:“嗣宗若非功臣,当以法论,但以功臣,只令私马而还。和英虽非功臣,予[19]待之以功臣之例,宜别择素有威望者遣之。”英茂曰:“遣和英择人为褊裨,则可矣。若非和英,无异前人。”黄喜曰:“嗣宗之事,岂无公论!若和英有失,则殿下亦不得庇之。”上许之。英茂曰:“嗣宗自为诸军府令史时,与臣俱为太祖麾下,相庇之心,不可胜言。然于观听,不可不示以公道。宜使缚锁以来,至京贷以宽典可也。”上曰:“虽不缚致,使人执来,亦可以示法。”于是,以和英代嗣宗教之曰:“今贼势益炽,诸将屡败,政府请以卿为察理使。”和英对曰:“殿下畜臣崇爵厚禄,如臣小人,将何用之!虽使之入水火,其敢辞乎!”既而有命,和英竟不行。命元鹤留治战伤军士。
○议政府启曰:“东北面军资,唯六万石,今防寇戍卒,几八九百。除夏三月经费与还上分给之数,则其馀不过二三万石,防寇之迟速,未可知也。请漕江原道军资于东北面,庆尚道安康以北军资于江原道。秋来风高,不可运粟,须以此时回泊。”上曰:“予恐回泊之际,或有败船伤人之患,可熟议施行。”
○以礼曹参议朴矩、上护军崔闰德为东北面助战知兵马使,赐弓矢遣之。东北面都体察使启:“彼贼加备兵器,今戍御之卒,皆疲困;三兵马使,皆中箭不堪与战。请更遣将帅二三人、精兵一千备御。”议政府启:“贼势益张,今遣河敬复,岂能独当哉?”故有是命。
○平道全言于政府曰:“朝鲜之人,未战之时,先有还家之念,岂能胜敌乎?予则忘身委质,赴敌之日,当先杀妻,以固其无回还之念,胡为不胜哉?若遣我,则必有以报国矣。”政府以启。道全时有小疾,知申事安腾问曰:“若汝疾何?”道全曰:“吾生长海中,山行水宿,今安枕肆志,暂不运动,故致气涩而疾作。今若受命发行,则疾当自愈。若予战亡而不还,则予之爵禄,愿以传之吾子。”上壮之,命率其徒十馀人以往。
○议政府以朴矩、崔闰德之言启曰:“臣等独往,其于众寡不敌何哉?请率其道甲士下番家居者三四十人以往。”上曰:“此禁兵,不可戍于外也。甲士下番归鄕,皆已缺望,又强令从戎于死地可乎?其中有应募者,谕以战胜之后褒赏之意,无则不可强也。”
○命议政府遣人于庆源府,就审陵寝。
5月23日
○己丑,夜,大风雨震电。城中水涨,漂没桥梁。
○上亲诣文昭殿,行预告祭,告明日大祥也。命礼曹曰:“祥祭虽当行于神主之前,然于健元陵不可阙奠。”且曰:“宁失于厚,可遣大臣行祭。”
○前缮工监金租上书。书曰:“老母疾革,欲见诸子。臣兄稠今为平壤教授官,乞召之,使及见终。”上曰:“金科亦其子也。母将死而不得见,于人子之心,能无痛乎?”议政府启曰:“金科之母,非一子也。罪人岂可轻召!”上曰:“虽有子十人,人各有心。且科尝亲近于予,予情有不得已焉。”
○赐参赞议政府事刘敞、同判内侍府事文用富衣一袭、帽靴鞍马。遣同副代言朴习,奉大祥祭香祝如健元陵,仍赐二人,以守陵经三年也。
○遣礼曹佐郞郑蔼然,问领议政府事河仑曰:“免丧之后,衰绖及苴杖,置之何处?”仑对曰:“杖则可依《文公家礼》,置之屏处,衰绖则古无礼文,然不可烧且埋。既免丧,赐文昭殿典守者可也。”
5月24日
○庚寅,大雨雷震。
○上诣文昭殿,行大祥祭。上以缟冠玄衣素裳布裹带素履行祭,以雨权免百官陪祭。内资注簿崔自河阙供币帛。判典祀寺事洪涉不亲监祭,直长尹处敬以监祭官,典农判官宋勉以魂殿判官,俱不预察币帛有无,下刑曹核问,皆罢之。
○遣西川君韩尚敬如京师。奏本曰:
陪臣金定卿回自北京,钦闻车驾巡幸北方,谨差陪臣韩尚敬,赍擎进献礼物,前赴行在,钦问起居。
议政府启曰:“东北面贼变,因尚敬之行,附奏如何?”上曰:“此行专为问安也,不可兼以他事,若使之因便上达,则可也。”
5月25日
○辛卯,判汉城府事朴可实卒。
○日本国瑀球殿,遣使来献土物。
5月26日
○壬辰,震庆尚道善州私奴和尚。
○江原道大雨,原州、横川山崩。传旨议政府曰:“今霾雨已久,政府何以能止雨?”政府启曰:“此月令大雨施行之时,亦不至于过度。待三四日不止,则请祀上下神祇以祷之,然此实臣等不能燮理之所致也。”安腾曰:“上教似非为祷祀也。”遂不以启。
○始构宗庙东西厢,移功臣堂于庙垣之内东阶下。
5月29日
○乙未,奏闻使李玄、柳谦,回自北京。时,帝北征,深入虏地,皇孙监国,留都官不许赴行在,乃还。
○东北面敬差官尹夏、朴楣复命。夏等启:“月十五日,臣等在镜城郡。辰初,有人来告贼寇龙城,臣等即与金乙和,率二十馀骑,急趋龙城,贼已围新栅数重,三骑据古栅桥,使不得进。既而,贼众益至,金乙和中矢。夏射中当路一人,楣又中其二人。夏乃夺桥而进,乙和先入栅,楣到古栅门呼曰:‘可出兵应援。’且问:‘甲士安在?’承祐应曰:‘甲士半为贼所杀,半入新栅,无兵可出,速入栅以图生。’楣曰:‘何谓入栅?’还与夏逆贼,贼群至,夏等亦为所逐,令军士尽入古栅。夏背城门,楣立城上,俱发片箭四五,贼稍却围新栅。适靑州代戍兵二百骑至,贼望见以谓援兵,解围而去。是暮,遣四骑觇贼,三骑为贼所掳,一骑仅脱还言:‘贼去两栅未十里休兵乃退。’”夏等又言:“贼退之后,循视死者,有一妇人挟两儿于腋而死。贼围城,指天指地,抚膺痛哭曰:‘有罪者可杀,如妇人小儿,有何罪乎?虽掳去以为仆妾可矣。’”又言:“郭承祐等三将,皆中矢,来卧一栅,似为不祥。”夏又启:“去四月,兀良哈等来侵庆源阿吾知,军士战亡者八十九人,马被夺者一百二十匹,失铁甲二十四部、掩心六十部、纸甲十八部、铁胄六十七、帛胄四十七、铁护项十三、枪九十七柄、长刀二十柄、角弓六十三丁、加达箭二千六百馀枚。雄丘、甫乙加退两道入侵,杀男女十二人、牛二只、马十三匹,擒男女十二名、牛二十只。”金承霔亦启:“五月十五日,兀良哈寇龙城,杀害男女二十四名、马二匹,擒男女六十九名、马五十七匹、牛六十九头。烽卒三名、觇骑三人,亦皆为贼所杀。”
○江原道通川、歙谷蝗。
六月
6月1日
○丙申朔,上诣文昭殿,行朔祭。
○以柳廷显判恭安府事兼判义勇巡禁司事,仍命为东北面都宣抚处置使,金南秀吉州道都安抚察理使,河敬复庆源兵马使,崔闰德镜城兵马使,金加勿为护军。赐廷显斧钺教书以遣之。教曰:
边镇,国之保障,岂敢致为凭陵?相臣,君之股肱,玆令得专处置。蠢尔小丑,敢肆顽凶,犯我封疆,以致城邑失守,士民流亡,而将臣率臣,不即捕获安集,一方搔动者,已经数月,尚未有成效。予玆轸心,思欲得人,往行赏罚,畴咨在庭,咸曰卿哉。惟卿秉心坚确,威声夙著,命卿为东北面都宣抚处置使。将士如有攻守有违者,守令如有安集未至者,嘉善以上,监囚申请;通政以下,举律直断。於戏!非威无以制敌,非惠无以辑民,惟威惟惠,用集厥功。
○议政府启曰:“东北面都巡问使林整,为一道之主,司赏罚之权,诸将屡败,坐视不恤,不能申问科罪。察理使延嗣宗,身为主将,庆源之役,郭承祐败军而退,屯兵不救;龙城之役,诸将败北,乃托以方物封裹,退驻吉州。郭承祐初守庆源,不度贼之多少,轻敌失律,衣甲枪剑,尽为贼有,使贼势益炽,又不能固守城子,乘舟逃命;龙城之战,畏懒不出,固已甚矣。及尹夏、朴楣以孤军赴敌,扣栅急呼,出军与战,非徒不能,反高声叫号,甲士尽死,无出战者,眩惑众听,罪不容诛。安乙贵与承祐同罪。卢原湜多率禁兵,不能御敌,先走入栅,及尹夏等赴敌,又不出助。金成、魏臣忠为左右翼,亦先皆溃,请皆依律论罪。”又密启曰:“上项人等,罪当死,惟嗣宗功臣,请免其罪。乙贵为承祐副将,稍轻于承祐,决杖一百,散军防御可也。金成虽无实绩,有驱城中军出战之名,又有管下杀敌之名,可贷其罪。”
上曰:“且皆勿杀,以待后日树功可也。”及廷显辞,召入内殿,亲授指画,因以是启授之,且命延嗣宗都镇抚,[20]依军法施行,而不知其为谁,后上乃知为前忠州牧使李中培,命议政府曰:“是人平日处心不奸,从事惟勤,诚可惜也。亟遣知印李道,谕廷显勿杀。”廷显至吉州,锁延嗣宗,使平浦驿丞押送于京。翼日,廷显还至靑州,嗣宗犹不发,遂杖驿丞五十。
○成石璘等启曰:“前日,命金承霔入庆源古城,以守陵室,承霔必多率军士,以入庆源,贼若来侵镜城,必不及回兵救之,镜城之戍益危。但庆源,陵室所在,不可不戍,臣等未能定计。”赵英茂启曰:“臣愚以谓童猛哥帖木儿平日厚蒙上恩,不至于侵凌之已甚,岂向殿下祖宗之陵室,肆其恶乎?且水路不平,运粮尤难。”上曰:“前日,余已遣人,省视陵室。其人若既省视而来,则承霔宜屯留镜城,若以路塞,不敢入者,则承霔当领全军,入庆源留十数日,若将久居其地者,犯夜遣人,审贼所向而来可也。然此谋愼勿泄于军中,若使彼贼知之,是履睡虎之尾也。”未几,承霔驰启曰:“臣遣郞将龙彦,往审二陵,守陵人户及碑石,皆依旧。”
○尹思修启曰:“赴征甲士,皆令散军防御,则心锋摧折。姑使传教曰:‘汝等皆禁军,予尝谓汝为爪牙。顾今尔罪当诛死,后日树功,则免汝罪’,云尔则皆尽心克敌矣。”上曰:“诸将之罪,政府欲杀之,予则欲生之,至于甲士则予欲罪之,政府欲释之,何赏罚有异欤?此等尝为禁军,当尽力克敌,今皆先走,岂可复以为禁兵乎?予之令散军防御者为此也。”思修复启曰:“诸将为首罪当死,甲士则率行者,卢原湜当首罪矣。且处置使必将以轻重科断矣,其中稍轻者,宽之可也。”
○议政府启:“兀狄哈所乙好之妻宝背,率其夫之奴,来投万户安天俭家。天俭之子安寿,取宝背鞍马钱[21]物,杀其奴以灭口,遂奸宝背。按律,安寿宜斩,宝背宜绞,然临敌之时,难得一猛卒,姑释而命之曰:‘汝若赴敌树功,则可以免罪,不尔则斩。’如何?”上许之。
6月3日
○戊戌,命各道都观察使荐人。各道历仕有名绩者、有文武才略者、有老成遗逸者,观察使搜访,敦遣于朝。
○命承政院,毋得还给辞状。先是,凡有觐亲婚嫁者,例多状申辞职,及还给其辞状,或有托辞者。是日,命承政院曰:“今后各司员吏辞状,毋得启闻还给。”
6月4日
○己亥,初令三军入直摠制参朝启。
○司谏院上疏请延嗣宗、郭承祐、卢原湜罪。疏略曰:
嗣宗当贼入庆源之时,退舍三日之程,又侵镜城,退在吉州,一不与战;承祐以轻敌败后,乃退缩不战;原湜率禁兵赴征,不战而走,罪皆大矣。请论其罪,以惩后来。
上曰:“疏义善矣,予将面命之。”
6月5日
○庚子,下尹夏、朴楣于巡禁司。议政府启曰:
夏之奉使东北面也,察战亡人数与接战能否,其可杀者,监囚申请,轻者杖之。夏既受命而行,一不施行,且龙城战时事,亦不致察论罪。又有待夏之还,闻变处置之命,而迟留几一月。朴楣则令往豆称介居处,授以赏赐物件,观变而来。楣乃以塞路未去,遂传赐物于察理使而来。臣等未知于上前已启达否。若于都堂则既不亲告,又无呈状,夏、楣二人,俱失委任之意。请下狱鞫问,以为后鉴。
从之。
○左政丞成石璘,又与知申事安腾言曰:“东北面州郡所蓄杂谷,不过五六万石。有以漕运江原道军资为言者,有以其土姓仕宦者回换为言者,议论不一。然欲漕运,则水路甚恶,恐伤人命,若回换,则多不过数千斛,此议难断。且以金南秀为吉州察理使入送,则有以兵小将多,功必不成为言者,有以此人强勇,可以成功为言者,议论纷纭。请取旨施行。”于是,赵英茂以为:“东北面事,其终不可测,宜漕运江原道军资可也。漕运利害,虽不可知,何惜民命而不顾国家大体乎?”知府事黄喜曰:“回换则公私俱便,而弊不及民。”
○传旨政府曰:“今义兴府镇抚睦进恭等,以宪司请罪停职,然尝为镇抚,劳苦甚矣。颁禄日近,令欲复其职,使之受禄如何?”英茂对曰:“此非自作之罪,勿论贤不肖,皆仍镇抚之任,此辈终不可弃也。上教诚然。”成石璘以为:“此辈但停职而仍为镇抚,其罚已轻,不月而复其爵,则似乎益轻。命令之出有失当,则臣子岂可不纠正之乎?况此萌芽所系甚重乎?赏罚,人主之大柄,行之与否,在上意耳,臣则以为不可。”知府事黄喜、参知府事尹思修等亦曰:“前日吹角不及趋令之人,自作之罪也,今镇抚等,乃误法者。较此二者,误法者重。此辈虽不受一番禄,亦可矣。”上然之。
6月6日
○辛丑,以柳廷显为礼曹判书,金南秀判恭安府事,赵秩东北面都巡问使,金乙和吉州道都安抚察理使。
6月8日
○癸卯,改印楮货。户曹启:“请将建文年间所造楮货,改印永乐年号颁行。”许之。
○释尹夏、朴楣囚,就职。
6月11日
○丙午,命各司属工匠年七十者,皆令除籍勿役。
6月12日
○丁未,命赈饥民。上谓代言曰:“国之有仓廪,为民也。古者,或有仓廪实,而不知赈恤者,是诚何心?今都城内外饥民,访问赈济。”
6月13日
○戊申,参赞议政府事柳亮,诣阙请东北面诸将之罪。亮谓卢希凤曰:“臣欲亲对天颜,极陈东北面诸将之罪。”希凤入内,久不出,亮大言曰:“予岂憎诸将者乎?但为国家计耳。惜此数人而不诛,则将使贼兵侵至靑州、吉州,予将何颜称为宰相,立于朝廷乎?”目知申事安腾曰:“公宜言不能言,何不辞职而去?不然,何不启达臣言,使展所蕴?无乃公不信予言乎?承传色专掌出纳,今臣备员相府,欲达国事,避而不启,予若大呼,得见殿下,则其能免沮抑之罪乎?”希凤乃出曰:“适当进膳,未得启也。”亮曰:“人情莫不好生而恶死,臣何独好死,发此狂言!但臣舍殿下,何适?故不得不尔。”希凤曰:“公何不议诸政府而独启?”亮曰:“当承祐初败之时,请罪主将,政府不听,遂至再败。政府之论,皆非予,谁与议其可否,然后启达乎?”希凤乃入启,上曰:“予因热得水痢,故未得接见,然卿意,予已知之。”
○罢刑曹判书咸傅霖职。流正郞金自西于淸州,梁允宽于谷城,佐郞李孟畛于原州。且杖检律裵爚等,皆坐误请艺文馆提学卞季良之罪也。初,季良姊朴冲彦之妻,与奴奸,诬告其夫谋反,反坐诛死。有女曰小婢,淫纵类其母,嫁密阳人仇宜德。别军金仁德奸焉,宜德不能制,季良丑之,使族人梁胜智执送于鄕,归之宜德,小婢不从。使胜智挞之,胜智幽之于家,小婢自缢而死。刑曹以威力制缚律,杖胜智七十,谓季良为主谋,启请其罪。季良上封以陈刑曹照律失当,上谓承政院曰:“实封不可示人,尔等可召季良,备问实封之意。”于是,季良诣阙启曰:“律云:‘尊长欧卑幼,非折伤勿论。尊长若同堂伯·叔父,姑若母舅·母姨之类。’注曰:‘母舅,是母之兄弟。’检律不此之顾,唯以非同姓之故,以凡人威力制缚人论,其非一也。虽以凡人照律,若欧人折伤,则首谋者杖七十;下手者杖八十。其女虽死,是自缢,非欧打致死也。以臣为首,其非二也。若曰异姓三寸叔,于侄女无服,则侄女之于异姓三寸叔,有小功服,岂曰无服之亲乎?律止于臣身则已矣,若后日如此比律,则无知之人,何以自明?”
诸代言皆曰:“信然。”召检律诘之,皆不能对。代言以是启,上曰:“予不言乎?”遂谓季良曰:“卿于己卯年,以姊之故,为狱吏所执而来,予颇伤心。族内有如此人,累及乎己,亦常事也,卿勿恨焉。”
6月14日
○己酉,收前长兴库使洪咨职牒,外方付处。坐杖婢夫张豆彦,豆彦退而自缢也。司谏院上疏请洪咨之罪曰:
臣等窃谓刑曹所申学生张豆彦之死,狱之重者,不可不明辨也。刑曹所鞫豆彦之母俱瑟,其弟吾乙、亡私奴李宝、金禄皆言结项之状曰:“项无伤处,亦无盈缩,又以葛索,合结两手,系于脐下。”检尸人原平、交河之吏所验,与上项四人之言无异,是固可疑于非自缢也。洪咨于前年八月,鞭豆彦。其妻往闻咨家有男仆被杖之声,不知其为谁也,夜深还家,其夫不至。翼日,豆彦结项悬于松木,其死尤可疑也。虽或自缢,是亦咨威逼而使之死也。其弟张彦惜其兄无罪而死,告官复仇,于天理人情,未为过也,反见付处。伏望殿下,从刑曹所申,鞫问洪咨,明正其罪。又司宪持平姜宗德,将上项条件,不能用心推明,亦不得无责矣,伏惟上裁施行。
上览疏,释张彦之罪。传于承政院曰:“予非爱洪咨,但豆彦之死,已经宪府刑曹,未得其实,张彦未知其兄之死,遽以洪咨杀之告官。是故予以疑狱处之。今此疏意,欲处之如何乎?”令代言备问疏中之意于献纳权缮,缮对曰:“愿从刑曹所申,鞫问洪咨杀人之由。”安腾曰:“咨之杀人的然,则虽鞫问可也。刑曹已鞫豆彦母女,问豆彦之死之由,皆不言洪咨杀之之故,今更鞫问,如此苦热,其能生乎?棰楚之下,何求不得!咨若不忍鞭挞之苦,坐杀人之罪,则以豆彦之死,而三人亦死,无乃不可乎?”缮对曰:“决重狱,不可速。今以文字备问,咨若以实对,则当坐其罪。安有身安而吐实者乎?故乞从刑曹所申耳。”上曰:“所司之请,予何不从?天灾地怪,莫不由政令之失。”乃命谏院阅实以闻。俄而,司谏院进紫门启曰:“今日之请,愿殿下从刑曹状申而已,今命本院阅实以闻。本院则无刑物,何以阅实!请更令攸司明正其罪。”上曰:“何可杖讯!以事理推明可矣。”
○司宪府启曰:“谏院议洪咨之狱,以臣等为曚昽申闻,臣等欲自明。”上曰:“此小事也,姑置之可也。卿等之欲自明,实欲报复也。”于是,皆退而辞职。上谓政府曰:“前日,予从谏院之言,除张彦付处,命宪府视事,宪府乃辞职。其拟议以闻。”政府启曰:“张彦、洪咨,两无见证。虽曰疑狱,若威逼人致死,则固不获免。止流洪咨于外,故谏院请依刑曹状申更鞫之,岂为非哉?宪司之辞职宜矣。”上两解之。司谏院覆其狱,竟不得实。
6月18日
○癸丑,对马岛宗贞茂,遣人献土物。
6月19日
○甲寅,命以济州子弟从仕者,差千户百户。赵源启曰:“济州百户千户,从其守令差定,至有司直副司直趋过于前,踞床不为礼,故土人轻王爵重土官。是以,无子弟愿从仕于朝者。若以尝从仕于朝者,差百户千户,则上下之分定,而子弟多欲从仕者矣。”上从之。
○日本日向州,遣使献礼物。
○命艺文馆提学卞季良就职。季良启曰:“刑曹员吏,以臣之故,得罪流贬,愿释之。”不报。
○上与河仑、成石璘,议太祖祔庙之礼。上曰:“太祖祔庙之礼,不可行于霾雨,俟八九月而行之,则摸画真容可就,亦无备雨之患矣。”河仑对曰:“诚如上教。”石璘对曰:“祔庙大事,不可缓也。禫后即祔于庙,荐以血食,礼也。若不如是,权安于文昭殿,祭以素膳,未可也。书之史册,后嗣何观!”上命依礼文施行。
○议政府启曰:“前朝盛时,有孝思观。今于太祖祔庙之后,以文昭殿,依孝思观旧制,甚协情文。若庆兴殿,古昔所无,然毁之则须用民力,虽有之,无害于义。”上曰:“予以卿等之言,勿毁此殿,然终不置真容于此矣。”先是,李安愚牧咸州,作殿于上诞生之地,名之曰庆兴。议政府启曰:“上之欲毁庆兴殿者,殆以为非创业之主,安用置真容于此乎?臣等以为太祖创业,而礼乐文章,至殿下大备,万岁之后,欲安真容于此殿,使人知其为诞生之地也。”
○柳廷显诛东北面镇抚王庭、牌头崔哲生。庭以庆源镇抚,败军弃城,乘舟入海,以致军民流亡;哲生以镜城牌头,龙城之战,先走惑众故也。郭承祐以下,决杖一百,散军防御。廷显密启曰:“东北面既困战伐之数,又苦使命之繁。”上议诸政府,乃召廷显还。
6月21日
○丙辰,上率百官,诣文昭殿,掷杯[22]珓卜禫日。礼曹启:“古者杯[22]珓用玉。今上国用牛羊角,是不洁之物。今卜太祖禫日,请用黄杨木。”从之。卜得七月十五日庚辰吉。命礼曹曰:“自初丧至终制凡干丧事,明著文案,以贻后人。”
6月22日
○丁巳,艺文馆提学卞季良上笺请辞职,不允。其笺以为:“身缠疾病,不能当任,苟免刑罚,非儒者所安。小器易满,过蒙圣恩。”上览讫,下笺于承政院曰:“予未知要领,卿等以为如何?”诸代言启曰:“此笺有三意,疾病则臣等所共知也,刑罚则非苟免,乃从正而决也,今之上笺,不合于义。又有孤根难立之语,岂可言于盛朝也哉?”上曰:“予亦以谓如此,卿等毋多言。”乃还其笺。
○释轻囚。上曰:“近有旱气,何无虑之者乎?”命卜师占雨期,又出《文献通考》,示代言曰:“可令书云观察云气。”于是不令进酒,彻夜不寝,以察云气。上谓近臣曰:“理冤狱,亦弭灾之道也。壬午之乱,多从轻典;李茂支党,亦皆自取,今玆天变,何自而生也?”对曰:“用刑,本圣人之所不得已也,而殿下尤从轻典,忧勤若是,天其不格乎?”上谓议政府曰:“都城北山石,五月霖雨之时,崩颓颇多,至经月乃告;虫食松叶殆尽,曾不拾去,是宰相之过也。无乃恝然乎?”又谓代言曰:“山崩水涌,卜书皆曰:‘咎在乎君。’予则不以为意,每遇水旱之灾,但以民受其灾为忧耳。”
6月24日
○己未,平浦驿丞,以延嗣宗至京,命解其锁,置于其家。
○聚僧巫祷雨三日而止。礼曹聚巫祷于庭中,观者云集。曹中祷雨,非古也,时人讥之。
6月25日
○庚申,遣知议政府事黄喜,祷雨于圆坛。喜至圆坛,点视香祝,只有昊天上帝祭文,而阙五帝祭文。喜驰遣人以启,上怒,责诸代言曰:“何不敬,至于若是欤?以如此君臣才德,又不敬谨职事,其蒙天应乎?役朔校书正字崔德之,不谨其职,宜黜诸三馆,然不欲废人前程。若令下狱,过三日例当放,将何以处之?”既而曰:“祀事未过,今姑释之。”
○左政丞成石璘辞职。辞曰:“阴阳不和,水旱相仍,皆由老耄不能燮理,妨贤病国之故。”上曰:“水旱之灾,实予否德之所致也。昔河仑为首相,修改法令。时有水旱之灾,人指以为谤。其后以赵浚、金士衡、李舒,相继为政丞,水旱之灾,亦无岁无之,此其验也。予以否德,不见答于天心,水旱屡至,然予则进退惟艰,久居厥位,忧勤惕虑,欲赖匡救之德,图惟厥终。卿身虽老,体予至意,毋容退休。”
○全罗道都观察使许周罢罗州判官崔直之。万顷县令尹江以事至罗州,怒官妓名花见羞不从,直之挞之,三日而死,其家诉冤故也。
6月26日
○辛酉,东北面甲州陨霜伤谷。
○祈雨于昭格殿。
○议政府启停东北面赴防甲士公廪。启曰:“甲士百二十五人,临敌先溃,无一人尽心树功,以报卵翼之恩者。今柳廷显既不科罪,彼贼亦且不来,但以禁兵之故,并其仆从二百五十人,常费公廪,甚为未便。此辈家在其道,与戍兵无异,乞使之自备。”从之。
6月27日
○壬戌,制宣字旗。上以驺虞旗与白虎旗相类,访于河仑,改为宣字旗,织靑龙朱雀白虎于其傍。
6月28日
○癸亥,柳廷显还,上问以东北面旱气,对曰:“不至太甚。其界人民皆曰:‘此方少有旱气,禾谷乃登。’”代言等启曰:“京中虽不雨,外方则有雨,旱不为灾。”上曰:“尔等必待草木焦枯,然后以为旱乎?”
○下前知善州事李士彛于巡禁司。士彛与前别将崔均,讼于金浦县。均谓县令李贺曰:“士彛在丁亥十二月,指无咎曰:‘此权王也。若摄国事,我当得左代言。’”贺捕二人以闻,命囚之,使台谏刑曹共鞫之。上谓代言曰:“士彛、崔均之言,不必强问。虽更鞫,罪不入于大逆。且权王之言,无知之人,指得势者之常称,不足罪也。可议于政府而放之。”赵英茂对曰:“上教然矣。”成石璘曰:“笞而放之可也。”上曰:“受讯杖既多,何必笞之!”遂释之。
○靑州府使李推遭母丧,以助战知兵马使朴矩代之。
6月29日
○甲子,雨。
○义兴府启甲士给暇之法。启曰:“今定制甲士一千下番,二千侍卫。若托父母永葬迁葬扫坟等事,依前给由,则侍卫虚疏。今后除父母疾病申省到付外,勿许给由。又各道观察使节制使,毋得请以甲士率行,已有着令。况内侍卫内禁卫,不可私从于人?今后奉旨率行,亦皆禁之,以严宿卫。”从之。
○命议政府议楮货。上以河仑献议,召李膺、黄喜及诸代言曰:“楮币之利,予曾轻止之,可令政府更议。”金汝知启曰:“臣于癸未年,尝为台员,与大司宪李詹等,请行楮币,书五上而未蒙兪允。夫楮币之法,铜钱皮币货贝交子,代各不同,其要盖欲不令人操利柄也。殿下曾朝上国,明知楮货之法。今若不用,后必难行。”上然之。
6月30日
○乙丑,命议政府六曹台谏艺文馆举人,举可处庙堂者、可为台谏者、可为决讼者。
○流李中培于洪州。柳廷显锁中培以来,下巡禁狱流之。
○免桧岩寺徭役。
○司谏院上疏请延嗣宗、郭承祐、卢原湜罪。疏曰:
将帅,人主之干城,生民之司命,国之安危系焉。受命之日,有死之心,无生之计。成功则赏之,败绩则罚之,此古今之常典也。今吉州道察理使延嗣宗,起自寒微,位至将相,殿下之赐大矣。固当尽心竭力,以御外侮,下不负为臣之节,上不负殿下之恩。不此之顾,山戎败我边兵者至再,而一不与战,退舍三日之程,以为自安之计,罪莫大焉。庆源府使郭承祐,曾无才功,专以武才,长享厚禄。今以御敌增秩遣之,此固为殿下尽力致身之时也,前以轻举,见败于敌,后乃弃城,远遁不战。助战兵马使卢原湜,率兵入城,临敌不战,是皆不赦之罪也。臣等闻《传》曰:“有功不赏,有罪不罚,虽唐、虞,不能以化天下。”又《六典》曰:“失一城堡,亡一州县,军法从事。”况庆源陵寝所在,非他郡比乎?愿殿下将嗣宗、承祐、原湜等,依法施行,以戒后来。
疏留中。
○是月,肥前州松浦宇久源锐及土官藤满通,各使人归我被掳人口,献土物。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卷第十九〉
秋七月
7月1日
○丙寅朔,上亲祭于文昭殿。
○复楮货通行之法。传旨议政府舍人金孝孙曰:“楮货,古昔美法,中废而不行,予之过也。令司赡库专掌出入,以两府为提调官监察监之。”又令印出颁行。
○户曹启请与粗布通行,许之。
○江原道大岭山竹实。观察使宋因启曰:“江陵府大岭山竹实,与麦同熟,穗如黍实如麦,粘如薏苡,味如唐黍。人民摘取为食,或造酒,无异五谷。一夫日收五六斗或十斗,民皆畜七八石,以备朝夕之资。”
7月2日
○丁卯,上诣文昭殿,行秋享祭。
○浙江处州卫百户徐庆,漂到仁州。庆运粮北京而遭风也。遣户曹参议吴真慰问之,趣给妆补船只物料。翼日风顺,庆解缆而去。
7月3日
○戊辰,议政府请李中培罪。启曰:
郭承祐等,俱以延嗣宗麾下,犯不赦之罪,厚蒙上恩,只杖一百,散军防御,王庭以承祐镇抚,服重刑,皆其罪也。嗣宗,上以功臣,未忍加罪,臣等不敢议也,若李中培,则虽未能处之重典,请同承祐之罪而科断。
上曰:“今中培已至京,何以罪之,予已知之矣。”既而,乃谓卢希凤曰:“予既不决,则下之人,其将何?”希凤既以宣传于舍人金孝孙,又谓孝孙曰:“上尝曰:‘嗣宗、中培之事,必有言者矣。’”
7月4日
○己巳,斩郑仁寿及韩龙。仁寿尝梦李茂为王,自其家具仪仗,过市朝。以语里人韩龙,龙曰:“递位,吉梦也。”后龙与仁寿相斗,告其语,上曰:“梦之所为,或升天或飞空,诞幻虚妄,不可信也。但梦见大事而与人发言,是其罪也。”命巡禁司杖而释之。议政府启曰:“古人云:‘昼之所为,夜之所梦。’仁寿平日无此心,则焉有此梦乎?虽实梦之,觉来当恐惧不敢发言,发而不疑,其心未可测也。”上曰:“岂以梦中之事,断以实刑哉?”复启曰:“梦虽虚诞,仁寿当李茂全盛之时,与人说之,韩龙占梦之言,皆不道。请依说大言语律施行。”
7月6日
○辛未,复以李伫为奋忠仗义靖乱定社佐命功臣、崇禄大夫、上党君,遣中使召还。上曰:“母兄怀安君,其失极著,众人所知,难以笃友于之爱。伫以妹夫,尚不见容,久留于外,不见已七年矣。若以居易之故,则予之女婿淸平君,亦在京矣。”
○起复李叔蕃为安城君兼知义兴府事,郑洪知议政府事,朴子靑工曹判书同知义兴府事,林整刑曹判书,金汉老判恭安府事,黄喜司宪府大司宪。曾遭贬斥者安束、许稠、柳思讷、卓愼、郑守弘、赵瑞老,亦皆叙复。
○革供造署,并于工曹。汰典农副正注簿各一人,置司赡库使副使丞各一人、注簿二人。
7月7日
○壬申,月犯心。遣金汉老,行太阴独醮于昭格殿。
○全罗道金堤、扶宁等七邑,自六月不雨,禾谷焦枯。观察使以报,上惊曰:“予平日有自外方来者,必问水旱之灾,无一人言有旱气者,是诳我也。且观察使当其时,何不启,至经月而后,启闻乎?”命政府备军粮赈民饥。
7月8日
○癸酉,义兴府分受田各品,作十八牌,各以二品以上二员,为节制使领之。
○忠淸道都观察使韩雍,陈便民十事。
一,安抚各驿。二,鄕吏奉足,刷出充军有弊。三,公衙丘从仍旧。四,减各官其人数。五,减年例别例材木。六,罢任内属县。七,修葺馆舍。八,减革去寺社奴婢屯田税。九,除烟户米。十,禁僧徒漏落奴婢陈告换受。
下其书于政府,以不合时宜,寝不行。
7月10日
○乙亥,命大司宪黄喜,进李伫录券。喜诣阙,上命赍进上党君录券,喜对曰:“当待各位齐坐。”上曰:“何待齐坐!卿固知予意矣。”对曰:“虽臣知上意,然此事岂可以臣意独断!愿入对面陈。”上乃召入便殿。喜出,上乃传旨曰:“明日拜表礼,只遣礼度监监察,台长则可坐本府,署出各品除授告身。”司宪府掌务持平洪汝方上官诣阙,命曰:“上党功臣录券,明日持来。”汝方启曰:“伫以罪贬黜久矣。既复其爵,又欲赐录券,臣虽不与同僚议,心窃以为未便。傥曰父虽有罪,其子何知,则子坐父罪,律有其文;若曰有功则既得保全,上之报功足矣。至于录券,岂可复赐!”上曰:“予非妄处,汝勿多言。”
○命进苇帘。上传旨承政院曰:“予不以布缘帘者,非吝也,以不紧故耳。今命缮工监进帘,乃以无正薍。对如此事,何待予发怒而后考察乎?”
○命广囷廪,又令作泻库,以京外多畜积也。
7月11日
○丙子,遣平壤君赵大临、参知议政府事尹思修如北京。韩尚敬到辽东,钦录五月二十日颁降诏书以送。诏曰:
自元祚既终,四海鼎沸。天命我太祖高皇帝,统一华夷,普天率土,靡不臣妾,惟胡寇遗孽,分窜沙漠,呰窳偸生,杀戮易置,有如反掌。朕承大统,抚治寰区,志在安民,惟怀不及,尽心殚虑,以求其宁。凡居覆焘之中,举纳甄陶之内,独此残胡,骋凶梗化,屡使抚循,辄见拘杀。往者边将,获其部属,念其有父母妻子,尽释还鄕,遣使送之。彼猰性不移,复杀信使,积慝[23]恣虐,益肆寇攘。怨憝神人,实天所殛,遏虐之旅,以慰傒苏,遂亲率六军往征之,用拯顚连,绥宁降附。五月十三日,师至斡难河,遇胡寇本雅失里来战,即摧败之,追奔逐北,电扫霆驱,本雅失里奔命不暇,以七骑奔遁。获马驼牛羔,生口无算,其馀降附者,相继而至,遂抚安之,给与羊马粮廪,令各安生业。数百年之孽芽,一旦荡除;千万里之腥膻,由玆洒涤。乃封于山川,振旅班师。于呼!包举无外,弘施一视之仁;抚辑有方,永乐万年之治。
乃遣大临等,奉表笺进贺。
○济州进马六百匹,命留养于全罗道,减半价,听民贸易。
7月12日
○丁丑,大雨。
○流吏曹正郞朴熙中于顺天府,礼曹正郞崔进诚于灵岩郡,皆收职牒;司译院副使崔云外方付处。柳谦回自北京言:“熙中、进诚,以点马别监到义州,点送易换马匹,循义州等处军民之欲,擅以进献马之良者,易换军民之驽马而解送。云以押送官赴辽东,亦以一匹换给义州百户,至都司为一旗军所觉,赂而得免。”事下巡禁司核实。熙中所换二十四匹,进诚所换二十二匹,计赃当斩;云计赃杖八十徒二年,上皆命从轻施行。
○命礼曹加谥故王师妙严尊者,又命艺文馆提学卞季良制碑铭。妙严,即无学也。上以上王尊信而力请,故有是命。
○定太祖配享功臣。议政府集议太祖配享功臣,以赵浚、南訚、赵仁沃为宜,上曰:“义安大君和,有功于太祖者也。靑海伯李之兰自少随从,且有功。此二人亦令配享如何?”成石璘启曰:“开国之时,有功与否,上之所亲见也。臣实不知,岂敢有异同!”赵英茂对曰:“和则王亲,之兰原从,且皆有功,然以开国之功论之,则二人之配食如何?”仑对曰:“二人皆与配享宜矣。”上从仑议。又有言金士衡宜配享者,上问于仑,仑曰:“君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士衡无功,不宜配享。”政府亦启:“士衡家门贵显,心地淸高,故太祖重之,然本不与开国之谋。又凡处置,一从赵浚,无所可否,不可配享。”遂不与焉。
○[5]议政府启曰:“南訚虽有开国大功,然挟庶孽,欲害嫡长,此殿下子孙万世之仇也。奈何欲以配享宗庙而血食乎?”上然之,停訚配享。河仑启:“赵璞与开国之议,后亦有勋,配享何如?”上曰:“四人足矣,何必五人!如璞者,岂可配享乎?”上曰:“祔庙之从,健元陵朝夕之奠,宜从礼文。”又谓代言曰:“古人云:‘赦者,小人之幸,贼良民之甚。’然庆事莫大于祔庙,吾欲下宥旨,赦宥之典,岂可废也?”上曰:“山台傩礼,若为神主则可,若为寡人则其除之。”议政府启曰:“祔庙之仪,万世之法,吉礼之盛,莫此若也,不可废也。”上然之。上谓近臣曰:“明当祔庙。若有论劾上党君者,虽在庆事之中,吾必不宥。”
7月13日
○戊寅,金同介,以骨看兀狄哈指挥豆称介等七人来,命内臣馈之于西上厢。豆称介等皆献土物。
7月15日
○庚辰,雨。
○上率百官,以禫服诣文昭殿,行禫祭。上尝命政府曰:“凡大小祭享,若一事不齐,且或不洁,则心甚未便。自今行香使,祭前点视陈设,或有差失,则言于所司,令考察可也。政府宜受教施行。”祭毕还宫。议政府率百官具朝服请陈贺,上以馀哀未尽,不许。政府启曰:“丧毕受朝,礼之大者,不可废也。”上竟不许,乃设虚座行礼而退。公州判官郑赒,奉忠淸道都观察使都节制使守令贺禫祭礼成笺,先期至京,诣阙肃拜。上谓代言曰:“祔庙后贺笺,为太祖也,则不可废也,若此礼则止在于予,时方农月,合令权停。予近忧水旱,未之命也,汝等何不细陈其弊,至使守令上来乎?”
7月16日
○辛巳,大雨。
○豆称介等复诣阙,命馈于西上厢。
○祈晴于四门。
7月17日
○壬午,暴风大雨。前月久旱,及是月阴雨连日,至是日太甚,都城水溢,自锺楼以东至兴仁门,人不能通。上曰:“阴沴之灾至矣。靡神不举,弭灾之道安在?予实虑焉。”
○流前吉州道察理使延嗣宗于咸州。大司宪黄喜等上言曰:
前吉州察理使延嗣宗,职专方面,以制敌讨贼为任者也。往者野人,侵边境而杀守臣,再肆陆梁,围逼庆源,势将陷没。为嗣宗者,当倍日兼行,进兵讨之,曾不为虑,托辞逗遛,图存性命,其于见危授命之义何如?况庆源,陵寝所在,尤不可不重也。虽不及救援,及贼退之后,亦当以重兵临之,宣示威信,镇安民心可也,退驻镜城,终不进兵,使贼势益张,其于忠君爱国之道,又安在哉?庆源见围,则逗遛镜城,不即救援;龙城见侵,则退驻吉州,以避贼锋,是宜明置于法。殿下特以勋臣之故,置而不问,赏罚失中,臣等所以痛心者也。请明正其罪,以惩后来。前庆源兵马使郭承祐,职当重藩,贼来则守死力战,以全城邑,职也。顾乃弃入海岛,先示怯弱,以挠民心,使民望风奔溃,粮储器械,为贼所掠,庆源一邑,萧然为墟,至于陵寝,无人守之,承祐之罪,死有馀辜,而今乃置之宽典,赏罚亦可谓不中矣。伏惟殿下,明置于法,以垂后来人臣之戒。
乃命嗣宗付处,承祐勿论。喜等复言:“承祐之伐野人,滥杀妇人婴孩,又有贪婪之行。虽不置于法,收其职牒,家财没官可矣。”上曰:“此人已杖一百,散军防御,足以当其罪矣。自今毋得再请。”
○司宪府请勿给李伫录券。宪府诣阙启曰:“前者命赍进李伫录券,然其父有不赦之罪,故举国臣民,痛心请罪,上赦而不问,令其父子,安置于外,今遽命爵召还,赐其录券,于义未安。臣等职在与人主争是非之任,何敢不言!”上曰:“父虽有罪,其子何与焉!录券,我所赐也。汝虽不进,我岂不能追写而复赐乎?”复启曰:“其父之生,不便于义,其子岂无罪乎?”上以不豫辞。宪臣乃退上疏,司谏院亦上疏论之,上皆不开拆而还之。
7月19日
○甲申,阴雨。
○司谏院请李伫之罪。启曰:“前日上疏请李伫之罪,殿下不赐省览,还下其疏于本院,臣等以谓不览疏而却之,恐言路自此而不开。且天人有感应之理,自伫入京以后,阴沴太甚。自古用贤则吉,用不肖则凶,此自然之理也。请黜之,以答臣民愤愤之情。”上曰:“李伫之外,举国之人,皆圣贤乎?今伫复官,已过十日,不即请罪,乃听宰相之言,欲效司宪府之所为哉?今水旱太甚,谏臣不陈善谋,而害人是急,无乃益伤和气欤?今水灾之致,伫与寡人当之,自今以后,勿复弹启。”
○[5]大司宪黄喜等诣阙启曰:“三功臣再盟之时,与健元陵碑阴,不录李伫名氏,虽还赐录券,其可名为功臣乎?”上曰:“盟簇碑阴,皆我所为也,岂不可改作乎?今也阴沴太甚,天之谴告极矣。无乃卿等不陈善谋,以弭灾变,徒欲害人,以伤和气乎?”喜对曰:“天有感应之理。自伫入京以来,水灾太甚,有若天应之。若黜二心之臣,则灾可消矣。”上曰:“予之召伫,盖欲食其田禄,优游京外之间,源源而来耳。大司宪,忧国忘家者也,乃何烦渎若是,谋欲害人乎?”喜对曰:“臣虽不才,长于宪府。今日之请,为社稷计也。”上谓持平洪汝方曰:“汝固拒予言,不进伫录券,汝果有忠心乎?”汝方对曰:“有罪之人,上欲轻释之,今臣请罪不已,自以为忠也。”上曰:“不须如此固执。观汝所为,特欲有光于史笔耳。”汝方退,遂以伫录券二轴、教书二轴、赐牌二张封进。
○[5]宪司又上疏固争,上却其疏。喜等更启曰:“臣等累上疏,俱不省览,臣恐言路自此闭塞,以累圣德。愿赐览而可否之。”上曰:“若言他事者,予固不闭言路,若李伫之事,不可听从。”喜等固请,上乃取疏而观之。议政府亦使参赞柳亮诣阙请伫罪,上皆不从。召汝方问曰:“被罪之人收取录券,皆藏于府欤?”对曰:“然。”上命尽焚之。
○分遣知印于京畿,审视水灾。遣中官取城外沈水禾一握,见之轸虑,以示承政院,又命议政府,分遣知印。
○日本萨州市来寓镇藏亲家,使人献礼物,发还被掳人口。
7月20日
○乙酉,祈晴,以将祔庙也。上谓代言曰:“若昊天上帝,则为万民而祷之,犹之可也,至如此事,无乃不可乎?”代言对曰:“此大事,祷上帝可矣。”议政府亦请祷,从之。
○分赐鹰牌于宗亲驸马功臣及武官大臣。先是,以国丧皆还收,至是,命刻收还赐三字,使知申事安腾署名,馀三十九个悉焚之。谓兵曹曰:“若在丧者、出使者,鹰牌收还,待其丧毕还京,而后赐之,若有物故者,收还其牌烧焚,毋得递给他人。如此则鹰牌自然绝矣。”
7月21日
○丙戌,豆称介等诣阙辞,上曰:“汝等不惮道途之险,慕义而来,予欲亲见,适不豫而未果。汝等宜好去。”赐衣冠,厚慰而遣之。豆称介请留子弟三人,备守卫,许之。
○吾都里千户张权子等五人,来朝启曰:“臣等未尝与谋作贼。”
○司宪府司谏院请李伫罪。黄喜、柳伯淳等复上疏论李伫,上曰:“然则伫当杀耶?水灾果伫致之耶?”伯淳对曰:“昔周公遭流言居东,成王悔悟郊迎,天乃反风,岁则大熟;宋张天觉为相而彗[24]星没,久旱而雨,天人相感之理至矣。今伫之来,灾异屡作。天意难忱,以人事观之,疑其致之也。臣等之请,非杀之,乃黜之也。”上曰:“予召李伫者,欲使上治都堂之事,又判巡禁司也。台谏连章论列,政府亦以为言,予姑徐之,予之处此至当,不可易也。”
7月22日
○丁亥,罢典祀判官安堵职。以健元陵祭酒味薄故也。
7月26日
○辛卯,太祖康献[25]大王、神懿王后神主于宗庙,宥境内。上以衮冕率百官,诣文昭殿,行神主动驾祭,陈象辂备仪仗,奉神主诣宗庙,配享功臣神主,在太祖之后。遂祔[26]于第五室,祭仪依四时大享例,奏八音之乐。其乐章曰:
嗟嗟皇考,佑命自天。文谟武烈,继后光前。于赫在庙,肇祀惟虔。是皇是享,于千万年。
功臣,义安大君襄昭公李和、平壤府院君文忠公赵浚、靑海伯襄烈公李之兰、汉山君忠靖公赵仁沃。初,上分遣内侍别监,赐祭和等之祠堂,使其子孙宗族门生,各奉神主,诣文昭殿近地以候,至是,入于配享堂。祭仪依七祀仪,有教书。祭毕,以绛纱袍御斋殿,受中外朝贺,乘銮驾还宫。百戏陈于前,成均生员二百馀人及上妓等,皆进歌谣。入御正殿下教:
王若曰,洪惟我皇考太祖康献大王,以神武之资,仁厚之德,受天明命,肇造邦家,以承我祖宗积累之功,以启我子孙持守之业,呜呼至哉!予纉丕緖,夙夜兢惕,庶几祗奉荣养,至于期颐,何天不吊而不少延!惟予痛慕,日深一日,顾以丧制有期,祥禫已毕,心犹恻然,罔敢或宁,载稽古典,当举祔仪。乃以永乐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辛卯,亲奉太祖康献大王神主及神懿王后神主,祔[26]于太室,祗服衮冕,祼献以礼,中外臣僚,相率以贺。仰惟太祖康献大王,隆功盛德,格于天人,予小子亦惟成烈是承,以迓朝鲜万亿年无疆[27]之休,正在今日。矧当缛礼之举,宜降非常之泽。自今月二十六日昧爽以前,除谋叛大逆、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蛊毒魇魅、谋故杀人、但犯强盗外,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并皆原免。於戏!既尊皇考,式陈克享之仪;嘉与臣民,诞布惟新之化。
礼毕入内,议政府诸大臣贺大礼庆成。上谓代言金汝知曰:“我父王为朝鲜始祖,其祔庙,常也,若母后之并祔,天也。昔宰臣崔有庆言于朝曰:‘齐陵不宜祭。’此乃为奸人所诱耳。今日天气淸朗,礼仪罔愆,实赖诸相之力也。尔可以予言谕之。”成石璘等对曰:“母后之事,虽国人之所共愤,然今日之祔,实圣子之功也。”
○罢魂殿都监。
○议政府请李伫之罪。启曰:“伫之不忠,国人所共愤也。近者台谏连日固请,臣等以祔[26]祭日逼,故未暇进请。若台谏更请,而功臣将相合辞共请,则凡在视听,岂非不祥!若殿下善处之,则伫之去就,亦裕如矣。”上谓代言曰:“是政府相率而胁我也。予惟镇安、益安,皆已逝矣;上王不可以兄弟齿;怀安,以我之故在外;又値戊寅之变,诸弟皆殁;唯李伫在,而尚不见容于世乎?天命人心一也。今予之召伫,是逆人心也,则亦岂合于天哉?予之待祔[26]祭,亦久矣,今已祔[26]矣。予之去就,夫岂难哉!卜者云:‘今年,国将有灾。’予于往岁,乃欲辞位,竟为群臣所沮。吾今而后知之。”大臣闻之惶惧,不知所言。
7月29日
○甲午,奉安太祖康献大王及神懿王后之真于文昭殿,亲祭之。文昭殿朝夕献官,以入番宦官及内侍官为之。
○御广延楼,宗亲议政府功臣上寿,赐各司酒果于依幕。初,上曰:“今年水灾太甚,且丧毕,岂宜先上王而听乐!”固请,久乃许之。上与大臣言母后祔[26]庙之事,遂泣下。盖伤母后之先逝也。
八月
8月1日
○乙未朔,以完城君李之崇、星山君李稷为东北面迁陵使,以中军都总制李和英为迁陵侍卫使,又命东北面都体察使、都巡问使,以兵卫之。上欲因迁陵之役,以袭野人,政府固谏曰:“山水艰险,待冰合之时图之,未晩。”乃遣护军田兴于猛哥帖木儿部以觇之。
8月3日
○丁酉,上亲祭于健元陵。告免丧也。
○移置星像于昭格殿。初,构别殿于阙内,以安星像,至是移之。
8月4日
○戊戌,上诣仁德宫,张乐献寿。
○申严私鹰之禁。
8月5日
○己亥,命议政府,议起复之法以闻。召司宪掌令崔洵问曰:“何不署安城君李叔蕃、蓝浦镇兵马使朴实起复依贴?”洵对曰:“李叔蕃依贴,时未到府,若朴实依贴则已到。然三年起复,载在《六典》,唯宰相耳,今实依贴,不宜署出。”上曰:“蓝浦,巨镇,不宜阙守。苟不合义,则胡不早启?可议诸同僚以闻。”洵复诣阙启曰:“将相大臣,关国家安危,则夺情起复,权也。今实秩三品而起复,则臣恐后日踵实者多,驯致风俗之薄。”上曰:“若有事之时,当任骁勇武士,而拘于古礼,止令宰相起复,则岂任人之法乎!”乃有是命。
○司宪府皆辞职。以请李伫之罪而不允也。召执义闵渫命曰:“东西北面,本产鹰之地,虽私鹰不可禁止,其馀各道,依凭进上,畜私鹰者,本府专掌禁止,监司守令,下及邑吏之长,不能考察者,一一推劾。”又谓渫曰:“朴实起复依贴,累朔不署出。所司之论,虽合于义,是亦王命也。此人受边镇之任。旧官黄象,迨今未能交代,宜速署出。”渫对曰:“非以实为有咎也,但依公道,不敢署出。今上教如此,敢不从命!然同僚皆辞职,惟臣在,岂可独坐本府署出乎?”
8月7日
○辛丑,议政府三功臣,连章请李伫之罪,使铁城君李原、知议政府事偰眉寿,诣阙进疏,上不拆,下承政院曰:“必为李伫事也。”原等启曰:“居易之不忠,宜加大辟,得保首领幸矣。今又复伫爵,臣庶缺望。”上曰:“寡人固不能进贤退不肖矣。功臣政府,欲强寡人乎?毋更进言。”
○司谏院亦上疏论请,上不赐览而还之,谏院皆辞职。
○政丞赵英茂等,诣阙请李伫之罪,不允。
○议政府三功臣,复使李原、偰眉寿等,诣阙启请览前日之疏,明赐可否。卢希凤将命,上叱之曰:“毋复入启此事。”又命不出外庭。于是,河仑、赵英茂等,率政府功臣,诣阙复请,希凤不敢启,乃退。
○河仑、赵英茂等,率政府功臣,复诣阙欲请李伫之罪,希凤曰:“李伫之事,前日有旨,毋得入启。”乃退。
○召功臣有司李原曰:“伫之罪,予独知之,非无咎之比,愼勿复会请罪。”成石璘方以疾在告,上召其子摠制发道,令告其父,毋得复请伫事,石璘乃曰:“古者大臣启事,诣阙陞堂而坐,别监急出,传达其言,君王闻其言而速断,今大臣累次庭立,亦不能达其意。若台谏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辞,若大臣进退,如之何处之?”
8月8日
○壬寅,大雨水溢,民有溺死者。议政府启:“广通土桥,雨辄圮毁。请以贞陵旧基石,造石桥。”从之。
8月9日
○癸卯,宴参赞议政府事刘敞、同判内侍府事文用富于解愠亭。慰其守陵终制也。命宗亲侍宴,李伫与焉。上酒酣,泣谓李天祐等曰:“功臣谓我享寿,则将献千年之寿乎?若未能则何必逆吾志乎?伫父居易,位为上相,功居第一,今废为庶人者,以其言不忠也。然既不族诛矣,则伫流于外七年而返,吾之处置审矣。伫本无不忠之意,何其欲去之甚也?”命健元陵供役人九名免役,又命文昭殿执役人六十名限三年免役,皆各寺奴也。
8月10日
○甲辰,宥罪囚。上取司宪府刑曹巡禁司京外罪囚启本,除关系社稷外一罪以下,皆亲下点放宥。盖虑宥旨别监不敢释其可宥之罪也。命延嗣宗、李中培、柳塘生、朴熙中等三十人,外方从便;全稳、权守纪、李牧、李地等三十六人,京外从便;孟思诚、柳龙生、具成亮、李叔明等十人,职牒还给,京外从便;已曾从便金瞻等十八人,职牒还给。
○罢神德王后康氏忌辰[28]停朝。礼曹以旧例,启神德王后忌辰[28]停朝,代言等启曰:“神懿王后既祔[26]庙,康氏非正嫡,其忌辰[28],不可停朝市,以开后世之疑。”上命议诸政府,皆曰:“诚未可也。”乃罢停朝。然犹以太祖之所厚,令厚设忌辰[28]斋祭。
○下户曹正郞郑孝复于巡禁司。礼曹启曰:“礼,宗庙荐新稻米,以九月行,节气太晩。自今请于八月朔望祭中行之。”承政院启曰:“去年,已命礼曹用八月,必是礼曹遗忘也。”上曰:“其时礼曹员,虽迁官在外,进而问之。”乃囚孝复。
8月11日
○乙巳,命祔庙[26]魂殿斋都监员吏,京外叙用。
○加李伫辅国崇禄大夫。
8月12日
○丙午,命除庆源府月课军器。东北面都巡问使启:“庆源府方五六月大旱,禾谷尽枯,且多瘟疫,或有合家皆死者。请除月课进上军器,专为养民防御。”从之。
8月13日
○丁未,遣正尹兴济,行神德王后忌辰[28]斋于兴天寺。
8月14日
○戊申,义州虫水,碧潼、昌城水,麟州虫,龙州风灾损禾。
8月15日
○己酉,上诣文昭殿,行秋夕祭,以上党君李伫摄事于健元陵。自是言者稍止。
8月17日
○辛亥,释郑孝复。孝复在狱中致书巡禁司府官曰:
《诗》云:“骄人好好,劳人草草。”臣于前年六月,曾任正郞,二十八日,承上旨,八月荐稻之祭,明书于簿,移牒各司,无所错误,及今年七月初七日递迁,八月荐稻,众所知也。今正郞韩谦、佐郞金自温等,不谨其任,遂废其祭,规免己罪,敢以巧计欺君,归咎于臣,殿下不察,系臣于狱。曾谓盛朝而有如是之事哉?臣虽系狱,而无所自责,愿诸相国转闻于上,更加阅实。
府官以闻,乃下韩谦、金自温于巡禁司鞫之,释孝复罢谦职,命自温复仕。
8月19日
○癸丑,命左正言鱼变甲待罪于家。变甲上疏曰:
近庙堂、台谏、大小臣僚,连章累牍,请上党君李伫之罪甚勤,殿下皆固却不允,臣亦不审殿下之所为也。若以为无罪,何前日贬黜之若彼乎?若以为有罪,何今日宠贵之又如此乎?然臣固知殿下亲爱不忍之情也。殿下以大舜、周公,为如何人哉?隐恶莫如大舜,而去四凶之罪;亲爱莫如周公,而处三叔之变。然天下咸服,后世无间言者,诚以其所关者大,势不得不为之也。比年以来,孽芽间兴,随即诛夷废黜者,虽皆殿下明哲照奸,沈几先物之所致,抑亦二三股肱赤心辅上,而图谋见允之效也。今之所言,亦岂空虚无据而云尔也?殿下何不惩前戒后,辨之于早乎?臣又窃念,自古万几之断,窥伺者甚多。自观听游谈者言之,必以为有罪无罪,简在上心,是某实无罪,群臣嫉妒,罗织以固请之也。不然,必曰无大无小,皆曰不可,是某实有罪,殿下优游姑息,掩盖而不忍也。臣恐优游姑息之名,岂不有累于文明之盛德,而嫉妒罗织之名,岂不造奸轨祸乱之萌哉?傥有不轨[29]之人,因缘借口,以邀群不逞之徒曰:“某之无罪,上心所迪知,二三媢嫉之人,矫诬以陷之尔”,则称兵助乱,以淸君侧为名,如袁绍、董卓之徒,将不启于玆乎?臣愿殿下,当群臣奏请之时,开陈本末以告谕之。群臣言事皆是,而上心有所难断则曰:“某虽有罪,而勋亲之恩,不敢忍也,翊戴之勤,不能忘也”,开张睿情,无敢隐焉。臣等亦知功可偿罪,私可灭义之事,则敢不敬承?苟私不可以灭义,而子文之治难救;功不可以偿罪,而栾黡之恶已彰,则殿下虽欲掩之,其如宗社生灵何?群臣其可拱默不言,坐视其变而莫之恤乎?况如居易之心,路人所知也。为其子者,䩄面以居其位,岂可安乎?且其姓氏,已削于功臣之载书,名号不登于太祖之碑阴,神明宗社,昭布森列,非可诬也。诚愿殿下,割私恩存正法,命台谏复其任,以广言路,使人人晓然真知善恶之所在,不宜摈却章疏,使奸党觊觎于傍,忠言郁结于下也。臣干冒天威,不胜陨越,至于批逆鳞触忌讳者,诚愚臣所不暇虑也。伏惟圣裁。
上览疏不悦,使承政院诘变甲曰:“疏中所谓二三媢嫉者谁欤?”对曰:“乃假设之辞,非的指之言也。”上曰:“汝岂不知其人,而辄言之欤?且尔知居易之罪乎?”变甲对曰:“二三之言,乃鄕俚不定之辞也。臣若备知,则何敢不启居易之罪,臣虽不能的知,废放如彼,岂无其由?”上曰:“汝疏云:‘居易之罪,路人所知。’汝岂不知而云然?疏中所引袁绍、董卓,何时人耶?欲淸君侧为[5]名,何事欤?”变甲对曰:“袁绍、董卓,汉时人也,以淸君侧为名,而构乱者也。其事实则臣未能周知。”上曰:“疏云:‘聚群不逞,淸君侧如绍、卓者,将不启于玆乎?’尔谓李伫请兵于谁乎?汝状元及第,岂不知其人在何帝时,其事之终如何?”变甲对曰:“臣非谓李伫请兵于某而为乱,乃虑将来之辞也。若绍、卓之事,臣记前日所闻,引用之耳。”上曰:“昔有人谏唐太宗曰:‘若此役不休,同归桀、纣耳。’太宗终不罪之。汝何不明言欤?然则此疏乃他人之所草也。若居易有罪,胡不共请诛之欤?”变甲对曰:“臣虽虑事不详,若状疏则岂敢借笔于人哉?”上谓左代言金汝知曰:“袁绍在汉末,与何进谋诛宦官,事泄,进见杀。绍愤愤外召董卓,尽杀宦官,废嫡立庶,其事不小,故不欲言之耳。”乃命变甲归家。
○翼日,谓启事诸臣曰:“居易见恶于闵氏,故以发其言,非怀不忠于我也。然所言关于宗社,故废为庶人矣。若伫则未尝有一毫贰于我也。虽或有贰,以贰己而诛之,非美事也。虽百台谏言之,其终废之乎?予自即位以来,谏臣或有流贬者,或有受刑者,若一一而求其情,则咸其自取之也。凡台谏之言,或畏大臣之议,或因物论之腾。虽灼知其人之无辜,犹且谏诤之者,盖袭前朝之弊也。予之防闲已久,弊或犹在。昨鱼变甲上书论伫,至引绍、卓,予问以绍、卓之事,对以不知。若知而不言,则是欺君也,若不知而言之,则非其所制之疏也,必有人诱掖之者。予将下其书于议政府巡禁司讯之,然虑反见非于臣僚,故不为耳。”
8月20日
○甲寅,命复给诸君所、司宪府、司谏院公廨田;务剧各司,亦并给之。从议政府之启也。
○赈东北面饥民。命输江原道淮阳以北军资于东北面,京畿铁原以北军资于淮阳。
8月21日
○乙卯,月犯五车。
○遣宦官黄稻,往视平壤筑城。
○置芳干于完山,禁其出入。上命全罗道观察使曰:“勿禁城外川边出游。”
○政丞成石璘等,请令台谏就职,不允。启曰:“今台谏以言事不允,皆呈辞,不宜久旷。”知司谏金亩上言:“台谏不可久旷。”上曰:“诺。吾将令复视事矣。”
8月22日
○丙辰,安城君李叔蕃,诣阙谢起复。叔蕃丁母丧,才过小祥,命复其官。至是,叔蕃诣阙谢起复。上亲自赐肉曰:“卿本有疾,无以死伤生,古训也。”因访政事,叔蕃曰:“一念一事,毋有勤怠之殊,愼勿忘今日之勤。”
○禁民织常五升布。
8月24日
○戊午,潜幸东郊,观放鹰。令义兴府镇抚二十馀人守把城东门,禁朝士出城,代言亦于东门楼候[30]驾。日暮乃还。
8月25日
○己未,议改葬之服。礼曹启:
谨按《文献通考》,宋乾德元年,改葬宣祖安陵,亲尸柩者服缌麻,京城废朝,禁音乐;魏孝明帝改葬文昭皇太后,崔光上言请至尊太子群臣,并服缌麻,既葬而除。此皆迁父母之葬也。又按韩文公改葬服议:“《经》曰:‘改葬,缌。’此谓子之于父母,其他则无服。”窃谓德陵、安陵迁安时,殿下依韩文公改葬服议例,于礼当然,亲尸柩者吉服,于礼未便。以素衣、纱帽、角带,奉尸柩,庶合情礼。
上从之。领议政府事河仑启曰:“《文献通考》改葬之法,子为父母、臣为君、妻为夫,服缌麻。今德、安二陵,世代虽远,乃在庙之祖也。改葬,大事,而缌麻,服之至轻者也。殿下为在庙之主,欲行大事,而其不可服至轻之服乎?虽礼文所无,失于厚则无憾矣。乞自明日服缌,经七日乃除,至葬日还服,既葬而除,则可矣。”知申事安腾曰:“已下停朝之状。且韩文公论改葬之法曰:‘子为父母服缌,其他则无服。’德、安二陵,乃远祖也。如曰臣为君,则太祖创业,而穆祖乃玄祖也,不可名为君;若主上服缌,则举朝皆服矣,无乃过情乎?”仑曰:“穆祖既追王,且奉祀于宗庙一室,祝文称嗣曾孙臣某,则非君而何?”上闻之曰:“卿言甚善,然予服缌,则臣下皆然,似乎太重。自明日启陵停朝,三日斋戒,庶礼简而称情也。”仑乃退。上谓代言曰:“领议政为来献言,岂无意欤?言于朝廷而未得,遂以来启,期其必听也。”代言对曰:“政府之意,依韩文公子为父母,其他则无服之例。领议政之言,特亿度耳。”上曰:“领议政以为臣为君也。汝等何得以为亿度乎?”遂遣安腾、金汝知于仑第,谕之曰:“穆祖乃玄祖也。父母之丧,服斩衰,而改葬即缌。玄祖服已尽而又缌,未可也。且自明日至于葬日,举朝服缌,则其间如有朝廷使臣,不得已宴享动乐不可废之礼,又经七日而除,至葬日还服,则名实相违,似求名誉,亦不可为也。”仑不敢复言。
8月26日
○庚申,停朝市三日。以是日启穆祖之陵也。
8月27日
○辛酉,下判司仆寺事高臣傅于巡禁司。坐误治内厩马而致蹇也。既而释之,左迁大护军。
8月28日
○壬戌,置仪礼详定所,以领议政府事河仑、艺文馆提学卞季良、参知议政府事李慥为提调。
○命议德、安二陵改葬之制。河仑、成石璘、赵英茂以谓:“作双坟,以示考妣挚而有别之义。”李叔蕃以谓:“同葬一穴,内置灰隔,外作一陵,于礼亦当。”上曰:“二说不同,更议以闻。”
8月29日
○癸亥,以检校判汉城府事刘旱雨,为山陵巡审使,如东北面。
○命广州牧使督民刈禾。盖欲畋于其地也。广州牧使上言:“今年水旱不时,谷不早熟,难以早获[31]。”上览之,责其不能劝农。李叔蕃启曰:“上将幸松都,何必畋于广州乎?士马之劳,不可不虑。”上曰:“予于前日,放鹰于东郊,执鞭驰马,不如昔时,故更欲试之。若他事则卿言何敢不从?此事则固不听从,卿勿更言。”
8月30日
○甲子,震雷雨雹,大如弹丸,移时乃止。
九月
9月1日
○乙丑朔,观放鹰于广州。有小宦尝启曰:“广州之野,禽兽蕃息。”上既出而不如其言,上悔曰:“吾今不复畋于广州矣。”
9月2日
○丙寅,雷电雨雹。
○上王亲祭于健元陵,次于丰壤之郊。翼日,上出迎于广津,设宴夜还。
9月3日
○丁卯,韩尚敬回自北京,启曰:“帝御奉天门,早朝宣问:‘高丽北门上,不知甚麿人来抢人口?’尚敬等具奏其故,且奏:‘本国差李玄、朴惇之,二次来奏,适以大驾北巡,玄已还国,惇之欲启于东宫如南京。’帝曰:‘朕不曾见尔国文书。这兀良哈,真个这般无礼。我调辽东军马去,尔也调军马来,把这厮杀得干净了。’帝又谓通事元闵生曰:‘这野人受朝廷重赏大职,赐以金带银带。招安如此,忘了我恩,打海靑去底指挥,拿做奴婢使唤,又尝一来扰我边。有恩的,尚或如是,尔莫说了料着。尔那里十个人敌他一个人,要杀干净。’闵生奏曰:‘未蒙明降,不敢下手。’帝曰。。’这已后还,这般无礼,不要饶了,再后不来打搅两个和亲。’又帝御奉天门,宣谕曰:‘这野人,貌虽似人,实怀熊狼虎豹之心,可着好军马一举杀了。其中若有归顺朝廷的人,不要惹他,又来告难决断。’”
9月5日
○己巳,月犯箕星。
9月6日
○庚午,三功臣欲献寿,上以违豫不受。
9月7日
○辛未,命下司宪监察金道生、李希若、金孝贞于巡禁司。初,金亩以谏官,同请李伫之罪,既而,以疾在告;台谏累请不得,皆辞职。至是,亩称疾愈,赴谏院供职,且欲受禄于广兴仓。道生为台监,议于房主李希若、有司金孝贞,不给禄,亩上书自讼,因乞辞,上怒曰:“爵禄,非臣子所敢与夺,监察辈欲作威福耶?”遂命下狱鞫问。议政府救之,赵英茂至于涕泣,上不听,流道生于延日县,罢希若、孝贞职。
○命东北面都巡问使,归所掳兀良哈妇女。
○日本纪伊岛客人来献土物。
9月8日
○壬申,议筑平壤城。初,黄稻回自平壤府言:“筑城军丁取石于三四日程,牛马疲困,至有妇女输石,络绎于道。民间农器,尽为椎钉,其弊不可胜言。”右政丞赵英茂等启曰:“臣等深虑。”上心惊惧,遣知印权惇,往观平壤筑城之状。惇来言:“西北面各郡[32]所受,功尚未半,丰海各郡,但筑城基,想冬初未能毕也。”左政丞成石璘曰:“殿下爱民至矣,然臣窃谓凡可为之事,不为则已,为则必要其成。至于功筑,军匠之聚、器械之集,事之半也。平壤境连上国,不可不筑。今事半而中止,至后年复举,则反为巨弊,民受其苦倍矣。又以民心观之,则西北之民,亦犹丰海之民也。虽曰他道,丰海州郡,则近于平壤,西北深郡之于平壤,倍远于丰海。放此而役彼,则劳逸不均,亦于国体未便。虽柳璋言:‘丰海之民,未有孑遗’,然其道监司,岂不察民之劳苦乎,而亦未有报。臣欲更遣敬差官,与监司同议便否。”上然之,乃以汉城少尹安望之为敬差官,命之曰:“汝不分星夜而往视之,若于今朔,庶乎毕役,则因而役之,苟未能毕,则丰海之民,可尽放之。”望之即日发行。望之行九日乃还,启曰:“臣之往也,道傍男女,布散在野,非无收获者也。至平壤询之,官民皆曰:‘不为则已,若待春复筑,则基址已成,取石已多,冰冻之前,愿刻期毕筑。’”都巡问使朴訔,因望之启曰:“秋耕之田,民皆付种,则曰谓民失秋耕者误矣。赴役之民,私代还家,守令给路引而去者甚多,岂皆赴役者乎?”上然之,谓望之曰:“汝审察得中,予甚嘉之。”
9月9日
○癸酉,安平府院君李舒卒。舒,洪州人,字阳伯,自号戆翁,高丽侍中延寿六世孙也。登第历官至军簿佐郞。高丽之季,朝政日紊,舒屏居田里。洪武丙辰,拜右献纳,以亲老不就征。丧父母,庐墓六年。戊辰,除内府少尹,以丧未终制辞,国家高其孝行,旌表门闾。其年冬,我太祖当国,举老成访遗逸,征为内书舍人,舒又上笺辞,不允。壬申,太祖即位,进刑曹典书,赐功臣号翊戴开国,封安平君。甲戌,拜司宪府大司宪,承命守贞陵三年。戊寅,拜参赞门下府事,辛巳,迁侍郞赞成事,寻拜右政丞,进爵府院君,加赐同德功臣之号。六月,以谢诰命,奉表朝京师,七月,拜领议政府事。壬午,以本官致仕,年七十一。其冬,与华严都僧统雪悟,迎太祖于安州,至行宫谒见,太祖喜,从容谈笑。甲申,复拜右政丞,乙酉,再致仕。己丑,又拜右政丞,自陈衰惫,恳求罢免。逾月,拜领议政,未几,封君就第,卒年七十九。辍朝三日,上遣代言致祭,谥文简。舒正直方严,淸俭自守,平居危坐终日。尝因启事,见御坐设黄绫褥,舒进曰:“臣观褥色,非殿下所宜用。”上愧谢之。晩虽贵显,谦恭下士,未尝以势位骄人,不惑异端。临终,诫家人丧制一遵《朱子家礼》,毋作佛事。庶子二,愼止、愼猷。
9月11日
○乙亥,雷电雨雹于海州及连丰县。
○中军护军田兴,回自兀良哈地面。
○遣司译院副使崔云,管押摠旗金帖木儿如辽东。咨曰:
田兴到建州卫,有东宁卫摠旗金帖木儿出来相见,告称:“永乐六年,钦奉圣旨,招谕野人亥狄乃等,为缘亥狄乃等托故,不曾赴京,却来建州卫住留,幸蒙护军出来。朝鲜既与朝廷是一家,愿随护军同赴朝鲜国,回还京师。”兴听此,就引帖木儿同来。看详帖木儿,既系朝廷差遣摠旗,理合差人伴送回还。
○设时令调和太一醮礼于昭格殿。
9月12日
○丙子,复令台谏就职。初,上召参知议政府事李慥曰:“台谏久阙,新除他人乎?将复令旧人视事乎?卿可议诸政府以闻。”成石璘对曰:“知臣莫如君。复令旧台谏视事,第在上鉴耳。”河仑、赵英茂对曰:“虽欲更除他人,才无特出者,还任旧人宜矣。”上曰:“虽复用旧人,若鱼变甲则不可。”至是命复仕,惟金亩罢。上谓代言曰:“前日鱼变甲[33]上书,予曰:‘必有人诱掖者。’今闻文城君柳亮自惑,亦可怪也。”上曰:“道生等固不中程式,亩亦庸流也。”
○命户曹还给李伫功臣田、科田。伫避世子嫌名,请改之,上曰:“嫌名不讳,《春秋》固详言之,然请勤,不可不从。”乃命之曰薆。
9月13日
○丁丑,观放鹰于东郊。
○日本萨摩州藤原赖久及其妻常喜,使人献礼物,请米布木。隅州亦献土物。
9月14日
○戊寅,命议政府,限今朔禁用粗布。以楮布时价不一也。
9月15日
○己卯,上亲祭于文昭殿。奉安神懿王太后新画真也。
○前知义兴三军府事郑南晋卒。
9月17日
○辛巳,上诣上王殿告辞。河仑、赵英茂启:“度厄不须旧京,宜于此地择吉。且朝廷使臣将至,诚为未可。”上曰:“卜筮之书,圣人之所不废也。卜者言:‘明年运逢辛丑日临太岁’,故将避方以禳之。”乃遣吏曹判书尹柢、赞成事柳亮、知申事安腾,卜于宗庙,得动吉之兆。
9月18日
○壬午,驾幸留后司,中宫随之。各司分半侍卫,唯汉城府、成均馆、典祀、典农寺、广兴仓、都染署、惠民局、济生院、典狱署留都。
9月19日
○癸未,驾次临津渡,命世子还都。
9月21日
○乙酉,驾至留后司,御敬德宫,命各司随中宫先入松都,上遂田于东江。
○命随驾大小人员妇女,欲赴行在者勿禁。初,上曰:“今之移徙,欲度厄耳,群臣乃挈家而行,不可也。其令关津,不听妇女过涉”,故至是有是命。
9月22日
○丙戌,迁陵都监启德、安陵迁葬之制。启曰:“参商古制,《礼记》《檀弓》下篇,孔子曰:‘卫人之祔[26]也,离之;鲁人之祔[26]也,合之,善夫!’陈氏注曰:‘生既同室,死当同穴,故善。’鲁疏曰:‘祔[26],合葬也。离之,谓以一物隔二棺之间于椁中也。鲁人则合并两棺置椁,无别物隔之。’朱子曰:‘椁,合众材为之,故大小随人所为,今用专木,则无许大木可以为椁,故合葬者,只同穴而各用椁也。’今二陵迁葬,宜仿孔子所善鲁人祔[26]合之制、朱子所云同穴而各用椁之说。石人石兽,用一陵所排之数,唯石床、长明灯,各置之。”上从之。
9月24日
○戊子,命各道民户,以楮货代税布。
○司谏院上疏。疏曰:
举动,人君之大节,不可不谨也。臣等窃见殿下,免丧之后,行幸门外,百官皆不得送迎,今留后司行幸,入城之路,下辇之时,皆不如初服,臣等窃有憾焉。愿自今凡行幸时,勿论城内城外,皆令台谏法官随从,使之迎送,垂法万世。
疏留中。
9月25日
○己丑,上亲祭于齐陵,遂观猎于白马山。
○光禄少卿吕贵真卒。
9月26日
○庚寅,侵晓,出猎于阅马坡,获獐三十三口,夜还。议政府率各司迎于宣义门外,上恶之,入自承制门,召议政府舍人责之曰:“非久猎也,不当郊迎。”上怒司饔房不饷猎人,杖饭监三人,又责代言不禁各司郊迎,枷礼曹佐郞沈道源于巡禁狱,既而释之。
9月27日
○辛卯,以李天祐为议政府赞成事兼判义勇巡禁司事,李叔蕃参赞议政府事兼知义兴府事,闵无恤右军同知摠制,闵无悔汉城尹。
9月28日
○壬辰,司谏院上疏,请严楮货之法。疏略曰:
楮货行乎中国尚矣。吾东方礼乐文物,一遵华制,独布货之用,因循未革。惟我盛朝,岁在壬午,始行楮货,诚万世之良法也。行之未久,而有楮布兼用之令,楮货之法,卒不能行,识者恨之,至于今日,复行楮货,可谓善矣。然市井之徒,私相语曰:“曩在壬午,行之未克,今日之令,亦未可信也。”夫狃于旧习,惮于新法,常人之情也。苟非行之以信,示之以威,则又安能移旧习而行新法乎?《书》曰:“令出惟行。”孔子曰:“有始有终。”伏望殿下,布令中外,收民间之布,一皆入公,随其布数,给之楮货,令出之后,私藏布匹者,绳之以律,则今日之法,可以传之万世矣。然而使无布之民,得楮货之利,而咸蒙圣泽,其亦难矣。幸国家于前年,虑粮饷之备,收人户之米,愿随其米数,给之楮货,则无一家不得楮货而为用矣。伏惟采择施行。
命下议政府拟议施行。议政府议得:“谏院状申一款:‘请收民间之布,一皆入公,随其数给以楮货。’右条行之势难,且粗布一禁,已受判施行。一款:‘去年所收人户米,愿随其数给以楮货。’右条,可依状申施行。”从之。
○遣平城君赵狷,奉安太祖真于完山府。
9月29日
○癸巳,司谏院上疏。疏略曰:
臣等近闻丰海之民愁叹之声,不觉长太息也。其男夫丁壮者,各持牛马,输石平壤,老弱妇女,收获[31]田亩,输粮于道路,又其道监司,遍令州郡,新作泻库,民不堪其苦。且当秋耕获禾之时,役使之若是,耕敛之事,何以为之,使臣之行,何以待之?其于殿下重民之意何如?且泻库以鼠窃一事言之,似乎可也,以转输之弊、受授之难言之,不如不成之为愈也。昔尝试于庆尚道,知其无用而毁之,伏惟上裁施行。
下议政府拟议以闻。
○台谏诣阙请从蒐狩之行。启曰:“讲武蒐狩,秋郊省敛,皆仿古法也,台谏扈从,亦旧制也。今下讲武之命,台谏刑曹不在扈从之列[34],臣等愿随法驾以行。”上曰:“各司皆未具位,朝廷使臣垂至,且勿随驾。”
○树碑于文庙。碑文曰:
永乐七年岁在己丑秋九月,我国王殿下,命臣季良,若曰:“惟我先考太祖,受天明命,肇造家邦,定都汉阳,亟建庙学,所以尊先圣而重文教也。予承丕緖,聿遵成宪,重新庙宫。既成矣,学官崔咸等,请文之石,垂示将来,汝其笔之。”臣季良承命陨越,退而征其始末。岁甲戌,太祖既建都,其宗社、朝市、城郭、宫室之制,咸底厥宜,即谋营庙学,度地于都之东北隅,山止土衍,水环以流,厥位面阳。命骊兴府院君臣闵霁治之,鸠工饬材,经始于丁丑之三月,蒇事于戊寅之七月。圣哲崇宇,从祀旁序,学在庙后,中明伦堂,左右有夹,引脩廊于两夹之南,左夹之东,有厅有廊,师生之位,正禄所处,无一不完,规模宏敞,缔筑坚缜。凡为屋大小,以间计者九十六。置田以供粢盛廪生徒,复户以应洒扫足使令,庙学之事,可谓备矣,而火于庚辰二月。其年十一月,殿下即位于松京,诣学谒先圣,命胄子就学。岁乙酉,还都,亲奠于先圣先师;越三年丁亥正月,命即庙之旧基而新之。星山君臣李稷曁中军同知摠制臣朴子靑董役,晨夕督视,心计指授,工师用劝,四阅月而庙成,崇深端大,比旧有加。作神厨于庙之西,东西门于两序之下,加给田口,田至万馀亩,口以百计者三矣。用议政府左政丞臣河仑议,跻郕、沂二公于配位,升子张于十哲,庙宫之制,益无憾焉。臣窃惟圣人之道大矣,不可得而讃也。虽强有言,其不类于绘天地而画日月者几希。吾夫子生于周末,集群圣之大成而折衷,作百王之大典而垂教,功极于化初,泽流于无既,生民以来,未有其盛。宰我所谓贤于尧、舜者,其有以夫!自唐以来,际天蟠地,庙貌相望,崇祀不忒。矧吾东方,爰自古昔,俗尚礼义,服箕子八条之教,彝伦之叙,典章文物之备,侔拟中国。吾夫子盖尝有欲居之志矣,则营建庙学,兴崇文教,固非他邦之比也。恭惟太祖康献大王,应天顺人,草创鸿业,奄有东方,定都之初,即以崇圣祀兴儒术为先,盖其尊德乐道之诚,出乎天性,而卓然有见于出治之本源、当务之为急矣。所以贻谋垂裕,淑人心而寿国脉者,呜呼至哉!我殿下,仁孝谦恭,刚健睿哲,光绍先业,临政之暇,乐观经史,每至夜分,卷不释手,以极格致诚正之学,以尽持盈守成之道焉,求之前古,盖亦绝无而仅有矣。世道方亨,人文宣朗,一时勋亲大臣、百僚庶府,以至宿卫之臣,莫不向学。惟我太祖,右文兴化,育养人材,而我殿下弘大前烈,躬行于上,以鼓舞多士,作新斯民之致然欤!肄[35]业有学,承祀有庙,周旋登降,愀然对越,观感开发,勉勉循循,由门而堂,以求其室,成德达材,致君泽民者,接踵而出,骎骎乎三代作人之盛,可俟也。岂唯改观易听,焜耀一时而已哉?实我朝鲜宗社万世之福也。臣季良谨拜手稽首而献铭。铭曰:于穆宣圣,应时而生。包羲迄周,集厥大成。自生民来,孰盛与京!赫哉崇祀,周于普天。矧曰箕封,礼义惟先!揖让俎豆,从古则然。天锡太祖,神圣武文。昭受帝命,克集大勋。翼翼神都,惟汉之源。迺经学宫,圣庙在中。奠荐讲肄[35],多士景从。明明我王,纉緖增功。缉熙圣学,今古罕同。有卓新宫,跻祀二公。元良入学,国本攸隆。我作我述,先圣是崇。人材是育,风化是懿。孰无秉彝,而自暴弃!人日进学,世日趋治。登三咸五,刻日以俟。华山嶙嶙,汉水亹亹。与国无疆[27],惟圣之祀。穷石琢辞,于永厥示。
艺文馆提学卞季良所撰也。
冬十月
10月1日
○甲午朔,讲武于丰海道,次于歧滩之西。是日立冬,上以《道经》三元四立之说致斋,令监司守令皆不得迎谒。
○禁用常五升布,公私贸易,皆用楮货。用布者,以判旨不从论,三日立示于街,决杖一百,征楮货三十张。先是,令五升布与楮货通行,于是民间不用楮货,全用布,物价涌贵,乃下是令。
○禁婚嫁。虑中使之来求处女也。
10月4日
○丁酉,夜有电光。
10月5日
○戊戌,虹见乾方。
○夕次江阴赤布岘之原。夜四鼓,始雷电雨雹,震扈从人马二匹。
10月6日
○己亥,雷雨不止,上辍膳。还至木村,天乃开霁。上泣谓群臣曰:“予以否德,不堪负荷,故天变若是。”因微示逊位之志,李叔蕃谏曰:“父母之于子,常责其所短。天其仁爱之,故示灾异耳。若以灾异之变,厌此万几,怠心生矣,宜克勤克念,以答天心。”
○还宫。
○召世子及领议政府事河仑、左政丞成石璘于汉京。以使臣迎接也。
10月9日
○壬寅,命司宪府诘礼房代言尹圭、礼曹佐郞沈道源等,寻释之。上观《月令图》曰:“猎祭先祖,在十月令。代言何不早启?予若知之,则当以所获,先祭宗庙矣。今乃不然,虽图月令挂辟,何用!”遂召掌令崔洵劾之,宪司劾尹圭及沈道源等以闻。议政府上言:“历代皆用丑月之猎,《礼记》所载,乃周之十月,愿用丑月。”上曰:“十月,禽兽皆美,再荐为可,姑从月令。”
○内史太监田嘉禾、少监海寿奉敕书来,上率百官迎至敬德宫。敕曰:
胡运已终,天命已去。朕皇考太祖高皇帝,膺受天命,统一华夷。朕荷上天眷顾,平定内难,绍承大统,四方万国,靡不臣顺,独残胡馀孽,梗化不庭,拘戮信使。朕亲率六师,往讨其罪。尔献马万匹,以资国用,眷尔忠诚,深用嘉奖。今特遣正使太监田嘉禾、副使少监海寿,以彩帑银两马匹赐尔,尔其体朕至怀。苎丝二百匹,线罗二百匹,彩绢五百匹,银一千两,马八匹。
上受赐谢恩讫,至太平馆设宴。嘉禾又示礼部咨,咨曰:
奉圣旨:“朝鲜国王进过马一万匹,恁礼部兵部便定了价运将去。辽东都司收贮行文书,与国王差人来领。”钦此。每匹给绢三匹、绵布二匹,共该绢三万匹、绵布二万匹。
分赐段子罗绢于宗亲议政府义兴府代言台谏及近臣有差。议政府启:“马价将至,请辞之,以露忠心。”上曰:“天子有赐,则当受,不可曲意露诚。且以此援例,则必有后日之患矣。”议遂寝。
10月11日
○甲辰,虹见东方。
○上如太平馆设宴。
○司宪府上疏。疏曰:
巨室,一国之所慕;怀土,凡物之常情。是故迁徙之举,不可不重。今我殿下,移御旧都,乃一时之权宜,诚有所不获已也。移御之初,令侍卫大小臣僚,从简分司,至于甲士,更番宿卫,其所以为新都,镇安民望之虑至矣。侍从之臣,释此不虑,争相挈家以来。无知之民,以怀土之情,巨室是效,多方托故,弃其产业以迁,络绎于道。其新都家舍,则为其邻里所毁,及其还归,必无容身之处,其可忍视而不虑乎?断自今,侍从大小臣僚,勿令挈家而来,其不得已有差备,已曾空其家者,令汉城府取保四邻,无使破毁,以待还业。若四邻不肯用心,为人所毁者,令其四邻,随即修葺;其无差备空家者,移关留后司,勒令还居,民生幸甚。
从之。命禁大小人员妇女迁徙,且令各司员吏侍卫军士,并轮次分司。
10月13日
○丙午,命世子享内史于太平馆。
○遣刑曹判书林整、中军同知摠制郑易如京师。贺明年正也。且遣吏曹参议禹洪康,献岁贡种马。
○命除京外倡妓,事竟不行。群臣皆希上旨,请除倡妓,河仑独以为不可,上笑而从之。
10月15日
○戊申,木星犯上将。
○命禁畿甸私猎,申严无牌鹰子之禁。
○平壤城成。都巡问使朴訔启曰:“不笞一卒,六十馀日,大役告讫。”遣上护军禹博赐訔彩币宫酝药物以慰之,訔进笺谢恩,且献鹰子。不笞一卒之言及献鹰之事,识者讥之。
○还遣世子于新都。监国也。命下迎接都监使张大有、判官郑容于巡禁司。内史以所求未完,笞迎接官吏,故下大有等,欲以解其怒也,既以释之。
10月17日
○庚戌,内史以帝旨求处女,上与内史如郑元厚家见之。
10月19日
○壬子,宴内史于敬德宫。上辟左右,谓内史曰:“父王有先后妃,欲立庶幼,南訚、郑道传赞成其计,欲害吾先妃之子,竟遭诛戮。又在己卯,母兄怀安君构乱,国人立我为君,已十馀年。今予有疾,欲令世子袭位。”译人李玄涕泣,难于发言,上叱之,玄乃告内史。内史曰:“世子年幼,宜使宿儒辅导之,待其年壮,则殿下亦老矣。若世子早袭,则军国大事,或有失当,殿下其肯坐视乎?且天子待殿下以至诚,东方之民,专付于殿下,春秋未老,岂可遽辞以疾乎?若托疾,则中国岂无良医乎?予将奏于天子,赐以药石矣。殿下之有今日,实天命之所在也,不宜更有此议。”赵英茂闻玄之言,赠玄以马。赵英茂启曰:“上春秋方盛,遽以疾,欲传位于储副,臣民缺望。今闻天使之言,甚合舆情。臣欲与二品以上,谢于天使。”许之。
○琉球国中山王思绍,遣模都结制来朝,且送被掳人十四名。咨曰:
窃念邻国义合,遣使往来,是为四海一家,庶为允当。为此专遣模都结制等,坐驾海船,装载礼物,前诣国王殿下奉献,少伸微诚。所据今去人船拊搭物货,仍乞容令卖买,早为打发回国。
10月21日
○甲寅,昏雾四塞。
○以刘敞判恭安府事,金汉老参赞议政府事,权弘知议政府事。
10月22日
○乙卯,昏雾。
○遣知议政府事权弘、恭安府尹金弥,如京师谢恩。
10月23日
○丙辰,平壤君赵大临、参知议政府事尹思修,回自京师。大临等至北京,天子待之有加,例外特赐大临鞍一面、马三匹,思修马一匹。户部尚书夏原吉谓大临等曰:“帝览尔国表笺,嘉叹不已。”
10月24日
○丁巳,月犯太微右执法。
○召宗亲击球于内庭。
○司宪府上疏。疏曰:
窃见国家更造楮货,使之通行,然无知之民,狃于旧习,不肯信从,暗用常布,以干邦宪者,比比有之。苟非国家取信于民,行之以先,则虽日鞭犯令者,求其行,不可得已。今各司会计付杂物内,不合国用,而民生所须之物,陈陈而腐者,无虑万计。请立和卖所,令户曹考不中国用之物,择付和卖所,从优定价,收买楮货,以示通行之信,则无损于国用,而有益于立法矣。
上曰:“予亦深虑之。今首相适来,当议而行之。”
○世子来自新都。以内史将还,饯之也。
○命罢京畿水军都节制使京中营库,且令留营镇抚,各还本船。从政府之请也。
10月25日
○戊午,上如太平馆,饯内史。
○罢兵曹正郞柳暲职。大殿牵龙等,于六衙日,使盖陪近仗,呈举案于兵曹,相承以为故事。暲捕牵龙捶之曰:“何不亲呈?”牵龙等诉于驾前,乃下暲于巡禁司,问其故,暲服,由是罢职。牵龙等,亦以越所申呈,杖六十。
10月26日
○己未,命世子饯内史于太平馆。
○停朝三日。以德、安陵迁葬也。
10月27日
○庚申,申行楮货之法。谕议政府曰:“予闻市井之人,惮用楮货,不坐于市,多将常布,行商于外。如此则楮货似难通行。若令外方杂贡代以楮货,则商贾平民必用楮货,宜速施行。”
10月28日
○辛酉,迁德、安二陵,合葬于咸州鞑靼洞之原。洞在咸州北五十里。葬用灰隔。德陵在西,安陵在东。启陵以八月庚申,即日发引,九月到咸州,安于殡殿,至是乃葬。
○内史田嘉禾、海寿等,以郑氏还京师,其父,前知宜州事郑允厚。小宦二人、女史四人从之。
○上出饯内史于迎宾馆,命世子禔、右议政赵英茂、知申事安腾饯于金郊驿。上还宫至玉妆桥边,有一老妪望见上,攅手而祝,上曰:“必无告之人也。”命赐米二石、酱一瓮。
○命河仑、成石璘对于便殿,议楮货久行之术,且令各司陈其策。上曰:“楮货之设,历代良法。今欲行之,以代粗布,可发仓廪贸易,以示信于民。”乃于新旧都,各立和卖所,以铁城君李原、义原君黄居正为新京提调,左军都摠制辛有定、参知议政府事尹思修为旧都提调。
10月29日
○壬戌,命世子还都。
○宴平壤君赵大临、参知议政府事尹思修、光禄卿权永均于西凉厅。永均免父丧,以帝命将入朝。
○司谏院左司谏大夫柳伯淳等上疏。疏略曰:
一,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故善为国者,不欺其民。今我国家楮货之法,始于壬午,未久乃罢,故复于今日,有疑而未行者。臣等曩者,具此以闻,随米数给楮货之条,已蒙兪允,其给楮收布之条,未即施行。臣等夙夜反复思之,夫泥古而惮新,人情之常也。况尝见欺于壬午乎?苟非行之以信,示之以威,民志将何以定,法令将何以行乎?今贸易者不用楮货,潜以米布相易于家,而不出于市,臣等恐有利口者,藉[36]以为说,毁其成法如壬午年也。臣等愿定日谕众,勒收私布,计布多少,给之楮货;其限后私藏布者,许人陈告,从重论罪,没其家产,赏其告者。又断其布,分为四端,给之八端,收楮一张,使民间无一端全布,其公家之布,皆下缮工,以代州县熟麻之贡,以示永不用布之意。又发仓廪陈积之谷,买得楮货,分送外方,外方贡布,一以楮货收之,则民之求楮货,如饥渴[37]者之得[38]飮食矣。如有托辞毁者,虽大臣,请以乱法论。一,《传》曰:“治本于农。”又曰:“逐末者多,则廛以抑之。”夫农也者,沾体涂足,其劳甚矣;计亩徭役,其苦多矣。商贾之人,则以贱易贵,其利倍矣;以劳役佚,其乐多矣。故农夫日寡,商贾日众,一人耕之,十人食之。国廪何由而裕,民食何由而足乎?愿自今,凡为商贾者,内则汉城府,外则州县,各于所居,置籍载名,依古者宅不毛者出夫里之征之制,每当行货,纳米贰石而后,乃给行状。如有无状而行者,许人陈告,所赍之货,半纳于官,半给于告者,以成盛朝务本抑末之治。一,古之善治国者,必爱养斯民。民失其养,则愁怨乃生,足以伤天地之和矣。古者役民,不过三日,至于唐初,制租庸调之法,岁役二旬,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租;三旬,租调俱免,无非爱养之意也。惟我殿下即位以来,改正经界,随损减租;土木之役,亦皆禁断,爱养之意,可谓至矣,独丰海、平壤二道之民,役于使臣往来之间者,一岁之内,固非一旬二旬而已矣。况于今年平壤之城,泻库之役俱兴,秋收失时,所损可知;秋耕失时,将来可虑。租税之纳,犹恐其不给,义仓之粜,又从而督之,非惟力不暇给,财且竭矣,其为愁怨,可谓痛哭者也,而冬雷之变,适在于丰海之境,岂偶然哉?夫二道之民,劳则均矣。然平壤之田租,视丰海则为轻。若丰海一道,其租重于平壤,其役加于诸道,则丰海之民,尤可惜也。臣等愿减今年租税之米,以示殿下爱养斯民之意。一,古者大夫有罪去国,三年不返,然后收其田里。惟我盛朝,士大夫常禄之外,别赐科田,以养廉耻,待下之道可谓厚矣。然不幸而有过差者,罹于杖罪,则辄收科田,以与他人,使一家陷于饥馑,以兴怨讟,与古者三年收田里之意异矣。愿自今除事关宗社、坐贪污不廉者外,其馀犯罪,虽收职牒,其所收之田,勿与他人,假属军资,及受职牒,复给其田,以示殿下待士之厚。一,学校,风化之源,古今帝王莫不重之。惟我国家,每降条令,必以学校著为令典。然而守令用心于此者盖寡,良可慨也。且文艺必十年,而后有成,而以子午卯酉为式年,取三十三人,分为三馆,以权知经六七年,始拜九品,若成均则八年,艺文校书则四年,然后乃升六品,年行三十四十而中试者,将老于三馆。若武艺则一年二年之学也。中试之日,即拜八品,循例而进,其为官也,岂不捷乎?故京外生徒,其质美可教者,皆入甲士。前日把册之徒,翕然舍学而执弓矢,其于盛朝崇学之意何如?愿自今,三馆去官,岁率二度,以励后进向学之意。又使守令衔带管学,上官之日,依本朝之制,先谒文宣王而后,乃复视事,使之诚知学校之为先务也。又使长官教授,职兼外史,记其道守令崇学劝农之勤慢与凡政治之得失,开写二件,一件送于史馆,以记实迹,一件送于监司,以凭黜陟。一,纸之为用广矣。凡公私书启,大小丧葬,莫不用之。况今国家,又以楮为货乎?臣等窃见,大小民家有楮田者,百无一二,而其仅有者,又为所在官司所夺,利不及己,而害且随之,故非惟不种,或有斩刈而去之者,是可叹也。且上国以本朝之纸为美,或来求之,是亦不可不虑也。臣等愿令各道,大户则二百条、中户一百条、小户五十条,限来年二月,一皆种之,令监司差人考察,有不如法者,赎征楮货,罪及守令,曾有楮田,不在此限。一,《传》曰:“王前巫后史,宗祝瞽侑,皆在左右。王中心无为,以守至正。”此古昔帝王,恐惧惕虑,思免厥愆之道也。惟我殿下,即位以来,日御经筵,延访群臣,讲求治道,史官在侧,一言一事,随即记之。又于行幸,百僚庶府,罔不扈从,后乃从简,只令台谏法官从之,此皆先王前巫后史之意也。自今年三月以来,因史官一时之失礼,使之不得进于左右,臣等恐嘉言善政,不得传于后世也。又于今秋讲武之行,台谏法官,毋得与焉,臣等窃恐自太祖至于殿下相传之美法,自今而废,窃为盛朝不得无憾焉。愿殿下,日御经筵,使史官得侍左右,每当行幸,使台谏法官从之,以为成宪,以示后嗣。
上览疏曰:“史官与台谏,曾有失次者,故台谏之随行,史臣之侍侧,姑止之矣。然不可坠古法,惟此二事,予当允之。御经筵,虽美事,予老矣,且有疾,宜早劝世子也。其他事件,非予之独断,下议政府拟议以闻。”命知申事安腾,传旨于史官金廧曰:“人有言九重宫阙,然我国宫阙,非九重,其内不远于外,予之言动,谁不知之?向者史臣有失,姑令勿参于启事,予意谏官必从而谏之,岂谓乃至今日而后言也?传于万世之美事,何独至于吾身而止之乎?自今以后,依古制参于启事之时。”
十一月
11月1日
○癸亥朔,雾。
○召朴訔知议政府事,起复朴信知议政府事,以偰眉寿判汉城府事。
○义州都兵马使曺备衡免,以禹博代之。内史恶备衡欲辱之,故以博代之。
○遣吏曹参议赵源如辽东。取领马价也。
11月2日
○甲子,命时散二品及各司西班大护军以上,各进通行楮货条目,令议政府拣择以闻。议政府启各司陈言内可行条件:
一,各司寺社田及功臣田科田受赐田,当收租之时,每五结楮货一张,计米太时价,必令收纳。纳未纳,各官守令,当养户考察,传报监司,监司报户曹;已收田租者,亦令计给米太,收纳楮货;违者,宪司纠理。一,禄俸䌷布三分之一,代以楮货。一,征工商,有国常典。令京中工商,每月一名纳楮货一张于汉城府留后司。各道行商之税,亦不可不征。汉城府考其行商名数,每一名计收楮货三张,行状成给,待六朔还取行状。如有无行状行商者,许人陈告,所过官司,收取所赍钱帛,输送户曹,决杖一百。一,才人禾尺身贡及渔梁船税,国用鱼物外,皆以楮货收纳。一,新旧京工匠商贾,汉城府留后司穷推,勒令出市。凡工造货卖物色,各于其所,必以楮货贸易,毋令闾里潜以他物贸易;不用楮货,如有犯者,许人陈告,依律论罪;告者,给赏楮货五十张;汉城府留后司之能否,宪司纠理。
上曰:“若多布楮货于中外,则民且轻贱之矣,宜讲收还之策。”且曰:“吾令人觇之于市,无一人用楮货者,民之懋迁难矣。政府宜悉心讲究通行之法,楮货布于民多,则官宜收纳。凡有罪,皆令赎以楮货,令民知楮货之重可也。”和卖所提调上言:“楮货布于民间者尚少,穷民未得楮货者,听其所纳物货,给以楮货,仍将国库米豆贸易。”从之。议政府启:“革去寺社奴婢之贡,皆用楮货。然则义仓米豆,虽军国所须,民之称贷数年而未偿者,亦以楮货代偿。”上曰:“米豆,年年所出,国用亦且不乏,宜从所启。”上又曰:“楮货虽行民间,或谓后当复用粗布。宜尽出仓库所储粗布断折之,以颁甲士,以绝民疑。”
11月3日
○乙丑,观放鹞于西郊。
○世子潜纳妓凤池莲于宫中。世子于宴使臣之日,见凤池莲而悦之,即命小亲侍二人,迹其家而私焉,遂纳之。上闻之,杖小亲侍,囚凤池莲。世子遂忧愁不进膳,上虑世子狂惑成疾,给凤池莲以绮帛。
11月5日
○丁卯,召宗亲,击球于内庭。
11月6日
○戊辰,光禄卿权永均如京师。上以红苎布十匹、黑麻布十匹授永均,使献于显仁妃。
○罢长兴库副使金兪甫、注簿朴景赟职。坐监进赆赠内史纸札有血污处,致内史之怒也。
11月9日
○辛未,命工曹正郞李师厚复仕。初,师厚阙上直省记,吏曹启罢其职。宪司议曰:“师厚非阙上直,但省记不呈,乃下典之罪也。”劾问吏曹正郞申樯、赵从生不能精察之罪。至是,吏曹判书尹柢启焉,上曰:“吏曹之论,然矣。”命皆出仕,师厚亦令复职。师厚,稷之子也。
11月11日
○癸酉,召完城君李之崇、星山君李稷,置酒于便殿,各赐衣一袭。劳迁陵也。
○时,民有潜往吾都里地面者,有司欲当以谋背本国之律,上曰:“此虽本国之民,然尝与兀良哈共处者也,岂宜遽杀!属于南州官贱可也。”
○司宪府请前完山府尹韩答罪。启曰:“答居金堤郡,民有言郡守不法者,答率鄕人,毁其庐舍。罪宜杖百。”上曰:“二品以上居外,曾有禁令。宪司若以此论则可矣,未可以宥前事罪之也。”
○命给犯罪还收告身人科田。
○琉球国模都结制等还。
11月13日
○乙亥,月犯昴星。
○命禁留都宰相诣行在。以冬至且近,命政府以谕之。
11月15日
○丁丑,月犯五车东南。
○宴宗亲于内殿。
○军资监上言:“仓库狭窄,难容蓄积,宜加营构。”
11月16日
○戊寅,庆尚道东莱、彦阳、仁同、河阳地震。
11月17日
○己卯,司宪府请检校参赞议政府事朴惇之奉使朝廷,恣行贸易之罪,原之。
11月18日
○庚辰,议政府上寿于便殿。以至日也。惟宗亲与焉。上曰:“予到此以来,三举乐矣,诚恐外人以为数也。”因命赐酒果于百官。
11月21日
○癸未,命减义州田租。西北面都巡问使朴訔启:“义州之民,去年失农,今年困于奔命,请减今年田租。”上曰:“汉文减田租,以恤百姓,美名传于后世。若我国,地褊人少,田税甚寡,且以军国,未减租税,然义州非他郡比,宜从所启。”
○上曰:“户布之法,何为而设欤?”户曹判书李膺曰:“备粮饷也。”上曰:“虽为粮饷,无故而取民,非法也。《周礼》,宅不毛者有里布,是劝课农桑之术也。若是则取之有道,民不怨矣。”
○命权免各司衙朝。以冱寒也。
○司宪府上疏:“一,精考僧徒度牒,无度牒者还俗。一,请开集贤殿,选儒士,以补其额,讲论经史。”
11月24日
○丙戌,罢尚瑞少尹韩承颜、司丞成概职。承颜等侍讲武之行,至延安府夜飮,使驱史歌。别巡摠制权希达使人捕歌者,承颜等以为:“符瑞在处,外人犯夜突入帐内,非所宜。”遂欧而逐之。司宪府劾承颜等:“以逼近行殿,使人唱歌,已为无礼。况不服别巡摠制之禁,反行欧击,实为不当。”皆免官。
11月26日
○戊子,司宪府上书。
《书》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此圣人制民常产之法也。我朝种桑之法,载在《六典》,裕民之道,可谓至矣。然民无恒心,行之者寡;为守令者,视为文具,令出不行,而民不获其利。是无他,无罚以惩之,而或失信于民故也。况今国家始用楮货,务要通行,若其植桑之数,使悉遵《六典》,如有不肯从令者,乞依《周礼》宅不毛者出布例,每十条征楮货一张,则既能畏令而务种,亦知楮货之为重,一举而两得矣。
上从之,命种植之法,限年行移。
11月27日
○己丑,命六衙日朝启。上谕礼曹曰:“寡人岂不欲日见大臣听政乎?然有疾不能,可自今月二十八日至岁抄,但用六衙日。”
11月28日
○庚寅,有星出于斗魁,入于贯索。
○兀良哈五人来。
11月29日
○辛卯,坤方有赤祲,夜有电光。
○收上护军兼判通礼门事尹夏职牒,外方付处。初,宪府请夏夜入摠制河久家,奸所畜妓汉婵娟之罪,上罢夏职,流之外方;汉婵娟从本定役。至是,司谏院上言:
扶纲常正风俗,有国之先务,为政之大本,而男女之欲,尤易以溺人心而毁风俗也。苟不正之,则人欲肆而天理灭,将胥而入于夷狄禽兽之域矣。夫子删《诗》,《墙有茨》、《桑中》诸篇,列于《国风》而垂戒后世者,良以此也。巫臣以夏姬之故而背楚奔晋;公孙敖以己氏之欲而弃命奔莒。自古家之败子、国之乱臣,未有不由是而肆其暴也。尹夏往者托以母疾,冒干上旨,窃妓出外,为宪司所劾,当垂首丧气,老于鄕曲。幸以射御末艺,偏蒙上恩,位至三品,职兼礼官,宠荣极矣。宜其改心易虑,夙夜敬谨,图报明时之不暇,计不出此,反纵淫僻之行,罪固大矣。且汉婵娟,虽云官妓,宰相取以为妾,置于闺门之内,岂他人所得而奸哉?况夏之于久,其交亲之旧,非他人比也。阚久出外,不顾礼义,半夜逾墙,纵欲而行,其丑甚矣。罪关风俗,实非情法可矜,仅罢其职,放归田庄,于人心邦宪,未为得也。愿殿下,命攸司收其职牒,窜黜遐方,以正风俗,以戒后来。
从之。
11月30日
○壬辰,夜有电光,召书云入直者问之,对以未见,且言冬电不害,上怒责之。
十二月
12月1日
○癸巳朔,黄雾四塞,数步之外,不辨人马。
○东原君咸傅霖卒。傅霖,江陵府人,字润物,自号兰溪,检校中枢院学士承庆之子。洪武乙丑,及第,调艺文检阅,累迁左正言。恭让王立,擢拜右献纳,论事忤旨,贬知春州,召拜刑曹正郞。时,重房诸将,内有所挟,蔑视东班,傅霖不少屈,与之抗礼,坐此失官。壬申四月,太祖当国,拜兵曹正郞兼都评议使司、经历司都事。七月,太祖受命,以与推戴之谋,擢礼曹议郞,策勋三等,赐号翊戴开国功臣,骤迁至左散骑常侍兼尚瑞少尹,参典铨选,遭父忧,服阕,封溟城君。癸未三月,拜参知议政府事,改封东原君。甲申十月,拜司宪府大司宪,未几而罢。戊子十月,拜刑曹判书,逾年病免。傅霖刚直有守,立朝敢言;敏于吏治,所至称职。历任京畿、忠淸、庆尚、全罗、黄海道都观察黜陟使、东北面都巡问察理使,常以澄淸自任,振监司之威,未尝挫挠,部内畏服。卒年五十一。上悼之,辍朝三日,遣中使吊祭,谥曰定平。二子,禹功、禹治。
12月2日
○甲午,木稼。城中群木,如蒙大雪,人怪之。上览《开元占》、《文献通考》、《玉历通政》等书,云:“佞人依刑陷人之兆。”书之,以示政府。
12月4日
○丙申,流判济用监事李云老于金化,注簿柳洳于阴竹,少监崔自海以下皆罢职。云老等使吏卒,收掠市物,欲资国用,上闻而怒,下云老等于狱。召司宪持平洪汝方责曰:“收掠民物,法所当禁。今官吏白昼公然劫夺,何不请罪?”汝方对曰:“臣等实未知。若知之,何敢不言!”上曰:“昨日承政院囚其吏,今予囚其官。予深居九重,尚且见闻,尔等何谓不知?今新颁楮货,反致庶民之疑。若又收掠,则不其召怨乎?”乃有是命。
○司宪府请入番司钥之罪,原之。冬至之夜,供御事烦,宫门不关。司宪府劾问司钥,承政院以与知其故,皆待罪于家。上召宪府掌务曰:“宫门不关,予实知之,勿问。”
12月7日
○己亥,检校议政府赞成事安翊卒。翊少习吏事,秉心刚直,所历州郡,皆有声绩。上闻其卒曰:“翊虽非当代见用之人,有耆旧之劳。”命有司祭其殡,辍朝三日,谥曰靖平。无子。
12月10日
○壬寅,以朴訔为兵曹判书,偰眉寿礼曹判书,李贵龄判汉城府事,李龟铁左军都摠制,安腾参知议政府事,柳廷显西北面都巡问使,金汝知知申事。
12月11日
○癸卯,猎于西郊。
○命在外除授州郡者,免朝辞,直赴治所。
○召刑曹京市署官,问通行楮货之状。
12月16日
○戊申,详定诸真殿及陵寝祭馔。礼曹启:“诸真殿及陵寝,宜用肉膳。”上曰:“宗庙既用牺牲,宜奠以素飧。启圣、文昭殿、健元、齐陵,行四时大享及有名日朔望,其馀陵寝,只行名日朔望之祭。”
12月18日
○庚戌,复以闵无恤为骊原君,闵无悔为骊山君。先是,著令外戚毋得封君,至是,上曰:“外戚不可任之以事,宜复封君。”上曰:“金瞻,党附无咎,往来密言,罪不可宥,若柳龙生、具成亮,可还给科田。”
12月20日
○壬子,雷电。月犯木星。
○停元日宴。议政府启:“元日,天下古今君臣庆会之日。殿下丧毕之后,群臣未能上寿,愿俯从舆望。”上曰:“时方度厄,未可也。”止之。
○降香于原州觉林寺。上之在潜邸也,读书是寺。僧释超以住持辞行,赐香遣之。
12月24日
○丙辰,日本九州节度使源[39]道镇上书,愿赐姓名字号小印,不许,命刻一颗以赐之。议政府启:“印章符节,非侯国所得颁也。今赐道镇,似为未便。”乃止。
12月25日
○丁巳,黜仁宁府行首李护。护托孝宁大君𥙷[40],请兵曹得是任,事觉。上曰:“幼少之请,不可从也。”且曰:“无识之人,因缘幼稚,以求宦达,固可罪也。然求名者,常情也,今姑宥之。”
○礼曹上言请以太祖配于南郊,不许。启曰:“自古有国者,必以始祖,配帝以祭。请于正月十日,以太祖配于南郊。”政府启曰:“以祖配天,天子之事。其在藩国,未之前闻。今礼曹遽以僭礼申闻,宜令攸司劾问。”上曰:“予已知其非,留中不下矣。岁时已近,不可下狱也。”
12月26日
○戊午,上亲祭于齐陵。驾至城门,有盲女乞丐于途,上恻然,命赐米豆,及还宫叹曰:“中外多有如此笃疾饥寒不得其所者,其能致雨顺风调乎?”乃命留后司,聚鳏寡孤独一百六十九人于演福寺,赐米豆人一石。
○宴宗亲于内殿。酒酣,上党君李薆,进联句曰:“愚臣所望寿千岁。”上即对云:“寡德何忘功太山!”
○命军器监张火戏于宫中,赐药匠二十六名米人一石,又分赐绵布正布五十匹于宫女。
12月29日
○辛酉,吾都里指挥童猛哥帖木儿,遣使献礼物。
○司宪府请判司宰监事权文毅罪,特宥之。文毅为丰海道敬差官,审田不实也。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卷第二十〉
注释
- ↑ 原本「辇」
- ^ 2.0 2.1 原本「𬙊」
- ↑ 原本「尝」
- ↑ 原本「胗」
- ^ 5.0 5.1 5.2 5.3 5.4 原本缺刻
- ↑ 原本「若」
- ↑ 原本「减」
- ↑ 原本「弭」
- ↑ 原本「防」
- ↑ 原本「奸」
- ↑ 原本「燠」
- ↑ 原本「令」
- ↑ 原本「瘦」
- ↑ 原本「筵」
- ↑ 原本「苏」
- ↑ 原本「孩」
- ↑ 原本「内」
- ↑ 原本「釰」
- ↑ 原本「矛」
- ↑ 此处原本有一「命」字
- ↑ 原本「饯」
- ^ 22.0 22.1 原本「环」
- ↑ 原本「匿」
- ↑ 原本「慧」
- ↑ 原本「宪」
- ^ 26.00 26.01 26.02 26.03 26.04 26.05 26.06 26.07 26.08 26.09 26.10 26.11 原本「袝」
- ^ 27.0 27.1 原本「强」
- ^ 28.0 28.1 28.2 28.3 28.4 原本「晨」
- ↑ 原本「𫐄」
- ↑ 原本「侯」
- ^ 31.0 31.1 原本「获」
- ↑ 原本「群」
- ↑ 原本「申」
- ↑ 原本「例」
- ^ 35.0 35.1 原本「隶」
- ↑ 原本「籍」
- ↑ 此处原本有一「得」字
- ↑ 原本「于」
- ↑ 原本「原」
- ↑ 原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