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
(辛卯)二年大明成化七年
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甲戌,上率百官,行望阙礼于仁政殿,进表里于大王大妃、王大妃、仁粹王妃殿。大王大妃殿,有贺笺。

○御仁政殿,受贺。

○御仁政殿,行会礼宴,倭人、野人入参。命野人金波乙大进爵,又赐李多弄介酒,又赐倭人、野人物有差。

1月2日

○乙亥,传曰:“永安道诸邑守令,能培养箭竹茂盛者,欲赏以劝之,何如?”院相金国光启曰:“以弓矢赏之为便。”

1月3日

○丙子,传旨宗簿寺曰:“昌原君晟、月山君婷、泰安郡主资财,考例赐之。”

○都承旨郑孝常、右承旨李崇元启曰:“前此谕诸道监司,纠察守令未能戢盗者,今闻外方盗贼成群劫掠,行旅不通。是监司、守令,不谨奉旨也。请更晓谕。”从之。

○礼曹据庆尚道观察使启本启:“庆尚左、右道沿海诸邑,每朔物膳,远输于尚州、安东两都会,官民甚苦之。若并庆州、晋州,定为四都会,则监司于四都会,一时封进为难。请以沿海诸邑物膳,分纳于庆州、晋州,使两官转输于尚州、安东都会封进。”命大臣议之。昌宁府院君曺锡文议:“尚州、安东两都会,皆本道上游之地,如巨济、南海,距此几十馀日程,其駄载往来之弊,不可胜言。臣谓庆尚一道,摠七十邑,而朔望物膳封进之数不多,岂必七十邑同时备纳,然后足欤?宜从礼曹所启,分为四都会,各以附近邑所产收之,每用一都会所收,轮次封进,则诸邑可得更休输纳,监司亦可巡行监进矣。”从锡文议。

○户曹据平安道观察使启本启:“义州,我国门户,入朝使臣护来,辽东官人、军人,朝廷使臣支待,用度浩繁,倍蓰他邑。故迤南诸邑田税稻米,每年移纳,犹不足用。今年则南邑自收皮谷,以备明年种子,因此本州所储谷数甚少。请将附近龙川、宣川、郭山、嘉山、安州等邑米一千一百硕,渐次输纳。”从之。

1月4日

○丁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训链院副正李永禧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5日

○戊寅,受朝参。

○御经筵。

○院相韩明浍、金国光、诸承旨启曰:“封崇,国之大事。臣民咸以为庆,封崇后,上宜率百官,进宴三殿。议政府、六曹、忠勋府亦当进宴。”大王大妃传曰:“今方民饥,不宜宴飮。”明浍等又启曰:“国有大庆,礼当进宴。今若废而不行,后世以为何如?”传曰:“遇庆事而废宴,以为有后世之议,则凶歉之岁,不恤民隐,而受宴乐者,独无后世之议乎!废宴之失在予,不在主上。后勿更言。”

○金山郡守许混、庆州判官金永锤辞。上引见谓曰:“今年饥馑,庆尚道尤甚。其各尽心荒政,毋好猎以病民。”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6日

○己卯,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承文院判校辛义卿等五人轮对。

○院相申叔舟启曰:封崇,庆事,礼当进宴,而今不许之。臣意,今虽年凶,不至饿莩,封崇后,献寿、称庆礼,不可废。“大王大妃传曰:”年荒,予何心受宴?前日祔庙后进宴,予初不知,当宴日始知之,宴具已办,不获已受之。今则决不可受。“叔舟更启曰:”礼不可废。宴品略具,何如?“传曰:”然则但使司饔院,略设,可也。“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7日

○庚辰,御经筵。

下书永安道观察使李继孙曰:“今见卿所启,道内诸岛栽植箭竹,比他道蕃盛,想卿与守令,勤谨培养,以致于此,予甚嘉之。今赐卿毛马妆一部、守令角弓一张,以赏之。卿其益勤培养,以裕国用。”

○圣节使韩致义来复命,仍启曰:“太监金辅,以韩氏之言,语臣曰:‘殿下,何不请追封亲父乎?’臣答曰:‘无例,不敢请耳。’辅曰:‘虽无例,奏请则必蒙准矣。’”大王大妃传曰:“辅欲因此奉使而言欤?抑因朝廷有议而言欤?果有朝廷之议,则何恤使臣支待之弊,而不奏请乎?前日大臣议以为:‘无前例,不当奏请。’然礼当追崇,而不奏请,则无乃以主上为薄于亲耶?其速议于诸院相。”

○韩致义赍礼部咨而来,其咨曰:

大明礼部为海洋船只事,准兵部咨:“送朝鲜全罗道内罗州遭风漂流人金杯回等七名,并随身器物到部,审无别情,除每人先该浙江布政司,给与胖袄、袴鞋,并将随身器物,付本国差来陪臣韩致义等,收领回国。”已行具奏外,合行开咨前去,烦为知会施行,须至咨者。

金杯回等,实济州人也。

○议奏请封崇事。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曺锡文、尹子云、金国光议:“自古帝王,以旁支,入继大统,义不顾私亲。今朝廷之议,必不如此,金辅不知大义而言之也。但虽不奏请,我国可自追崇,我太祖追崇桓王以上四代,亦不请于中国而为之。若奏请,而朝廷不从,则为天下所笑矣。勿请为便。”传曰:“知道。”

○户曹启:“庆尚道失农,尚州等十六官尤甚。请以军资谷六万硕,赈给。且令备草食、盐酱,曲尽救恤。然守令或有误施有食之户,而不及饥民者,甚非国家发仓赈穷之意。请申谕观察使,出入村巷,尽心救恤,其饥民数及用谷数,每月季详录以启。”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8日

○辛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通礼院左通礼尹孝孙等五人轮对。

○传旨刑曹曰:“盗贼真伪,在赃之有无。今观诸道推鞫文案,赃物形标,类皆不详悉质问,虑有诬指为盗者。今后鞫盗时,先问物主所失物色、形、标,取招讫,乃示赃物,质问。且令被盗之家,备录物色、形、标告官,受立案,以凭后考,使为式。”

○承政院问金杯回等漂流事状以启:“其供云:‘某等,去年,自济州,押贡物到京,事完,还本州,海上遭大风,漂流凡十三日,到浙江地面。见有二船,泊在海边,某等书朝鲜国三字,以示船上人,其人就我船,馈茶与粥。仍携某等,至一小官人处,放火炮后,乃见之。使五、六人押送大官人处,亦如之。有一银带官人来见曰:“真高丽人也。”翌日,使人押送一老阉处,问某等根脚,仍馈食,又给米十斗,使人押送一大官人处。每人各给毡帽、靑绵布、帖里、夹裙、夹袴、鞋,留八日,日馈三时。遣一官人,押送北京,留五日,付圣节使解送。’”命发还本州,仍谕全罗道观察使曰:“济州人金杯回等漂流,在庚寅八月,而本州至今不启。以此观之,前此漂流人,匿不以闻者必多。其推鞫不申之由,以闻。”

○御昼讲。

○司宪府掌令李陆来启曰:“前县监李重元,乃星州判官郑自周妻兄也。自周四寸弟尹光棐妻,方服夫丧,出入自周家,重元通焉。请囚重元推鞫。”从之。重元知事觉而逃。

○京畿观察使驰启:“狻猊驿残弊,请限阜盛间,依旧例,以开城府正兵十二户充助役。”兵曹据此启:“开城府正兵已作旅录,军籍不宜移易。请令本道观察使,抄近邑无役人充之。”从之。

○传于户曹、礼曹曰:“诸节日,五殿供进餠、果,限今年除之。”

○御夕讲。

1月9日

○壬午,受常参,视事。掌令李陆启曰:“今因年凶,饥民甚多,而诸邑守令,无有以饿死报监司者。甚者,御史、敬差官巡检时,掩土而匿之,不仁甚矣。请遣朝官,察饥民有无、救荒能否。”传曰:“可。”

○御经筵。

○下书诸道观察使曰:“诸邑守令,每当发仓贷民,境内居民,不分远近,一日之内,尽令聚会,方分给时,如有使客到邑,即辍给闭仓。因此远村之民,赢粮久留,其弊不赀。卿悉此意,令诸邑守令,趁时散给,虽当客来,亦须毕给乃已,毋使留滞。”

○谕忠淸、全罗、庆尚道观察使曰:“前年失农为甚,今春救荒最急,欲遣官赈恤。然既委卿以一方之寄,不可又别遣官,故停之。卿其尽心赈救,以活一方之民。”

○谕庆尚右道兵马节度使曰:“今闻尚州、善山、金山等处,恶虎多害人物,卿其抄率善射者,往捕之。今方年饥,民生甚困,务要简易,勿扰官、烦民。”

○御昼讲。

○户曹启:“密阳守山堤下国屯田,土品膏腴,一年所收补军需,多至八千馀硕。去丁亥年,大举筑堤,水门牢实。近者,守令慢不致意,开闭失时,以致缺毁,虚弃前功,固宜治罪事,在赦前不得追论。请令本邑守令,亲率官属人,以时修筑,佃作诸事,更加劝督,其勤慢观察使于殿最,凭考施行。”从之。

○御夕讲。

1月10日

○癸未,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掌令朴崇质启曰:“去年失农,诸道皆然,而全罗下道沿海州县尤甚,饥馑倍于他道。国家虽欲发仓赈救,仓储有数,难以遍给。若除庚寅、辛卯两年贡物,则民受实惠矣。”又启曰:“昔齐人归鲁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今仁政、勤政两殿宴享用女乐,两殿乃朝廷外礼之所,倭、野人随班观瞻之地,不可用女乐也。”

○通礼院奉礼金信蒙等五人轮对。

○遣前通礼院相礼金永坚于全罗道、宗簿寺正金升卿于庆尚道,巡行失农诸邑,审察荒诸事及盗贼有无,且令询问民瘼。

○刑曹三覆启:“永兴囚私奴孝山与在逃安莫三、林加乙献、黄乙生、北叱间等,杀私奴莫同,夺衣、马罪,孝山律该斩不待时,安莫三等追捕斩。”从之。

○传曰:“掌隶院兼判决事,权罢之。”

○传旨户曹曰:“入朝宦官族亲户,更加护恤。”

○御昼讲。

○户曹启:“黄海道失农诸邑救荒陈黄豆,曾给一千石,今又给陈酱三百九十石,赈救何如?”从之。

○传曰:“礼部郞中彭彦充求请人参十斤,山海关主事尚炯、指挥陈善求请厚纸各三十张,辽东都司傅海求请连六幅油芚一、白厚纸二卷、花席二张,辽东镇抚王璜求请连四幅油芚一、厚纸一卷、花席一张,其付谢恩使以送。”

○御夕讲。

1月11日

○甲申,受朝参。

视事。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兵曹启:“新《大典》:‘别侍卫散官,从三品去官;甲士,实职从四品去官,凡愿仍仕者,无递儿。’今别侍卫,每番元额三百,而递儿三百;甲士,每番元额二千,而递儿二千,并给禄,六朔相递,则其去官后愿仍仕者,犹在额内而不给禄,未便。请皆给禄。但《大典》:‘凡军士未去官者加阶,则只计元仕;递儿,则元、别仕合计除授,而其去官后仍仕者,无递儿。’故元、别仕合计,加阶。今仍仕别侍卫、甲士在额内者,计元、别仕,皆给禄,则加阶时,上项元、别仕叠计,未便。请依他未去官军士例加阶,则只计元仕;递儿,则合计元、别仕,除授给禄,何如?”从之。

○御夕讲。

1月12日

○乙酉,受常参。

○御经筵。

○通礼院引仪李衎等五人轮对。

○日本国丰后守源高忠,遣人来献土宜。

○下军士捕虎者给仕节目于兵曹:“大虎,先中箭枪者,给仕五十,次中者四十五,又次中者四十;中虎,先中箭枪者给仕四十,次中者三十五,又次中者三十;小虎,先中箭枪者给仕三十,次中者二十五,又次中者二十。豹,先中箭枪者二十,次中者十五,又次中者十。若自以奇谋,设槛机,捕之者,随其虎、豹大、小,依箭枪例,赏仕。”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13日

○丙戌,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持平金首孙启曰:“今为万户者,率多庸劣。请令显官,各荐所知,以授之。且永安、平安道居民鲜少,军额不敷。今后,宰相毋得占两道人为伴倘。”上曰:“知道。”

○御后苑观射。文臣成俊、宗亲河阴副正梓、宰枢朴叔善、兼司仆曺汉臣射多中,并赐弓一张;居次者权允信等五人,赐大箭;甲士八人,赐狐皮耳掩。

○吏曹启:“《大典》:‘诸邑校生年壮才踈者,每三年一贡,属书吏。’又别立书吏兴属之法,然京外良民,皆隶军籍,无闲丁。又前此校生定额时,择其无才学者,充军。因此各司书吏多未充差,衙前阙乏,诚为可虑。今正兵,于侍卫不紧,例皆赴役而已。请令所在邑,择其解文堪任事者,录名报本曹,分差各司。又书吏去官后,驿丞取才未入格者及驿丞考满见代者,并属正兵;其取才入格而未授驿丞者,令仍仕本衙门。仕多者为先除授,其仕加阶时及移属他处,许通用,何如?”从之。

1月14日

○丁亥,受常参。

○御经筵。

○奉常寺副正郑从韶等五人轮对。

○命别立懿敬王庙,令月山君婷,奉祀。祭品,依文昭殿例,别祭、大享,用羊、豕熟荐,乐只用鼓吹,乐器用一件。

○蓬原府院君郑昌孙年七十,请致仕,不听。

○以韩致义为嘉靖汉城府左尹,宋衣折冲行大护军。先是,世祖祔庙前一日,上诣宗庙,衣以右通礼,导大驾步行,须发晧白,上见而怜之,特命陞堂上官。

○吏曹启:“前此礼曹受教云:‘都护府以上邑教授,以文科出身者授之。’今欲依此施行,而文臣职次相当者少,无以充差。请以成均馆、典校署权知员,称训导差之。”从之。

○传于礼曹曰:“诸道刊行书册板子,守令不用意典守,以致散失。自今并录会计,新、旧官传掌。”

○命以斡朵里浪都郞可为都万户。其札付曰:

朝鲜国议政府,敬奉教旨:“吾弄草住斡朵里浪都郞可,能继乃父之志,时节来见,诚心归顺,予甚嘉之。恁府家将本人授本处都万户句当,部领管下军民,在边效力。”敬此,除敬依外,所有札付须议出给者,右札付吾弄草等处都万户浪都郞可,准此。

1月15日

○戊子,受朝贺。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礼曹启:“农家,以冬月下雪多少,占来夏旱涝。今诸道启雨泽,而不启下雪,何以占候?自今下雪多少,并令驰启,何如?”从之。

1月16日

○己丑,受常参。

○日本国石见州樱井津土屋修理大夫贤宗,遣人来献土宜。

○刑曹启:“杨州南面兔院前路,贼二十馀人劫司正崔湓妻闵氏及奴婢,夺其衣服。畿甸之内,盗贼恣行如此,甚非细故。请令京畿观察使,穷极搜捕。”从之。

1月18日

○辛卯,上具冕服,率百官,就仁政殿阶上,上大王大妃、王大妃、仁粹王妃尊号,进笺陈贺。大王大妃册曰:

恭以,祇荷慈训之仁,举国以听;宜极徽称之礼,示民有尊。玆率旧章,恭献宝册。恭惟慈圣钦仁景德宣烈明顺元淑徽愼惠懿王大殿下,任、姒圣德,马、邓神功。赞烈祖于家、于邦,中兴景业;启后人丕承、丕显,益巩灵图。虽圣号之已崇,顾愚衷之有歉。载稽加上之典,用伸归美之诚。臣讳不胜大愿,奉册宝,加上尊号曰:‘慈圣钦仁景德宣烈明顺元淑徽愼惠懿神宪大王大妃。’伏惟,勉受洪名,得欢心于四表;茂膺繁祉,享荣于万年。

王大妃册曰:

恭以,为之后、为之子,当尽爱敬之心;有其德、有其名,盍举尊崇之典?载扬懿范,恭献徽称。恭惟王妃殿下,性禀温柔,躬行慈俭。聿修内政,道已隆于母仪;用赞先王,功实侔于坤载。上以奉承于长乐,下以顾复于眇躬,聊伸归美之辞;式表欲报之恳。臣讳不胜大愿,谨奉册宝,上尊号曰:‘仁惠王大妃。’伏惟,俯循舆望,诞受鸿仪,益膺万福之臻,永享一国之养。

仁粹王妃册曰:

恭以,仰惟鞠育之恩,欲报罔极;第崇徽懿之号,在礼当先。玆率旧章,载扬缛典。恭惟粹嫔殿下,慈仁静一,淑愼柔嘉。赞昭考之元良,允执妇道;训眇躬之愚昧,式隆母仪。不有殊美之称,曷表推崇之恳?臣讳不胜大愿,谨奉册宝,上尊号曰:‘仁粹王妃。’伏惟,光膺宝册,茂迓纯禧。圣算延洪,益膺万岁之庆;长秋怡悦,永享一国之欢。

大王大妃殿笺曰:

坤元正位,夙著徽音;母仪居尊,丕膺显号。庆绵宗社,喜溢臣工。恭惟慈圣钦仁景德宣烈明顺元淑徽愼惠懿神宪大王大妃殿下,柔顺静专,温仁渊懿。赞先王,灵承帝命,再造邦家;佑冲人,式至今休,常加覆育。当册礼之举,茂膺祥庆之臻。伏念臣,猥将孱资,早蒙慈训。情勤燕贺,率百官而趋庭;祝伸龟筹,于万年以献寿。

王大妃殿笺曰:

正位璇宫,风昭慈范。扬徽宝册,允副舆情。喜溢臣邻,庆绵宗社。恭惟仁惠王大妃殿下,性禀渊懿,躬履俭勤。早配先王,克著内助之美;思媚大后,敬奉长乐之欢。缛礼既举,纯禧并臻。伏念臣,猥以庸质,叨袭丕基。彤管增光熙,鸿号于有永。华封效祝,期鹤算于无强。

仁粹王妃殿笺曰:

位正长乐,咸仰母仪之尊;册膺徽称,允答舆情之望。庆衍宗社,光增简编。恭惟仁粹王妃殿下,禀性柔嘉,秉心渊塞。密赞先考,肇景命之惟新;启佑后人,巩丕基于不拔。玆举缛礼,诞扬鸿名。伏念臣,猥将庸资,承慈训。《关雎》纪德,虽莫罄于名言;《天保》陈诗,庶用勤于颂祝。

百官进贺笺,大王大妃殿笺曰:

位隆长乐,咸仰慈仪;禧献徽称,光膺显册。庆衍宗社,喜溢臣民。恭惟大王大妃殿下,柔嘉静专,温仁齐圣,宜于家、宜于国;母临三朝,传之子、传之孙。功高千古,属尊号之加上,蔼颂声之傍腾。伏念臣等,幸际昌辰,获睹盛礼。受王母之介福,愿法羲经;伸虎拜之万年,载赓周雅。

王大妃殿笺曰:

璇宫正位,夙著慈仪;玉册扬庭,诞膺显号。庆绵宗社,喜溢臣邻。恭惟仁惠王大妃殿下,柔顺静专,慈和渊懿。配虞嫔之至德,密赞先王;嗣周姒之徽音,端居长乐。式举缛礼,益拥纯禧。伏念臣等,猥将庸资,获睹盛事。班趋汉殿,曷胜蹈舞之欢;祝效华封,愿献悠久之寿。

仁粹王妃殿笺曰:

德隆母仪,茂膺荣养;尊居长乐,诞受徽称。庆衍宗祊,欢腾朝野。恭惟仁粹王妃殿下,端庄渊懿,圣哲慈仁。嫔文母于周京,益光姬运;奉窦后于代邸,再兴汉家。玆当宝册之陈,益拥纯嘏之集。伏念臣等,幸际昭代,欣瞻盛仪。舞之、蹈之,获参趋贺之列;悠也、久也,倍殚颂祷之诚。

○上御仁政殿,受贺。领议政尹子云等上笺,其笺曰:

诞抚鸿图,丕阐垂衣之化;式稽古典,肇称扬徽之仪。庆衍宗祊,喜均朝野。恭惟主上殿下,聪明睿知,刚健粹精。遵列圣之宏规,心敦继述;奉三宫之慈范,孝尽怡愉。属大礼之告成,霭欢声之竞沸。伏念臣等,猥将樗质,滥居台司。舞之、蹈之,情实深于燕贺;悠也、久也,祝倍切于嵩呼。

○大王大妃殿乐章曰:“思齐太后,德配任、姒。赞我烈祖,保佑后嗣。母临三朝,功高千古。于万斯年,受天之祜。”王大妃殿乐章曰:“于皇圣母,天生淑德。勤俭柔嘉,端一维则。正位长乐,式隆母仪。于千万年,福履缓之。”仁粹王妃殿乐章曰:“于显圣母,淑愼厥德。秉心渊懿,柔喜维则。化基二南,教形一国。天命用申,茂膺多福。”

○高灵府院君申叔舟启曰:“吉城君许惟礼来自永安道,言于臣曰:‘兀狄哈澄乃来朝,且还行到抱川县安奇驿,无一人应接,押去通事以报县监,县监又不应,澄乃深怒,徒步而去。’请鞫抱川县监,遣朝官,慰澄乃。”命义禁府,拿致县监鞫之,遣礼曹佐郞金耋,往慰之。

○礼曹启:“今正月二十四日懿敬王追崇祭,请依文昭殿亲行祭例行之。其献官、执事,以进册诸执事兼差。”从之。

○户曹启除弊条件:“一。各官所纳贡猪,虽肥大,然该司奴子,托以瘦弱、体小,代纳私畜,高价侵督。今后诸邑贡猪,悬印标于猪颈,备录印文及大、小尺寸于陈省,上送,监察凭考,收纳。其瘦弱者,该官告本曹施行,不得擅退,如有违者,司宪府检察,痛惩。一。诸邑田税领吏,在浦所作弊多端,已令分台纠察。但所用斛、斗、升,每年改造,因而大、小各异,又改造时,滥收其价于民,民亦苦之。请令分台,校正,烙印,留置浦所用之。一。诸道田税,则监司差守令,监收浦所,京畿则无检察之官,吏辈来寓私家,倍收作弊。今后纳税者,每一字作一统,使各自纳于京仓。如复有作弊者,司宪府纠之,本曹亦时检察。”从之。

1月19日

○壬辰,御仁政殿,册封王妃。其册曰:

干与坤而合德,万物资生;后立配而刑家,一国兴化。玆循成宪,用伸宠章。咨尔韩氏,积善名门,元勋茂族,勤俭之德夙著,柔静之性天成。自在潜邸之时,已为嘉耦;逮践丕祚之日,益赞洪猷。宜加显册之封,以正中壸之位。於戏!仁敦麟趾,阐风化于二南;庆衍螽斯,昌本支于百世。故玆教示,想宜知悉。

其教命曰:

自古,有国家者,必资内助之贤,以成治化之隆。咨尔韩氏,家传积德,系出元勋。予在潜邸,我世祖大王选以为配,克备妇道,率礼无愆。今予纉承丕緖,乃作臣民之主,俪体居尊,宜正位号,肆册为王妃。於戏!惟恭俭,可以治内;惟慈仁,可以化下。服玆宠命,永孚于休。故玆教示,想宜知悉。

○复御仁政殿,受百官贺,仍颁赦。其贺笺曰:

乾刚应运,光绍丕图;坤厚俪尊,诞扬显册。庆绵宗社,喜溢臣工。恭惟主上殿下,刚健粹精,聪明睿知,事亲当尽其孝,祗奉三宫之欢。治国先齐其家,更阐二南之化。属玆缛仪之举,益拥纯嘏之臻。伏念臣等,猥将庸资,获睹盛事。恒伸多男之祝,窃效华封;载赓万年之诗,敢忘虎拜?

其颁赦教曰:

予以眇末,嗣大历服,惟不克负荷是惧,罔知攸济,国家大礼,尚有未遑。仰惟大王大妃,密赞世祖,克靖大难,功在社稷,德被生灵。今又训诲眇躬,绍述前光。王大妃诞嗣徽音,弥隆壸化,以恩以义,为后为子。粹嫔,柔嘉懿德,母仪益彰,隆功盛德。皆焕赫在人耳目,而未崇徽号。韩氏为我良佐,共成治化,而未正位号。玆实旷典,于成化七年正月十八日,谨奉玉册宝,上大王大妃尊号曰:‘慈圣钦仁景德宣烈明顺元淑徽愼惠懿神宪大王大妃。’王大妃尊号曰:‘仁惠王大妃。’粹嫔尊号曰:‘仁粹王妃。’越十九日,册韩氏为王妃。既讲缛仪,盍行宽典?自今月十九日昧爽以前,除谋反、大逆谋反、子孙谋杀欧骂祖父母、父母、妻妾谋杀夫、奴婢谋杀主、谋故杀人、蛊毒魇魅、但犯强盗外,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於戏!率由彝章,熙事已扬于玉检;旁推解泽,洪恩宜霈于金鸡。故玆教示,想宜知悉。

○王妃乐章曰:“猗欤大东!受命溥将。伣天维德,克配乾刚。化隆宜国,丕显其光。百禄是遒,申锡无强。”

○中宫上谢笺曰:

庭扬玉册,昭示异恩;位正椒闱,实逾微分。惊惶失措,感激冞深。伏念妾,猥将孱资,卑添妙巽。藩邸奉帚,惟知主馈之勤;宸极俪尊,顾乏刑家之德。何期鸿号之锡,骤膺翟服之荣?玆盖伏遇主上殿下,德合乾坤,明并日月。谓王化,实由内助,而国治必先家齐。遂令庸愚,获纡宠命。妾谨当小心夙夜,效仪范于鸡鸣;兴化家邦,嗣徽音于麟趾。

○百官陈贺中宫,其笺曰:

宝册扬庭,丕衍鸿图之庆;椒房正位,式增翟茀之荣。喜溢宫闱,欢均朝野。恭惟中宫殿下,端庄贞静,柔懿温恭。嗣太姒之徽音,思媚三后;赞文王之至德,化洽二南。玆属缛礼之陈,益拥纯禧之集。伏念臣等,俱以庸质,获睹盛仪。载赓周雅之诗,本支百世;窃效华封之祝,寿考万年。

○命东班六曹参判以上、西班资宪以上及大司宪、汉城府堂上,会宣政殿东庑,赐酒乐。又召实录厅堂上、郞厅及入直诸将,参焉。

1月20日

○癸巳,司谏院正言南润宗来启曰:“今命谢恩使,购佛经以来,其于初政何?”右承旨李崇元亦启曰:“中外方拭目望治,今购佛经,恐臣民缺望。”传曰:“中国亦崇佛教,求之何妨?”

○艺文馆副提学金之庆等上疏曰:

窃闻令谢恩使,购求佛书,臣等未审为其利于国耶?利于民耶?迩来,国家多故,大恤相仍,未见佛氏之能利于国也;年谷不登,饿莩相望,未见佛氏之能利于民也。于国、于民,一无利焉。虽有旧藏,在所焚弃,何必费财,远购于上国乎?殿下即位以来,首阐文教,日御经筵,凡所施为,动遵古昔,一国臣民,咸仰维新之治,不谓今者,乃有此事也。伏望,亟收成命,以绝邪妄之根。臣等忝侍经幄,陈说是非,日以尧、舜望殿下,义不敢缄默,谨昧死以闻。

传曰:“此事,自先王行之久矣。求之何害?”之庆启曰:“臣等虽无言责,职忝经筵,义当究圣贤之旨,以补圣治。今当初政,购求佛经,甚不可。”传曰:“大王大妃求之,予不得已也。”

1月21日

○甲午,遣行上护军李寿男,如京师,谢恩。上率百官,拜表如仪。其表曰:

陪臣韩致义回自京师,钦蒙圣恩,发还本国漂风人金杯回等七名,臣与一国臣民,不胜感激,谨奉表称谢者。伏以,帝德天临,丕阐同仁之化;宸心子惠,均霑并育之恩。糜粉难酬,感铭曷已。伏念臣,猥将庸质,幸际昌辰,唯知朝聘之勤,未效涓埃之补。顾惟边氓之漂泊,何期睿眷之矜怜,特降明纶,许随贱价而返?得保馀喘,复见鄕闾之居,抚绥若玆,前昔所罕。玆盖伏遇皇帝陛下,泽洽字小,度廓包荒,体周文之如伤,推夏禹之犹溺,遂令敝服,获被洪私。臣谨当益砺丹衷,倍殚素节。之屏、之翰,谨守箕封;曰寿、曰康,恒伸华祝。

○御经筵。讲讫,侍讲官金季昌启曰:“臣等闻购经中国,上疏陈论,未得蒙允,臣甚闵焉。殿下即位之初,购求佛经,中国以为何如?赴京还者言:‘中朝人皆称:“上为英主。”誉言溢于中国。’今求佛经,臣恐更有中国之议。今刊经都监所藏佛经,不为不多,何必更求于中国乎?殿下即位之初,首毁佛堂,禁人为僧尼,臣等以为刊经不紧之役,亦当罢矣。今复求佛经,刊经之役,未知何时而止。”上曰:“大王大妃,为世祖求佛经。”且教曰:“及予在世,欲具经帙,今购之亦何有弊?”执义孙舜孝启曰:“皇帝若求海靑,我国因知皇帝好游猎。今初政,乃求佛经,恐中国之人,有以窥殿下也。人君所好,贵正道耳。且刊经所用白楮,督征于民,民不聊生,破荡家产者有之。殿下何谓无弊?须与大臣商议。”上曰:“大妃为世祖求之,予何敢言?然尔等言亦是当,更与大臣议之。”

○司饔院正柳浑等五人轮对。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司谏院正言南润宗来启曰:“臣等反复思之,即位之初,先求佛经,恐亏圣德。请停之。”传曰:“今彩帛非不多也,药材非不储也,而每行求之者,预为之备也。今求经亦然。且非自今日,先王时固已为之。若曰:‘驿路有弊。’则如彩帛,独不为弊乎?且上国奉佛甚谨,求之何害?其勿复言。”首孙又启曰:“我国所藏经,不为不多,何必更求上国?古人云:‘愼厥终,惟其始。’当殿下即位之初,乃求佛经,其于谨始何?虽曰:‘上国奉佛。’岂人人皆好?必有非之者,请停之。”润宗又启曰:“前日教云:‘将罢刊经都监。’今复求书,都监之役,何时而止?请停之。”

○传于首孙曰:“若政事有阙,则言之当矣,不然则虽求佛经,何害?先王尝求佛书,其帙未具,今求之者,欲备其帙也。”传于润宗曰:“今求经者,非欲刊之也。但备帙而已。”

○司谏院行大司谏金寿宁等上疏曰:

臣窃闻,刊经都监将布五十匹,购求佛书于中原,愤激之至,不敢默默。窃惟佛氏之教,荒幻、虚诞,崇奉舍施,未必受报,其曰福田利益者,皆宏阔胜大之言,所以诳诱时世,笼罩贤愚。古人所谓:“别为一端。”者是也。故得其言,不足福国;得其书,不足利民。千函、万轴载之游说,虽山林、枯槁之士,无意于世者,亦在所不用,况人主乎?殿下新登宝位,日御经幄,逊志时敏,如或不及,一国臣民,想望维新之化,皆曰:“殿下将罢刊经,将黜佛家,赫然回三代之盛也。”今刊经不已,而复求其书,臣等窃惑焉。夫佛氏之误世,书于前史,杂出于先儒之论,今未暇缕缕,姑即我朝已然之事而言之。自世宗建佛堂以来,及我世祖累营巨刹,奉佛弥谨,而福报未效,曾未再期,国恤频仍,年比不登。至于今岁,饥荒益甚,道殣相望,所谓福国利民者,果安在欤?殿下轸念荒政,遣使赈民,凡无用之费、不急之务,一切停罢,而独不罢刊经役。夫匠百有七十馀人饩廪,日不下五、六硕,计一月之费,近二百硕。以千万人全活之资,费之于此,已为不可,况远购其书乎?一则不急之务,一则无用之费,非新政之所宜行,今日之所宜先也。昔唐之韩愈论佛氏之害曰:“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其亦庶乎其可。”纵未能火之,又从而购之乎?借曰:“是书,有补于人,国家不可不求。”则凡寺社所藏,都监所刊,固应足矣,不必汲汲补亡,具千函、万轴之数也。臣等之心以为,刊经可罢也,购经可停也。向尝请罢刊经,未蒙赐可,今闻购经,愤不自胜。政恐荒诞之说,日益滋蔓,误当时而陷后世,官以谏为名,不敢不言。伏愿殿下,特命停止,并罢刊经,以远邪侫之说,以慰一国人人想望之心,幸甚。

不听。寿宁等复再三论启,竟不听。是日,献纳柳文通,终无一言而退。

1月22日

○乙未,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宪府执义孙舜孝等来启曰:“臣等昨日论购佛经不可,未蒙允兪。臣等反复思之,即位之初,先求佛经,中国以谓何如?”大王大妃传曰:“世祖朝非徒不敢谏,或有愿受读佛经者,今何切谏如此?”舜孝曰:“世祖道全、德备,用人材治国。致治之馀,暂行戏事。尔今主上,即位之初,固当辅之以正见,上求佛经于中国,何得不谏乎?”传曰:“世宗升遐,文宗初年,朝臣有谏佛事者,世祖尝痛恨之。此予所亲闻也,尔等亦岂不闻乎?世祖尝欲刊经成帙,未就而宾天,今欲遂其志耳。且购经,是予所为,何害于治?其财亦非民财,何损于国?”舜孝等又启曰:“中国以我国为礼义之邦,文明之地。今求佛经,彼必笑之曰:‘即位之初,何先求异端之书也?’如此,则圣德轻重系焉,此臣等所以固谏也。”传曰:“今非但购求佛经,亦求买圣经,中国之人,必谓佛经?老大妃所求,尔等虽尽日敢谏,我终不听。其勿更言。”

○御昼讲。

○艺文馆副提学金之庆等上疏曰:

臣等将购佛经不便事,累渎宸听,殿下以先王之志、大王大妃之命,不赐兪允,臣等不胜缺望。臣等窃惟,继体之君,孰不以绍述、先志为心?然宋哲宗尽复神宗旧政,卒至民穷、财尽,国以不竞。神宗固不知新法之害,至于此极也,使神宗而在,岂以无问利害,尽行绍述为孝乎?世祖所以留意释教者,盖欲利国家、福生民也。然臣民无禄,大恤相仍,又年饥民困,所谓福利者,果安在哉?世祖早知如此,必不为之矣。《传》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释之者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此正不待三年而改者,岂可谓绍述先志,而不之改乎?殿下教臣等曰:“今购佛经,非予欲自观览,乃大王大妃之命,不可不从。”今殿下凡所猷为,必承禀大王大妃,大王大妃处分,即殿下事也。古人有言曰:“君有争臣,不失其国;父有争子,不陷不义。”殿下之于大王大妃,有臣子之责焉。今购佛书,果非殿下之意,则何不为诤之乎?殿下而诤之,则何有不回者乎?且台谏人主之耳目,其所陈说,莫非公议。殿下临御以来,虚心延纳,远近之人,延颈拭目,伫望太平之治。今台谏累陈不可,而殿下不纳,举国臣民,孰不痛心?殿下又教曰:“此事,有何弊也?”臣等以为,用财之道,如其义也,虽倾藏用之,可也;如其非义,其虽一毫,可乎?《书》曰:“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又曰:“愼终于始。”殿下新服厥命,此正图终于始,为大于细之日也。岂可以为弊小,而累新政乎?大抵读书学古,非徒诵说章句而已,将以行之也。在匹夫且然,况为天下国家者乎?殿下日御经筵,观古圣贤书,见有说释氏教者乎?释教而有一毫利益者,则圣贤何不言之乎?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杨、墨,尤为近理,所以其害尤甚。”学者当如淫声、美色以远之,不尔则骎骎然,入于其中矣。殿下,既乐观圣贤之书,当思所以辨异端、辟邪说,以淸出治之本。苟所观者,圣贤之书,而邪说或间之,则虽日御经筵,使臣等得进千言、万语,何补于治道哉?伏愿殿下,夬决勿疑,亟收成命,国家幸甚。

○御夕讲。讲《孟子》,至“左右皆曰贤,未可也。”侍讲官金季昌启曰:“人主用人,不可不审也。然人主当择人之时,须用左右诸大夫及国人之论,至察之。之时,人主之心,不能如衡之平,则轻重不别;不能如鉴之明,则妍蚩混淆。然则人主处心之公平,乃知人之要也。”又至“左右皆曰可杀。季昌又启曰:”祖宗之制,设检详司者,将以详覆死罪,虑有误入之刑也。今有其官,而不任其事,故臣尝于轮对启之,愿采纳。“讲讫,上曰:”艺文馆上书以谏者,欲使予请于大王大妃耳。然大妃亲承世祖遗教,欲具帙而后已。予已再启,未蒙兪允,何敢更请?“季昌曰:”佛经,世祖朝旁求中外,已尽刊行。臣等以为,庶几成帙,不必更求中国也。“检讨官崔叔精启曰:”购求佛经,虽大妃之意,中国岂知非殿下之求乎?“上曰:”尔等之言,是矣。然大妃既不允,又何敢请?其勿更言。“

○司宪府启:“尹光棐妻,服夫之丧,以郑自周乃亡夫四寸也,出入其家,自周妻李氏,招致其兄重元,使奸之。光棐妻拒而不从,自周妻从旁诱之,使之失节,行同娼妓。且自周不能治家以正,致此淫乱罪,不可逭。请拿致自周及其妻,推鞫。”从之。

○刑曹启:“三嘉囚官奴金禄,奸其妻主金叔缁妻粉非,产女罪,律当斩。事虽经赦,不可专释,请属极边官奴,粉非亦属他道官婢,以戒后来。”从之。

1月23日

○丙申,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一岐州上松浦盐津留松林院源重实,遣人来献土宜。

○内医院正郑兴智等五人轮对。

○礼曹启:“懿敬庙追崇祭,命依文昭殿亲行大祭例,今考文昭殿亲行大祭,无羊、豕,只用牛。今追崇祭,则是初行大祭也。请用太牢。”从之。

○司宪府启:“今年失农太甚,民生可虑,已令京、外,禁用酒。然守令遇过客宴飮,无异豊年。且节度使、虞候等,托以习阵,到有妓邑,淹留燕娱,糜费不赀,观察使亦视以为常,谩不之禁,甚不可。令今去三道分台,并加纠察,且移文他道,痛禁。”从之。

○御昼讲。

○吏曹启:“艺文馆官员可当者,已选三十人。然率皆秩高,六品有阙,则授五品者;五品有阙,则授三、四品者,人皆降授,无劝励之意。今宜新、旧文臣可堪任者,同议政府、六曹,拣选录籍,随阙填差。”从之。

○御夕讲。

1月24日

○丁酉,追尊懿敬王为温文懿敬王。上具冕服,率百官,就仁政殿庭,遣宁城府院君崔恒进册,领议政尹子云进宝于懿敬庙,诸司一员从之。仍行享礼。诸司一员,仍陪祭。其册曰:

恭以大德,必得其位,无间幽明,至孝当显其亲,敢亏终始?玆举追崇之典,用伸归美之辞。恭惟懿敬世子,圣神难名。温文成性,早启元良之极;东观发祥,克恢宥密之基。后侗纉緖,念惟积累之至,盍上殊徽之称?臣讳不胜大愿,谨奉册宝,上尊号曰:‘温文懿敬王。’伏惟,冀谅微忱,庶纡英顾。膺鸿号之有耀,景铄惟新;锡介福于无强,绵洪益永。

○乐章初献:“于显我王,聪明圣智。发祥东观,启佑后嗣。既崇徽号,情文克备。万有千岁,享我宗祀。”亚献:“维上帝,眷圣祖抚东方。震索储祥,笃生元良,渊冲玉裕,学就将。尊居贰极,孝隆三朝,抚军监国,主宗祧。积德深仁,垂裕后人,式至今休,景命新。”终献:“维皇天祐东方,眷圣祖,索震祥,伟吾王德盛。伟元良,位少阳,继离明,德日将,伟吾王德盛。任监抚,密赞扬,谨三朝,令闻彰,伟吾王德盛。毓馀庆,启后王,追徽号,宝册扬,伟吾王德盛。笃纯嘏,锡无强,于万世,永流光,伟吾王德盛。”

○御仁政殿,受百官贺,仍颁赦。其贺笺曰:

事亡如存,克敦奉先之孝,显亲为大,式举追崇之仪。喜溢神人,庆衍宗社。恭惟,启贤能继,武圣丕承。持盈守成,诞抚重熙之运;备物尽礼,祇荐徽号之尊。属玆缛典之称,益拥纯禧之集。伏念,猥将驽质,滥居台司。舞之、蹈之,情实深于燕贺;悠也、久也,寿恒祝于龟筹。

其颁赦教曰:

孝,莫先于尊亲;礼,莫大于追王。予以眇末,纉承丕緖,虽正统之为重,岂私恩之敢忘?追惟懿敬王,以贤、以长,主鬯承祧,而奄尔宾天,可胜痛哉?尚追号之未正谅抱恨之愈切。玆举旷典,式率彝章,谨上尊号曰:‘温文懿敬王。’属举殷礼,盍行宽条?自今月二十四日昧爽以前,除谋反、大逆谋叛、子孙谋杀殴骂祖父母、父母、妻妾谋杀夫、奴婢谋杀主、谋故杀人、蛊毒魇魅、但犯奸盗外,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语者,以其罪罪之。於戏!聿称徽号,既缛仪之告成;用推洪恩,宜解泽之斯霈。故玆教示,想宜知悉。

○故医学教谕金郤妻洪氏上书曰:

逆贼李施爱亲党私奴吾乙未、同麻知只等,今居东部莲花坊,私奴佛敬,今居江华。请捕之。

命都承旨郑孝常,召致洪氏于宾厅,问其情。洪言:“夫金郤,以永安北道教谕,为李施爱所害,今愿报仇。且欲寻得夫随身物件。”上怜之,命赐米、豆并四硕,又下书永安道观察使,令征郤死时所失物件,还主。

○户曹启:“倭人到馆者,谋欲久留,所赍物倍增其价,不即和卖,积日淹留。宜令馆员、通事督之,如有似前故留者,馆员、通事治核不饶。三浦私贸易之禁,屡曾受教,严加禁防,而荠浦佥使、熊川县监等,纵容商贾,任意贸易。请令其道观察使摘发,鞫问以启。且蔚山、东莱、熊川,皆倭船下陆之处,今后前项各官,下去商贾,勿给路引。”从之。

1月25日

○戊戌,受朝参。

○御经筵。讲讫,侍讲官任士洪启曰:“近日台谏,谏购佛经甚切,而殿下不从。台谏所言,皆公论也,不可不听。殿下即位以来,从谏弗咈,中外拭目望治,而独此一事,未蒙兪允,群下缺望。”上曰:“大妃欲奉行世祖之志耳。势难从之。”又启曰:“近者,遣李有仁于黄海道,督输刊经都监米谷,今年凶荒,民间谷贵,如不能办,必加督贡。假使易办,转输之弊,亦不赀。请停之。且近因庆事,执事之人,希望恩泽,屡降赦宥,有罪幸免者亦多。伏望审虑而行。臣少读书,常以忠、孝为念,至于今日,无一事补治,惟侍讲帷幄,庶望致君尧、舜而已。”上曰:“知之。”

○尚衣院正尹龟山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26日

○己亥,御经筵。

○中宫幸韩明浍第,承旨、注书、史臣各一员及诸司各一员随驾。御北园帐殿,设宴,中宫坐西,朱漆御床。夫人闵氏坐东,黑漆平交倚。族妇六十二人侍。明浍入,飮宣酝,出就外,赴宴,随驾宗宰及韩氏、闵氏族亲百馀人与焉。上遣院相洪允成,赍宣酝,往慰之。宴罢,中宫赐明浍及妻,衣各一袭;韩堡及申澍妻,段绢各一匹;侍宴族妇,绢一匹。中宫还宫,明浍及族亲随驾,诣阙谢恩。

○御昼讲。

○传于礼曹曰:“英陵图局内任元浚审定立标处,禁耕。”

○御夕讲。

1月27日

○庚子,御经筵。

○司仆寺正申涣等五人轮对。

○司谏院行大司谏金寿宁等上疏曰:

臣等窃闻,君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知天之天者,王道可成。故古之明王,重谷而节用,未尝枉费,以伤财。生众食寡,为疾用舒,无非所以足国、裕民,而固邦本之道也。恭惟殿下,即位以来,政在养民,釐去宿弊,大益利,浮冗之费,靡不裁省,所以嘉惠元元者,至矣。然无用不急之作,尚有未除,如供养僧尼,雕造佛书,是皆未可以止耶?在丰穰之岁,亦不必为此,况凶年乎?去岁大侵,南道之民,饿莩离流,所在皆然,方以赈救为急,而虚诞之教,张皇未已,岁入米谷,视前必减,而僧徒、夫匠,浮食如故,窃恐,国用之或亏,民食之或耗,未必不由乎此也。臣等谨计,中外寺社,仰给公家者凡八所,供佛、供僧并岁献之需,大率一岁之费,几至八百馀石。常供之外,又有别供,又有岁给盐二百五十馀石。至于刊经都监支用之数,岁不下千数百硕,其费虽曰出于本监,皆取自吾民,岂从天降,而地出耶?况丰储仓月输米三十五硕,而月输之外,又有另给月俸,非国廪,而何臣等又启?寺社受田者,四十三所,田八千三百馀结,其取诸民者,亦不为少矣。当今之蓄积,有几中外之经费,有几饿莩流离之民,不知几百。而尚不为裁减,轻天之天,用之于荒幻无益之事耶?或曰:“以一国之大仓廪之储,少尔费用,又何消乏之有?”是不然也。夫财用,积铢成两,铢、两不已,以至于万钧;累升为斗,升、斗不已,以至于万硕。蓄之千日而不足,糜之一日而有馀,岂可谓此为少,而枉费吾民之脂膏耶?且天地生财,只有此数,厚于此者,必耗于彼。李、梅多实者,来年为衰,自天地不能以两赢,而况于人事乎?故今欲崇奉缁门,则未遑于苍生;苍生之病,而邦本危矣。国家,何所赖焉?古人云:“风尘再扰,霜雹荐臻。”沙弥不可操干戈,寺塔不足攘饥馑。臣等以此,益知缁门之果不必供也。伏愿圣明,夬断僧尼供奉之费,一切汰减,亟罢刊经都监,移其费,以活南民垂尽之命,斯乃至德大政,君民之天,皆得矣。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又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夫异端之不可攻,财用之不可不节,民人之不可不惠爱,睿鉴所已讲明者。臣等敢以此诵之,非臣等之言,乃一国人之言也。伏惟殿下财幸。

○大王大妃御崇文堂,院相、承旨等入启事。右承旨李崇元启:“遂安囚僧雪峰诬告僧学宗乱言罪,依《大典》反坐,斩不待时,籍没家产。”传曰:“律则然矣,减死何如?”崇元启曰:“如此之罪,当依律。”传曰:“只处绞,除籍没家产。”又传曰:“近者台谏、经筵官,屡言购佛经不可,予皆不听。世宗升遐,文宗即位,而有谏罢佛事者,至有见僧则辄殴之,世祖闻而痛恨。今求佛经,以世祖尝欲具帙而未就,故予追其志耳。宾天未几,遽尔谏止,予甚痛闷。且言者,皆以佛为邪道,何以知其然而言之?予则不知也。”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28日

○辛丑,受常参。

○御经筵。

○传于礼曹曰:“宁寿宫、慈寿宫、寿成宫、德寿宫节日供餠,其皆权除。”

○御昼讲。

○传于礼曹曰:“社稷祭飮福,其令行于议政府。”

○御夕讲。

1月29日

○壬寅,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30日

○癸卯,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讲《孟子》,至何谓知言章,侍讲官金季昌启曰:“孟子之时,杨、墨肆行,所谓:‘诐淫邪遁。’乃指此也。先儒言:‘佛、老之害,过于杨、墨。’是尤所当辟也。近者,台谏谏购佛书,而不听,臣等不胜缺望。佛氏之言,如淫声、美色,易以悦人,若一见其书,则骎骎然入于其中。昔梁武酷好,至以宗庙牺牲,以面代之,或对囚泣而赦之,其为慈悲至矣,卒至饿死台城。楚王英亦好其说,而不能善终。佛氏之说,害政、害事如此,不可不审也。”

二月

2月1日

○朔甲辰,御经筵。

○宁城府院君崔恒,择陈言文辞之善者,司宰监正任士洪、南学教授朴时衡、进士河荆山、忠赞卫朴瑾、高城郡守崔应贤、训链参军白宫咸,以启。传于吏、兵曹曰:“河荆山、朴瑾、白宫咸,随阙叙用;任士洪、朴时衡、崔应贤,官满递任时,优迁。”

○御昼讲。

○传于政厅曰:“前此注拟秘密,人不得知。今也不然,预知某为某官,而欲代其职,此甚可。”判书李克增启曰:“前例,凡注拟,必盛于筒,封以出纳,故秘不得知。今依此例,为便。”传曰:“可。”

○以婷为月山大君,洪常崇德仪宾府仪宾,柳眷通政成均馆大司成,李克基通政守江原道观察使,赵瑾嘉善全州府尹。

○御夕讲。讲讫,侍讲官金季昌启曰:“古人云:‘《论》、《孟》既治,六经可不学而明。’上既读《论语》,今读《孟子》,由此而又及他书,恐或遗忘前讲也。请自今或五、六日,或十日,兼读《论语》一遍。”

2月2日

○乙巳,成均生员韩明辅等上书,请留大司成李克基。传曰:“儒生之言,虽是贤才,不可拘于一事。”

2月3日

○丙午,敬差官裵孟厚辞。孟厚,以三浦私商推鞫,往庆尚道。

传于承政院曰:“尝欲时遣朝官,察守令贤否。孟厚,朝选也,令兼察所经诸邑,何如?”佥曰:“允当。”

○传旨吏、兵曹,还给辛秀茂、李晖、崔孟汉、崔季汉、朴㧑谦、成九渊、杨有源、杨得源、杨季源、洪泽、安祖述、崔伦、李仁锡、李德平、成熺、杨子濡告身。

○兵曹据江原道观察使启本启:“本道生昌、新安等驿,永安道直路,而残弊尤甚。曾以伊川等诸邑其人,假属立马。然其人,本有京役。请限两驿苏复,抄出附近诸邑军士、奉足之富实者,权属两驿,三丁为户,立马。”从之。

○刑曹启:“今考诸邑所报,诸司选上奴头目逃亡及流移者多。是必守令不用意检举致。然非徒诸司选上未得充定,因此公贱日减,诚为可虑。救弊节目,谨条上。一。诸邑流移、逃亡公贱,令观察使,择刚明守令,穷推还本。如不用心,推刷差使员及本邑守令、色吏,并论以制书有违律。一。上项流移公贱,当身及许接户首、切邻、色掌,许于今年十二月晦日,自首。如有隐讳,后现,虽经赦宥,勿原,其许接人,全家徙边。一。今后公贱逃亡者,本官即报观察使,移文诸道,穷推,其不用心推刷官吏,亦论以制书有违律。一。流移奴婢之时到处安业者,许仍留,录案。”从之。

2月4日

○丁未,下书黄海道观察使金瓘曰:“今见卿启,道内诸邑栽植箭竹培养之数,比永安道,万万不及。是诸邑守令与前等监司,不用心所致。卿则严加考察,毋或少忽。且道内诸岛宜种处,并速看审,以闻。”

○传旨宗簿寺曰:“月山大君婷、明懿公主,并依品,给家产。”

2月5日

○戊申,户曹启:“前此倭人过海粮,本曹移文庆尚道观察使,转移本邑,乃给。若观察使在远邑,则其文必经旬日乃至,以此倭人久留于浦,多费粮饷。请自今过海粮题给关文,付其押倭通事,知会本官,本官依数题给,录数报监司,转移本曹,减会计,以为恒式。”从之。

○户曹据京畿观察使启本启:“失农诸邑,姑给陈米、豆各五千硕、杂谷二万硕,赈恤何如?”从之。

2月6日

○己酉,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幡摩州太守盛久、肥前州上松浦神田能登守源德,遣人来献土宜。

○司谏院献纳柳文通来启曰:“去岁凶歉,全罗、庆尚道尤甚,其观察使、守令仕满者,自以为当递,必不尽心荒政。请勿递。”传曰:“所言是也。但守令贤则然矣,如其不贤,当速递耳。”

2月7日

○庚戌,御经筵。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臣等闻内官文仲善逃奴婢,令其道观察使捉给。内官奴婢,何至降书状乎?外人听闻,以为何如?”传曰:“此非发军推捉,何烦启耶?”首孙更启曰:“外有监司、守令,内有掌隶院、刑曹,彼若上言,而下自当分拣。降书状推捉,于大体未便。”传曰:“此事,非自今始,古亦有之。且其书状,非令不分拣而劫夺也,俱令分拣,捉给耳。”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8日

○辛亥,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上党府院君韩明浍启曰:“丘永安及其母崔氏兄弟、尹光棐妻、康纯妻事,皆系干纲常,若鞫问不严,则难以得情。请下义禁府,同台省推鞫。”从之。命以领议政尹子云为委官。

○大王大妃及上同御崇文堂,院相韩明浍、都承旨郑孝常、右承旨李崇元入启事。大妃传于明浍曰:“政丞请复用圆杖,何意耶?”明浍对曰:“今盗贼盛行,至于京城,有明火强盗。当此之时,不用重典,难以弭之。臣闻曩用圆杖,盗贼相戒曰:‘我辈宁为商贾,愼勿为盗。’自革圆杖,盗贼尤炽。昔大明高皇帝立法虽宽,当时盗一针者,皆处死,故路不拾遗。今莫如用重典。”大妃曰:“圆杖,伤人甚多。今后盗贼正犯者外,勿滥用。”又传曰:“洛山寺营缮功重,恐有火灾。行者须由新路,旧路距寺甚迩,行者炊饭,恐火延于寺。”明浍曰:“江原道新观察使去时,谕送为便。”大妃谓郑孝常曰:“卿须勿忘,拜辞日言之。”崇元启曰:“凡盗贼在逃者,必移文诸道捕之,今无一邑捕启,必是守令不用心所致。今后令诸道,月季录捕获与否,以启。”传曰:“卿言是。”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9日

○壬子,御经筵。

○先是,忠勋府启曰:“本府慰宴守陵官、侍陵内侍,有旧例。令守陵官尹弼商、侍陵安忠彦已还,时虽凶歉,请各备壶果,以慰之。”传曰:“可。”是日,忠勋府设宴,命赐酒乐,诸功臣皆参。

○传于兵曹、汉城府曰:“里门警守之设,为防盗也,而该司陵夷检察,或至颓圮,又或专不直宿,殊无立法本意。其令严加考察。”

○传旨刑曹曰:“宰牛之禁虽严,而民间屠杀不忌,专是法司不痛禁所致。其严加防禁。”

○御昼讲。

○传旨户曹曰:“京畿之民,近因年荒,流移者颇多,所宜招集。其已还者,守令必须抚摩、存恤,庶得安业。其存恤节目,拟议以启。”

○礼曹据庆尚道观察使关启:“藤氏使人、国王使人还浦后,不即入归,淹留累月。巨酋使送,则例无期限给料,故糜费不赀,实为难继。请令今去裵孟厚,于上项客人相见,馈饷时,宣传语之曰:‘今闻客人等,到浦留滞,至经岁月,怜悯不已,汝其往慰之。必是边将、守令不用心支送所致。汝悉推鞫以闻,其速支送。”我为是而来。’如是开说,若又故留,则以自意令人传语客人曰:‘尔等出来以后,所费粮饷都计,某某人之行几硕,其米谷皆出于民,收敛、转输之苦,尔等所见闻。况今凶歉莫甚,供亿劳费,民不能堪。大抵两国交际,必须各悉其弊,务为永久之道。若复久留,势所难支。今后十日为限给料。’如是曲尽开说,过十日后,并国王使人,勿给料。若釜山浦到泊政亲、畠山、山名等巨酋使人亦不入归,则及时到浦,如上馈饷,开说,十日后勿给料。”从之。

○御夕讲。

2月10日

○癸丑,御经筵。

○仁惠王大妃诣昌陵,亲祭,赐守陵官柳泗、侍陵内侍金洁,各绵䌷襦裹肚帖里、木绵襦直身各一领、鹿皮鞋各一;参奉朴衡文、郭璘,各鹿皮一张;饭监各色掌,各白绵布、常绵布各一匹;守护军六十,各常绵布一匹。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11日

○甲寅,受常参。

○御经筵。

○刑曹据全罗道观察使启本启:“若以密封搜捕盗贼,则奸诈之徒,欲报私仇,诬指为盗。然今当险年,无赖者成群劫掠,人虽知其贼,畏其报复,不得现告,益以恣行,其渐可虑。请自今三人以上密告者,许令听理。”从之。

○刑曹三覆启:“万顷囚白丁北间,刺杀其舅今音山罪,律该斩待时。”从之。

○赈恤敬差官金升卿来复命启曰:“庆尚道民,不饥死。”人讥其谄诈。

○御昼讲。

○传旨义禁府,量移长鬐定属康纯弟康缮于保宁近处;放镇海安置崔自常侄下通。

○御夕讲。

2月12日

○乙卯,江原道观察使启:“杆城人朴哲妻良女丹香,年今百有五岁。请照例给米。”从之。

2月13日

○丙辰,以右赞成尹弼商为庆尚道赈恤使,左参赞李克培为全罗道赈恤使。

2月15日

○戊午,御经筵,读《孟子》前,至“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天下之通义也。”领事尹子云、金国光等以为:“自‘故曰’至‘通义也’,皆是古语。”同知事郑自英以为:“自‘故曰’至‘治于人’,便是古语。”坚执不变,至于高声,争辨不已。子云、国光退于政院,以启曰:“进讲时,自英执己见,乃至高声,臣等不胜惶恐。”传曰:“不如是论难,不得辨是非。”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16日

○己未,院相韩明浍、曺锡文启曰:“今观敬差官金永坚之启,民有饥死者、浮肿者、弃儿者。请治守令之罪,以警其馀。”传曰:“可。”

2月17日

○庚申,国忌。

2月18日

○辛酉,御经筵。

○谕庆尚道观察使李恕长、全罗道观察使高台弼曰:“卿递期已近,每念卿久劳于外。今荒政方急,虽有赈恤使,卿既专方面,凡民间利病,赈救缓急,皆所素悉,不获已留卿,以待秋成。卿宜益加尽心,以副予委重之意。”

○命院相议捕盗事目:“一。近日盗贼之兴,非出于饥寒,豪强成党,恣意劫掠。至有污人子女,须用重典,以救良民。自今犷悍成党,强盗形迹显著者,用圆杖拷讯。其或平民为贼所援引者,指告为贼而无其实者,凡干连逮而形迹不明者,不可用圆杖。若违法滥用,则当以枉刑论。一。强盗率皆才人、白丁所为,是无他。不农、不蚕,素无产业。祖宗以来,分授里巷,给田安业,使不得随意聚散,已有着令,奉行不谨,徒为文具。今令京、外,尽刷才人、白丁,以民户多少,量属诸部、诸邑,分授各坊、各村,明白录籍,一件各部本官,一件汉城府、监司,一件刑曹。每于春、秋,生产、逃亡、物故检核,启闻。如有逃亡见捕者,依徒、流逃亡人例处斩,无田地者,以绝户及陈荒田地,渐次折给。一。才人、白丁所居邻近,有强盗及盗牛马者,令才人、白丁,推捉得者,从《大典》论赏;知情不捕者,依律论罪。一。平民不事产业,山屯、野处游手横行者穷搜,虽无现赃,并处斩。一。犯盗徒、流者,永属所在官奴录籍,每春、秋,启闻,逃亡者处死。一。京中五部、外方诸邑,有强、窃盗,即驰启,仍即穷捕。违者,窃盗则官吏罢黜,强盗则官吏管领,勿论功臣、赦宥,俱以制书有违律论。一。盗贼初聚,三切邻无不知之理,然畏贼不告。今后不告者,全家徙边。一。盗贼逃亡者,例行搜捕官吏等,一不得则置之,不复措意,故终无捕获者。今后逃亡者,一一置簿,每春、秋搜捕,得与不得,开具启闻。或后有见捕者,穷推藏匿处,其官吏、里正,并以制书有违律论。”

○礼曹启:“掌乐院舞童,本为中朝使臣及邻国客人宴享而设,今宴中国使臣、邻国使臣并用女乐,请以舞童,移属乐工。”从之。

○传于礼曹曰:“大小行幸侍卫人员,并戎服。”

2月19日

○壬戌,传于礼曹曰:“全罗道饥馑尤甚,民生可虑。各殿望前后进上物膳,并限秋成,勿封进。”

○传旨义禁府,放利川徒役庆絍,量移镇海安置赵颖哲于其母所居近邑。

○内赐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沈浍、崔恒、洪允成、曹锡文、洪达孙、尹子云、金国光、韩伯伦,唐有纹紫绵布各一匹。

2月20日

○癸亥,上诣健元陵、显陵亲祭,赐米三十硕于开庆寺。

○命赐高灵府院君申叔舟、上党府院君韩明浍、领议政尹子云、左议政金国光、右议政韩伯伦、河城府院君郑显祖、靑松府院君沈浍、知中枢府事尹士昕、礼曹判书金谦光,各马一匹;判中枢府事李石亨、左参赞李克培、工曹判书梁诚之、知中枢府事任元浚、右赞成尹弼商、右参赞徐居正、晋山君姜希孟、礼曹参判李承召、同知中枢府事成允文、户曹参议郑忱、大司成柳眷、礼曹参议金永濡、行司直南轶、全州府尹赵谨、都承旨郑孝常、左承旨韩继纯、右承旨李崇元、左副承旨申瀞、右副承旨金顺命、同副承旨柳轾,各儿马一匹,以封崇执事也。

○遣注书尹晰,检察郊外赈济场。

2月21日

○甲子,兀狄哈中枢金亐豆等六人来献土宜。

○传于户曹曰:“全罗、庆尚道失农最甚,民生可虑。其贡物之不切用者,商议蠲减。”

2月22日

○乙丑,御经筵。

○传旨户曹曰:“忠淸、全罗、庆尚三道失农尤甚,其贡金,限今年蠲减。”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23日

○丙寅,谕全罗道赈恤使李克培曰:“今者,金永坚启云:‘所历州县饥死者、浮肿者、弃儿者,比邑皆然。’以此知其未经历处亦必如是,而观察使不以启,其知之耶?不知而不启耶?若非永坚,终必不知。予念至此,良用恻然。如此守令,在所罢去,第以救荒方紧,姑存之。其守令不用心救荒者,勿论功臣、议亲、堂上,并决杖八十,令仍任。且以此意,面谕监司,使后勿如是。”仍传曰:“此守令中,无乃有年老者乎?”承政院启曰:“罗州牧使李永肩,年六十有九;宝城郡守李始元亦年逾六十。”传曰:“予闻亦有宰相、守令者,嘉善以上,只降阶。始元年老,宜从此例。且无乃亦有差等科罪者乎?”承政院启曰:“光州、长城弃儿,须辨其本邑人,与他邑人所弃,乃可罪也。”传曰:“其拟议以启。”承政院于谕书,贴黄以启曰:“致民饥死、浮肿,罗州判官、灵岩郡守、绫城县令、求礼、康津、海南、务安、南平、珍原县监,勿论功臣、议亲,并决杖八十;罗州牧使、长兴府使、宝城郡守各降一资;致民弃儿,光州牧使、判官、长城县监,亦勿论功臣、议亲、堂上官,决杖六十,仍任。其中弃儿,若非本官人所弃,则罪坐本官守令未便,请更启施行。”传曰:“可。”

2月24日

○丁卯,户曹启:“前此讼田,春分后停讼,秋分后听理。今不载《大典》,故虽当农月,诉讼不已,以至失业。请自今据执他人田地者、盗耕者、盗卖者外,依前例,春分后、秋分前,勿听理。”从之。

2月25日

○戊辰,上诣献陵,亲祭。

2月26日

○己巳,受参,视事。

○御经筵。

○传旨礼曹曰:“今年诞日方物,勿封进。”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27日

○庚午,御经筵。

○礼曹启:“广州住李季裕、南阳住朴愼、通津住宣处恭,女子年壮,贫乏未嫁。请给资装,以时婚嫁。”从之。

○传旨义禁府,放仁同县定属乱臣赵完圭子凡伊、狮子。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28日

○辛未,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肥前州下松浦三栗太守源纳、松浦志佐一歧太守源义,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29日

○壬申,御经筵。

○御昼讲。

○大王大妃见上读书不辍,谓上曰:“得无劳乎?”上对曰:“心自笃好,不知为劳。”

○御夕讲。

2月30日

○癸酉,传旨刑曹、司宪府曰:“《大典》禁制条:‘大小人员用灰白色表衣者,杖八十。’然前此所着,皆灰色衣,贫民未能一时遽改,而皆论以杖八十未便。限今年九月,庶人着灰色表衣者,只笞五十。”

○户曹启:“前此,两界虞候给禄,馀则否。今《大典》内:‘泛称节度使、虞候有禄。’然则他道虞候,亦应给禄。请依前例,两界外,勿给禄。”从之。

○详定厅启:“田税每一斗,船价,随其远近,或六、七合,或一升、七合,入江仓价五夕,入京仓价二合,役人价三夕,以此四价,并令上纳。今考税案,如元贡一万硕,每一斗船价一升七合则计一千七百硕,入江仓价五夕则计五十硕,入京仓价二合则计二百硕,役人价三夕则计三十硕,并载租案,上送。役人价外,馀三价,并纳京仓,因此州仓虚竭,既以公船漕转而恒贡外,并船价上纳,未便。且广兴仓在江,可除入京价;他各司在京,可除入江仓价,而亦令上纳,尤未便。今后船价及广兴仓、入京价、京各司入江仓价,并纳州仓,以补军需,馀价上纳,何如?”从之。

三月

3月1日

○朔甲戌,上诣光陵,行祭。又诣崇恩殿,行茶礼。仍幸奉先寺,奠香币、礼佛,随驾宗宰亦拜。初驾至兔院,杨州牧使尹壕迎谒。上问曰:“尔邑饥民死者几何?”对曰:“今方发仓赈救,且本邑近都城,民或卖薪自活,不甚饥饿。”

○赐米四十硕于奉先寺。

3月2日

○乙亥,高灵府院君申叔舟启曰:“祖宗朝谒夕庙,必取士。世祖朝屡幸文庙,而或取、或否。今初谒先圣,敢禀。”传曰:“当取士。其令该曹知之。”

○义禁府三覆启:“正兵李长孙私奴白未同诬告闵义乱言罪,依《大典》,斩、籍没家产。”命长孙杖一百、流三千里,未同杖一百、永属极边官奴。

3月3日

○丙子,受常参。

○御经筵。

○礼曹据全罗道观察使启本启:“灵光居李坤年一百一岁、良女禄介伊一百二岁、泰仁居赵裕温、安人金氏各一百岁、任实居良女池加氏一百二岁,请依《大典》,给米十硕。”从之。

○司宪府启:“顷因天灾,禁中外用酒,然老病服药,婚姻、祭享及为亲用之者则勿禁。臣等谓,前年八道皆歉,今年麦熟尚隔数月,京外人民多绝粒,而大小人员或称献寿,或称婚姻,张乐纵飮,糜费不赀。请限秋成一禁。”从之。

○兵曹启:“前此诸色军士改取才时,内禁卫不中格者,移属别侍卫;别侍卫不中格者,移属甲士,例也。请今后内禁卫取才未准十矢者,随其矢数,从愿许属别侍卫、甲士;别侍卫取才未准六矢者,准矢数,许属甲士。”从之。

○御昼讲。

○礼曹启:“今大王大妃压尊王大妃,仁粹王妃诞日,大殿只于宫中进表里,何如?”从之。

○御夕讲。

3月4日

○丁丑,大王大妃、王大妃、仁粹王妃诣光陵,行别祭;次诣崇恩殿,进茶礼。上迎驾于兔院,时尚早,三殿未还。上御帐殿外,召诸将及卫士,一命射的,赐中者金继贞等虎、豹皮、鹿皮、弓有差。又命宰枢射,内禁卫将,洪益诚中之,赐马一匹。三殿驾至,上迎谒帐内。三殿还宫,大驾从后还。

3月5日

○戊寅,传于吏曹曰:“宗庙署官员不谨守祭器,以致盗窃,其并罢职。”盗窃祭器事,下义禁府鞫之,故有是命。

3月7日

○庚辰,御经筵。

○户曹启:“今下三道失农尤甚,行商不赍粮,诳诱愚民买卖为食,以此贫民益至饥困。请限秋成,勿给商贩路引,已受者并追还。”从之。

3月8日

○辛巳,受常参。

○御经筵。

○全罗道赈恤使李克培驰启曰:“道内人民饥馑,专仰赈济,而罗州、光州、务安、咸平等二十馀邑,凶荒尤甚。请罢遣番上正兵,归农。且祭享所需贡物,姑停上纳,令京中诸司,推移供用。”下谕书曰:“今见卿启,知民生困极,予甚惊虑。悉从卿所启,施行。”

○兵曹据鹫城正颗等上言启:“前此宗亲许赴试,一时特旨耳。《大典》无宗亲赴试之法,请勿许。”特许赴试。

○传于户曹、兵曹曰:“罗州等二十五官,祭享供上,支用田税、贡物,姑停上约;骑正兵并放遣,归农。”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9日

○壬午,传曰:“古昔帝王所以谒圣,或横经问难者,何也?”院相申叔舟启曰:“尧、舜大圣也,然治止于一世。若孔子则其继往开来之功,反有贤于尧、舜者。今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与夫一政一令,无非其道。故历代帝王莫不躬拜,而尊崇也。且其横经问难,以孔子之道布在方,故讲论于前,欲令人主耳濡心沃也。”

○行副司直文长寿上言曰:“子处良、处敬,世祖朝并许赴试,处敬已登第,乞处良亦赴武科。”许之。

3月10日

○癸未,日本国一岐州真兵部少辅源武,遣人来献土宜。

○谕庆尚道赈恤使尹弼商曰:“得卿所启,乃知客人多留滞,至有发怒者。是皆守令、边将措置失宜,修船、给料未能趁时所致。非徒虚费粮饷,大失远人之望。其令裵孟厚,推核以启。客人应接节次同封事目看审,从宜施行,毋使久滞,亦毋使生怨。一。首蔺书记发怒逼守令,甚不逊,然是皆有司失机迟滞耳,非为国家怨望也。岛夷性急,不足概论,今宜存抚入送。一。首蔺如有所言,答曰:‘给料迟滞事,有司文移错误,往复之间,乃至久滞,今方推核。然足下拔剑、脱衣,率其麾下,恐动守令,于义何如?若朝廷知之,于足下,亦岂有利哉?此非徒足下失礼,实由有司错误,我知足下情实,故不敢以启。足下宜息怒,审思之。’如是开说,使自知其非,不复含怨。一。国王使臣及巨酋使人留浦者,令卿从事官,分往馈饷,宣传语之曰:‘前日闻汝等留滞未还,遣人往慰。今闻尚未得还,念惟作客异土,坐经岁月,旅况艰苦。为之愍恻,今又遣人,慰送。又念,必是守令等慢于支给所致,已令推鞫,将重罪之。可悉予意。’如是开说,厚馈慰送。一。客人等宣慰后十日外,既不支给,不须急迫促还,徐徐谕之,使无留滞。一。首蔺若曰:‘我私船数外格人,何不给料?’答曰:‘国王使外诸处使人船格数外,不给料。足下数外五十人内三分之一,已命给料,此亦优于他例矣。’若曰:‘松见船数外格料,何不给乎?’答曰:‘松见在王京,不曾请之故,礼曹不启,何今日乃言乎?’虽强请之,以是随意开说入送。”

○忠淸道观察使宣炯进温阳郡人田间所得金环一事、铜铁数块。传曰:“今后,铜铁勿进。”

3月11日

○甲申,传于户曹曰:“罢五道敬差官,以所管事,付其道观察使。”

○传于司宪府曰:“自今凡朝廷一会,内需司官吏随西班。”

○礼曹启:“今谒圣,请依丙戌年世祖大王亲祭例,用太牢。”从之。

3月12日

○乙酉,仁惠王大妃诞日,上就宣政殿前廊,进表里。

○上幸成均馆,祀先圣,用太牢,遂御明伦堂视学,侍讲官以下行礼如仪。侍讲官蓬原府院君郑昌孙、高灵府院随申叔舟、上党府院君韩明浍、宁城府院君崔恒、昌宁府院君曺锡文、仁山府院君洪允成、领议政尹子云、左议政金国光、判中枢院事李石亨、李边、左赞成卢思愼、行知中枢府事鱼孝瞻、晋山君姜希孟、行上护军丘从直、右参赞徐居正、工曹判书梁诚之、礼曹判书金谦光、吏曹判书李克增、礼曹参判李承召、同知事郑自英、鱼世谦、李芮、讲书官副提学金之庆、行司果姜老、洪敬孙、行司直南轶、大司成柳眷、直提学金纽、司成高台鼎、崔池、典翰任士洪、应教金季昌、副应教崔敬止、司艺李亨元、张继弛、正郞李琼仝、金自贞、校理卢公弼、直讲兪镇、副修撰孙比长、典籍崔自滨、朴时衡、检详许迪各就坐。上执爵,赐侍讲官酒,有司分赐讲书官。讫,讲书官以次入,讲《大学》、《论语》、《孟子》,侍讲官问难。方讲《大学》经一章,侍讲官丘从直进曰:“帝王不必做格物致知功夫。”侍讲官郑昌孙等佥启曰:“帝王之学,何无格致功夫?从直之言非也。”讲讫,赐侍讲官纱罗。李边以上,织锦胸背罗一匹;卢思愼以下,纱一已。

3月13日

○丙戌,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掌令朴崇质启曰:“经筵,须要询问,以资圣学,不但句读而已。圣贤成法,古今得失,民生休戚,具载于书。若遇有奥义、疑难处,质问讲明,然后圣学可进。”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14日

○丁亥,受常参。

○御经筵。

○掌乐院都提调南阳府院君洪达孙来启曰:“院提调郑沈,乐师、乐工递儿职荐状,不与臣同议,而独为之。殊无同任之意,请递臣提调。不然则请递沈。”传曰:“若如卿言,当递郑沈。”命召沈,问其由,沈启曰:“荐状,非臣所擅为也。乐工荐状,则郞厅告达孙而为之;乐师荐状,则达孙言:‘今等若不荐高永善,则虽至阙都目,吾不署名。’因是至今,未成荐状耳。”传曰:“知道。”

○户曹启:“今承传教:‘京畿人民,近因年荒,流移者多,至为可矜。其还本人抚恤节目,商议以启。’敬此,条陈于后。一。还本人,其元耕田,依《大典》还给;限后还者,以无主绝户,属公田给之。一。限三年复户,户首及率丁,限五年,勿定军役;诸司奴婢,限三年免贡。一。农器,以营中所储量给。一。食盐,限三年,岁给一硕。一。无牛畜,不能自耕垦者,初年令同里人助耕,守令亦随宜助不给。一。利税,限三年减半,已前所食还上,减三分之。一。守令殿最,并考人口还本多少,以为黜陟。”从之。

3月15日

○戊子,传于议政府、刑曹曰:“今后京外死囚详覆,依前例,议政府更谳。”

○谕京畿、庆尚、全罗道观察使、节度使曰:“本道饥荒尤甚,今年勿进鹰。”

3月16日

○己丑,上诣昌陵、敬陵,行别祭。

○赐米二十硕于正因寺。

3月17日

○庚寅,御经筵。

○司谏院正言南润宗来启曰:“前日视学,横经问难时,侍讲官丘从直乃言:‘格物致知之功,帝王不须为也。’若不知而言之,是学术荒也;知而言之,是谄谀也。请鞫之。”传曰:“从直,老者偶尔错言,岂有情乎?”润宗曰:“所讲处,预令讲究矣。岂错言乎?不可不鞫问其情。”不听。

○司宪府掌令朴崇质来启曰:“从直非徒论难有失,素无名望,不宜经筵官。请罢之。”传曰:“年老宰相,虽有小失,何必罪之?其勿更言。”

○司宪府启:“江原道,近年失农,进上物膳及贡物,命皆蠲减。今都事崔八俊不念上意,势家赂遗之物,传驿输送,冒滥无忌,不可不惩,请拿来鞫之。八俊又赂遗观察使李克基族亲,克基亦岂不知?况克基亦自赂遗于芮承锡、宋文琳。请改差并鞫。”从之。

○义禁府三覆启:“居平君复奴莫山与旧主乱臣康纯妻仲非,相奸同居。仲非今虽从贱,莫山乃其旧奴,不可以凡奸论,当以奴奸家长妻律论,各斩。事在赦前,然我国奴主之法甚严,康纯死未逾年,莫山遽奸其妻,罪恶莫大。仲非,虽为恶奴所逼,临奸不拒,既奸之后,甘为其妻,乃至驱逐莫山旧妻,淫秽亦甚。纲常坠地,不可蒙宥。请依律处斩,以正风俗。”从之。

3月18日

○辛卯,受常参。

○御宣政殿置酒,引见尼麻车兀狄哈金亐豆等六人。院相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尹子云、金国光入侍。命金亐豆进爵,亐豆启曰:“本土之人,咸仰圣德,愿为之氓。第以边将沮之,未得上京,莫不叹闷。”上曰:“知道。”仍赐衣服等物。

○御经筵。

○太监郑同兄郑举进钑白玉带一腰、珊瑚树一株,命户曹给价。

○御昼讲。

○承旨等启曰:“李克基遗生鳆于本院,臣等受之。司宪府方鞫赠遗事,请待罪。”传曰:“此非尔等私受也。其勿避。”

○御夕讲。

○以韩继纯为资宪工曹判书,韩致义嘉靖户曹参判,沈瀚通政同副承旨,尹继谦嘉靖江原道观察使。

3月19日

○壬辰,受常参。

○御经筵。

○谕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曰:“今见卿启,乃知李满住之子甫乙加大谋复父仇。卿其益谨堤备以待之。今甫乙加大使人输款,虽为弛我边备之计,亦宜因此势,导之使自戢。其使人若更来语之曰:‘李满住,初虽得罪于我,后能悔祸归顺,先王许复旧土,以安其生。古纳哈、豆里等待之如旧。曩在丁亥,中朝问罪于尔,命我夹攻,我不敢违帝命耳,尔不可怨我,明矣。今能归顺,使人来款,可嘉。我已驰启,殿下命云:“来则待之如旧,如欲朝京,亦听。”汝宜知之。近告汝犯边之谋者甚多,朝廷愤之,已敕平安兵马,自江界、理山、昌城,永安兵马,自甲山,分道入攻,多运粮,设栅久驻,期于尽灭。又当飞报辽东,与之合兵攻讨,汝于其时,将升天入地乎?汝之窥觇边鄙之计,我已知之,沿江诸镇设备已严,汝何为乎?然汝之逆顺,非我所知,任汝审处之。’若甫乙加大到五镇,厚待之,告谕如上意。彼若欲朝京,量宜约从,上送。且预择六镇兵马强勇者,每镇毋过一队,又募近境野人从征者。如是措置,使彼知我有备,亦令知有犯必讨之意。”

○司谏院行大司谏金寿宁等上疏曰:

窃闻,殿下临幸泮宫,横经问难,知经筵事丘从直讲《大学》“自天子至庶人,皆以修身为本。”乃言曰:“帝王,皆生知安行之圣,无格致功夫。”盖为此说者,非惟误斯文,亦欲误殿下。臣等不胜惊倒,以为必辟之而后,几麾之而可也。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自古及今,圣帝、明王,未有遗格致而能修其身,外修身而能治天下国家者也。使从直,童习、白纷,未免谀见,不知而言之,则其学也驳;谄颜、侫辞,欲动宸听,知而言之,则其心也谲。驳与谲,皆圣朝之所弃,殿下何所用之哉?然学驳之害,小;心谲之害,大。从直久处师席,号为儒宗,岂不知格致为诚正之本,诚正为修身之本,而乃敢为此说者?其心谲也。原其心,不过欲虚美,熏心诬殿下,以固爵禄尔。然此论极异,或动宸听,事有不可言者。先儒真德秀撰《大学衍义》,论《大学》格物致知之要:一则曰,明道术;二则曰,辨人材;三则曰,审治体。君子、小人之情状,国家理乱、安危之迹,皆于格致焉论之,而从直乃有此说,其所见果贤于德秀乎?纵使帝王,皆生知安行,而其曰:“不必格致。”则是不欲明道术也,不欲审治体也,不欲辨君子、小人之情状也,不欲明理乱、安危之迹也。将使殿下何修耶?言之至此,可谓痛心。噫!废《春秋》,不列学官,废《国风》,不讲经筵,谲心异论,王安石所以误宋也。今从直学识,远不逮安石,而凶邪则似之。臣等尝怪,当时言者,皆攻安石,而神宗殊不觉其奸,新法既行,天下受祸,是虽安石之巧诈,未必不由神宗之误信也。臣等昨将从直奸状,请鞫情由,殿下以为:“老臣偶忘,遽发此言,不必问也。”再请之则曰:“耆老大臣,何得以一失而罪之也?”殿下以从直久陪经帷,特赐优容,虽甚盛德,恐误信安石,亦复如神宗也。盖从直非至耄之年,讲筵非可忘之地。况此一言,非止一失。当殿下访落之日,侍从群臣,咸愿进嘉言,而从直以经筵官,所言若此,岂可谓之语言薄罪乎?愿命付有司,明讯其罪,以快舆望。

不听。

○下役民式于户曹。“一应收税田,每八结出一夫,观察使量功役多少,循环调发。若事巨不得已加调发,则六结出一夫,须启闻乃行。其京藏冰、采金、修站、馆、筑牧场、埋贡炭、造桥梁、刈郊草、铁物吹链、牧场驱马、礼葬造墓,为常例调发。筑城、运米、天使轿夫、新筑牧场、波吾达、焰硝、输木、石筑、堤堰、山台、采葛、石灰燔造,为别例调发。”

3月20日

○癸巳,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讲讫,侍讲官金纽启曰:“古人,以言之诐淫邪遁,知其心术之不正。今观丘从直所言,其为人可知。殿下临政之初,当亲近正人,以涵养德性。如从直,不宜在经筵,请罢之。”上曰:“予当商量。”

3月21日

○甲午,江阳君瀜来启曰:“臣家门扉有贴书,敢进。”其文曰:“兵曹堂上、郞厅、都摠府堂上、郞厅、军器寺堂上、郞厅,吏曹判书三兄弟等,今三月二十五日丁日。”凡上末端,书难身真告,都摠府书金善道。命召院相郑麟趾、郑昌孙、韩明浍、崔恒、洪允成、曺锡文、尹子云、金国光、同都承旨郑孝常、左承旨李崇元,鞫之。金善道言:“非我所为。”又问:“有与汝仇嫌者乎?”善道曰:“有部将所书员朴成美者,与我有隙,疑此人谋害我也。”即拿致成美,令书十馀字,其笔画与贴书大似。又捕成美同官毛贵同、兪从义、尹趋常问之,皆言:“是成美所书也。”成美不得讳,顾谓贵同等曰:“尔等首唱谋害善道,而反归罪于我耶?”乃下成美等于义禁府,命尹子云、李崇元往鞫之。

○江原道观察使尹继谦辞职。命以吏曹参议成顺祖代之。

3月22日

○乙未,上诣恭陵,行别祭。

○命递丘从直知经筵事,因台谏论驳也。

3月23日

○丙申,遣宣传官林孝坤、注书尹晢,审察赈济场。

○遣通事司译院正崔有江,移咨辽东都挥指司。其咨曰:

朝鲜国王为声息事,议政府状启:“据永安道节度使鱼有沼呈该,本道后门近境住居毛怜卫野人等,累次来告:‘建州卫野人李满住子孛儿哈歹说称,曩在丁亥年,朝廷征讨建州卫时,分朝鲜将俺父亲与兄杀害,已于辽东总兵官根前告说,欲要报复间,适因中朝敕招同类三百馀人入去,待本人等回还,四、五月间草长、马肥前,去朝鲜江边口子,抢掳设计。’等因听此,即便行移诸镇,严加堤备外,呈乞照详。得此具启。”据此参详,上项满住父子等得罪天朝,义合诛灭,其子孛儿哈歹,幸漏天诛,尚怀凶忿。曾降敕旨节该:“今三卫残虏,乃敢声言要往尔国,报复前仇,已令通事,折以大义,谓朝鲜,助顺、讨逆,职分当然。尔等不思自咎,欲修怨启衅,其灭亡可待。”圣训严切,本贼不遵圣旨,犹欲啸聚党类,肆毒本国。傥或来寇,一边驰报都司,一边分道追讨,以惩凶丑。虑恐穷寇,奔突上国之境,合无审贼形势,临机应接,实为便益,为此合行移咨,请照验施行,须至咨者。

其赍去事目曰:“一。咨文进呈后,都司若问何人往说此声息,答曰:‘永安道六镇城底居生毛怜卫野人等,往来建州者,听甫乙加大报复之谋,而来告之人非一,其所言,不谋而同,故今乃咨报。’一。若问告声息者姓名,答曰:‘我但赍咨文而来,非所管,故不得知其姓名。’一。若问:‘甫乙加大犯汝国边境,则何如布置入攻乎?’答曰:‘我位卑,不得详知。然闻,永安道之兵,从甲山;平安道之兵,从江边诸口子而入。’一。若问追讨远近,答曰:‘闻穷其巢穴,然兵事,临机应变,不敢预度。’一。若问:‘汝国已抄军、聚兵乎?’答曰:‘沿江防戍之兵,常如见敌,自为行备,不更抄聚。’一。若问:‘此是汝国门庭之寇,自当临机应敌,何以来告?’答曰:‘若深入攻讨,则馀贼必散走,恐有奔突上国之境者,不敢不告耳。非有他意。’一。若问:‘甫乙加大如不作贼,则何以处之?’答曰:‘如不作贼,则但严边备耳。何用攻伐?虽作贼,若小小盗窃,则不须与较。必成群攻略,然后大举入攻,使之惩艾矣。’一。若问:‘严责甫乙加大,使不作贼,则何如?’答曰:‘如是,则两家无事,实为便易。在都司处置耳。’一。招敕建州卫野人三百馀人入去,为何事耶?至辽东而还乎?至广、宁而还乎?至北京乎?何时拾来,今何时还乎?详悉闻见而来。一。呈咨文后,都司或奏闻,或报摠兵官,其发落详悉闻见而来。一。若问意外难答之事,答曰:‘我位,国家事,安敢与知?’”

○下书全罗道观察使高台弼、庆尚道观察使李恕长曰:‘道内饥馑太甚,三月、五月两朔月令,荐新宁寿宫、慈寿宫、寿成宫素物,限今年,勿封进。“

○礼曹据庆尚道观察使关启:“去庚寅年宣慰官田养民赍去宗贞国通谕事目内:‘旧例管提等大臣,使人到浦,令旁近诸邑,轮次支供。但前此大臣之使,间岁而来,今多至十数,其駄载之烦,厨膳之费,殆将难支。自今正官外,悉欲散料,以除民瘼,足下亦转谕此意。’今来宗贞国特送源政盛使人及后日出来诸大臣使人,并只馈正官,馀皆散料。语其使曰:‘近日客使之来,倍加于旧,而我国旱荒相仍,供顿劳费,民不能堪,故如是。使勿生怨。’何如?”从之。

3月24日

○丁酉,国忌。

○义禁府启:“丘永安先娶申氏,无故弃之,司宪府科罪,令复合,而永安又潜奸李闻处子,后若成礼,然其奸狡益甚。永安从母今伊,曾以窃人彩段坐罪,见弃于夫,而又与永安,谋使奸李闻女,是不可以经赦而释。请将永安,边远充军;李氏离异;今伊,外方付处。”从之。

○义禁府启:“李重元,当国恤之初,强奸故尹光棐妻贞非,非惟败毁风俗,罪涉不忠。郑自周妻孝福诱致贞非,使弟重元,宣淫。贞非,方在夫丧,初虽迫于强暴,既奸之后,终夜同寝,至以重元之奴,役使于家,渎乱纲常,莫甚于此。不可以经赦而释之。请重元收告身,永不叙用,边远充军;孝福、贞非,外方付处。”从之。命孝福夫郑自周并外方付处。

○谕全罗道赈恤使李克培曰:“今因卿启,知谷种不足,至于十五万馀石,良用轸虑,卿其尽心措置,毋使失时。念卿久劳,特赐衣、靴,可领。”

○谕庆尚道赈恤使尹弼商曰:“今念失农诸邑,正当播种之时,民生窘急,为之轸虑,卿其尽心措置。念卿久劳,特赐衣、靴,可领。”

○谕全罗、庆尚道观察使曰:“闻道内民生窘急,谷种不足,为之轸虑,卿与赈恤使,同心措置,毋使失时。念卿劳于赈救,特赐衣、靴,可领。”

○全罗道赈恤使从事官郑孝终辞,赐䌷衣一领。

○传旨吏曹,还给故朴堧告身。

○恭靖大王子孙春山守贵孙等上言:

臣等一般太祖康献大王子孙,而太宗恭定大王子孙及镇安、益安大君子孙,则勿论贱、妾产,皆从新《大典》,升职。恭靖大王亲子义平、顺平君,则以恭定大王亲子𫍯宁、敬宁君之例,嘉靖正尹;其馀亲子,则通政元尹、正尹受职;亲女金世敏之妻,则翁主;其馀亲女,则皆郡主。且世宗朝宗亲受职定法之时,王孙则正四品,曾孙则从四品,臣等亦与其例,而惟四寸兄牛山正之子井谷令,则以曾孙之例,四品除授;其父牛山正则三品加职,独臣等未及其例。愿蒙上恩。

命议于院相及政府,河东府院君郑麟趾议:“臣闻世宗大王教曰:‘仁德殿子孙除职,予斟酌为之。’上裁。”蓬原府院君郑昌孙、高灵府院君申叔舟、上党府院君韩明浍、宁城府院君崔恒、仁山府院君洪允成、昌宁府院君曺锡文、领议政尹子云、右议政韩伯伦、左赞成卢思愼、右参赞徐居正议:“祖宗已定事,轻议为难,请依旧。”从之。

3月25日

○戊戌,受常参。

○御经筵。

3月26日

○己亥,受常参。

○御经筵。

○命高灵府院君申叔舟、上党府院君韩明浍、河城尉郑显祖,议定佐理功臣于差备门外。

3月27日

○庚子,御仁政殿,策士,读券官蓬原府院君郑昌孙、仁山府院君洪允成、判中枢院事李石亨、知中枢院事梁诚之入侍。其策曰:

帝王之治天下国家,必有其道,以何道而臻至理欤?虽古盛治之主,一有所失,终累善政。予以幼冲,嗣大历服,夙夜祗惧,凡所施为,罔知攸措。若之何,则政得其道,可以成善治欤?比年凶歉,南方尤甚,发仓赈救,军储告罄,若之何,则仓廪复实,而军储有裕欤?倭人往来,比前为多,供亿之需,动以万计。将欲绝之,则有乖怀柔之义;一从其欲,则其费无穷。若之何,则待之得其道,而无弊欤?子大夫必有能言之者,其各悉心以对。

○幸慕华馆,御馆门,试武科,取金确等十七人;仍命诸将及卫士,试三甲射、三甲枪、毛球、击球。

○传旨吏曹曰:“昊天不吊,我世祖大王奄弃群臣,未几睿宗大王宾天,继嗣病幼,一国遑遑,我慈圣大王大妃追念世祖、眷予小子,乃定大策,命予入纉丕緖。予以付托之重,夙夜惟寅,于时股肱臣僚,奔走左右,尽心效力,以至今日,人心大定,国家盘安,予嘉乃功,爰举赏典。以申叔舟、韩明浍、崔洹、洪允诚、曺锡文、郑显祖、尹子云、金国光、权瑊为佐理一等,以婷、琛、郑麟趾、郑昌孙、沈浍、金礩、韩伯伦、尹土昕、韩继美、韩继禧、宋文琳为佐理二等,以成奉祖、卢思愼、姜希孟、任元浚、朴仲善、李克培、洪应、徐居正、梁诚之、金谦光、康衮、愼承善、李克增、韩继纯、郑孝常、尹继谦、韩致亨、李崇元为佐理三等,以金守温、李石亨、尹弼商、许琮、黄孝元、柳洙、鱼有沼、咸禹治、李埙、金吉通、宣炯、禹贡、金峤、吴伯昌、朴居谦、李铁坚、韩致仁、具文信、李淑琦、郑兰宗、郑崇祖、李承召、韩致义、韩堡、金寿宁、韩致礼、韩㠖、李克墩、李寿男、铉、申瀞、金顺命、柳轾、沈瀚、申浚为佐理四等功臣。”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司谏院献纳柳文通来启曰:“今者佐理功臣,有何功耶?治平之世,不宜论功。”传曰:“今日封功臣,不得已耳。”台谏又启曰:“若太祖、太宗之世,则有功臣宜矣。世宗治平之朝,未有功臣,今乃何因,而欲报功乎?请勿封。”传曰:“嗣大历服,式至今休,岂无其功?”

○传旨司仆寺曰:“赐佐理功臣,儿马各一匹。”传旨兵曹,赐佐理功臣伴傥:一等十人,二等八人,三等六人,四等四人。传旨户曹,赐佐理功臣田:一等四十结,二等三十结,三等二十结,四等一十结,并赐鄕表里各一。传旨掌隶院,赐佐理功臣:一等奴婢五口、丘史五口,二等奴婢四口、丘史四口,三等奴婢三口、丘史三口,四等奴婢二口、丘史二口。

3月28日

○辛丑,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筑前州宗像郡知守氏鄕、肥前州下松浦三栗太守源满,遣人来献土宜。

○司谏院行大司谏金寿宁来启曰:“昨日台谏论称下佐理功臣未便,台谏之言甚善。臣亦何功而得与乎?请从台谏之言。”传曰:“予意尽在传旨,其勿复言。”

○宗宰不得与功臣之列者三十九人,自叙功劳,上书请录,不报。

○司宪府执义孙舜孝等、司谏院司谏成俊等上疏曰:

臣等伏闻,三代以前,功臣之名未有也。降及汉、唐,乃有麒麟、云台、凌烟之号,盖当天下抢攘之时,国势危疑之际,谋臣决策,志士效力,或创大业,或致中兴,其论功行赏,势不得不尔也。然以天下之大、谋臣之众,而其功臣之数,不过曰十一、十八、二十四、二十八而止耳。我朝自太祖兴运以来,开国、定社、佐命、靖难、佐翼、敌忾、翊戴,玆七功臣,皆因平祸乱、卫宗社之功而为之,亦不得不尔也。今我主上殿下,嗣位治国,正与世宗大王相符,世宗大王由藩邸,入承大统,有三十三年太平之治,而无所谓佐理功臣之号。其间岂无一、二可封之功哉?夫所谓功臣者,必其功在社稷,德被生灵,然后国无异论,人莫与争矣。若今日佐理七十馀人,臣等未知果有何功?殿下嗣位,非在朝群臣之力也。臣等伏闻世祖大王,每称殿下有太祖气度,则世祖奇爱殿下之意,国人固已知之。大王大妃承世祖遗爱,特决大策,为宗社主,国人亦已知之。在朝大臣,但奉成命而已。政府、院相何功,六曹、政院何功,诸将何功,台谏何功?无显显之功,而论功四等,数过七十,非但臣等未知所以,抑亦小民惊骇。况称佐理之名,臣等尤未知所以。殿下即位未久,已有此举,其与世宗大王三十年治化一无功臣,何如?臣等窃闻,人主比下之道,大公无私而已。在《易》比之九五曰:“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释之者曰:“人君比天下之道,当诚意以待物、恕己以及人。发政施仁,使天下蒙其惠泽;至公无私,无远迩亲踈之别。待物以一,不期诫于居邑,此王道之大,所以其民皞皞,而莫知为之者也。圣人以大公无私,治天下,于显比见之矣。”今日此举,在群臣,其恩数虽重,于殿下广大光明显比之道,何如?无功论赏,从古未闻,而自今日始,脱有不得已可报之功,将何以报之?况今饥馑荐臻,人民流离,以贻圣上宵旰之忧,燮调佐理之功,又安在哉?古者或以灾异,策免三公,今反有宠典,臣等之惑滋甚。伏望殿下,亟收成命,国家幸甚。

疏入,留中。

○下书庆尚、全罗道观察使曰:“道内失农太甚,民生饥困,其除今年采纳药材。”

○赐佐理功臣号:一等曰:“纯诚明亮经济弘化佐理。”二等曰:“纯诚明亮经济佐理。”三等曰:“纯诚明亮佐理。”四等曰:“纯诚佐理。”

○传于礼曹曰:“《三纲行实》,其令诸邑校生讲习,监司讲书时并讲,以励风俗。”

3月29日

○壬寅,受常参。

○御经筵。

○台谏合司来启曰:“佐理功臣,皆无功可纪,而封七十馀人,臣等未知所以。请收成命。”不听。

○取文科金䜣等九人。

○谕庆尚道观察使李恕长、兵马节度使李克均曰:“今闻尚州境内,群盗百馀,攻掠村闾,州官捕系,其党在逃者,来劫狱,州官欲捕不得,牧使具致明为贼矢所中,予甚惊骇。卿等同议捕获,毋使滋炽。”

○传于礼曹曰:“今当农月,累旬不雨,民事可虑。凡祭祀、老病服药外,一禁中、外用酒。”

夏四月

4月1日

○朔癸卯,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肥前州下松浦三栗太守源满,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执义孙舜孝等、司谏院司谏成俊等上疏,论佐理功臣称下不可,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4月2日

○甲辰,御经筵。

○上党府院君韩明浍启曰:“世祖朝武科游街,赐旗。文、武一体,请自今武科并赐盖。”从之。

○司宪府执义孙舜孝等、司谏院司谏成俊等交章上书,极陈佐理功臣称下不可。不听。

○原州牧使李世珤罢。史臣曰:“世珤,襄阳府使时珤兄也。其母偏爱时珤,故兄弟不相能。时珤尝董役洛山寺,因谄事僧学悦,竟为堂上官,至是,除襄阳府使。辇其母,过原,欲不入,世珤语曰:‘过我不入,人谓我何!且我兄也,母当从我。’时珤不从,世珤怒,自刎其颈,刃过皮肤间,得不死。朝廷鞫其由,未得其实,只罢世珤。世珤固妄矣,时珤不得无罪,而独免焉,时论恨之。”

○兵曹启:“诸色军士,同名者颇多,奸诈之徒,有或冒受告身者。请自今荐状告身,并书居鄕,以防奸伪。”从之。

○传于礼曹曰:“庆尚道饥馑尤甚,民生可虑。大王大妃殿、大殿、王妃殿望前后进上物膳,并限秋成,勿封进。”

4月3日

○乙巳,司宪府执义孙舜孝、掌令李陆、朴崇质、持平金首孙、司谏院司谏成俊、献纳柳文通、正言朴亨良、南润宗论佐理功臣不便,未蒙允,以不得尽言责,上状辞职。不许。

○庆尚道赈恤使尹弼商驰启:“开宁人别侍卫李顺亨,愿纳新稻五十硕,臣已受之,分给农民。当此播种之时,愿纳新谷,其志可嘉,请论赏。”命示院相,高灵府院君申叔舟等议曰:“今观赈恤使禀旨之意,是必欲除职耳。然以纳粟而拜爵,启后日希望官爵之路也。请从自愿,用米、布偿之。”

○兵曹据开城府正兵李孝进等上言启:“前因狻猊驿雕敝,以开城府正兵助役,今不可更改。请依平安道馆军例,限五年,相递立马。”从之。

○吏曹据姜思德、孙泰蒙等上言启:“思德得罪先王朝,被诛子孙并皆属贱,其后特蒙宽宥,京外从便。上恩已重,而引一时特恩柳沂子孙例,希望赴举,请勿受理。”特从柳沂子孙例,许通。

4月4日

○丙午,高灵府院君申叔舟等及都承旨郑孝常等启曰:“今者,台谏论封功臣不便,累上章,以至辞职。臣等无显显之功,台谏之言果是,请从其言。”传曰:“此非卿等所议之事,乃人主褒奖勋劳之典。其勿辞。”

○传旨义禁府,移置固城安置卢祉于其母所居尚州近邑。

○兵曹启:“当番诸色军,私相代立者,以《大明律》宿卫人私自代替及替之者,各杖一百罪之,其价没官。而无赖之徒,犹不惩畏,潜受价物,冒名代立者多。因此宿卫虚踈,今后代立者,以其律罪之,良人边远充军士,公、私贱赎流三千里,以杜冒滥之弊。”从之。

4月5日

○丁未,吏曹启:“《大典》内,典医监判官以上二员、观象监判官以上一员、惠民署直长以上一员则久任。然三司官员例,以取才分数,相递授职。今以久任之故,不取才,而恒受禄,不便。请自今,虽久任官,并令取才,以分数多小,升降授职,其取才不入格者,改差。”从之。

○传旨义禁府,放乱臣赵藩妻召史及女子义贞。

○司宪府执义孙舜孝等、司谏院司谏成俊等交章,论佐理功臣称下不可。不听。

4月6日

○戊申,上具冕服,率八功臣及子孙等,会盟于盟坛如仪。坛在景福宫北门外。其盟文曰:

国王臣讳,敢昭告于天地、社稷、宗庙、山川百神之灵。自古,王者受命,必有名世英雄,为之攀附,然后乃克有成。自我太祖,应运以来,豪隽间生,或能奋义开业,或能除奸定社,或能扶圣躬于阽危,或能靖大难于几倾,或能协力而佐翼,或能敌忾而尽节,或能炳几而定难。式至今日,夹辅佐理者,无非忠义、俊杰,先后、左右之功也。元首、股肱,既一体而一心;砺山、带河,当有始而有终。肆我率八功臣,曁其子孙,聊讲旧仪,庶质昭鉴。凡我同盟,永肩乃心,国耳忘家,公耳忘私,不以夷险易其节,予亦不以谗间动于心。子孙万世毋忘此心,苟有渝者,神其厌之。

○下书庆道道赈恤使尹弼商曰:“今所启别侍卫李顺亨所纳新稻之价,从自愿给之,且别赐角弓一张。”

○传旨义禁府,放镇海流配姜子平。

○传旨户曹曰:“永安道节度使鱼有沼,今丁母丧,其给米、豆并三十硕、草芚十番、松脂三斗、纸一百卷、油芚、棺椁等物。”

○传旨吏曹,京外老人年八十以上者并加一资。

○兵曹据永安道观察使李继孙启本启:“逆贼李施爱馀党赵璧捕捉人第功:一等,洪原县监朴葳等五人;二等,忠赞卫朴界等十六人;三等,显信尉李桓生等十四人。前降谕书内:‘逆贼亲党逃漏人捕捉者,有职者银带,无职者五品,贱人永良六品,鄕吏、驿吏免役六品。’而不分其等第。今赵璧捕捉人内,一等则论赏,及从良、免役,一依前谕施行。但朴葳,时职朝散,特超四阶;贱人,依《大典》,限品除职。二等则于一等减二阶,三等则于二等减二阶,次次减等,除授褒奖。”从之。

4月7日

○己酉,御仁政殿,放文、武科榜。

○赐会盟祭膰肉于忠勋府。

○有僧持劝文,行诱闾阎,僧一岑者,借其文,纳明嫔宫。其劝文书,大王大妃、奉保夫人、典言曺氏、李氏皆着朱图书,司赡寺佥正李崇寿亦署名。明嫔,以其文启,大妃览之,召问崇寿,对曰:“曩者,三角山淸凉寺僧性迢持劝文,到家,劝臣署名,其时无有一人着名、着图书者,臣先着之。”传于承政院曰:“令禅宗,率官差到其寺,捕僧以来。”

○礼曹启:“岁庚寅,对马州宣慰官田养民赍去通谕事目,节该:‘旧例,诸使船到浦,尺量船之大小、计点人之多小,以给粮,虽未准数而来,乃以他人代点,益长奸伪。自今不计人数,只量船之大小,给粮。’今也,巨酋使人等,请给数外格粮,不得已加给三分之一,实为有弊。今后客使到浦,尺量船之大小,依旧例,大船四十名、中船三十名、小船二十名给格料,更不计点人名,以杜欺诈。”从之。

4月8日

○庚戌,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淸凉寺僧被拿而来,承政院讯之。僧坦空供称:“欲重创释迦庵,去二月,与同伴僧性迢,议作劝文三件,令素知教宗僧性志书之。与性迢,将诣佥正李崇寿第,愿得大王大妃图书为识,崇寿许诺,遂置其家而还。其后,又使性迢探之,性迢持劝文来,则五处着图书而无其衔,以故未之信,持劝文,更诣崇寿第。崇寿与一丧人及女婿同坐,乃于图书上,书大王大妃、奉保夫人、典言曺氏、李氏,末端书李崇寿及丧人姜遇衔,着名给之。一件,崇寿留之;二件,性迢持还,劝诱诸处。”僧性迢供辞,同怛空招。李崇寿供称:“今此劝文,臣子万生,以臣前妻赵氏小图书着四处,后妻姜氏大图书着一处。其后僧更来言:‘不书衔,未便。’吾与妻娚姜遇同坐,令婿金珝,于劝文第一小图书上,书大王大妃;第三处,典言曺氏;第四处,典言李氏;大图书上,书奉保夫人。又于其下,着吾及姜遇名。”时万生往,姜遇往安东,承政院请皆拿来,内抹万生名,馀依所启。且命分囚李崇寿、金珝、坦空、性迢于阙内四所。

○御昼讲。

○御夕讲。

4月9日

○辛亥,受常参。

○御经筵。

○长城正兵金得山击仁政门鼓,上遣内官问之。得山不答曰:“必于上前陈之。”命承政院问之,得山曰:“前谷城县监尹惠,冒称我为奴,尽夺我禾谷,敢击鼓耳。”乃出袖中上言一张上之,下刑曹鞫之。

○下李崇寿、金珝、坦空、性迢于义禁府,令承政院照律。政院照律以启:“李崇寿斩待时;坦空、性迢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还俗当差;金珝只坐尊长,勿论。”御书,崇寿收职牒,外方付处,馀皆依律。

○下书京畿、江原、黄海、平安道观察使曰:“道内诸邑贡物,从其土产,量数分定,成案下送。然虑有或非土宜、或多寡不中。卿速亲巡诸邑,详悉访问以启。”

○御昼讲。

○礼曹启:“倭人上京时及还浦时,迁延路上,至于三四十日,乃至其所费粮料甚多。窃考景泰七年曹受教,酌定回还程途。陆路,日行二息,则自荠浦、金山、淸州,至京中,十三日程;自荠浦、大丘、尚州、槐山、广州,至京中,十四日程;自釜山浦、大丘、尚州、槐山、广州,至京中,十四日程;自釜山浦、水川、竹岭、忠州、杨根,至京中,十五日程;自盐浦、永川、竹岭、忠州、杨根,至京中,十五日程。水路,则自釜山浦、梁山、昌宁、善山、忠州、广州,至京中,二十一日程;自盐浦、庆州、丹阳、忠州、广州、至京中,十五日程;自荠浦、昌宁、昌原、善山、忠州、广州,至京中,十九日程。日本国使送人外,计程给粮,若因身病及水涨,不得已留连,则告所在官,受文字来方,乃取实以给粮料。请今后依上项程途立限,过限则勿给留浦粮,其中若有实故不得已留连者,令受所在官文字,凭验给粮。”从之。

○御夕讲。

4月10日

○壬子,夜大雨。

○受常参。

○御经筵。

○观象监正兪九经等四人轮对。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李崇寿所犯至重,请下有司,穷问其情,依律论断。”传曰:“予已鞫问断罪,何必更下有司?且无情,勿更言。”首孙更启曰:“罪重罚轻,后何以惩?且崇寿位至三品,已经守令,岂不识理而所为如此?请依律论断。”传曰:“死囚尚有减死者,岂尽从律?”

○礼曹启:“司宪府关该,今承传教:‘前此文昭殿物膳出纳,只令监察及奉常寺官员看品,故美、恶辨别不精。自今,令本殿薜里,同管出纳,其监察及二品、三品堂上、薜里坐次,详定移文。’臣等参详文昭殿物膳,在前本殿监掌出纳,颇有猥滥之弊,世祖欲革其弊,以为久远之计,特命奉常寺官员与监察,同掌出纳,至今行之,实为良法,且无他弊。其他供上诸司物膳监察,并皆管领出纳。内官与台官交坐行公,前例所无,大体未便,坐次亦难。请依前例,监察及奉常寺官员同本殿参奉出纳,如有违错,随即重论。”从之。

○义禁府三覆启:“私奴莫同奸其主金有铣女终伊罪,律该斩,虽经赦宥,奴主相奸,系关纲常。请依律论断。”从之。

4月11日

○癸丑,御经筵。

○赐会盟祭飮福宴于忠勋府。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李崇寿所犯,关系非轻,而只收职牒,外方付处,未便。请问情由,依律论断。”传曰:“必欲诛乎?尔勿复言。”首孙又启曰:“虽未诛之,然罪犯甚重,而付处近邑太轻。”传曰:“已定罪,且戚属不必更议。”

○御昼讲。

○礼曹据成均馆牒启:“新及第等游街,翼日诣阙谢恩,次谒先圣,至于先进莫不致敬者,所以美士习,励新进也。今新及第金䜣等才脱儒冠,便生骄气,乃于先圣庙庭,使其奴,逾垣而入,擅开门钥,阑入行礼,以至手欧守仆,非徒陵蔑师长,实为侮慢先圣,败毁士风,渐不长。请令司宪府推鞫痛治。”从之。

○兵曹据杨州绿杨驿、抱川安奇驿、永平梁文驿吏等上言启:“绿杨等三驿,江原、永安两道要冲,故去甲辰年,自绿杨,至江原道银溪,凡九驿通为一道,而置一察访。至乙酉年,以绿杨等三驿,属平丘道,银溪别为一道,而置二察访,其弊渐多。请依旧例,复属银溪道,置一察访,以安其业。”命院相议之,皆曰:“依旧为便。”从之。

○御夕讲。

4月12日

○甲寅,御经筵。

○司宰监正曺干等五人轮对。

○礼曹启:“倭向化僧信玉供招云:‘我本对马岛人,年今三十一,儿名豆伊多知,父曰时罗三甫罗。居本岛沙浦地面,年十二为僧,父为岛主使送出来,我随至荠浦,父病死,我乞食于熊川、昌原、金海、密阳等处生活。欲见朝鲜名山,初入全罗道,游无等、月出等山,又入忠淸道,遍游诸山后,入京城,留十馀日,又往游黄海道九月山、平安道香山。遂历咸吉道,至江原道,游开骨山、台山,还向庆尚道,游智异山,去三月,复至京城,愿受度牒,依止某山居住。’得此信玉,初若得罪于岛主,逃躲而来,则岛主闻信玉在此,必请发还。此僧到我国十九年,横行八道,山川形势及虚实,无不知之,不可遣还。请给度牒,令禅宗,听其情愿,许住近京诸寺,又令所在官,每岁季,存接与否,转报观察使启闻。”从之。

○御昼讲。

○户曹启:“外方税贡杂物,诸邑守令收合民间,录文状,差吏领送。其吏到京,隐接私处,与兴利人同谋,转转贩卖,积年不纳,其弊不赀。前此本曹受教:‘私接、兴贩过三朔未纳者,杖一百,并征其主人;过一年未纳者及元数三分内二分未纳者,全家徙边。以惩奸猾。’法非不严,而吏辈如前私接兴贩,虽文状到曹,未知接处,检察为难。又其吏,假称滥恶见退,更收于民者有之,因此税贡之物,或有未纳而身死者,弊将难救。请今后诸邑将物色名数及领吏姓名,并录移文京在所,京在所照点文状,督纳诸司,毋令留滞,且不得移接私处。若有如前违法者,并罪京在所官员,以为恒式。”从之。

○兵曹启:“诸道节度使营,皆有调习马及私马,故军情紧急事外,不得发驿马。其法已立,而诸道节度使,虽非紧急之事,率皆发马,其弊不赀。请自今军情紧急事外,毋得发马,如有违者,论以制书有违律。”从之。

○御夕讲。

4月13日

○乙卯,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以平阳君朴仲善为永安北道节度使。

○司谏院正言南润宗来启曰:“李崇寿之罪甚大,而减死付处,未便。请永属官奴,或付处远方,以惩之。”不听。

○御昼讲。

○户曹启:“今承传教:‘诸邑守令,利于捕鱼,擅自决坏堤堰,使无储水,以失灌漑之利。令观察使巡审,如有决坏处,启闻罢黜。’臣等参详前此本曹受教,守令不修筑堤堰者罢黜,监考及该吏全家徙边,立法严,而失于奉行,故守令无所疑畏,或作屯田,或与人作田,或不修筑,甚者决坏捕鱼,使民失利,不可不惩。请自今观察使巡行时,察守令修筑勤慢,每于岁季,开具启闻,其有任情决毁者,随即启闻罢黜,本曹不时启达,遣官摘奸,其不用意守令及监考、该吏重论,观察使论。且许堤下佃夫告举。”从之。

○御夕讲。

○命以后苑放养骝马,赐月山大君婷。

4月14日

○丙辰,受常参。

○御经筵。

○司译院正张自孝等五人轮对。

○传旨户曹曰:“今方年歉,奉保夫人金氏例,赐米姑减十硕;月山大君婷、德原君曙、昌原君晟、唐阳君洪常例,赐米今后勿给。”

○义禁府启:“部将所书员朴成美谋害都摠府书吏金善道,诈为善道书,帖江阳君瀜家门扉,语涉不道罪,依《大典》斩,籍没家产。”从之。

○御昼讲。讲《孟子》,至‘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同知事李承召启曰:“此孟子汎言人之守身也。至于人君一身,上以守宗社,下以临兆民,所系至重,尤不可不谨守其身也。然而内有宦官、宫妾,外有车马、仆从,以至畋猎、游观之娱,惟意所适,故罕有能守之者。是以,历代贤君不多,三代以下,汉文、景、唐太宗,数君而已。且始勤、终怠,人之常情,有始、有终,斯亦难矣。”

○御夕讲。

4月15日

○丁巳,受朝贺。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裵孟达先妻其邻里皆云:‘成礼,成婚。’孟达曾于龙仁官纳招,亦已称妻,而今孟达反以为妾,虽屡问之,犹不承服。又以为父命,本府理难追身、鞫问,何以处之?”传曰:“孟达前后异辞,何也?”左承旨李崇元启曰:“孟达娶先妻,在甲士时,以礼娶之,固无疑也,今为功臣,乃尔。”传曰:“本府可追身问之。”

4月16日

○戊午,上幸七德亭阅武,仍试武臣羽箭交射。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昨命本府追身孟达问之,请收告身。”传曰:“召致孟达于承政院,问之。”

4月17日

○己未,御经筵。

○永安北道节度使朴仲善,以病辞,上召上党府院君韩明浍,问谁可任节度使者。明浍对曰:“忠淸道观察使宣炯,才且廉,可用。”命以炯代仲善。

○内出素物,命注书尹晰,赍往鱼有沼第赐之。仍传曰:“不知卿母病革,令卿不得见,良用恻然。”有沼闻命感泣。

○裵孟达来启曰:“臣,去丁未岁,娶龙仁人朴琉女子为妾,生一男、一女;丙辰岁,因父命弃之;丁巳岁,娶金氏为妻。若朴女,实为臣妻,则臣娶金氏时,朴何不以有妻娶妻咎臣乎?且自丁巳年,至今三十馀年,无一言,而乃今告之,其非为臣妻明矣。其所纳婚书伪造耳。观臣父署名他文书,则可知矣。臣于龙仁官纳招称正妻者,以朴之弟自厚,恐为鄕校侪辈所黜,哀乞故云耳。”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永安北道节度使朴仲善,未知何因而递。大抵外任,人皆惮之,仲善无父母、无疾病,人器又相当。请勿递。”传曰:“予不知仲善有病。今闻得病日久,故不得已递之。”

○御昼讲。

○御夕讲。

4月18日

○庚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典医监正车孟康等四人轮对。

○曾经政丞及议政府、六曹、馆、阁堂上,会议政府,拣选艺文录金䜣等十五人以启。史臣曰:“柳阳春,尝发其舅玄得利盗己所作试券事,坐罪,至是亦在选中。吏曹判书李克增、兼判书卢思愼言:‘阳春,不宜在选。’诸宰相不听曰:‘虽在选,吏曹自可不叙,何害?’其实,欲庇之也。”

○御昼讲。

○御夕讲。

4月19日

○辛酉,受常参。

○御经筵。

○宗簿寺启:“前司勇赵璧、修义副尉奇孟同、乐工铁坚,交结江阳君瀜,常出入其家,致瀜耽酒、惑妓成疾罪,赵璧、奇孟同律该杖八十赎、夺告身三等,铁坚决杖八十。瀜昵爱妓妾,踈薄正妻,沈湎成疾,狂妄无比,而累次推问,抗拒不承。请上裁。”传曰:“使瀜成疾,赵璧等罪大,令院相等,议重律以启。”院相等议启曰:“赵璧、奇孟同决杖一百、两界极边充军,铁坚杖一百、极边官奴定属。”从之,命收瀜职牒。

○御昼讲。

○御夕讲。

4月20日

○壬戌,受常参。

○御经筵。

○司译院判官金孟敬等五人轮对。

○司译院正崔有江回自辽东启曰:“有称金僧者,自言朝鲜人,游历辽东地面,到处赋诗,人皆叹服,臣因忙还,未得根寻。”传曰:“当即移咨辽东,令有江赍去,寻得其僧以来。”

○御昼讲。

○御夕讲。

4月21日

○癸亥,受朝参。

○御经筵。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文处良,乃文长寿之子,门地本贱;赵成、赵赞,乃赵得琳前妻之子;柳子炯、柳子晶,乃柳规妾子也。今皆许赴举,有违祖宗重科举之意,请勿许赴。”传曰:“先王已许通,其勿复言。”

○遣通事崔有江于辽东,移咨都司曰:

议政府状启:“备司译院正崔有江呈:‘蒙差前到辽东,听得有本国僧人,去年时分逃,寓药山寺,至今留住,时时往来城中。乞照详。得此具启。’据此参详,无赖之徒,或有假托为僧,阑走境外;或有犯罪疑惧,变形潜逃。虑恐此等奸人,因缘欺诈惹起事端。”查照得本国人民,逃往贵境例,皆咨请取还合无,上项僧人,挨究发回,复业便益。为此合行移咨。

○御昼讲。

○礼曹致书对马州太守宗贞国曰:

窃考自贵国与我国,通聘问以来,国使之外,别有大臣之使,亦不过管提一二人,而间岁乃至,其数甚少,故馆待之厚,于国使。近者,称王城大臣之使,岁不下十数,处处稽留,前年秋间还浦,至今年春尽不回,我殿下以久客艰辛,为遣官饯慰。又以我国连遭国恤,且因旱荒,民生困苦,供顿之费,势将不支,遂立限支给。于是,诸使不念大体,乃生怨愤,至有露刃相诟,逼胁边将,边将以我殿下仁抚之厚,不与之较。观其情迹,恐有假托请书而来,或非真使,其不顾信义也如是。夫天地生财,只有此数,苟用之不节,非徒民受其害,亦将无以为继。交邻之道,当图永久,此岂永久之道乎?况贵岛之我唇齿相资,我若殚竭,何以助贵岛之缓急哉?足下,自祖先,守东道门户,约定诸州之使,禁制非违,世笃诚款,故我之待之也,无与为比。足下宜思所以报效。前者,宣慰官之去,一一详载事目,今虑诸使之还,因忿喧动,玆又具由而启,承命以陈,冀足下明审是意。凡诸使往来,严加戒约,治其不法,以副我殿下东顾之隆,以不坠先世诚款之笃,不胜幸甚。

○御夕讲。

4月22日

○甲子,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议政府舍人玄硕圭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请文处良、赵成、赵赞、柳子炯、子晶勿许赴试。传曰:“可。”

4月23日

○乙丑,受常参。

○御经筵。

○艺文馆副提学金之庆等合司来启曰:“闻柳阳春,亦与艺文录,阳春曾与其舅玄得利同赴文科会试,得利换书试券遂中,阳春下第,怒而发状。世祖以阳春之罪,重于得利,命永永停举,后蒙特恩赴试中第,已为非分。今又选入艺文录中,艺文馆职带经筵、春秋,皆不可用匪其人。昔以赵得仁荐学录,吏曹驳之曰:‘学录、学正,同台省。得仁门地有咎,不可除是职。’世宗曰:‘然则当除进德博士。’学录、学正,参外小职也,世宗犹重之,况艺文录乎?请改正。”

○御昼讲。

○典校署提调启:“篆文非一二年所能精熟,虽有解篆者,去官后不复肄习,字学废绝。其有精熟者,请依承文院例,差兼官。”从之。

○御夕讲。

4月24日

○丙寅,受常参。

○御经筵。

○忠勋府都事李允昌等五人轮对。

○司谏院献纳柳文通,以父年过八十,请辞职。命除其父所居近邑守令。

○传于承政院曰:“僧徒出入闾阎,至有经宿者,不可不禁。其令两宗检察,又各寺住持,择差年高有心行者。”

○传于刑曹曰:“律文所载‘不牢不真’一应犯禁物色,论罪后还主。”

○吏曹启:“前此诸司书吏,以陈省受假后,满百日不还仕者,例削前仕,而以陈省不经本曹,故虽其不仕满百日,无由检核,及其去官时,冒计受假日为仕者,亦难摘发。今后陈省,宜先呈本曹,本曹置簿后,令其司给假,限内还仕者,本曹录其日月,去官计仕时,凭考施行,又于公座簿,依朝官例,着印,以防奸伪。”从之。

4月25日

○丁卯,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萨摩州岛津藤原持久、肥前州田平寓镇弹正少弼弘、松浦志佐一歧太守源义,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申末舟去庚寅年春归淳昌,至今不还,请罢其职。柳阳春,今与艺文录,阳春与其舅争诘讼庭,虽有小才,心行如此,将安用之?请削去。”传曰:“知道。”寻命削阳春艺文录。

○司宪府启:“全州判官成裕受徐智、河自松赠药,许防纳本州贡物,及事露被拿来,于路逃亡。今虽经赦,不可不惩,请收职牒,永不叙用,以戒后来。”从之。

○户曹启:“庆尚、全罗、忠淸三道米谷,前因丁亥年永安道换用,所费不少,加以年饥,费用亦多。庆尚道则近缘倭料倍旧,所储军资渐至罄竭,诚为可虑。其补军资合行条件,开录以启。一。前此科田之税,先充官用,若损多实少,税不准,亦令推移充数。今职田则不然,别有官收之田,若遇水旱,全无所收,今宜职田之税,如科田收之。功臣田、别赐田、寺社田并依此例。一。《大典》内,盐仓盐换谷、布,补军资,然守令不趁时和卖,或高其价,不便于民,因此久积、消融,诚为无益。今后优其价,贸谷、布,其布亦令贸谷。且救荒盐,除救荒外,馀皆贸谷。一。各牧场牧子,当征马匹例,至京和卖,一路草料所费亦繁。今后点马别监具数移文观察使,和卖贸谷。且牧场及分养死马皮张除上纳,亦令贸谷。一。诸司奴婢身贡,馀钱楮货与元贡楮货除上纳,皆以谷充纳。一。京畿、黄海道各浦满限船只,则京中营缮处,自当用之;其馀诸道各浦满限船只,亦令贸谷。一。国库虚竭,专由守令不谨敛散也。今宜立法,壬午、癸未年还上一半未纳者,降一资;过半未纳者,降二资;甲申年以后十分内一分未纳者,降一资;二分未纳者,降二资。一。上项贸谷之数、还上所纳之数,每于岁季,开坐以启。”从之。

4月26日

○戊辰,御经筵。

○汉城府庶尹李永敷等五人轮对。

○议政府、忠勋府、都摠府、六曹、医员等上言:“今《大典》内,医院医员相递,实职除授;两医司医员试才,随品实职除授,而独臣等八、九品递儿相递而受,终无迁转之路。乞许试才依他例,随品除职,以开承荫之路。”礼曹据此启:“今后上项医员,勿论时散,并试才何如?”命资穷者试才。

4月27日

○己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义禁府启:“船军李结谋受赏赐状告云:‘梦见首阳大王,教曰:“四千佛中,我今作头,须将此意,达于今上。”又曰:“陵所丰乐鸟,则当送于大阙,锺楼大业,则当送于阙内白米库。”又曰:“吾生前行幸时,蓑衣及饭钵等物,当送陵所。”又曰:“西天佛国世界海中住居金守仰女子检勿德,执持《朝鲜国人名摠录》册,其册云:‘今上当次治国执筹。’”又曰:“检勿德,今庚寅年是产儿限年,是年三月初五日果产儿。产后红露流下,欲使红露消尽,久旱失农,来辛卯年,则当大丰”又曰:“检勿德所产男子。其名曰生死鬼,其头及身黑色,其角五枝岐出,其率此男子执持朝鲜人生死大命。若要此鬼不入阙内,宜将八枝鹿角、黑头狐、大猪牙,埋于阙内四方。”又曰:“张永奇兴行,今上不得安心,四千佛及莞岛宋大将等执捉。”且曰:“凡国家事,予当力图,并将此意上达。”’妖言惑众罪,律该斩。”命减死。

○御昼讲。

○御夕讲。

4月28日

○庚,上诣景安殿上食。

○传旨司仆寺,赐永安北道节度使宣炯马一匹。

4月29日

○辛未,田制详定所启曰:“京畿下三道,已曾量田,用贡法收税;江原、黄海、永安、平安等道,六十馀年未得改量,只以损实收税。非徒一国收税之法,南北各异,税入多寡不同。因此,经界不正、差役不均,尤为不便。前项诸道,请皆打量。”从之。

4月30日

○壬申,刑曹三覆启:“良人李银山、白丁申莫金、李石山等,自称李佥知,劫兔院前路行人崔湓妻,夺其马匹、衣服罪,律该斩不待时,妻子永属极边官奴婢。”从之。

五月

5月1日

○朔癸酉,受朝贺。

○御宣政殿,命召宗亲及艺文馆、成均馆生员、进士,讲书。

○传于议政府曰:“部将所书员朴成义多行不法,怨都摠府发摘,诬谓本府堂上、郞厅构乱;假书吏金善道名,投书江阳君瀜第。今又有投匿名书于阙内者,此皆奸猾之徒,有不便于己,辄构不道之言。此风一开,人孰自安?今后,凡匿名书,虽关系国家重事,一皆不问,必待显告乃听,如有现捕者,皆当置法不贷。其晓谕中外。”

○礼曹启:“今当耕稼,累月不雨,民事可虑。请依前例,修沟壑、净阡陌、审理冤狱、掩骼埋胔。”从之。

○司宪府核裵孟达以妻为妾事以启,命下院相议之。韩明浍、尹子云、金国光议:“裵孟达前日龙仁县供招,以朴氏为糟糠之妻,则其为正妻无疑。然婚书中孟达之父裵厚署名字书不明,其后孟达改娶金氏,又娶陈氏,而朴氏皆不告诉,今以正妻论定未便。”从之。

5月2日

○甲戌,御经筵。

○院相洪允成启曰:“臣闻黄海道盗贼肆行,所在领军追捕,反为贼所伤,观察使亦畏之,以军士自卫。先自畏缩如此,谁能追捕?请发其道兵,捕获。”传曰:“可。”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3日

○乙亥,御经筵。

○御昼讲。

○礼曹据庆尚道观察使关启:“荠浦倭船八只潜至漆原尔于浦等处,公行贩卖,恣意出入,右道佥节制使懜然不察,偶因事,至其处见之,不驰报,擅释之。其县人民不以告,而私相贸易,皆不当。请并鞫之。三浦禁标外,倭人毋得擅入,已有着令,若此不禁,恐争利而斗,必生衅隙。请谕对马岛主,使之禁戢,又于三浦旁邑,并令知会禁约。”从之。

○御夕讲。

5月4日

○丙子,礼曹奉教,谕对马州太守宗贞国曰:

贵岛,自先世谨守约束,凡可以永好之道,靡不讲究。贵岛人寄居三浦者,约定户数,其居止与互市、入海、钓鱼,皆有常处,不得违越关限,擅往他境,此所以息争、止乱,防患于未然。其为两利,岂不大哉?法久而陵夷,近者来寓荠浦者,不告边将,亦不持路引,连船七、八,多载物货,潜往他邑,与我民商贩,而为我边将所获,若绳之以法,当论以贼船。第我边将体殿下抚绥之仁,且怜其无知,姑释不治。但虑无识之徒,狃于寻常,效尤不已,则非特有违前约,彼我买卖之间,争夺小利,互相戕杀,因而构衅,势所必至。前者,贵岛左卫门五郞,为我边民所杀;我国田孝訚等,见杀于岛人,是其验也。苟不申明禁制,非所以结好长久之计也。本曹具此以启,教恁礼曹,其谕岛主,使自禁戢,敬此开陈利害。惟足下一遵旧约,严加纠戢,以笃世款,幸甚。

○礼曹启:“儒生殿讲分数,请置簿,每于式年初试,并计取之。”从之。

○上党府院君韩明浍启曰:“世祖朝罪人有武才者,皆许立功自赎。今保宁定役金继宗、收告身人金孝祖,皆武才异常。裵兴道虽堂上,家在会宁。宣炯欲以此三人,为己军官,请依旧例,从愿何如?宣炯行己淸白,曾为守令,一毫不取,以是家贫。请赐鞍子,何如?”命赐黑麻布衣、罗衣各一领、鞍子一部,金继宗等,亦令从行。

5月5日

○丁丑,上诣文昭殿,行端午祭。

○吏曹启:“前此追赠功臣父,一等纯忠积德秉义补祚,二等纯忠积德补祚,三等纯忠补祚。今佐理功臣四等,其追赠,请依三等例。”从之。

○义禁府三覆启:“奴今音勿盗景安殿祭用银器罪,律该斩待时。”从之。

5月6日

○戊寅,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7日

○己卯,幸慕华馆,阅武,仍试武士击球、三甲射。上以御乘马不驯,命囚内乘尹甫、李寿稚,令左承旨李崇元问曰:“何为进此马?”甫等启曰:“睿宗大王常御此马,臣等今日亲调习,颇驯良,故进之。”传曰:“此辈,乃大王大妃族亲,不可囚。其速改差。”乃以李经、郑俶代之。

○院相、承旨等请鞫尹甫等,命下义禁府。

5月8日

○庚辰,成均馆典籍陈趾以病辞职,传曰:“是老儒陈趾耶?其给假与药。”

○礼曹启:“庆尚道开宁、金山等处地震,请令其道都事,行解怪祭。”从之。

5月9日

○辛巳,户曹兼判书曺锡文、判书金吉通,将军资分监、江监加造间阁及筑墙基限图以进,传曰:“民家当撤者几何?”锡文启曰:“人家不过五十馀区。”传曰:“撤民家,其怨不少。筑墙,毋令过大。分监撤家人,计家大、小,准给行廊;江监撤家人,给墙外闲地,使无民怨。”

○户曹据忠淸道观察使启本启:“请以本道诸邑军资仓黄豆八千三百七十硕给民,令趁时耕种。”从之。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裵孟达起自寒微,骤登宰枢,以前妻为妾者,专以昵于后妻而然也。虽不承服,其为糟糠之妻明矣,请罪孟达。”传曰:“知之。”

5月10日

○壬午,国忌。

○忠淸道观察使金永濡辞,传曰:“将授卿嘉善,可带金以往。”

○刑曹据黄海道观察使启本启:“瓮津县船军边得中,曾将自己田卖诸人,谋欲还夺,伪造传旨云:‘父祖田地,而不经官者,无价还主;其经官者,给半价,不计年限,还主。’罪犯非轻,虽经赦宥,不宜全释。请于平安道边远,充军。”从之。

5月11日

○癸未,受朝参。

○御经筵。

○丰储仓守郑垠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讲至‘由君子观之,则今之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同知事李承召启曰:“此孟子极形容小人情状处也。大凡小人之求宦达者,必趋附权势,乞哀媒进,宰相亦以其附己也,誉而荐之,人主亦信而任之,故小人之进也,常易。若君子直己自守,不趋附权门,故其进也,难。人主幸而得一君子,其事君也,必以正,故君有过举,辄进规谏,终必见斥。此君子所以常不达也。”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社长等招集僧尼于闾阎,念佛为事,梵呗之声,溢于国中,士女奔趋,惟恐居后。此非细故,请一切禁之。”传曰:“若遽行禁断,徒增烦扰,宜先示禁令,使之自戢。”

○司宪府执义孙舜孝来启曰:“裵孟达弃前妻,称为妾,及承召问,饰辞欺天,罪莫大焉。请痛惩。”传曰:“知之。”

○御夕讲。

5月12日

○甲申,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启:“裵孟达前妻朴氏,嫡妾真伪,据事考证,知其为糟糠之妻无疑。孟达昵于后妻,欲以前妻为妾,承命公核,恃功自恣,专不承服,其顽恶无比。请拿致穷问,以正彝伦。”从之。

○御昼讲。

○吏曹启:“京官,虽间有不才者,一司数员,临事相资,不至旷职。至于守令,独任一邑,为善、为恶,旁无是非之者,一有昏暗、贪冒之人,则非徒废事,病民实多。近观,诸道观察使褒贬太轻,今后居上考者,若有罢软、犯赃污不法等事,请依《大典》,并坐举主之例,观察使推鞫、科罪。”从之。

○御夕讲。

5月13日

○乙酉,义禁府启:“江原道观察使李克基,以鱼、肉赠遗芮承锡、宋文琳罪,律该杖八十、追夺告身三等。”命只罢职。

5月14日

○丙戌,国忌。

○大王大妃传于承政院曰:“吾欲亲幸观新创内佛堂,何如?”院相韩明浍启曰:“在世祖朝,或有两殿同幸佛寺,今时则恐不可。”传曰:“卿言是矣。”

○吏曹启:“旧例,捕虎论赏,守令,五口以上加资,十口以上超资,赏格太重。若地广山郡,则一年所捕,可至十馀口,然则一人每年超资,其可乎?今后,请一年捕十口以上者,赏加一阶。”从之。

5月15日

○丁亥,御经筵。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贞善坊有社长等,共构一家,作佛事,僧尼、妇女混杂而处,甚不可。前日都城寺、社,命毁撤,此亦佛宇也,请毁之。僧人出入闾阎者,命两宗禁之。国家禁令,岂可委诸僧徒乎?请令司宪府纠之。”传曰:“僧尼、妇女杂处,已有禁令,何必毁人之家乎?如有僧人横行闾阎,则其令五部禁之,若乞食见父母者,不可禁也。”

○传于礼曹曰:“巴山君赵得琳子赵成,文、武科外,许通仕路。”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16日

○戊子,受常参。

○御经筵。

○兼兵曹判书韩明浍启曰:“臣以庸才,久典兵权,常怀战兢,身且有病,请辞。”传曰:“宜安乃职,毋烦固辞。”

○御昼讲。

○传旨礼曹曰:“僧人出入闾阎留宿者,已令两宗禁之。然两宗僧亦自犯禁,何能禁人?其乞食及见父母、同产,输斋物等不得已出入者外,留宿闾阎者,所在部告礼曹转启,推鞫。”

○御夕讲。

5月17日

○己丑,受常参。

5月18日

○庚寅,御经筵。

○礼曹正郞金自贞等五人轮对。自贞启曰:“新《大典》内:‘凡奴婢诉讼,二度得决,勿更听理。’此虽断讼之法,然听讼官吏,眩于是非,容或有误,况任情不公者乎?今若不问是非,一从前决,不得更诉,则终无伸之理,其冤莫甚。请今后虽再得决,许令更诉他司,辨正。且世宗朝百官朝服、公服,令济用监制给。公服,则藏于私家,故今无传焉;朝服,则藏于其司,至今用之。然岁久陋,殊无朝彩,请贸绢于中朝,改造。凡迎诏及正至、诞日,则用新制者,拜表及常行贺礼时,用旧件,何如?”命院相议之。郑麟趾、洪允成、金国光议:“二度得伸,勿听更诉之法,民必有冤,恐难行,广议为便。”申叔舟、韩明浍、崔恒议:“朝服改造,请依所启。”皆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19日

○辛卯,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献纳崔汉祯、持平金利贞启曰:“社长家不可不毁,请从臣等之请。”上曰:“但禁断会者耳。何必毁家?社长自作佛事,何害?”

○御昼讲。

○礼曹启:“《大典》内:‘司译院汉学四等取才时,四书、《小学》、《老乞大》、《朴通事》中,抽试三书;《四书》则临文,《小学》、《老乞大》、《朴通事》则皆背诵。’若《老乞大》、《朴通事》帙少可诵,《直解小学》背讲为难。今后请春、夏等,讲一、二卷;秋、冬等,讲三、四卷,分卷试取。蒙学,《高难加屯》、《皇都大训》、《王可污》、《守成事鉴》、《御史箴》卷帙多,故前此,临文讲试。今《大典》,并在写字之列,须得背诵后,可以写字。此五书,固难成诵,恐因此废而不学。请依前例,临文试取。”并从之。

○御夕讲。

5月20日

○壬辰,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司谏院大司谏金寿宁等上疏曰:

臣等俱以不才,职忝言责,未尝有所献替,上裨圣德,惟尸素是惧。谨条时事,冒昧以闻,伏惟殿下财幸。一。夫父生母鞠,如天之覆吾、地之载吾,罔极之恩,未始有间。然父没斩衰三年,母没则齐,非轻重之也,其分然也。礼,父在为母期,子于母,虽为父屈而期,犹心丧三年,曷为屈而期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恩也。今按《经国大典》,父在,为母齐衰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臣等窃以为未然。盖禫而即吉,即吉而哀尽,衣服、飮食无异平昔,则所谓心丧者,果安在乎?孔子让宰予之短丧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故圣人,以三年为制,使贤者俯就,不肖者企及。夫燕雀犹有啁噍之顷,而况于人乎?尽三年,犹不足以报其亲,而况于期乎?导以归厚,民犹趋薄;导之以薄,其将奈何?伏望命有司,祥、禫之制,一依古典,以尊礼厚俗,幸甚。一。礼,娶妻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自缌亲之外,姓虽同而亲已尽,则犹他人也。与他人而娶,于义何伤,而所以不敢娶者,何也?姓同则系未尝不同,系同而不娶,所以厚别也。本国之俗,男归女第,异姓之亲,恩义之分,与同姓无别。大父在,则从兄弟养于一家;曾大父在,则再从兄弟养于一家。夫养于一家,自幼至壮,自相谓兄弟,自相谓叔侄,自相谓祖孙,其恩爱果有异于同姓之亲乎?今有再从兄弟相与为婚,族伯叔、祖父与堂侄、孙女相婚,虽于法无禁,而于人情有大不安者,此而不已,将至于堂姑、堂侄、堂伯叔父、堂侄女,亦相为婚矣。礼者,所以顺人情也,人情不顺,礼于何依?伏望命有司,定异姓相婚之限,以顺人情,以正礼典,幸甚。一。礼,妇人出则必拥蔽其面,及日乎闺门之内,不百里而奔丧,虽父母在,岁一归宁,所以谨出入之防,远男女之别也。今妇人之出,或有上卷面纱,下不施袜、裙,妇仪已远于古,每遇奇观,辄张帐幕,悉集子妇,露面不愧,甚者为邻党、宗族亲行将迎之礼,或于江外,或于山间,出入无度,习以成风,往往丑声流布,至以在阃为耻,风俗鄙恶,一至于此。顷者,士人尹光非之妻,脱衰从人,岂以此乎?伏望命有司,申严妇人出入之防,以成礼俗,幸甚。一。士不能自结于君,君不能自知其士。于是乎,设科取士,科举者,正为无阶而进者设尔。今许宗亲赴试,夫以王室肺腑之属,官高地近,苟有才行,不患上之不知,必欲与孤寒之士,角艺而进,使其得之不为荣,不得则祗自轻耳。且其任用之际,不幸而不称,治之则伤恩,不治则废法。或有板援牵连,为国起羞,则所以属任之者,岂所以保全之哉?故古人有言曰:“亲亲之道,全之为右。”《中庸》九经论亲亲,只言尊位重禄,而不言任之以事,圣人之意可见矣。伏望,勿许宗亲赴举,勿令任事,以全亲亲之恩,幸甚。

命院相议之。第一丧制条,郑麟趾、郑昌孙议:“父在,为母期,解官,心丧三年,圣人法制,不可更议。高皇帝作《孝子录》,父、母皆斩衰三年,非圣人之法也。”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曺锡文、尹子云、金国光议:“令艺文馆、春秋馆,详考古制及《实录》后,拟议。”第二娶妻条,叔舟、明浍、恒、允成、锡文、子云、国光议:“令详考古制及《实录》。”第四科举条,麟趾、叔舟、明浍、恒、允成、锡文、子云、国光议:“宜从上疏。”昌孙议:“宰相之子,不可与寒士争进取。宰相之子尚不可,况宗亲乎?从上疏,何如?”

○召韩明浍,入内,议事。明浍出语申叔舟曰:“天气甚热,一日三御经筵,无乃上体劳乎?启请停昼、夕讲,何如?”叔舟曰:“昼、夕讲不可并停,停昼讲为便。然当议于诸政丞,启请耳。”郑昌孙曰:“上之屡接经筵官,无乃幸乎?然当从佥议。”

○御夕讲。

5月21日

○癸巳,受朝参。

○刑曹三覆启:“固城囚金吕、朴仁守、僧信宗劫文禄、李田甫家强盗罪;山阴囚田今顺与在逃金仇知,劫沈仁夫家强盗罪;庆州囚陈屯石伊、李希文欧杀僧人,掠夺财物罪,并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属边郡奴婢。典狱囚良人、高贵同三犯窃盗罪,律该绞待时。”皆从之。

○传于义禁府、刑曹、司宪府、宗簿寺曰:“今后犯徒、流以上罪,有若称独子,则阅实真伪后,依律文施行。”

5月22日

○甲午,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肥前州上松浦神田能登守源德,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闻有李塾者,奸亡弟之妾为妾,今问塾之奴婢,皆直招。请囚塾鞫之。”传曰:“塾,功臣嫡长,勿枷锁。”首孙又启曰:“大仓造成,虽役番上军士,然年凶、民饥,力役不休,是不几于时诎而举赢乎?况今所少非仓库,苟能缮修,虽不营大仓,可也。”传曰:“予非不思而为之,不得已耳。”

○御夕讲。

○以安宽厚为通政礼曹参议,金永濡嘉善忠淸道观察使。

5月23日

○乙未,司谏院正言南润宗来启曰:“柳阳春,今除成均馆典籍,阳春,薄行人也。已削艺文录,况成均馆,风化之源,尤不宜冒处,请罢之。”命改差。

5月24日

○丙申,国忌。

○谢恩使李寿男来复命启曰:“臣在燕都,太监金兴等谓臣曰:‘懿敬王,礼当追崇,何不奏请乎?’且臣至黄海道,盗贼成群,杀掠人民,宜急发军追捕。”命遣将,往捕之。

○司宪府启:“李塾以世家之子,奸亡弟有子之妾,行同禽兽,污染风俗。及承传拿致,即率妾逃匿,其轻慢国法,莫甚。请令京外搜捕,知而不告者,勿拣赦前,依制书有违律论,有能捕告者论赏。”从之。

○经筵领事等启曰:“今当酷热,日三御经筵,恐劳圣体。请除昼讲。”不从。

5月25日

○丁酉,受朝参。

○御经筵。

○刑曹正郞高台翼等五人轮对。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及其宗贞秀、肥前州上松浦山城太守源吉、下松浦五岛宇久守源胜、周防州山口居住大内进亮教之、筑前州冷泉津藤氏平左卫门尉信重,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传于承政院曰:“懿敬王追崇事,令议政府、六曹判书以上议启。”

○宗簿寺启:“丰安守玉石昵爱其妾,不顾正妻者七年,妻兄禹从孙,以义责之,玉石怒捽从孙发,殴之至伤。请上裁。”命收告身,外方付处。

○下书京畿观察使鱼世恭曰:“今观本道留狱启本,诸邑之囚,经年监禁者多有之。卿宜加检核,刻日决断,毋使滞狱。其未毕鞫之由,并速驰启。”

○以卫将曺汉臣为黄海道捕盗将,洪利老京畿捕盗将,各给骑步兵四十,遣之。其赍去事目:“一。开城府留守、京畿、黄海道观察使咸听节度。一。军民能捕获者,赏职超三资;愿受赏布者,给绵布一百匹。贱口免贱,鄕吏、驿子免役。论功等第,悉如获敌。一。如能自中告捕者,免罪,赏同凡人。一。贼党若逃入诸岛,水军节度使、万户并听捕盗将节度。”

○谕京畿、江原、平安道观察使、节度使曰:“黄海道贼党成群,拒敌官军,恣意横行,今者遣将追捕。贼徒势穷,必逃入他境,卿可于要路设策,捕获。”

○黄海道观察使金瓘驰启曰:“有贼杀黄州镇军张孝忠,又剑伤察访辛福聃,即奔入瑞兴山谷间。臣令所江佥节制使李仲洁、阿郞浦万户柳江孙,领兵,分道追捕。”

○礼曹启:“曾下校正厅单子,一时遵行,不载《大典》条件,开坐以启,请令该曹,仍旧奉行从之。一。平安道平壤庶尹、永安道北靑判官权差。一。掖庭署别监去官后,移属掌苑署。一。凡限品授职人、法前过限除授者勿追夺。一。除朝辞、赴任外官,行望阙礼。一。四时改火。一。每年颁历。一。宗庙各室王后、考妣致祭。一。新罗始祖及首露王、高丽太祖以下四位陵室禁田柴。一。高丽太祖以下四位陵室,置守护人,每寒食,守令省视。一。水、旱祈告。一。使臣出来时,遣宣慰使。一。倭、野人岁朝定数。一。向化人官给家舍,不许擅自买卖。一。倭客人护送通事往还日限考察。一。倭人还归时,求请陆物、铁钉量给。一。客人赍来杂物贸易时,各司市色奴子考察。一。天文生外,勿许赴阴阳科,地理、命课不在此限。一。宗亲婚姻,年限前议婚。一。两界子弟,三年一次叙用。一。各道虞候,两界外不给禄。一。公主、翁主陪各一人,依皂隶例,令仪宾府,定送其冠带,依抄例施行,其服色用草绿。一。窃盗,论罪条件。一。外官奴婢不足处,勿充给。一。正兵白色衣勿禁。一。司宰监船直差备奴三十七名,船只破毁间,典舰司移定。一。天顺五年七月初九日传旨内,各年受教定限条件,仍行。一。一应条章、禁令,汉城府、诸邑张榜广示。一。诸司提调坐、不坐,每季月;文昭殿、昭格署提调坐、不坐,每月季,磨链启闻。一。刑曹、汉城府、掌隶院、开城府官吏决讼度数,每月季,磨链启闻。三朔内,掌隶院则小事三十度,大事二十度;刑曹则小事五十度,大事三十度,不准者降一资。一。诸邑训导年四十以上人,方许试取。一。仕满加阶时,六品以上则五考三上,七品以下则三考二上者,方许加阶。一。艺文馆、成均馆、承文院、典校署七品以下官褒贬中等者,其都目内,勿许迁转;他有递儿衙门前衔官褒贬中等者,后等褒贬前,勿许叙用。一。一等功臣先考,追赠纯忠积德秉义补祚功臣;二等,纯忠积德补祚功臣;三等,纯忠补祚功臣,并封君称号。一。诸邑鄕吏,考其官陈省,摄户长、正朝户长、安逸户长牒成给。一。改名人,启闻后,令艺文馆,改名版状成给。一。京外堂下官新除授者及出使人员,于吏曹及议政府堂参京官,则十日内堂参。一。诸道堂上官、守令褒贬一中者,改差。一。造纸署匠人递儿职除授时,仕日多少及进献表笺、咨文纸入格多少分拣,合计授职。一。诸司官吏递代者,毕反库、传掌,后给禄;军资监、丰储仓、广兴仓则,各其开闭,支用库米𥸴,反库传掌。一。京外官吏等递代后解由未出者,特恩给禄后,因仍给禄未便。后等受禄时,考解由,题给。一。诸司官吏,其所管支用之物,未即上重记,虚张会计之数,甚未便。今后颁禄时,考上重记勤慢,毕上重记者给禄;其中懒慢尤甚者,启闻罢黜;月令监察勤慢,亦令本府检劾。一。京外诸衙门文书,官吏慢不看守,或奸吏因缘窃取,或陋污、毁破,终难考据,至为未便。议政府、司宪府、司谏院外,他衙门可考文书,自某年月日,至某年月日,某钱谷文书几张,无遗载录,移文户曹,置簿施行,官吏递代,解由成给时,凭考。一。算员去官后仍仕者,其递儿职并试才,除授。一。凡讼田,他人田地据执者、盗耕者、盗卖者外,春分后秋分前勿听理。一。漕转时,所在诸邑守令及万户等护送节目,仍旧。一。禄俸,若科内遭丧,或身死者,仕满五十日而未经递差,则题给,堂下官,则考仕日;宗亲及堂上官,不考仕日,给禄。一。田税布子,准长三十六尺,以靑丝,两端着标织造,上纳。一。寺社旧基重创依凭,近处居民田,据夺僧人,囚禁推鞫,还俗充军。一。进献杂物,诸司提调一同,前期一朔,看品启达。一。诸邑税贡人吏、首户长、记官等有知识、富实者择定,税贡数及所纳司名、发程日时、贡吏姓名,具录陈省,呈于户曹,程途远近凭考,限内不及上来者,令攸司,推劾论罪。诸司陈省到付后,私主人通同谋利、兴贩,过三朔未毕纳者,杖一百论罪,并主人分征。若私自费用,过十年未毕纳者,及元数三分内二分亏欠,情理尤重者,全家徙边,以惩奸猾。诸司官吏,等外贡庭排后,不即收纳衙前、库子等,随其赠物多少,任情进退,拘留外吏者,推劾痛惩。一。文昭殿、宗庙署、活人署官员,大小朝贺、朝参,勿随班。一。宗庙玉竹、册及诰命,礼曹同本署提调,每年一度奉审。一。医员,春等,《素问》、《本草》、《直指方》、《纂图脉》、《外科精要》、《疮疹集》;秋等,《张子和方》、《得效方》、《妇人大全》、《伤寒类书》、《资生经》、《和剂方》,考讲取才。一。医女考讲,画多三人给料,三朔内三不通者,惠民署茶母定体。一。汉学习读官,所业精详,勤学成才者,别陞淸要之职,劝励。且赴京时,依司译院例,考其行、未行及仕日多少,差送。一。承文院官员,副本、奏文、咨文、表笺、方物状中二十道无事书写者,依吏文制述一等例,给一考,劝励。一。承文院诸员书吏,事大文书磨链时,给别仕二。一。朝廷使臣出来时,野人勿上送;倭人则上、副官人、船主、押物,各率伴从人一名上送,留置京畿诸邑,接对还送。一。倭、野人接待,并依前例。一。四学儒生分番直宿,俾夜读书,一时赴学衣冠子弟及草茅儒生,每年终,议政府、六曹、诸馆堂上,会于成均馆,讲《四书》、一经,其中通晓者,愿从仕,则随才叙用。一。成均馆、四学东、西斋铺陈,令缮工监,薍蕈备给,每三年改设,其间阁亦随毁随补。至于鄕校,观察使巡审,令其官,随毁随补。一。外方教官,府以上,并以文科出身者除授,不足则以生员、进士充差。一。京外各坛、各堂直,仍旧。一。乐生同居族亲一人,毋定他役。一。捕虎论赏条件,仍旧。一。赴京一行人数及方物駄载数,礼曹预先开数,移文平安道,令观察使,依数抄马,无弊支送。一。出直军士、巡绰助番外,训链院官员考察出番,三日内一日习射,又预习阵法,麿儿每给别仕。一。中侯者,依入直军士习射例,加给别仕。一。无故二日阙到者,笞一十论罪。一。向化人等,每衙日,到礼曹亲着,凡朝贺、朝参,勿随班,勿令本卫仕上直。行幸时,兼司仆等,有差备人外,勿侍卫。一。诸邑守令递任时,军器数及城子完固与否,一应军务,节度使考察,解由成给,兵曹署讫给禄。一。诸道传香、行香日月,其道观察使开具,移文兵曹置簿,考其程途远近,只计往还日,以为实仕,过限者,依不仕军士例论。赦文差陪人,亦依右例,施行。一。补充队,兵曹笔墨差备及使令等项,各差备一百名,都摠府四十名,其馀依京正兵例,入直侍卫。一。甲士及军功别加人内,前批误下处修改人,各别批目传写安印,以凭后考。一。军士受职后,满三朔不纳前加者,还夺其阶,并征其禄。两界甲士,则遐方居住,赴防事紧,未得及期上来出告身,其受禄期限,常限百日外,又加百日,告身考准之限,亦依禄限,施行。一。甲士、别侍卫,诸道节度使,每年春、秋两等,都会所亲监试取,入格人等四祖、身长尺寸、貌色及矢数,都目状施行,上送兵曹,于各其当番都目状内,貌色凭考当身真伪阅实,都摠府一同会试,取才。一。司仆诸员,田税外杂役,当下番勿论,减除完护。一。强盗及牛马贼为首者,妻子并极边官奴婢永属;窃盗再犯处绞等事,从立法后论断。强盗子年未满者,待年满,定属;杂犯死囚,虽未待三年待秋之法,依律文施行。一。无赖之徒,屯聚作贼,攻杀人物,则所在守令,以制书有违律,论断罢黜。若盗贼攻杀人物,而守令畏罪,匿不以闻,亦以制书有违律论断,永不叙用。观察使不能检核,并重论。一。印信伪造者,勿论印文成否,并皆处斩,妻子外方官奴婢永属,不能检核官吏,以制书有违律论。一。义禁府、刑曹堂下官,凡罪囚,每月轮次,专掌救疗,盗贼外罪囚,三名物故则降资。一。盗贼许接里内色掌,减窝主罪一等,免刺。一。内需司奴婢等所犯,京外官一皆直断,其中抗拒情迹深重者,启闻科罪。一。宰杀牛马者,初犯,杖一百、徒三年;再犯,杖一百、刺字;三犯,杖一百、黥面;四犯,处绞。其切邻、管领等知情不告者,皆以制书有违律论。一。诸邑京主人、诸司官吏、使令等,不得擅自侵劳,如有非理侵虐者,并以制书有违律论。一。京外淫行之女,屡更奸夫,至有致伤人命者,依《大明律》犯奸条,加一等施行。许令本家及邻里陈告,治罪,如或知而不告者,与本犯者同罪。若有奸夫自相杀害者,其女虽不知情,良人,则杖一百,京外残亡处,永属官婢;贱人,则决杖一百、徒三年收赎。一。禁乱书吏、使令,知情受财故放者,《大明律》应捕人追捕罪人条受财故纵例,从重施行;不应受罪人捉付者及禁乱依凭侵虐者,决杖一百,书吏则他司皂隶定属,使令则外方充军。一。凡囚人盗贼及重罪外杂囚,勿着枷,只项锁。一。诸邑守令等,枉法囚系妇女者,以制书有违律论;奸吏侵劫通奸者,两界全家徙居。一。宰牛马人同党在逃者,事证明白人,依贼人同党在逃者,即同狱成收赎。一。律员递儿职,参上、参外勿论,和会取才,均一除授。一。贼人勿入送济州,于巨济、珍岛、南海等三岛入送。一。凡犯罪徙边人内,单身无赖者及贼人,勿入送义州。一。典狱署囚司宪府、汉城府、都摠府、兵曹、司谏院、宗簿寺等诸司推考罪人及义禁府移囚罪人等囚徒,各其司十日,一次磨勘,启达。一。刑曹、司宪府、汉城府、掌隶院未行公事,十日书启。一。强盗窝主律不当死者,决罪后,极边全家定属。一。贼人外徙边定属人等,并皆平安道入送。一。选上奴子代立价,每一朔绵布二匹,六朔内毋过十二匹而止。如或滥收者,以制书有违律论断,滥收物色还主,应收价没官,不能检举守令,并重论。一。船主等受人物色,虚称败船,冒受立案,全数盗用者,勿拣赦前,依盗贼律科罪,刺字,依数征之。受赠于船主而立证者,以窃盗窝主论;事涉疑似者,征三分之二。一。外方词讼,以春分日为务停,以秋分日为务开,务停后,除十恶、奸、盗、杀人,逃奴婢捉获付官,仍役据夺奴婢等,一应关系风俗损伤于人外杂讼,并勿听理。京中,则恒居外方者自愿仍讼人外,并听归农,元只一有愿仍讼,及临决观势,欲归农者,勿听。一。公私贱娶自己婢,所生给己之官、主;娶妻婢所生,给妻之官、主。若娶良妻,而又娶其良妻之婢,所生则给己之官、主;若其良妻有他夫,并产则给之。一。诸司奴婢及内需司奴婢等,称父母、祖父母之言,援引投托者,并勿受理。一。前等官吏决折事,后等官吏立案成给。一。都城内禁火,自初昏至二更、自五更至开暗时,义禁府、兵曹、刑曹、汉城府直宿堂下官及五部直宿官员,受通行标信,禁止。一。父母不孝、兄弟不和、邻里不睦、疏薄正妻、昵爱嬖妾者,纠察。一。进献及国用外,禁用杂彩花席。一。婚姻炬火,二品以上,十柄;三品以下,六柄,女家同。一。期亲之丧,虽于三十日释服,未经百日婚姻者,痛禁。一。大小男女衣服,并禁黄色。一。两班妇女,路上卷面纱者,禁。一。禫祭日,禁设宴、用乐。一。焰焇,国用外毋得私用。一。先祖父母及先父母之魂,邀致巫家享祀者,或设位图形像者,或称神奴婢,施纳巫家者,其家长皆论以不孝,依奉养有阙律科罪,永不叙用,其奴婢属公。一。进上器皿外,诸司器皿用黑漆,毋得朱漆。一。犯法妇女,无家长则长子,无长子则次子,无次子则长孙,无长孙则次孙,并依律科罪。若无家长、子孙,则罪坐本妇。一。朝廷使臣宴享外,禁用丝花凤、金银着彩苎布花草。一。宫阙外丹靑,公私毋得用真彩,京中司宪府,外方观察使纠察,其物没官,匠人推考,其价倍数没官。一。外方人民,于父母葬日,聚邻里鄕徒飮酒,殊无哀痛之心,有累礼俗,一皆痛禁。一。掩骼、埋胔考察。一。议政府方物封裹时,执义坐南行,守执义勿参。一。朝贺时,监察分东、西班,各于班末,相向立考察。一。造恶米者、用木碾者、城内无故走马者、其人代立者、烧葬者并禁。一。关系纲常事,风闻举劾。一。无监察祭所,礼度监书吏着幞头、绿衫,监祭。一。下雨水涨时,则水门通塞及都城内外东西江水灾可畏处,居民及民户倾危处,汉城府堂下官、五部官员,一同亲审,启达。一。凡盗公私物色而囚禁者,官吏、狱卒不检察,以致逃亡,其应征物色,不征主守人,虚弃未便。今后勿拣赦前,各以轻重,依律文,论罪生征。一。京外一应征债,具证笔明白文记外,勿许听理。一。宗亲府书吏有差错事,宗簿寺拿致论罪。一。宗亲等,于邻里街路,或云遭人骂詈,或云扶执衣衿,或将奴隶私自相斗之事,诈称亲自受辱。甚者,偏听奴隶之言,虽两班家,轻身直入,反为所辱,乱杂呈诉者。辨其曲直,事若不实论罚,重者收职牒。凡人于宗亲,或云被欧,或云夺财,或云挑妇女夺妻妾,诈饰呈诉者,核其真伪,事若不实,亦依律科断。一。议亲请罪时,及王室有服之亲,致奠、致赙,虽出家降服者,各以本服施行。一。宗亲劝学条件,仍旧。一。宗亲成婚节次,仍旧。”

○御夕讲。

5月26日

○戊戌,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27日

○己亥,太白昼见。

○御经筵。

○右副承旨柳轾启曰:“黄海道观察使金瓘,措置失宜,不能捕贼,反为贼所逐,请罢其职。”传曰:“农月递代,殊为搔扰,今都事适来京,可语其失而遣之。”

○御昼讲。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今闻崇礼门内,毁民家六十馀区,以营大仓,臣意以为,国家向者创圆觉寺,造军营,筑后苑墙,撤民家甚多。今又如此,恐有民怨,请停此役,以纾民力。”传曰:“松岘仓被盗米谷,无虑万硕,如此则国用必乏,甚非细故。此予之所不得已也。”

○传于礼曹曰:“今后每五日轮对。”

○御夕讲。

5月28日

○庚子,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近来年凶,民力尤困,大仓之役,请待丰年。”不听。

○御昼讲。

○黄海道观察使金瓘驰启曰:“所江节制使李仲洁,遇贼不能捕,察访辛福聃为贼所伤而不能救,请治罪。”命义禁府,拿致仲洁鞫之;命吏曹,递金瓘职。

○下书全罗道观察使高台弼曰:“今观卿留狱启本,诸邑之囚,经年滞系者甚多。卿宜刻日决遣,其滞狱之由,可速驰启。”

○御夕讲。

5月29日

○辛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以金寿宁为嘉善黄海道观察使,领春秋馆事申叔舟等启曰:“寿宁,今参修《实录》,请改差。”传曰:“可。”

○御昼讲。

○下书忠淸道观察使金永濡曰:“今闻,本月初十日,林川、韩山、咸悦等处雨雹,大如鸡卵,触之者伤,卿何不启?其速驰启。”

○御夕讲。

六月

6月1日

○朔壬寅,受朝贺。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甲斐远、尾、越、浓四州太守源政盛、守护代官宗助六盛俊,遣人来献土宜。

○御宣政殿,讲宗亲、儒生书。

○命召院相、议政府、六曹判书,会宾厅,议懿敬王追崇奏请可否。蓬原府院君郑昌孙、高灵府院君申叔舟、宁城府院君崔恒、昌宁府院君曺锡文、领议政尹子云、左议政金国光议:“本国既上尊号,虽复奏请,亦无所加,勿请为便。如不得已,则因赴朝使臣,乘间问于礼部,然后更议,何如?”上党府院君韩明浍、刑曹判书咸禹治、右参赞徐居正、户曹判书金吉通议:“正统虽重,私恩亦不可轻。奏请何如?”右赞成尹弼商、礼曹判书金谦光、工曹判书韩继纯议:“奏请追荣,揆之于义,似未稳也。”

○司谏院正言南润宗来启曰:“前年凶歉,今岁大旱,民不聊生,请停大仓之役。”传曰:“本为防盗,不可缓也。待秋而始,何有弊焉?”

6月2日

○癸卯,受常参。

○御经筵。

○工曹正郞南俅等五人轮对。

○礼曹启:“旱甚,请徙市,闭崇礼门,勿击鼓。”从之。

○御昼讲。

○司译院正崔有江赍辽东发还逃僧志淸咨以来,其咨曰:

志淸供称:“俺年四十岁,系朝鲜国京畿牙山县,在襁褓时,父母俱没,僧义通收养,削发为僧,未知父母之名。随师僧,游方无定,至全罗道智异山,住十馀年。前年五月时,分离山,到平安道碧潼郡陁罗介山寺寄住。去年八月,以苇作筏,过江入来,寄住药山寺,又移住薄罗里龙潭寺,今被捉拿而来。”

○御夕讲。

6月3日

○甲辰,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以尹士昕为大匡辅国坡川府院君,宋益孙嘉靖砺山君,李寿男嘉善黄海道观察使。

○观察使李寿男卒,吊祭礼葬如例。寿男,字子仁,全义人,参判𫍯长之子。景泰乙亥,年十七,中进士试;天顺戊寅,中文科,选补艺文馆检阅,转至奉教。庚辰,迁承政院注书;壬午,升拜成均主簿,历司宪监察、礼曹、吏曹佐郞、兵曹正郞、成均司艺。成化乙酉,中重试,又中拔英试。世祖,一日命寿男,径往承政院,坐承旨末席,观者相顾惊讶,遂拜同副承旨,未数月,超拜右承旨,坐事罢。上即位,授兵曹参议;庚寅,升嘉善;辛卯,赐纯诚佐理功臣号,封全山君,拜黄海道观察使。前一夕,往洪允成第过飮,至家,翌日乃卒,年三十三。寿男,聪敏、记,又善写字,有时誉。锐于进取,虽骤至达官,犹不满意。谥良简:温良好乐,良;平易不懈,简。赠资宪兵曹判书,有子二,幼。

6月4日

○乙巳,日本国日向、大隅、萨摩三州太守立久、肥前州松浦志佐一歧太守源义、若州十二关一番远敷守护备中守忠常、对马州宗贞秀,遣人来献土宜。倭护军又四郞盛数等四人来朝。

○京畿捕盗将洪利老驰启曰:“臣到黄海道牛峰县,遇贼六人,贼射杀军官金贵哲,其馀被伤者亦多。”下书利老曰:“贼徒才六人,卿所领官军多,而未获一贼,反使官军死伤,此特卿措置失宜。法当治罪,姑且不问,卿宜尽心捕获。”下书牛峰县监康惠迪曰:“捕盗将军官金贵哲中矢死,宜备棺椁,藁葬,立标。”

○吏曹启:“凡朝官,参上则仕满九百、褒贬五考三上,参外则仕满四百五十、褒贬三考二上者,许加资。敦宁府,则本无职事,但以议亲,不失其禄而已,褒贬等第为难。请自今除褒贬,只考仕日,加资。”从之。

6月5日

○丙午,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李寿男抵洪允成第,允成强劝烧酒,致令伤死,请鞫之。”传曰:“寿男万里归来,仁山劝酒,有何不可?”

○持平金利贞来启曰:“禁酒、禁奔竞,令非不严,而洪允成以大臣,首犯禁令,在所当鞫。”传曰:“勋旧大臣过误之事,何必鞫之?禁奔竞、禁酒,责在何司?奚为不能禁断,乃至于此?”利贞曰:“禁奔竞处非一,而吏卒少,未及遣之耳。”

○洪允成来启曰:“臣患暑痢,常服烧酒,一日李寿男乘醉而来,谈笑之间,只劝数杯,不意以至于此。请待罪。”传曰:“虽禁酒,服药何妨?虽禁奔竞,来者可见,勿待罪。”又传曰:“卿患痢疾,故赐烧酒,可飮而去。”允成拜谢。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6日

○丁未,御经筵。

○兵曹启:“甲士金克恭,涂擦告身滥受三阶罪,律该斩待时。”命减死。

○兵曹启:“《大典》内,吹螺赤、大平箫,从五品去官,而无仍仕之法。因此,成才者去官后,辄放遣,未便。请依他军士例,许仍仕。”从之。

○礼曹启:“今承传教,外方儒生,量加定额。臣等参详旧额,府、大都护府、牧,各五十;都护府,四十;郡,三十;县,十五。新定《大典》内:‘府、大都护府、牧,各九十;都护府,七十;郡,五十;县,三十。’几倍于旧,今不可更加。但十六岁以下童蒙,请勿与额数。”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7日

○戊申,御经筵。

○掌隶院司议朴叔楙等五人轮对。

○兔山县监柳宗琇辞,上引见曰:“尔何以治邑?”宗琇对曰:“兴学校,均赋役,弭盗贼尔。”上曰:“尔好游畋乎?”宗琇曰:“臣不为也。”命都承旨郑孝常,教事目遣之。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8日

○己酉,御经筵。

○典狱囚强盗李银山等十三人谋欲反狱,与锁将李珍,约夜半以椎斧杀狱卒及直宿官。会同囚死罪人裵敬知、李莫同等,以其谋告主簿郑兰秀,兰秀得椎斧于狱中。刑曹鞫之,俱服。刑曹启:“银山等宜即行刑,毋令更生凶谋。”下院相议之。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曺锡文、尹子云、金国光议曰:“银山等本犯死罪,又谋反狱,当速处决。”从之。仍传曰:“告者,不可不赏,其令免罪。”

○司宪府大司宪韩致亨等上疏曰:

伏睹主上殿下,以不世之资,当有为之几,开言路,纳谏诤,都兪吁咈,锐精治道,吾民之病,一切除去,国家之势,安如盘石,固足为太平之基。而殿下尚以治道有未至,民瘼有不祛,每虚怀听纳,以求补治之言,吾东方万世福也。然治不至唐、虞,不可谓之善治;德未至尧、舜,不可谓之圣人。故古之人,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其心愧耻,若挞于市。然则为人臣者,固当以尧舜之圣,望于君上,而人主亦当以唐、虞之治,自期也。臣等俱以庸驽,幸逢圣明,备位言官,曾无一言足以益国、利民,而坐费大仓之粟,是不唯古人之所耻,亦非殿下见待之意也。故不揆刍荛之鄙,窃效聋瞽之陈,谨以时宜十七条,录进于左状,惟上裁。一。三代以前,斯道如日中天,无所谓释氏之教也。至汉明帝时,始入中国,其说大抵以淸净寡欲、离世绝俗为宗,而居必山,食必乞,超出世间,而不自累焉。至如治心之法,有五根、十戒、二十烦恼之说焉。是乃一个别种道理,而已充其道,则必深入山林,辟谷、面壁,恍然如得其所谓虚无、寂灭之妙,然后始可谓之佛之徒矣。岂可杂处闾阎,喧闹尘垢之间,而为之哉?徒有其形,而苟无其心,则于释氏之徒,必曰:“非我徒也。鸣鼓而攻之,可也。”云尔。呜呼!今之僧人持戒操心者,百无一二,类皆无知避役之徒,以为:“僧人军役不加,有罪可免,妻子因可保也,钱财因可兴也。”于是皆慕趋之,非但有役军丁,逃免差役,至于盗贼,亦假僧形,以庇其身。是以,盗者、淫者、贩鬻者、讼狱者,懈怠放逸之徒,遍满闾阎,殆过军额,不顾其师,淸净寡欲、离世绝俗之本戒,使释伽氏如有灵焉,亦必羞与为徒矣。去戊寅岁,桧岩、楡岾两寺之役暂兴,而欲受度牒者,六万三千馀人,其他刊经都监、懿庙赴役受度牒,其数无穷。以此推之,自戊寅至今十四年间,擅便剃发者,不知其几万万矣,而两宗依法试经者,仅十二人而已。虽有试经、纳钱之法,亦何益哉?法立而不用,不如不立之为愈也。彼虽精于其道,于国家诚无益矣,况毁灭本戒,漫弃国法?徒为放纵,自肆无所不为,则亦何必任其自为,而弃良民于无用之地乎?今若不立还俗之法,以禁制之,则势将僧徒日盛,军卒日减。殿下谁与守国乎?若曰:“先王时亦有之,所不忍去之。”则抑有说焉。孔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真西山论之曰:“当持守而持守,固继述也;当变通而变通,亦继述也。”盖商质、周文,随时损益;夏葛、冬裘,因气寒暖。非有意取舍而然也,随时之义,如是而已。其源,虽自先王之时而有之,其弊,则至于殿下之时而生焉。如火之星星而燎原,不可不灭;如水之涓涓而滔天,不可不决。有一农夫于此,其父既种,其子当耘,见其秕曰:“父之所种,不忍去之。”见其莠曰:“父之所植,不忍除之。”则可乎?何以异于是?伏望殿下,申明旧典,兼立新条,已前违法剃发,无度牒者,则年五十以下还俗;自今违法避役为僧者,则其父母、同腹、邻里、官吏科罪,以实军额,国家幸甚。一。社长之群聚惑众,不可不除也。类皆市井无识之徒,妄慕因缘、祸福之说,商贾其业,欺诈其心,以为一念阿弥陁僧,可以成佛道,可以消除罪恶。乃创社于大都闾阎之中,称为念佛所,弃其业次,纷然群聚,缁衣、缁冠,男东、女西。视其形,非僧、非俗;视其处,非寺、非家。朝则罔市利,暮则归依佛,奇形、怪状,杂沓周旋,鸣铮、击鼓,婆娑踊跃,而街童、巷妇,环视欣慕,耳目习熟,以为当然,争相趋附。既戾国家化民成俗之意,又非释氏离世、绝俗之道,亦何等风俗也?如以其道,易天下,则必家家为寺,人人为僧,然后足矣。要之,佛氏之言曰“如来”,曰“菩萨”,曰“阿弥陁佛”,不过求其心而已。呜呼!心果可与众,鸣鼓而求之乎?朝为欺诈罔市之行,而暮依于佛,以消其罪,则凡十恶大憝者,孰不能一念佛,而免其罪乎?如是,而可以求心、可以成佛、可以消恶,是谁欺,欺天乎?圣人之治天下国家也,当渐民以仁,磨民以义,节民以礼而已。岂可任其荒诞之行、长其不经之俗,而以为治乎?伏望,亟命攸司,痛禁非僧、非俗之流,以淸维新之化。一。《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上下之分,不可易也。故必先辨上下之分,然后民志定,而礼义有所措。今公、卿、大夫,狃于富贵,竞起大第,务出寻常,罔有限度,穷财力而止。辉煌朱粉,巧丽雕琢之饰,殆过于宫阙,而不自怪僭拟之为非也。况贩鬻之徒、奴隶之微,一有钱财,亦不计涯分,争起第舍,务崇繁华,间数之多、靡丽之饰,又出于卿、大夫之右。于是乎,庶人之第,陵朝臣,朝臣之第,侔宫阙,奢泰无节,廉陛不峻,僭滥之风,渐不可长,非细故也。

殿下即位以来,锐意治道,斥田猎、省冗费,务以节俭为治,而俗尚如此,臣等痛心。夫治体,在乎正俗、尚俗。尚奢僭而求治之善者,未之有也。宅第之奢泰,心志之奢泰也;宅第之高大,心志之高大也。不以恭让、忠贞,润其身,而以奢泰、高大,润其屋,非人臣之道也。况材木之在山林,不可以岁月成,而俗之奢泰无限,以难成之材,应无限之用,不亦难乎?昔世宗大王,尝疾俗尚奢僭,立间阁之制:大君六十间,公主、王子五十间,宗亲、文武官二品以上四十间,三品以下三十间,庶人十间,勒为定制。其逾分过制之家,并令撤去。臣等请申明是法,永为不刊之典,敢逾此者,依律论断,撤所起第舍,已前所起,并皆撤去,以杜奢僭之风。一。两界,国家之藩篱,寇贼之门户也。祖宗以来,常虑居民之未稠、军额之尚少,多徙南民以实之。然永安为道,地连野人路,又脩阻脱有缓急,南兵未易应援。要当先实土兵,以固北门,可也。至如平安,又非永安之比。使命之来往,护送之抄、骑载之出、供顿之费,十倍他道,民不聊生,人烟鲜少,终日之行,或不见人家,言之足为寒心。为国大计,宜先宽民力、足军丁,以为他日,万一之备固也,而宰相之家,择其壮实者,以为之伴,其数殆过于吏卒,郡县日耗、军额日减,非细故也。而朝廷视为寻常,由是邑无见吏、军无实丁,以有数之民,供无穷之役,又何暇耕耘食力,以为仰事、俯育之资乎?是宜徙民,以实其虚,而反使仅存之民,就役于宰相之家,以损削防御之卒,非国之善计也。臣等请两界居民不许为伴倘,其已前差定者,亦宜追夺,以充军额,以实州郡。一。宦者用权,为国家患,其来久矣。稽之成周,阍人守中门之禁,寺人掌女宫之戒,其任不过扫除内外,出纳言语而已。然犹以冢宰领之,其私意之昵、非道之干。汉初,犹有古意,以宰相,得监宫中,至文帝时,宦官犹知宰相可畏焉。邓通宠幸,少有怠慢,丞相嘉得以檄召而责曰:“小臣慢上不敬,当斩。”上使使,持节召通,谢丞相,乃免,此汉、周盛时,所以无近习之弊也。东汉,始以中常侍曹节、王甫,使与政事,窃弄国柄,浊乱海内。唐太宗监前世之弊,诏以内侍省不立三品官,但令守门、传命而已。肃、代以后,无复旧制,命朝恩,管神策兵;命承璀,为招讨使。自是程元振、王守澄、仇士良、杨复恭、韩全诲相继用事,势益骄横,自称定策国老,目天子,为门生。手握王爵,口含天宪,依凭城社,窃弄刑赏,或伤贤、害能;或煽乱、致祸,其弊始于明皇,盛于肃、代,成于德宗,极于昭宗。朱全忠请昭宗,举兵诛之前后并百六十二人,何其惨矣!由辨之不早辨也。彼虽自求之祸,而亦人主驭之失其道也。所以然者,有由然矣。盖宦者,类皆识性儇利、语言辨给,善候伺颜色、承迎旨趣,受命则无违忤之患,使令则有称惬之能。其便僻、侧媚之习,易以移君德;谗谮、谀佞之言,易以惑君听。自非上智之主,烛知物情,虑患深远,谁能不陷于术中?是以,甘言、卑辞,有时而从,浸润、肤受,有时而听,如飮醇醪,不觉其醉,而黜陟、刑赏之柄,潜移而不自知也。呜呼!宦寺,朝夕与居;群臣,进退有时。潜消默夺于冥冥之中,而明争显谏于昭昭之际,抑末矣。恭惟我朝,太祖、太宗化家为国,论功行赏,而宦寺封君无闻焉。我世祖大王再淸国步,试封田畇,而言官执以为不可,则寻罢之,末年还封焉。是特一时之恩,而非万世之法也。自是以后,因循成例,封君非一,堂上亦多,稽古、证今,渐不可长。《易》曰:“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程子释之曰:“师旅之兴,成功非一道,不必皆君子也。小人,平时易致骄盈,况挟其功乎?”大君持恩赏之柄,以正军旅之功,小人则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任用之必乱邦也。小人恃功而乱邦者,古有之矣,赏之以金帛,可也。圣人垂戒之意,深且远矣。伏惟,殿下监戒历代之弊、斟酌本朝故事,执其两端,用其中道,一应宦寺封君、堂上,并令改正,朝廷幸甚。一。三公之任,不可例授也。《周书》曰:“立太师、太傅、太保,玆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又曰:“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夫公论道,孤弘化,公燮理阴阳,孤寅亮天地;公论于前,孤弼于后。公、孤之任,其重如此。成王,以周、召为师、保,而太傅则阙焉。周公没,召公仍为保,而师傅则皆阙焉;三公、三孤,皆无其人,则阙焉而已。考之当时人才,周、召之外,亦有太公、毕公、荣公、泰顚、闳矢、散宜生、南宫括之徒,俱以一德之臣,参其十乱之列,岂不足为师傅之任,而周公没,宁阙其师傅而不之补焉。岂非三公所以待非常之德,郑重而然欤?呜呼!三公之位,百贵所萃,震撼、击撞,欲其镇定;辛甘、燥湿,欲其调剂;盘错、棼结,欲其解纾;黯暗、污浊,欲其茹纳。必若伊尹之相汤,然后可谓之阿衡;周公之相周,然后可谓之太宰。不然则赫赫师尹,民具尔瞻而已;鼎折足、覆公𫗧,其形渥而已。其可轻授而例迁之哉?恭惟,我世祖大王旅干转坤,功兼创守,谓非三公,无以报大功,姑从权典,而三公之职,随阙例迁,非永世之法也。自是,因仍例授,曾经三公过十久矣。果可例授不已,而至于无穷乎?臣等请勿复例授,以尊三公之位,朝廷幸甚。一。各司官吏受禄,必考上重记,臣等窃以为,非待士之道也。昔冉有问于孔子曰:“先王制法,刑不上于大夫,然则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乎?”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廉污秽者,不谓之不廉污秽,曰簠簋不饰;坐淫乱无别者,不谓之淫乱无别,曰帷簙不脩;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之罢软不胜任,曰下官不职,所以愧耻之也。”今《经国大典》有解由之法,所以考亏欠,明授受,固不得已之法也。然于受禄之日,必先考解由,乃给禄,故有不出解由者,虽终岁勤苦,而不得受斗斛之禄。其为立法,既已详密,而户曹又立并考上重记之法。夫禄者所以报有功,有官职者不得不食禄固也,而必曰:“不给食,以勉励其心。”,则固非所以待人类,其何以待贤士、大夫乎?故士习之廉污、风俗之美恶,未必非上之人导之如何,而治乱安危系焉。其不可苟取一时之便利,而忘国家万世之大计,亦明矣。古之大臣,定有其罪,犹不敢斥,然正以呼之,以愧耻其心,而阴有以养其廉耻之节,故下之人亦不敢不以节行报上。今圣上,龙飞之初,固当以廉耻遇下,而有司过于防虑,以为不给常禄,彼必有饔飧之虑,而足以勉其职事,至以斗斛之粟,操纵士大夫,为劝惩之术,非古者廉耻待士之道也。夫解由之法,固不可废也。然无解由则不除职可也,不可除职而不给禄也。若重记之法,须预定期限,限内不毕修,罪之可也,黜之可也。何先为之利器,以待士哉?伏望,诸如此等事,一切罢去,要当礼义遇下,以培养廉耻之俗。一。乱臣贼子,天地所不容,人人得以诛之,虽赤九族之诛,不足以快人臣之愤,盖天下古今之所同恶也。不幸国家多故,阴谋、反逆之徒,比古尤多,凡在廷之臣,罔不含愤切齿,以拟赤族之刑,而世祖、睿宗包涵广大,诛止其身,祖孙、弟兄亦皆贷死。此诚天地生育之至仁,而其在缘坐配役之人,亦以不死为幸,得食息于天地之间,斯已多矣。复蒙殿下之至德,亦多放免,是其初以不死为幸,又何敢以放免为心乎?而今中外之官,频频皆缘坐之人,臣等未知是皆出于上意乎?不然,是铨曹之过也。纵天意,必欲加官此人,而人臣法当奏驳,况非出于天意,而必用之,可乎?臣等尝愤乱贼之孽复用于世,累殿下淸明之治,不敢含默,一再上达,未蒙兪允。其后乃传曰:“乱臣缘坐,台省、政曹外,皆许叙用。”台省、政曹之外,亦有许多淸班、显秩,如郞官守令之比,而乃有是教,未知所以,私切痛愤。夫以一国之广、人士之繁,用非无人、官不虚位,而必用乱贼之属,以为朝廷之羞。臣等窃恐,此人一用,而国法遂毁、朝廷遂轻,其弊将至于国非其国,诚非细事也。伏望,更留三思,勿轻用缘坐人,已前所授,一皆改正,为宗社大计,幸甚。一。设官、分职,所以为民,而用或失人,遂至于病民,中外之官皆然,而守令为尤甚。昔汉之用人,必先试临民之任,宣帝尝曰:“与我共理者,其惟良二千石。”其曰二千石,以郡国之吏秩,中二千石故也。当是时,朱邑由北海,入为大司农;龚遂由渤海,入为水衡都尉;尹翁归由东海,入为右扶风;韩延寿由东郡,入为左冯翊;黄霸由颖川,征守京兆尹。由是,郡国多循良之吏,而后之言良吏者,称汉为首,诚以褒赏之典行,而有以激守令之心耳。不唯汉为然,我朝列圣相承,明赏罚之权、严黜陟之法,而世宗大王尝优待守令,其考满当迁,必授右职,以宠异之。有以成三十年太平之治,其不可以外吏而轻待之也,明矣。

臣等谨稽新定《大典》,文官四品以上不经守令不得陞资,所以重守令之任,而救外轻之弊也。然而褒赏之典未行,激励之方未立,而欲责守令之尽职,不亦难乎?今以内吏观之,典狱之官,不过主囚;典牲之吏,不过掌牲。其他百司之吏,亦各有所掌,初无浩穰繁剧之务,而仕满九百,例陞前班。守令独分忧九重,职最亲民,而仕满一千八百,类除散职,或有罢职者。如曰:“汝既六年坐养妻孥,今置闲散,宜无不可。”初不论曩时分忧之劳,其何以劝守令之心乎?无惑乎守令之不职,而吾民之受病也。伏望,追惟世宗之遗意,折衷汉氏之故事,其待守令,优于内吏,其仕满当迁,考其等第,十考十上者,特除右职,其他个满者,亦宜优迁。如有仁民、廉介,显有声绩者,不次擢用,则庶乎人皆自奋,而守令皆循良矣。

一。巫觋之行乎世,其来久矣,诚不可一日而尽去之者也。古者,重黎绝地天之通,商人戒酣歌之舞,盖圣王之世,天下宁谧,治象日昭,彼区区之术,似不必祛也。然必绝之、戒之,未尝少容者,亦惧其害吾之治、乱吾之化也。世宗大王常患此,驱而尽出之城外,以断妖妄之俗,使不得肆行。而因仍岁月,禁网少弛,巫女复得以杂居京城编户之间,敢诱士族家,别立神堂,称为祖父之神,谄渎鬼神,遂成风俗。甚者给与奴仆,以充役,使至以士族之妇女,少有疾病,称为避方,动经岁月,亏损妇道,非美事也。况招聚病人,至令疫疠,延及闾里者乎?招集少艾,名曰:‘弦首。’丛酒肉之场,恣歌舞之乐,喧咽闾阎,以诲淫为事者乎?又有空唱示灵,惊骇听闻,其妖诞又甚矣。非特此也。有男人号称花郞者,售其诬诈之术,渔取人财货,略与女巫同,而为术益幻,其他悖理而背道,愚弄士女,使人邪惑,败毁礼俗者,又不可以一二数也。臣等闻,冰炭不同器,薰莸不同室。欲臻至理,宜黜左道。今殿下,宵衣旰食,励精图治,恢弘大中之道,一国之人,方拭目,淸明之治,不可使妖妄之徒,混杂于京城,以污首善之地也。臣等伏愿,依世宗朝故事,凡见在巫觋,尽驱出城外,放淫辞、息邪说,幸甚。一。骨肉之恩,天性也,当隆而不当杀,宜厚而不宜薄者也。昔者周公使管叔监殷,而终不能保焉。或有问孟子者曰:“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仁、智,周公且未尽也。”孟子对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孔子论九经曰:“尊其位、重其禄,同其好恶,所以劝亲亲也;官盛、任使,所以劝大臣也。”于亲亲,则但言尊位、重禄,而官盛、任使,则必于大臣言之。孔子修《春秋》,以为万世法,而于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不称公子而称弟,以讥其宠爱之私;于翚帅师会宋公,则去其公子,以谨履霜之戒。盖任之以事,则必有得失,失之极,责必随之,恩斯伤矣。圣人之志,微且远矣。恭惟,太祖、太宗立经、陈纪,而于铨选之条,乃曰:“宗亲勿任事。”以尽亲亲之道,则祖宗之意,亦可知矣。圣人之训既如彼,祖宗之法又如此,而间因友爱之笃,或使之典兵,或使之赴试,固不可以为常法也。不可为常者,其万世之法乎?立法垂训,为可继也。伏愿殿下,一如孔子之训、先王之法,尊其位、重其禄,同其好恶,勿复任事,以笃亲亲之道,彝伦幸甚。一。《经国大典》内:“文武官二品以上,良妾子孙,限正三品,贱妾子孙,限正五品;六品以上,良妾子孙,限正四品,贱妾子孙,限正六品;七品以下,至无职人,良妾子孙,限正五品,贱妾子孙及贱人为良者,限正七品。”注云:“二品以上妾子,许于司译院、观象监、典医监、内需司、惠民署、图画署、算学、律学,随才叙用。”是则其职固有限品,而亦只于杂务叙用,其所以明贵贱之别,严嫡庶之分,至矣。近姜筹之妾子带生为丰储仓主簿,赵得琳之妾子成为宣传官,而李伯常之妾子引锡兄弟,亦皆许通。夫丰储仓主簿,东班之显秩也;宣传官,近侍之任,亦一国淸选也。而必以妾子见授,臣等未知带生有何功能,成亦有何贤,而必不得已而用之耶?纵使二人,果有功且贤,国法不可毁也,朝廷不可辱也。况非有显显可录之事,而至毁国法,以叙显秩?臣等痛心。夫立法,所以垂示万世,朝廷是风化之源,而殿下即位之初,首叙妾息,以污风化之源,以毁万世之法。此法一毁,而他日有欲如成、带生之求用者,殿下将何以待之?夫圣人之法,将欲牢笼一世,使天下之人,不敢有分外之望。今《大典》限品之法,亦其一事也,而必欲施法外之恩,以收一二竖子之欢心,非计之善也。伏望殿下更留三思,守此之法,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亟罢二人职事。伯常之子,亦勿许通,以尊朝廷,以抑非分之望。一。爵以命德,官以治事,固不可加之童子也。稽之于古,皋陶为大禹,论任官曰:“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周成王董正治官曰:“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夫设官、分职,所以代天理民,苟非其人,是旷天职,非惟国家用人,如是其重也,士之自守,亦不敢不学而冒进也。昔公父文伯为下大夫,其母曰:“鲁,其衰矣。使童子备官,而未之闻也。”子使漆雕开仕,开曰:“吾斯之未能信。”孔子皆贤之。盖事物当然之理,必学然后明之;旧章成宪,亦必习然后知之。不学、不习,则其何以议事以制乎?故圣王之用人也,大贤授之大官,小贤授之小官,使之各称其职。我朝,自西征、北伐,堂上官既多,或有勋庸之嫡子,不问贤愚,例授堂上官,于是朝廷之上堂上,居其半焉。且凡功臣子弟,未免襁褓,已授散官,呼为某郞;年未十五,授以禄官。

自幼及长,唯知利禄,不复知有礼义,其父兄又曰:“何以利吾之子弟?”营求百端,不出家,官秩已出朝士之右。虽宗亲,必待成人,乃授以职,独功臣之子如此,其可乎?国家知其弊,于《经国大典》,立二十授东班之法,庶几正之。但年未二十授东班者及未十五授军职者,尚不改正,得非欠事乎?臣等请一皆汰去,而自今年,未十五,虽散官亦不授,定为恒法,如有违法冒授者,必先罪铨曹,并论其父兄,以杜官爵猥滥之弊。一。士习,不可不美;民俗,不可不厚。是以,圣帝、明王,莫不立三纲、张四维,护风俗如护元气,重名节如重鬼神也。《周礼》师氏之官,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又以三行教之: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古之所以教士者,必先于德行也。又以鄕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智、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古之所以教民,亦必先于德行也。是以,士为己学,而不求人知;民以孝悌为心,而淳风蔼如也。如闵子骞闻季氏以己为费宰曰:“善为我辞。如有复我者,吾必在汶上。”董子曰:“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其笃志如此,其父任执政,不就庭试。如韩维之恬退守道,礼部奏第一,而不肯越次自陈;如范镇之不汲汲于进取,其操行如此,今之士,果如何哉?如王祥之解衣、卧冰而双鲤自跃,孝娥之父溺哀号而投江抱尸,其孝诚如此。张公艺之九世同居,田真兄弟之不忍分财,其厚俗如此。今之民果如何哉?九官、十二牧济济相让,虞朝之风盛矣;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周廷之化美矣。然而今之民,即三代所以直道而行者,降衷、秉彝,若有恒性,安有不可化之人乎?只在人君躬率教导之如何耳。《大学》曰:“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孟子》曰:“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伏愿殿下,好问、乐善,贵德、尊士,崇节义,敦孝悌,封忠臣、烈妇之墓,旌孝子、顺孙之闾。又下教各道观察使,广刊《小学》、《三纲行实》,人无大小,皆令学之,使知三德、三行、六德、六行。至于争财伤恩者惩之,驰骛苟进者黜之,怙侈灭义者抑之。谗谄面谀者退之,感发人之善心,惩创人之逸志,以正民风,以正士习,务以教化为先,而又能推广絜矩之道,民之所欲与之,所恶勿施,节用、爱人,轻徭、薄赋,使之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则可以挽回世道,转移风俗,天地可位,万物可育,薰蒸透彻,融液周遍,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矣。一。《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易》曰:“厚下安宅。”然则欲安其宅,而固其本,当如何哉?晁错有言曰:“人情莫不欲寿,三王生之而不伤;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之而不困;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之而不危;人情莫不欲佚,三王节其力而不尽。此三王所以固结民心,而传祚悠久者也。”唐太宗曰:“朕为兆民之主,日欲使之富贵。若教以礼义,使之少敬长、妇敬夫,则皆贵矣;轻徭、薄赋,使之各治生业,则皆富矣。若家给人足,朕虽不听管弦,乐在其中矣。”尝谓公卿曰:“昔禹凿山治水,而民无谤讟者,与民同利故也;秦始皇营宫室,而民怨叛者,病人以利己故也。夫美丽珍奇,固人之所欲,若纵之不已,则危亡立至。朕欲营一殿,材用已具,鉴秦而止,至于修洛阳宫,以备巡幸。”而张玄素上书谏以为:“陛下初平洛阳,凡隋氏宫室之宏侈者,皆令毁之,曾未十年,复加营缮,何前日恶之,而今日效之也?陛下役疮痍之卒,袭亡隋之弊,恐又甚于炀帝矣。”太宗谓玄素曰:“卿谓我不如炀帝,何如桀、纣?”对曰:“若此役不息,亦同归于乱耳。”太宗曰:“吾思之不熟,乃至。”于是顾谓房玄龄曰:“朕以洛阳土中,朝贡道均,意欲便民,故使营之,今玄素所言,诚有理。后日或至洛阳,虽露居,亦无伤也,即罢役。”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素朴,衣无锦绣,公私富给。盖土木之役,非但劳民,亦且伤财,虽丰岁,固不可轻举之也。况时屈而举赢乎?我国,比年以来,使臣往来,民既劳止。

如光陵、英陵、昌陵、奉先寺、内佛堂之役,相继兴作,而懿敬庙、三淸殿之作则已矣。若大仓则事非不得已,而必举于凶年,又撤其民居,以为积谷之所,臣等未知所以。去岁、凶荒,四方饥馑,假令今岁稍稔,尚未能足,况今雨泽未洽,今年之事,亦未可知耶?况空仓、虚库,犹未能充积,虽在丰年,亦不必作,况凶年乎?昔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圣人重民力之意,可见矣。伏愿殿下,商略缓急,命停是役,以息民力。一。内需寺漏落奴婢陈告事,有不可不正者。夫私家之奴隶,其使也苦,其贡也重。私不见优于鄕里,公不见护于州郡,人情所欲避者也。若内需司奴婢,则闾阎推重,守令优待,吏卒不能侵也,身役亦非重也,人情所乐附者也。人情莫不好荣而恶辱,亦莫不避重而就轻,果真应属之隶,当初刷还之时,何所厌惮,而至于今,逃避漏落乎?以人情推之,必无漏者,虽有之,亦岂多哉?考之陈告者,如金赐所陈三百七十馀口,石众一百八十馀口,金南利六百馀口,白同五百馀口,其类不过七、八人,常以陈告为业,而所知漏落之数,其多如此。凡人耳目所及有限,何以知其五六百人根脚,而以为某乃某寺某奴婢之所生乎?盖奸诈之徒,日倚市门,思所以营生之术,顺人心之所欲,而诱各司奴婢之厌役者曰:“汝何能堪任,而供其役乎?不如从我指导,变汝根脚。我告之,汝应之,则可使汝一朝升为本宫奴婢,不其幸乎?”于是闻者欣慕曰:“我将得其所矣。”转诱诸族,同声相应,各出财货,以赂告者,而告者之家,自此而富。至于既告之后,若官吏据法,少有难色,从而劫之曰:“私家之讼,亦且断之,何不致意于属上之事,而淹滞如是也?”官吏亦于罪责,事虽不明,曲为成就。然私家奴婢,或其主力辨而争之;若公处奴婢,则初无辨争者,其夺属尤易,此告者之奸术所以易行也。名虽陈告,实则移录,而必赏以布帛,是空弃府库之财而已,其可乎哉?如赵异生辈,伪造宣头案,事觉被罪,亦一验也。如考各司正案,则彼决属数万奴婢之父母、祖父母,皆别有其名,别有其役,而非甘露等寺之奴婢,不必劳力以辨之也。彼各司奴婢,亦国家奴婢尔。何必移彼、属此,而空弃国币,以资奸民乎?臣等请,将陈告已属奴婢,而考已前正案内父祖姓名,并令改正,还征赏布,自今现付各司正案者,毋得陈告,以杜奸民谋利之计,幸甚。一。谏诤之言,不可不从也。昔唐太宗问魏徵曰:“比年,朝臣何不论事?”对曰:“陛下虚心采纳,必有言者。凡臣徇国者少,爱身者多,彼畏罪,故不言。”太宗曰:“然。人臣关说忤旨,动及刑诛,与夫蹈汤火、冒白刃者,亦何异哉?禹拜昌言,良为此也。”唐德宗谓陆贽曰:“谏官论事,少能愼密,例自矜炫,归过于朕,以自取名。朕即位以来,见论事甚多,皆是雷同,试加质问,遽即辞穷。”贽对:“为下者,莫不愿忠;为上者,莫不求理。然而下恒苦上之难达,上恒苦下之难知,若是者何?九弊不去故也。所谓九弊者,上有其六,而下有其三:好胜人、耻闻过、聘辩给、炫聪明、厉威严、恣刚愎,此六者,君上之弊也;谄谀、顾望、畏愞,此三者,臣下之弊也。仲尪赞扬成汤,不称其无过,而称其改过;吉甫歌颂周宣,不美其无阙,而美其补阙。谏者之狂诬,明我之能恕;谏者之漏泄,彰我之能从。有一于此,皆为盛德也。”德宗颇用其言。殿下以聪明之资,加精一之学,凡言官论事,每加优纳,言虽不中,亦不加罪,诚东方万姓之福也。然唐太宗号称英明之主,尚赖魏徵之言,以成贞观之治。至于欲伐高丽,而征以为不可。征没,太宗思征之功,许以征子叔玉尚主,亲制碑树之,会谗言一起,而停婚、仆碑。及伐高丽无功,乃深悔叹曰:“魏徵若在,不使朕有是行也。”何其疑之易,而悔之速也?夫良药苦口而利于病,忠言逆耳而利于行。

故谏者之言,初若拂意,而他日之利,有不可以一二计焉者。况其言为国计,非为一身计也,太宗之悔,不亦宜乎?《书》曰:“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若君出言自以为是,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卿大夫出言自以为是,而士庶人莫敢矫其非,交相谄谀,务以相悦,则其何以保人民、社稷?而国家之事,将日非矣。伏愿殿下益恢从谏之量,有忤旨之时,必思唐太宗思魏徵之谏之心,愼终如始,则人民幸甚,社稷幸甚。臣等所陈时宜各条,皆因循故常,失其大体,然殿下新服厥命,当新厥政。《易》泰之九二,周公论治泰之道曰:“用冯河,朋亡,得尚于中行。”盖人情狃于故常,惮于更变。若无冯河之勇,则不能挺特奋发,以革其弊,故曰“用冯河”;自古立法、制事,牵于人情,卒不能行者多矣,故曰“朋亡。”臣等先陈因循之弊十六条,而终之以从谏一节,盖欲殿下行之勇决而无疑也。伏愿殿下离明夬断,革旧、鼎新,以兴至治,东方幸甚。

上嘉纳之。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9日

○庚戌,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特遣津江二郞左卫门,来献土宜。其书契曰:

朝鲜国礼曹大人足下:宓以践尧阼于朝鲜,眉祝八彩;视殷盘于今日,道则九畴。万邦沐雨露之新,君臣献龟鹤之寿。臣等不堪忻忭之至,特遣使船,奉致贺忱。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漆原囚私婢内隐伊与物故奸夫南才同,谋杀本夫秃同罪,律该凌迟处死。”从之。

○以李芮为嘉靖黄海道观察使。

○御夕讲。

6月10日

○辛亥,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上读《孟子》,至‘王公之尊贤也。’同知事李承召启曰:“自古人主,孰不悦贤?虽或能养,未能用之,唯尧、舜为能尽之。若鲁缪公之于子思,晋平公之于亥唐,虽曰能养,终不能用,何补于治?”上又读至‘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承召又启曰:“孔子尝为鲁司寇,三月,国大治,齐虽大,犹不能无畏,归女乐以沮之,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鲁竟不振。当是时,鲁之君臣,非不知其圣也,特蔽于私,而不能用为,可惜也。女乐徒为一时之乐,若用孔子之圣,不唯一世受其乐,万世蒙其泽矣。”

○庆尚道赈恤使尹弼商驰启曰:“淸河县距海门才五里,脱有倭变,必先受兵,而邑城甚隘,众不能容,又只有二井,遇旱辄渴,其何以守御乎?县西北有土城遗址,周回可一千馀尺,且有三井。请待年丰,移筑县城,以固边备。”从之。

○御夕讲。

6月11日

○壬子,受朝参。

○御经筵。

○日本国长门州赤间关镇守忠秀,遣人来献土宜。

○传旨义禁府曰:“刑曹及典狱官吏,禁防不严,致令狱囚,潜纳斧、椎,其鞫当该官吏以启。”

○御昼讲。

○刑曹启:“近来京外盗贼兴行,非惟民受其祸,至有陵犯官府、拒敌官兵者,须用重典治之。前者,再犯窃盗者绞,牛马贼为首者绞,妻子极边官奴婢永属;为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五人以上成群作贼为首者绞,为从者减一等,拒捕者皆绞,持弓矢、金刃者皆斩。有名大贼三人以上聚会者,极边安置;窃盗赃五贯以上,悉皆黥面;诸司奴婢盗其司财物者,勿论赃贯多少,皆置重典。犷悍强盗情迹显著者,用圆杖拷讯;平民不事产业屯聚山野者,虽无现赃,并处斩;强盗妻子,并极边官奴婢永属。强盗窝主律不当死者,全家边邑永属;窃盗窝主初犯,刺窃窝二字,再犯处绞。法非不严,犹益横恣,请限盗贼寝息,勿论赃贯多少,悉皆断筋、黥面;窃盗五人以上成群作贼赃满五贯者,不分首从,皆绞。”命窃盗初犯三人以上成群作贼者,不论赃多少,为首者绞;为从者断筋、黥面;二人以下赃满二贯以上者及犯强盗与窝主而律不死者,皆断筋、黥面。

○御夕讲。

6月12日

○癸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掌隶院司议金致利等五人轮对。

○所江节制使李秩、固城县令李贵美辞,上引见谓秩曰:“前节制使李仲洁见贼六七人,败走,尔毋踵前迹。”又谓贵美曰:“尔出身何地?”对曰:“武科。”上曰:“何以治民?”对曰:“臣欲劝农、均赋,使民安业。”上曰:“守令爱民为最。”

○御昼讲。

○御夕讲,上读《孟子》,至‘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问曰:“所谓权者,何欤?”赞参官金之庆对曰:“经者常也;权者变也。变而得中之谓权,如汤、武之于桀、纣,以君臣之分,则固不可伐,若奉天救民,则不得不尔。人之于嫂也,在平时,授受不可亲,至于溺,不可不手援,是变而得中也。”

○司宪府启:“赵六三谋得叔母奴婢,不母其母,母其叔母,天理所不容。虽经赦宥,不可不治,请收职牒,永不叙用,以戒后来。”从之。

6月13日

○甲寅,受常参。

○御经筵。司宪府持平金利贞来启曰:“洪达孙,实非掌乐院提调,世祖特命监本院事而已。顷者,达孙欲以乐工高永善为乐师,强使荐状,实违法例,请递之。”传曰:“既往之事,不必追论也。”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14日

○乙卯,大雨。

○御经筵。

○平安道观察使李尹仁驰启:“本月二十五日,价川郡雨雹,损田三百馀结,两麦亦未及收,居民皆绝食。请发军资仓以赈之。”户曹据此请给陈皮谷二千石救,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15日

○丙辰,大雨。

○御经筵。

○命罢禁酒。

○礼曹启:“今承传教,王世子朔望朝贺时冠服,考古制详定。谨按《通典》,汉制:远游冠,天子五梁,太子三梁,诸侯王通服之;隋制:皇太子具远游冠、绛纱袍,谒庙还宫,元日、朔日入朝,则服之;唐制:皇太子具服有远游冠三梁、绛纱袍,元日、冬至、朔日入朝及元正、冬至,受宫臣朝贺服之,亲王及庶子冠礼,亦加远游冠、绛纱单衣。本朝王世子,正至、朝贺、诞日及大祀、庆成,则具七章冕服;常时,则具翼善冠、衮龙袍;朔望朝贺及正至、生辰受贺,则具公服,与群臣,名制无别,大体未便。乞依古制,王世子于朔望朝贺及正至、生辰受贺,具远游冠、纱袍,而远游冠梁数,则汉、唐古制,皇太子皆用三梁。然诸司职掌内文武官朝服,俱以冠上梁数分等,公服八梁、侯伯及一品冠七梁、二品六梁、三品五梁、五品三梁。本朝之制,文武官一品冠五梁、二品四梁、三品三梁,则依古制,只用三梁未便。今殿下,远游冠仿冕服九章,用九梁;王世子,远游冠亦依冕服七章,用七梁为便。但不考中朝之制,轻易详定未便,令后日入朝使臣,详问中朝亲王、世子冠服制度,而后更议施行,何如?”从之。

○礼曹启:“睿宗大王配享之臣,今当议定。请令春秋馆,考睿宗朝大臣事迹,拟议施行。”从之。

○开城府留守金从舜驰启曰:“自古,虽名死囚,隐微无迹之事颇多。若以捶楚,而得情据证、定罪,则或陷于非辜以致陨命者有之。故设详复检详司,反复究劾,然后致之大辟,此求生之道也。今也,白昼攻劫,夺人财物者有之;夤夜放火,尽烧人畜者有之。如此之徒,不但一邑知之,举道皆知。如或被获情现,事白不得隐匿寄赃者,亦皆自首,其为死囚明甚,及至启闻,例下该司详覆。其间小节,或有未尽,则旋复论移,由是屡经年纪。间有赂狱卒而逃者、因病而死者,国家不得正其罪。如张永奇、赵元奇之辈,杀人子女,焚人庐舍,以至拒敌官兵,此与反逆无异。请限盗贼寝息间,强盗毕推启闻后,急速行刑。”刑曹据此启:“凡死囚三覆处决,载诸《大典》,不可以一时之弊,轻改成宪。若张永奇、赵元奇等犷悍成党无异反逆者,观察使推考启闻后,本曹辨核,其中赃证明白者,请临时取旨,不待三覆,施行。”从之。

○刑曹启:“崔致江奴同金忿致江征贡,为背主计,上言云:‘本是桧刚寺婢善非之出,非致江之奴,而致江夺牛马、家财。’其诬构上言,谋陷本主,罪干纲常,法当绞。请详覆施行。”命减死。

○司宪府启:“庆尚道固城县令李知耻,懦慢,不宜临民,观察使李恕长,于殿最置之上列,请上裁。”命勿论。仍谕恕长,后勿如是。

6月16日

○丁巳,御经筵。

○江阴县监洪悌孙度贼必渡助邑浦津,令善泅者为篙工,穴船底,以物塞之,约曰:“贼乘船,至中流,辄开其穴。”其夜,贼果至求渡,悉如其约,贼二人溺死,一人被擒,一人游水而逃。

○下书捕盗将曺汉臣、洪利老、李阳生曰:“贼魁今已就擒,其未捕者,亦应解散。不宜久留妨农,令观察使与留守,追捕馀党,卿速上来。”

○御昼讲。

○下书江阴县监洪悌孙曰:“尔能出奇捕盗,予甚嘉之。其未捕馀党,宜多方措置,须尽捕乃已。”

○谕永安北道节度使宣炯曰:“今得卿启,知兀良哈等刷还被虏人。其功可赏,来秋许先朝京,可也。其馀未刷还者尚多,兀狄哈若至五镇,卿语之曰:‘汝具州兀狄哈,自我祖宗朝,累被深仁,至我世祖尤加抚恤,以迄于今。前既无故掳我人民,国家宽恩,置而不问,许其自新。汝等曾不悔悟,不即刷还,负恩稔恶,一至于此。今我殿下英武果断,若一朝赫然而怒,大举问罪,则斡朵里、兀良哈、骨看等尝怨汝者,争为鄕导,悔不可及。宜速刷还,以谢前罪,以无负累世之恩。’以此谆谆谕之,期尽刷还。”

○礼曹启:“睿宗大王祔宗庙时,桓祖请移安永宁殿。”从之。

○御夕讲。

6月17日

○戊午,大雨。

○受常参。

○御经筵。

○尚瑞院判官李抡等四人轮对。

○御昼讲。

○传旨吏曹曰:“救荒勤谨罗州牧使李永肩,还给前降资;判官赵勋、康津县监申涧,各加一资;益山郡守高愼骄、茂长县监金崇汉、善山府使权得经、金山郡守许混、咸安郡守黄从兄,递代时,授准职。”

○遣内官及史官、宣传官,发摘诸司非违。

○御夕讲。

6月18日

○己未,御经筵。

○黄海道观察使李芮辞,上引见曰:“往敬乃职,保安民生。”

○传旨吏曹曰:“台谏为予耳目,即位以来,累上封事,极陈时弊,辅予不逮。此非碌碌保身之辈所为,予甚嘉悦。大司宪韩致亨、执义孙舜孝、掌令李陆、朴崇质、持平金首孙、金利贞、大司谏金寿宁、司谏成俊、献纳崔汉祯、正言朴亨长、南润宗,特加一资,以旌之。”

○御昼讲。

○谕全罗道观察使高台弼曰:“井邑县监姜居义,流民来至者,不尽心救恤,以致饥死,不可不惩。令赎杖八十,卿其知悉。”

○传旨礼曹、司宪府曰:“在祖宗朝,巫觋不得居城中,其后禁令渐弛,杂居城内,甚未便。自今并黜城外。又大小人员已造家舍外,依世宗朝故事,一从职秩,毋或过制。今都城之中称为念佛所,男女群聚,鸣铮、击鼓,极为荒诞。自今禁铮鼓及男女混杂者。”

○传旨礼曹曰:“民风、士习,在上之人,崇奖而激励之。其令中外,搜访忠臣、烈妇、孝子、顺孙,启闻旌别,又令诸道观察使,广刊《小学》、《三纲行实》等书,令民讲习。”

○传旨吏曹曰:“自今守令仕满当迁者,考其等第,十考十上者,特除右职;如有仁恕、廉介,显有声绩者,不次擢用;曾以乱臣缘坐许通人等,自今并勿除东班职,其已叙东班职者移西,其已赴任守令,待个满,叙西班。”

○传旨兵曹曰:“两界居人,勿差伴人;前受差贴者,亦皆充军。”

○传旨礼曹曰:“异姓无服者,可以相婚。然我国之俗,重外亲,无异同姓,故于禁奔竞亦限六寸。自今外亲六寸勿许相婚。”

○御夕讲。

6月19日

○庚申,御经筵。

○司宪府持平金利贞、司谏院正言南润宗来启曰:“爵赏,人主所以命德、报功之具,不可轻用。臣等备位言官,既无才德,又无功劳,特命加阶,惶愧实深。请收恩命。”不许。

○刑曹启:“《大典》推断条云:‘鄕吏、驿吏、公私贱,犯徒、流者,依律天文生例论。’故犯徒、流者,则依律收赎,而至于充军收赎,则不载律文。今按辛巳年颁降《大典》,充军收赎,准徒三年;边远充军,准流三千里。今后罪犯充军、应赎者,请依右例施行。”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20日

○辛酉,御经筵。

○司谏院大司谏金寿宁等上疏曰:

臣等俱以下材,备位谏垣,上不能献可替否,下不能激浊扬淸,每虞尸素,坐俟汰遣者有日矣。伏睹传旨,赐臣等爵一级,圣训谆至,睿奖丁宁。臣等拜读以还,未尝不范然增愧,瞿然自竦。环顾其中,未见可旌者,岂殿下施不测之恩,以收来效耶?臣等碌碌,实所不堪。窃以为古者,度德而官之,量能而任之,虽一级,未尝轻以与人。故上无虚授,下无谬受。古人有言曰:“有功者上,无功者下,则群臣逡;赏当贤,则臣下劝。”今以臣等无功而旌赏之,窃恐群下之不劝也。今有人于此,无有可用之材、可纪之功,而殿下加之以爵,则臣等争之职也。在他人则争之,在臣等则受之,于心独无嫌乎?夫王者之政,唯赏与罚,赏罚之典,要归之大中。苟不得其中,虽十易之,未为病也。伏望亟收成命,毋曰:“业已涣汗,而不反以昭。”圣朝不僭赏之美。

大司宪韩致亨等亦上疏,请辞赏爵,皆不许。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21日

○壬戌,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22日

○癸亥,御经筵。

○长兴库令金孟铨等五人轮对。

○宗贞国特送津江二郞佐卫门辞,礼曹答书曰:“所献礼物,谨启收讫。将土宜正布二十二匹、绵布一十一匹并给,赐白细苎布五匹、白细绵布五匹、杂彩花席五张、松子五十斤、烧酒二十甁、桂四角、茶食四角,付回使照领。”

○上党府院君韩明浍来启曰:“臣闻淸州人全顺孙伪造御押、御宝,私造私奴金难许良王牌,请捕鞫之。”命宣传官权彭、兵曹佐郞金砺石往,下义禁府。

○御昼讲。

○传旨义禁府曰:“僧志淸谋背本国,逃入辽东,其推鞫以启。”

○御夕讲。

6月23日

○甲子,御经筵。

○助罗浦万户柳偶生辞,上引见问曰:“出身何地?”对曰:“内禁卫。”上曰:“尔往何以为之?”对曰:“臣职在备御,常于船上,整兵器,以备不虞。”上曰:“其地近倭,当整齐器仗,抚绥军卒,备御之策,毋或少弛。”

○御昼讲。

○礼曹启:“庚寅年对马州宣慰官田养民赍去谕宗贞国事目内:‘诸州使船到浦后,使者上京,或托故,不即发程,还浦后亦有迁延不归,虚受粮饷者,故约立日限,以杜其弊。’其畠山、京极、武卫、山名、细川、大内等大臣使送人,则不拘日限,缘此不即就道,动经时月,供亿糜费不赀,恐将难继。自今上项使人到浦,所在官转报观察使,观察使给马递送,其到后十五日,还浦后二十日,以此立限,限外故留者,勿给粮以为式。今来宗贞国使送,请依右例待之。”从之。

○礼曹据全罗道观察使启本启:“万顷人幼学金好仁,其母有病,好仁自割股肉,和药以进,母病遂愈;其父孟仿,曾割股肉,医父病,父子相继,有孝行。锦山人梁逿妻三德,夫为虎所搏,三德左手执夫足,右手挥短镰,击虎,哭泣不止,虎弃之而去,遂葬于家东,服丧三年,随舅而居。请令所在官,旌门、复户。泰仁人前主簿许仲民,家夜失火,烟焰满屋,仲民冒火,抱母而出。南原人前直长林玉山孝于亲,母死七日不食,哀毁过礼,父又病卧四十日,玉山侍药,衣不解带,呼泣,尝粪,焚香祷祀,求以身代,父病果愈,及父死,丧祭尽其诚礼,鄕人称之。全州人进武副尉朴有诚事亲孝,父母没,不离墓侧,终三年,画两亲真影,朔望致祭,至今不辍。生员崔信汉,自少事亲孝,父没庐墓三年,哀毁如一,事母至孝二十馀年,躬亲甘旨,母殁亦庐墓三年。请令吏、兵曹,考存没,随才叙用。昌平人别侍卫陈崇亨妻朴氏,其夫死,守墓三年,朝夕哀泣,终制后,返魂寝房,行朝夕及朔望奠,哀毁如初。益山人学生曹敏妻召史,夫亡,行丧三年,削发为尼,画其夫像,揭于壁,朝夕焚香,致奠哀慕之诚,老而不衰。请令其道观察使,各给米、豆并十石;又令所居官,时致食物,以示褒赏之典;又以诸人节行实迹,广谕八道,以激励风俗。”从之。

○御夕讲。

6月24日

○乙丑,传旨兵曹曰:“太监金兴侄金效文陞职,金澄加资;太监姜玉侄姜继叔加资陞职。”

6月25日

○丙寅,国忌。

○日本国萨摩州市来太守国久,遣人来献土宜。

6月26日

○丁卯,御经筵。

○汉城府判尹李埙、左尹朴楗、右尹韩㠖来启曰:“前日造家馀地,命给无家者,自此冒滥呈诉者,日至数百,其弊甚烦。请勿给。”传曰:“可。”

○御昼讲。

○司宪府掌令朴崇质来启曰:“近者朝官作罪,窥免刑杖,旋即躲避,至于定罪然后乃出,其计甚狡。李垾在逃,穷探不现,今现于定罪之后,其情必欲参原从功臣。垾罪匪轻,请囚禁鞫之。”传曰:“勿囚。并鞫许接人。”

○御夕讲。

6月27日

○戊辰,御经筵。

○日本国筑前州宗像郡知守氏鄕,遣人来献土宜。

○交河县监朴瑾,以考下罢。邑人黄处良等上言曰:“瑾,爱民如子,故民仰之如父,监司听人谗言,置瑾下考,民皆失心。请仍本职。”传曰:“守令之职,保民为重,朴瑾居贬,何也?其召观察使,问之。”观察使鱼世恭来启曰:“瑾材本残劣,奸吏不畏,多作弊事,故贬之耳。”

○御昼讲。

○传旨义禁府,放义州充军姜致和。

○御夕讲。

6月28日

○己巳,御经筵。

○谕永安北道节度使宣炯曰:“后门野人累犯边境,我世祖大举诛讨,野人悔祸,竞来纳款。世祖以包荒大度,特许自新,待之如旧,以至于今,得遂生生。今阿下等又无故啸聚其徒,杀我边民,是自就诛夷,不可不征。阿下,何人而何故作贼耶?所聚何人,所居何地也?道路远近、险夷,详问驰启。迩来贼每犯边,边将急于招抚,来则受之,故贼狃以为常,有时来寇,以为如是,而后见重于边将,为边将者,一遇刷还人畜,则为可赏,遂善待之,是大不可。自今贼若犯边,宜探问作贼之人,量出精骑,搜讨之,所掠人畜,我自取来,不必使之自刷以为功也。卿审此意,约束野人,毋得因循姑息。”

○吏曹启:“江原道银溪道察访,兼管京畿绿杨、安奇、梁文等三驿,请令京畿观察使,并行褒贬。”从之。

6月30日

○辛未,以韩致亨为嘉靖司宪府大司宪,李恕长嘉善汉城府左尹,朴楗嘉善汉城府右尹,孙舜孝通政刑曹参议,金寿宁嘉靖司谏院大司谏,成俊折冲行大护军,李陆折冲行大护军,郑垠通训司宪府执义,金永坚通训司谏院司谏,朴崇质通训司宪府掌令,洪贵达通训司宪府掌令,金首孙中训司宪府持平,金利贞朝散司宪府持平,崔汉祯中训司谏院献纳,南润宗通善司谏院正言,朴亨长通德司谏院正言,李铁坚资宪京畿观察使,吴伯昌资宪庆尚道观察使,金良璥嘉善全罗道观察使。

○观象监提调启:“一。重修大明历,交食颇详密,前此取才时并试,今定《大典》不录未便,请依前例施行。一。《大典》内:‘地理学,递儿二、生徒十五人;命课学,递儿二、生徒十人。’窃考地理学,则掌陵室修补,大小丧葬诸事,职任甚烦,而生徒不足;命学,则只习命书,其任不切。请令两学人兼讲地理、命课诸书,其分数多者,授递儿职。一。《吏典誊禄》内:‘日、月食述者,毋得属散。’故恒叙军职,今详定时,递儿革除未便。请依前例,给递儿,一叙用。”从之。

秋七月

7月1日

○朔壬申,御经筵。

○司宪府监察杨守泗等二人轮对。

○判中枢府事李边、行护军宋处宽上笺,请追录佐理功臣,仍启曰:“臣等出身以来,专业汉学,不离承文院职事,迨今或五十馀年,或三十馀年,其间凡事大文书,率皆臣等所撰。至上初即位,臣等实修撰请承袭、诰命奏咨。其赴京奏请使权瑊、宋文琳,皆与佐理功臣,臣等不得与焉。揆分则宜,然以区区之情,不忍含默,敢上笺陈情。”留不下。

○御昼讲。讲《孟子》,至‘有放心而不知求。’知事李克培曰:“古之论致治者,莫不以存心为重。故董子曰:‘人君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然正心之要,惟在于敬,敬者,圣学之所以成始而成终者也。”

○御夕讲。

7月2日

○癸酉,御经筵。

○御昼讲。至范浚《心箴》,同知事李承召启曰:“此泛言人心受病耳。若人君心有好恶之偏,则自左、右至百执事,各因偏处而中之。如好土功,则以土功中之;好田猎,则以田猎中之;好佛、老,则以佛、老中之。人君尤当操存此心,不可少有好恶之偏也。”

○传于左承旨李崇元曰:“今方苦热,狱囚不可久滞,其速决遣。如有不干者,即放之。”时,崇元承命,往义禁府鞫囚,故有是命。

○命前交河县监朴瑾,仍任本邑。司宪府持平金首孙来启曰:“今以交河邑人上言,命朴瑾仍任,有违委任监司黜陟之意。”传曰:“瑾为人虽劣,然其政有便于民者。且问于监司,其所犯非入己也。予非以监司之殿最为误也,特以便于民者,故不罢耳。”首孙又启曰:“假使瑾宜民,然此路一开,则后有如朴瑾者,阴嘱所亲品官鄕吏,争相上言,则渐不可长。”传曰:“以瑾字民,故特不罢。其他,虽有百人上言,岂可从之乎?”

○承政院启曰:“旧例,新除授守令、万户,试讲《牧民心鉴》、《经国大典》,若有堂上官除此职者,亦当讲乎?”传曰:“有识者不必讲也。然文臣有明经术,而不达吏治者,堂上有不更事骤达者,若此者皆当讲。如曾经观察使、节度使者,勿讲。”

○吏曹启:“前此乐生、乐工阶级皆杂职,《大典》内:‘乐生、乐工,良人阶同正职。’则曾授杂职者,今授正职,时准授未便。请降一阶授之,其已前除授者,并改正。”从之。

○御夕讲。

7月3日

○甲戌,御经筵。讲讫,掌令朴崇质、献纳崔汉祯启曰:“交河县监朴瑾,为人残劣,不宜守令。前为忠州判官,亦居下考,其不合守令,可知。其请仍任者,以瑾无纪纲,为奸吏所利,阴嘱部民,告状耳。况监司为一方统察,宁可不信其殿最乎?”上曰:“予非从邑人之告而仍任,但以心存恤民,而所犯亦非入己事也。”崇质等更启曰:“瑾之所犯,虽非入己,滥收伴人绵布,不义。敛民如此,恶在其为守令乎?”领事郑昌孙启曰:“瑾为人轻薄,不合临民。且有违委任监司之义。在世宗朝,有上言请留者,必推治其人,虑或阴请为之也。请从台谏之言。”上曰:“然则可改差。”

○日本国西海对马州关处守秦盛幸,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绫城囚牧马军金贵山、宗亲府奴伐介劫申石伊等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从之。

○御夕讲。

7月4日

○乙亥,御经筵。

○兵曹启:“在前京甲士,元额二万,分四番,每一番五千;两界甲士,无定数,合递儿一千。京甲士,每番上数内,以仕多者除职、给禄;其馀递儿给两界甲士,故本道节度使计仕牒报后,本卫更磨勘呈都目,除职。今《大典》:‘京甲士,元额一万,分五番,每番二千,合递儿二千;两界甲士,元额各三千四百,分五番,每番六百八十,递儿各二百。’其额数与递儿,各自区别,则两界甲士,宜各以仕之多少,依例授职,其仕数,节度使如前牒报本曹,而各道常仕者,远路赢粮往来,其弊不赀,中间或容奸伪,亦甚未便。今后,请依土官除授例,令节度使磨勘仕之多少,上项递儿内随品填差启闻后,本曹更检核除授。且永安道有南、北道,南道甲士一千,北道二千四百,合递儿二百。其额数不同,递儿和会磨链为难。请于南道给五十三,北道给一百四十七。且两界甲士外地居人,则长在防御处,仕日倍多,地居人,每都目见夺于彼,无受职之日,故前此递儿,大率分为十分,外地人给六分,内地人给四分。今《大典》内,无此节目,故每于除授时,斟酌施行,事体未安。请如前例,内、外地分拣,给递儿。”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5日

○丙子,受朝参。

○御经筵。

○传于礼曹曰:“今后,大小朝官进见时,皆着黑衣。”

○传于吏曹曰:“前交河县监朴瑾,虽在下考,如有爱民政绩,当叙京职。其政绩,详问民间以启。”

○礼曹启:“谨稽古制,《礼记》《檀弓注》:‘三年丧毕,遇四时之吉祭,而奉新主入庙。’睿宗大王神主、章顺王后神主,请于来壬辰年正月春享大祭时,合祔宗庙,两位神位版,亦于是日祔文昭殿。”从之。

○户曹启:“南部熏陶坊住奋顺副尉金仁奉,年今一百二岁,请依例给米。”从之。

○礼曹启:“各处祭享罢雅乐,皆用新定《保太平》、《定大业》,但新乐冠服、器物,只有一件。前此世祖大王祔庙时,宗庙用新乐,文昭殿仍用唐、俗乐,今睿宗大王、章顺王后祔庙,请用此例,其乐章,预令撰定,使之肄习。”从之。

○御昼讲。

○礼曹启:“唐人高阿加大、锄时等供称:‘俺等俱系辽东东宁卫人,前被阿赤郞耳住兀良哈多伊乃,抢去为奴。前年七月,逃来至会宁镇,多伊乃根寻而来,请于府使,带去。今年五月,又逃来,愿还本土。’”命院相议之。申叔舟等议:“前此唐人为兀良哈所掳而逃来者,边将还给,至再三逃来,然后上送于京。将解送辽东,复疑其人漏我国边将还给事,乃不解送,分置诸邑,居住。其后,又有如此者,世祖以为:‘其还给事,乃边将所为。若辽东知而问之,以实答之,无难。’遂命解送。其前例如此不同,臣等意,待唐人多士介至京,究问会宁府使还给事状,如有不可解送事因,则分置诸邑;否则解送辽东,为便。”传曰:“可。”

○御夕讲。

7月6日

○丁丑,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监察吕忠辅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义禁府三覆启:“宗庙署奴孝同、石乙仇知、季山盗壶尊、山尊、著尊、爵、铏罪,律该斩不待时。”从之。

○御夕讲。

7月7日

○戊寅,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庆尚右道兵马节度使河叔溥辞。上引见,谓曰:“卿往爱护军、民,毋好游猎,毋作弊事,专务治戎,以谨边备。”

○锺城府使边靖,讲《大典》不通。都承旨郑孝常启曰:“靖,曾经本道数邑守令,虽不通《大典》,可任本道守令。”传曰:“讲且不通,何能堪任?其改差。”

○御昼讲。

○传旨义禁府曰:“司宪府方推问有相避女相奸者,而忠赞卫梅俊到南部好贤坊管领金美家,屡嘱以善图赵牧使事,必有情由。其推鞫以启。”先是,司宪府闻南部好贤坊有士族人乱其妹者,令本坊管领,寻得以告,管领金美告曰:“忠赞卫梅俊,尝一日四次来吾家,语云:‘赵牧使之唐事,乞善图。’”宪府将此以启,故有是命。

○御夕讲。

7月8日

○己卯,受常参。

○御经筵。

○京畿观察使李铁坚辞。

○司谏院正言南润宗来启曰:“金廷光,身犯赃污,当正典刑,而只流边地,上恩至重。今又移于平壤近地,恐不可。”传曰:“业已移之,何更远窜?”

○御昼讲。

○光陵陵上莎土颓落,命罢黄孝源、安孝礼、南倜等职,降鱼世恭一资,皆曾监掌山陵役者也。

○御夕讲。

7月9日

○庚辰,刑曹正郞朴䎩来启曰:“有郑贵善者,以强盗同党,囚南阳府,今被本曹拿来告曰:‘吾有密白事,请屏人言之。’堂上如其言问之,贵善言曰:‘南阳同囚贼人延寿,发不道言。吾与同囚李石他乃、甲士朴若云、名不知狱卒共听,吾于上来日,与右人等质之曰:“到京,当告此言,汝当为证。”’臣等以为,此必贵善规免己罪之谋。然属上之言,不可置之,故敢启。”命拿致延寿等鞫之。

○院相韩明浍启曰:“义禁府,今鞫相避女通奸者,此非细事,请令台谏参鞫。”从之。

7月10日

○辛巳,国忌。

○先是,司谏院启朴时衡有病,不宜为经筵官,命改差。至是,副提学金之庆等合辞启曰:“时衡,去丙子年得病,寻愈今十六年,若病深未除,则臣等当先请罢,何待谏院之启?时衡有才行,请勿改差。”传曰:“谏院言其有病,不宜在经筵,故令罢之。今既病愈,其勿改差。”

○宗簿寺启:“玉山君跻,以光陵监役提调,不用意监筑,致令莎土颓落,请上裁。”命罢职。

7月11日

○壬午,御经筵。

○司宪府监察金永瑞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12日

○癸未,御经筵。

○义禁府启:“白丁延寿及李石他乃、朴若云等拿来。”命院相韩明浍、金国光及承旨同鞫之。延寿即承服,乃下义禁府。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13日

○甲申,御经筵。

○庆尚左道兵马节度使金峤、庆尚道观察使吴伯昌辞。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固城囚私奴千万与在逃孔中,劫晋州民郑孝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信川囚良人申彦、申保与在逃宋古之谋杀李同罪,律该绞待时。”从之。

○御夕讲。

7月14日

○乙酉,御经筵。讲讫,侍读官金纽启曰:“黄海、江原、永安、平安等道,今年当量田。臣意谓,前年旱荒太甚,民既乏食,今秋之事,亦未可知。若遣巡察使,带从事官、敬差官而行,所至骚扰,其弊不小。又平安道使臣往来之地,永安道自经乱后,民未苏复,此二道量田为难。请待丰年行之。”上问院相曰:“量田,果有弊乎?”领事郑昌孙对曰:“姑预备诸事,待秋,视丰稔与否,为之乃可。”

○御昼讲。

○传于承政院曰:“永安道量田便否,其议诸院相及田制所提调。”申叔舟议:“《大典》云:‘二十年,改量田。’且我国收税,诸道异制,不可不一其法。永安道人心,虽或不靖,宜与他道,一时改量。令该曹磨练节目,以待来月,更议。”从之。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来启曰:“监察闵晤祖无疾,在太宗朝,以不忠诛死,今其子孙,虽许通仕路,不可授所司职,请改差。”从之。

○御夕讲。

7月15日

○丙戌,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16日

○丁亥,御经筵。

○司宪府监察金季衡等五人轮对。

○刑曹三覆启:“典狱署囚昭格署奴者斤吾乙未盗紫门军器寺鹿皮衣罪,律该斩待时。兴海囚白丁朴吾乙未与私奴良奉盗杀牛罪,朴吾乙未依《大典》绞待时,妻子依受教永属边邑,奴婢良奉杖一百、流三千里、刺字。”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17日

○戊子,御经筵。

○赵之唐子孙及妹赵孝蕃妻、赵氏子孙等上言,请自明,命委官,承旨、台谏同鞫之。之唐侄赵贵孙语侵之唐,命下之唐于义禁府。

○御昼讲。

○司宪府掌令共贵达来启曰:“本府闻,李垾隐于尚州本家,移本道,令押送。今垾潜行上来,若自现,然及问逃接处,及在逃时上言,要参原从功臣事,皆不输情。轻蔑朝廷莫甚,请囚鞫之。”传曰:“可。”

○御夕讲。

7月18日

○己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义禁府启:“佥节制使李仲洁见察访辛福聃为贼追系被伤,不力救退走罪,律该斩待时。”命只收职牒。

○御昼讲。

○吏曹启:“《大典》追赠条:‘宗亲及文武官实职二品以上,追赠三代。’前此,虽未行实职,兼二品以上官者并皆追赠,故《大典》颁降后,兼职人祖上亦皆因循追赠,甚不便。《大典》行用后,误错追赠人,请皆改正。”从之。

○赐佐理功臣各马一匹。

○御夕讲。

7月19日

○庚寅,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20日

○辛卯,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21日

○壬辰,受常参。

○御经筵。

○掌苑署掌苑金宝轻等四人轮对。

○刑曹三覆启:“尚州囚良人朴顺之盗郑润礼马罪,顺之依《大典》绞待时,其妻子依受教永属极边官奴婢。典狱囚良人光进道者再犯窃盗罪,依《大典》绞待时。昌宁囚白丁成丹与私奴莫同、李松,盗孔明老、朴今音同等家牛罪,依《大典》,成丹绞待时,其妻子依受教永属极边官奴婢,莫同、李松杖一百、流三千里、刺字。”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22日

○癸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宗彦九郞贞秀,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启:“及第李垾,今不直招前日逃接处,请刑讯。其妻父金国光知国家议录原从功臣,使垾子精上言,请录功免罪。国光身居相位,不能正率子弟,致令垾,犯赃逃窜,恬不知愧,巧为之辞,希冀上恩,殊失宰相之体。请并鞫之。”命只据前推定垾罪,勿问国光。

○兵曹启:“前此以东西班前衔三品以下,皆属正兵,似无贵贱之分,复设忠顺卫,以东班六品、西班四品以上及文武科生员、进士、有荫子孙,许属。见今诸司书吏,去官散官六品者、吹螺赤、大平箫去官散官四品者,如此杂类,不论本系,一从散官,皆许入属,甚非立法本意。且诸色军士散官四品者,避重就轻,率多投属,缘此军额不敷,尤为未便。请自今文武科出身、生员、进士、有荫子孙及东班六品以上、西班四品以上内,曾经实职显官者,许令入属。”从之。

○御昼讲。

○刑曹启:“前此著令:‘初犯窃盗,断筋。’但其寸、分未定。且无前例,故京外官眩于奉行。请今后犯窃盗者,割左脚踝筋长一寸五分,用周尺。”从之。

○御夕讲。

7月23日

○甲午,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以尹继谦为嘉靖户曹参判,韩致义嘉靖工曹参判,权瑊正宪平安道观察使。

7月24日

○乙未,御经筵。

○改永膺大君琰妻宋氏所进第,为延庆宫。

○御昼讲。

○承政院注书金谨病死,命给纸六十卷、米、豆各二硕。

○御夕

7月25日

○丙申,受朝参。

○御经筵。

○义禁府三覆启:“白丁延寿乱言罪,依《大典》,斩不待时,籍没家产。”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26日

○丁酉,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宪府监察郑浑等五人轮对。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大臣者,上格君心,下统百司,其至重。今金国光不能身率正家,致令子弟,连犯赃污。近以院相在政院,教李垾子上言,要参原从功臣,窥免前罪,其计甚巧,其心不正。心既不正,何能格君心,统百司乎?请亟罢相。”传曰:“国光之为子婿,求免其罪,人情也。且垾与国光异居,其犯罪,岂国光不教之致耶?”贵达等更启曰:“国光尝为兵曹判书,谤之者多,至有投匿名书诉之者。今不悛恶,乃至于此,臣等意不可一日置诸相位也。”传曰:“光山被谤事,若在其时,不能核实,则不可追论,况以小臣而废大臣,可乎?”贵达等更启曰:“国光之事,众所共知。且因今日之事推之,则前日之所为,可知也。今不听臣言,其待大臣之礼则然矣;其于任大臣之道,何如?况垾之初逃,国光启以不知,其不直甚矣。为臣之罪,莫大于不直,请罢相。”不听。

○御昼讲。

○传旨义禁府曰:“今赵之唐乱妹之言,事在隐微。若欲推明,必问奴仆,有妨相为容隐之法;不尽推究,而遽坐以乱妹之罪,亦为不可。然以世家、大族,致此谤言,良由之唐家法不严、男女无别耳。其收职牒,远方付处,永不叙用。”史臣曰:“之唐闺丑,播于人口,久矣。由其父惠,居家无法,男女混处,昼夜无别,飮酒、相谑,以致此耳。”

○先是,永安道观察使李继孙请赐《四书》、《五经》、《通鉴》,以训都会儒生。至是,命依所启赐之。又赐《小学》、《楚辞》、《柳文》、《古文真宝》等书。

○御夕讲。

7月27日

○戊戌,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韩致亨等上疏曰:

左议政金国光,素乏厌人之德,稍有治事之能,骤登相位,得至今日,诚非分也。向在世宗、睿宗朝,久典兵权,颇有物议,屡被言官之劾,至有张榜毁之者,幸赖圣上包荒之量,优容保全之,得非幸欤?比年,一家之内,弟廷光犯赃,投之遐荒;婿李垾继犯之。是何满朝勋贵,而赃污之吏,皆出于其门也?李垾身犯赃污,即亡命窜匿,罪中之罪人也,国家既以科罪矣。国光以政府大臣,兼喉舌之任,坐枢机之地,潜谋苟免,日伺间隙,见国家议原从功臣,自幸其计得遂,于是教其子若孙,叙垾历仕处,希恩上言,欺罔天聪。其用心如此,其无耻如此。臣等谨按《周书》曰:“太师、太傅、太保,玆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今之议政即其职也。君德之得失,政事之臧否,靡不关焉。非夫德足以辅养君德,才足以调燮赞者,人主不可以虚授,人臣不可以苟处也。以国光之心、之行,而冀其上辅君德,下正百官,不可得也。古者,三公无其人,则宁虚位,以待有德。况盛朝未为乏人乎?臣等谓,国光不宜在政府也。殿下即位以来,择老成大臣,置诸政院,凡所施为,靡不咨询,所以近正人、闻正言、行正事也。若国光,其所为如此,殿下所以置院相,其意果如是乎?臣等以谓,国光不宜在政院也。殿下临御之初,首开经筵,自领事至下官,莫不要正人,以侍左右、以资讲论,盖欲亲正人、闻正论,而崇德业也。若国光,其用心如此,殿下虽欲从,而闻正论,资道德,不可得也。臣等以谓,国光不宜在经筵也。大抵,政事之失,用人之非,唯台谏得言之,使人得而言之,则今百司、庶府大小之臣,不知言国光宜相乎否乎?臣等之言,非出于独见,乃公论也。伏望殿下断以大义,以副公义,朝廷幸甚。

传曰:“国光前日事,其时不核实,何可追论?且为李垾上言事,小失也。何可以此进退大臣乎?”

○御昼讲。

○前知中枢府事郑陟献鸠杖、竹杖各一于大王大妃殿,林檎一榼于大殿,命厚馈之,赐鹿皮一张。

○御夕讲。

7月28日

○己亥,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讲《孟子》,至‘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同知事李承召曰:“自古人君,孰不欲得贤人而用之,然汉、唐以下,用非其人而危亡者,多矣。其始用也,多以为比肩周、召,而终至于误国者,有之。是人主蔽于私欲,而不能察也。是以欲得其人,人主必先正其心,而志气淸明,然后能知人而能用之矣。”

○司谏院大司谏金寿宁等上疏曰:

臣之事君无他道,惟其忠而已。忠之字,古人训为中心。若以一毫阿私于其间,岂所谓忠也哉?故人臣而行诈则非忠,傲上则非忠。忠或一去,臣之道灭矣。庸可以非忠之人,而一日居相位乎?谨按金国光在世祖朝,以晓畅吏术,深见器使不数年,位至宰辅。亢满之极,不思谨敕,簠簋不饰之诮,日益腾闻。尝为谏官所论,赖世祖天地之大度,置而不问。且曰:“卿何嫌乎?”虽所以爱其才,亦所以愧其心也。国光不悛,不恤人言,入朝之日,请带行贾人,又为台官所劾,上以世祖重臣,特命勿论罪,愈重而愈免,则国光之心,愈益自恣。方女婿李垾之逃也,言于上曰:“垾初往骊州内需司奴家后,乃不知所之。”垾又会赦乃免,则又言于上曰:“今在尚州村庄。”舅为婿隐不言则已矣,言于君父之前,而可以若是隐乎?国光岂不知垾之所之乎?其初曰:“不知所之。”,其终曰:“今在村庄。”其言在村庄者,正所以为垾地也。后复教垾弱子,乘间上书,身在政院,夤缘希恩,其反复巧诈,非有志者,所忍恣也。夫为子弟求恩泽,固非大臣美事,况婿之坐赃,妇翁之足羞,而至令上书,以干泽欤?至于台谏请论之日,乃犹抗颜,偃然在政院,傍若无人,以为无若我。何初不引罪避嫌,既以蔑台谏,又以蔑朝廷,论至于此,则非傲上而何?古之人知小之大,知微之显。今国光之行诈,非小也;国光之傲上,非微也。大而犹曰罔大,显而犹曰罔显。臣等窃恐,姑息之仁,或伤大政,跋扈之渐,或不可遏。此臣等所以缕陈而不已者也。伏望睿断,付国光于有司,明正其罪,以副舆望。

传曰:“国光,前日被告事,是疾怨者,或诬诉也。为李垾上言事,垾前日有原从之劳,今被罪,恐未参功臣之列,使其子上言,何足深论乎?”

○左议政金国光上书自明,且请辞职,不许。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赵之唐乱妹事,只论以家法不严。臣等意谓,赵贵孙招辞,事端已露,梅俊之言,亦不可谓无据,请毕鞫。”传曰:“传旨之辞已尽矣。其退而察之。”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来启曰:“赵之唐乱妹事,大端已露,得情无难。且非独之唐所犯,请并坐其妹。”传曰:“罪不著明,不可并坐其妹。”

○御夕讲。

7月29日

○庚子,诞日,百官以权停礼陈贺。

○命馈宗宰二品以上及入直卫将于宣政殿南庑,崇义殿副使王循礼与焉。又赐酒于阙内诸司及入直军士。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请究治赵之唐之罪,又请并坐其妹,不听。

八月

8月1日

○朔辛丑,御经筵。

○左议政金国光上状辞职,不许。

○司宪府大司宪韩致亨等上疏,论金国光不宜在相位,不听。

○御昼讲。

○吏曹启:“《大典》内:‘非经守令者,不得陞四品以上阶。’今艺文馆员皆以有才艺文臣拣选充差,若除外任,必不得专其业。请依承文院例,虽未经守令,其仕满者亦许加阶。”从之。

○御夕讲。

8月2日

○壬寅,御经筵。

○司谏院大司谏金寿宁等上疏曰:

金国光,自典兵以来,挟权济私,行诈负上,非独臣等言之,国人共言之。臣等请数之。在世祖朝言事者,历言国光贪冒之状,至以狻猊助役废置,在手为证。世祖非不知其可罪,乃惜其才,而慰谕之,此其一也。睿宗知国光愆失,腾播人口,当世祖宾天之初,无故而罢兵权,乃曰:“实欲保全之。”此其二也。至于今日,为女婿希恩,在父子之情,宜若无足多论者,然初言于上曰:“不知垾所之。”复言曰:“今在某处。”不知所之者,逃罪之计;今在某处者,干泽之谋。其诈谋巧计,士人者有所不为,而谓大臣宰相为之耶?自欺且不可,况欺君耶?此其三也。夫台谏,君之耳目,国之纲纪。耳目不可斯须蔽,纲纪不可须臾弛。故相臣闻其有言,则顚倒而出府;将臣闻其有言,则狼狈而释甲。非畏台谏也,畏国法也。法尊而国存,法废而国危,岂不重可畏耶?今国光上章求解,若惶恐谢罪之为者,而复引投匿名书之律,以自辨明,是欲据律文,恐喝言官,而为不坐计也。臣等前谓傍若无人,蔑台谏,蔑朝廷者,此其一验也。有此一失,足以坐罪,况数失耶?臣等恐诬上之风,寖成后来之弊,殆有不可胜言者矣。伏望许允前奏,命付有司治罪,其于国法,岂不快哉?如以勋旧之臣,罪不可加,命亟罢职,使之闭门思过,以为后日保持之地,国家幸甚。

传曰:“国光之事,非为他人谋也,为其女婿也。此人情所难免。何可深论?”献纳崔汉祯启曰:“国光,虽未可罪,请即罢相。”传曰:“李垾,前为师傅,当与原从。今被罪,恐未得参,使其子上言,有何罪耶?其勿复言。”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3日

○癸卯,御经筵。

○司谏院大司谏金寿宁等上疏,请罢光国职,不听。

○礼曹启:“《文献通考》《朱子社稷坛说》:‘瘗坎于坛之北壬地。’注:‘瘗坎在坛之壬地,即是合在北壝内两坛边各于中央。’见今社稷坛,于两坛北壝门外西北隅开坎,非古也。请依古制北壝内坛边改设。”从之。

○御昼讲。

○传旨司宪府曰:“赴京之行及诸浦贸易时,禁用金银,已有着令。然奉行有所未至,间有犯之者,其更检察。”

○御夕讲。

8月4日

○甲辰,御经筵。

○兵曹请行秋等讲武,命停之。院相韩明浍、尹子云启于大王大妃曰:“拜英陵还驾时,为链兵,暂行讲武,无弊矣。”传曰:“主上以为今虽从权即吉,然三年未毕,亲临讲武,于心未安,故停之,难以更请。”又传曰:“今年虽稍稔,去年之荒太甚,量田不必汲汲,姑待来年,何如?”明浍等曰:“允当。然待诸道启年分等第后,更议为便。”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7日

○丁未,西方流星出南斗天弁星,入虚星度,状如钵,色赤而白,尾长一丈许。

8月8日

○戊申,上行社稷祭。

○御仁政殿,受百官贺。颁赦中外,其文曰:

予以寡昧,叨承大统,为百神之主,小心祗惧,遍举祀典,庶几莫愆。乃于成化七年八月初八日,亲祭社稷,属成殷礼,伫荷天休,宜推涣汗之洪私,以与臣民而同庆。自今月初八日昧爽以前,除谋反、大逆谋叛、子孙谋杀、欧骂祖父母、父母、妻妾谋杀夫、奴婢谋杀主、谋故杀人、蛊毒魇魅、但犯奸盗及关系纲常外,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亚献官以下诸执事,资穷者,赐马;未资穷者,各加一资。

○御仁政殿,行飮福宴。

○左议政金国光上状辞职,命内官安忠彦,赐宣酝于其第,谕之曰:“卿前日再辞,今又固辞,不得已从之。”

○传旨司仆寺,赐社稷祭亚献官蓬原府院君郑昌孙、终献官右议政韩伯伦马各一匹,进币爵酒官左参赞李克培、荐俎官晋山君姜希孟、奠币爵酒官右参赞徐居正、礼仪使礼曹判书金谦光、坛上执礼户曹参议郑忱、近侍都承旨郑孝常、左承旨李崇元、右承旨申瀞、左副承旨金顺命、右副承旨柳轾、同副承旨沈瀚、执事官通礼院左通礼尹孝孙、右通礼崔灏、掌乐院正高台鼎、艺文馆直提学金纽、兼承文院参校李墀、军器寺正朴叔蓁、汉城府庶尹尹起磻、掌苑署别提李晰、敦宁府佥正崔侹、军资监佥正崔昕、掌乐院副正韩僴、通礼院奉礼金信蒙、赞仪李继信、司仆寺副正郑俶儿马各一匹。

8月9日

○己酉,御经筵。

○金国光来谢赐宣酝,仍启曰:“蒙荷圣恩,得释重负,于臣幸甚。乞并罢院相、经筵之任,遂臣至愿。”传曰:“知道。”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10日

○庚戌,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北部主簿郑恬等三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以金国光为大匡辅国光山府院君兼领经筵事,李承召资宪行礼曹参判。

8月11日

○辛亥,受朝参。

○御经筵。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来启曰:“金国光罢相当矣,院相、经筵官犹仍旧。经筵官,所以辅养君德;院相,所以谋议国政。而国光仍兼,不便。”传曰:“国光无可的指之失,今其罢相,非从台谏之请,特以国光固辞不已耳,其勿言。”贵达更启曰:“是皆重任,非心行不正者所宜居也。”传曰:“虽反复言之,予终不听,后勿复言。”

○御昼讲。

○传曰:“社稷祭执事未资穷者,亦赐儿马一匹,勿加阶。”

○御夕讲。

8月12日

○壬子,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来启曰:“广平大君夫人申氏,将奴婢七百三十馀口并前所生、田七十馀结施纳佛寺,欲署文券于掌隶院、汉城府,本府闻之,取文券考之,金守温执笔,申允甫作证,成之也。广平有子孙,而田民施纳于寺,甚不当,请禁之。守温以识理宰相,受奴婢,执笔作文;允甫以申氏之兄,非惟不禁,又为之立证,请鞫之。”史臣曰:“世之惑佛,求冥福者,非愚妄之徒,则必豪富之人。至如贵戚之家,金银佛刹,动费巨万,臧获土田亦多施纳,是未必为亡人资冥福也。邪念一萌,不能自遏,名为求福,而丑声随播,言之可痛。申氏亦不能免人之讥议。”

○御夕讲。

8月13日

○癸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日本国西海路丰后州日田郡守亲常,遣人来献土宜。

○金国光来启曰:“宪府请罢臣院相、经筵之任,臣亦思之,此皆非臣所敢当也。乞并免,以遂臣愿。”不许。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14日

○甲寅,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赵之唐,论以乱妹,配远地,而其妹尚在京。京师风化之源,不可容丑行人,请并流之。”不听。

○司宪府掌令朴崇质来启申氏施佛、金守温作券之非。传曰:“大妃已下问申氏,当别有处置矣。守温,乃申氏族亲,则其执笔不可论也。”

○御夕讲。

8月15日

○乙卯,受朝贺。

○御经筵。

○御宣政殿,讲文臣及成均馆儒生书。

○御昼讲。

○兵曹启:“今考诸道军案,己丑年以后以侍丁除军者七百三十三人,若不分役之苦歇,一从《大典》,许侍丁,则军额日减,侍卫虚疏。忠顺卫正兵,分七番,二朔番上,十二朔休息,其役轻歇,不可例给侍丁。请独子外勿许侍丁。”从之。

○御夕讲。

8月16日

○丙辰,御经筵。

○中枢府经历尹磷等四人轮对。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申氏施纳田民,不可不禁。且金守温于申氏,其族属亲疏,未之知也。然以大臣,为人执笔,而受奴婢,不可不治也。”传曰:“申氏为大君、永顺君而施纳,非施纳于寺也。然其数太多,当谕申氏减之;守温受赠,不须责也。尔言大臣不可受人赠物,大臣不择当否,一切却之者,尔见几人?”汉祯启曰:“太宗革寺社奴婢,此美政也。今若复开其端,流弊滋甚,虽一口,不可施纳也。且守温,因何事,往申氏第乎?其族系疏,则不当往;亲则当晓之以义,而禁之也。守温不惟不能禁,且受奴婢,不可不鞫,其所得奴婢,亦当属公。”传曰:“申氏为大君施纳,何必禁断?且世俗交亲戚,不在亲疏,守温亦不可论也。”

○御昼讲。

○礼曹启:“吉礼前仪注内:‘永宁殿,一献官兼行三献。’故各室上香、奠币、晨祼,三献之礼,一献官兼行之,且无堂下执礼,皆未便。凡中祀皆有三献官,况永宁殿,乃大祀乎?请依宗庙例,以三献官详定,堂下执礼,亦依宗庙例详定。又吉礼前仪注内:‘宗庙朔望祭,各室大祝,一员兼行,文昭殿朔望,大祝四员。’烦简有异,亦未便。请文昭殿亦依宗庙例,差大祝一员。”从之。

○御夕讲。

8月17日

○丁巳,受常参,视事。掌令朴崇质、献纳崔汉祯启曰:“申氏田民施纳,不可不禁。”上曰:“此一家事,国家不须禁也。”

○御经筵。

○下书江原道观察使成顺祖曰:“今闻,永安道居民有潜投茂陵岛者,欲使人往捕之。世宗朝尝寻讨此岛人口,今必有其时往来者,可速访问。且募愿行者,并备船舰以启。”

○御昼讲。

○下书京畿观察使李铁坚、黄海道观察使李芮、全罗道观察使金良璥、永安道观察使李继孙曰:“今见夏三朔留狱启本,诸邑罪人多有径年囚系者。卿宜检核,刻日决,其至今滞狱之由,并速驰启。”

○谕金良璥曰:“道内诸邑罪囚,拷讯或八次、十次,以至十七次者,是皆赃证明白,而不服者乎?若赃证不明,则不必累次刑问;赃证虽明,若累加拷讯而不服,则当别有处置。拷讯之数多至于此,其不殒命,幸矣,卿宜酌量。如其暧昧难明,不宜多刑以至殒命。其遍谕守令,俾体予钦恤之意。”

○刑曹启:“广州囚私奴亡吾之盗马罪,依《大典》,绞待时。”命减死。

○传曰:“本宫奴婢与民相诘,或有言及本宫者,必指为乱言而诉之,今后勿听理。且今后本宫奴婢,称内需司奴婢。”

○御夕讲。

8月18日

○戊午,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19日

○己未,受常参。

○御经筵。

○礼曹据成均馆牒呈启:“生员、进士之属忠义、忠顺、忠赞卫者,其出番日,居馆读书,圆点满一百五十者,请许赴馆试。”从之。

○御昼讲。

○礼曹据成均馆牒呈启:“艺文馆、成均馆、承文院、典校署七品以下官,常时纠察儒生,详知痕咎有无,故前此科举时,四馆专掌。今汉城试录名时,四馆不参,独汉城府郞厅主之,未便。请依前例,四馆同汉城府郞厅,录名。”从之。

○御夕讲。

8月20日

○庚申,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21日

○辛酉,受常参。

○御经筵。

○行护军崔泾等三人轮对。

○礼山县监柳文通辞。上引见,问治民之方,命都承旨郑孝常,教守令事目,遣之。

○赐白瓷尊二于成均馆。

○谕永安北道节度使宣炯曰:“斡朵里附城而居,最亲于我,故自祖宗以来,抚之愈厚。今移徙者,虽因贫穷,然安土重迁,人之常情,舍此就彼,岂其所欲哉?是必边将抚绥乖方所致。卿审此意,申戒边将,曲尽抚绥,使之安土乐生,以固我藩篱。”

○御昼讲。

○礼曹据庆尚道观察使关启:“熊川等诸邑地震,请降香祝,行解怪祭。”从之。

○御夕讲。

8月22日

○壬戌,御宣政殿,引见对马州太守宗贞国特送宗大膳等八人,院相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曺锡文、尹子云、金国光入侍。命申叔舟,传于宗大膳曰:“顷者,小二殿失土,汝岛主奋义效力,收复旧土,予甚嘉之。遣人宣慰,汝岛主闻之,还本岛受命,今又差人,来致谢意,尤增嘉尚。”宗大膳拜谢曰:“上教至此,当一一归报岛主。”上命进爵,赐物有差。

8月23日

○癸亥,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抱川县监房顺孙辞。上引见,问治民之策,仍命承政院,教守令事目,遣之。

○御昼讲。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来启曰:“庆州府尹田秱生,其妾死葬于境内,令鄕吏设斋,又设石人标石,作弊多端。且星州有女,父死未葬,秱生强娶为妻。以有识宰相,所行如此,污毁风俗,不可不治罪。庆州大官也,府尹被劾,则官事必至虚疏,请罢职。”从之。史臣曰:“秱生鄙陋无耻。娶故倭通事崔雄妻为妾,雄家产甚饶,秱生入其室,尽以雄之财为己有,为雄族所讼,士林鄙之。”

○御夕讲。

8月24日

○甲子,受常参。

○御宣政殿,引见源丰久使送僧圆守藏主等,院相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曺锡文、尹子云、金国光入侍。命申叔舟语圆守藏主曰:“丰久之父义松,输诚既久,予闻其死,为之恻然。丰久又继緖,使人来朝,予甚嘉之。”圆守藏主对曰:“今日特赐礼接,教谕曲尽,臣还本土,当一一报告。”又语亲常使送沙豆林分洒文曰:“汝言亲常乃是大友殿之弟,大友殿输诚于我国,今又其弟遣人来朝,是可嘉也。”语宗贞秀使送而难沙也文曰:“贞守久守空岛,今又别遣船,护送我人,予甚嘉之。”二人对曰:“今承上教,当悉归报。”并赐物有差。

○刑曹启:“近年京外盗贼兴行,宰杀牛马者多,须用重典以禁之。旧《大典》窃盗条:‘再犯窃盗者绞,勿拣赦前。盗牛马为首者绞;为从者及杀他人牛马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私宰自己牛马者,杖一百、徒三年;知情食肉者,杖七十、徒一年半;病死而不申官开剥者,杖一百。’前此,本曹遵用此法,近日颁降遵守条件,无上项各条,窃恐法禁大疏,为盗者无所惩艾。请限盗贼寝息,用旧典。”从之。

○传于内需司曰:“月山大君婷及明懿公主奴婢、农舍、谷食等,照依大君、公主赐给旧例,准数加给;昌原君晟,亦依例准给。”

8月25日

○乙丑,受朝参。

○御经筵。

○传旨吏曹曰:“酬劳赏功,有国常典。予以寡德,入承大统,惟忠贞不二心之臣,攀附景从,或相、或将,以翼、以卫,或论思经幄,或宣力外服,或有耳目之官,或有爪牙之士,或在左右以纪言动,或勤跋涉以与敷奏,或参侍从,或连戚属,以至仆隶之贱,悉效奔走之力。玆虽职分之宜,予敢忘哉?当示褒赏之典,以坚终始之义。其以乌山君澍等一千五十九人,为原从功臣,分三等称下。”

○传旨吏曹曰:“原从功臣一等:各加一资,子孙承荫,宥及后世,父母封爵。二等:各加一资,子孙承荫,宥及后世。并子孙中从自愿,加散官一资;其无子孙者,兄弟、婿侄中从自愿,加散官一资。三等:各加一资,子孙承荫,宥及后世。各等通训以上,则子孙、兄弟、娚侄、女婿中一人从自愿,加散官一资;物故人,则各依本等施行,各追赠一资;犯罪作散人,则并于本品叙用;在丧及无故作散人,则各加一资叙用;永不叙用人,则许通仕路;职牒收取人,则并还给;妾子,则勿限品;公私贱,则并免贱。”

○御昼讲。

○刑曹启:珍原县囚良人郑生盗牛罪,依《大典》,绞待时。“命减死。

○御夕讲。

8月26日

○丙寅,御经筵。

○艺文馆直提学金纽等四人轮对。

○御昼讲。

○礼曹启:“世宗朝戊午年详定内,倭客人还浦后过海粮:自浦所至对马州北面,顺风则一日程,至岛主居处佐贺二日程,并十日粮;至一岐州四日程,二十日粮;至佐志志佐殿五日程,二十日粮;至肥前州源义在处六日程,十五日粮;至九州宗金在处七日程,二十日粮;至石见州周布兼贞在处十三日程,三十日粮;至萨摩州藤熙久在处十五日程,三十日粮;至大友殿在处丰后州十日程,三十日粮。以此为差,已成格例,但其程途远近,给粮日数,或不相当,其后通信、客人亦多有给粮者,而日数不定,官吏任意题给,远近倒错,甚未便。今后过海粮,请分三等:对马岛五日,一岐岛十五日,九州二十日,给粮。日本国王使臣及京都近处诸大臣使人、琉球国使人等,并如九州日数,题给。”从之。

○御夕讲。

8月27日

○丁卯,受常参。

○御经筵。

○刑曹三覆启:“鸿山囚人白丁朴今音同强夺人牛罪,平山囚良人李根劫行人强盗罪,并律该斩不待时,妻子并依受教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28日

○戊辰,受常参。

○御经筵。

○礼曹启:“永安道来唐人讷于赤供称:‘元系辽东人,年三岁为火剌温兀狄哈好都赤所掳,随去住经十五年,卖与具州兀狄哈阳甫介家,居住退计四年。间买被据朝鲜女毛时加伊,为妻住活间,毛时加伊思恋本土,与我商议,今年三月逃离本处,向永安道潼关出来,愿居国土。’请讷于赤勿解送,从愿许于永兴以南,给与家舍、土田,限五年,官给衣粮,使之安业。”从之。

○御昼讲。

城君崔有临卒,吊祭、礼葬如例。有临,水原人。景泰庚午,中武科,历固城县令、义禁府镇抚;成化乙酉,出为全罗道处置使;丁亥,以裨将,从征李施爱有功,赐精忠敌忾功臣陞嘉善封隋城君,冬拜庆尚右道兵马节度使;己丑,递封隋城君。至是卒,年四十六。谥安襄:好和不争,安;甲胄有劳,襄。有临善伺候人颜色,谄事权贵,人皆鄙之。子润身。

○御夕讲。

8月29日

○己巳,上幸西郊,观稼。

○户曹启:“今承传教,平安道沿江诸邑搬送京中布货贸谷,以储军粮,请以司赡寺绵布一万匹,送本道,令观察使随诸邑军需有无,分授贸谷,具数以启。”从之。

○工曹启:“都城内外四山监役官无褒贬,且无递迁之限,故不用意禁伐。请今后曹及汉城府同议褒贬,仕满二周年,递迁。”从之。

九月

9月2日

○辛未,国忌。

9月3日

○壬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成均馆司艺李亨元等四人轮对。

○御昼讲。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近旱荒连年,国恤相仍,加以迁陵之役、天使之行,京畿民力甚困。今年,虽小稔,复筑大仓墙,则民不能堪。请姑停,以待丰年。且江原道失农,黄海道灾伤甚多,两道量田亦宜停之。申氏奴婢事,前日教云:‘已令改成文券。’不识果改否乎?”传曰:“量田,当停之。大仓筑墙,予更商量。申氏奴婢,已令改矣,何更迫促乎?”

○汉城府启:“田地、家舍一般财物,而讼田则立限,家舍则无年限。故奸诈者,或称盗卖,或称合执,或称典当,甚者,价贱时卖之,价贵则谋还之,转卖他人。以是或称父母未分,而自作元只,符同纳招,辨正为难,奸伪日滋。请自今虽实被夺者,过十年不告争者,勿许听理。”从之。

○御夕讲。

9月4日

○癸酉,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来启曰:“今年京畿仅免失农,大仓不必及今年成之。请姑停。”又启曰:“庆州,大邑也。新府尹郑种,无学术,恐不堪任,请改正。”传曰:“大仓之役,业已经营,今若中止,已成器械,皆为无用,是不得已也。郑种虽武人,先王朝累受大任,予亦闻其可用,故特除之。”贵达更启曰:“郑种虽有可用之才,然庆州大邑,事烦务剧,无学之人,所不能堪也。”传曰:“有学问者,亦多错误。然予更商量。”

○御昼讲。

○司宪府启:“幼学柳珍,母丧三年内,假托父命,告状请赴试罪,律该杖八十。珍以学者,冒丧求试,所宜不齿士林,不可止论本罪,请永永停举,以正士习。”从之。

○兵曹启:“前此武科讲书,皆临文通者给七分,略通五分,粗通三分。今《大典》内,武科讲书,不分言临文与背讲,其武士讲书,依文科背讲为难。且依文科给分,则与射艺分数多少迥异,武士必不勉励读书。请今后临文分数,并依前例施行。”从之。

○御夕讲。

9月5日

○甲戌,上诣景安殿,上食。

○刑曹三覆启:“安边囚私奴末应金,从物故弟代松,杀都致夫妻罪,律该绞待时。”从之。

○先是,兵曹启:“黄海道黄州棘城,请令其道节度使,预调人,俟秋获始役,渐次毕筑。遂安防垣镇,仍旧复立。”命姑停。至是,兵曹启:“棘城防垣,天作之险,乃国家门户,而升平日久,废弃不修,军国大体,实为未便。本道今年农事稍稔,请自来春始役。”命姑令预办诸事,待丰年造筑。

9月6日

○乙亥,御经筵。

○传旨吏曹曰:“卒绫城府院君具致宽,追录佐理功臣二等。”

○御昼讲。

○传旨义禁府,放杨州付处杨有源。

○详定厅启:“户曹受教丹阳郡贡金,移定他官,前者采金试验时,丹阳郡军人三百名役十馀日,采金仅四钱,其后观察使又役军人十名终日所得,只细屑十粒。然他官所贡亦多,不可全数移定,其贡金二钱,请仍定本郡。”特命全除。

○御夕讲。

○以韩致义为嘉靖淸阳君,金寿宁嘉靖工曹参判,李陆通政掌隶院判决事,成俊通政司谏院大司谏。

9月7日

○丙子,刑曹三覆启:“庆州囚私婢孙非,与物故奸夫吉千及婢靑德、婢秃德、奴申可义,谋杀本主崔莫文罪,律该并陵迟处死。”从之。

9月8日

○丁丑,国忌。

9月9日

○戊寅,上进表里于仁粹王大妃殿,诞日在初八日,以国忌,至是日乃进。自是,岁以为常。

○日本国倭护军宗家茂等三人来献土宜。

○命同副承旨沈瀚,赐宣酝于耆老宴。

○刑曹三覆启:“草溪囚船军李希京盗郑顺家财物,以刀刺顺,拒捕罪,律该斩待时。”从之。

9月10日

○己卯,受常参。

○御经筵。

○成均馆司成崔池等五人轮对。

○刑曹启:“良人李贵奉被母捽发,挥其头,使母坠水罪,律该斩不待时。”命减死。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11日

○庚辰,受朝参。

○御经筵。

○庆州府尹郑种辞,上引见谓曰:“庆州,地广民稠,卿往以爱民为心,毋作弊事。”

○传旨刑曹,放甲山充军奇孟同。

○永安北道兵马水军节度使宣炯驰启:“顷承谕书:‘今阿下等无故啸聚,杀我边民,是自取诛夷,不可不惩。阿下何人耶?其所聚者何种?所居何地?其道路远近、险夷及作贼所因,详访以启。’臣将谕书事意,访问各镇,会宁镇城底野人等言:‘作贼者,下朴加别罗住者里、无豆,西家舍住照吾主、仇音夫可、甫里、愁音夫可、毛多厚、余愁,蒙古住多隐他、于沙,下乙注江住阿下、刘弄可、阿下子车和,吾治安住都罗、尚家、豆甫、非可,尚家下住伐乙虚、无澄巨等十八人。其道路远近、险夷,则下朴加别罗住者里、无豆等家,距镇四息二日程,其路由上甫乙下始入,过西家舍,历小岘二、江滩三,其间颇险;西家舍住照吾主、仇音夫可、甫里、愁音夫可、余愁、毛多厚等家,四息二日程,其路由上甫乙下始入,历二岘、三滩,其间平易;蒙古住多隐他、于沙等家,四息二日程,其路由上甫乙下始入,过西家舍,历小岘二、江滩三,其间平易;下乙江住阿下、刘弄可、阿下子车和等家,四息二日程,有二路,小路则由下多家舍始入,过中斜地、无乙界,历中岘二、小岘三、权豆家前江滩一,其间险恶,中路则由下多家舍,过中斜地、仇罗,历大岘一、小岘四、权豆家前江滩一,其间平易;吾治安住都罗、尚家、豆甫、非可等家,六息三日程,其路由古罗耳洞始入,历一岘、一滩,其间平易;尚家下住伐乙虚、无澄巨家,四息二日程,其路由古罗耳洞始入,历一岘、一滩,其间平易;下伊乱住朴加大家,五息二日半程,由古罗耳岘始入,历江滩一,其间平易。’其作贼之因,则会宁城底野人高乙古等言:‘者里云:“向者,进朝鲜时,接待甚卑下;且吾奴逃入国境,不还于我,送辽东;每年谒边将,亦不许上京。以此衔之,入虚水罗,杀害人物耳。”无豆云:“在庚辰年,朝鲜招杀我父,并夺衣马,以此衔之,与者里,结党作贼。”’马千里等言:‘阿下云:“去庚辰年,往中原时,朝鲜尽杀我妻子。其后因李施爱兵乱,作贼茂宁地面,抢夺牛马而来,马旋故失,将其皮张及貂皮,谒会宁节制使,以谢前罪,因要上京而不得。以此衔之,与伐乙虚、者里等作贼。”’李家红等言:‘伐乙虚、无澄巨等云:“去庚辰年,浪甫儿罕征伐时,我同生族类,无故被杀,至于鞍马、衣服并夺。其后虽来往,请上京亦不许。他人,虽微贱,皆得高爵、厚禄,我等独未蒙恩,以此衔之,与阿下、伐乙虚、无澄巨、者里等,结党作贼,到今悔恨,实多惶惧亦深。”’臣意谓,彼虽云,然贼变难测,且前日之犯,不可不惩。臣谨备入攻之具,以待变。”下院相议之,郑麟趾议:“以小愤轻举,未便;受侮,又不问亦未便。彼之诚心悔过,虽曰未知,宜以边将,书谕彼曰:‘汝等杀害鹰人,罪固不小。国家举兵问罪,汝将焉逃?汝若诚心革面,尽还抢物,亲来服罪,庶乎可免。’”郑昌孙、韩明浍、崔恒、尹子云议:“野人抢掳边民,专是边将堤备疏虞之致耳。小小鼠窃,不足介意,若举大兵,深入贼穴,万一蹉跌,悔之何及。庚辰之事,可以鉴矣。敌加于己,不得已应之,可也。何必轻举,以蹈不测之险哉?莫若谨愼堤备,固守边围。”申叔舟议:“黠贼狃我不较,小寇辄加抚接,实生是谋,欲以自重。今若不惩,积小成大。况近年国家多事,彼谓我不能发兵讨罪。今若不惩,是坠于计中矣。窃计六镇兵,不下四千,抄精骑数百,攻贼之居近而路坦者,其入攻之时,每当险要,必留兵数十守之,则其还亦无邀截之患矣。然今闻道路远近、险夷,彼方疑惧,缓之似不攻者,待彼懈,而突入攻之,所谓:‘疾雷不及掩耳。’者也。百无一失矣。又令自今凡入寇者,宜究问详悉置簿,立他功者外,虽还其所掠人者,不许接待上送,以折其谋。”洪允成议:“镜城人民,深入贼穴遇害,咎在边将不谨防守耳。举兵冞入,若或蹉跌,噬脐无及。臣于庚辰岁,亲蹈贼境,所见地势,皆不如所闻也。吴益昌等数百兵马,陷没于贼,专以误闻地势而然也。古人所谓:‘百闻不如一见。’者此也。况审问道路要害者,皆贼类也。岂可信听彼言,轻举大兵哉?敌加于己,出兵拒战可也;不可先自轻动,以劳吾民也。为边将计者,莫若出门如见敌,养兵自强,时加抚绥耳。”曺锡文、金国光议:“来则御之,去则勿追,诚万世帝王御戎之长策。大举为难。”命更议之,佥议启曰:“野人处处散居,其小小作贼,非必共谋。虽重重开说,无益于事,祗见侮慢耳。今阿下等所犯,非野人尽与同谋。其不同谋者,待之如旧,勿言阿下等作贼,毋诱说,毋招来,使彼莫测。若阿下等自来,则坚囚,启闻取旨。若阿下等使他人,来言归顺之意,答曰:‘阿下等无故作贼,方欲遣兵拿来,虑汝诸种惊动,不即轻举。汝之来否在汝,我何招来?’如是答之,何如?”传曰:“可。以此谕节度使。”

○御昼讲。

○礼曹启:“日本国王、琉球国王使臣、诸大臣诸处常倭、九州都元源教直、对马岛特送及五十船受职倭等出来上京人,额数不定未便。今宜详定,日本国王、琉球国王使臣,则二十五人;诸巨酋使送,十五人;对马岛主特送三人。别例,则加一倍。九州都元使送三人,载物五駄以上加一人,每五駄递加,毋过五人;诸酋使送一人,每五駄加一人,毋过三人。受职倭人堂上官三人,上护军以下二人;对马岛主,每年五十船,每船一人,每五駄加一人,毋过二人。”从之。

○御夕讲。

9月12日

○辛巳,御仁政殿,设养老宴,月山大君婷、密城君琛、德源君曙、昌原君晟、河东府院君郑麟趾、蓬原府院君郑昌孙、上党府院君韩明浍、靑松府院君沈浍、宁城府院君崔恒、仁山府院君洪允成、昌宁府院君曺锡文、南阳府院君洪达孙、领议政尹子云、光山府院君金国光、右议政韩伯伦、知中枢府事金守温、行上护军鱼孝瞻、仪宾洪常、左参赞李克培入侍。命老人班首李边,进爵。老人,凡百二十五,有故未赴宴者,命赐酒馔于其第。

9月13日

○壬午,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传旨吏曹,还给故郑周生告身,因其子上言也。

○刑曹启:“诸司奴婢侍丁,免贡立案,无限年改给之法,故或二十馀年而不改受。如年满六十免贡者则已矣,若侍丁及所生三口以上免役者,一受立案之后,虽父母物故,或所生三口中一口身死,而无所检核,故甘于避役,不即现告,官吏亦不即检举,因此闲游者颇多。请自今侍丁免贡奴婢立案,依各司奴婢奉足立案例,每三年一次检核改给,以杜冒滥之弊。”从之。

○刑曹据庆尚道观察使关启:“凡行刑贼人,妻子已皆依法,永属极边官奴婢,其强盗及牛马贼为首者,服招后详覆前逃亡、物故及犷悍成党,捕捉时逃亡者之妻子,无定役条令。请服招后物故、逃亡贼人及捕捉时逃亡赃证明白者之妻子,限盗贼寝息,并永属官奴婢。”从之。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梁山囚良人金可信、大丘囚奴贵同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其妻子,依受教,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夕讲。

9月14日

○癸未,中宫御宣政殿,行养老宴,妇女凡一百五十四人。其有故未赴者,皆赐酒馔于其第。

○司宪府掌令朴崇质来启曰:“故正郞权以经之婢哲非,随父金殷,居星州,同知中枢李永垠、礼曹判书金谦光皆图为妾。适値国恤未成日者,永垠托以沐浴而去,将娶之。谦光知之,潜驰书于观察使,累囚金殷家僮,勒令哲非来京,遂娶之。以经妻,永垠从妹也。闻谦光娶哲非,诣以经家,谓哲非母业德曰:‘我图尔女久矣,何以与谦光?’遂出囊中半纸书曰:‘此告状草也。吾当呈于宪府。’且言于以经妻曰:‘须夺哲非,与我,我必作妾此女然后已。’臣等谓永垠、谦光,皆有识宰相,其所为如此。且观察使吴伯昌,令邑宰囚金殷家僮,勒送哲非,请并鞫之。”传曰:“可。”

○下书诸道观察使曰:“前此诸道进鹰无定数,诸邑任意求得,弊及于民。今宜定数封进,毋使数外滥收。违者重论。”

○司宪府大司宪韩致亨等上疏曰:

臣等闻,高丽太祖统三之初,有为祸福之说者,劝令开创佛刹曰:“是可以镇安国家,利益群生。”乃命随地置寺,副以田、民。自后君臣争相效慕,建大伽蓝,号称愿堂,施纳田、民。是以五百年来,中外寺刹多于官府,州县僧徒半于士、农、工、商,土田跨于阡陌,臧获溢于闾阎。于是,禅、教宗豪猾僧徒,竞占有田民之寺而主之,役其力,食其入,以为己私,乘肥、衣轻,醉𬪩、畜艶,恣行不义,惟意之适,为时之害,有不可胜言者。我太宗恭定大王即位之初,首革中外寺社,尽籍其田、民,而归之公,至今民受其赐矣。向者,广平大君玙没,其夫人申氏剃发;子永顺君溥没,其夫人亦如之,臣等窃尝怪之。近广平夫人为其养母王氏及广平父子,各立佛舍,称为影堂,将其田、民之半施纳焉。田地共七十馀结,奴婢共九百三十馀口,而以丙戌年以后之产并属焉,以今计之,已过一千馀口矣。臣等正恐,祖宗之贻谋缺,而前朝之弊复兴,窃自痛愤,累陈不可,殿下且赐优容,许以更改。臣等俯伏,俟命有日矣。传曰:“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广平,宗室大家,而所为如此,将有惑于祸福之说者,必且从而效之,则凡今士族妇女,哭其夫者何限,而其不为申氏之归者有几?此风不可长也。臣等谨按《礼》称:“君子将营宫室,必先立祠堂,以奉先世神主。”是则祭先必于家庙也。“旁亲之无后者,以其班祔。”是则旁亲不必别祀之也。《书》曰:“黩于祭祀,时谓不钦。”是则黩祀,非所以敬先也。今南川君,以永顺之胄,得主祀祖先,彼永顺也、广平也、王氏也,方且庙食于南川家矣。岂可外先王之制,别就僧舍,立影堂,以黩祭祀哉?孔子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今南川君将祀广平、王氏、永顺于佛舍,佛舍岂彼之平生居处飮食地乎?然且为之者,岂不以庙祀有时而尽,影堂期于无穷耶?臣等以为不然。人子之于报本,情虽无穷,分则限。是故天子祀七世,诸侯祀五世,虽帝王之富且贵,五世、七世而上,不免有祧毁坛𫮃,岂其情乎?诚以礼,不可越也。君王且然,况其下者,而欲径情直行,满意后已,其可乎哉?且夫施纳田、民,岂不欲奉先而裕后乎?今其遗子孙者少,而施于彼者顾多,乌在其裕后而奉先哉?借使施纳,果有利益,而人人所不能已,则异日南川之后,必将今之所得,而尽为之施纳矣。其归至于一人先之,十人踵之;十人先之,百人踵之。士大夫之子孙,将无以自存,而寺社日以富足,僧徒日以纵恣,其流之弊,必将有不可胜言者矣。傥曰:“田、民,申氏之私有也,非国家所知。”则今之讼奴婢、田宅者,亦皆私家事也,然国家必须设官,听其讼,国家法禁,岂可限其公、私?况普天率土,莫非王土、王臣,申氏田、民,独非国家有乎?傥曰:“私家施纳,未为国家害也。”则今有事作于家,而害及于国者,若子之不孝,奴隶之不顺,岂非一家事乎,而其渐之长,未必不为国家害也。岂可以为私事,而不之治乎?永山君金守温,儒老也,大臣也,不可谓无知识矣。其于是非取与,岂非素讲之明者乎?申氏之施纳田民也,守温叙其事书其券,受其奴婢,赠与契券之间,幸其利,甘为之从事者,乃市井窥利者之为也,粗有识者且不屑也。申氏之施纳,非其义也,守温之于申氏非切族也,守温而少有廉介者,则初不必往也,往且止之矣。纵不能止之,忍从之乎?纵不能不从,忍取之乎?是可忍也,虽吮痈、舐痔而利,亦何所不为哉?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使当世之人,惟利之求,而不复知有仁义,后其亲、遗其君,其源自此贱丈夫始矣。今殿下新服厥命,持盈守成,罢黜左道,恢弘中正,以迓淸明之治,而施纳一弊复生,岂非圣治之大累乎?愿如太宗故事,一禁申氏施纳,以杜方来之渐。且治守温之罪,收其奴婢,戢贪墨,励耻,朝廷幸甚。

9月15日

○甲申,遣议政府左参赞李克培,奉表如京师,贺圣节。上率百官,拜表如仪,就差司译院正崔有江,管押永安道来被掳唐人李洪等男妇共八名,解送辽东。

9月16日

○乙酉,幸慕华馆阅武。

9月17日

○丙戌,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18日

○丁亥,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成均馆典籍崔灏元等六人轮对。

○兵曹启:“前此诸色军士及各品伴倘戎器,每于二月、九月十六日点考,今依《大典》及《兵政》,二月、九月内,临时启点。然各品伴倘率多外居,赢粮待点,未便。今后请于二月、九月二十日点考。”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19日

○戊子,受常参。

○御经筵。

○礼曹据成均馆牒启:“前此文、武科会试台谏坐次,依《续六典》,与三品以下员,随职次交坐;馆试、汉城试监察坐次,依正三品衙门请台例。一般台谏,而会试、馆试、汉城试坐次各异,未便。况试场,非请台衙门之例,试官以下并皆一时受命,别立一所,今后依会试例,试官与台谏之坐,一依职次。”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20日

○己丑,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仁位郡信浓守宗盛家,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21日

○庚寅,受常参。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23日

○壬辰,国忌。

○传旨户曹曰:“前者曹受教:‘诸邑还上,壬午、癸未年减半未收内,一半未收纳者降资,过半未收纳者降二资;甲申年以后分给元数十分内,一分未收纳者降资,二分未收纳者降二资。’近年诸道连遭失农,民生艰窘,守令等不顾民弊,往年还上一时督征,使民将至流离。其庚寅、辛卯年分给还上外,壬午、癸未年未收,限三年;甲申年以后未收,限四年,渐次收纳,过限未纳守令,计其分数,依受教施行。”

○传旨吏、兵曹曰:“李施爱征讨时,守令私自带行鄕吏、官奴,其与自募从征者异,并皆还役,以实州县。”

○传于礼曹曰:“今后门外行幸时,宜令台谏,着圆领,侍卫。”

9月24日

○癸巳,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25日

○甲午,命召礼曹判书金谦光、同知中枢府事李永垠、司宪府掌令洪贵达。传于贵达曰:“哲非之父生存,其情实当问其父。今宪府欲得其情,杖其母及养父,是宪府错也。谦光、永垠,虽穷鞫得情,无益,勿更论。”又传于谦光、永垠曰:“卿等朝着表仪,人望所属,今以妾之故,告状相诘,大臣之道,固如是乎?况卿等同盟,口血未干,而构嫌于微事,歃血之义,又安在乎?此则已矣,后勿如是相与亲好,可也。”谦光等闻命惭赧。贵达启曰:“谦光、永垠,位至宰相,结为同盟,既曰:‘同盟。’义同兄弟。今争妾相讼,非特宪府欲正之,朝廷举欲正之。大臣朝廷之表率也。大臣正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百官正,百官正则万民莫不正矣。自古未有大臣不正而万民正者也。谦光已知永垠之图婚,而潜谋先娶;永垠亦知谦光之已娶,而谋欲还夺。其情状已露,释此不治,风俗之毁,自朝廷始,何以正士风乎?请须鞫之。”传曰:“争妾,虽系风俗,非关国家,其勿言。”

○礼曹判书金谦光上书自明,不报。

9月26日

○乙未,国忌。

○礼曹启:“《大典》诸科条:‘初场讲,则制述分数倍给。’今殿讲分数,许于馆、汉城试通计,其制述分数,亦宜倍给。”从之。

9月27日

○丙申,御经筵。讲讫,掌令朴崇质启曰:“金谦光闻李永垠,将因沐浴,往星州,密遣人,嘱星州判官,督送哲非,判官如其言。哲非到京隐接于金光老家,当其娶日,谦光令移置于石今家。娶之初,哲非将到京,谦光教石今曰:‘哲非,明日入京,勿令李中枢知。’谦光知永垠欲娶,而谋夺明矣。永垠又闻谦光已娶,往权以经妻家请之,又手书告状,使之伸诉,永垠知谦光已娶,谋欲还夺明矣。大臣所为如此,朝廷不尊,孰大于此?请穷治,以正其罪。”上曰:“二人,予已召责之矣,其勿复言。”

○御后苑,观宗亲、武臣射。赐中多者朴叔善等九人,儿马各一匹;河阴副正梓等八人,豹皮各一张;其馀三十一人,各弓一张。又命馈入直军士。

9月28日

○丁酉,御经筵。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金谦光知李永垠已与哲非定约而夺之;永垠亦知谦光已娶,而诱金氏,使之发状。大臣之道,固如是乎?谦光又上书,规免其罪,请并鞫之。”传曰:“两人亦知其自失,又何鞫为?谦光上书,欲发明耳,非谋免也。”贵达等曰:“谦光、永垠之事,非出于过误,不可不问。”传曰:“此事非关国家,此而不赦,其于待功臣何?”

○御昼讲。

○兵曹启:“丁亥年讨李施爱时,其输军器、军粮及从征公私贱,皆许免贱,属正兵。私、贱则以公贱充偿,而今隶军役者少,是必隐漏闲游,或本主容隐还役。请严加推刷,并属正兵。如有闲游,或容隐役使,一应军籍不付人,许本主、当身自首,其不自首而后现,则其暗占役使者,以据报他人奴婢法论断,其偿奴属公,当身依《大典》补充队付案后,不立役条,并还贱,以防奸伪。”从之。

○御夕讲。

9月29日

○戊戌,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掌令朴崇质来启曰:“金谦光、李永垠争一妾者,必利其田、民也。其心志卑陋莫甚,请鞫问科罪。”传曰:“非谓无罪也,特以功臣,不可以微事加罪耳。”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昨请罪谦光、永垠,未得蒙允。臣等思之,二人争妾,实利其田、民也。前日李嶷、田秱生之事,皆为田、民也。此而不惩,如此之辈,接踵而起矣。况谦光非不知永垠之先约,而上书以为不知,诬诈罔上,此又可罪也。请必治之。”传曰:“功臣不可加罪。”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30日

○己亥,受常参。

○御经筵。

闰九月

闰9月1日

○庚子朔,受朝贺。

○御经筵。

○下教于京畿兼节度使李铁坚、忠淸道兵马节度使金奉元曰:“来十月十一日,拜英陵时,侍卫军士数少,其考今送符验,道内下番别侍卫、甲士、吹螺赤、大平箫并全数调发,人赍十日粮,今九月初五日,会于三田渡。”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疏曰:

《易》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法者,所以维持一世者也,不可以一毫私意,低昻于其间也。金谦光以大臣,凭势慢法,欲夺同列媒妁之女,要于官吏,囚家僮督送,其间营为踪迹诡秘,不使永垠知之,而遂潜娶为妾,凡有知识者,所不忍为,而谓大臣为之耶?李永垠,于谦光既娶之后,阴诱权以经之妻,使之发告,盖欲离异,而自娶之也。其用心回谲,又浮于谦光之潜娶永垠已约之妾。永垠之欲夺谦光既娶之妾,岂有他哉?但以此女,有资产臧获焉尔。夫以同盟大臣,比肩于朝,而相与争妾,在邦宪,不容不治。殿下岂以勋盟而贳之?大抵过误所犯,情所当恕者,则以功臣而释之犹可也。若谦光、永垠,其恣行贪欲之罪,非过误所犯,而全释之,可乎?此而不治,于何用法?臣等窃恐,自此而功臣、大臣,无所忌惮,无所不为矣。且台谏,人主耳目,国家纪纲,要使守其法而不挠之,然后庶几耳目达而纪纲立矣。谦光方被台劾,遽上书,以枉刑归罪台官,而自处于无罪,是蔑国家纪纲,而欲蔽殿下之耳目矣。伏望,命付有司,毕讯其罪,以正朝廷,以正风俗,国家幸甚。

不听。

○兵曹据庆尚道观察使启本启:“请以松罗道属宁阳、角山、靑云、文居、和目等驿,属安奇道;以安奇道属瓮泉、宣安等驿,属昌乐道。”从之。

○御昼讲。

○以尹弼商为崇禄议政府右赞成,姜希孟崇政晋山君,李克培崇政议政府左参赞。

○御夕讲。

闰9月2日

○辛丑,幸慕华馆,阅武。

○司宪府大司宪韩致亨等上疏曰:

日者,礼曹判书金谦光要李永垠约婚之妾潜娶之,以其女归,永垠谋夺之,嘱其女之主,责出于谦光家。谦光不许,永垠手书告状授其主,使来诉。臣等按其状,问之其所争之女,曰哲非者,乃金殷贱妾女子也。臣等疑一贱女而两宰相争之,是必有姿色者也。及闻其母若德言,则其女别无姿色,但其田、民稍足耳。乃知两人之争,专以财利也。呜呼!士大夫之风如此,朝廷曷由正乎?臣等窃自憾叹。因具诘其图婚节次,初哲非育于其父,在庆尚道星州,永垠久已通书结言,其母在京师,永垠亦与之有约。厥后谦光亦有心焉,二人皆潜图之,永垠将告假而去,以济其私,谦光知之,径招哲非,促使登途。及到京,谦光匿之于他所,未几潜移其母家,娶之带去,虽其主责还,不许出见,盖恐见夺也。此则谦光用心,其谲甚矣。永垠,于谦光已娶之后,为窃夺之计,或使人窥觇于母家,或亲往请嘱于其主,至云:“谦光虽已娶何害?若夺以给我,我当娶之。”其主既不能夺,则又手书告状,使诉之,期于必得。终不遂其欲,则乃扬言于朝廷,驰书于僚友,以彰谦光之恶。此则永垠贪邪、无耻,甚矣。臣等悉此两人情状,将以转闻于上,绳之以法,谦光知其不免也。乃敢饰非文过,上书希恩,殿下且赐优容,召臣等,命皆置之。臣等谓人主操赏、罚之权,以驭下,而患耳目之不逮也,于是乎付之有司,有司其代人主之耳目者也。其有不法,有司方将举上闻,而被劾者乃敢上书自列,冒望恩旨,岂直蔑有司哉?是不有人主之威也。臣等累渎天聪,请治其罪,天听不回,窃自憾焉。昔成汤,以三风十愆,儆于有位曰:“敢有徇于货色,时谓淫风。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臣下不匡,其刑墨。”卿士而徇货、色,犯淫风,自古圣王所不容也,有司所不得不匡者也。殿下岂宜容释,而臣等亦岂甘就不匡之刑哉?殿下教臣等曰:“自中争妾,非关国家,不必论也。”臣等之惑滋甚。夫京师,四方之本也;朝廷,百官之则也;宰相,士大夫之准也;争夺妻妾,夷狄之风也。居四方之本、朝廷之表、士大夫仪刑之地,而为夷狄之行,殿下任其自为,而不加防检,则臣等正恐一国之人无所忌惮,相率而为夷狄、禽兽之行也。岂不可虑哉?殿下又教曰:“谦光、永垠,皆勋臣也。欲置之何罪?”臣等以为不然。夫人之罪犯,有出于有心者,有出于无心者。出于无心者,人主以功而私之,犹之可也;至若根于心术之不正,发于利欲之无厌,知恶而敢为无所忌惮者,岂在宥功之列哉?苟不深究其情犯,而一以功宥,则臣等窃恐国家之法,不得行于勋贵,而风俗归正,终无日也。董子曰:“人君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未有朝廷不正,而四方万民之正者也;亦未有大臣不正,而朝廷得其正也。愿殿下戒淫风,黜污习,痛绳谦光、永垠之罪,以正朝廷,以正百官,以正四方,以正万民,国家幸甚。

闰9月3日

○壬寅,御经筵。

○日本国山阴路隐岐州守护源荣熙,遣人来献土宜。

○江原道都事金龟辞,上引见曰:“今年本道失农,救荒及庶务,毋谓监司之责而不顾,其尽心为之。”

○礼曹判书金谦光来启曰:“欲就有司,自明。”乃下宪府疏于承政院,仍传曰:“初谓谦光之娶哲非,非为财也,永垠之争,必不知谦光已娶而为之也,故命勿鞫。今见疏语,乃知其实。况谦光请自明,夫人有所犯不治,则有罪者喜,无罪者闷。当鞫问,以明虚实。”

○兵曹据永安道观察使李继孙启本启:“李施爱叛逆时,德源人金晊、梁益深为施爱所杀,当依例录军功,而前此本道漏报,故至今未蒙褒典,甚未便。请依军功四等例论。又申㴐当北方危乱之时,驰赴本营,无所畏缩,征兵部分,为固守捍贼之计,不幸为本府人所攻,仓卒之际,抗言不屈,遂死于贼。康孝文筮仕以后十五馀年,出入此塞,从征任事,多有功绩,不意贼臣煽乱,孝文首受其祸,以殒其身。上项申㴐、孝文殒躯事迹,人所共闻,莫不慨叹。而前者以施爱叛逆,起于孝文措置失宜,论以叛逆。及至己丑年,特放妻子及缘坐,而其告身及奴婢、财产则不给,今宜还给,亦依公差人被杀例施行。申㴐,依被杀人军功二等例,论赏何如?”从之。孝文,只还给告身、家产。

○吏曹启:“前此亲功臣身死者,虽职卑,追赠正二品职,又赠谥。今《大典》内无此法,功臣褒赏之典似缺。请自今亲功臣身死者,依旧例,追爵、赠谥。”从之。

○吏曹启:“《大典》:‘朝士周年病满三十日者,启闻罢职。但典医监、观象监、司译院、惠民署等递儿职衙门,一年两都目,相递受职。’故自以为不在病满罢职之例,每于受禄后,率多告病不仕,以待作散之期,因此职事旷废。今后,各其递儿职六朔内病满十五日者,后等取才时,勿许试,以惩后来,何如?”从之。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金堤囚白丁李牛知与物故白丁黄山,劫金桂文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三陟囚良人郑生盗沈莫同家财物,为莫同所追,以刀刺莫同罪,律比凡犯罪逃走拒捕者,各于本罪上加二等,欧人至折伤以上者,绞待时。”从之。

○御夕讲。

闰9月4日

○癸卯,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通礼院右通礼崔灏等五人轮对。

○传旨司宪府,放南阳官徒役朴临卿。

○传旨吏曹,卒观察使申㴐,敌忾功臣三等追录,褒赏诸事,依例施行。

闰9月5日

○甲辰,受朝参。

○御经筵。

○传旨义禁府曰:“礼曹判书金谦光,邀夺同知事李永垠已约之女为妾;李永垠谋夺谦光已娶之女,阴嗾其女本主发状,真伪分拣以启。”

○御昼讲。

○御夕讲。

闰9月6日

○乙巳,御经筵。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今者,申㴐追录敌忾功臣,康孝文还给告身、家产。臣等谓㴐虽死于贼,无毫末敌忾之劳,而记其功;孝文在先朝受大罪,而宥其罪,皆未便。请收成命。”传曰:“㴐以内臣而出,为贼所害,在彼虽无敌忾之效,如其在此,必有运筹之功。康孝文虽不能镇服人心,以致大乱,然非叛逆也。其勿更言。”贵达等更启曰:“若以死于国事,追录功臣,则其时从事官、都事、守令死于贼者多,而㴐独追录,可乎?孝文已受大罪,不可遽尔宥罪。”传曰:“予当商量。”

○御昼讲。

○兵曹启:“本曹专摠军政,事务烦冗。近来吏胥之徒,乘间用术,或于取才文书,涂改名字及矢数,或伪造军士批关告身,或有潜放侍卫军士。及至现露,虽依律抵罪,罪轻利重,无所惩艾。请今后犯上项罪者及请托人,并勿拣赦前,按律科罪后,全家定属两界残驿,以惩奸伪。”从之。但赦前所犯除论罪,只属残驿。

○御夕讲。

闰9月7日

○丙午,御经筵。

○传曰:“恭靖大王子孙加职事,令院相、议政府、六曹判书议之。”河东府院君郑麟趾、蓬原府院君郑昌孙、高灵府院君申叔舟、上党府党府院君韩明浍、仁山府院君洪允成、昌宁府院君曺锡文、领议政尹子云、光山府院君金国光、右议政韩伯伦、左赞成卢思愼、右赞成尹弼商、兵曹判书许琮、刑曹判书咸禹治、右参赞徐居正议:“《大典》行之万世,恭靖之后之事,固为变例,不载《大典》。今因《大典》,大君、诸君之孙,皆陞职,而恭靖之后,独仍旧,于义未安。然太宗、世宗、世祖朝恭靖之子,不得与诸王子同,今从权宜,孙、曾孙中秩卑者,量宜陞授,何如?”户曹判书金吉通、吏曹判书李克增、工曹判书韩继纯议:“太宗、恭靖朝,敬宁、咸宁封君,顺平以下,只受元尹正三品之职,祖宗遗意可知。其中秩卑者,量加实职,何如?”从郑麟趾等议。

○御昼讲。

○全罗道观察使金良璥驰启:“道内,自五月至八月,不雨;自七月十六日至二十日,东北风大作,海水飞洒,禾谷尽焦。今年乃各司奴婢续案及军籍、户口成籍式年,不可令民裹粮,聚到官门,请并停之。”从之。

○御夕讲。

闰9月8日

○丁未,受常参。

○御经筵。

○传曰:“申㴐死于国事,虽曰可惜,然比车云革捕李施合之功,自有差等。况敌忾功臣,世祖商度行封为日已久,今不可追录。申㴐褒赏之典,更议以启。”

○御昼讲。

○礼曹启请以卒领议政朴元亨配享睿宗庙庭,从之。前此,曾经政丞、议政府、诸曹佥议,以元亨拟启。

○御夕讲。

闰9月9日

○戊申,上诣景安殿,上昼食。

○传旨吏曹,长川君金孝江、尚膳李孝智降二资;尚传薛孟孙收职牒。

闰9月10日

○己酉,御经筵。

○通礼院左通礼尹孝孙等五人轮对。

○刑曹三覆启:“庆山囚官奴金禾再犯窃盗罪,会宁囚金升右盗杀朴末巾牛罪,依大典,绞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明川囚正兵金尚连刺杀金石罪,律该斩待时。”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闰9月11日

○庚戌,受朝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闰9月12日

○辛亥,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闰9月13日

○壬子,御经筵。

○御后苑观射,赐中多者,儿马、弓矢有差。

○下书永安北道节度使宣炯曰:“锺城府所捕靑、芦花松鹘,其速上送。”

闰9月14日

○癸丑,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闰9月15日

○甲寅,大雨雹。

○御经筵。

○御后苑观射,赐中多者,儿马、弓矢有差。

○刑曹启:“稳城囚良人全兴敏盗杀金仲达、金无金牛罪,依《大典》,绞待时。”特命减二等。

○传旨吏曹,还给金孝江、李孝智等资。

闰9月16日

○乙卯,幸东郊,阅武。

闰9月17日

○丙辰,御经筵。

○内医院正申补宗等五人轮对。

○传于政院曰:“守令,民之父母,其任匪轻,虽六曹郞官之选,无过于此。自今可任守令者,不计个月除授。”

○命蠲杨州安神寺田税外徭役。

○御昼讲。

○命平海白云庵盐盆税。

○御夕讲。

闰9月18日

○丁巳,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以徐居正为崇政议政府右参赞。

○御夕讲。

闰9月19日

○戊午,韩山君李永垠卒,吊祭、礼葬如例。永垠字子健,韩山人,牧隐李穑之玄孙。景泰丙子登第,授承仕郞权知承文院副正字。丁丑擢重试第一名,世祖览其对,欲授四品官,铨曹驳之,特超通德郞司谏院献纳,俄陞世子弼善,转直艺文馆。成化乙酉,升司宪执义,上疏论时弊,世祖深善之曰:“汝言,深中时病,且合章疏之体,真乃祖牧隐文章也。”自是待遇甚隆。未几擢拜同副承旨,中拔英试,转左副承旨陞嘉善,历兵刑曹参判。辛卯赐纯诚佐理功臣号,封韩山君。至是卒,年三十八。赠谥丁悼:述事不第,丁;中年早夭,悼。子孝文。永垠聪悟,善为文辞,常大言曰:“但要直己人,言不足恤。”世祖尝曰:“左右侍从无一人荐永垠者,此必特立人也。”其见遇如此。然性本贪墨,为刑曹参判,索赂无厌,尝授鞋匠皮,令造鞋,约以给价若干,已而减价,督造甚严,少稽迟,辄囚之。其治狱,多类此。与礼曹判书金谦光争妾,诉于司宪府,宪府请罪永垠,移义禁府鞫之。永垠发愤而卒,时论鄙之。

闰9月20日

○己未,春山寺贵孙,国忌日,与安川君权彭、鹰牌头尹孝常等,携妓渔猎,事觉。命罢贵孙职,并鞫彭、孝常。

闰9月21日

○庚申,受朝参。

○御经筵。

○延日县监李竽辞,上引见曰:“尔出身何地?”对曰:“武科。”上曰:“尔何以治邑?”对曰:“臣常以劝课农桑为务。”上曰:“尔往恤民,毋作弊。”

○御昼讲。

○命收申㴐敌忾功臣号。

○御夕讲。

闰9月22日

○辛酉,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宗簿寺正金升卿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闰9月23日

○壬戌,受常参。

○御经筵。

○益山郡守金新辞,上引见曰:“尔往乃邑,何以治之?”对曰:“欲体上旨,劝课农桑,明愼刑罚而已。”上曰:“尔其字恤斯民,无作弊事。”

○遣注书金礼源,审狱囚。

○大仓筑墙告讫,命馈军人。

○传旨户曹曰:“去岁失农,民食不裕,今年不得已又举大仓筑墙之役,尽征京畿之民,以赴之,赢粮往来,艰苦莫甚。今辛卯年贡物,如椽木、杂木、藁索、羔、鸡、牛角、杂羽、鱼胶、槐花、生梨、休纸、军器等物全除,烧木、生猪减半,已前未收贡物内已收合在官外,皆蠲之。藏冰军除烟户,只用京军,以休民力。”

○御昼讲。

○义禁府三覆启:“张澄与李亡吾赤等劫方夫大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夕讲。

闰9月24日

○癸亥,受常参。

○御经筵。

○金化县监吴致中辞,上引见曰:“尔往乃邑,何以治之?”对曰:“大抵守令之务七事为最,臣但当尽心。”上曰:“当务字民,无作弊。”

○御昼讲。

○刑曹启:“庆州囚私奴加隐伊盗杀户长朴上佐牛罪,依受教,绞待时。”特命减死。

○御夕讲。

闰9月25日

○甲子,御经筵,讲讫,掌令洪贵达启曰:“所贵乎帝王之学者,在施于政治之间,而不在记诵章句之末。朝讲时,则有常参、视事、轮对及守令拜辞,故不能久御讲筵。若昼、夕讲,则无杂事,殿下当从容讲道,得之于心,揆之于理,而行之于事为之际,以成圣学之极功,幸甚。且大小行幸,不使经筵官随驾,请令扈从,以备顾问。又闻古昔帝王论经、讲道,夜分乃罢,后世以为美谈。今殿下,一日三御经筵,暂不遑暇,此圣功也。独于夜对阙焉。愿自今夜,召经筵官,讲论经史,参究治道之要。”

○日本国一岐州守护代官真弓、兵部少辅源武、对马州仁位郡信浓守宗盛家,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讲《中庸》三十章。同知事李承召启曰:“《中庸》之理无穷,而此三十章最为微妙。殿下考之于书,而得之于心,可也。小臣之学,本非心得,未能以蕴奥之旨,上达宸聪。”上曰:“然。今朝洪贵达所言甚是,予当体之。卿等亦宜明以教我。”承召对曰:“《中庸》之为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因极陈三十三章之义,上嘉纳。

○御夕讲。

闰9月26日

○乙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命馈大仓筑墙提调、郞厅。仍赐提调韩明浍、曺锡文,各一表里;户曹判书金吉通、行护军李蕃、南轾、右承旨申瀞、京畿观察使李铁坚,各马妆一部、鹿皮一张;郞厅郑佸等亦赐物有差。

○御昼讲。

○御夕讲。

闰9月27日

○丙寅,受常参。

○御经筵。

○尚衣院正尹龟山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居昌囚白丁赵仇德盗检同家牛只罪,依受教,绞待时。”从之。

○御夕讲。

○初夜,上御宝敬堂,召入直经筵官朴孝元,讲《国朝宝鉴》。讲至“太祖曰:‘予若平康,匹马可避。’”上曰:“太祖若平康,则可以匹马而避之乎?”孝元对曰:“天命、人心,已有所属,太祖虽欲避之,岂可得乎?此则太祖谦之之辞也。”至闵开上疏:“玄宗一身,用姚崇、宋璟,以兴开元之治;任林甫、国忠,以致天宝之乱。”孝元曰:“《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若使玄宗愼终如始,诚一无间,则安有前后治乱,若是相反乎?《中庸》九经、三达德,皆以诚为贵,而必曰:‘所以行之者一也。’正为此耳。且君子、小人之用舍,其治乱如是,此正殿下所当留意也。”上曰:“用小人之祸,至于败国,小人诚不可用也。”孝元曰:“小人固不可用,然分别小人,最是难事。玄宗苟知林甫、国忠,为败国之小人,则岂肯用之?专由其心不明,暗于知人,故以奸为忠耳。《中庸》曰:‘取人以身,修身以道。’未有身不修而能知人者也。”命赐酒,仍传于承政院曰:“自今,经筵官二员直宿。”

闰9月28日

○丁卯,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传旨义禁府,放信川君康衮受赐金承圭女子叔姬。

○御夕讲。

○御夜对,侍读官郑徽、检讨官蔡寿讲《国朝宝鉴》音、释各一遍。讲毕,命赐酒。

闰9月29日

○戊辰,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讲讫,掌令洪贵达、献纳崔汉祯启曰:“新降《大典》:‘母没者,父在则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解官,心丧三年。’此虽古制,似乖情文。若十五月而禫,则是与即吉无异,乌在其心丧三年乎?大抵人之贤、不肖不同,脱有不肖者,十五月后意谓已禫,而飮酒、食肉无所忌惮,则短丧之渐,自此而起,臣意以为不可。”上曰:“申明禁令,俾无如此败教者,可也。”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瑞山囚船军金世、正兵金今生、姜石山与在逃裵贵山、朴成右,劫僧舍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夕讲。

冬十月

10月1日

○朔己巳,受朝贺。

○御经筵。

○御昼讲。

○传于礼曹曰:“今后大小行幸时,台谏各一员、经筵官二员随驾。”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2日

○庚午,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四郞宗职盛,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3日

○辛未,亲传宗庙冬享香祝。

○御经筵。

○遣知中枢府事韩致仁,奉表如京师,贺正。上率百官,拜表如仪。

○唐人金的实奴等三名,曾为建州卫野人所掳,至是逃来理山镇,就差正朝使通事张自孝,押解辽东。

○永安北道节度使宣炯驰启庆源府获松鹘,下书曰:“所获松鹘,可即上送。今后勿务打捕,如有所得封进。”

○御昼讲。

○永安北道节度使宣炯驰启:“臣前承下谕,巡行五镇,野人有来谒者,语之曰:‘自尔先祖父归附我国,安生乐业。乃者,浪孛儿罕父子负国厚恩,自就夷灭,遗孽阿卑车诱动族类,再犯我边鄙,我世祖大王将大举诛讨,期必扫灭。尔酋长诸人稽类来服曰:“诸野人不识义理,为阿卑车所误,妄动犯边。愿自今效顺。”其时都体察使矜愍之,达于天聪,世祖大王包荒大度,命诸将勿入攻,许其自新。诸野人悔罪,顺服安业如旧,得有今日,此实尔等所目见也。今者,伐乙虚、阿下、者里等无故犯境,杀我人民,我若大举问罪,则延及无辜,玉石俱焚,尔等其归语同类,拿致罪人,以自明,可也。不然,后悔何及?’野人皆扣头。臣使会宁、锺城等各镇城底野人柳尚同介等,率其类,至伐乙虚、阿下等所居,要其邻里族类,开谕祸福,使之同力拿来。臣留在行营,声言征聚诸镇兵,分道掩袭,又谕以:‘贼能早自来降,罪止一身,不然大兵一入,躏蹂无噍类矣。’野人闻之汹惧,登山自保,遥呼曰:‘我等贼杀国民罪,当万死,今既悔恨,愿以财产赎罪。’臣又遣虞候、评事,整顿六镇精兵,又抄各镇城底亲信野人,使为指路,若将入攻状,野人等扣头请更归拿贼而来,臣许之。野人等还告曰:‘贼徒畏诛,不敢来,以牛五十头、白玉小佛一躯,为杀钱,付我等送呈。’臣语之曰:‘彼无故犯边,杀掠人民,而去逃匿山间,要当入攻,诛灭乃已。’如是开说遣之,其牛及玉佛,臣领受留置,敢启。”命院相等议之。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会、崔恒、洪允成、尹子云议:“头畜,野人所重惜,而今进五十头,悔惧可知。然犯边贼,犹不自来,遽舍之,彼必以我为恐吓,取头畜,将生慢心。今宜益严责辞,示以不释之意,且勿迫之,观其所为如何,其牛畜分与死者之家,玉佛付僧舍,何如?”命以此谕宣炯,仍赐炯,毛衣一领、靴一部。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4日

○壬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军器正朴叔蓁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

10月5日

○癸酉,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以郑兰宗为嘉靖永安道观使,李愼孝通政行骊州牧使。

10月6日

○甲戌,受常参。

○御经筵。

○吏曹启:“守令,亲民重任,须用廉介、才行之士,庶不病民,而拘于个月,不得广选,有乖大体。有钱谷事紧各司则已矣,承文院久任判校及有所任员、司饔院久任佥正主簿、司仆寺久任副正、判官、缮工监久任佥正、判官、司宰监久任副正、佥正、成均馆久任司艺一员、直讲一员、忠勋府久任都事、忠翊府久任一员、司酝署久任主簿及汉城府、宗簿寺、昭格署、宗庙署、稷署、平市署、典校署、五部、典牲署、典狱署参外官外,守令除授时,请不计仕日,注拟。”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7日

○乙亥,受常参。

○御经筵。

○行中枢府知事金连枝卒,辍朝吊祭,赐赙如例。连枝,字干甫,原州人,中枢院副使乙辛之子。永乐辛卯,中生员试;癸巳筮仕,累历司宪监察、刑曹佐郞、刑曹都官、正郞、司宪持平、户刑两曹正郞。时,世宗命世子,参决国务,设詹事院,掌出纳,连枝为詹事院同詹事。世宗贤其为人,命勿外补,铨曹有与之不协者,拟望富平县令,且启曰:“今京畿旱荒,非连枝,莫能赈救。”上可之。连枝之任,勤于救恤,所全活甚众,擢为判司宰监事。己巳,升为上护军兼知刑曹事,历户、礼、刑三曹参议。壬,升嘉善,拜全罗道观察使,递为工曹参判,转司宪府大司宪、汉城府尹,出为京畿都观察使,递拜中枢院副使,升资宪庆尚道都观察使,复拜大司宪,迁判汉城府尹。丁亥迁中枢府知事奉朝贺,戊子陞正宪,己丑加崇政。至是卒,年七十六。谥戴敬:典礼不愆,戴;夙兴恭事,敬。连枝,为人端雅温良,莅事精练,所至有声绩。子坚寿。

○传旨吏曹曰:“行司勇柳桂芬、尹沔、赵篱,曾以乱臣缘坐之累,移授西班职,其还叙东班职。”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8日

○丙子,上因谒英陵,幸骊州。百官出兴仁门外,祗送大驾。昼停广州栗岘川边,夕次同州乐生驿前平波吾达。

10月9日

○丁丑,动驾,昼停龙仁蛤川边,夕次利川吾川驿前平波吾达。

○夜召经筵官任士洪、郑徽,讲《国朝宝鉴》,赐弓各一张。

10月10日

○戊寅,动驾,昼停利川福河川边,夕次骊州江边波吾达。留都议政府、六曹,遣吏曹判书李克增问安。

○懿旨,典狱囚人无衣者,其给襦衣。

10月11日

○己卯,平明,上诣陵所,行祭如仪。大驾还至利川福河川边昼停,召随驾宗宰二品以上及承旨等馈之。夕次吾川驿前平波吾达。

○召经筵官任士洪、郑徽夜对,赐襦衣各一领。

○是日,中宫诞辰,留都议政府、六曹,进表里。

10月12日

○庚辰,动驾,昼停蛤川边,夕次乐生驿前平波吾达。

10月13日

○辛巳,动驾,至三田渡,舟中召内宗亲,设小酌。

○昼停都要渊边,留都宗宰来迎。命召宗亲都正以上、宰枢二品以上,设酌,已而还宫。

10月14日

○壬午,司谏院正言朴亨良来启曰:“臣等请治金谦光罪,竟未蒙允。臣等反复思之,典礼之官,不宜使不正者为其长也。虽以谦光为功臣,而不之罪,判书不可不递。”不听。

10月15日

○癸未,受常参。

○御经筵。

○下书八道观察使曰:“势家伴倘、奴隶豪横者,治罪自有国法,而守令慢不举行,使有陵上、败俗者,甚不可。今后严加考察,依法施行。”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16日

○甲申,月食。

○传旨义禁府,放竹山官奴婢定属乱臣朴苞孙朴德祥、朴时中、朴德闰及孙女莫非。

10月17日

○乙酉,御经筵。

○日本国肥前州上松浦佐志源次郞,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掌令朴崇质来请递金谦光礼曹判书,传曰:“可。”

○传于司宪府曰:“今后行幸时,禁路边高处神祀者。”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18日

○丙戌,雷电。

○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19日

○丁亥,受常参。

○御经筵。

○内资寺正洪显廷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20日

○戊子,上诣景安殿上食。

10月21日

○己丑,御经筵。

○日本国丰州太守大友八郞师能、肥前州下松浦丹后太守源盛,遣人来献土宜。倭中枢平茂续等五人来朝。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23日

○辛卯,日本国王源义政,遣僧光以藏主等二十三人来聘。其书契曰:

比年,弊邑多难事于军旅,百色未复旧贯,故无遑修邻好,匪慢也。玆承殿下蚤奉天休,新践宝祚,不翅恩加封内,矧亦驩及遐方。是以遣释徒光以藏主,特述驰贺之忱,兼谢间阔之罪。仍告,旧印失之库火,故用新刻莫讶,今后以此为信。不腆土宜,具于别幅:丝画扇一百把、长刀二柄、大刀十柄、大红漆木车碗七十事、大红漆䔐方盆二十事、内红漆外黑漆木桶二个。

○以申叔舟为大匡辅国议政府领议政,崔恒大匡辅国左议政,成奉祖大匡辅国右议政,尹子云大匡辅国茂松府院君,咸禹治资宪右参赞,李承召资宪礼曹判书,韩致亨嘉靖守刑曹判书,金之庆嘉善司宪府大司宪,鱼世谦嘉靖礼曹参判,柳眷通政艺文馆副提学,金季衡奉正司谏院正言。

10月24日

○壬辰,领议政申叔舟上状辞职曰:

臣以庸踈,早蒙世祖大王谬知,自靖乱之后,与闻国政,言听计从,凡大施措,莫不参赞,以至于今。身历三朝,垂二十年,人臣之极,视古无比。每自惧盈,思欲乞退,中罹多故,未敢自便。昨于便殿引对,赐语从容,遂得披露悃幅,乃乞骸骨,虽未便蒙允,兪然庶几,终回天意,将遂所愿,岂期反置之庙堂哉?自见批目,惊悚之至,罔知攸措。臣闻四时之序成功者退,天道犹然,况在人乎?臣虽无可见功效,然在朝既久,亦可以退矣。臣今犬马之年五十五岁,肌肤销瘦、牙齿脱落、咳逆,又作神耗健忘,非徒无德,可长百僚,其于气力,亦所不堪。伏望还收成命,许臣退闲,以保馀龄,以全终始,不胜至愿。

传曰:“大王大妃传教云:‘世祖尝教睿宗曰:“予详定国法无遗,且予大臣皆贤能,在汝时,可无为而理矣。”’今卿辞职,必以我为无学问也。”大王大妃传曰:“世祖每比卿魏徵,卿忘之乎?毋如是。”

○义禁府三覆启:“玉玄、赵山玉、班者、金孝信、全义、金乞明、金旱京、宋龙彦、朴节、河成己、徐贵才、吴自冲等许接李施爱逆党赵璧及子玉山、玉连罪;李仁万受赵璧赠遗不告举罪,依传旨,以奸党论,并凌迟处死,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给付功臣之家为奴。玉玄自首,免罪;玉连今虽年满十六,当初犯罪时,未满十六,当依十五以下例,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河成己,年八十以上;赵山玉盲目笃疾,取上裁。”命议于院相。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议:“赵璧非他支党之比,乃施爱腹心,其容隐赠物者,正为奸党。况已下传旨,知而故犯罪,不可赦。河成己、赵山玉,虽年老、笃疾,亦皆身犯大逆,请并从传旨施行。玉连,从父而逃,今乃见捕,不可退计免死,可从律施行。玉玄,既自首,免罪何如?”从之。命玉连减死。

○刑曹三覆启:“开城府囚白丁边北间、赵界山劫朴自善家明火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10月25日

○癸巳,领议政申叔舟又上状辞职曰:

臣昨日上书辞职,未蒙允兪,反承两殿,以世祖遗旨,丁宁譬晓,臣闻命涕零恍然,如承世祖亲教。窃念,臣自世祖在阁,偏被知遇,当观光上国之日,又从羁靮,万里陪侍,待以国士,自是一心攀附。及至化家为国,遂参股肱,于时英俊如云,而谋谟契合,无愈于臣者,每称臣为魏徵,至嘱之于睿宗,圣训洋洋,今犹在耳。魏徵之于太宗可谓至矣,若夫高世意气,旷古际会,义为君臣,恩逾骨肉,亦非征之可及也。况我主上殿下即政之初,首念先王之旧,推诚于臣,比前尤隆?臣学术寡昧,才识谫薄,固不能上世祖于万一,岂不欲竭心尽力,庶几小效于圣上之初政,以副隆眷,以不孤先王之知哉?此臣之所以遑遑切切,履险蹈危而不顾,以至于今者也。然臣闻天道忌盈,人事戒溢,如或犯之,为祸极大。臣以斗筲,谬蒙累朝圣眷,器已盈矣,安得不戒其溢哉?臣尝犯之矣,上结明主之知,遇事敢为,不存形迹,遂为众讶所归。岁在丁亥,奸贼构乱,指臣为辞,尚赖世祖圣明,终得昭雪。然究其源,实非奸贼凶谋,所能中伤,是乃臣忘人事之所戒、犯天道之所忌者,有以自中耳。今苟冒荣、昧几,又不思知足之义,丁亥之事,亦不远矣。犯在臣身,圣上岂能违天道而保臣哉?苟至于此,非徒臣身,其累圣明亦为不少矣。此臣渎天听,而不能自已者也。臣之此言,非为身也,非为名也,实出赤心。伏望,怜臣衰病,体臣戒瞿,置臣闲地,俾遂素愿,不胜幸甚。

传曰:“予幼年即位,每思赖卿而理,卿何辞哉?卿气力方强,决非辞职之时也。其勿复言。”大妃传曰:“世祖之教,卿若不忘,则如是固辞,其可乎?”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来启曰:“前者,光山府院君金国光受假往尚州,今又闻靑松府院君沈浍欲往善山,庆尚道今年失农,两相之行,迎送供顿之弊,岂小哉?国光已行矣,沈浍犹未上道,请止之。”传曰:“两相非无事慢游,皆为老亲而去,不可止之。”

○礼曹启:“王妃诞日及正至百官陈贺节次,不录《大典》,请依古制及前例,施行。”从之。

10月26日

○甲午,日本国对马州守护代官宗助六盛俊,遣人来献土宜。

10月27日

○乙未,御经筵。

○御昼讲。

○刑曹启:“内需司奴婢,役使轻歇,故投托者多,陈告漏落,受赏优厚,故冒滥陈告者亦多。于是,诸司、诸邑奴婢,厌惮苦役者,多归内需司,冒认父母,遥相连接,符同纳招,一口所生,几至百馀,一人所告,几至五、六百,其弊不赀。《大典》公贱条云:‘正案付奴婢诉良,或相讼者及案内父母、祖父母己身名字明白现付外,援引投托者,并勿听理。’请今后内需司奴婢,依《大典》施行,如有违法陈告受赏者,勿论赦前,依律科罪,还征赏布,其中受赂奸术已甚者,全家徙边。”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险讨官孙比长、蔡寿入侍。上曰:“若等,近日皆自外还,守令不法,民间疾苦,必有所闻。其各言之。”比长对曰:“穷阎僻巷,弊必多矣,臣等不能尽知,以臣所闻,为民深病者,全罗道漕运也。初用私船,官给其价,故漕运无弊,而人乐为之。今则用官船,役水军转运,纳仓之际,率多耗损,遂征于水军,水军类皆贫者,尽卖家产,未能充偿,因此流亡相继。我国南方无边患,以有水军也。请依旧,用私船漕运。若曰:‘官给其直,为费实多。’则彼用私船者亦吾民,虽给价,吾民受赐也。”上曰:“固善。但用官船,先王之法,未敢遽改。”蔡寿曰:“僧信眉、学悦在江原道,贪求无厌,监司亦以为先王所重,待之过厚,所求无不从,征于诸邑,以副其请,是皆民之膏血。又用民力输之,远者七、八日,近者三、四日程,羸牛、弱马,越险、履阻,民甚苦之。且其徒甚众,横行道内,人皆切齿。请禁止,且谕监司、守令,毋得赠遗,以除民病。”上曰:“然。”

10月28日

○丙申,御经筵。

○司䆃寺正黄允元等五人轮对。

○承文院提调启:“院禄官、兼官,肄习吏文、汉训、写字,故不许外叙,今以未经守令,不得加资,未便。请本院官员,虽未经守令,依艺文馆例,加资。”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29日

○丁酉,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30日

○戊戌,夜有流星,状如钵。

○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传于兵曹曰:“前此两界居人,勿差各品伴倘事,已立法,今更思之,两界遐远,其民未知王城者有之。若为伴倘,则可因此到京,且有事,则伴倘亦可征发为兵,其仍旧差定。”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十一月

11月1日

○朔己亥,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11月2日

○庚子,冬至。上率百官,行望阙礼,又行三大妃殿贺礼。

○御仁政殿,受贺。

○琉球国王尚德,遣僧自端西堂等来聘。其书契曰:

尚德诚惶诚恐,顿首奉书朝鲜国王殿下。先王晏驾吊礼,差遣使僧自端西堂,令梵妙兜楼,仰摅区区志万一云。且羕闻登霞之刻,佛身应现。诸天雨华,寔是观自在萨埵,自受用法乐也,舆情所仰也。尚德之乃翁,亦成化五年八月十八日薨,亦匪攀先王龙髯乎?且乃翁遗言云:“通好于贵国,则终始贞吉。”此言终身铭心不敢忘,故敝邑虽多虞,建立一寺,充望献陵,亦教苾刍,众勤行宓,希赐先王之绘像曁尊号,并精舍之宸翰额,则所谓我愿既满,众望亦足也。靑雨涤,伏惟鸿慈特赐鉴察,不备。

又书契曰:

当今即位之初,岳面生喜色,河水宣政声。尚德伏愿,东夷东、西夷西,遣使于远;南蛮南、北狄北,重驿于今。抑亦自前朝,南蛮国王遣使于弊邑曰:“遥𥹢朝鲜图之风,怀景慕情日久矣。’欲通好于贵国。南州之货物,则上邦之所不重,虽然傥得政府之注券,则任注文件件可进贡。”云云。仍前度䌷子、木绵等之赐,厚霑恩霈剩,敝邑使者不幸,而有一船失火之变,遂不传达厚贶,彼罪人举国放逐耳。且亦经略南蛮国王之中心,靡不歉然,矧又不愧政府深旨乎?虽然信重启上䌷子一万匹、木绵一万匹,沐朝恩,则南人百拜百拜。爰平佐卫门尉信重,乃以贵国臣请为使者,盖用内缘耳。恳得高明深旨,则不亦幸耶?且传闻处,敝邑之海岛者,大小伪作书券,以为日本国中之书史,烦上邦之官处,敝邑所不知也。敢请勿信受。以故剖符二枚则上进,亦二枚则留,以为后证,皆平佐卫门尉信重之所谙定,可启上者欤。若亦不密,而处海岛者闻传,则海涯处处,敝邑之使者不安,但高明攸察也。不腆土宜,件件在别幅。孟夏天凉,为国保重,不备。

○下书庆尚道观察使吴伯昌曰:“今闻龙宫人金孝文子妇,因觐亲,归于尚州本家,与私奴池众相奸,剃发不还,事发,推鞫其女,只论杖八十,池众收赎。果尔则罪重、罚轻,卿何为如此乎?其具事由,驰启。”因命司宪府执义郑垠,令更鞫池众之狱以启。时,垠以事往本道。

○领敦宁府事尹士昐卒,辍朝,吊祭、礼葬如例。士昐,坡平人,赠领议政磻之子,即贞熹王后兄也。宣德丙午,以门荫补中部录事,历世子右卫率、司宪监察、刑曹都官佐郞、户曹佐郞、汉城判官、刑曹都官正郞,累陞判礼宾寺事,又升通政佥知中枢院事。景泰丙子,移拜佥知敦宁府事。天顺戊寅,升嘉善仁寿府尹,迁工曹参判,加资宪中枢院副使,寻升正宪。辛巳陞崇政中枢院使,甲申陞崇禄右赞成,转左赞成。成化丙戌,移中枢府知事,戊子,加辅国崇禄,寻升大匡辅国崇禄右议政。己丑递为中枢府判事,庚寅迁领敦宁府事。至是卒,年七十一。谥夷靖:安心好静,夷;恭己鲜言,靖。士昐,为人宽简,未尝以势位加人。子钦。

11月3日

○辛丑,夜雷电。

○御经筵。

○传旨户曹:“赐领敦宁府事尹士昐赙米、豆并五十硕、纸一百卷、正布五十、淸蜜七斗、油十斗。”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淸州囚良人池德中奴行进水山劫掠行人强盗罪,该斩不待时。熊川囚船军洪信盗牧场马罪,典狱署囚良人今石盗金德生马罪,皆依《大典》,绞待时。”从之。

○御夕讲。

11月4日

○壬寅,御经筵。

○传旨议政府曰:“予以幼冲,纉承艰大之业,凡朝政得失,民生利害,靡不讲究,期于予治,然万机至繁,岂尽得宜?今当冱寒之时,雷电为灾,究厥所司,实由寡昧。予虽累教求言,未有直言极谏者;累教求贤,未有荐进人才者。董治百司,而犹有惰弛者;审理狱讼,而犹有冤滞者;询访民隐,而怨咨尚多;省罢工役,而兴作不息。其将此意,广晓中外,使详陈阙失,以答天谴。”

○御昼讲。

○御夕讲。

11月5日

○癸卯,受朝参。

○御经筵。

○日本国肥前州下松浦山城太守源吉,遣人来献土宜。

○礼宾寺正柳壤等四人轮对。

○传曰:“司宪府外,义禁府、刑曹、汉城府,毋得禁乱。”

11月6日

○甲辰,御仁政殿,宴日本国王使光以藏主等,宗宰入侍。命光以藏主进爵,赐物有差。

○传旨义禁府、刑曹、司宪府曰:“凡官吏议狱之际,或疑君上,以为轻论;或干宰相、朝士,则嫌于庇护,过情重论,甚未便。其平心拟议,勿令轻重失中。”

○传旨户曹、刑曹曰:“尹末孙、庆由恭家产、奴婢,已区处者外,并还给。”

○御夜对。

11月7日

○乙巳,议政府启:“敬奉求言传旨,合行事件,商议录启。其一。凡朝政阙失,民生疾苦,令中外大小臣僚,实封以闻,京中呈承政院,外方呈于守令,转报监司启达。所言善则录用,虽或不中,亦勿加罪。其二。有德行者、有文学者、有武略者、长于吏治者、精于诸学者、廉退自守不求闻达者,令京外官吏六品以上,各举一人,如得其人,赏其举主。其三。诸司官吏,令该曹及该司提调、吏曹、司宪府,申严检核,如有不谨职事者、不堪其任者,具启罢黜。其四。刑狱冤滞,纠察条令非不悉也,官吏慢于奉行,以致冤滞。近日罪囚甚多,虑或未分真伪,辄加棰楚,或拷讯过度,或救恤不至,事未核实,遂至陨命,京中则宪府,外方则监司,检核以启。其五。臣、民生休戚,专在守令贤否,其民间兴利、除害之事,尽心措置,务存诚实,守令如不得擅行,具报监司,小事即令施行,大事启闻以祛民弊,如有违者,痛绳以法。其六。京外不紧营缮,一切停罢,以息民力,如有不得已事,启闻乃行。”从之。

○传旨礼曹曰:“敬承懿旨:‘今年诸道农事不实,民生可虑,来壬辰年王大妃殿、仁粹王妃殿朔望进上物膳及各殿方物,令勿进。’予力请,未蒙兪允。明年各殿端午进上扇子外,其他方物及两殿朔望物膳,并勿封进。”

○刑曹三覆启:“开城府囚白丁崔白伊、金守丁、崔仍火伊劫行商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11月8日

○丙午,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大司宪金之庆启曰:“金国光,以贪污罢相,而领经筵、院相如故。臣以为,经筵官,备顾问,养德性;院相,处近密,可否相济。其任皆重,非国光冒处之地。请亟罢之。”上曰:“予即位以来,台谏所言,无不从之。言若可用,何待今日?”之庆又启曰:“庆尚道观察使吴伯昌,本贪婪、谀佞人也。尝为从事官往平安道,观察使欲赠貂皮,开所贮笥,伯昌并其笥尽取之,又为兵曹正郞,造军士禄牌,受其禄。为人如此,何以责贪污守令乎?请罢之。今内有国光,外有伯昌,朝廷何由淸明?臣实痛心。”上曰:“当启大王大妃。”

○大王大妃,以尹士昐卒,御素膳。院相郑昌孙、崔恒、韩明浍请进肉膳,传曰:“予欲尽七日之制。”更启曰:“尊之位,绝期功之服,请抑情从礼。”传曰:“主上亦请不已,予当从之。”又启曰:“今闻传教,王大妃、仁粹王妃殿朔望进上物膳及各殿方物并勿进,臣等谓灾伤虽大,有年亦或有之,不宜以此而遽减也。如不得已,宜减不紧贡赋,物膳、方物不可除也。”不听。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司谏院正言朴亨良来启曰:“开城君崔濡,其子润孙,当施爱之乱,赍谕书,往永安道不颁,反与施爱,通谋伏诛,濡当缘坐,况受施爱私书,备知情状,而匿不以启,中立观变,请置于法。”传曰:“世祖当其时不治罪,不可追论。”更启曰:“濡在先王朝,幸而漏网,今日宜正其罪。”不听。

○下书于黄海道观察使李芮曰:“本道诸邑,恶疾甚炽,已令医员李由性赍药往治。又令就凤山成佛庵,择有戒行僧人,设水陆斋,卿宜曲尽措置。”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典狱囚军器寺奴万山再犯窃盗罪,依《大典》绞待时。”从之。

○御夕讲。

11月9日

○丁未,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掌令朴崇质、司谏院正言朴亨良来启请罢金国光领经筵、院相,不听。崇质等又启曰:“太宗不论怀安君构乱之罪,得终天年;其子孟宗,至世宗朝,群臣请于法,乃从之。崔濡,在今日不可不抵罪。”传曰:“予当商量。”

○礼曹启:“属者,琉球国王使臣宴享时,上官人自端言:‘丁亥年使还后,仍留琉球国,前年国王又使老僧进香,因风水不顺,今乃始来。丧制已过,虽未得备礼进香,愿一进灵殿烧香。’兼判书申叔舟答曰:‘贵国王专使远来进香,我殿下追切哀感,下至群臣莫不感怆。然今已祔宗庙,别无灵殿可进香,上人至意,当启殿下。’自端曰:‘幸甚,愿于书契,并录此意。’上官人信重言:‘我于丙子年来,受图书,当岁遣船只,每欲来朝,适有琉球国王送付书契,以我为使,来贺新即位,缘道路甚远,风水险恶,迁延岁月,又遭国恤,未及展贺,惭恨实多。’申叔舟答曰:‘我殿下与一国臣民,莫不哀感。’信重又言:‘我虽微贱,日本国王、琉球国王,皆怜恤倚任,两国之事,皆所略知。今我已为朝鲜之臣,敢有所隐?如有质问事,令人来问于馆,当一一陈之。’”

11月10日

○戊申,御仁政殿,宴琉球国使自端西堂等二十三人及倭人皮古仇罗等九人,宗宰月山大君婷、蓬原府院君郑昌孙等三十一人入侍。传于自端、信重及启闽藏主等曰:“汝国王进香于先王,又贺即位,兼送礼物,予甚喜焉。尔等冒寒涉险,艰苦远来,予又喜之。”自端等对曰:“上教丁宁至此,不胜感激。”命三人,以次进爵,仍赐物有差。

○礼曹启:“顷承传教:‘改火之法,京外不同,今后依古制,施行。’谨按《周礼》:‘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注云:‘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夏季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楡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今京中,则遵用古法,而外方不奉行,请今后京中,令汉城府,受火于本曹,分于五部;外方亦依此例,令诸邑分于各户,一齐举行,违者科罪。”从之。

○传旨义禁府曰:“崔濡功臣削籍,收告身,外方付处。”

11月11日

○己酉,大王大妃诞日,上率百官,陈贺。

○刑曹启:“僧义旭殴杀其妻罪,当绞。虽经赦,不可专释,请永属残驿吏。”从之。

○御夜对。上谓侍讲官金纽曰:“尔为京畿灾伤敬差官,无乃有饥民乎?”纽对曰:“前年京畿旱甚,赖圣上勤恤之仁,民无饿殍。今又命除藏冰军,量减贡物,民受其赐,时无饥民。然连岁凶荒之馀,又有大仓之役,来春恐有饿殍者。京畿左道土地,虽不如下三道,多水田,民稍安业;右道,则率皆硗薄,连岁不登,或阖里空虚,人烟鲜少,而其赋役倍他道,抚恤之政,宜异诸路。愿留意。又《大典》云:‘续田,随耕收税。’则正田虽荒,当例收其税矣。山上、山腰,非年年可耕之地,而皆号正田,虽草荒木茂,亦皆收税,岂不冤哉?《大典》虽云:‘二十年,改量田。’此等田,今须改量,以释民冤。”上曰:“近日雷霆,尔亦闻之乎?是皆予否德,深用警惧。尔等职在近侍,非他朝官之比。守令及朝官贪污者,悉皆言之;遗逸之贤,亦皆荐之。”纽曰:“冬月雷霆,阴阳不顺故耳。然天心仁爱人君,人君若敬天修德,则亦可变灾为祥矣。上念至此,臣不胜庆幸。守令贪污者,臣岂能尽知?数遣台官,问民疾苦,察守令贪暴,则不为无益矣。且闻畿县船军或阙而不补,或补而不精。今虽升平,若有敌变,将何以御之?”检讨官蔡寿曰:“臣观江原道船军,虽称数百,而戍御者不过数人。近者裵孟厚检庆尚道船军,多有摘发,而江原道则不然。请不时遣朝官检察,惩一警百,使谨堤备。”纽又启曰:“国家列圣相承,威德远被,久无边患,然倭人初因贩卖而来,遂居三浦,今其户几至千馀,更经十馀年,其患将有不可言者,而诸镇万户,纵军征货,国家亦或役于他事,非御边之道。万户不可尽选,然要害之处,择用识理、廉谨之士,数遣台臣,纠察虚实,庶几得之。”上曰:“万户,苟非其人,必有是失。”

11月12日

○庚戌,夜大雨。

○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赡寺正朴继姓等五人轮对。司赡寺主簿宋瑛启曰:“外方雇工,皆无族亲,无赖人也。寄食人家,以资其生,诸邑或定日守,或编卒伍,家主不得役使,一朝黜之,则无所攸依,强者为盗,弱者流亡。请今后勿属役。”又启曰:“人主动静、语默,史臣必书,今于夜对,史官不与,实为未便。请今后令史官入参。”上可之。

○下书黄海道观察使李芮曰:

昔日本道恶疾,何因而发欤?诸种恶疾,何邑为甚,而何证最多欤?檀君神祠,前在何处,而今何故移之欤?其祭祀之制,又何如?今民俗亦致祭欤?虽有私自致祭者,勿禁可也。国行厉祭,本在何所,而常行厉祭,亦在何所欤?行祭节目何以为之?勿论邪、正,民俗所愿救病者何事?民间救病,何药有验欤?其悉广问以启。

○御昼讲。

○刑曹启:“民间行用布货,本以二十五尺为准,而今中外奸诈之徒,类以三十三四尺为匹,转卖行用,公私病之。甚者织以单丝,纰薄无所用,不可不禁。其长不准布货,请自来癸巳年正月,一皆禁断。其已织造者,则连尺准匹,行用单丝布,勿论限前后一禁,犯者没官,依律科罪。”从之。

○御夕讲。

11月13日

○辛亥,御经筵。讲讫,大司宪金之庆启曰:“前日请罢金国光院相、经筵,未蒙兪允。国光非徒贪污而已,欺罔先王,其罪非轻。在世祖朝,臣为京畿察访,狻猊驿雕残尤甚,吏不堪役。臣请设助役人,命以开城府人助役,其中有富人焉。时国光为兵曹参判,富人因缘,请免助役,状告兵曹至五、六度,兼判书韩明浍、判书尹子云沮之。后三年,明浍、子云皆递,国光代子云为判书,诬启以狻猊已富盛,革罢助役,安有三年之间,雕残遽变为富盛耶?其后残敝如旧,复设助役。以此观之,则国光欺罔先王,其罪亦重。请亟罢院相、经筵。”上曰:“先王既不罪之,岂可追论?”之庆曰:“昔尧不罪四凶,而舜罪之。果有罪焉,则岂可以先王之不罪,而释不治乎?”上顾谓领事申叔舟、尹子云曰:“何如?”叔舟启曰:“已有传教。”上曰:“谏官之言,固当从之,此则不可听也。”之庆又启曰:“臣尝为吏曹参议,诸道观察使殿最,无一邑居下者,臣即启请鞫之。今秋冬等殿最,时未启达,若又有如前日者,则请纠之。”上曰:“守令贤则最,不贤则殿。殿与最,惟观察使所为耳。岂可遥度乎?”顾谓叔舟、子云曰:“今当冬月,气暖且雨,实予否德。未知修省之要。无奈有可祛之弊,未祛;可行之法,未行乎?”叔舟启曰:“世祖大王详定《大典》,今试用之。有弊之法,尽改;未备之典,尽举。顷因天变,主上儆惧,下求言之教,待诸道陈启,然后议可否耳。今此冬雨暖气,实由臣之失职,请罢臣职,以答天谴。”上曰:“咎实在予,恐惧实深。”同知事郑自英启曰:“臣以为,今八道之内,岂尽无弊瘼,守令之中,岂尽无贪暴?弊瘼多,而守令不能救,贪暴多,而观察使不能劾,阴阳失和,有由然矣。请纠观察使,以正守令,则阴阳自和矣。”

○御昼讲。

○吏曹启:“大典告身条:‘凡授职者,五品以下考司宪府司、谏院署经,给告身。’近者,年满八十加资者,非朝士之例,特一时老老之恩,而老人各在遐方,若待署经,则死期已迫,终不得蒙上恩。请老人告身除署经,即成牒送诸道,令观察使,考前加分给,如有误错处,具由启闻,修改。”从之。

○御夕讲。

○以成奉祖为大匡辅国议政府右议政,李克基通政成均馆大司成。

11月14日

○壬子,御经筵。讲讫,大司谏成俊启曰:“庆尚、全罗两道凶荒尤甚,而沈浍往善山,金国光往尚州,宋文琳往南原,大臣之行,必有弊。请自今病亲相见外勿遣。且黄海道,地广民少,凡耕田者岁岁递耕,以休地力。迩来徙民入居,义当安抚,而今定贡法,不分陈垦,一切收税,民甚苦之。请停贡法。古者文科出身者,职高称教授,秩卑称训导,若生员、进士、幼学,则并称教导。近年以来,不论文科、幼学,邑大则称教授,邑小则称训导,未便。请复古制。”

○日本国关西路肥、筑通守为邦、一岐州上松浦盐津留助次郞源泾,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15日

○癸丑,受朝贺。

○御经筵。讲讫,领事郑麟趾启曰:“近闻城底盗贼成群,公行劫掠,辇毂之下,尚如此,况僻远之地乎?臣意以为,贼辈非自远来,皆在城底,请搜捕痛治。”知事姜希孟启曰:“臣尝为刑曹判书,备知贼状。为贼者,大率才人、白丁也。其党求为承政院皂隶,凡有捕贼之举,先自知之,窘于京城则走外方,窘于外方则入京城,人虽物色之,畏其仇嫌,未敢指告。请于可疑处穷索。”上曰:“盗贼亦吾赤子,无奈迫于饥寒而然耶?”希孟曰:“盗贼决不复为良民,宜以重典弭之。”

○御昼讲。

○御夕讲。

11月16日

○甲寅,御经筵。讲讫,持平金利贞启曰:“外邑教官多非其人,慢于教诲,请择明经可为师表者差之。且鄕学生徒,皆定额未便,请勿拘额。”领事申叔舟启曰:“世祖非不重学校,特以锐意兵事,学校稍弛。今宜择教官,训诲儒生。且世祖所以定额者,时方籍军人,皆托名鄕学,以避军伍故耳。今军籍已成,宜勿定额,令艺文馆,议兴学条件以启,可也。”利贞又启曰:“万户类,皆出于甲士、别侍卫,率贪污、不谨,请遣台员,摘不法。”申叔舟、尹子云启曰:“虽遣台员,若到一浦,则馀浦闻声秘匿,但骚扰民间而已。请令水军节度使,巡行纠举,如不纠举,并科罪。”上曰:“可。”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17日

○乙卯,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军资监副正李培伦等五人轮对。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疏,请罢金国光经筵、院相,不听。

○司宪府启:“丧人赵克恭,母死即奔丧,诈托丧事,夺占家财,虽经赦宥,不可释不治。请收告身,远方付处。”从之。

○御昼讲。

○传旨司仆寺,赐昌陵守陵官柳泗、侍陵内侍金洁,马各一匹。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18日

○丙辰,受常参。

○御经筵。

○谕诸道水军节度使曰:“诸浦万户,自以地僻,法令所不能及,例多缓弛,或放军敛布,或不整兵船,多行不法,以致防御虚踈,卿其严加检核。近欲遣人摘奸,如有重犯者,卿亦不得辞其责。”

○御昼讲。

○司宪府大司宪金之庆等上疏曰:

臣等顷者,以光山府院君金国光不宜在政府院相、经筵,以言、以书,累请罢去,实朝廷公议也。殿下的知其实,命罢政府职事,臣等且幸、且疑。以为院相、经筵,实是政府之职,所宜并罢,顾不忍遽尔,意必渐亦如之,俯伏俟命久矣。殿下不忍去之,姑且优容,彼亦贪昧、无耻,不肯退去,至今迁延,上无补于圣德,下有累于国体,甚不可也。臣等不忍缄默,复此尘露。夫政府,百官之长,统率百僚;院相,摠治庶务,任兼喉舌;经筵,切论思,系开君德,皆不可任非其人。然于三者,举其昵且要者,则莫经筵、院相之为最也。况今之政府,非古署事时比也。六曹各率其属,凡有禀裁,皆自直达,政府无所与闻,三公虽职带其官,所以行三公之职,只于经筵、院相而已。经筵、院相,其责不既重乎?以为不宜于三公,而罢其职,则当自经筵、院相始也,不应去其轻而与之重也。是犹砭四肢之痛,而委五内之病,终无效于医也。人主之待小人,不知则已,苟知之,则如疾病之在身,当先去其根本。岂可罢其名,存其实,以成其幸也!臣等窃观,朝廷置院相,以曾经政丞,而又须德望之称其位者。是故,虽曾经其职者,亦有不得与者焉。其授经筵官,则虽下位之微,悉听政府、六曹可否,其人必才德之俱,然后得与于其选,苟德之无取才,不收焉。经筵、院相,其重如是,曾谓国光而与是列乎?于其身则幸矣,于国体何如?国光之无德行、学术,贪饕无耻,国人所共知、殿下所已悉,不待言而后明也。至于窃权挟私,潜谋秘计,人所不知,而实病于国者,又不可一二数也。姑举其在人耳目,明且著者言之。在先朝世祖大王,轸念诸道驿路雕残,念所以苏复之。于时京畿狻猊驿独雕弊甚,命给富实人户十馀,以助其力。既三年,国光判兵曹,以本驿已复富盛启,革之。夫积年雕弊之馀,而三年之内,遽至富盛,无是理也。此无他,新属者惮其劳役,而其资财之富,有以使国光用权之手也。厥后本驿愈雕弊不支,不获已又给人户助其力。当国光请革时,曾未阜盛可知已。其弄权行私,世亦有斯人乎?当是时,国光久典兵权,物论旁腾,至于都人张榜、言官请劾。夫有所不问尔,岂曰无罪?至睿宗朝,犹用权如旧,物论如旧,睿宗知将不免,即罢之,语与大臣曰:“吾所以罢国光兵权,欲使保全之也。”使国光果出于正,睿宗何必罢之,而亦岂保全之虞乎?顷者,其女婿李垾,犯赃在逃,国家方且搜捕之,国光亲启其所在处再三,皆不以实。阳为自直之状,而阴实庇护匿藏,其谁欺乎?见其婿犯赃亡命,罪在不赦。当此时,苟完性命足矣,复有何望,而且指使上言,图为功臣?国光,岂不知其不可哉,诚以其心不见有朝廷耳。噫!大臣之所为如此,宜置之何法乎?今纵不能置于法,又相之乎?殿下不敢决然去之者,岂不以国光尝有微劳于先朝耶?臣等以为,大臣无大臣之道,则亦恒人而已。殿下何必遇以大臣哉?国光历仕数十年,位至此极,假使今日罢院相、经筵,退而之私第,亦足以封君、食禄,安富终身,裕及后昆,皆殿下赐也。亦岂无报云乎哉?况其曾有微劳,实所以营私,无可报者哉?愿殿下夬决无留,亟罢院相、经筵之职,以答公议,朝廷幸甚。

启留。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19日

○丁巳,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20日

○戊午,御经筵。

○西北万户金仲孙、斜下北万户鲁之生、永建万户金孟银辞。上引见曰:“汝等毋好游猎,务整戎器,以备不虞。否者,当痛治之,其各勉旃。”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21日

○己未,御经筵。讲讫,大司宪金之庆启曰:“今以李寿千兼执义,闵谊兼掌令,将分遣外方,监收租税。寿千与闵谊,皆曾经县监,乃六品官。年今,寿千超两品,谊超品,非法也。请改正。”司谏金永坚启曰:“寿千,去年拜兼掌令,今除执义,两岁间,不宜如此超迁。”上曰:“此非滥也。吏曹岂不审而然耶?”领事郑昌孙启曰:“吏曹除授不甚滥,然之庆等言亦是。”上曰:“予将启禀大妃。”永坚更启曰:“虽遣御史,略与官吏同处,狎习无忌惮,御史堕于术中,不能发其奸,莫如不时遣行台,纠检。请停御史之行。”之庆曰:“御史陪吏,取人赠遗,无所发摘,一御史之目,岂能遍察乎?不如停之。”上顾问左右,昌孙对曰:“凡京仓纳税时,监察陪罗匠,多受外吏赠遗,监察不能觉举,外方之弊,亦必倍此,永坚之言是也。”上曰:“予当商量。”

○掌菀署进映山红一盆,传曰:“冬月开花,出于人为,予不好花,今后勿进。”

○御昼讲。

○司宪府大司宪金之庆等、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疏曰:

金国光心行之无取,国人所共知,殿下所已悉,不必言亦不足道也。姑以在人心、国体不可容焉者,复之。人主为万民择相,故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惟其知之明,故任之专;任之专,故有以尽其力,而成治功焉。若国光之为相,左右诸大夫、国人皆以为不可,殿下亦知其不可,而罢其相,可谓知之明矣。犹不忍轻绝,许仍院相、经筵,已非任之专矣。彼虽贪冒、宠荣,不能引去,自惟其若是也,则亦随例进退耳,讵肯自任以重,而尽其心力乎?此则无补于院相也。所贵乎人主之学者,为有端人正士,为之前后左右,使其所见必正士,所闻必正言,有以涵养、熏陶,成就德性耳。殿下临御以来,虽隆寒、盛暑,不废经筵,岂徒为涉书史、观古今而已哉?欲其接贤士大夫,而冀有所辅翼耳。如国光者,虽称经筵领事,同列羞与为僚,彼亦自怀不慊,蓄缩不敢出气矣。何曾有正论、谠议,一吐于其口,以裨圣德之万一乎?然则殿下何所资也?臣等闻,名器之贵贱,以其人也。国光之于院相、经筵,岂徒无益而已哉?臣等正恐名器从而贱,而朝廷卑矣。古者谏无常员,人无不言。人无不言,则虽不必一一从之,其从之也必多。后世谏有常员,言之者有限,言之者有限,则虽一一从之,或有所不闻。今殿下恢弘大度,好察迩言,纳谏之德,古所未有。臣等无似,必欲言,言而尽从,似难逃罪。然国光之事,知之者众,而言之者止于臣等,臣等之言,实朝廷百官、四方万民之心也。国光之所以不宜在是任者,臣等前后所上书与言,其实备矣。凡台谏进言于人君者,非特一时知之,载之史笔,垂之不朽,若优容假借,终不果去,四方后世,谓殿下何如主也?臣等窃恐,殿下以一小人之故,而亏损纳谏之美德也。《易》曰:“小人勿用。”《书》曰:“去邪勿疑。”愿殿下夬断无留,亟罢国光院相、经筵之任,以重名器,以正朝廷,国体幸甚。

传曰:“此事,予终不听,勿复言。”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22日

○庚申,御经筵。讲讫,掌令朴崇质启曰:“江原道,人烟鲜少,土瘠、民贫,当先抚恤,僧学悦创上元寺,穷极侈丽,劳费既多,冒占堤堰,因夺旁近民田,尽为己有。滋殖私债,干请守令,作弊多端,甚乖僧道。又作洛山寺,以大路近寺,移其路,行者甚苦之。请祛此弊,斥学悦,以苏民生。”献纳崔汉祯启曰:“申氏寺刹施纳奴婢,不可不改正也。且妇人,夫死为尼,犹谓之不可,况处女乎?顷者,洪敬孙之妹,以处女为尼,今又敬孙妹之女,亦以处女为尼,此风不可长也。请令后有如此者,罪其家长。”领事郑麟趾启曰:“太宗革寺社奴婢,觉林寺乃太宗少年读书之处,而犹并革之。今申氏施纳奴婢,当须改正。”领事申叔舟启曰:“前朝之末,寺社奴婢与僧混处,故多有丑声,今痛禁施纳为便。妇女为尼,则与僧杂处,内外无防,汉祯之言,皆是。所宜听纳。”上曰:“予当酌量。”

○光山府院君金国光来启曰:“近日,大司宪金之庆数臣前罪,请罢院相、经筵,台谏又交章论请。臣既无学术,又乏经济之才,经筵、院相,实皆非分,请皆赐罢,俾得保全。但之庆前为大司谏,发臣张榜之事,令正言金渍启之,世祖震怒,命曳出下义禁府鞫之。自后之庆衔之,不与臣相往来,虽或相遇,不与言笑。及之庆为忠淸道观察使,被囚温阳,臣承命鞫之,之庆怒我曰:‘令公何至此极也?’今之庆为大司宪未几,捃摭臣平生罪过以启,必以前嫌而然也。且闻之庆启曰:‘世祖为国光所欺,误革狻猊驿助役。’谓世祖为愚臣所欺,臣实痛心。”传曰:“台谏之言,未必尽是。毋烦辞避。”国光更启曰:“臣非嫌台谏之言而辞免也。臣以庸愚,特蒙世祖拔擢之恩,位至议政,宠幸逾分,臣今辞免,实出赤心。乞赐兪允,俾遂臣愿。”不听,仍传于承政院曰:“考狻猊驿助役军设立及革罢之由以启。”

○御昼讲。

○兵曹启:“《大典》内:‘别侍卫分五番,六朔相递。’未去官者,元仕四十六;愿仍仕者,元、别仕并计三百七十二,加阶,每一当番,元仕七十二。‘甲士分五番,六朔相递。’未去官者元仕五十八;愿仍仕者,元、别仕并计一百二十四,加阶,每当番,元仕七十二。‘忠赞卫分五番,四朔相递。’未去官者,元仕三十九;愿仍仕者,元、别仕并计五十四,加阶,每一当番,元仕二十四。‘忠顺卫分七番,二朔相递。’未去官者,元、别仕并计六十六;愿仍仕者,元、别仕并计三十六,加阶,每一当番,元仕八十七。‘吹螺赤、大平箫分五番,四朔相递。’元仕三十九,加阶,每一当番,元仕四十六。‘破敌卫分五番,四朔相递。’元、别仕并计二百十六,加阶,每一当番,元仕四十六。‘正兵分七番,二朔相递。’未去官者,元、别仕并计九十五;愿仍仕者,元、别仕并计五十二,加阶,每一当番,元仕二十四。此则五部相递入番仕数也。顷因军士不足,以四部入番,番次频数,故仕数比前较多。若依五部入番时,计仕加阶,颇猥滥。请前项军士等仕数,更酌定。别侍卫,未去官及愿仍仕者,并元仕六十四;甲士,未去官、愿仍仕,并元仕七十六;忠赞卫,未去官、愿仍仕,并元仕四十九;忠顺卫,未去官者、愿仍仕,并元别仕八十二;亲军卫,未去官、愿仍仕,并元别仕八十;吹螺赤、大平箫,未去官、愿仍仕,并元仕五十;破敌卫,元别仕,并二百七十;正兵,未去官者、愿仍仕,并元别仕一百十九;忠义卫、族亲卫,未去官、愿仍仕,并二百加阶。”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23日

○辛酉,御经筵。

○兀良哈都邑道等七人来献土宜。

○院相、承旨等启曰:“经筵所讲太多,若于昼讲时,并讲前二授,则恐劳上体,请停讲前二授。”传曰:“何劳之有?”

○司宪府大司宪金之庆等、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请罢金国光经筵、院相之任,不听。

○御昼讲。

○礼曹启:“琉球国使臣上官人信重,以金带、纱帽、胸背衣,示宣慰使裵孟厚曰:‘琉球国王命我为使,许服此以行,然我已亲受图书,为朝鲜臣,则今不宜服琉球国冠服,愿受朝鲜爵命,永为藩臣。’臣等意谓,信重居日本要路博多之地,为本国及琉球国王所亲信,亦受我国图书,岁遣船来朝。今又亲来愿受官爵,非他倭人例。请授从二品职。”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24日

○壬戌,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25日

○癸亥,大司宪金之庆上辞职状曰:

金国光启:“之庆,本与臣有嫌隙,故今捃摭臣罪过而言之。”此实不然。臣为大司谏,实论国光革狻猊助役及卖官鬻爵、冒法防纳等事。然可怒在彼,臣何与焉?若温阳之事,则申叔舟、卢思愼、任元浚、成任终始鞫臣,国光则为委官才一日,终不与焉。此乃叔舟等所知,文案尚在,考之可知。臣若目国光曰:“向我,何至此极?”则同为委官者,孰不闻之乎?今乃云尔,其谁欺?天可欺乎?臣闻是非不两立、邪正不相容。伏望亟罢臣职,推明抵罪。

传曰:“政丞之言,欲护己事耳。况予不以卿为有嫌乎!勿更言。”

11月26日

○甲子,光山府院君金国光上书自明,且请辞职,不许。

○星州吏民上言曰:“牧使孙昭字民之政,近古所无。在庚寅年,保民如子,阖境免饥,民皆爱之如父母。今又年饥,尽心救恤,民赖以生。今者,个满当递,乞命仍任。”吏曹据此启:“本州失农,请俟明年谷熟,乃递。”从之。

11月27日

○乙丑,夜有星,见角度天田星上,微有光芒。

11月28日

○丙寅,夜有星,见角度天田星上,有光芒。

○上诣景安殿,行大祥祭,百官陪祭如仪。初驾将发,上党府院君韩明浍启曰:“今日甚寒,请俟日出动驾。”传曰:“行祭,岂可从己便?”

○下书黄海道观察使李芮曰:

人言:“檀君天王堂,本在九月山上峰,后以贝叶寺在其下,堂不宜在佛刹上,移于寺之前峰。后又移于山麓,设天王三位,又设使者配享厅及典祀厅,降香致祭行之已久。其后废不祀,又筑祈雨坛于其侧,宰杀鸡豚,为神所厌,恶病遂起。”所谓天王堂及使者配享厅、典祀厅古基,犹存欤?神位建设之因,有传之者欤?降香致祭前礼可考欤?祈雨坛之筑,在何时乎?至今祈雨行于此坛欤?宰杀鸡豚之言然欤?恶病果前所无,而因此始起欤?必有谚传之言,其逐条访问,详究病源,以启。

○传于礼曹、户曹、刑曹曰:“前此倭人细琐之物,许于浦所近官私市,以此虽重禁之物,亦因缘买卖,一一摘发为难。今后若铜、镴、铁、苏木等国家紧要之物,官自贸易,入置浦所,其他皮物、药材等细琐之物,不甚负重者,输来京中,令公私贸易。其浦所潜相买卖者,一皆禁断。违者,物主以金银买卖例论;其浦所通事知情者,断以死罪;守令及节制使不能禁止者,永不叙用,以绝奸细,以杜边衅。”

11月29日

○丁卯,御经筵。

○火剌温兀狄哈中枢阿充介等四人,骨看中枢金麻尚哈等六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下书庆尚道观察使吴伯昌曰:“本道今年失农,民生艰窘,其停壬辰年都会官养蚕。”

○刑曹据庆尚道观察使关启:“前此本曹受教:‘强盗与窝主不死者,并断筋、黥面。’而不言其黥某字。请今后窝主不死者,刺‘强窝’二字;强盗不死者,刺‘强盗’二字。且《大明律》:‘强盗不得财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而无刺字之文,强盗虽未得财,情理深重,甚于窃盗之得财者,其不得财,强盗当刺‘强盗’二字;其再犯者,依窃盗再犯例,处绞何如?”从之。

○御夕讲。

十二月

12月1日

○朔戊辰,受朝贺。

○御经筵。

○济用监佥正权佖等四人轮对。

○日本国九州都元帅源教直、萨州伊集院寓镇隅州太守藤熙久、对马州宗贞秀,遣人来献土宜。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司宪府掌令朴崇质等上疏曰:

金国光欺先王、欺殿下,罪盈而不可掩。臣等职备言官,不忍默默,累陈前后事状,国光自明无辞,则为苟免之计,启曰:“大司宪金之庆素衔臣,今复弹臣之事。”臣等谓此亦国光欺殿下也。夫言事之官,顾欲尽吾职耳。至于取舍,非下所敢必也。岂以不见容于上,而敢怀怨于人乎?断无此理也,此则国光以谲诈之心,度人如己也。且国光之事,非自之庆始,前此弹劾者,亦皆有嫌乎?若温阳之狱,则臣等以为,国光奉命治狱耳,之庆何怨之有?国光之有是言,甚无状也。臣等更详之,当时治之庆狱者,委官申叔舟、卢思愼、任元浚、成任,台谏李克墩、曺干而已。国光则别受命问盗,坐于其列,才一日。虽坐于其列,不与其事,之庆何由指国光,发怨言耶?国光所以诬言如彼者,其意必曰:“大臣言于君上,外人必不得知;台谏必不得闻,上必信我而疑彼也。”其设计如是,其谁欺乎?殿下教臣等曰:“国光前日之事,形迹未明,不可追论。”然温阳之事,亦且不明乎?以此观之,则其他可知。狻猊之事,此类也;李垾逃避之事,亦此类也。臣而欺君,一之谓甚,其可再乎?伏愿殿下推明国光欺妄之罪,以示朝廷百官,使四方、后世,知欺君、罔上者,无所逃罪。

启留。

○御昼讲。

○光山府院君金国光上书曰:

臣被台谏所劾,累乞辞职,犹未蒙允,进退之难,罔知攸措。反复思之,臣无才德,谬蒙知遇,位至极品,不合物望,臣之当罢一也;臣不自量,上恃明主之知,凡所施为,情直行,以招众谤,臣之当罢二也;臣既受众谤,累陈乞退,未获所愿,悠悠逐队,谤毁益至,臣之当罢三也。臣非忘累朝之深恩,欲引以自高,有此当罢者三,臣不能自已也。臣横被飞语,所中竟未自明,恐负世祖大王圣明之知,以是痛心切骨,食不知味,寝不成寐。今又大司宪金之庆启:“岁在戊子,温阳推劾时,以臣专不随参。”台谏亦信之庆之言,固请诬启之罪,臣虽无状,何敢饰辞欺天乎?其初囚之庆,命委官、台谏案问之;其终亲问之日,别命臣与刑房承旨韩继纯,承传出纳;终日推鞫,之庆向臣语有不逊,臣曰:“此非我言,乃是传教也。”之庆垂头。三、四年间事,之庆何不记得?初则启以臣一日参推,再则启以臣专不推问,欺罔天聪,诬陷臣罪,此臣尤痛闷者也。伏望命罢臣职,下臣于狱,明辨虚实,以解臣冤。

命还其书。

○户曹启诸道田税收纳时禁防节目:“一。收税时,贡吏侵损纳户,高重斗量,或与之通谋,先潜收于本家,到浦所,以剩米充数,奸滥莫甚。请许人陈告,其犯者全家入居;告者,以犯人财产,给赏。一。差使员,本邑民税量,收储其官;他邑税量,高重收纳,以充其数者,间或有之。请许人陈告得实,永不叙用,告者,给复三年。一。浦所近处,禁兴利人,其犯者所持之物,没官论罪后,属残驿吏,许接人亦以制书有违律论。一。差使员不能制御贡吏,使之恣行者,即罢黜。其有容留兴利人者,所在守令及差使员,并以制书有违律论。一。观察使以暗弱无节者,充差使员,或陷于贡吏奸术,或以馀剩潜输用之败露者,并观察使重论。一。纳户到有先后,执吏随其赠赂有无,不依次序,致令先到者久留,其弊不赀。犯者计赃论罪,属残驿吏,其受赠物入官;不能检举差使员,亦依律论罪。”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2日

○己巳,夜彗星,见角度天田星,尾长一丈许。

○日本国王使光以藏主等辞,其答国王书曰:

敝邦无禄,我先王相继弃世,寡人嗣守遗緖,方在丧疚,未及讲好。今承专使,远来相贺,并致珍贶,仍谕国内多难,信使间关意,甚勤恳。良用感慰,即欲报谢,第以敝邦人,未谙海路,先王遣使通聘,而中道覆没,此贵国所知也。且闻贵国兵戈未戢,道路多梗,未果如志,惭负厚意。恕照示。及新印事,敢不承教?使者所求禽鸟,皆敝邦所无,但采山鸡雌雄二双呈。似不腆土宜,具载别幅,伏希留纳。白细绵䌷二十匹、白细苎布二十匹、黑细麻布二十匹、豹皮心虎皮边毡皮里座子一事、鞍子一面、诸缘具虎皮一十张、豹皮一十张、蓝斜皮一十张、杂彩花席一十张、满花席一十张、满花方席一十张、铜炉二事、铜盆二事、黄毛笔一百枝、牛黄二部、人参一百斤、淸蜜二十斗、松子五百斤。

○传旨掌隶院,赐昌陵守陵官柳泗,奴婢并六口;侍陵内侍金洁,奴婢并四口。

○司宪府大司宪金之庆等、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疏,请鞫金国光,不听。

12月3日

○庚午,彗星见,尾长三尺许。

○女真护军朴撒塔木、斡朵里马加无罗等十五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大司宪金之庆等、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状曰:

臣等以言与书,累请国光罪,未蒙兪允,实由臣等无似,言不足采。旷官尸禄,心实未安,请辞职。

不许。仍传曰:“卿等所言,若系宗社,辞职可也。今无是也,何至此乎?予言止此,卿等以予为非,任自为之。”

○传旨吏曹,昌陵饭监柳尚陞资,守陵官陪吏朴昌去官。

○传旨掌隶院,昌陵饭监柳尚及以公贱服事者十七人,限己身放役;照剌赤二人、房直四人,限三年放役。

○议政府、六曹启:“忠淸道,今年丰稔,近岁所无,其年分等第,中中以下者太轻歇。请水、旱田各陞一等。”从之。

○传旨户曹,赐昌陵守陵官柳泗,田五十结;侍陵内侍金洁,田三十结。

○敦宁府启:“王后族亲寸数,本府但考保单子及族图,移文兵曹,许属族亲卫,非徒大体未便,世代渐远,则恐有冒滥之弊。请自今王后、王妃族亲,择职高有名望者,磨勘族亲寸数录,呈本府,其生产每三年,一次成籍,以凭后考。”从之。

12月4日

○辛未,传旨议政府曰:“曩者,愆阳为灾,予乃警惧,下教求言。庶赖群臣协辅,以副天意,今已阅月,无一人陈一事、举一士,将予之否德,不足辅欤?抑亦视为常事,不为之虑欤?今又星象示变,咎实在予。予今减膳、避殿,日夜思愆;尔群臣,罔有大小,亦各敬愼、修省,以辅予不逮。苟言而不听,举而不用,是予之过;不言、不举,咎将谁执?其以予至意,明谕庶僚。”

○传旨吏曹,还给姜希敬告身。

○传于礼曹曰:“朔望受朝,可于仁政殿檐下行之。”

○北部参奉吴义孙上书曰:

臣父伯昌为兵曹正郞时,臣外祖母家奴同伊受咸吉道甲士禄俸,无与于臣父,臣亡兄顺孙上言请辨,即下义禁府,推鞫辨明,世祖大王已洞照矣。臣父夺貂皮之事,前后所不闻,大司宪金之庆不与本府同议,独以私意,诬节启达,臣父在外,不能自明,痛闷实深。臣父累历显职,承旨、监司,以至大司宪。世祖、睿宗圣明之下,安有欺蔽?况之庆前此亦为言官,一不陈劾,至是远引久事,阴谋诬陷,公言惮劾,实报私嫌。行诈钓名,飞语中人,若以谓所司之言,置而不问,则无罪者,暗昧受谤,凶险者,自幸得计,有乖大体。请穷推核实,以解冤闷。

启留。

12月5日

○壬申,彗星见,尾长一丈。

○国忌。

○传旨户曹曰:“今年京畿农事不登,又因大仓之役,民甚病焉。今以职田之税,输米于京仓,纳草于私家,疲于彼此,是重困民生也。其除今年职田税、草,以休民力。”

○传旨户曹、礼曹曰:“近来世俗,竞尚奢丽,男女衣服布帛至十三四升,裳幅亦至十五六。予惟欲民节俭,当自身先。自今进上表里及衣襨,毋过十升、十一升,帖里毋过十四幅,里裳毋过十二幅,外裳毋过十四幅,以励俭素之风。”

○命罢刊经都监。

○命罢驿丞,置察访。

12月6日

○癸酉,传旨礼曹曰:“敬承懿旨:‘今年诸道农事不稔,民生可矜。三殿望后进上,勿令封进。’予乃力请,未蒙兪允。京畿、全罗、黄海、忠淸、江原、永安道望后进上,姑勿封进。”

12月7日

○甲戌,彗星见,尾长二丈许。

○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宰监正曺干等五人轮对。

○工曹判书柳泗卒,辍朝市,吊祭、礼葬如例。泗,字学源,文化人,知中枢院事殷之之子。正统乙丑,选属内禁卫;景泰癸酉,从世祖,靖难策功为推忠靖难功臣,历缮工、典农判事,天顺丁丑,升拜佥知中枢院事;癸未,升嘉善,封文原君。成化己丑,睿宗升遐,为守陵官;庚寅,超资宪,寻加正宪工曹判书。至是卒,年四十九。谥僖襄:小心畏忌,僖;因事有功,襄。

○御昼讲。

○传于司宪府曰:“诸道兵马、水军节度使、诸镇万户、沿边守令,带妾赴任,作弊者多。今后申严禁令,以除军门之弊。”

○御夕讲。

○命上党府院君韩明浍为西营将,领军屯忠勋府;文城君柳洙为东营将,领军屯长春门。因星变,戒严也。

○御夜对。

12月8日

○乙亥,彗星见角度周鼎星下,尾长二丈许。

○御经筵。

○谕检参判李全粹、前牧使李英耇、检参议朴哲孙、前府使李师季曰:“予以幼冲嗣位,庶赖群臣协辅之力,卿不可退闲养高也。已令本道敦遣,卿速驰驿而来。”时,全粹退去古阜,英耇居镇岺,哲孙居善山,师季居星州。

○谕检参议林守谦曰:“尔经明、行修,合于师表,不可早退。已令本道敦遣,其速驰驿而来。”时守谦退居新昌。

○传于户曹曰:“内需司长利及私家长利,不遵法令,逐年滋息,侵夺人田、头畜,以致流移。今后不如法敛散者,许人陈告,别用律外重刑,迸诸遐裔。”

○传于吏曹曰:“衣冠子弟不学、无才,列于庶位者,其悉汰去;生员、进士,通经史、识时务,才堪任用者,举而用之。”

○御昼讲。

○传于礼曹曰:“小童与女人之贱者,皆着短靴,庶人之笠,与士大夫无别,尤为奢汰。禁制节目,详定以启。”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9日

○丙子,彗星见,尾长二丈许。

○御经筵。讲讫,大司宪金之庆请罢金国光院相及领经筵;大司谏成俊请罢吴伯昌观察使,皆不听。

○谕诸道观察使曰:“民生休戚,在于守令;纠察守令,实在于卿。迩来守令多不廉谨,或因征赎,巧敛吏民;或于贡物,任情多寡,以欺愚民;或赋役不均,重困贫弱;或托上供,恣意游猎;或邀工匠、兴利之人,营办己私;或与邻官,交相求索;或厚敛还上,用其赢馀;或凡有着令,废阁不行。此岂分忧、字民之意哉?今方上惧天变,下念民隐,思欲上下交修,期底于治。卿宜加纠举,肃淸一道,以副予至意。”

○传于吏曹曰:“今后堂上官守令褒贬居中者,改差。”

○礼曹启:“《大典》京外官会坐条:‘正一品,北;从一品,东;二品,西;三品,南。无正一品,则从一品,北;二品,东;三品,西。’使臣与外官会坐:‘正一品使臣北,则从二品以上,东;三品官堂上官、三品以下,差后;大小外官,无坐。正二品以上使臣北,则从二品,东;正三品堂上差后;三品以下又差后;外官、堂上官,西。’臣等谓,六曹判书,则六卿之长,统察诸司。诸司提调,其职事亦为所属,而从一品提调于六曹坐北;正二品判书坐东,体貌乖违。且同是从一品、正二品,而京外之坐不应有异。今后从一品提调与该曹判书,一行坐北为便。且监司、兵使,则二品衙门;水使,则三品衙门,故文移之际,水使牒呈于观察使、兵使,至于坐次,假如水使正二品、兵使从二品、监司正三品,则水使坐北,兵使坐东,监司又坐兵使之后,亦为顚倒。今后监司、水使、兵使正一品外,虽资级不等,皆一行坐北;若正三品水使则坐东,何如?”从之。

○详定厅启:“古者役民,岁不过三日,然一依古制为难。今宜岁不过六日,守令或以人情不均,调发领役官吏,或迟留过限役使者,请以制书有违律论。若一岁内不获已加役,则启达施行。”从之。

○御昼讲。

○礼曹启:“《大典》内:‘西班四品以上轮对。’然轮对者甚少,请六品以上,并令轮对。”从之。

○传于刑曹、司宪府、掌隶院曰:“内需司移属寺社奴婢,称漏落陈告者,并勿听理。”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0日

○丁丑,彗星见,尾长二丈许。

○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1日

○戊寅,彗星见,尾长二丈许。

○受朝参。承旨等启曰:“今以星变,警惧天戒,至于减膳、避殿。今朝参,不宜作乐。”即命辍乐,仍传于礼曹曰:“凡朝贺、朝参,勿作乐。”

○御经筵。

○兀良哈佥知时时哈等七人来献土宜。

○御广延殿,观射的。赐中多者禹贡等七人,弓箭有差。

○司宪府掌令洪贵达来启曰:“吴义孙衔私怒,谓本府诬饰父罪,辞又不逊,宜鞫问抵罪。且义孙本不识字,今其上书必借述,请并鞫借述人。”传曰:“义孙为父陈冤,情可怜悯,凡文字借手者多,不须鞫也。”

○传旨义禁府、刑曹、司宪府曰:“今乾象示异,虑有滞狱者多,以致伤和召变。其令中外,自今月十一日昧爽以前,系关纲常及奸盗外,杖以下罪宥之。其未宥者,亦速明辨,毋使冤滞。”

○传于司宪府曰:“吏、兵曹堂上及诸将外,勿禁奔竞;吏、兵曹兼判书家,亦勿禁。”

○以成任为正宪工曹判书,河叔山奉训司谏院正言,赵由亨通政昌城都护府使,韩千孙通政朔州都护府使,朴思亨通政金海都护府使。

○御夜对。

12月12日

○己卯,彗星见紫薇垣天仓星,尾长二丈许。

○受常参。

○御经筵。

○护军崔泾等三人轮对。

○日本国越、尾、远三州摠太守左武卫将军源义廉、肥前州上松浦鸭打源永遣人,来献土宜。源义廉书曰:

夫惟新王陛下,践祚以来,明同日月,德配乾坤。国家,延颈以仰至仁;天下,倾心以观至化。至祝、至祷,抑亦先皇登霞,乃贵国之大故也。虽然穆穆,倾想于浮屠之法,是以尝驻跸于弥智山,即时白衣大士出现于云中,加之甘露、须陁味之瑞骈臻。噫!圣德所感乎!玆建大伽蓝,号圆觉,像设、金碧,尤极殊丽,万机之暇,修行佛道,夙植善根,预资冥福也。今夫想之,或时逍遥率陁天,或时游戏极乐国,其功德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者也。我本朝,宽正三年壬午,就天龙禅师再造之事,而远致聘问,义廉忝捧以副书,遂付回价,赐以图书,珍重珍重,万幸万幸。朝家比年兵革未息,由是贵国所赐之图书,亦为灰烬矣。是故,于今不遑奉致谢忱,惭汗惟伙矣。今装使船,差遣上官人西华西堂,献不腆方物,陈以怠慢之罪也,采纳惟祈。凡行李往来之馆,义廉久司之,特贵国皇华使来临,则犒以宾宴之礼,其盛膳倍万于馀邦也,执事图之。仍告我洛阳之东山有寺,曰东光,荐罹兵燹,殆为瓦砾场。况此寺,乃贵国之伻者,来朝于本邦,专所憩息也。急存柱础,则不亦宜耶?伏愿蒙贵国之助缘巨万,而执再复之役,则所谓大王仁化覃远者乎?土宜件件收录于别幅。无胜惶惧瞻望之至。孟春尚寒,顺序保重。

别幅:屏风一双、绛练纬一匹、白粉一器、薄样笺二百枚、朱五裹、鹰羽九十六、白蜡水甁一双、果子盆十枚、扇子五十柄、染着钵十枚、白镃钵十枚、紫檀五十斤、大刀二、振香二十斤、枕子二双。

○司宪府掌令朴崇质来启曰:“吴义孙诬构大司宪金之庆,当鞫问科罪,以惩后来。且吴伯昌贪污无耻,请速罢之。”司谏院献纳崔汉祯亦来启曰:“监司,一方之表准,伯昌贪污,不宜冒居其职,请罢之。”传曰:“义孙,虽有罪,以父故也;伯昌之事,情迹不明,不可追论。”崇质、汉祯又启曰:“伯昌性本贪婪,今又失行妇女,只杖八十,奸夫收赎,屈法至此,岂无其情。请亟罢之。”不听。汉祯又启曰:“尹末孙、庆由恭,罪干乱贼,宥之已不可,今又为假卫将,甚未便。”传曰:“末孙、由恭若有罪,则其时当置大法,不止于流也。二人有可用之才,不可弃也。”汉祯又启曰:“吏、兵曹兼判书专委权柄,不禁奔竞,未便。”传曰:“奔竞之禁,故事也,然予意欲尽除之。人君既委以国事,而又禁奔竞,岂信任大臣之道乎?非徒兼判书之家,台谏之家,欲并除之。”汉祯又启曰:“任大臣不可不信,上教允当。然不禁奔竞,则无赖附势之辈,干谒无忌矣。”传曰:“虽无禁令,不听私请,则奔竞者自息矣。”

○义禁府启:“僧志淸潜入辽东罪,律该斩不待时,父母、祖孙、兄弟皆流二千里安置。”传曰:“志淸之罪,不可赦。然今当戒惧天变,不欲杀人,其特减死,永属边邑奴。”

○兵曹启:“今承传教:‘两界子弟,依前例,兼司仆除授。’请永安道三人、平安道二人,令本道节制度,使择武才卓异者以启,本曹更试才,二年相递除授。”从之。

○御昼讲。

○御宝敬堂,召见院相等,议朝政得失、民生利害。大妃教曰:“予族亲庸劣之辈,旷官尸禄者多。今此星变,恐由于此,惶惧实深。贤俊之士,退藏山林者,宜旁搜招来。”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3日

○庚辰,彗星见华盖、杠星,尾长二丈许。

○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琉球国王使僧自端西堂等辞。其答书曰:

王远遣使,赍重币,贺我先王即位,我国连遭凶祸,贵使未及展贺,虚负高义,寡人感怆无已。兼谕南蛮国王,欲通好于我,仍问我国之所需,礼意勤至,深用慰悦,然交聘之通信,义为贵,不在于物也。又知前送土物,不得尽达,徒增怅恨。今所索之物,祇因我国大故相仍,年又不登,未得如意,略将若干,仰塞尊命,勿以为讶。且示海岛之人行诈之事,特送符信,以为后日之验,谨已领受,不敢宣泄。不腆土宜,具在别幅。白细绵䌷二十匹、白细苎布二十匹、黑细麻布二十匹、豹皮心虎皮边毡皮裹座子一事、虎皮豹皮各一十张、杂彩花席一十张、满花席一十张、满花方席一十张、人参一百斤、淸蜜二十斗、松子五百斤、鞍子一面、诸缘具蓝斜皮一十张、绵䌷一千匹、绵布三千匹、厚纸一十卷、连六幅油芚、连四幅油芚各五张、白折扇一百把、烧酒三十甁、桂三角、蜡烛一百枚。

又书曰:

敝国遭天不吊,我惠庄王薨逝,今承遣使,来进香币,寡人不胜追悼。只缘日月不留,大制已终,祔于太庙,贵使虽不得亲自展礼,谨涓吉日,告于先王,兼承贵国先王遗训,切至悲感交深。王又不坠先志,特建精舍,仍求我先王绘像并寺额,王之厚意何可云喩?但先王遗像,远涉鲸波,情所不忍。玆故未副盛意,但将扁额,内典法器、土物,小伸哀悃,伏惟俯亮。

别幅:白细绵布一十匹、白细苎布一十匹、黑细麻布一十匹、虎皮、豹皮各二张、杂彩花席六张、《大藏经》一部、云板一事、中鼓一面、大磬一事、中铙钹一事。“

○御昼讲。

○司宪府启:“比来士大夫竞尚浮夸,邀亲戚、僚友,崇飮无忌,非徒费财、废事,人心、习俗,因而无检,甚为可虑。如今凶歉之年,犹纵恣无厌,殊无谨饬之意,请皆一禁。”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4日

○辛巳,彗星见王良北。

○受常参。

○御经筵。

○传于承政院曰:“懿敬王,今已封崇,议上陵号。”

○骨看兀狄哈中枢金进巨应河等七人来献土宜。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5日

○壬午,彗星见奎星东。

○受朝贺。

○御经筵。讲讫,上曰:“凡上言呈当直,转启不得不迟滞。今后许击申闻鼓,何如?当初罢击鼓,在何时?又因何故欤?”领事洪允成、金国光启曰:“世祖朝有人误击漏鼓,因此禁之,非别有他故也。今许击鼓无妨。”上曰:“其许之。”

○春秋馆进《世祖实录》。

○谕全罗道水军节度使李惇仁曰:“今闻顺天、兴阳、乐安诸道海岛中,有八、九人作党,夜则服倭服,乘船入海劫人,或下陆作贼;昼则匿其服,若齐民然。或云知世浦船军眇一目者为梁帅,卿其出奇捕获以启。然不可骚扰,务要秘密。”

○传旨刑曹曰:“牛马贼为首者处绞之法,我世祖初因盗贼盛行,权宜立法,欲止盗耳,非欲永为遵守也。此法行之累年,盗已少止,而律外杀人,亦所不忍也。自今牛马贼并从律文施行,再犯者处绞。”

○御昼讲。

○礼曹启:“睿宗大王祔宗庙后,圣桓大王、懿惠王后迁永宁殿,定、和两陵,依旧例,只祭寒食,停忌晨斋。懿惠王后考妣亦停致祭,何如?”从之。

○刑曹三覆启:“林川囚私奴卜京与物故贵生,劫金自澄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妻子,依受教,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夕讲。

12月16日

○癸未,彗星见奎星东。

○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7日

○甲申,彗星见奎南,尾长一丈许。

○御经筵。

○刑曹三覆启:“昆阳囚私奴众伊再犯窃盗罪,依《大典》,绞待时。”命减死。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8日

○乙酉,彗星见奎南,尾长一丈许。

○受常参。

○御经筵。

○兀良哈阿乙吐等七人来献土宜。

○命赐《世祖大王实录》修撰官领春秋馆事申叔舟、韩明浍、崔恒,各鞍具马一匹、表里一袭、鄕茶合段子一匹;知春秋馆事姜希孟、梁诚之、同知春秋馆事李承召、金寿宁、观察使郑兰宗、大司宪金之庆、卒同知中枢府事李永垠,各鞍具马一匹、表里一袭;刑曹参判李克墩、同知成均馆事芮承锡、都承旨郑孝常、左副承旨金顺命、佥知中枢府事赵益贞,各儿马一匹;故刑曹参议赵安贞、修撰官柳眷、刑曹参议孙舜孝、编修官金纽、任士洪、高台鼎、金季昌、成淑、前编修官崔敬止、记注官卢公弼、洪贵达、郑徽、李琼仝、记事官金润宗、前内赡寺正郑永通、司赡寺副正朴楣、益山郡事金新,各儿马一匹、鄕表里一袭;编修官金永坚、玄硕圭、左通礼尹孝孙、前判官金性源、掌令朴崇质、刑曹正郞许撰、前佥正崔命孙、检详李则、工曹佐郞兪造、义禁府经历安处艮、成均典籍李仁锡、记事官南润宗、朴处纶、前郞赵枰,各鄕表里一袭;都事金克俭、记注官崔淑精、柳自汾、朴时衡、礼曹正郞金自贞、吏曹正郞孙比长、朴孝元、兵曹佐郞尹显孙、记事官蔡寿、杨守泗、崔哲宽、金仲演、金仑、安琛、孙昌、杨子由、金礼源、金悰、金楣、安晋生、郑以侨、郡守金宗直、前记事官姜居孝,各加一资;画员裵连等三人,各加一资;一等受禄书员二人、书吏二十二人,每日给别仕三。大王大妃加赐叔舟等阿多介各一坐,希孟等虎皮各一张,克墩以下鹿皮各一张,书吏等亦赐鹿皮各一张。传曰:“予见《实录》,当时命令、政教,无不备载,恍然如见世祖。予嘉卿等尽心修撰,今请于主上,将薄物以赐之,卿等其受之。”

○检参议林守谦承召而至,上御宝敬堂,问民弊瘼。

○御昼讲。

○传旨刑曹、司宪府曰:“律学徒年定役梁元、李明达、金得界、元每邑吐伊、赵仁万、金仲善、闲生田生、朴乙生、林吉、徐内隐京、典狱署徒年定役赵仇德、巨济徒年定役金元孙、咸昌徒年定役奉伊、咸昌德通驿定役千吉、庆州毛良驿定役众伊、高灵安林驿徒年定役朴晐、朴道自、延廉昌、朴守长、密阳无讫驿定役金孟敬、义州充军金若老、嘉山流配僧道能、理山牛场合排馆吏定役崇智、得中、古理山合排馆吏定役韦烟、金石山、宁边水营定役吴臣叔、云山古延州合排馆吏定役金贤、熙川狄馀合排定役金益丁放送。昌城充军孔贵顺、金孝生、龙川充军金吾麻知、李亡龙、铁山充军崔国、李仲文、李仲善、安州充军韩莫实、李仲山,本官充军。”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9日

○丙戌,彗星见奎南。

○上御宣政殿,引见骨看兀狄哈中枢金麻尚哈、火剌温兀狄哈中枢阿充介等馈之。传于阿充介曰:“远路来朝,诚意可嘉。”阿充介对曰:“朝见心切,虽骨折肤毁,何惮之有?”麻尚哈等赐物有差。

○刑曹三覆启:“水原囚良人曺卜劫人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妻子依受教,永属边邑奴婢;典狱囚奴贵同、今吐伊再犯窃盗罪,依《大典》,绞待时。”从之。

12月20日

○丁亥,彗星见奎南。

○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成均馆直讲庆俊等四人轮对。

○金海府使朴思亨、井浦万户郑伯宗辞。上引见,问思亨以治民之方,对曰:“治民莫先于均赋役。”上曰:“金海边邑,汝知御敌之策乎?”对曰:“臣曾戍北方二十馀年,粗知其策。”上曰:“汝既知治民、御敌之道,其往勉哉。”

○兀良哈金多良哈等八人来献土宜。

○传于吏曹曰:“近者,守令之选颇轻率,以闲散凡流补之,民之愁叹,实由于此。今后须择廉介、有闻望者除授,虽政府、六曹郞官,亦并拟望。”

○御昼讲。

○传于吏曹曰:“褒贬之法,所以别贤愚,示劝惩也。今观察使褒贬守令,居中下者不过五六,馀皆居上,其居上者果皆贤乎?非所谓黜陟幽明也,其黜陟节目,商议以启。”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21日

○戊子,彗星见奎南外屏星上,尾长一丈许。

○上御宣政殿,引见兀良哈佥知时时哈、都邑道、朴撒塔木等二十六人,河东府院君郑麟趾、诸宰入侍。酒数行,命时时哈等三人,以次进爵,赐物有差。适开城府留守李恕长辞,上并引见语之曰:“开城府乃古都,民稠务剧。卿往懋哉。”

○御夜对。

12月22日

○己丑,彗星见奎南外屏星上,尾长一丈许。

○御经筵。

○女真护军金札秃等十三人来献土宜。

○礼曹启:“今承传教:‘懿敬庙改号以启。’谨按汉宣帝追谥故皇太子史皇孙,因谥为国号,请以懿庙称上。”从之。

○御夜对。侍读官郑徽启曰:“今守令不得人,故民不被实惠矣。”上曰:“《书》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孔子曰:‘百姓足,君谁与不足;百姓不足,君谁与足?’若民不得所,下情不达,则国家安得而独裕?予将密遣朝官,察守令贤否。”

12月23日

○庚寅,彗星见奎南外屏星上,尾长九尺许。

○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典医监副正车孟康等五人轮对。

○传旨吏曹,许通金钟子孙。

○都摠府经历李仁畦上书曰:

臣以微贱,从世祖靖难,得参原从,历践中外十有馀年。厚荷圣恩,臣欲尽节报效,而岁戊子,臣民无禄,世祖宾天,以臣为迁陵郞厅,未几,宪司以臣于国丧奸婢妾,谪振威县,至我圣朝特放,擢臣为都摠府经历。掌令洪贵达诬臣为陵所奸卢由愼妾,请罢本职。臣若有所犯,迁陵提调、郞厅在傍,数万人之目,安可掩哉?臣之罪状,俱在义禁府鞫案,今若一考,臣之曲直,了然不能遁其情矣。诚如贵达所启,臣负不赦之罪,犯不忠之恶,政曹其肯荐用乎?伏望殿下察焉。

下院相等议之,院相等议曰:“今考其时鞫案,实非永不叙用之罪。”即命许通。

○御昼讲。

○领中枢府事韩继美卒,辍朝,吊祭、礼葬如例。继美,字公甫,淸州人,都观察使惠之子也。正统戊午,以门荫补司勇,累历罗州判官、刑曹都官佐郞。景泰壬申,从世祖赴京,世祖即位,策为推忠佐翼功臣,擢知司谏院事,升同副承旨,转右承旨,阶嘉善,历户曹、刑曹参判,封西原君。癸未,资宪吏曹判书;成化乙酉,加正宪,寻加崇政。丁亥,为平安道兵马节度使,时李施爱反,朝廷讨之,命继美领本道精兵赴焉。施爱诛,赐敌忾功臣号,加崇禄议政府右赞成,寻迁左赞成兼吏曹判书。庚寅,加辅国崇禄西原府院君;是年,赐纯诚明亮经济佐理功臣号,寻升领中枢府。寻卒,年五十一。谥文襄:忠信爱人,文;因事有功,襄。继美妻,即贞熹王后姊也。以是曲被宠遇。为人美容仪,宽厚寡言,与人无忤意。

○御夕讲。

12月24日

○辛卯,彗星见外屏星上。

○御经筵。

○传旨义禁府:“乱臣缘坐淸河永属李文中、兴海永属李承中、海南永属李礼中、长鬐永属李永山、顺天永属李介甫、李阳生、金沟永属权仲禧、长城永属银山、玉同,从愿移安置;昌原安置李玉山等七人,移付处;车辇馆定属今山等四人,近处移定;灵岩安置崇德,外方从便;瑔妻召史等七十八人,放送。”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25日

○壬辰,彗星见外屏星下,光芒向东,尾长九尺许。

○御经筵。

○骨看兀狄哈佥知李多阳哈等七人来献土宜。

○日本国筑前州冷泉藤氏母,遣人来献土宜。

○传旨掌隶院:“尹末孙、庆由恭、金继宗、金孝祖、金轺、金宗莲、曺晋敬等属公奴婢还给,其已区处者,以乱臣奴婢充给。”

○御昼讲。

○传旨户曹:“曺晋敬、金孝祖、金轺、金继宗、金革等籍没家产,已区处外,还给。”

○传于司宪府曰:“凡衣服之制,别男女,等尊卑也。近日妇人好着男服,与男子无别,其禁之。”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26日

○癸巳,彗星见奎南外屏星南。

○御经筵。

○司宪府书启:

工曹参议韩欢,年少、不学,不合六曹堂上;掌乐院佥正郑涵,孱劣,不堪职事;司饔院直长郑叔墀,狂妄,不谨职事;安东府使金守和,懒慢无行;醴泉郡守成继曾、长水县监金永鼎,烦弊;利川府使权僴,烦苛;怀仁县监朴云孙,庸鄙无行,皆不合临民。

命罢成继曾、金永鼎、权僴、朴云孙职。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27日

○甲午,彗星见外屏星南。

○御经筵。

○传旨刑曹、司宪府曰:“《大典》内:‘违避公事者,囚家僮,毋过三人,过三日即放;未过三日,勿复囚。’今中外官吏,至于仆隶、胥吏,少有违忤,辄囚家僮,多至数十,虽过三日,不即放送,使贫民,破荡产业,其不奉法,甚矣。今后公事违避者外,违法滥囚家僮者,及虽应囚家僮,或过三日仍囚者,并重论不饶。”

○御昼讲。

○御夕讲。

○以金谦光为资宪判汉城府尹,林守谦兼守同知成均馆事,沈潾通政工曹参议,韩欢通政敦宁府都正,金从舜资宪平安道观察使,卞袍通政定州牧使,赵之周通政丰川都护府使。

12月28日

○乙未,彗星见外屏星南,尾长五六尺。

○御经筵。讲讫,大司宪金之庆启曰:“禁奔竞,所以杜干谒也。吏、兵房承旨亦兼官而有禁,兼判书独无禁,可乎?”上曰:“吏、兵曹堂上,岂听人干请哉?然《大典》有禁令,若兼判书不载《大典》,不须禁也。”大司谏成俊启曰:“诸将亦禁奔竞,兵曹兼判书非徒政曹,实诸将中之将也。请并禁。”上曰:“予当商量。”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29日

○丙申,彗星见外屏星南,尾长五六尺许。

○传旨吏曹:“权革奉常寺、宗簿寺、军器寺、内资寺、内赡寺、礼宾寺、司赡寺、军资监、济用监、典设司、典舰司、昭格署、掌菀署、活人署提调各一员。”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