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第248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二百四十八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
第二百四十八卷目录
桑部纪事二
桑部杂录
桑部外编
柘部汇考
柘图
书经〈夏书禹贡〉
诗经〈大雅皇矣〉
礼记〈月令〉
山海经〈北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贾思勰齐民要术〈种柘〉
徐光启农政全书〈柘考〉
本草纲目〈柘 奴柘〉
柘部选句
柘部纪事
柘部杂录
草木典第二百四十八卷
桑部纪事二
《魏书太祖本纪》:“皇始元年十有一月,诏征东大将军、 东平公仪五万骑南攻邺,冠军将军王建、左军将军 李栗等攻信都。军之所行,不得伤民桑枣。”
《崔逞传》:“逞为慕容宝吏部尚书,亡归太祖,为御史中 丞。太祖攻中山未克,六军乏粮,民多匿谷,问群臣以 取粟方略,逞曰:‘取葚可以代粮,故飞鸮食葚而改音, 诗称其事。太祖虽衔其侮慢,然兵既须食,乃听以葚 当租。逞又曰:‘可使军人及时自取,过时则落尽。太祖 怒曰:‘内贼未平,兵人安可解甲仗入林野而收葚乎’’’?” 是何言欤!以中山未拔,故不加罪。
《食货志》:“太和九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诸男夫十五 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 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 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诸民年及课则受 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诸桑 田不在还受之限,但通入倍田分,于分虽盈没则还” 田,不得以充露田之数,不足者,以露田充倍。诸初受 田者,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馀种桑五十树,枣 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给一亩,依法课莳、榆、枣。奴 各依良,限三年种毕,不毕夺其不毕之地。于桑榆地 分杂莳馀果,及多种桑榆者,不禁。诸应还之田,不得 种桑、榆、枣果,种者以违令论,地入还“分,诸桑田,皆为 世业。身终不还,恒从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 受种如法。”
《伽蓝记》:昭仪尼寺西南有愿会寺,中书舍人王翊舍 宅立也。佛堂前有桑树一株,直上五尺,枝条横绕,柯 叶傍布,形如羽盖,覆高五尺。又叶凡为五重,每重叶 生葚各异,京师道俗谓之“神桑”,观者成市,布施者甚 众。帝闻而恶之,以为惑众,命给事中黄门侍郎元纪 伐杀之。其日云雾晦冥,下斧之处,血流至地,见者莫 不悲泣。
《隋书礼仪志》:“后齐为蚕坊于京城北之西,去皇宫十 八里之外,方千步。蚕宫方九十步,墙高一丈五尺,被 以棘。其中起蚕室二十七口,别殿一区,置蚕宫令丞 佐史,皆宦者为之。路西置皇后蚕坛,高四尺,方二丈, 四出阶,广八尺。置先蚕坛于桑坛东南大路东,横路 之南,坛高五尺,方二丈,四出阶,广五尺。外兆方四十 步,面开一门。有绿襜襦褠衣、黄履,以供蚕母。每岁季 春谷雨后吉日,使公卿以一太牢祀先蚕黄帝轩辕 氏于坛上,无配,如祀先农。”礼讫,皇后因亲桑于桑坛。 备法驾,服鞠衣,乘重翟,帅六宫升桑坛东陛,即御座。 女尚书执筐,女主衣执钩,立坛下。皇后降自东阶,执 筐者处右,执钩者居左,蚕母在后。乃躬桑三条讫,升 坛即御座。内命妇以次就桑,鞠衣五条、展衣七条、褖 衣九条,以授蚕母,还蚕室。初授世妇,洒一簿,领预桑 者并复本位。后乃降坛,还便殿,改服,设劳酒,班赉而 还。
《食货志》:“河清三年,定令每丁给永业二十亩,为桑田, 其中种桑五十根,榆三根,枣五根,不在还受之限,非 此田者,悉入还受之分,土不宜桑者,给麻田,如桑田 法。每岁春月,各依乡土早晚,课人农桑,自春及秋,男 二十五已上,皆布田亩桑蚕之月,妇女十五以上,皆 营蚕桑。”
《周书王思政传》:思政常以勤王为务,不营资产。尝被 赐园地,思政出征后,家人种桑果,及还,见而怒曰:“匈 奴未灭,去病辞家,况大贼未平,何事产业?”命左右拔 而弃之。故身陷之后,家无畜积。
《隋书·礼仪志》:“后周制,皇后乘翠辂,率三妃三。”�御媛、 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内子至蚕所,以一太牢亲祭,进 奠先蚕西陵氏神。礼毕降坛,昭化嫔亚献,淑嫔终献, 因以公桑焉《北史苏绰传》:“绰兼司农卿,奏曰:三农之隙,及阴雨之 暇,当教人种桑植果,艺其蔬菜,修其园圃,畜其鸡豚, 以备生生之资,以供养老之具。”
《隋书礼仪志》:“隋制,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季春上 已,皇后服鞠衣,乘重翟,率三夫人、九嫔、内外命妇,以 一太牢制币祭先蚕,于坛上,用一献礼。祭讫,就桑位 于坛南东面。尚功进金钩,典制奉筐,皇后采三条,反 钩,命妇各依班采五条、九条而止。世妇亦有蚕母受 功,桑洒讫,还依位,皇后乃还宫。”自后齐、后周及隋,其 典大抵多依《晋仪》,然亦时有损益矣。
《食货志》:“高祖登庸,其丁男中男,永业露田,皆遵后齐 之制,并课树以桑榆及枣。”
《赵轨传》:轨少好学,有行检,周蔡王引为记室,以清苦 闻。迁卫州治中。高祖受禅,转齐州别驾,有能名。其东 邻有桑葚落其家,轨遣人悉拾还。其主诫其诸子曰: “吾非以此求名,意者非机杼之物,不愿侵人。汝等宜 以为诫。”
《朝野佥载》:贞观年中,定州鼓城县人魏全家富,母忽 然失明,问卜者王子贞,子贞为卜之曰:“明年有人从 东来,青衣者三月一日来疗,必愈。至时候见一人著 青䌷襦,遂邀为设饮食。其人曰:‘仆不解医,但解作犁 耳’。”为主人作之,持斧绕舍求犁辕,见桑曲枝临井上, 遂砍下。其母两眼,燠然见物。此曲桑盖井之所致也。 《唐书礼乐志》:季春吉,已享先蚕,遂以亲桑散斋三日 于后殿,致斋一日于正寝,一日于正殿。前一日,尚舍 设御幄于正殿西序及室中,俱东向。致斋之日,昼漏 上水一刻,尚仪版奏“请中严。”尚服帅司仗布侍卫,司 宾引内命妇陪位,六尚以下,各服其服,诣后殿奉迎。 尚仪版奏:“外办。”上水二刻,皇后服钿钗礼衣,结佩,乘 舆出自西房,华盖警跸,皇后即御坐,六尚以下侍卫。 一刻顷,尚仪前跪奏称:“尚仪妾姓言,请降就斋室。”皇 后降坐,乘舆入室。散斋之日,内侍帅内命妇之吉者, 使蚕于蚕室,诸预享者皆斋。前。享三日,尚舍直长设 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命妇及六尚以下 次于其后,俱南向。守宫设外命妇次,大长公主、长公 主、公主以下于南壝之外道西,三公夫人以下在其 南,重行异位,东向北上。陈馔幔于内壝东门之外道 南,北向。前享二日,太乐令设宫县之乐于坛南内壝 之内,诸女工各位于县后。右校为采桑坛于坛南二 十步所,方三丈,高五尺,四出陛。尚舍量施帷障于外 壝之“外,四面开门,其东门足容厌翟车。”前享一日,内 谒者设御位于坛之东南,西向;望瘗位于西南,当瘗 坎,西向;亚献、终献位于内壝东门之内道南,执事者 位于其后,重行异位,西向北上。典正位于坛下,一位 于东南,西向;一位于西南,东向,女史各陪其后。司赞 位于乐县东北,掌赞二人在南,差退西面。又设司赞、 掌赞位于埋坎西南,东面南上;典乐举麾位于坛上 南陛之西,东向;司乐位于北县之间,当坛北向;内命 妇位于终献之南,绝位,重行异位,西向北上;外命妇 位于中壝南门之外,大长公主以下于道东,东西当 内命妇,差退;太夫人以下于道西,去道远近如公主, 重行异位,相向北上。又设御采桑位于坛上,东向;内 命妇采桑位于坛下,当御位东南,北向西上;执御钩 筐者位于内命妇之西,少南,西上;内外命妇执钩筐 者位各于其采桑位之后。设门外位:享官于东壝之 外道南,从享内命妇于享官之东,北面西上;从享外 命妇于南壝之外道西,如设次。设酒尊之位于坛上 东南隅,北向西上。御洗于坛南陛东南,亚献之洗又 于东南,俱北向。币篚于坛上尊坫之所。晡后,内谒者 帅其属,以尊坫、罍洗、篚羃入设于位,升坛者自东陛。 享日未明十五刻,太官令帅宰人以鸾刀割牲,祝史 以豆取毛血置于馔所,遂烹牲。五刻,司设升设先蚕 氏神座于坛上北方,南向。前享一日,金吾奏请,外命 妇等应集坛所者,听夜行。其应采桑者四人,各有女 侍者,进筐钩,载之而行。其日未明。四刻,槌一鼓为一 严;二刻,槌二鼓为再严。尚仪版奏“请中严。”一刻,槌三 鼓为三严。司宾引内命妇入立于庭,重行,西面北上。 六尚以下诣室奉迎。尚服负宝,内仆进厌翟车于阁 外。尚仪版奏“外办。”驭者执辔。皇后服鞠衣,乘舆以出, 华盖侍卫警跸,内命妇从。出门,皇后升车,尚功进钩, 司制进筐,载之,内命妇及六尚等乘车从,诸翊驾之 官皆乘马。驾动,警跸不鸣鼓角,内命妇、宫人以次从。 其日三刻,尚仪及司酝帅其属入实尊罍及币,大官 令实诸笾豆、簠、簋俎等,内谒者帅其属诣厨奉馔入, 设于馔幔内。驾将至,女相者、引享官、内典引引外命 妇俱就门外位。驾至大次门外,回车南向。尚仪进车 前跪奏称:“尚仪妾姓言,请降车。”皇后降车,乘舆之大 次,华盖伞扇尚仪以祝版进御署,出奠于坫。尚功司 制进受钩筐以退。典赞引亚献及从享内命妇俱就 门外位。司赞帅掌赞先入就位。女相者引尚仪典正 及女史、祝史与女执尊罍筐羃者入自东门,当坛南北向西上。司赞曰:“再拜。”掌赞承传,尚仪以下皆再拜, 就位。司乐帅女工人入,典赞引亚献、终献,女相者引 执事者。司宾引内命妇,内典引引外命妇入就位。皇 后停大次半刻顷,司言引尚宫立于大次门外,当门 北向。尚仪版奏:“外办。”皇后出次,入自东门,至版位,西 向立。尚宫曰:“再拜”,皇后再拜。司赞曰“众官再拜。”在位 者皆再拜。尚宫曰:“有司谨具,请行事。”乐三成,尚宫曰: “再拜”,皇后再拜。司赞曰“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坛 上尚仪跪取币于篚,兴,立于尊所。皇后自坛南陛升, 北面立。尚仪奉币,东向进,皇后受币,进,北向跪奠于 神座,少退,再拜。降自南陛,复于位。初,内外命妇拜讫, 女祝史奉毛血之豆,立于内壝东门之外。皇后已奠 币,乃奉毛血入,升自南陛,尚仪迎引于坛上,进跪奠 于神座前。皇后既升奠币,司膳出,帅女进馔者奉馔 陈于内壝东门之外。皇后既降,复位,司膳引馔入。至 阶,女祝史跪彻毛血之豆,降自东陛以出。馔升自南 陛,尚仪迎引于坛土,设于神座前。皇后诣罍洗,尚仪 跪取匜,兴,沃水。司言跪取盘,兴,承水。皇后盥。司言跪 取巾于篚,进以帨受巾,跪奠于篚,乃取爵于篚,兴,进, 受爵。尚仪酌罍水,司言奉盘,皇后洗爵,司言授巾,皆 如初。皇后升自坛南陛,诣酒尊,尚仪赞“酌醴齐,进先 蚕氏神座前”,北向跪奠爵,兴,少退立。尚仪持版进于 神座之右,东面跪读祝文,皇后再拜。尚仪以爵酌上 尊福酒,西向进,皇后再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兴。 尚仪帅女进馔者持笾俎进神前,三牲胙肉各置一 俎,又以笾取稷黍饭,共置一笾。尚仪以饭笾胙俎西 向以次进,皇后每受以授左右。乃跪取爵,遂饮卒爵, 兴,再拜,降自南陛,复于位。初,皇后献将毕,典赞引贵 妃诣罍洗,盥手洗爵,自东陛升坛,酌盎齐于象尊,进 神座前,北向跪奠爵,兴,少退,再拜。尚仪以爵酌福酒 进,贵妃再拜受爵,跪祭,遂饮,卒爵,再拜。降自东陛,复 位。昭仪、终献如亚献,尚仪进神座前,跪彻豆,司赞曰 “赐胙。”掌唱曰:“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尚宫曰:“再拜。” 皇后再拜。司赞曰:“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尚宫请 就望瘗位,司赞帅掌赞就瘗坎西南位。皇后至望瘗 位,西向立。尚仪执篚进神座前取币,自北陛降坛西 行诣瘗坎,以币置于坎。司赞曰:“可瘗”坎东西各四人 实土半坎。尚宫曰:“礼毕,请就采桑位。”尚宫引皇后诣 采桑坛,升自西陛,东向立。初,皇后将诣望瘗位,司宾 引内外命妇、采桑者、执钩、筐者皆就位。内外命妇一 品各二人,二品、三品各一人。皇后既至,尚功奉金钩 自北陛升,进,典制奉筐从升。皇后受钩采桑,典制以 筐受之。皇后采三条止,尚功前受钩,典制以筐俱退。 皇后初采桑,典制等各以钩授内外命妇。皇后采桑 讫,内外命妇以次采,女史执筐者受之。内外命妇一 品采五条,二品采九条,止。典制等受钩,与执筐者退 复位。司宾各引内外命妇采桑者以从。至蚕室,尚功 以桑授蚕母,蚕母切之以授婕妤,食蚕洒一簿止。尚 仪曰:“礼毕。”尚宫引皇后还大次,内外命妇各还其次。 尚仪、典正以下俱复执事位。司赞曰:“再拜。”尚仪以下 皆再拜出。女工人以次出其祝版,燔于斋所。车驾还 宫之明日,内外命妇设会于正殿,如元会之仪,命曰 《劳酒》。
《英华录》:“唐京兆万年县大宁坊有桑树一株,暮秋生 子,初冬葚熟。凤阁侍郎李元素取之以进。”
《唐书安金藏传》:“金藏,京兆长安人。在太常工籍。睿宗 为皇嗣,少府监裴匪躬、中官范云仙坐私谒皇嗣,皆 殊死。自是公卿不复见,唯工优给,使得进。俄有诬皇 嗣异谋者,武后诏来俊臣问状。左右畏惨楚,欲引服。 金藏大呼曰:‘公不信我言,请剖心,以明皇嗣不反也’。 引佩刀自剚腹中,肠出被地,眩而仆。武后闻,大惊,舆” 致禁中,命高医纳肠褫桑。�紩之阅夕而苏。后临视, 叹曰:“吾有子不能自明,不如尔之忠也。”即停诏狱,睿 宗乃安。
《贾循传》:“循母亡,将葬,宅有枯桑,一夕再生,芝出北墉, 人以为瑞。”
《南诏传》:“永昌之西,野桑生石上,其材上屈两向而下 植,取以为弓,不筋漆而利,名曰瞑弓。”
《邺郡名录》:杜胜宅以软漆缠桑枝,编为篱障,雨一过, 黑光照四面。时通甫爱之,欲以铜官第取,不应。 《旧唐书宪宗本纪》:元和七年夏四月癸巳,敕天下州 府民户每田一亩种桑二树,长吏逐年检计以闻。 《武宗本纪》:会昌二年四月敕:“劝课种桑,比有敕命,如 能增数,每岁申闻。比知并无遵行,恣加剪伐,列于廛 市,卖作薪蒸。自今州县所由,切宜禁断。”
唐杜光庭《录异记》:炖煌公李太尉德裕一且有老叟 诣门,引五六辈舁巨木请谒焉,阍者不能拒之。公异 而见之,叟曰:“某家藏此桑宝三世矣,某已耄矣,感公 之好奇搜异,是以献尔。木中有奇宝,若能者斲之,必 有所得。”洛邑有匠,计其年齿且老,或身已没,子孙亦 当得其旨诀,非洛匠无能斲之者也。公如其言,访于洛下,匠已殂矣。其子应召而来,睨而视之曰:“此可徐 而斲之矣。”因解为二琵琶槽,自然有白鸽,羽翼爪足, 巨细毕备。匠料之,微失厚薄,不中一鸽少其翼。公以 形羽全者进之,自留其一,今犹在民间。水部员外卢 延让,见太尉之孙,道其事。
《常新录》:裴休得桑木根曰:“若作沈香想之,更无异相。 虽对沈水香,反作桑根想,终不闻香气。”诸相从心起。 《五代史牛存节传》:存节初事诸葛爽于河阳,爽卒归 梁太祖。李罕之围张全义于河阳,全义乞兵于梁,太 祖以存节故事河阳,知其间道,使以兵为前锋。是时 岁饥,兵行乏食,存节以金帛就民易干葚以食,军击 走《罕之》。
《契丹附录》:开运二年,契丹南掠邢、洺、磁,至于安阳河, 千里之内,焚剽殆尽。契丹见大桑木,骂曰:“吾知紫披 袄出自汝身,吾岂容汝活耶!”束薪于木而焚之。 《清异录》:同州邰阳县刘靖兄弟同居,宅边榆树上生 桑,西廊梧桐上生榖枝。明年坟中白杨生桧。乡人号 榆为义祖,桐为小义,杨为义孙。县令出官钱为修三 异亭。
《南唐书》:烈祖末年,溧水天兴寺桑生木人,长六寸,如 僧状,右袒而左跪,衣裓皆备,色如纯漆可鉴,谓之“须 菩提。”置龛中,以仁寿节来献。烈祖惊异,迎置宫中,奉 事甚谨,其徒因以为感应。而识者按谯氏《五行志》,知 且有大丧。
《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秋九月丙子,禁伐桑枣。” 《食货志》:“太祖诏所在长吏谕民,有能广植桑枣、垦辟 荒田者,止输旧租。民伐桑枣为薪者罪之。剥桑三工 以上,为首者死,从者流三千里,不满三工者,减死配 役,从者徒三年。”
《礼志》:先蚕之礼久废,真宗从王钦若请,诏有司检讨 故事以闻。按《开宝通礼》,“季春吉巳,享先蚕于公桑,前 享五日,诸与享官散斋三日,致斋二日。享日未明五 刻,设先蚕氏神座于坛上北方,南向。尚宫初献,尚仪 亚献、尚食终献,女相引三献之礼,女祝读文,饮福受 胙如常仪。”又按《唐会要》,皇帝遣有司享先蚕,如先农 “可也。”乃诏:“自今依先农例,遣官设事。”礼院又言:“《周礼》 蚕于北郊,以纯阴也;汉蚕于东郊,以春桑生也。请约 附故事,筑坛东郊,从桑生之义。”坛高五尺,方二丈,四 陛,陛各五尺,一壝二十五步。祀礼如中祠。
《张洞传》:洞知棣州,河北地当六塔之冲者,岁决溢病 民田水退,强者遂冒占,弱者耕居无所。洞奏一切官 为标给,蠲其租以绥新集。河北东路民富蚕桑,契丹 谓之“绫绢州。”
《食货志》:神宗熙宁元年,中书议劝民栽桑,帝曰:“农桑 衣食之本,民不敢自力者,正以州县约以为资,升其 户等耳,宜申条禁。”于是司农寺请立法先行之开封, 视可行,颁于天下。民种桑柘,毋得增赋。安肃、广信、顺 安军、保州,令民即其地植桑榆,或所宜木,因可限阂 戎马,官计其活茂多寡得差减在户租数,活不及数 者罚责之补种。
《礼志》。政和礼局言:“《礼》,天子必有公桑蚕室以兴蚕事, 岁既毕则奉茧而缫,遂朱绿之,元黄之,以为郊庙之 祭服。今既开藉田以供粢盛,而未有公桑蚕室以供 祭服,尚为阙礼。请仿古制,于先蚕坛侧筑蚕室,度地 为宫,四面为墙,高仞有三尺,上被棘,中起蚕室二十 七,别构殿一区,为亲蚕之所。仿汉制置茧馆,立织室 于宫中,养蚕于薄以上。度所用之数为桑林。筑采桑 坛于先蚕坛南,相距二十步,方三丈,高五尺,四陛,凡 七事。置蚕官令丞,以供郊庙之祭服。”诏从其议。 宣和元年三月,皇后亲蚕,即延福宫行礼。其仪:季春 之月,太史择日皇后亲蚕,命有司享先蚕氏于本坛。 前期,殿中监帅尚舍设座殿上,南向,前楹施帘,设东 西阁,殿后之左右。又设内命妇妃嫔以下次于殿之 左右,外命妇以下次于殿门内外之左右,随地之宜, 量施幄幄于采桑坛外,四面开门。设皇后幄次于坛 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其日,“有司设褥位坛上少东, 东向;设内命妇位坛下东北,南向;设外命妇位坛下 东南,北向,俱异位,重行西”上。内外命妇一品各二人, 二品三品各一人。又设从采桑内命妇等位于外命 妇之东,南向,用内命妇一员充诣蚕室,授蚕母桑以 食蚕。设从采桑外命妇等位于外命妇东,北向,俱异 位,重行西上。设执皇后钩箱者位于内命妇之西,少 南,西上。尚功执钩、司制执箱、内外命妇钩箱者各位 于后。典制执钩,女史执箱。又于坛上设执皇后钩箱 位于皇后采桑位之北稍东,南向西上。前出宫一日, 兵部率其属陈小驾卤簿于宣德门外,太仆陈厌翟 车东偏门内,南向。其日未明,外命妇应采桑及从采 桑者,先诣亲蚕所幕次以俟起居。各令其女侍者进 钩箱,载至亲蚕所,授内谒者监,以授执钩箱者。前一 刻,内命妇各服其服。内侍引内命妇妃嫔以下俱谒 殿庭。起居讫,内侍奏“请中严。”少顷,又奏“外办。”皇后首饰鞠衣,乘龙饰肩舆如常仪,障以行帷,出内东门,至 左升龙门。内侍跪奏:“具官臣某言,请降肩舆,升厌翟 车。”讫,俯伏,兴,少退。御者执绥升厌翟车。内侍诣车前 奏“请车进发。”出宣德东偏门,执事者进钩箱,载之车。 至亲蚕所殿门,降车乘肩舆,入殿后西阁门,侍卫如 常仪。内侍先引内外命妇及从采桑者,俱就坛下位, 诸执钩箱者各就位。内侍奏“请中严。”少顷奏“外办。”皇 后首饰鞠衣,乘肩舆,内侍前导,至坛东门,华盖仗卫 止于门外,近侍者从之入。内侍奏“请降肩舆”,至幄次 内下帘。又内侍至幄次“请行礼”导皇后诣坛,升自南 陛,东向立。执钩箱者自北陛以次升坛就位。次内侍 引尚功诣采桑位前,西向奉钩以进。皇后受钩,采桑 司制奉箱进以受桑。皇后采桑三条止,以钩授尚功, 尚功受司制奉箱,俱退复位。初,皇后采桑,典制各以 钩授内外命妇。皇后采桑讫,内外命妇以次采桑,女 使执箱者受之。内外命妇一品各采五条,二品、三品 各采九条,止。典制受钩,与执箱者退复位。内侍各引 内外命妇退复位。内侍诣皇后前,奏:“礼毕。”退复位。内 侍引皇后降自南陛,归幄次。少顷,奏请乘肩舆如初。 内侍前导皇后归殿后阁,内侍奏:“解严。”初,皇后降坛, 内侍引内命妇诣蚕室,尚功帅执钩箱者以次从,至 蚕室,尚功以桑授蚕母,蚕母受桑缕切之,授内命妇。 蚕洒一薄讫,内侍引内外命妇各还次,皇后还宫。 《家世旧事》:明道主簿。上元时,谢师直为江东转运判 官,师直在省,其兄尝从明道假公仆掘桑白皮。明道 问之曰:“监司役卒甚多,何为不使?”曰:“《本草》说:‘桑白皮 出土见日者杀人’。以伯”淳所使人不欺,故假之耳。《师 宰之相信》如此。
《后山谈丛》:张忠定公令崇阳,民以茶为业。公曰:“茶利 厚,官将取之,不若早自异也。”命拔茶而植桑,民以为 苦。其后榷茶他县皆失业,而崇阳之桑皆已成,其为 绢,而比者岁百万疋,其富至今。令始下,惟通乐一乡 不变。其后别自为县,民亦贫至今也。
《礼志》:绍兴八年,宰臣奏积雨伤蚕。上曰:“朕宫中自蚕 一薄,欲知农桑之候,久雨叶湿,岂不有损。”乃命往天 竺祈晴。
《五行志》:绍兴二十一年,建德县定林寺桑生李实,栗 生桃实。占曰:“木生异实国主殃。”
《食货志》:“乾道元年正月,都省言,淮民复业,宜先劝课 农桑。令丞植桑三万株至六万株,守倅部内,植二十 万株以上,并论赏有差。”
《五行志》:“淳熙十六年三月,扬州桑生瓜,樱桃生茄。”此 草木互为妖也。
《隐逸传》:“杜生者,颍昌人,不知其名,县人呼为杜五郎。 所居去县三十里,有屋两间,与其子并居,前有空地 丈馀,即为篱门,生不出门者三十年。黎阳尉孙轸往 访之,其人颇洒落,自陈村人,无所能,官人何为见顾。 轸问所以不出门之因,笑曰:‘以告者过也’。指门外一 桑曰:‘忆十五年前,亦曾纳凉其下,何谓不出?但无用’” 于时,无求于人,偶自不出耳,何足尚哉。
《金史孙德渊传》:德渊,字资深,兴中州人也。大定十六 年进士,调石州军事判官,涞水丞,察廉迁沙河令。有 盗秋桑者,主逐捕之,盗以叉自刺其足面曰:“‘秋桑例 不禁采,汝何得刺我’?主惧,赂而求免,盗不从,诉之县。 德渊曰:‘若逐捕而伤疮,必在后。今在前,乃自刺也’。”盗 遂引服。
《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三年夏四月庚子,诏安辑徐、邳 民,禁征戍军士及势官,毋纵畜牧,伤其禾稼桑枣。甲 辰,命行中书省、宣慰司、诸路达鲁花赤、管民官劝诱 百姓,开垦田土,种植桑枣,不得擅兴不急之役,妨夺 农时。”
《食货志》:“世祖即位之初,诏天下国以民为本,民以衣 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于是颁《农桑辑要》之书于 民,俾民崇本抑末。至元七年,又颁农桑之制一十四 条。种植之制,每丁岁种桑枣二十株,土性不宜者听 种榆柳等,其数亦如之。种杂果者每丁十株,皆以生 成为数,愿多种者听。”
成宗大德十一年,申扰农之禁,“纵畜牧损禾稼桑枣 者,贵其偿而后罪之。”
武宗至大二年,淮西廉访佥事苗好谦献种莳之法。 其说分农民为三等:上户地一十亩,中户五亩,下户 三亩或一亩,皆筑墙垣围之,以时收采桑葚,依法种 植。武宗善而行之。其法出《齐民要术》等书。
仁宗延祐三年,以好谦所至,植桑皆有成效,于是风 示诸道,命以为式。是年十一月,令各社出地共莳桑 苗,以社长领之,分给各社。四年,又以社桑分给不便, 令民各畦种之。
《姜彧传》:“彧知滨州时,行营军士多占民田为牧地,纵 牛马坏民禾稼桑枣。彧言于中书,遣官分画疆畔,捕 其强猾不法者置之法。乃课民种桑,岁馀新桑遍野, 人名为太守桑《明会典》:“国初无亲蚕之礼。肃皇帝始敕礼部以每岁 季春皇后亲蚕于北郊,后改于西苑,未久即罢。”嘉靖 九年,定先期钦天监择日以闻,顺天府具蚕母名数, 奏送蚕室。内工部具钩箔筐架及一应养蚕什物,给 送蚕母。顺天府将蚕种及钩筐一副进呈讫,捧自西 华门出,置彩舆中,鼓乐送至蚕室。蚕母浴种,伺蚕生 先饲以待。先一日,蚕宫令、丞设皇后采桑位于采桑 台东向;执钩筐者位于稍东。设公主及内命妇位于 皇后位东,设外命妇位于采桑台东陛之下,南北向, 以西为上。至日四更,宿卫陈兵卫,女乐工备乐,司设 监备仪仗及重翟车,蚕宫令备钩筐,俱候于西华门 外。内执事女乐生并司赞六尚女官等,皆乘车先至 坛内。候将明,内侍诣坤宁宫,奏请皇后诣先蚕坛所。 皇后服常服,导引女官导皇后出宫门,乘肩舆,侍卫 警跸如常仪。公主及内命妇应入坛者,各服其服以 从。至西华门,内侍奏“请降舆,升重翟车。”兵卫仪仗、女 乐前导,女官捧钩、筐行于车前。皇后至具服殿少憩, 易礼服祭先蚕。祭毕,更常服。司宾引外命妇先诣采 桑台位,南、北向,女侍执钩筐者各随于后。尚仪入奏: “请诣采桑位。”导引女官导皇后至采桑位,东向,公主 以下各就位,南北向。执钩者跪进钩,执筐者跪奉筐 受桑。皇后采桑三条,还至坛南仪门坐,观命妇采桑。 三公命妇以次取钩,采桑五条;列侯、九卿命妇以次 采桑九条。采讫,各以筐授女侍。司宾引内命妇一人 诣蚕室,尚功帅执钩筐者从。尚功以桑授蚕母,蚕母 受桑,缕切之,以授内命妇。内命妇食蚕,洒一箔讫,司 宾引内命妇还。尚仪前。奏采桑礼毕,皇后还具服殿, 候陞座。尚仪奏司宾帅蚕母等行叩头礼讫,司赞唱 “班齐。”外命妇序列定,赞四拜。毕,赐命妇宴于殿内外, 并赐蚕母酒食于采桑台傍。公主及内命妇殿内序 坐。外命妇从采桑者及文武二品以上命妇于殿台 上,三品以下于台下各序坐。尚食进膳,司宾引公主 及内命妇各就坐。教坊司女乐奏乐,进酒及进膳、进 汤如仪。宴毕,彻案,公主以下并外命妇各就班。司赞 赞四拜。尚仪跪奏“礼毕。”皇后兴,还宫,导从如前。《亲蚕 坛》筑于安定门外,皇后率公主及内外命妇躬往采 桑,而择内西苑隙地盖造织堂,以终蚕事。十年,以出 入不便,改筑坛于西苑。坛高二尺六寸,四出陛,广六 尺四寸,甃以砖石。又为瘗坎于坛右,方深取足容物。 东为采桑台,方一丈四寸,高二尺四寸,三出陛,铺甃 如坛制。台之左右树以桑。坛东为具服殿三间,前为 门一座,俱南向。西为神库、神厨各三间,右宰牲亭一 座。坛之北为蚕室五间,南向。前为门三座,高广有差。 左右为厢房各五间,之后为从室各十,以居蚕妇。“设 蚕宫署于宫左偏,置蚕宫令一员,丞二员,择内臣谨 恪者为之,以督蚕桑等务。”
《涌幢小品》:湖州畜蚕者,多自栽桑,否则预租别姓之 桑,俗曰“秒桑”,凡蚕一斤,用桑百六十斤。谚云:“仙人难 断叶价。”故栽与秒为最稳,否则谓之“看空头蚕”,有天 幸者,往往趣之。
《燕山丛录》:汉昭烈宅在涿州楼桑村。昭烈在民间,所 居有桑,层荫如楼,因曰“楼桑”,今尚在其下,留题甚多。 《五杂俎》:涿州之涞水道中有大桑树,高十馀丈,荫百 亩,云即昭烈舍前之桑也。自汉及今千五百年矣,而 扶疏如故,且其葚视常桑倍大,土人珍之,以相馈遗 云。
桑部杂录
《诗经鄘风定之方中》:“星言夙驾,说于桑田。”〈朱注〉方春,时 雨既降,而农桑之务作,文公于是命主驾者晨起驾 车,亟往而劳劝之。
《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传〉 “《桑》,女工之所起。”沃,若犹沃沃然。〈注〉葚,桑实也。〈又〉桑之 落矣,其黄而陨。〈传〉陨,堕也。
《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传〉“墙”, 垣也。桑木之众也。〈朱注〉古者树墙下以桑。
《魏风·汾沮》:“洳彼汾一方,言采其桑。”〈笺〉《采桑》,亲蚕事也。 “十亩之闲,十亩之闲兮,桑者闲闲兮。”〈传〉“《闲闲》然”,男女 无别,往来之貌。〈疏〉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则野 田不树桑。《汉书食货志》云:“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 此十亩之中言有桑者,《孟子》及《汉志》言其大法耳。民 之所便,虽田亦树桑,故上云“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又〉 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传〉《泄泄》:多人之貌。
《唐风·鸨羽》:“肃肃鸨行,集于苞桑。”
《秦风:车粼》阪有桑,隰有杨黄鸟交交,黄鸟止于桑。
《曹风鸣鸠》“鸣鸠在桑,其子七兮。”〈又〉鸣鸠在桑,其子在 梅。〈又〉鸤鸠在桑,其子在棘。〈又〉鸤鸠在桑,其子在榛。 《豳风东山》:“蜎蜎者蠋烝在桑野。”
《〈小雅〉:南山有台》,南山有桑,北山有杨。
《黄鸟》黄鸟黄鸟,无集于桑。
《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注〉《桑梓二木》,古者五亩之 宅,树之墙下,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
《隰桑》“隰桑有阿,其叶有难。”〈传〉“阿然”,美貌。难然,盛貌,有 以利人也。〈疏〉言隰中之桑,枝条其阿然而长美,其叶 则甚难然而茂盛,其下可以庇荫,人往息者得其凉 也。〈朱注〉隰,下湿之处,宜桑者也。阿,美貌。难,盛貌。皆言枝 叶条垂之状。〈又〉隰桑有阿,其叶有沃。〈传〉沃,柔也。〈朱注〉沃, 光泽貌。〈又〉隰桑有阿,其叶有幽。〈传〉幽,黑色也。〈疏〉阿那 是枝叶条垂之状,故为美貌,难为叶之茂沃,言叶之 “柔幽”是叶之色,言桑叶茂盛而柔软,则其色纯黑,故 三章各言其一也。
《白华》樵彼桑,薪卬烘于煁。〈传〉《桑薪》,宜以养人者也。〈笺〉 《桑薪》,薪之善者也。
《周礼考工记弓人》:“凡取干之道七,柘为上,檍次之,檿 桑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荆次之,竹为下。”
《史记货殖传》:“齐鲁千亩桑,此其人与千户侯等。” 《汉书。食货志》:“还庐树桑。”〈注〉师古曰:“还绕也。”
《淮南子》:“螈蚕一岁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 为其残桑也。”
《新论》:“天子亲耕于东郊,后妃躬桑于北郊。国非无良 农也,而王者亲耕;世非无蚕妾也,而皇后躬桑。上可 以供宗庙,下可以劝兆民。”
《白虎通》:“王者所以亲耕,后亲桑,所以率天下农蚕也。” 《潜夫论》:百姓废桑而趋府庭,竟亡一岁功,则天下独 有受其饥者矣。
《申鉴》:“帝耕籍田,后桑蚕宫,国无游人,野无荒业。” 《发蒙记》:“鸠以桑葚为酒。”谓饮之即醉也。
《述异记》:“空桑生大野山中,为琴瑟之最者空桑也。” 《续博物志》:“鸠食桑葚则醉。”
《苏东坡集》:“琴弦旧则声暗,以桑叶揩之,辄复如新,但 无如其青何耳。”
俗呼“小录。”湖州以桑叶二十斤为一个。
桑部外编
《洞冥记》:“东方朔以元封中游鸿濛之泽,忽见王母采 桑于白海之滨。”
《神仙传》:麻姑语王方平云:“接侍以来,已见东海,三为 桑田。”
“班孟者,不知何许人,或云女子也。人家有桑果数千 株,皆聚之成积如山,如此十馀日,吹之各还本处。” 《云笈七签》:太上大道君坐于枯桑之下,精思百日,而 元始天尊下降,授道君灵宝大乘之法,《十部妙经 异苑》:吴孙权时,永康县有人入山,遇一大龟,即束之 以归。龟便言曰:“游不量时,为君所得。”人甚怪之,担出 欲上吴王。夜泊越里,缆舟于大桑树。宵中,树忽呼龟 曰:“劳乎元绪,奚事尔耶?”龟曰:“我被拘系,方见烹臛。虽 然,尽南山之樵,不能溃我。”树曰:“诸葛元逊博识,必致 相苦。令求如我之徒,计从安出?”龟曰:“子明无多辞,祸 将及尔。”树寂而止。既至建业,权命煮之,焚柴万车,语 犹如故。诸葛恪曰:“燃以老桑,树乃熟。”献者乃说龟树 共言。权使人伐桑树煮之,龟乃立烂。今烹龟尢,多用 桑薪,野人故呼龟为“元绪。”
《搜神记》:羊祜年五岁时,令乳母取所弄金镮。乳母曰: “汝先无此物。”祜即诣邻人李氏东垣桑树中探得之。 主人惊曰:“此吾亡儿所失物也,云何持去?”乳母具言 之,李氏悲惋,时人异之。
《异苑》:“晋武帝太元中,太原王戎为郁林太守,泊船新 亭眠,梦有人以七枚葚子与之,着衣襟中。既寤,得葚 如梦中。”
《幽明录》:太元中,北地人陈良与沛国刘舒友善,又与 同郡李焉共为商贾,曾获厚利,共致酒相庆。焉遂害 良,以苇裹之,弃之荒草。经十许日,良复生,归家说死 时,见一人著赤帻,引良去,造一城门,门下有一床,见 一老人执朱笔点校籍。赤帻人言曰:“向下土有一人, 姓陈名良,游魂而已,未有统摄,是以将来。”校籍者曰: “可令便去。”良既出,忽见友人刘舒谓曰:“不图于此相 见,卿今幸蒙神所遣。然我家厕屋后桑树中有一狸, 常作妖怪,我家数数横受苦恼,卿归岂能为我说此 耶?”良然之。既苏,乃诣官疏李焉而伏罪,仍特报舒家家人涕泣,云悉如言。因伐树得狸,杀之,其怪遂绝。 《广异记》:南方赤帝女,学道得仙,居高阳崿山桑树上, 正月一日衔柴作巢,至十五日成。赤帝诱之不得,以 火焚之,女即升天,因名“帝女桑。”
《甄异传》:“沛国张伯远年十岁时,病亡,见泰山下有十 馀小儿,共推一大车,车高数丈,伯远亦推之。时天风 暴起扬尘,伯远因桑枝而住,闻呼声便归,遂苏,发中 皆有沙尘。后年大至泰山,识桑如死时所见也。” 《定命录》:“长安里巷说:‘朱泚乱时,李太尉军中有一卒 为乱兵所刃,身颈异处,凡七日,忽不知其然而自起, 但觉’”颅骨稍硬,咽喉强于昔时,而受刃处痒甚,行步 无所苦,扶杖而归本家,妻儿异之,讯其事,具说其所 以体与颈分之时,全不悟其害,亦无心记忆家乡。忽 为人驱入城门,被引随死兵数千计。至东面有大局 署见绿衣长吏,凭几点籍姓名而过。次呼其人,便云: “不合来。”乃呵责极切,左右逐出令还。见冥司一人髡 桑木如臂大,其状若浮沤钉,牵其人头身断处。如令 勘合,则以桑木钉自脑钉入喉。俄而便觉再见日月, 不甚痛楚。妻儿因是披顶发而观,则见隆高处一寸 已上,都非寻常。皮里桑木黄文存焉。人或谓之粉黛。 元和中,温会有宗人守清,为邠镇之权将,忽话此事, 守清便呼之前出,乃云“是其麾下甲马士耿皓,今已 七十馀膂,力犹可支数夫。”会因是亲睹其异。
《稽神录》:“庐州军吏蔡彦卿为拓皋镇将,暑夜坐镇门 外纳凉,忽见道南桑林中有白衣妇人独舞,就视即 灭。明夜彦卿扶杖先往,伏草间。久之,妇人复出而舞, 即击之坠地,乃白金一饼。复掘地获银数千两,遂致 富裕云。”
《涌幢小品》:湖州有章姓者,豫占桑价,占贱即畜至百 馀斤,二十年无爽。白手厚获,生计遂饶,鼓乐赛谢以 为常。一日赛毕,有一妇人矮而肥,求斋卧地下不去, 其家内外醉饱厌之,叱使去。妇人曰:“我与汝曾祖母 有旧,连岁为汝应卜助生计,一斋何吝?”匍匐入门,蹴 之忽不见,且骇且疑。佛堂忽有声,曾祖母牌已裂为 二,盖祖母每好善见裸虫,必致暖处护其生,俟生翼 飞去乃已。矮妇之祥,或在于此。以后卜吉而畜,其价 必相左。《家道耗》云。
柘部汇考
释名
《干》:〈书经〉 《柘》:〈诗经〉
奴柘。〈拾遗〉
柘图
《书经》
《夏书禹贡》
荆州,厥贡:“杶干、栝柏。”
〈传〉干,柘也。〈疏〉正义曰:干为弓干。《考工记》云:“弓人取干之道七,以柘为上。”知此干是柘也。杶、栝、柏,皆木名也,以其所施多矣。柘木唯用为弓干,弓干莫若柘木,故举其用也。
《诗经》
《大雅皇矣》
攘之剔之,其檿其柘。
〈疏〉柘:材中为弓。《冬官·考工记》云:“弓人取干柘为上,檿桑次之。”〈大全〉《本草》曰:“柘木,里有纹,亦可旋为器。”
《礼记》
《月令》
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
〈注〉爱蚕食也。《野虞》,谓主田及山林之官。
《山海经》
===《北狱之山》多刚木,
〈注〉檀,柘之属。
《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
《东山经》
姑儿之山,其下多桑柘。
《中山经》
讲山,其上多柘。
若山多柘。
彘山多柘。
师每之山,其木多柘。
《琴鼓之山》,其木多椒柘。
《崃山》,“其木多檀柘。”
勾檷之山,其木多栎柘。
楮山多柘。
《贾思勰齐民要术》
《种柘》
《种柘法》:“耕地令熟,耧耩作陇,柘子熟时多收,以水淘 汰令净,曝干散讫,劳之草生,拔却,勿令荒没。三年闲 㔉去,堪为浑心扶老杖。十年中四破为杖,任为马鞭 胡床。”
胡床一具直百文
十五年,任为《弓材》。
一张二百
亦堪作履。
一两六十
裁截碎木中作锥刀靶。
一个直三文
二十年,好作犊车材。
一乘直万钱
欲作鞍桥者,生枝长三尺许,以绳系㫄枝木橛钉著 地中,令曲如桥。十年之后,便是“浑成柘桥。”
一具直绢一疋
欲作快弓材者,宜于山右之间北阴中种之。其高原 山田,土厚水深之处,多摇掘深坑。于坑之中种桑柘 者,随坑深浅,或一丈五直上出坑,乃扶疏四散。此树 条直,异于常材,十年之后,无所不任。
一树直绢十疋
柘叶饲蚕丝,可作琴瑟等弦,清鸣响彻,胜于凡丝远 矣。
《徐光启农政全书》
《柘考》
《博闻录》曰:“柘叶多丛生,干疏而直,叶丰而厚。春蚕食 之,其丝以冷水缫之,谓之‘冷水丝。柘蚕先出,先起而 先茧。柘叶隔年不采者,春再生必毒。蚕如不采,夏月 皆要打落,方无毒’。”
柘叶“比桑叶涩薄,十减二三,又招天水生牛蠹等虫。” 若种蜀黍,其稍叶与桑等。
《本草》有柘木,旧不载所出州土,今北土处处有之。其 木坚劲,皮纹细密,上多白点,枝条多有刺,叶比桑叶 甚小而薄,色颇黄淡,叶梢皆三叉,亦堪饲蚕绵。柘刺 少叶似柿叶微小,枝叶间结实,状如楮桃而小,熟则 亦有红蕊,味甘酸,叶味甘微苦。柘木味甘性温无毒。
救饥
采嫩叶炸熟,以水浸作成黄色,换水浸去邪味,以水 淘净,油、盐调食,其实红熟,甘酸可食。
《本草纲目》
《柘释名》
李时珍曰:按:陆佃《埤雅》云:“柘宜山石,柞宜山阜。”柘之 从石,其取此义与?
《集解》
寇宗奭曰:“柘木里有纹,亦可旋为器。其叶可饲蚕,曰 ‘柘蚕’。”然叶硬不及桑叶,入药以无刺者良。
李时珍曰:处处山中有之。喜丛生,干疏而直,叶丰而 厚,团而有尖。其叶饲蚕,取丝作琴瑟,清响胜常。《尔雅》 所谓“棘茧”,即此蚕也。《考工记》云:“弓人取材,以柘为上。” 其实状如桑子而圆,粒如椒,名隹子。隹音锥。其木染 黄赤色,谓之柘黄,天子所服。《相感志》云:“柘木以酒醋 调矿灰涂之,一宿则作间道。”乌木文,物性相伏也。
“木白皮” ,“东行。” 《根白皮》,气味
甘温无毒。
主治
《大明》曰:“妇人崩中,血结、疟疾。”
陈藏器曰:“煮汁酿酒服,主风虚耳聋,补劳损,虚羸腰 肾。梦与人交接泄精者。”
发明
李时珍曰:“柘能通肾气,故《圣惠方》治耳聋、耳鸣一、二 十年者”,有柘根酒。用柘根二十斤,菖蒲五斗,各以水 一石,煮取汁五斗,故铁二十斤锻赤,以水五斗浸取 清,合水一石五斗,用米二石,面二斗,如常酿酒成,用
真磁石三斤为末,浸酒中三宿,日夜饮之,取小醉而眠,闻人声乃止。附方
飞丝入目:柘浆点之,以绵蘸水拭去。〈医学纲目〉 洗目令明:柘木煎汤,按日温洗,自寅至亥乃止,无不 效者。正月初二,二月初二,三月不洗,四月初五,五月 十五,六月十一,七月初七,八月初二,九月初二,十月 十九,十一月不洗,十二月十四日。《徐神翁方》也。〈海上集验 方〉
小儿鹅口重舌:“柘根五斤锉,水五升,煮二升,去滓,煎 取五合,频涂之。无根,弓材亦可。”〈千金方〉
《奴柘集解》
陈藏器曰:“生江南山野。”似柘,节有刺,冬不凋。
李时珍曰:“此树似柘而小,有刺。叶亦如柞叶而小,可 饲蚕。”
刺气味
苦小温,无毒。
主治
陈藏器曰:“老妇血瘕,男子痃癖闷痞。取刺和三棱草、 马鞭草作煎,如稠饧。病在心,食后,在脐,空心服,当下 恶物。”
柘部选句
晋潘岳诗:“春草郁青青,桑柘何奕奕。” 唐李峤诗:“郁郁桑柘繁,油油禾黍积。”〈又〉桑柘迎寒色, 松篁暗晚晖。
储光羲诗。“桑柘悠悠水蘸堤,晚风晴景不妨犁。” 《祖咏》诗:“落日桑柘阴,遥村烟火起。”
李白诗:“桑柘绿如云。”又:“桑柘连青云。”
杜甫诗:“桑柘叶如雨,飞藿共徘徊。”
卢纶诗:“桑柘晴川口,牛羊落照闲。”
《张籍诗》:“桑柘罗平芜。”
章孝标诗:“池塘烟未起,桑柘雨初晴。”
《朱庆馀诗》:“桑柘成村百亩闲。”〈又〉桑柘骈阗,数亩闲 于𣸣。《诗》:“青春满桑柘。”
薛逢诗:“桑柘绕村姜芋肥。”
《韩偓诗》:“万里清江万里天,一村桑柘一村烟。”
《王驾诗》:“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宋苏轼诗:“万树桑柘美。”
柘部纪事
《淮南子》:“孟夏之月,爨柘燧火。”
《东方朔外传》:朔于上前射覆中之,郭舍人被榜,朔曰: “南山有木,名曰柘,良工材之可以射,射中人情如掩 兔。舍人数穷,不早谢。”上大笑。
《晋书冯跋载记》:“跋励意农桑,勤心政事,下书曰:‘今疆 宇无虞,百姓宁业,而田亩荒秽,有司不随时督察,欲 令家给人足,不亦难乎?桑柘之益,有生之本。此土少 桑,人未见其利。可令百姓人植桑一百根,柘二十根’。” 《唐书南诏传》:“自曲靖州至滇池,人水耕,食蚕以柘。蚕 生阅二旬而茧织锦缣精致。”
《清异录》:张曲江里第之侧有古柘,尝因狂风发其一 根,解为器具,花纹甚奇。人又以公之手笔冠世,目之 曰“文章树。”
柘部杂录
《礼记》:“投壶,矢以柘若棘,母去其皮。”
《周礼考工记弓人》:“凡取干之道七,柘为上,檍次之,檿 桑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荆次之,竹为下。”
《新论》:“楚柘质劲,必资榜檠以成。”�弓 《草木状》:“柘宜山石,柞宜山阜,楮宜涧谷,柳宜下田,竹 宜高平之地。”
《群碎录:古史考》曰:柘树枝长而劲,乌集之,将飞柘树 反起弹乌,乌乃号呼此枝为弓,快而有力,因名“乌号 之弓。”
《物类相感志》:“柘木以酒醋调矿灰涂之,一宿则作间 道。”“乌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