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文钞/卷08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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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论、议、辨
封建论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曰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捍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矣。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盭,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四维论
《管子》以礼义廉耻为四维,吾疑非管子之言也。彼所谓廉者,曰不蔽恶也。世人之命廉者,曰不苟得也。所谓耻者,曰不从枉也。世人之命耻者。曰羞为非也。然则二者果义欤,非欤?吾见其有二维,未见其所以为四也。夫不蔽恶者,岂不以蔽恶为不义而去之乎?夫不苟得者,岂不以苟得为不义而不为乎?虽不从枉与羞为非皆然。然则廉与耻,义之小节也,不得与义抗而为维。圣人之所以立天下,曰仁义。仁主恩,义主断。恩者亲之,断者宜之,而理道毕矣。蹈之斯为道,得之斯为德,履之斯为礼,诚之斯为信,皆由其所之而异名。今管氏所以为维者,殆非圣人之所立乎?
又曰:“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若义之绝,则廉与耻其果存乎?廉与耻存,则义果绝乎?人既蔽恶矣,苟得矣,从枉矣,为非而无羞矣,则义果存乎?
使管子庸人也,则为此言。管子而少知理道,则四维者非管子之言也。
守道论
或问曰:“守道不如守官,何如?”对曰:是非圣人之言,传之者误也。官也者,道之器也,离之非也。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也。是固非圣人之言,乃传之者误也。
夫皮冠者,是虞人之物也。物者,道之准也。守其物,由其准,而后其道存焉。苟舍之,是失道也。凡圣人之所以为经纪,为名物,无非道者。命之曰官,官是以行吾道云尔。是故立之君臣、官府、衣裳、舆马、章绶之数,会朝、表著、周旋、行列之等,是道之所存也。则又示之典命、书制、符玺、奏复之文,参伍、殷辅、陪台之役,是道之所由也。则又劝之以爵禄、庆赏之美,惩之以黜远、鞭扑、梏拲、斩杀之惨,是道之所行也。故自天子至于庶民,咸守其经分,而无有失道者,和之至也。失其物,去其准,道从而丧矣。易其小者,而大者亦从而丧矣。古者居其位思死其官,可易而失之哉?《礼记》曰:“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孟子曰:“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然则失其道而居其官者,古之人不与也。是故在上不为抗,在下不为损,矢人者不为不仁,函人者不为仁,率其职,司其局,交相致以全其工也。易位而处,各安其分,而道达于天下矣。
且夫官所以行道也,而曰守道不如守官,盖亦丧其本矣。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者也。是非圣人之言,传之者误也,果矣。
六逆论
《春秋左氏》言卫州吁之事,因载六逆之说曰: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六者,乱之本也。余谓“少陵长、小加大、淫破义”,是三者,固诚为乱矣。然其所谓“贱妨贵、远间亲、新间旧”,虽为理之本可也,何必曰乱?
夫所谓“贱妨贵”者,盖斥言择嗣之道,子以母贵者也。若贵而愚,贱而圣且贤,以是而妨之,其为理本大矣,而可舍之以从斯言乎?此其不可固也。夫所谓“远间亲,新间旧”,盖言任用之道也。使亲而旧者愚,远而新者圣且贤,以是而间之,其为理本亦大矣,又可舍之以从斯言乎?必从斯言而乱天下,谓之师古训可乎?此又不可者也。
呜呼!是三者,择君置臣之道,天下理乱之大本也。为书者,执斯言,著一定之论,以遗后代,上智之人固不惑于是矣。自中人而降,守是为大,据而以致败乱者,固不乏焉。晋厉死而悼公入,乃理;宋襄嗣而子鱼退,乃乱;贵不足尚也。秦用张禄而黜穰侯,乃安;魏相成璜而疏吴起,乃危;亲不足与也。苻氏进王猛而杀樊世,乃兴;胡亥任赵高而族李斯,乃灭。旧不足恃也。顾所信何如耳!然则斯言殆可以废矣。
噫,古之言理者,罕能尽其说。建一言,立一辞,则臲<兀危>而不安,谓之是可也,谓之非亦可也,混然而已。教于后世,莫知其所以去就。明者慨然将定其是非,则拘儒瞽生相与群而咻之,以为狂为怪,而欲世之多有知者可乎?夫中人可以及化者,天下为不少矣,然而罕有知圣人之道,则固为书者之罪也。
晋文公问守原议
晋文公既受原于王,难其守。问寺人孛攵鞮,以畀赵衰。余谓守原,政之大者也,所以承天子,树霸功,致命诸侯,不宜谋及媟近,以忝王命。而晋君择大任,不公议于朝,而私议于宫。不博谋于卿相,而独谋于寺人。虽或衰之贤足以守,国之政不为败,而贼贤失政之端由是滋矣。况当其时不乏言议之臣乎?狐偃为谋臣,先轸将中军,晋君疏而不咨,外而不求,乃卒定于内竖,其可以为法乎?且晋君将袭齐桓之业,以翼天子,乃大志也。然而齐桓任管仲以兴,进竖刁以败。则获原启疆,适其始政,所以观示诸侯也,而乃背其所以兴,迹其所以败。然而能霸诸侯者,以土则大,以力则强,以义则天子之册也。诚畏之矣,乌能得其心服哉!其后景监得以相卫鞅,弘、石得以杀望之,误之者晋文公也。
呜呼!得贤臣以守大邑,则问非失举也,盖失问也。然犹羞当时、陷后代若此,况于问与举又两失者,其何以救之哉?余故著晋君之罪,以附《春秋》许世子止、赵盾之义。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处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以冤抑沈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以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桐叶封弟辩
古之传者,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曰:“以封汝。”周公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耶?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耶?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从而成之耶?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又不当束缚之,驰骤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况号为君臣者耶?是直小丈夫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
《论语》辩二篇
上篇
或问曰:儒者称《论语》孔子弟子所记,信乎?曰:未然也。孔子弟子,曾参最少,少孔子四十六岁。曾子老而死。是书记曾子之死,则去孔子也远矣。曾子之死,孔子弟子略无存者矣。吾意曾子弟子之为之也。何哉?且是书载弟子必以字,独曾子、有子不然。由是言之,弟子之号之也。
然则有子何以称子?曰:孔子之殁也,诸弟子以有子为似夫子,立而师之。其后不能对诸子之问,乃叱避而退,则固尝有师之号矣。今所记独曾子最后死,余是以知之。盖乐正子春、子思之徒与为之尔。或曰:孔子弟子尝杂记其言,然而卒成其书者,曾子之徒也。
下篇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曰:“馀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天后土,有罪不敢赦。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朕躬有罪,无以尔万方。”
或问之曰:《论语》书记问对之辞尔。今卒篇之首章然有是,何也?
柳先生曰:《论语》之大,莫大乎是也。是乃孔子常常讽道之辞云尔。彼孔子者,覆生人之器者也。上之尧、舜不遭,而禅不及己;下之无汤之势,而己不得为天吏。生人无以泽其德,日视闻其劳死怨呼,而己之德涸然无所依而施,故于常常讽道云尔而止也。此圣人之大志也,无容问对于其间。弟子或知之,或疑之不能明,相与传之。故于其为书也,卒篇之首,严而立之。
辩《列子》
刘向古称博极群书,然其录《列子》,独曰郑穆公时人。穆公在孔子前几百岁,《列子》书言郑国,皆云子产、邓析,不知向何以言之如此?
《史记》:郑𦈡公二十五年,楚悼王四年,围郑,郑杀其相驷子阳。子阳正与列子同时。是岁,周安王四年,秦惠王、韩烈侯、赵武侯二年,魏文侯二十七年,燕釐公五年,齐康公七年,宋悼公六年,鲁穆公十年。不知向言鲁穆公时遂误为郑耶?不然,何乖错至如是?
其后张湛徒知怪《列子》书言穆公后事,亦不能推知其时。然其书亦多增窜,非其实。要之,庄周为放依其辞。其称夏棘、狙公、纪渻子、季咸等,皆出《列子》,不可尽纪。虽不概于孔子道,然其虚泊寥阔,居乱世,远于利,祸不得逮乎身,而其心不穷。《易》之“遁世无闷”者,其近是欤?余故取焉。
其文辞类庄子,而尤质厚,少为作,好文者可废耶?其《杨朱》、《力命》,疑其杨子书。其言魏牟、孔穿皆出列子后,不可信。然观其辞,亦足通知古之多异术也,读焉者慎取之而已矣。
辩《文子》
《文子》书十二篇,其传曰老子弟子。其辞时有若可取,其指意皆本老子。然考其书,盖驳书也。其浑而类者少,窃取他书以合之者多。凡孟、管辈数家,皆见剽窃,峣然而出其类。其意绪文辞,叉牙相抵而不合。不知人之增益之欤?或者众为聚敛以成其书欤?然观其往往有可立者,又颇惜之,悯其为之也劳。今刊去谬恶乱杂者,取其似是者,又颇为发其意,藏于家。
辩《鬼谷子》
元冀好读古书,然甚贤《鬼谷子》,为其《指要》几千言。
《鬼谷子》要为无取,汉时刘向、班固录书无《鬼谷子》。《鬼谷子》后出,而险盭峭薄,恐其妄言乱世,难信,学者宜其不道。而世之言纵横者,时葆其书。尤者,晚乃益出七术。怪谬异甚,不可考校,其言益奇,而道益狭,使人狙狂失守,而易于陷坠。幸矣,人之葆之者少。今元子又文之以《指要》,呜呼,其为好术也过矣。
辩《晏子春秋》
司马迁读《晏子春秋》,高之,而莫知其所以为书。或曰晏子为之,而人接焉,或曰晏子之后为之,皆非也。吾疑其墨子之徒有齐人者为之。
墨好俭,晏子以俭名于世,故墨子之徒尊著其事,以增高为己术者。且其旨多尚同、兼爱非乐、节用、非厚葬久丧者,是皆出墨子。又非孔子,好言鬼事,非儒、明鬼,又出墨子。其言问枣及古冶子等,尤怪诞。又往往言墨子闻其道而称之,此甚显白者。
自刘向、歆、班彪、固父子,皆录之儒家中。甚矣,数子之不详也!盖非齐人不能具其事,非墨子之徒,则其言不若是。后之录诸子书者,宜列之墨家。非晏子为墨也,为是书者,墨之道也。
辩《亢仓子》
太史公为《庄周列传》,称其为书《畏累》、《亢桑子》,皆空言无事实。今世有《亢桑子》书,其首篇出《庄子》,而益以庸言。盖周所云者尚不能有事实,又况取其语而益之者,其为空言尤也。刘向、班固录书无《亢仓子》,而今之为术者,乃始为之传注,以教于世,不亦惑乎!
辩《鹖冠子》
余读贾谊《鵩赋》,嘉其辞,而学者以为尽出《鹖冠子》,余往来京师,求《鹖冠子》,无所见;至长沙,始得其书,读之,尽鄙浅言也,唯谊所引用为美,余无可者。吾意好事者伪为其书,反用《鵩赋》以文饰之,非谊有所取之,决也。
太史公《伯夷列传》称贾子曰:“贪夫殉财,烈士殉名,夸者死权。”不称《鹖冠子》。迁号为博极群书,假令当时有其书,迁岂不见耶?假令真有《鹖冠子》书,亦必不取《鵩赋》以充入之者。何以知其耶?曰: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