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四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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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卷目录

     医部汇考二十四

      黄帝素问二十四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刺志论篇第五十三 针解篇第

      五十四 长刺节论篇第五十五

    艺术典第四十四卷

    医部汇考二十四

    《黄帝素问二十四》

    《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马莳曰:“刺有禁刺之穴,故名篇。”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 胃为之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 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王冰曰:肝象木,王于春,春阳发生,故生于左也。肺象金,王于秋,秋阴收杀,故藏于右也。心部于表者,阳气主外而象火也。肾治于里者,阴气主内而象水也。脾则营动不已,糟粕水谷,故为使;胃则水谷所归,五味皆入,如市杂,故为市也。鬲肓之上,气海居中,气者生之原,生者命之主,故气海为人之父母也。小心谓真心,神灵之宫室。从,谓随顺也。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顺之则福延,逆之则咎至。按:杨上善云:“肝为阳长之始,故曰生;肺为阴藏之初,故曰藏;心为五脏主,故称部;肾间动气,内治五脏,故曰治。心为阳父,肺为阴母,肺主气,心主血,共营卫于身,故为父母。” 肾神曰志,神之所以得任。名为志者,心之神也。

    马莳曰:“夫剌脏腑者,皆有要害,不可不察也。肝象木,木主东方,故肝生于左。肺象金,金主西方,故肺藏于右。虽其形为五脏之华盖,而其用则在于右也。肝为少阳,阳主于生,故曰生;肺为太阴,阴主于藏,故曰藏。心属阳,居于鬲上,故心部在表。肾属阴,居于鬲下,故肾治于里。心为五部主,故称曰部。肾间动气内治,故” 称曰“治。” 脾所以运化水谷,以灌五脏,故脾为之使。胃所以承受五味,无物不受,故胃为之市。且鬲者,鬲膜也,心下鬲上之间,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于气,心主于血,主宰于身,故鬲肓之上,中有父母者,正此心肺也。心在五椎之下,故背之中行有神道,开一寸五分为心俞,又开一寸五分为神堂,皆主于心,藏神之义。然心之下有心包络,其形有黄脂裹心者,属手厥阴经。自五椎之下而推之,则包络当垂至第七节而止,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 盖心为君主,为大心,而包络为臣,为小心也。《灵枢》·邪客篇谓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之包络,而少阴之脉,出入屈折,皆如心主之脉行也,则小心之义晓然矣。夫脏腑在人之位次隆重如此,故刺之者,顺其所而不伤,则有福,逆其所而伤之,则有咎,所谓要害之当察者以此。张志聪曰:“数,几也,言所当禁刺之处有几也。然五脏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细察焉。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左东而右西,是以肝左而肺右也。曰生曰藏者” ,谓脏体藏于内,脏气之从左右而出于外也。部,分也。心为阳脏而主火,火性炎散,故心气分部于表。肾为阴脏而主水,水性寒凝,故肾气主治于里。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无物不容,故为之市。内之鬲肉,前连于胸之鸠尾,旁连于腹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肓者,即募原之属,其原出于脐下,名曰脖胦。夫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水火者,阴阳之兆征。“中有父母” 者,谓心为阳脏,而居鬲之上,肾为阴脏,而居肓之上。鬲肓之上,其间有阴阳水火之神藏焉,七节之旁,鬲俞之间也。“中有小心” 者,谓心气之出于其间,极微极细,不可逆刺,以伤其心也。盖背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是以脏腑之气,皆从鬲而出,惟心气之上出于俞也。从之者,顺其脏气之所出,神转而不回者也;逆之者,逆其脏气,回还而有回,则不转之咎矣。若刺伤其脏气,则有死亡之大患焉。盖脏腑之气,皆从内鬲而出,如逆刺其心气则伤心,逆刺其肝气则伤肝,非针之中心与中肝也。故《胗要经终篇》曰:“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脏。避五脏者,知逆从也。所谓从者,鬲与脾肾之处,不知者反之。所谓鬲处者,谓内鬲前连胸胁之处,及背之鬲俞处也。所谓脾处者,鬲肉之下,连于腹胁处也。所谓肾处者,十四椎之间,肾注之俞处也。” 是肝胆之气,出于左胁,肺脏之气,出于右间,脾气出于腹,心气出于俞,肾气之注于十四椎也。故所谓从者。知脏气之从此而转。不知而反逆之。则有死伤之。

    咎矣 。张兆璜曰。脏腑之经俞。皆属于背。脏腑之气。从鬲气而转。故曰:“中鬲者。皆为伤中。”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欬。 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中去声下同

    马莳曰:“此言误刺五脏者,有死期与死证也。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故刺之中心者即日死。其动为噫,噫见则死矣。刺之中肝者五日死。其动为语,语见则死矣。五日疑作三日,乃木生数也。刺之中肾者六日死,以六乃水之成数也。其动为嚏,嚏见则死矣。刺中肺者三日死。其三疑为五,盖金生数,四日毕,当至五日” 而死者是也。其动为欬。欬见则死矣。刺中脾者。十日死。以十为土之成数也。其动为吞。吞见则死矣。

    张志聪曰:“日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环转一周而死。动者,伤其脏真而变动也。心在气为噫,噫则心气绝矣。肝在志为语,语则肝气绝矣。夫声合五音,五日者,五音之数终也。阴终于六六日者,肾脏之阴气终也。夫肾为本,肺为末,其动为嚏者,肾气从上泄也。脏真高于肺,主行营卫阴阳,刺中肺,故死于天地之生” 数也。肺在气为欬,欬则肺气绝矣。十日者,阴数之极也。吞,吞咽也。盖脾主涎,脾气绝而不能灌溉于四旁,故变动为吞也。夫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三者皆为阳脏,故死于一三五之奇。肾为阴中之太阴,脾为阴中之至阴,故死于六十日之偶。夫天为阳,地为阴,天主生,地主成,故阳脏死于生数之始终,阴脏绝于成数之始终也。

    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王冰曰:“胆气勇,故为呕。”

    马莳曰:“此言刺中胆者,一日半死,以其为生数之半也。其动为呕,呕见则死矣。呕出于胃,而胆证见之,以木为土克也。”

    张志聪曰:胆汁泄者呕,苦呕则胆气绝矣。夫十一脏腑,皆取决于胆,是胆为脏腑阴阳生气之始,故中胆者一日半死。盖一者奇之始,二者偶之基,一日半者,死于一二日之间也。按阴阳终始之道,有变有常,理路不一,不宜胶执也 。卢良侯曰:“《阴阳别论》论五脏不得胃脘之阳,而脏真渐绝,故死之缓。” 此篇论刺中五脏之真气。而真脏受伤。故死之速。

    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王冰曰:“大脉动而不止者,胃之大经也。胃为水谷之海,然血出不止,则胃气将倾,海竭气亡,故死。” 马莳曰:“此言中跗上,而误中大脉者,为死也。跗上者,足面也。刺跗上者,刺冲阳脉也。冲阳穴为胃经之原,若刺此穴者,误中大脉,以致血出不止,则胃为五脏六腑之大海,其气渐衰,必至于死也。前篇言刺肉者无伤脉” ,则自此以下,凡中脉之义,皆相同矣。

    张志聪曰:此中伤胃气而死也。跗上,足阳明之冲阳处也。大脉,大络也。胃为脏腑血气之生原,血出不止,原将绝矣。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王冰曰:“面中溜脉者,手太阳任脉之交会。手太阳脉,自颧而斜行,至目内眦,任脉自鼻鼽两旁上行,至瞳子下,故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马莳曰:此言刺面部而误中溜脉者,为盲也。溜脉者,凡脉与目流通者皆是也。《灵枢》大惑论云:“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 论疾诊尺篇云:“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 此皆溜脉之义也。不知其脉与目通,而刺面部者,误中溜脉,则不幸而目当为盲也。然溜脉,不止小肠任脉两经也。

    张志聪曰:此中伤小肠之脉而为盲也。溜脉者,脉之支别,浮见于皮肤之间者也。《经》曰:“中于阳,则溜于经。” 诸阳之会,皆在于面,谓邪中于面颊皮肤之阳,从支络而溜入于经,故曰溜脉也。手太阳之脉,其支者至目内眦,故中手太阳之支别而为盲也。曰不幸者,言刺浮浅之溜脉,而犹有不幸之盲也。夫刺避五脏者,必以布憿著之,乃从单布上刺,如刺深而误逆其脏气者死;刺脉而中大络,血出不止者死。今刺浮浅之脉,而犹有不幸之误,以戒用针者之慎毋太过也。即有宜于深者,其要害之处,所当避忌,勿妄忽也。

    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

    王冰曰:“脑户,穴名也,在枕骨上,通于脑中。然脑为髓之海,真气之所聚,针入脑则真气泄,故立死。” 张志聪曰:“此言头颈骨空之间,而更不宜深刺也。脑户,督脉穴名。督脉从脑户而上,至于百会、囟会,乃头骨两分,内通于脑。若刺深而误中于脑者,立。”

    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

    王冰曰:舌下脉,脾之脉也。脾脉者,侠咽连舌本,散舌下。血出不止,则脾气不能营运于舌,故喑不能言语。

    马莳曰:此言刺舌下,而失之太过者,为喑也。舌下者,廉泉穴也,属任脉经。任脉为阴脉之海,今刺廉泉而中其脉气,至于太过,则必血出不止,而为喑矣。盖人之音声,必发于会厌,以会厌为音声之户。《灵枢》忧恚无言篇云:“会厌之脉,上络任脉,取之天突,其厌乃发。” 今中脉太过,则廉泉与天突相通,天突与会厌相通,宜其为喑疾也。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

    王冰曰:“布络,谓当内踝前足下空处布散之络,正当然谷穴分也。络中脉,则冲脉也。冲脉者,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则肾脉与冲脉气并归于然谷之部,故为肿。” 马莳曰:此言刺足下布络,而误中其脉者,当为肿也。布络者,凡足之六经,皆有络脉也。误中其脉,而血又不出,则必邪不得散而为肿矣。王注。为然谷之中。则凿之甚也。

    张志聪曰:此论泻冲脉,血不出而为肿也。冲脉者,经血之海,邪入于经,则血有馀而当泻,血不出则气亦不行,故为肿矣。

    刺郄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王冰曰:郄中,即委中也。郄中大脉者,足太阳经脉也。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合手太阳,手太阳脉,自目内眦斜络于颧。足太阳脉,上头下项,又循于足。故刺之过禁,则令人仆倒,而面色如脱去也。张志聪曰:此刺膀胱之脉太过而为仆也。郄,浮郄也。足太阳之脉,循于腰者,下贯臀,至承扶,浮郄、委阳入腘中之委中。所谓浮郄者,其脉浮于分肉之隙间,所当浅刺者也。若刺之太过而中大脉,则伤太阳之气矣。太阳为诸阳主气,阳气暴厥则为仆扑,气伤则脱色也。《经》云:“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

    王冰曰:“气街之中,胆胃脉也。胆之脉,循胁里,出气街;胃之脉,侠齐入气街中;其支别者,起胃下口,循腹里,至气街中而合。今刺之而血不出,则血脉气并聚于中,故内结为肿,如伏鼠之形。气街在腹下,侠齐两旁,相去四寸,鼠仆上一寸,动脉应手也。” 马莳曰:此言刺气街,而误中其脉者,当为肿也。气街者,一名气冲,系足阳明胃经穴,在脐下横骨端,鼠鼷上一寸。刺气冲者,误中其脉,而血又不出,则血气并聚于中,故内结为肿,在鼠鼷之中也。张志聪曰:“气街者,谓胫气之街。《经》云:‘气在胫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以下’。” 气街,即足阳明之气冲穴,在鼠鼷上一寸。承山,足太阳穴,在腨下分肉间。鼠仆,谓肿于鼠鼷仆参之间也。鼠鼷在横骨尽处,仆参在承山以下踝骨之间。盖气街与承山之踝上以下相交,故直及于踝以下之仆参也。此言刺在上而证见于下,经气上下之相通也。

    刺脊闲中髓为伛。

    王冰曰:“伛,谓伛偻,身蜷屈也。脊闲,脊骨节闲也。” 马莳曰:“此言刺脊中,而误中其脊髓者,为伛也。脊闲者,《督脉经》脊中穴,一名神宗,一名脊俞,在十一椎下。针五分,得气即泻,禁灸,灸之亦令人腰伛偻。” 一说:凡一切刺脊闲,而中其髓,则精气泄,皆成伛偻,不止脊中一穴而已。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

    王冰曰:“乳之上下,皆足阳明之脉也。乳房之中,乳液渗泄,胸中气血,皆外凑之。然刺中乳房,则气更交凑,故为大肿。中有脓根,内蚀肌肤,化为脓水,而久不愈。”

    张志聪曰:“根蚀,言乳根有如虫食之痛痒也。”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欬逆。

    王冰曰:“五脏者,肺为之盖,缺盆为之道,肺藏气而主息,又在气为欬,刺缺盆中内陷,则肺气外泄,故令人喘欬逆也。”

    张志聪曰:缺盆在喉旁两横骨陷中,若缺盆然,故以为名。缺盆之中央,任脉也。任脉侧之动脉,足阳明也,名曰人迎。人迎之旁,手阳明也,名曰扶突。刺缺盆中者,刺手阳明太阳脉也。手阳明之脉,下入缺盆络肺,下属大肠。内陷气泄者,脉内陷而气反泄于内也。《针经》曰: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而圆其末,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盖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故脉内陷而气反下泄,则为欬喘之逆证矣。《经》云:“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病在大肠。” 盖大肠为肺之腑也。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

    王冰曰:“手鱼腹内,肺脉所流,故刺之内陷则为肿。”

    张志聪曰:鱼腹在手大指下,如鱼腹之圆壮,手太阴之鱼际穴也。肺主气而与大肠为表里,脉内陷,则血不得散,气不得出,故为肿。以上论手足头项胸背,皆有要害之处。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无刺《大劳》 人;无刺《新饱》人;无刺《大饥》人;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 人》。

    王冰曰:“大劳,经气越也。大惊,神荡越而气不治也。” 马莳曰:“此历举刺禁之大义也。大醉者脉数,过度,刺之则脉气愈乱;大怒者气逆,刺之则令人气愈逆;大劳者气乏,刺之则气愈耗;新饱者气满,刺之则气不行;大饥者气虚,刺之则气愈散;大渴者血干,刺之则血愈涸;大惊者气乱,刺之则气愈越。” 张志聪曰:“此论要害之外,而又有禁刺之人也。饮酒大醉,卫气先充络脉,先行皮肤,刺之则令人气乱矣。怒则气上,刺之则逆其气矣。大劳则阳气外张,刺之则泄其气矣。饮食未进,则络脉调匀。新饱者,谷气盛满,营卫未舒也。谷入于胃,脉道乃行,饥则脉道虚涩矣。水入于经,而血乃成,渴则血液燥竭矣。惊则气乱,必” 定其气而后可刺之。夫针刺之道。通其经脉。调其气血。是以神气不定。血气不调者。皆当避忌者也。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王冰曰:“阴股之中,脾之脉也。脾者中央土,孤脏以灌四旁。今血出不止,脾气将竭,故死。”

    张志聪曰:阴股,足少阴经脉所循之处,大脉,大络也。夫血气始于先天足少阴肾,生于后天足阳明胃,刺中大脉,血出不止,则血气皆脱矣。是以刺跗上与阴股,误中大络,而血不止者,俱死,谓其生始之原绝也。愚按先辈注疏,皆谓阴股为脾脉。按《伤寒论》平脉篇曰:“少阴脉不至,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膈” ,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不仁,此为尸厥。盖谓少阴之虚气,奔逆于上,上之阳热,乘虚而下归于阴,与阴相搏,以致少阴之生气不出,而为尸厥也。再按:足少阴之脉,出于然谷,上股内后廉,在足三阴之后,循足内之鱼腹股上,故曰阴股 。卢良侯曰:“上节首言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中以《无刺大醉节》间之,而此节复首提曰:“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节文先后序次,皆有意存,俱当着眼。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

    马莳曰:“此言刺客主人而内陷中脉者,为内漏,为耳聋也。客主人者,一名上关,足少阳胆经之穴,在耳上廉起骨,开口有空,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内陷者,刺太深也。刺太深以中其脉,则交脉破决,故为耳内之漏,及气不营而为聋也。”

    张志聪曰:“内陷中脉” ,谓客主人内之脉也。盖手足少阳之脉,盘错于耳前目侧浮浅之内,而又有陷中之深脉也。足少阳之脉,有从耳后入耳中者。手少阳之脉,亦有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过客主人,病则耳聋,浑浑焞焞。此言刺客主人太过,则误中内陷交过之脉,而为耳内漏而聋也 。卢良侯曰:“浮浅者为络脉” ,深者为经脉。而经脉之内,又有深隧之大经所取之脉,而内有交过之陷脉。是以刺跗上阴股太过,则中《大经》。刺客主人太过,则中交过之脉。当知经脉内又有经脉之交错也。

    刺膝髌出液,为跛。跛波上声

    王冰曰:“膝为筋府,筋会于中,液出筋干,故跛。” 《马莳》曰:“此言刺膝髌而出液者,当为跛也。犊鼻在膝髌之下,则犊鼻两旁之上,为膝髌也。刺之者出液,则液出筋干,当为跛也。”

    张志聪曰:“髌膝,盖骨也。膝乃筋之会液者,所以灌筋濡空窍者也。液脱则筋无以濡养,屈伸不利而为跛矣。”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王冰曰:“臂太阴者,肺脉也。肺者主行荣卫阴阳,治节由之。血出多则荣卫绝,故立死也。”

    马莳曰:此言刺肺脉而出血过多者,当立死也。臂太阴,即手太阴肺经之脉。按《灵枢》寒热病篇亦有臂太阴,以其脉行于臂,故既曰手,又曰臂也。张志聪曰:“肺者主行荣卫阴阳,出血过多,则荣卫不续,所以一息不运,则穹壤判矣。”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重平声

    马莳曰:此言刺肾经,而使之重虚出血者,当为喑也。足少阴肾经之脉,循喉咙,侠舌本,故肾既虚而刺之出血,则为重虚,其舌必难以言也。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首中平声下去声

    马莳曰:此言刺膺中而误中其肺者,当为喘逆仰息也。刺膺中,误中《肺,经》云:“门中府,则肺气上泄,故为病喘急而逆,仰首而息也。”

    张志聪曰:胸前之两旁谓之膺,足阳明之俞在膺中。肺经之脉,亦循膺中之云门、中府而出。若刺膺中之脉,陷而入深,误中肺脉,则令人喘逆仰息,盖因无故而伤之也 。卢良侯曰:“此与客主人内陷中脉同义,盖谓经脉所循,有浅深,而同道者也。”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中平声

    王冰曰:“肘中,谓肘屈折之中,天泽穴也。刺中陷脉,恶气归之,气固关节,故不屈伸也。”

    张志聪曰:内陷者,不能泻出其邪,而致气归于内也。气不得出,则血不得散,故不能屈伸也。按《灵枢经》云:“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肾有邪,其气留于两腘。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脉之所游。邪气恶血,故不可留住,留住则伤络脉,骨节机关,不得屈伸” ,而病挛也 。杨君立曰:“络脉者。所以濡筋骨。利关节者也。”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

    王冰曰:“股下三寸,肾之络也。冲脉与少阴之络,皆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并循于阴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脉则令人遗溺也。”

    马莳曰:“此言刺肝穴而误使内陷者,当遗溺也。阴股下三寸,《肾经》无穴。肝经有阴包穴,治遗溺。在膝上四寸,则正当股下三寸之处。又按《脾经》有箕门穴,亦治遗溺。其穴在鱼腹上越筋间,阴股内动脉应手,则当在肝脾两经,然又以肝经为长也。刺之而内陷其脉,则溺反不止矣。”

    张志聪曰:“阴股下三寸,足少阴之络也。夫刺之要,气至而有效。内陷者,气不至而反陷于内也。肾开窍于二阴,故令人遗溺。”

    刺掖下胁间,内陷,令人欬。掖腋同

    王冰曰:“掖下,肺脉也。肺之脉,从肺系横出腋下,真心脏脉直行者,从心系却上腋下,刺陷脉则心肺俱动,故欬也。”

    马莳曰:此言刺肺脉而误使内陷者,当为欬也。腋下当为天府穴,在腋下三寸,肺脉也。肺脉从肺系横出腋下,今刺之而内陷其脉,则当为欬也。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

    王冰曰:“胞气外泄,谷气归之,故少腹满也。” 少腹,谓齐下也。

    马莳曰:“此言刺少腹,而误中膀胱,则溺出而少腹满也。胞气外泄,膀胱虚胀,故溺出而少腹痛也。”

    刺腨肠内陷为肿。

    马莳曰:此言刺腨肠而误使内陷者,当为肿也。腨肠者,足鱼腹中承筋穴,俗云腿肚,系足太阳膀胱经。内陷则气泄,故为肿。《铜人》《明堂》俱禁针。

    张介宾曰:“肉厚气深,不易行散,气反内陷,故为肿也。”

    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匡眶同

    王冰曰:“匡,目眶骨中,目匡骨中也。匡骨中脉,目之系,肝之脉也。刺内陷则眼系绝,故为目漏目盲。” 张志聪曰:“陷骨中脉,匡骨上之陷脉也。《经》曰:‘裹撷筋骨气血之精,而与脉并为系。刺脉而伤其目系,则泪流不止而为漏,视无所见而为盲’。”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中平声

    王冰曰:“诸筋皆属于节,津液渗润之液,出则筋膜干,故不得屈伸也。”

    张志聪曰:“关节者,骨节交会之机关处也。液者,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故液脱者,骨肉屈伸不利。按以上要害之处,有误中而立死者,有刺之而记日死者,有为跛为伛,为喑为盲之痼疾者。行针之时,如临渊履冰,慎勿轻忽也。”

    《刺志论篇第五十三》

    马莳曰:“志’者,记也。篇内言虚实之要及泻实补虚之法,当记之不忘,故名篇。

    张志聪曰:“夫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是以营卫调,志意和,则筋骨强健,腠理致密,精神专直,身不受邪,如形气谷气之相反,血脉虚实之变常,皆缘志意不和,以致邪气从之,故名之曰《刺志论 》。” 卢良侯曰:“此篇帝问虚实之要,而伯所答者,皆为邪病所伤,盖邪实则正虚矣。然取邪气之浅深” ,在用志之专一。故曰《刺志论》。

    黄帝问曰:“愿闻虚实之要。”岐伯对曰:“气实形实,气虚 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盛气盛,谷虚气虚,此其 常也,反此者病。脉实血实,脉虚血虚,此其常也,反此 者病。”

    王冰曰:《阴阳应象大论》曰:“形归气由” ,是故虚实同焉。反谓不相合应,失常平之候也。形气相反,故病生。气谓脉气,形谓身形也。《灵枢经》曰:荣气之道,内谷为实,谷入于胃,气传与肺,精专者上行经隧,由

    “是故谷气虚实,占必同焉,候不相应,则为病也。脉者血之腑,故虚实同焉,反不相应,则为病也。” 马莳曰:“此言虚实之要。凡气与形,谷与气,脉与血,相称者为常,而相反者为病也。气者人身之气也,形者人之形体也,气实则形实,气虚则形虚,此其相称者为常,而相反则为病矣。然此气之虚实,必于脉而验之,但不可” 即谓气为脉也。观下文有血脉对举者可知。谷盛谷虚者,用谷有多少,而谷气斯有盛虚也。故谷多则气盛,谷虚则气虚,此其相称者为常,而相反则为病矣。此曰气者,即上文之所谓气也。《脉要精微论》谓:“脉者血之腑” ,言血之多少,必聚于经脉之中,故脉实则血实,脉虚则血虚,此其相称者为常,而相反则为病矣。

    张志聪曰:“形归气,气生形,形气之宜相应也。反此者,谓气盛身寒,气虚身热,皆为寒暑之所病。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是以谷之多少,与气之盛虚,宜相应也。反此者,谓谷入多而气少,谷不入而气多,亦为邪气之所致。脉者血之腑,故虚实之宜相应也。反此者,或” 因饮中热。或风气留于脉中。亦因病之所致也。

    帝曰:如何而反?岐伯曰:“气盛身寒,此谓反也;气虚身 热,此谓反也;谷入多而气少,此谓反也;谷不入而气 多,此谓反也;脉盛血少,此谓反也;脉少血多,此谓反 也。”

    王冰曰:“气虚为阳气不足,阳气不足当身寒。反身热者,脉气当盛,脉不盛而身热,证不相符,故谓反也。胃之所出者,谷气而布于经脉也。谷入于胃,脉道乃散,今谷入多而气少者,是胃气不散,故谓反也。若谷不入而气多,乃胃气外散,肺并之也。脉盛血少,脉少血多,皆谓反者,由经脉行气,络脉受血,经气入络,络受” 经,气候不相合,故皆反常也。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相反为病者之有三也。气盛者身宜温而今反寒;气虚者身宜清而今反热;谷多者气宜多而今反少;谷少者气宜少而今反多;脉盛者血宜多而今反少;脉小者血宜少而今反多,此皆谓之相反也。气盛身寒,此谓反也’八字,乃旧本脱简,愚僭入” 之。

    张志聪曰:盛者实也,少者虚也。脉盛者,脉大也。脉少者,脉小也。

    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谷入多而 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谷入少而气多者, 邪在胃及与肺也。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脉大血少 者,脉有风气,水浆不入,此之谓也。

    王冰曰:寒伤形,故气盛身寒;热伤气,故气虚。身热脱血,则血虚,血虚则气盛内郁,化成津液,流入下焦,故云“湿居下也。” 胃气不足,肺气下流于胃中,故邪在胃。然肺气入胃,则肺气不自守,气不自守,则邪气从之,故云“邪在胃与肺” 也。饮谓留饮也。饮留脾胃之中,则脾气溢,脾气溢则发热中若风气盛满,则水浆不入于脉。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究其所以为相反者,由于邪气之所致也。气本盛矣,而身反寒,盖得之伤寒;惟寒伤形,故伤寒则身寒也;气本虚矣,而身反热,盖得之伤暑,惟热伤气,故伤暑则身热也。‘谷入多者,而气则反少,以其有所脱血,血去过多,则气少也。又湿居下部,湿胜则经脉壅滞,而气亦衰也。‘谷入少者,而气则反’’” 多,以其邪在于胃,胃本多气多血,而邪气壅塞,斯气益多也。又邪在于肺,而肺气喘满,斯氧益多也。此所谓邪,凡风、寒、暑、湿、燥火皆是也。脉体本小,而血则反多,以其当热饮之时,而为热中,故血似满溢而为多也。脉体本大,而血则反少,以其外感于风气,而脉之所以为大,水浆不入,而血之所以为“少,此皆反者为病之谓也。然则气盛身寒者,盛为伪实,而寒为真虚;气虚身热者,虚为真虚,而热为伪实;谷多气少者,多为伪实,而少为真虚;谷少气多者,少为真虚,而多为伪实;脉小血多者,小为真虚,而多为伪实;脉大血少者,大为伪实,而少为真虚也。” 其为虚实之要者如此。张志聪曰:“此申明形气虚实之相反者,为邪气之所伤也。气盛身热者,邪气实也;气虚身寒者,形气虚也。寒伤形,故气盛身寒;暑伤气,故气虚身热。夫肾为生气之原,胃为血气之海,谷入多而气反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盖脱血者,阴气下泄,湿居下则下焦受伤,以致生原亏损而气少,病不在上,故谷入多也。夫” 上焦主纳。中焦主化。邪在肺胃。则不能纳化水谷。而谷入少矣。谷入少而反气多者。生气之原不伤也。此言气之发于下焦也。《经》云。“水入于经而血乃成。” 又曰。中焦之汁奉心。化赤而为血。热者。心火之气也。饮中热则饮皆化赤而为血。故血多。脉中之气不盛。故脉小也。风气乘于

    考证

    脉中故脉大;水浆不入,则血无所资生,故血少也。此言血之生于中焦也 。卢良侯曰:“《经》云:‘浅深在志,远近若一’。” 又曰:“始浅刺以去阳分之邪,再深刺之,以去阴分之邪 。” 张兆璜曰:邪气去则正气自复,泻实之中,而有补虚在焉。

    夫“实”者,气入也。虚者,气出也。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 也。入实者,右手开针空也。入虚者,左手闭针空也。

    王冰曰:“入为阳,出为阴。阴生于内,故出;阳生于外,故入。阳盛而阴内拒,故热;阴盛而阳外微,故寒。” 入实入虚者,言用针之补泻也。右手持针,左手掐穴。如实者,右手开针,空以泻之。虚者,左手闭针,空以补之也。

    马莳曰:“此言泻实补虚之有法也。夫所谓实者,邪气之入而实也,非真实也。所谓虚者,正气之出而虚也,乃真虚也。邪实者其体必热,气虚者其体必寒,寒热之间,虚实括矣。故虽有气盛身寒,其寒为邪,然终必热也。大凡用针之法,右手持针,左手掐穴,方其入针泻实之时,则左手掐穴,开针空以泻之;及其去针补” 虚之时。则左手闭穴开针空以补之。先治伪实。而后补真虚。此要法也。然则今之用药者。亦惟泻实补虚如针法耳。孰谓理之不可类推哉。

    张志聪曰:“夫虚者须其实,气入则实矣。实者须其虚,气出则虚矣。此言气之开阖也。虚者补之,针下热则实矣。实者泻之,针下寒则虚矣。此言阴阳之气至也。开针空则气出,闭针空则气入,所谓补泻之时,与气开阖之相合也 。” 张兆璜曰:“开阖者,三阳之气,发于下焦。营卫者,中焦水谷之所生也。用针取气,在于营卫” ,而此篇独论“气出下焦,血出中焦” ,候下焦所生之气出入开阖,以行补泻之法,又一法也。然三阳之气发原于肾脏水腑。肾主藏志,故曰“刺志论。”

    《针解篇第五十四》

    马莳曰:“按《灵枢》有《九针十二原篇》,而《小针解篇》正所以解《九针十二原篇》之针法。此篇与《小针解篇》大同小异,故亦谓之《针解篇》,愚故以《小针解篇》之词参入而释之。”

    黄帝问曰:“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岐伯对曰:“刺虚 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满而泄之者,针下 寒也,气虚乃寒也。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邪盛则 虚之者,出针勿按。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 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言实与虚者,寒温 气多少也;若有若无者,疾不可知也。察后与先者,知 病先后也。为虚与实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 其法也。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补 泻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 针竆其所当补泻也。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 乃去针也。刺虚须其实者,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针 也。经气已至,慎守勿失者,勿变更也。‘深浅在志’”者,知 病之内外也。“近远如一”者,浅深其候等也。“如临深渊” 者,不敢堕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神无营于众物” 者,静志观病人,无左右视也。“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 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气易行也。菀音 郁为其各有之为去声

    王冰曰:“邪者不正之目,非本经气,是则谓邪,非言鬼毒精邪之所胜也。出针勿按,穴俞且开,故得经虚,邪气发泄也。疾按,谓针出穴已,速疾按之,则真气不泄,经脉气全,故徐而疾乃实也。徐按,谓针出穴已,徐缓按之,则邪气得泄,精气复固,故疾而徐乃虚也。寒温,谓经脉阴阳之气也。若无若有者,言其冥昧不可即” 而知也。夫不可即知,故若无;慧然神悟,故若有也。为虚与实者,经气已至,慎守勿失也。若得若失者,妄为补泻,离乱大经。误补实者,转令若得;误泻虚者,转令若失也。《针经》曰:“无实实,无虚虚。” 此其诫也。九针最妙者,热在头身,宜镵针;肉分气满,宜员针;脉气虚少,宜鍉针;泻热出血,发泄固病,宜锋针;破“痈肿,出脓血,宜䤵针;调阴阳,去暴痹,宜员利针;治经络中痛痹,宜毫针;痹深居骨解腰脊节腠之间者,宜长针;虚风舍于骨解皮肤之间,宜大针。此之谓各有所宜也。气当时刻谓之开,已过未至谓之阖。时刻者然,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 在阴分,水下不已,气行不已,如是则当刻者谓之开,过刻及未至者,谓之阖也。谨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此所谓补泻之时也。“各不同形” ,谓长短锋颖不等。竆其补泻,谓各随其疗而用之也。阴气隆至乃去针,阳气隆至针下。

    “热乃去针” 者,言要以气至而有效也。“变更” ,谓变更其法也。言得气至,必宜谨守,无变其法以招损也。志一为意,志意皆行,针之用也。“近远如一” ,言气虽近远不同,然其测候,皆以气至而有效也。“神无营于众物” 者,目绝妄视,心专一务,则用之必中,无惑误也。“必正其神” 者,检彼精神,令无散越,则气为神使,中外易调也。

    马莳曰:此详解针法之义也。“‘《针经》有所谓刺虚则实之’者,言气口虚而当补之也。补之者,即下文刺虚须其实,候其阳气隆至,针下既热,乃去针也。盖气实乃热,此补法也。‘其满而泄之者,言气口盛而当泻之也。泻之者,即下文刺实须其虚,候其阴气隆至,针下已寒凉,乃去针也,盖气虚乃寒也。‘菀陈则除之者,言络’’” 脉之中,血积而久者,去其血脉,以出恶血也。“邪盛则虚之” 者,言诸经邪气之盛者,皆泻其邪,出针之时,勿按其穴,令邪气之发泄也。此上皆泻法也。“其徐而疾则实” 者,言得经气已久,乃徐出之,然针既出穴,则速按之,故人之正气不泄而实矣,此补法也。“其疾而徐则虚” 者,言针既入穴,已至于经脉,即疾出之。然针既出穴,则徐按之,而人之邪气泄之而虚矣,此泻法也。“言实与虚” 者,针下寒而气少者为虚,邪气已去也;针下热而气多者为实,正气已复也。“若无若有” 者,其寒温多少,至疾而速,正恍惚于有无之间,真不可易知也。“察后与先” 者,言知病之虚实先后,然后施以补泻之法也。“为虚与实” 者,言医工实则虚之,虚则实之,有失补泻之法也。“若得若失” 者,言医工自离其法,误施补泻,若有所得,其实若有所失也。夫虚实之要,九针最妙,为其各有所宜也。“补泻之时” 者,言各经脉气之行,自手太阳以至厥阴者,昼夜共行五十度。其针入之后,若当其气来谓之开,可以迎而泻之;气过谓之阖,可以随而补之,针与气开阖相合也。“九针之名,各不同形” 者,言九针之异,则当穷其以何针为补,以何针为泻也。刺实须其虚者,留针候其阴气隆至,针下寒,乃去其针也。刺虚须其实者,候其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其针也。“经气已至,慎守勿失” 者,言得各经之气已至,则当谨慎守之,无得更用他法治之也。“深浅在志” 者,言病深则针深,病浅则针浅,分病之在内在外也。“近远如一” 者,言或深或浅,气之近远不同,然其所候者,唯以气至为期,其候则如一不二也。“如临深渊” 者,言候气已毕,补泻之法,不敢少懈堕也。“手如握虎” 者,言持针坚定,欲其壮勇也。“神无营于众物” 者,医工之神也。静志观病人,无左右视之,以或纷驰己之神也。“义无斜下” 者,言正指直针,欲端以正,而无使偏斜也。“必正其神” 者,病人之神也,欲瞻病人之目,制其神气,使之专一,令其气易行也。

    张志聪曰:“按《针经》首篇,论九针虚实之法,而小针解有未尽之义,故帝复有此问焉。然此篇与《小针解》不同,《小针解》曰: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盖以针之出入,分疾徐也。” 本篇之所谓疾徐者,论出针之疾徐,按痏之疾徐也。故名之曰针解者,解小针解之未尽也。夫刺之微在迟速疾徐,而两经各尽其妙,所谓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始备。所谓“若无若有” 者,言气之虚实,若有若无,当静守其气,疾则不可知也。夫病有标本,先病为本,后病为标。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故当知病之先后,察其应后者后取之,应先者先取之,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补泻之法,当守“勿失,若有得,若有失者,是失其法也。九针之用,如《九针、十二原篇》之各有所宜也。气来谓之开,气去谓之阖,补泻之时,与气开阖相合,故曰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九针之名,有镵圆鍉利之殊分,九针之形,有大小长短之不等,各尽其所当补泻之用而制之也。留针所以候气也,阴气隆至,针下寒也;阳气已退,实者虚矣;阳气隆至,针下热也;元气已复,虚者实矣。俱当候其气至,而后乃可去针。针已得气,慎守而勿失,勿使其气有变更也。志者,心之所之也,病在外者宜刺浅,病在内者宜刺深,当属意。痛者,知所取之处也,刺之或浅或深,虽有远近不同,然俱以得气为期,故其候相等无二也。行针之际,当谨慎之。至如临深渊然,惟恐堕也。持针如握虎,欲其坚定而不怯也。尤贵守神定志,以观病人,以候其气,无左右视,以惑乱其神志焉。按《小针解》云:‘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馀不足,可补泻也。此篇先论守己之神,以合彼之神,所谓神乎,神耳不闻,昭然独明,若风吹云’。” 按:以上诸“节之上句,与《九针篇》相同。下句,则与《小针解》各别。盖复解九针虚实之道。以补未尽之义。”

    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谓“跗上”者,举膝分易见
    考证
    也。“巨虚”者,𫏋《足胻独陷》者,“下廉”者,陷下者也。易去声

    王冰曰:“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胻外两筋肉分间,极重按之,则足跗上动脉止矣。故曰:举膝分易见。” 下廉穴,在胻外两筋间,独陷下者,则其处也。马莳曰:此言取穴之法也。三里,足阳明胃经穴。跗上者,即足阳明胃经冲阳穴,举膝下三里,而重按之,则冲阳动脉止矣。故曰:“举其膝分则易见也。” 巨虚有巨虚上廉,又名上巨虚,在三里下三寸。有巨虚下廉,又名下巨虚,在上廉下三寸。《𫏋足胻》独陷者取之,𫏋者,举也。盖大骨之分,有陷者直路,可以取此二穴也。故曰:“下廉者,陷下者也” ,言下廉,则上廉可推矣。

    张志聪曰:自三里循上廉下廉,而至跗上,冲阳之动脉,皆属足阳明胃经。独举此胃经而言者,言针之候气,候阳明所出之荣卫也。故《针经》曰:“用针之类,在于调气,气积于胃,以通荣卫。” 又曰:“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 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如迎夺太过。则反伤其性命。是取气在阳明。而绝命亦在阳明矣。故特举此以令民之勿犯也 。卢良侯曰:“先定《足经》。” 而上合于手也。

    帝曰:“余闻九针,上应天地四时阴阳,愿闻其方,令可 传于后世以为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时、 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身形亦应之,针各有所宜, 故曰九针。人皮应天,人肉应地,人脉应人,人筋应时, 人声应音,人阴阳合气应律,人齿面目应星,人出入 气应风,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故一针皮,二针” 肉,三针脉,四针筋,五针骨,六针调阴阳,七针益精,八 针除风,九针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气,此之谓“各 有所主也。”人心意应八风,人气应天,人发齿耳目五 声应五音六律,人阴阳脉血气应地,人肝目应之《九》。

    王冰曰:“筋应时者,坚固真定,时之象也。声应音者,备五音也。阴阳合气应律者,交会气通,相生无替,则律之象也。人面应七星者,所谓面有七孔应之也。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者,身形之外,野之象也。一镵针,二圆针,三鍉针,四锋针,五䤵针,六圆利针,七毫针,八长针,九大针也。心意应八风者,动静不形,风之象也。气应天者,运行不息,天之象也。发齿生长,耳目清通,五声应同,故应五音及六律也。人阴阳有交会生成,脉血气有虚盈盛衰,故应地也。肝气通目,木生数三,三而三之,则应之九也。马莳曰:‘此详人与天地相参,无非因九针之义而扩推之也。夫天为一为阳为奇也。地为二为阴为偶也。人为三,参天’” 地而为三也。时有四,音有五,律有六,星有七,风有八,野有九,故象之而有九针者此也。不惟是也,人之皮应天,天覆万物,而皮为身之庇也。人之肉应地,地以厚德载物,而肉则柔厚安静者,象之也。人之脉应人,人有盛衰变易,而脉则虚实不常者,象之也。人之筋应时,时候各有所司,而筋则各有所分束者,象之也。人之阴阳合气应六律,律有损益相生,而气则阴阳象之也。人有出入之气应风,风有往来,而气则象之也。人有九窍者,阳窍七,在面部;阴窍二,前阴后阴也,在下部。其九窍为统,而三百六十五络为之相摄者应野。盖野有九,而野之中万物纷杂,其象相类也。故用九针以刺之者,亦“所以合此九数耳。其一针皮,其二针肉,其三针脉,其四针筋,其五针骨,其六针之以调阴阳,其七针之以益精,其八针之以除风,其九针之以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之邪气。此之谓各有所主也。不惟是也,人之心意应八风,八风不常,而心意之变化如之。人气应天,天道不息,而人气出入如之。人” 发齿耳目共为六,则应六律;人五声,则应五音。人之阴阳十二经及脉血应地,盖地承载万物,而人身无乎不备,与之同象也。人肝目亦应之九,盖木生于三,三而三之,则为九矣。张志聪曰:“夫九针之应,已详悉于《针经》。此篇与《针经》之多有不同,后之学者,当合而参之,针道始备,斯为常法矣。” 夫一者天也,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人皮以应天。二者地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脾也,脾合肉,故人肉应地。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人脉应人。按此三者,与《针经》之理论相同。盖天地人三者,不易之道也。四时之气,皆归始春,筋乃春阳甲木所生,故人筋应时。人之发声以备五音,故应音。合气者,六脏六腑阴阳相合而为六,以六气之相合而应六律也。七者,星也,人面有七窍,以应七星。《灵枢经》曰:“天有列星,人有牙齿” 是也。人气之行于周身,犹风之遍于六合,故应风。《阴阳应象论》曰:“地有九野,人有九窍。” 九野者,九州之分野。人之三百“六十五络。犹地之百川流注。” 通会于九州之间也。一至五针。刺形层浅深之次。

    序,人之声音,由肾所发,故五针骨也。阴阳二气,分为三阴三阳,故六针调阴阳气。阴精七损,故当益之,八风为邪,故当除之。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故九窍节气,闭者通之,实者除而去之,此之谓九,针之各有所主也。夫圣人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盖以针应数也。是九针之道,一中有九,九九八十一,以应律数。若谓一针在皮,六针调气,又不可与言针矣。发齿耳目共六,齿又为六六之数,而发之数不可数矣。律吕之数,推而广之,可千可万,而万之外不可数矣。此又反复言之者,谓天地人之相应,通变之无竆也。地有十二经水,人有十二经脉,水循地行,脉随气转,故应地肝,开窍于目,九窍之一也。一之九者,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也。

    《九窍》三百六十五,

    张志聪曰:《六节脏象论》曰:“天以六六之节,以成一岁,人以九九制会。” 计人亦有三百六十五节,以为天地久矣。是人之经脉有三百六十五穴,孙络有三百六十五穴,谿谷之分亦有三百六十五穴,节之交亦有三百六十五会,皆外通于九窍,内本于九脏者也。

    人一以观动静。天二以候五色,七星应之,以候发母 泽。五音“一以候宫商角徵羽,六律有馀不足,应之二。 地一以候高下,有馀九野一节俞应之,以候闭节。三 人变一分人候齿,泄多血少。十分角之变五分,以候 缓急,六分不足三分。”寒关节第九分。四时人寒温燥 湿,四时一应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王冰曰:“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简烂文,义理残缺,莫可寻究,而《上古书》故且载之,以伫后之具本也。”

    《长刺节论篇第五十五》

    马莳曰:“篇内言刺家节要之法,惟长于此者,则虽不诊脉,而听病者之言,亦可以行针也,故名篇。” 张志聪曰:“按此篇无问答之辞,而曰‘论’者,此伯承上章复补论刺节篇之未尽,而后人记之也,故曰《长刺节论》。”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

    马莳曰:此言刺家不能诊脉者,当审病者之言以刺之也。夫病形于脉,脉有虚实,则补泻可施。按《灵枢》九针十二原篇云:“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 但后世之士,既不能诊,又不详审病源,故神圣言此,为不能诊脉者设耳,非谓刺家不必诊脉也。观前后诸篇之言脉者可知矣。张志聪曰:“按《〈针经〉刺节论》曰:‘刺有五节,一曰振埃,二曰发蒙,三曰去爪,四曰彻衣,五曰解惑’。” 此刺之大约,针之极也,神明之类也。故曰:“刺家不诊” ,谓用针之妙,神而明之,不待诊而后知之也。

    在头,头疾痛为藏,针之刺至骨,病已上,无伤骨肉及 皮,皮者道也。

    《王冰》曰:“藏犹深也,言深刺之也。”

    马莳曰:此言刺头痛之法也。言头痛者,其病在脑,脑即骨也。乃深入其针,如藏物然,故曰为藏。针之直刺至骨,则病自已也。病所在骨已上,无伤骨上之肉及皮,盖皮乃经脉往来之道,不可伤也。张志聪曰:此阳气大逆,故疾病在头也。藏,隐也,谓隐针而藏刺之也。盖头之皮肉最薄,易至于骨,故刺至骨而无伤骨,浅之而又无伤皮。盖皮者,针之道路也。针必由皮而进,浅则伤之,深则伤骨,在浅深之间则伤肉。此言浅深在意,而头刺之更难也。能难其所难,则易其所易矣。按《灵枢·刺节篇》首言阳气大逆,上满于胸中。盖阳气从胸膈而上升,或逆满于胸中,或上逆于巅顶,故曰:“补《灵枢》之未尽” ,而以下诸病,大义相同。

    阴刺人一旁四处,治寒热深专者,刺大脏,迫脏,刺背, 背俞也。刺之迫脏,脏会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要 发针而浅出血。

    王冰曰:头有寒热,则用阴刺法治之。阴刺,谓卒刺之如此数也。深专者刺大脏,言寒热病气深专攻中者,当刺五脏以拒之。渐近于脏,则刺背五脏之俞也。“刺之迫脏,脏会” ,言刺近于脏,乃脏气之会发也。“腹中寒热去而止” ,言刺背俞者,无问其数,要以寒热去乃止针。发针而浅出血,言与诸俞刺之则如此。

    马莳曰:“此言治寒热之法也。凡腹中有寒热病者,则阳刺之,正入一,旁入四。若寒热病,气深而且专。”

    则病在五脏,当刺大脏以治之。惟其邪气迫脏,故刺五脏之俞在于背者,即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肾俞。盖五脏为大脏,而刺五俞,即所以刺大脏也。然刺之迫近于脏,以五俞为脏气之所会耳,刺之无问其数,必使腹中寒热去而止针,且刺之要,不宜出血太多,须发针而浅,少出其血耳。按《灵枢·官针篇》云:“五曰阳刺。” 阳刺者,正纳一,旁纳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本篇乃阳刺之法,则“阴” 当作“阳。”

    张志聪曰:“按《灵枢·官针篇》曰:‘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旁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后少阴也’。” 今此篇以阴刺而取少阴之俞,用扬刺之法,以治寒热之病,所谓寒与热争,能合而调之,又一法也。

    治腐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刺大者多血,小 者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止。内汭同

    马莳曰:此言刺腐肿之法也。腐肿,谓肿中肉腐败为脓血者,刺其腐上痈,小者则浅其针,大者则深其针。盖刺大者欲其多出血,故深刺之;刺小者不欲其多出血,故浅刺之也。但端纳其针,候病去复故,则止针矣。“小者深之” 之“深” 当作“浅。”

    张志聪曰:腐肿者,谓肿中肉腐,故为脓血者,刺其腐上,当视其痈肿之大小而浅深之。腐肿之大者多脓血,浅刺之而脓血易出也;小者,毒内陷而尚未外溃,故当深之,必端内针以取脓血,盖恐有坏良肉为此,故当端内,其针刺至血处而止。《大刺节论》曰:“刺大者用锋针,刺小者用圆利针。” 与此论亦少有别。

    病在少腹有积,刺皮腯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侠脊两 旁四椎间,刺两髂髎季胁肋间,导腹中气热下已。腯音 突髂音格髎音醪

    王冰曰:少腹积,谓寒热之气结积也。皮腯,谓齐下同身寸之五寸,横约文,审刺而勿过深之。《刺禁论》曰:“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 由此故不可深之矣。侠脊四椎之间,据经无俞,恐当云五椎间。五椎之下,两旁正心之俞。心应少腹,故当言椎间也。髂为腰骨,髎,谓居髎腰侧穴也。季胁肋间,当是刺季肋之间,京门穴也。

    马莳曰:此言刺少腹有积者之法也。凡病在少腹有积者,刺皮腯以下,至少腹而止。又刺四椎两旁间,乃手厥阴包心络之俞也。按《脉要精微论》:“帝曰:诊得心脉而急,此为何病?病形何如?岐伯曰: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心为牡脏,小肠为之使,故曰少腹当有形也。由此则少腹有积,刺厥阴俞宜矣。髂为腰骨两髂。髎” 者,居髎穴也,系足少阳胆经季胁肋间,章门穴也。引腹中之气,至有热气下行,则病已矣。盖热下则积散也。皮腯原非穴名,愚意自少腹之皮肥厚以下,尽其少腹内,取穴而止。王注谓皮腯在齐下同身寸之五寸,则是曲骨穴也。夫既曰曲骨,则当言为已上,不宜言已下也。今按:曲骨虽治少腹胀满,但《王注》言“已下” ,则可验其为强解也。《全元起》作“皮髓” ,亦未为得。《王注》谓四椎旁无俞,欲以五椎旁心俞易之,盖不考厥阴俞,即为心包络之俞也。居髎,在章门下八寸三分。果治腰引小腹痛。《王注》另以季胁肋间为章门穴,亦治小腹痛,亦系肝经,在脐上二寸,开两旁各九寸。

    张志聪曰:“此论刺少腹积之法也。腯,肌厚也。谓下至少腹间,视皮之肌厚处,即下针取之。盖腹内有积,则外见于皮间,故循于少腹之上,下至少腹而止,是其处也。” 侠脊两旁四椎间,乃膏肓穴处,肓之原在齐下也。髂为腰骨,两髂髎季胁肋间,乃足少阳经脉之所循。盖少腹之积邪在肝肾,故取少阳之经,导积热从针下而出也。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 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炅》病已。同。

    王冰曰:“厥阴之脉,环阴器,抵少腹。冲脉与少阴之络,皆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其后行者,自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篡后,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故刺少腹及两股间,又刺腰髁骨间也。腰髁骨者,腰房侠脊” 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处也。疝为寒生,故多刺之,少腹尽热,乃止针也。

    马莳曰:“此言刺寒疝之法也。小腹间痛,而大小便皆难,其病名疝,得之寒气所致也。盖疝成于肝肾二经,肝经环阴器,抵少腹,肾脉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其气冲,亦肾与冲脉之所经,故即少腹腰股髁骨间,而多取其穴,候少腹尽热,则病已矣。” 炅者热也。

    张志聪曰:此厥阴寒疝之为病也。肝主疏泄肝气。

    逆。故不得大小便也。此为寒疝。故少腹痛而上连于腹也。少腹两股及腰踝骨间。为厥阴肝脉之所循。刺而多留之。俟其尽热。而病自已。

    痛在筋,筋挛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 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中去声

    王冰曰:“分谓肉分间,有筋维络处也。刺筋无伤骨,故不可中骨也。筋寒痹生,故得筋热,病已乃止。” 马莳曰:“筋痹则筋挛节痛,而难以起行,刺筋之痛上,以复其旧。且筋在分肉之间,刺筋者不可刺至骨而伤之也。若病已起,筋已热,则病已而可止针也。”

    张志聪曰:此论刺筋痹之法也。诸筋皆属于节,故筋挛节痛。病在筋者,屈而不伸,故不可行也,名曰“筋痹。” 痹者闭也,痛也。故者因也。为因于筋,故当刺在筋。筋在分肉间而生于骨,故当从分肉内针,而不可中骨也。筋舒而病起,筋热而病已,即当止其针。

    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 分,多发针而深之,以热为故,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 若变,诸分尽热,病已止。

    王冰曰:大分谓大肉之分,小分谓小肉之分。《针经》曰:“病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 又曰:“针太深则邪气反沈,病益甚。伤筋骨,则针太深,故痈发若变也。热可消寒,故病已乃止。”

    马莳曰:“伤于寒湿,肌肤尽痛,故成肌痹。刺大肉小肉之分,多发针于穴所而深刺之,候其气至而热,为复其旧,俱无至太深,以伤筋骨,若伤之当发痈而有他变也。必得大小肉分尽热,则病已而可止针矣。”

    张志聪曰:此论刺肌痹之法也。邪痹于肌,是以肌肤尽痛,此因伤于寒湿,盖寒胜为痛痹,湿胜为著痹也。宜刺大小分肉之间,分肉之间,有三百六十五穴会,故当多发针而深取之。盖谿谷属骨,故当深之,而又无伤于筋骨也。伤筋骨者,则痈发而若有所变矣。候其气至,而诸分肉尽热,则病已而可以止针矣。按:《脉要精微篇。帝曰:“诸痈肿筋挛骨痛。此皆安生。” 岐伯曰。此寒气之肿。八风之变也。如刺伤筋骨。而筋骨肿痛。有若风寒之变。故曰痈发若变。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骨髓酸痛,寒气至,名曰“骨痹。”深 者刺无伤脉,肉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热,病已止。

    王冰曰:“骨痹刺无伤脉肉者何?自刺其气,通肉之大小分中也。”

    马莳曰:“骨重难举,髓中酸疼而寒冷气至,致病成骨痹,此邪在骨,当深刺之。然无伤脉肉,为复其旧。其针路在大小分肉间,候至骨热,则病已,而可止针也。”

    张志聪曰:“此论刺骨痹之法也。骨重难举,骨髓酸痛,而寒气至者,肾主骨,而寒水主气也。病在骨,故当深刺之,以候骨气为因。其针道在于大小分肉之间,故当从其道,而无伤脉肉也。候骨气至而针下,热病即已,而可止其针。”

    病在诸阳,脉且寒且热,诸分且寒且热,名曰狂。刺之 虚脉,视分尽热病已止。

    马莳曰:“此言刺狂病之法也。手足诸阳经之脉,及大小肉之分,发为寒热,是气乱为狂。刺之者,当乘其脉之盛而泻之,使虚,视诸分肉尽热,则病已而可止针也。”

    张志聪曰:夫邪并于阳则狂,邪之中人,始于皮肤肌肉,留而不去,则入于经脉,在肌腠之阳邪,而入于阳脉,所谓重阳则狂矣。血气相乘,是以在阳脉分肉之间,俱且寒且热也。当先刺其脉,使在脉阳实之邪已虚,而复出于肌肉,视其分肉尽热,是邪从肌肉而外散矣。

    病初发,岁一发,不治月一发,不治,月四五发,名曰“癫 病。”刺诸分诸脉,其无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

    马莳曰:“病有初得之者,或每岁一发,或每月一发,皆治之可愈。至每月四五次发者,名为癫病。先刺各经之分肉与脉,如不至于寒,则可以针补之,候病已可止针也。上文言病在诸阳脉为狂,则此当在诸阴脉为癫。上文言发寒热,是寒亦热极所致也。此曰无寒,则病在阴分,但寒而不热。若至于无寒,则为病已之” 兆。此乃阳经阴经之分。热与寒之异。曰狂曰癫之殊也。《难经》谓诸阳为狂。诸阴为癫者。以此。

    张志聪曰:“此论刺癫疾之法也。盖以癫疾者,乃久逆之所生也。故有病初得而岁一发者,不亟治之,则月一发矣。又不治之,则一月四五发矣。当取诸分肉诸脉之有过者而刺之。夫重阴则癫,故当候其寒气外至,其无寒者,以针调之 。” 卢良侯曰:“寒者须其热,热者须其寒,候邪正阴阳之变易也” 病

    “在阳者,候其热病。在热者,候其寒。取邪气之外出也。” 此用针机变之妙。不可不知。

    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先刺诸分理络脉, 汗出且寒且热,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马莳曰:此言刺风证之法也。凡病风发为寒热,热时汗出,一日数过,此即《风论》之所谓寒热证也。先刺诸经分肉、腠理、络脉,其汗随出,仍发寒热,但须三日一刺,至百日而病可已矣。

    张志聪曰:“风之伤人也,或为寒热,腠理开则洒然寒,闭则热而闷,故且寒且热也。如热时汗出,一日数过者,先刺诸分理络脉。如汗出而且寒且热,是寒热之邪,将与汗共并而出,故当三日一刺,至百日而病已矣。盖病而汗出者,因邪气相搏而汗出也。刺而汗出者,取汗而邪出也。”

    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堕,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 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

    王冰曰:“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者,泄卫气之怫热也。刺骨髓汗出百日者,泄荣气之怫热也。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者,怫热屏退,阴气内复,故多汗出,须眉生也。”

    马莳曰:此言刺大风证之法也。病大风者,即《风论》及《灵枢》四时气篇皆谓之疠也。其骨节重,须眉堕,当刺其肌肉,以复其旧。但刺肌肉以出其汗者,百日;又刺骨髓以出其汗者,亦百日。凡二百日,则须眉生,而可止针矣。

    张志聪曰:“大风从肌肉而直伤于骨髓,故骨节重在肌肉,而伤冲任之血气,故须眉堕也。因邪从肌肉而入,故当先刺肌肉,取汗出,而至百日,复刺骨髓,取汗出,而亦至百日,凡二百日,俟须眉生而止针。夫风之在分理络脉而为寒热病者,百日而已。大风而深入骨髓者,倍已。盖百日者,气数之大周也 。” 卢良侯曰:“刺骨无伤髓。今疠毒入深,而刺髓百日不至销铄,所谓有故无殒,在知病外内之不惑也。此与《风论》之疠疡,因证少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