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007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七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七卷目录
农部汇考五
农政全书三〈玉衡车记 玉衡图说 恒升车图说 水库图说 水法附馀
凿井法 试水法 北耕兼种北盖种及耨图说〉
艺术典第七卷
农部汇考五
《农政全书三》
《玉衡车记》
玉。衡车者,井泉挈水之器也。既远江河,必资井养。井 汲之法,多从绠缶,饔飧朝夕,未觉其烦。所见高原之 处,用井灌畦,或加辘轳,或藉桔槔,似为便矣。乃俛仰 尽日,润不终亩。闻三晋最勤汲井灌田,旱熯之岁,八 口之力,昼夜勤动,数亩而止。他方习惰,既见其难,不 复问井灌之法。岁旱之苗,立视其槁,饥馑已后,非殍 则流。吁可悯矣。今为此器,不施绠缶,非藉辘轳,无事 桔槔。一人用之,可当数人。若以灌畦,约省夫力五分 之四。高地植谷,家有一井,纵令大旱,能救一夫之田, 数家共井,亦可无饥饿流亡之患。若资饮食,则童幼 一人,足供百家之聚矣。且不须俛仰,无烦提挈。略如 干运,其捷若抽。故烟火会集之地,一井之上,尚可活 一茕民也。
<h3 id="玉�一图" style="text-align: center">玉�一图玉衡四图
,二《图》。}}玉衡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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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衡图说》
“玉衡者,以衡挈柱,其平如衡,一升一降,井水上出,如 趵突焉。”玉衡之物有七:一曰双筒,双筒者,水所由代 入也。二曰双提,双提者,水所由代升也。三曰壶壶者, 水之总也,水所由续而不绝也。四曰中筒,中筒者,壶 水所由上也。五曰盘盘者,中筒之水所由出也。六曰 衡轴,衡轴者,所以挈双提,下上之也。七曰架。架者,所 以居庶物也。七物者备,斯成器矣,更为之机轮焉,巧 者运之不可胜用也。
《注》曰:“趵突泉,水上出也。”
一曰“双筒。”链铜或锡为双筒,其圜中规,而上下等半 其筒之长,以为之径,下有底、中底,而为之圜孔,以其 底之半径为孔之径,筒之旁齐于底而树之管,管外 出而上迤也。管之容,其圜中规,管之下端抒之,以合 于筒。开筒之下端为撱孔,融锡而合之于管,管之上 端亦抒之。既树之,则与筒之边为平行。三分其底之 径,以其一为管之径。底之圜孔为之舌以掩之。舌者
方版,方版之旁为之枢,底孔之旁为之纽。枢入于纽如户焉而开阁之。舌之开阁,与管之孔无相背也。纽居左则管居右,舌其合于底也欲密,管之孔合于筒 之孔,欲利而无罅,枢纽之动也欲不滞。凡水入也,必 从其底之孔也,有舌焉而开阁之,开之则入。阁之则 不出。左开则右阁矣。是左入而右不出也。是恒有一 孔焉。入而终无出也。故曰:“双筒者。水所由代入也。”
注曰:凡径皆言圆孔也,内不与焉,如本篇一图,甲至乙,丙至丁是也。“半长为径” 者,径三寸,则筒长六寸,如丙丁广三寸,则甲丁长六寸也。“半径为孔” 者,径三寸,孔径一寸五分,如丁丙三寸,则辛壬一寸五分也。“上迤” 者,斜迤而上,如戊至己丙至庚也。抒者,斜削之,如戊至丙己至庚是也。撱,长圆也,欲与戊丙之孔合也。融锡合之小焊也。管之上边与筒边平行,将以合于壶之下孔也,己庚是也。三分之一者,底径三寸,则管径一寸,未至申之度也。方板者,丑寅卯午是也。枢者,卯辰午是也。纽者,癸子是也。舌如橐龠之舌,以枢合纽,令丑卯之板,恒加于辛壬孔之上,向内而开阁之也。
二曰“双提。”旋坚木以为砧,其圜中规而上下等。曷知 其中规而上下等也?砧之大入于双筒也,欲其密切 而无滞也,展转之上下之,犹是也,斯之谓中规而上 下等。当砧之心而立之柱,三分其砧之径,以其一为 柱之径。柱之短长无定度,以水之深也,井之高也,斟 酌焉而为之度。柱之上端为之方枘而入于衡。凡水 之入也,入于双筒之孔也。孔有舌焉,砧升则舌开而 水为之入,砧降则舌合而水为之不出。水之入而不 出者舌也,舌之开阁者砧也。砧之上下者柱也。舌阁 矣,水不出矣,砧又下焉,水将安之?则由筒之管而升 于壶,左右相禅也。故曰:“双提者,水所由代升也。”
注曰:砧形如截蔗,本篇一图酉戌亥角是也。其高不言度者,趣其入于筒也,不转侧动摇而已矣。若为鼎足之柱以固之,即无厚可也。三分之一者,砧径三寸则柱径一寸,如酉角三寸则亢氐一寸也。凡双筒入井,近下则水浊,近上则水竭,故柱之短长,宜量水深与井高也。枘,笋也,当房心之上,刻而方之,为尾箕是也。
三曰壶。链铜以为壶。壶之容半加于双筒之容,其形 撱圜,腹广而上下弇之弇之度视广之度杀其十之 二,当其弇而设之盖壶之底为撱圜之长,径设二孔 焉,皆在其径。孔之撱圜,其大小也与管之上端等。融 锡而合之,壶之两孔各为之舌,而弇之舌之制,如筒 中之舌也。壶之内,当两孔之中,而设之纽,两舌之枢 “悉系焉,而开阁之左右相禅也。当盖之中为圜孔焉, 而合于中筒。”盖之合于壶也,欲其无罅也。既成,以铁 为双环,而交缠束之,当其合而锢之锡以备缮治也。 夫水之入于管也,左右禅也,而终无出也。水从管入 者,以提柱之逼之也,则上冲而壶之舌为之开,以入 于壶。水势尽而彼舌开,则此阁矣,是代入于壶也,而 终无出也。其代入也,壶为之恒满而上溢,其终无出 也,而有筒之容,以俟其底之入也。故曰:“壶者,水之总 也,水所由续而不绝也。”
注曰:“半加容” 者如之,又加半焉。如双筒共容四升,则壶容六升也。弇,敛也,腹广而上下弇,如本篇二图甲乙丙丁形是也。盖者,戊己庚辛也,撱圜之长径底图之乙丙是也。二孔者,未申也,酉戌也。皆在其径者,二孔之心在乙丙线之上也。二孔撱圜者,如酉戌短,干亥长,以合于一图之未申己庚也。二舌者,寅卯也,辰午也。纽者,子丑也。以枢合纽,令寅卯之板,恒加于未申孔之上,向丙而开阁之也。辰午加于酉戌亦如之,左右相禅也。盖之圆孔,庚辛是也。盖合于壶者,己戊加于甲丁也。“双环缠束” 者,本篇三图之角、亢氐、房是也。既锢之又束之者,水力大而易渫也。
四曰“中筒。”链铜或锡以为中筒。中筒之径与长筒旁 管之径等。中筒之下端为敞口,以关于盖上之孔,融 锡而合之,其长无定度。量水之出于井也,斟酌焉而 为之度,或铜锡之中筒,裁数寸,其上以竹木焉续之。 竹木之筒之径,必与下筒之径等,其上出之径,宁缩 也,无赢也。水之入于壶也,代入也,而终无出也,则无 所复之也。必由中筒而上。故曰:“中筒者。壶水所由上 也。”
《注》曰:“中筒” 者,本篇三图之“《坎》《艮》、庚辛” 是也,上出之径,必缩于下,合之径者,所以为出水之势也。
五曰盘。链铜或锡以为盘,中盘之底而为之孔,以当 中筒之上端,融锡而合之。盘底之旁为之孔而植之 管,管外出而下迤也。盘之容与壶之容等,管之径与 中筒之径等,管之长无定度,其下迤也,及于索水之 处也。中筒之水,其上溢也,盘畜之管泄之。故曰:“盘者, 中筒之水所由出也。”
注曰:“本篇四图之甲乙丙丁盘也,丙丁为孔,以合于中筒之上端,上端者,三图之坎艮也,底旁之孔。”
者,戊己也。“下迤” 者,己庚也。
六曰衡轴。直木为衡,衡之长无过井之径。双提之柱, 其相去也视双筒。双提之上枘入于衡之两端,其相 去也视双提。直木为轴,轴长于衡而无定度。圜其尾, 去首二尺而圜其颈。当颈尾之中而设之凿,当衡之 中而设之枘。衡横也,轴纵也,凿枘而合之,欲其固也。 轴展侧焉,衡低昂焉,提上下焉,左右相禅也。故曰:“衡 轴者。所以挈双提下上之也。”
注曰:“衡之长,本篇四图之,壬辛是也。枘入于衡者,子丑是也。轴之长,卯午是也。卯尾午首辰颈也。衡轴凿枘之合,寅是也。凿,孔也。衡横轴纵,卯辰子丑之交加也。”
七曰“架。”井之两旁为之柱,或石焉,或瓴甋焉,或木焉。 柱之上端为山口,山口者,容轴之圜也,以利转也。轴 之首设之小衡,与衡平行也,长二尺或三尺。小衡之 两端设二木而三合之如句股,以小衡为弦,句股之 交,立之柄,持其柄而摇之,以转轴也。水之中,穿井之 胁而设之,梁横亘焉。梁之上为二陷,以居双筒之底, 欲其固也。中其陷而设之,孔稍大于双筒之底,孔水 所从入也。梁居水中,其木必榆,榆为木也,无味,水不 受之变。梁在其下,柱在其上,车所由孔安而利用也。 故曰:“架者所以居庶物也。”
《注》曰:本篇四图之,卯亥也,辰,干也,柱也,当辰卯为山口者也,容轴之圆也。小衡者,申未也。“三合” 者,未申酉为三角形也,酉戌,柄也。立之柄者,立柄于酉戌酉未为直角也,坎艮,梁也,角亢氐房陷也,心尾陷中孔也。
若欲为专筒之车,则为专筒专柱而入之中筒如《恒 升》之法而架之,而升降之,其得水也,当玉衡之半,井 狭则为之。
注曰:专一也。架法见“《恒升》篇。”
恒升四图
恒升二图
恒升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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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升车图说》
《恒升》车者,井泉挈水之器也,其用与玉衡相似,而更 速焉,更易焉,以之灌畦治田,至为利益矣。若为之复 井,井之底为窦而通之,以大井潴水,以小井为筒而 出之,则无用筒也。若江河泉涧索水之处过高,龙尾 之力有不能至,则用是车焉,挈水以升,架槽而灌之, 或迤而建之,以当龙尾。
《恒升》者,从下入而不出也,从上出而不息也。《恒升》之 物有四:一曰筒,筒者,水所由入也,所以束水而上也二曰提柱,提柱者,水所由恒升也。三曰衡轴,衡轴者, 所以挈提柱上下之也。四曰架,架者,所以居庶物也。 四物者备,斯成器矣,更为之机轮焉,巧者运之不可 胜用也。
一曰筒,刳木以为筒。筒之长无定度,下端所至,居水 之中,已上则易竭,已下则易浊,上端所至,出井之上 度,及于索水之处而止。筒之径无定度,因井之大小, 索水之多寡,斟酌焉而为之度。筒之容,任圜与方,其 圜中规,其方中矩而上下等。筒之周以铁环约之,环 无定数,视筒短长,斟酌焉而为之数。筒之下端为之 “底,欲其密而无漏也。中底而为之孔,孔之方圜反其 筒,若圜筒而方孔七分底之径,以其四为孔之径,若 方筒而圜孔七分底之径,以其五为孔之径。孔之上 象孔之方圜,为之舌而掩之,如玉衡之双筒。”掩之欲 其密而无漏也。开阁之欲其无滞也。筒之上端为之 管,管外出而下迤也,本广而末狭也,水从孔入焉,既 入而提柱之势能以舌掩之,既掩而提之,提之则从 管而出也。故曰“筒者水所由入也,所以束水而上也。”
注曰:“玉衡之双筒与中筒为二,此则合之筒入于井,量井浅深,筒长短而置之,近上趣恒得水而止,近下趣无受浊而止,与玉衡同也。” 圆筒用竹尤简,用木则方筒为易焉。如本篇一图,甲乙丙丁圆筒也;丙丁其底也。戊己底方孔也。庚辛壬癸方筒也;壬癸其底也。子丑底圆孔也。寅方舌也;酉圆舌也。甲卯辛卯管也。“辰午、未申之属,环也。环之多寡疏密,趣不漏而止。” 馀见《玉衡篇》。
二曰“提柱。”链铜以为砧,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砧之大 入于筒也,欲其密切而无滞也,展转之上下之,犹是 也。当砧之心而设之孔,孔之方、圜,孔之径,皆与筒底 之孔等。孔之上为之舌以掩之,舌之制如筒底之舌 也。直木以为柱,柱有二式,一用长,一用短。用长者为 实取之柱,用短者为虚取之柱,实取之柱。其砧入于 “水而升降焉。其长之度,下及于筒之底,上出于筒之 口。其出于筒之口,无定度,趣及于衡而止。虚取之。柱 无用,长入筒数尺而止,升降于无水之处,以气取之。 欲挈之,先注水于砧之上,高数寸,以闭其罅而噏之。 凡井浅者实取焉,井深者虚取焉。五分其筒之径,以 其一为柱之径。”砧之合于柱也,链铜或铁为四足隅, 立于方砧之四维,方孔之四旁,而皆上聚之。聚之度 趣,不害于舌之开阖而止,以其聚合于柱之下端,合 之欲其固也。砧之厚,以其枝于隅足也,可无厚。既合 而入于筒,砧降而底之,舌为之掩。砧升则开之,开之 则水入,掩之则水不出。一升一降,是水恒入而不出 也。既入之水而砧降焉,则无复之也,则上冲于舌而 入于砧之孔。砧升而砧之舌为之掩,一升一降,是水 恒入而不出也。两入而不出,则溢于筒,而出常如是, 虚者实者同于是。故曰:“提柱者,水所由恒升也。”
注曰:玉衡之提柱与壶之孔之舌为二,此则合之。又玉衡之水皆实取,此有虚取之法焉。气法也。凡砧之入于筒,求密切而无滞也。求密切之法,成砧而入之,能无漏者,国工也;不能无漏者,稍弱。其砧之径,以毡罽之属,皮革之属,附于砧之四周焉。附之法:若砧厚者,稍剡其周之上下如鼓木,当其剡而刻为陷环,既附而坚束之。砧薄者,则为两重之砧,夹其毡或革,以隅足贯之,而槷之柱,如本篇二图之甲乙是也。四足者,丙丁戊酉也。砧者,己庚辛壬也。砧之孔,癸子也,其舌丑寅也。砧可无厚,无厚则轻。馀见《玉衡篇》。
三曰衡直木以为衡。衡之长无定度,量筒之大小,水 之浅深多寡焉。长则轻,衡之两端皆缀之石以为重。 其两重等,五分其衡,二在前,三在后而设之。凿直木 以为轴,轴之长无定度,圜其两端,中分其长而设之 枘。衡横也,轴纵也,凿枘而合之,欲其固也。轴之两端, 各为山口之木而架之,中分其衡之前而缀之。提柱 缀之,欲其密切而利转也。抑其后重,而提柱为之升, 扬其后重,则前重降而提柱随之也。提柱之降也,实 取者,挹水而升于砧也。其升也,则下入于筒而上出 于筒也。虚取者,降而得气焉,气尽而水继之。故曰:“衡 轴者,所以挈提柱上下之也。”
注曰:“气尽而水继之” 者,天地之间悉无空际,气水二行之交无间也,是谓“气法” ,是谓“水理。” 凡用水之术,率此一语为之本领焉。本篇三图之“甲乙衡也,丙丁两石重也,戊己衡也;子,衡轴之交也;庚辛壬癸,山口之木也;寅提柱也。缀之于丑卯,辰筒上端也;午管也。” 馀见《玉衡》篇。
四曰“架木为井,干以持筒,持之欲其固也。筒之下端 为盘以承之,盘与筒合之,欲其固也。中盘而为之孔, 孔之径稍强于筒底之孔之径,盘之下为鼎足,而置 之井底。”
注曰:“本篇四图之卯未辰午,井干也,加于地平之上,申戌酉亥之间,为正方之空,夹筒而持之丁戊”
井面地平也。己庚井底也。辛壬癸盘也。辛子壬丑癸寅盘足也。
若欲为双升之车,则双筒焉,如《玉衡》之法而架之,而 升降之,此升则彼降,用力一而得水二也,是倍利于 恒升也,尤宜于江河。
注曰:力一水二者,一升一降,各得水一焉,无虚用力也。恒升者,一升一降而得水一也。架法见《玉衡篇》。
水库一图
水库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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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三图
水库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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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五图
《水库图说》
“水库”者,积水之处也。泽国下地,水之所都。平原易野, 厥田中中,引河凿井,斯足用焉。若乃重山复岭,陡涧 迅流,乘水之急,激而自上,废人用器,厥利尤大矣。别 有天府金城,居高乘险,江河溪涧,境绝路殊,凿井百 寻,盈车载绠。时逢亢旱,涓滴如珠。或乃绝徼孤悬,恒 须远汲,长围久困,人马乏绝。若斯之类,世多有之。临 渴为谋,岂有及哉?计莫如恒储雨雪之水,可以御穷。 而人情狃近,未或先虑,及其已至,坐槁而已。亦有依 山掘地,造作塘池,以为旱备,而弥旬不雨,已成龟坼。 徒伤挹注之易穷,不悟渗漏之实多矣。西方诸国,因 山为城者,其人积水,有如积谷。谷防红腐,水防漏渫, 其为计虑,亦略同之。以故作为水库,率令家有三年 之蓄,虽遭大旱,遇强敌,莫我难焉。又上方之水,比于 地中,陈久之水,方于新汲。其蠲烦去疾,益人利物,往 往胜之。彼山城之人,遇江河井泉之水,犹鄙不肯尝 也。今以所闻《造作法》著于篇。
水库者,水池也。曰“库’者,固之其下,使无受渫也。羃之 其上,使无受损也。四行之性,土为至干,甚于火矣。水 居地中,风过损焉,日过损焉。夏之日大旱,金石流,土 山焦,而水独存乎?故固之,故羃之。水库之事有九:一 曰具,具者庀其物也。二曰齐,齐所以为之和也。三曰 凿,凿所以为之容也。四曰筑,筑所以为之地也。五曰 涂,涂所以为之固守也。“六曰盖,盖所以为之羃覆也。 七曰注”,注所以为之积也。“八曰挹”,挹所以受其用也。 “九曰修”,修所以为之弥缝其阙也。
注曰:羃防耗损,亦防不洁。古人井故有“羃” ,《易》曰《井》。
收勿幕齐与剂同
“一曰具水库之物有六,以备筑也、盖也、涂也。筑与盖 之物有三:曰方石,曰瓴甋,曰石卵。涂之物有三:曰石 灰,曰砂,曰瓦屑。”涂之物三合,谓之“三和之灰。”或砂或 瓦,去一焉,谓之“二和之灰。”炼灰之石,或青或白,欲密 理而色润,否者疏而不昵,炼之以薪或石炭焉,火不 绝二日有半而后足。试之法,先取一石权之,杂众石 而炼之,既成而出之权之,损其初三分之一,此石质 美而火齐得也。砂有三种:或取之湖,或取之地,或取 之海。海为上,地次之,湖又次之。砂有三色:赤为上,黑 次之,白又次之。辨砂之法有三,揉之其声楚楚焉,纯 砂也;谛视之,各有廉隅圭角,纯砂也。散之布帛之上, 抖擞之,悉去之,不留尘坌者,纯砂也。否则有土杂焉, 以为齐则不固。瓦之屑以出。陶之毁瓦,瓴甋、铁、石之 杵臼,舂而簁之,无新焉,而用其旧者。水濯之,日暴之, 极干而后舂之而簁之。簁之为三等,细与石灰同体 为细屑,稍大焉与砂同体为中屑,再簁之馀,其大者 如菽为查。
注曰:方石瓴甋者,以豫为墙为盖,二物皆无定度也。为墙之石,取正方焉。广狭短长、厚薄无定度,墙厚则坚,坚则久。为盖者或穹之穹,以石合之,其圆半规。穹之法有三,详见下《方》也。石卵者,鹅卵之石也,以豫为底也。无之,以小石代之。大者无过一斤,小者任杂焉。凡石卵或小石,欲坚润而密理,否者不固泥黏也。二日有半,三十时足也。陶,窑灶也。瓴甋,砖也。凡瓦之土,胜砖之土,用砖则谨择之。簁俗作筛,罗也。查,滓也。查无用簁择其过大者去之。三和之灰,今匠者多用之。其一则土也,用土不坚,以瓦屑故胜之。以后法为之剂又胜之。西国别有一物,似土非土,似石非石,生于地中,掘取之,大者如弹丸,小者如菽,“色黄黑,孔窍周通,状如蛀窠,俨然石也。而体质甚轻,揉之成粉,舂以代砂,或代瓦屑,灰汁在其空中,委宛相入,坚凝之后,逾于钢铁。近数十年前,有发故水道者,启土之后,锹䦆不入,百计无所施,既而穴其下方,乃坏堕焉。视其甃涂之灰,用是物也,厚半寸许尔。” 此道由来甚久,以历年计之,在汉武之世矣。后此凡用和灰,甚贵是物焉。或作室模,和灰涂之,崇闳窈窕,惟意所为。既成之后,绝胜冶铜铸铁矣。然所在不乏,计秦、晋、陇、蜀诸高阳之地,必多有之。其形大段如浮石而颗细,色赤黄,质脆为异耳。以《本草》质之,殆土殷孽之类也。其生在干燥之处,土作硫黄气者,或产硫黄者,或近温泉者,火石者,火井者,或地中时出磷火者,即有之。求之法,视其处草不蕃盛,茸茸短瘠。又浅草之中,忽有少分如斗许、如席许大,不生寸草者,依此掘地数尺,当可得也。西国名为“《巴初剌》那” ,求得之,大利于土石之工,或并无瓦屑及砂,以青白石末代之,其细大之等,与瓦屑同。
二曰《齐凡》。齐以斗斛概其物,水和之,三分其凡而灰 居一,砂居二,湅之如糜,谓之“甃齐”;三分其甃齐,加水 一焉而调之,谓之“筑齐。”涂之齐有三,湅之皆如糜;四 分其凡而瓦查居二,砂居一,灰居一,谓之初齐;三分 其凡而中屑居二,灰居一,谓之中齐;五分其凡而细 屑居三,灰居二,谓之末齐。凡《湅齐》熟之又熟,无亟于 用,无惜于力,日再湅五日而成为《新齐》。新齐积之,恒 以水润之。下湿之处,窖藏而土封之,久而益良。
注曰:“凡量灰,必出窑之灰;凡量瓦屑,必出臼之屑;凡量砂,必日暴之砂。” 皆言干也。“如糜” 者,今匠人所用甃墙涂墙,挑而概之之剂也。太燥则不附,太湿则不居,加水为筑剂,则如稀糜,沃而灌之之剂也。凡治宫室,筑城垣,造圹域,皆以诸剂斟酌用之。和之水,以泉水、江水、雨水、杂卤与碱,勿用也。雪水之新者,勿用也。凡总数也。
“三曰凿池。有二:曰家池,曰野池。家以共家,野以共野。 共家者,饮馔焉,澡涤焉;共野者,畜牧焉,溉灌焉。为家 池,计众溜而曲聚之,承而锺之,为野池。计冈阜原田 水道之委而聚之,而锺之,为家池。必二以上,代积焉。 代用焉”,为野池,专可也。随积而用之,皆计岁用之数 而为之容积。二年以上者,递倍之,或倍之容,或倍其 “处为家池,平其底、中底而为之坎,坎深二尺,以渟其 垢。三分其底之径,以其一为坎之径。”墙方则称,圜则 固,大者圜之,小者方之,大者圜而小者方,则不畏深 也。墙之周,或壁立,或下侈而上弇之,侈弇之数无定 度,虽为之《土囊》之口可也。若上侈而下弇,则寡容也。 中侈而上下弇,则难为墙也。无所取之,或为之复池, 限之以墙,中墙而为之窦以通之,小者槷之,大者闸 之,互输泻之,可抒清而去浊也,代积而代用也。若山 麓原田陂陁之地,则为壶漏之池,高下相承,互输泻 之,为野池,利浅以群饮,六畜以溉田。方其墙,迤其一 面以为涂,欲为深者,迤其底渐深之,无坎为野池。择 硗确之地,不宜稼而“水辏焉者可也”,是化无用为有用也。
注曰:共与供同。溜,檐沟也。容者,通高下广狭,所容受多寡之数也。度池尺寸,计容多寡,用盘量仓窖术,在《九章》算之《粟米》篇。专,独也。递倍者,二年则二倍,三年则三倍也。倍容者,倍其大,倍处者倍其多也。倍大法,亦用立方立圆术,酌量作之,在《九章》算之《少广》篇。“方则称者,或称其室,或称其庭,两方相称也。方墙而大,惧或堕焉。” 圆如井周,相恃为固,上弇不堕,亦此理也。侈广弇敛也。如本篇一图之甲乙丙丁,方池也。辛壬癸子,圆池也。二形之外,或有为长方者,方之属也。有六角八角以上诸角形者,圆之属也。惟所为之,未暇详也。戊己丑寅,底坎也,乙庚辛壬,壁立之墙也,卯辰午未戌房氐亢,上弇之池也,卯未戌角,土囊之口也。复池,两池并也。墙之实,多寡大小高下,任意作之。槷,木杙也。凡闸与槷或旁渫者,附之以暖木之皮而塞之。壶漏之池者,从上而下,位置如刻漏之壶,其开窦输泻,亦若漏水相承也。如本篇二图之甲乙复池也。丙丁限墙也。午未申,窦也。戊己庚辛,壶漏之复池也。壬其窦也。癸子丑寅卯辰,壶漏之三复池也。酉与戌皆其窦也。三以上任意作之,其连接之处,如庚至己,丑至子,浅深高下,亦任意作之。迤之以为涂,令人畜皆逦迤而下,恒及水际也。凡冈阜之下,山陵之麓,其地沥脂,故不宜稼。其势建瓴,水则辏之,牲降于阿,取饮既便,掣以灌田,趋下易达也。
四曰筑。筑有二,下筑底,旁筑墙。筑底者,既作池,平其 底,则以木杵杵之,或以石砧砧之。杵之砧之,欲其坚 也。依池之周而为之墙,或方石焉,或瓴甋焉,甃之以 甃,齐之灰甃,必乘其界墙,量池之小大浅深而为之, 厚不厌厚。若复池,则为共池而中甃其限墙,仍甃为 行水之窦。壶漏之复池,则各为池而穿行水之窦也。 “墙必以鹅卵之石,或小石垫之,其底厚五寸以上,不 厌厚,既垫之,复杵之,或砧之,不厌坚。”无惜其力,亦欲 其平也。既坚既平,以筑齐之灰灌之,又灌之,满焉实 焉,平焉,浮于石而止,复杵之,或砧之。有隙焉,复灌之, 满实平而止。中底之坎,亦杵之,亦墙之,亦垫之,而灌 之,如法作之。凡底与墙之交砧杵或不及焉,则以边 杵筑之。其垫与灌,必谨察之而加功焉。壶漏之窦,居 水之冲,必谨察之而加功焉。“凡墙皆以方长之石为 之缘,若遇大石焉而凿之。池以石为之底,与墙与缘 径涂之。有阙焉而为之缝,亦杵之而墙之,而缘之,而 垫之,而灌之”,如法作之野池,或土或石,皆如之。
注曰:“乘界,俗言骑缝也,缘池面压口也。” 缝,补也。本篇三图之甲乙,丙,木杵也;丁,边杵也;戊,石砧也;己辛己庚,甃墙也;庚辛,石垫也。本篇二图之甲乙,即共池也。以意度之,江海之滨,平原易野,土疏善坏,必以甃墙处于山者,如秦如晋,厥土骍刚,陶复陶穴,壁立不堕。若斯之处,掘地为池,虽无甃墙,而径涂之,不亦可乎?同志者请尝试之。
五曰涂。筑毕,候池之底既干,其十之八扫除之,过干 则水沃之,而后涂之。涂之先,以初齐厚五分,池大者 加二分之一,池之底及周连涂之。连涂之,则周与底 之交无罅也。涂毕,以木击击之,欲其平以实也。次日, 又击之,有罅焉。以铁概概之,干则以水沃而概之,无 罅而止。三日以后皆如之。俟其干十分之六,而涂之 中齐;中齐之厚,减其初二分之一,亦击之概之,次日 以后皆如之,候其干十分之六,而涂之末齐;末齐之 厚,减其次二分之一,亦击之概之,次日以后皆如之, 候其干十分之五,以铁概摩之,有罅焉。以水沃而摩 之,周与底,中坎之周与底,复池之水窦皆同之。凡周 与底之交若窦,必谨察之而加功焉。凡涂瓴甋之墙, 或燥而不眤,以石灰之水遍洒之,作垩色,干而后涂 之,则眤。凡涂石池与土池、野池与家池,皆同法。凡击, 欲其坚如石也;摩,欲其密如脂也,欲其莹如镜也。坚 密以莹,更千万年不渫也。
注曰:本篇四图之,甲,木击也;乙,铁概也。凡三和之灰,无所不可用。欲厚则四涂之,五涂之,任意加之。四涂者,初一、中二、末一;五涂者,初一、中三、末一末涂。以饰宫室之墙,欲令光润者,以鸡子清或桐油和之,如法击摩之。欲设色,以所用色代瓦屑而和之,石色为上,草木为下。
六,曰盖。家池之盖有二:曰平之,曰穹之。平有二:曰石 版,曰木版。皆平而羃之,为之孔以出入水。穹有三:曰 券穹,曰斗穹,曰盖穹。方池皆券穹,正方者或为斗穹。 圜池之属皆盖穹。券穹者,形覆券也,又如截竹析其 半而覆之,两和为之立墙。斗穹者,形覆斗也,方其隅, 而四墙之趋其顶也,皆以方。盖穹者,其形盖也,中高 而旁周皆下垂。凡穹之空皆半规,皆去缘尺而甃之。 甃之法,皆架木以为模,缘而成之。甃以石,则治之以 趋规。若瓴甋,亦以趋规之模造之。无之,则以甃齐加
损而合之。穹之下为之窦,以出入水。在野者或穹之不则苫之,或露之。注曰:“平盖出入之孔有二,一居中当底坎之上,以挹其渟污也;一近池之缘,注水入之,挈水出之,大小皆无定度也。” 本篇四图之丙丁戊己,庚券穹也。丁戊戊己,方池两缘也。丁丙戊,和墙也。丙庚,穹背也。辛壬癸子,丑斗穹也。辛壬癸丑,方池缘也。子,穹顶也。依丑辛直线为墙,渐狭而上以趋子。其丑子辛子皆圆线,馀三同之,而结于子也。卯、辰午,盖穹也。卯、辰,圆池缘也。午,穹顶也。旁周趋上皆为圆线,其全空正如立圆之半也。空皆半规者,谓丁丙戊丑子壬未午寅,皆半圜形也。如是则固去缘尺者,池口为道,将跨池以居梁也。趋规之势,今工人谓之《橘房形》也。
“七曰注。凡家池以竹木为承溜,展转达之。其将入于 池也,为之露池,迎辐辏之水暂积焉,以渟其滓,既淀 而后输之。露池之缘为窦焉,以入于池。露池之底为 窦焉,而他渫之,皆以闸,或以槷而节宣之。凡雨之初 零也,必有滓焉。长夏之雨也,必有酷热之气也,则启 其下窦而他渫焉。度可入池者塞之,启其上窦而输 之。若水之来,与地平,不能为下窦者,则淀其滓,以时 出之为新池,候干极而注之,新注之水不食也。既浃 月更注之,而后食之。为二池者,岁食经年之水;为三 池者,岁食三年之水。”是恒得陈水焉。水陈者良。若为 复池者,既注之澄,而后启中墙之窦而输之空池,复 注之,如是更积之,是恒得澄水焉。凡池既盈而闭之, 则畜之金鱼数头,是食水虫,或鲫鱼是食水垢。野池 注之山原之水,遂以畜诸鱼可也。鱼之性有与牛羊 相长者也。
注曰:“淀,下凝也。” 露池,不羃也。如本篇五图之甲乙丙,露池也;丁,上窦也;戊,下窦也。新注:不食灰,气入焉,味恶也。鱼与牛羊相长者,如𩽼食羊豕之恶而肥,鲢食𩽼之恶而肥也。
“八曰挹家池之水深。其挈之,则以龙尾之车更深者 为之。玉衡之车,恒升之车,无立其足,则以大石为坠, 关巨木而置之。无夹其筒,则跨池为梁而置之。既出 而为槽以达之。若挈瓶施繘焉,亦从其梁中底之坎 既淀焉,为噏筒以去其淀。噏筒者,截竹而通其节,或 卷铜锡焉。两端塞之,中底而为之孔,孔之径当底三 分之一,上端之旁为之孔,无过三分一指可揜也。”揜 其上孔而入之,水至于底而启之,则自下孔入者皆 淀也。既盈,揜而出之而倾之,如是数入焉,淀尽而止。 凡施筒亦从其梁。野池之灌畦若田也,亦以三车挈 之,置车亦如之。池大者无跨,其梁则跨之隅。
注曰:足谓龙尾之下枢也,玉衡之双筒,恒升之筒底也。筒者,玉衡之中筒,恒升之筒上端也。繘,汲井绳也。本篇五图之己庚辛石关巨木也。壬癸梁也。子丑噏筒也。寅噏筒之底孔也。卯旁孔也。未申梁跨其隅也。
九曰“修池,无新故,或渫焉。修之,则用细润之石,舂之 簁之,与灰同体,亦与同量。煮水百沸,而投之和之,日 干之,复舂之簁之,煮水投之,如是四焉。舂而簁之,牛 乳汁和之,以涂其隙,或以生漆和而涂之。”
《注》曰:“同体等细也,同量,等分也。”
《水法附馀》
“高地作井” ,未审泉源所在,其求之法有四:
第一气试
当夜水汽恒上腾,日出即止。今欲知此地水脉安在, 宜掘一地窖,于天明辨色。时人入窖,以目切地,望地 面有气如烟腾腾上出者,水汽也,气所出处,水脉在 其下。
第二盘试
望气之法,旷野则可。城邑之中,室居之侧,气不可见, 宜掘地深三尺,广长任意,用铜锡盘一具,清油微微 遍擦之。窖底用木高一二寸,以搘盘偃置之,盘上干 草盖之,草上土盖之。越一日开视,盘底有水欲滴者, 其下则泉也。
第三缶试
又法:近陶家之处,取瓶缶坏子一具,如前铜盘法用 之。有水汽沁入瓶缶者,其下泉也。无陶之处,以土甓 代之,或用羊绒代之。羊绒者不受湿,得水汽必定见 也。
第四火试
又法掘地如前,篝火其底,烟气上升,蜿蜒曲折者,是 水汽所滞,其下则泉也,直上者否。
《凿井法》
第一择地
凿井之处,“山麓为上,蒙泉所出,阴阳适宜,园林室屋 所在,向阳之地次之,旷野又次之。山腰者居阳则太 热,居阴则太寒,为下。”凿井者察泉水之有无,斟酌避 就之。
第二量浅深
井与江河地脉通贯,其水浅深,尺度必等。今问凿井应深几何?宜度天时旱涝,河水所至,酌量加深几何 而为之度去江河远者不论。
第三避震气
地中之脉,条理相通,有气伏行焉,强而密理,中人者 九窍俱塞,迷闷而死。凡山乡高亢之地多有之,泽国 鲜焉。此地震之所由也,故曰“震气。”凡凿井遇此,觉有 气飒飒侵人,急起避之,俟泄尽,更下凿之。欲候知气 尽者,缒灯火下视之,火不灭,是气尽也。
第四察泉脉
凡掘井及泉,视水所从来而辨其土色。若赤埴土,其 水味恶。赤埴,黏土也,中为甓“为瓦”者是。若散沙土,水 味稍淡。若黑坟土,其水良。黑坟者,色黑稍黏也。若沙 中带细石子者,其水最良。
第五澄水
作井底,用木为下,砖次之,石次之,铅为上。既作底,更 加细石子,厚一、二尺,能令水清而味美。若井大者,于 中置金鱼或鲫鱼数头,能令水味美。鱼食水虫及上 垢故。
《试水法》
第一煮试
取清水置净器,煮熟,倾入白磁器中,候澄清,下有沙 土者,此水质恶也。水之良者,无滓。又水之良者,以煮 物则易熟。
第二日试
清水置白磁器中,向日下,令日光正射水,视日光中, 若有尘埃絪缊如游气者,此水质恶也。水之良者,其 澄彻底。
第三味试
水,元行也,元行无味,无味者真水,凡味皆从外合之, 故试水以淡为主,味佳者次之,味恶为下。
第四称试
有各种水,欲辨美恶,以一器更酌而称之,轻者为上。
第五纸帛试
又法:用纸或绢帛之类,色莹白者,以水蘸而干之,无 迹者,为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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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盖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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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耕兼种北盖种及耨图说》〈此按天工开物本〉
凡麦与稻,初耕垦土则同,播种以后则耘耔,诸勤苦 皆属稻麦,惟施耨而已。北方厥土坟垆易解释者,种 麦之法,耕具差异,耕即兼种。其服牛起土者,耒不用 耕,并列两铁于横木之上。其具《方语》曰:“镪镪中间盛 一小斗,贮麦种于内。”其斗底空梅花眼,牛行摇动,种 子即从眼中撒下。欲密而多,则鞭牛疾走,子撒必多, 欲稀而少则缓。其牛撒种即少。既撒种后,用驴驾两 小石团,压土埋麦。凡麦种紧压方生。南方地不同北 者,多耕多耙之后,然后以灰拌种,手指拈而种之,种 随以脚根压土使紧,以代北方驴石也。耕种之后,勤 议耨锄。凡耨草用阔面大镈。麦苗生后,耨不厌勤。馀 草生机,尽诛锄下,则竟亩精华,尽聚嘉实矣。功勤易 耨,南与北同也。凡粪麦田,既种以后,粪无可施为,计 在先也。陕洛间忧虫蚀者,或以砒霜拌种子,南方所 用,惟炊烬也。南方稻田,有种肥田麦者,不冀麦实,当 舂小麦大麦青青之时,耕杀田中,蒸罨土性,秋收稻
谷必加倍也。凡麦收空隙,可再种他物,自初夏至季秋时日亦半载,择土“宜而为之,惟人所取也。南方大麦有既刈之后乃种迟生粳稻者,勤农作苦,明赐无 不及也。凡荞麦南方必刈稻,北方必刈菽、稷而后种, 其性稍吸肥腴,能使土瘦。然计其获入,业偿半谷有 馀,勤农之家何妨再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