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359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三百五十九卷 |
第三百五十九卷目录
医部汇考三百三十九
伤寒门五
张机伤寒论〈厥阴经全篇 过经不解 差后劳复阴阳易病〉
王叔和脉诀〈伤寒凭脉 阳毒 阴毒〉
严用和济生方〈伤寒总论〉
朱肱活人书〈论治法 辨经络 识阴阳 察脉候 分表里 详药证〉
艺术典第三百五十九卷
医部汇考三百三十九
伤寒门五
《汉张机伤寒论》
《厥阴经全篇》
喻昌曰:“厥阴虽两经交尽之名,然厥者逆也。肾居极下,逆行而上,以传于肝,故名曰厥阴也。邪传厥阴,其热深矣,热深多发厥,厥证皆属于阳,以阳与阴不相承接,因致厥也。厥后发热,阳邪出表则易愈,厥多热少则病进,热多厥少则病退,所以仲景杂用三阳经治法。即讝语之当下者,但用小承气汤微和胃气,他” 证皆不用下,正欲其热多而邪从外出耳。然厥证多兼下利,则阳热变为阴寒者,十居其七。盖木盛则胃土受克,水谷奔迫,胃阳发露,能食则为除中;木盛则肾水暗亏,汲取无休,肾阳发露,面赤则为戴阳。繇是阳微则厥愈甚,阳绝则厥不返矣。所以温之灸之,以回其阳,仍不出少阴之成法也。但厥而下利。阴阳之辨甚微。不便分为二篇。故发其奥于篇首。俾读者先会其意云。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 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注〉消渴者,饮水多而小便少也。厥阴属木,厥阴邪甚,则肾水为之消,肾消则引水以自救,故消而且渴,其渴不为水止也。气上撞心,心中疼热者,肝气通于心也。饥不能食者,木邪横肆,胃土受制也。“食则吐蛔”者,胃中饥,蛔嗅食则出也。“下之利不止”者,邪属厥阴,下则徒虚阳明,阳明虚,木益乘其所胜也。此条文义,形容厥阴经之病情最著。盖子盛则母虚,故肾水消而生渴,母盛则子实,故气撞心而疼热。然足经之邪,终与手经有别,虽仰关而攻,究不能入心之郛廓也。至胃则受俯凌之势,无可逃避,食则吐而下则利不止矣。亦繇邪自阳明传入,胃气早空,故易动耳。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注〉“厥阴之脉。微缓不浮。”中风病传厥阴。脉转微浮。则邪还于表。而为欲愈。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注〉丑、寅卯,厥阴风木之王时,故病解。
厥阴病,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凡厥者。阴阳不相 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注〉厥即四逆之极,阴阳既不相顺接,下则必至于脱绝也。夫厥阴证,仲景总不欲下,无非欲邪还于表,而阴从阳解也。此但举最不可下之二端,以严其戒耳。按手之三阴,与手之三阳,相接于手;足之三阴,与足之三阳,相接于足。阴主寒,阳主热,故阳气内陷,不与阴气相顺接,则手足厥冷也。然四肢属脾,脾为阴,与胃之阳不相顺接,亦主逆冷,所以厥证虽传经,热邪复有不尽然者,最难消息。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 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 食,此名除中必死。”
〈注〉“脉迟为寒”,寒则胃中之阳气已薄,不可更用寒药矣。腹中即胃中,胃暖乃能纳食,今胃冷而反能食,则是胃气发露无馀,其阳亦必渐去,而不能久存,故为必死。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 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 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 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 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 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 罢者。此为热气有馀。必发痈脓也。
〈注〉少阴经中,内藏真阳,最患四逆。故云:“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厥阴经中,内无真阳,不患其厥,但患不能发热,与夫热少厥多耳。《论》中“恐暴热来,出而复去,后三日脉之,其热尚在”,形容厥证重热之意。然得热与厥相应,尤无后患。若热气有馀,病势虽退,其后必发痈脓,以厥阴主血,热与血久持不散,必至壅败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伤寒,先 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 者,其喉不痹。
〈注〉“先厥后热,下利止,其病为欲愈矣。”乃反汗出,咽中痛,是热邪有馀,上攻咽喉,挟湿痰而为痹也。然既发热即无汗,而邪亦外出,所以利必自止。若不止则无汗,明系邪不外出,仍在于里,必主便脓血也。便脓血者,其喉不痹,见热邪在里,即不复在表,在下即不复在上也。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 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 者,必口伤烂赤。
〈注〉前云“诸四逆厥者,不可下矣”,此云“厥应下之”者,其辨甚微。盖先四逆而后厥,与先发热而后厥者,其来迥异,故彼云不可下,此云应下之也。以其热深厥深,当用苦寒之药,清解其在里之热,即名为下。如下利讝语,但用小承气汤止耳,从未闻有峻下之法也。若不用苦寒,反用辛甘发汗,宁不引热势上攻乎?口伤烂赤,与“喉痹”互意。
《伤寒》,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 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注〉厥终不过五日。即上句之注脚。见热与厥相应。阴阳一胜一复。恰恰相当。故可勿药自愈。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 此为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 而复时烦者,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 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 者,乌梅圆主之,又主久利。
〈注〉此条微旨,千百年来全无识者。昌于篇首总括大意,挈出肾阳胃阳二端,原有所自。脏厥者,正指肾而言也;蛔厥者,正指胃而言也。曰“脉微而厥,则阳气衰微可知,然未定其为脏厥、蛔厥也。惟肤冷而躁无暂安,乃为脏厥。”脏厥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主死。若蛔厥则时烦时止,未为死候。但因此而驯至胃中,无阳则死也。乌梅圆中。酸苦辛温互用。以安蛔温胃益虚。久利而便脓血。亦主此者。能解阴阳错杂之邪故也。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 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 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注〉热少厥微,指头微寒,其候原不重,然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胃中津液伤,而坐困矣。若小便利,色白,则胃热暗除,故欲得食。若厥而呕,胸胁满不去,则邪聚中焦,其后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血,以厥阴主血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 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伤寒厥四日, 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 为进也。
〈注〉以“阴阳进退”之义互举,其旨《跃然》。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 死。
〈注〉“脉微而厥,更加烦躁,则是阳微阴盛”,用灸法以通其阳,而阳不回则死也。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注〉厥证但发热则不死,以发热则邪出于表,而里证自除,下利自止也。若反下利,厥逆,烦躁有加,则其发热,又为阳气外散之候,阴阳两绝,亦主死也。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注〉厥利与热,不两存之势也。发热而厥七日,是热者自热厥,利者自厥利,两造其偏,漫无相协之期,故虽未现烦躁等证,而已为难治。盖治其热,则愈厥愈利,治其厥利,则愈热,不至阴阳两绝不止矣。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 有阴无阳故也。
〈注〉“六七日不利,忽发热而利,浑是外阳内阴之象”,此中伏有亡阳危机,所以仲景蚤为回护,用温用灸,以安其阳。若俟汗出不止,乃始图之,则无及矣。可见邪乱厥阴,其死生全关乎少阴也。不然厥阴之热深厥深,何反谓之有阴无阳哉。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 结在膀胱关元也。
〈注〉阳邪必结于阳,阴邪必结于阴,故手足逆冷、腹满按之痛者,邪不上结于胸,其非阳邪可知,其为阴邪下结可知,则其当用温、用灸更可知矣。关元在脐下三寸,为极阴之位也。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 亡血,下之死。
〈注〉“《伤寒》五六日,邪入厥阴,其热深矣。”乃阳邪不上结于胸,阴邪不下结于腹,其脉虚而复厥,则非热深当下之比,繇其阴血素亏,若误下之,以重亡其
阴。必主死也。此厥阴所以无大下之法。而血虚之人。尤以下为大戒矣。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 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注〉前条之脉虚,此条之脉细,互见其义。“虚细”总为无血,不但不可用下,并不可用温。盖脉之虚细,本是阳气衰微,然阴血更为不足,故药中宜用归、芍以济其阴,不宜用姜、附以劫其阴也。即其人素有久寒者,但增吴茱萸、生姜观之,是则干姜、附子,宁不在所禁乎。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 者。四逆汤主之。
〈注〉大汗出而热反不去,正恐阳气越出躯壳之外。若内拘急四肢疼,更加下利厥逆恶寒,则在里纯是阴寒。宜急用四逆汤以回其阳而阴邪自散耳。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注〉此证较上条无外热相错,其为阴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利,则阴津亦亡”,但此际不得不以救阳为急,俟阳回尚可徐救其阴,所以不当牵制也。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注〉伤寒脉促,则阳气跼蹐可知,更加手足厥逆,其阳必为阴所格拒而不能返,故宜灸以通其阳也。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注〉滑为阳脉。其里热炽盛可知。故宜行白虎汤。以解其热。与三阳之治不殊也。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 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注〉手足厥冷,疑似阴邪,其脉有时乍紧,则是阳邪而见阳脉也。阳邪必结于阳,所以邪结在胸中,心下烦满,饥不能食也。此与太阳之结胸迥殊。其脉乍紧,其邪亦必乍结,故用瓜蒂散涌载其邪而出,斯阳邪仍从阳解耳。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用茯苓甘草汤,却 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注〉《太阳篇》中,饮水多者,心下必悸,故此厥而心悸者,明系饮水所致,所以乘其水未渍胃,先用茯苓甘草汤治水,以清下利之源,后乃治厥,庶不致厥与利相因耳。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 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 麻汤主之。
〈注〉此表里错杂之邪,最为难治,然非死证也。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则阳气陷入阴中。下部脉不至,则阴气亦复衰竭,咽喉不利,唾脓血,又因大下伤其津液,而成肺痿。《金匮》曰:肺痿得之被快药下利,重亡津液者是也。泄利不止,未是下焦虚脱,但因阳气下陷所致,故必升举药中,兼调肝肺,乃克有济。此麻黄、升麻所以名汤。而谓汗出愈也。按寸脉沉而迟。明是阳去入阴之故。非阳气衰微可拟。故虽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泄利不止。其不得为纯阴无阳可知。况咽喉不利。唾脓血。又阳邪搏阴上逆之征验。所以仲景特于阴中提出其阳。得汗出而错杂之邪尽解也。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 也。
〈注〉腹中痛多属虚寒。与腹中实满不同。若更转气下趋少腹。则必因腹寒而致下利。明眼见此。自当图功于未著矣。
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 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注〉本自寒下,是其人之平素胃寒下利也,较上条之转气下趋少腹者,更为已然之事矣,所以才病伤寒,即不可妄行吐下,与病人旧微溏,不可服栀子汤互意。旧微溏而用栀子,则易涌易泄,本自寒下,而施吐下,则吐下更逆,其理甚明。注家不会其意,寒格者,因误施吐下之寒药,致成格拒也,若食入口即吐,格拒极矣。故用干姜、人参以温补其胃,用黄连、黄芩之苦以下逆气。而解入里之热邪也。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 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 下虚故也。
〈注〉下利,脉沉迟,里寒也。面少赤,有微热,则仍兼外邪,必从汗解。但戴阳之证,必见微厥,汗中大伏危机,其用法即迥异常法,下条正其法也。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注〉上条辨证,此条用药,两相互发。然不但此也,少阴病,下利清谷而色赤者,已用其法矣。要知通之正所以收之也,不然岂有汗出而反加葱之理哉!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 者死。
〈注〉灸之不温。脉不还。已为死证。然或根柢未绝。亦
未可知。设阳气随火气上逆。胸有微喘。则孤阳上脱。而必死矣。与“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正同。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晬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 还者死。
〈注〉“厥利无脉,阳去而难于返矣。然在根本坚固者,生机尚存一线,经一周时脉还,手足复温则生,否则死矣。”此即互上条用灸之意,所以不重赘灸法也。“少阴下利,厥逆无脉,服白通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厥阴下利,厥逆脉绝,用灸法晬时,脉还者生,不还者死。”可见求阳气者,非泛然求之无何有之乡也。根深宁极之中。必有几微可续。然后藉温灸为鸾胶耳。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 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注〉此与《太阳中篇》下利身疼,用先里后表之法大同。彼因误下而致下利,此因下利而致腹胀,总以温里为急者,见𪾢曰消之义也。身疼痛有里有表,必清便已调,其痛仍不减,方属于表。太阳条中已悉,故此不赘。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注〉此条重举“下利清谷,不可攻表”以示戒,正互明上条所以“必先温里,然后攻表”之义也。见误攻其汗,则阳出而阴气弥塞,胸腹必致胀满而酿变耳。
伤寒下利日十馀行,脉反实者死。
〈注〉“实为邪盛”,必正脱也。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下利脉数而渴者, 令自愈。设不差,必清脓血,以有热故也。下利脉数,有 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注〉微热而渴,证已转阳,然正恐阳邪未尽也。若脉弱则阳邪已退可知,故不治自愈。脉数与“微热”互意,“汗出”与“脉弱”互意。脉紧则不弱矣。邪方炽盛,其不能得汗又可知矣。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注〉脉见浮数。若是邪还于表。则尺脉自和。今尺中自涩。乃热邪抟结于阴分。虽寸口得阳脉。究竟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脓血也。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 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注〉下利而脉沉弦,主里急后重,成滞下之证,即所称痢证也。脉大者,即沉弦中之大脉微弱数者,即沉弦中之微弱数也。脉微弱数,虽发热不死,则脉大身热者,其死可知矣。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注〉热利下重互上文,即伤寒转痢之谓也。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注〉此从上条另申一义,见凡下利欲饮水者,与脏寒利而不渴自殊,乃热邪内耗津液,纵未显下重之候,亦当以前汤胜其热矣。
下利讝语,以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注〉此与阳明经讝语,胃中有燥屎正同,乃不用大承气而用小承气者,以下利肠虚,兼之厥阴脏寒,所以但用小承气微攻其胃,全无大下之条耳。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注〉已“下利而更烦。似乎邪未尽解。然心下濡而不满。则为虚烦。”与阳明误下。胃虚膈热之证颇同。故俱用涌法也。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注〉厥阴之邪,上逆而兼发热,乃肝胆脏腑相连之证也,故用小柴胡汤分解其阴脏阳腑之呕热也。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 主之。
〈注〉呕而脉弱,小便利,里虚且寒,身有微热,证兼表里。其人见厥,则阴阳互错,故为难治。然不难于外热,而难于内寒也。内寒则阳微阴盛,天日易霾,故当用四逆汤以回阳,而微热在所不计也。况干姜配附子,补中有发,微热得之自除耳。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呕家有痈脓者。 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注〉厥阴之邪上逆而干呕吐涎沫,可用吴茱萸汤以下其逆气。若阴邪上逆,结而为痈,溃出脓血,即不可复治其呕,正恐人误以吴茱萸汤治之耳。识此意者,用辛凉以开提其脓,亦何不可耶。
过经不解
喻昌曰:“过经不解者,由七八日已后,至十三日已后,病过一候二候,犹不痊解也。然邪在身中日久,势必结聚于三阳,太阳为多,少阳次之,阳明又次之,及至三阴,则生死反掌,不若此之久持矣。”
太阳病,过经十馀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 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 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注〉过经十馀日。而不知太阳证有未罢。反二三下
之因致变者多矣。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未有他变。本当行大柴胡两解表里。但其邪屡因误下而深入。即非大柴胡下法所能服。故必先用小柴胡提其邪出半表。然后乃用大柴胡始合法也。
太阳病,过经十馀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 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 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 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注〉此条注解,不得仲景叮咛之意,兹特明之。“太阳病,过经十馀日,心下温温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者,此有二辨:若曾经大吐大下者,邪从吐解,且已入里,可用调胃承气之法。若未经吐下,但欲呕不呕,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伤,溏非下所致,调胃之法不可用矣。岂但调胃不可用,即柴胡亦不可用。以邪尚在太阳高位,徒治阳明少阳而邪不服耳。解太阳之邪,仲景言之已悉,故此但示其意也。若其人能呕,则是为吐下所伤,而所主又不在太阳矣。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 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 圆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以解 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注〉胸胁满而呕,邪在少阳表里之间也。发潮热,里可攻也;微下利,便未鞕也。以大柴胡分解表邪,荡涤里热,则邪去而微利亦自止矣。若误用圆药,则徒引热邪内陷而下利表里俱不解也。故先用小柴胡分提以解外邪,后加芒硝以涤胃中之热也。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讝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 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鞕。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 以圆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 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注〉二条,俱见微利之证,难辨其内虚内实。上条胸胁满而呕,邪凑少阳之表,故欲下之,必用柴胡汤为合法。若以他药下之,表邪内入,即是内虚。此条原无表证,虽圆药误下,其脉仍和,即为内实也。按仲景下法,屡以用圆药为戒,惟治太阳之脾约,乃用麻仁圆,因其人平素津枯肠结,必俟邪入阳明,下之恐无救于津液,故虽邪在太阳,即用圆药之缓下润其肠,俾外邪不因峻攻而内陷,乃批郄导窾,游刃空虚之妙也。此等处亦须互察。再按:伤寒证以七日为一候,其有二候三候不解者,病邪多在三阳经留恋,不但七日传之不尽,即十日、十三日、二十馀日尚有传之不尽者。若不辨证,徒屈指数经、数候,汗下,展转差误,正虚邪凑,愈久愈难为力,与《内经》“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润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之恒期迥异矣。所以过经不解,当辨其邪在何经而取之。仲景云: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即《内经》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之旨也。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以上者矣。其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以太阳既羁留多日,则阳明、少阳,亦可羁留过经,漫无解期矣。所以早从阳明中土而夺之,俾其不传,此捷法也。若谓六经传尽。复传太阳。必无是理。后人堕落。成无己阱中耳。岂有厥阴两阴交尽于里。复从皮毛外再入太阳之事耶。请破此大惑。
差后劳复阴阳易病
大病差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 加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注〉劳复,乃起居作劳,复,生馀热之病。方注作女劳复,大谬。女劳复者,自犯伤寒后之大戒,多死少生,岂有反用上涌下泄之理耶?《太阳中篇》下后身热,或汗吐下后,虚烦无奈,用本汤之苦,以吐彻其邪,此非取吐法也。乃用苦以发其微汗,正《内经》火淫所胜,以苦发之之义。观方中用清浆水七升,空煮至四升,然后入药同煮。全是欲其水之熟而趋下。不致上涌耳。所以又云。“覆令微似汗。”精绝。
伤寒差已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 解之。脉沉实者,以下解之。
〈注〉差已后更发热,乃馀热在内,以热召热也。然馀热要当辨其何在,不可泛然施治,以虚其虚。如在半表半里,则仍用小柴胡汤和解之法;如在表,则仍用汗法;如在里,则仍用下法。然汗下之法,即互上条“汗用枳实栀豉微汗,下用枳实栀豉加大黄微下”也。
大病差后,从腰已下有水汽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注〉腰以下有水汽者。水渍为肿也。《金匮》曰:“腰以下肿。当利小便。”此定法矣。乃大病后脾土告困。不能
摄水以致水汽泛溢,用牡蛎泽泻散峻攻,何反不顾其虚耶。正因水势未犯身半以上,急驱其水,所全甚大。设用轻剂,则阴水必袭入阳界,驱之无及矣。庸工遇大病后,悉用温补自以为善,孰知其为卤莽灭裂哉。
大病差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当以圆药温 之,宜“理中丸。”
〈注〉身中津液因胃寒凝结而成浊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泽,故不用汤药荡涤,而用圆药缓图也。理中圆乃区分阴阳,温补脾胃之善药。然仲景差后,病外邪已尽,才用其方,在太阳邪炽之日,不得已合桂枝用之,即更其名曰桂枝人参汤。又云:“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非其治也。于此见用法之权衡矣。
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注〉身中津液为热邪所耗,馀热不清,必致虚羸少气,难于康复。若更气逆欲吐,是馀邪复挟津液滋扰,故用竹叶石膏汤,以益虚清热散逆气也。
病人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差,人强与谷,脾胃 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注〉脉已解者,阴阳和适,其无表里之邪可知也;日暮微烦者,日中卫气行阳,其不烦可知也。乃因脾胃气弱,不能消谷所致,损谷则脾胃渐趋于旺,而自愈矣。注家牵扯日暮为阳明之王时,故以损谷为当小下。不知此论差后之证,非论六经转阳明之证也。日暮即《内经》日西而阳气已衰之意,所以不能消谷也。损谷“当是减损谷食,以休养脾胃,不可引前条宿食例,轻用大黄,重伤脾胃也。”合六条观之,差后病。凡用汗、下、和温之法,但师其意,不泥其方,恐元气津液久耗,不能胜药耳。岂但不能胜药,抑且不能胜谷,故损谷则病愈,而用药当思减损,并可识矣。其腰已下有水汽,峻攻其水,亦以病后体虚,膀胱气化不行,若不一朝迅埽,则久困之脾土,必不能堤防,水逆不至滔天不止。所以仲景云:“少阴负趺阳者为顺。”故亟夺少阴之水,以解趺阳之围,夫岂寻常所能测识耶。
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 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 拘急者,烧裈散主之。
〈注〉《阴阳易》之病,注家不明言,乃致后人指为女劳复,大谬。若然,则妇人病新差,与男子交,为男劳复乎?盖病伤寒之人,热毒藏于气血中者,渐从表里解散,惟热毒藏于精髓之中者,无繇发泄。故差后与不病之体交接,男病传不病之女,女病传不病之男,所以名为“阴阳易”,即交易之义也。其证眼中生花,身重拘急,少腹痛引阴筋,暴受阴毒,又非姜、桂、附子辛热所能驱,故烧裈裆为散,以其人平昔所出之败浊,同气相求,服之小便得利,阴头微肿,阴毒仍从阴窍出耳。此条叔和汇于“差后劳复”之前,因起后人女劳复之疑。今移附劳复后,益见热病之为大病,差后贻毒他人,其恶而可畏有如此也。
《晋王叔和脉诀》
《伤寒凭脉》
《伤寒》热病同看脉,满手透关洪拍拍。出至风门过太 阳,一日之中见脱厄。过关微有慢腾腾,直至伏时重 候觅。掌内迢迢散漫行,干瘥伶仃多未的。大凡当日 问程途,迟数洪微更消息。
热病须得脉浮洪。细小徒费用神功。汗后脉静当便 瘥。喘热脉乱命应终。
阳毒
阳毒健乱四肢烦,面赤生花作点斑,“狂言妄语如神 鬼,下痢频多喉不安,汗出遍身应大瘥,鱼口开张命 欲翻,有药不辜但与服,能过七日便相安。”
阴毒
阴毒伤寒身体重,背强眼痛不堪任,小腹急痛口青 黑,毒气冲心转不禁,四肢厥冷惟思吐,不利咽喉脉 细沉,若能速灸脐轮下,六日看过见喜深。
《宋严用和济生方》
《伤寒总论》
夫人生天地之间,以气血藉其真,是故天无一岁不 寒暑,人无一日不忧苦,故有伤寒天行瘟疫之病焉。 盖冬令为杀厉之气,君子善摄生者,当严寒之时,行 住坐卧,护身周密,故不犯寒毒。彼奔驰荷重,房劳辛 苦之徒,当阳闭藏而反扰动之,则郁发腠理,津液强 渍,为寒所薄,肤腠致密,寒毒与荣卫相浑。当是之时, “壮者气行则已,怯者则著而成病矣。不即病者,寒气 藏于肌骨之间,春则病温,夏则病热,此皆一气使然 也。古之治法,一日在皮,当摩膏而火灸之;二日在肤, 依法以针解肌发散之,汗出则愈;三日在肌,亦以发 汗愈;四日在胸,宜吐之;五日在腹,六日在胃,宜下之此华佗之治法也。若按三阴三阳之法,传变无出仲 景之书。盖治伤寒有法,治杂病有方。杂病之方,可以 异其传,调理伤寒,当按定法也。兹不复叙,今具《四时 大略》,用药于后。
春病风寒,头痛发热,身体强痛,宜进香苏散或十神 汤。或欲发汗,加葱白、姜豉煎。 夏感风暑,头痛发热,身疼烦渴,宜用五苓散,或煎葱 白汤调服。
秋感风冷。身热头痛。鼻塞欬嗽。宜进“金沸草散。” 冬冒风寒。身热头痛。无汗恶寒。宜进“五积散。”
《朱肱活人书》
《论治法》
古人治伤寒有法,非杂病之比,五种不同,六经各异, 阴阳传受,日数浅深,药剂温凉,用有先后,差之毫厘, 轻者危殆,况不识法者乎?伤寒惟两感不治,其馀证 候,虽感异气,能消息之,无不愈者。其有差失,仲景所 谓“医杀之耳。”知其法者,若纲在网,如此而汗,如此而 吐,如此而下,桂枝、承气、瓜蒂、四逆,用之无不差。惟其 应汗而下,为痞、为结胸,为懊憹;应下而汗,为亡阳,为 讝语,为下厥上竭。又有当温反吐,疗热以温,变证百 出,无复纪律,扰扰万绪起矣。大抵伤于寒为病热。孙 真人云:“服承气汤得利差,慎不中补也。”热气得补复 成。王叔和云:“虚热不可大攻之,热去则寒起。”二人之 论,疑若相戾。然热气有实有虚,非深得仲景之意。岂 能至此耶。
《辨经络》
治伤寒,先须识经络,不识经络,触途冥行,不知邪气 之所在,往往病在太阳,反攻少阴,证是厥阴,乃和少 阳,寒邪未除,真气受毙。又况伤寒看外证为多,未诊 先问,最为有准。孙真人云:“问而知之,别病浅深,名为 巧。”《医病家》云:“发热恶寒、头项痛、腰脊强,则知病在太 阳经也;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则知病在阳明经也; 胸胁痛,耳聋,口苦舌干,往来寒热而呕,则知病在少 阳经也;腹满咽干,手足自温,或自利不渴,或腹满时 痛,则知病在太阴经也;引饮恶寒,或口燥舌干,则知 病在少阴经也;烦满囊缩,则知病在厥阴经也。”然后 切脉以辨其在表在里,若虚若实,以汗下之。古人所 以云,“问而知之为中工,切而知之为”下工。若经隧支 络。懵然不分。按寸握尺。妄意疾证。岂知坐受《明堂》。藏 室金兰者耶。
《识阴阳》
治伤寒须识阴阳二证。手足各有三阴三阳,合为十 二经。在手背者为阳,属表为腑;在手掌里者为阴,属 里为脏。足经仿此。伤寒只传足经,不传手经。《素问·热 论》亦只说足三阴三阳受病。巢氏言:“一曰太阳属小 肠。”误矣。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足之阴者,阴中之太 阴。足之三阳,从头走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腹。阳务于 “上,阴务于下,阳行也速,阴行也缓,阳之体轻,阴之体 重,阴家脉重,阳家脉轻,阳候多语,阴证无声,阳病则 旦静,阴病则夜宁,阳虚则暮乱,阴虚则夜争,阴阳消 息,证状异名,然而物极则反”,寒暑之变,重阳必阴,重 阴必阳,阴证似阳,阳证似阴,阴盛隔阳,似是而非,若 同而异,明当消息,以法治之。
太阳、阳明、少阳,皆属阳证也。太阳者,膀胱也,发热恶 寒,头疼腰痛而脉浮也。阳明者,胃也,不恶寒反恶热, 濈濈汗出,大便秘,潮热而脉长也。少阳者,胆也,口苦 咽干,胁下满,发热而呕,或往来寒热而脉弦也。麻黄 汤、大青龙汤、桂枝汤,治太阳经伤风寒也。大柴胡汤、 调胃承气汤、小承气汤、大承气汤,治阳明伤寒也。小 柴胡汤治少阳伤寒也。其他药皆发汗吐下后证也。 阴病不当发汗,发汗即动经。然太阴脉浮,少阴发热, 亦须微微取汗,但不正发汗耳。大抵风寒中人,与荣 卫俱薄而发热,又未曾行诸汗药,虽无阳证,须少汗 解逐之。王叔和云:“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故知初病 脉沉细数,虽里不消,本表中风寒,须宜温覆少汗而 解。仲景太阴证,脉浮可汗,宜桂枝汤。少阴病发热脉 沉,宜麻黄附子细莘汤。少阴二三日,常见少阴证,无 阳证者,宜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皆阴证表药也。 要知脉沉细数,病在里,不可发汗,此大略之言耳。脉 应里而发热在表,宜以小辛之药,取微汗而温散也。
《察脉候》
治伤寒,先须识脉,若不识脉,则表里不分,虚实不辨。 仲景犹诮当时之士,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必欲 诊冲阳,按太谿,而后无歉,况于寸关尺耶?大抵问而 知之,以观其外;切而知之,以察其内,证与脉不可偏 废。且如“伤寒脉紧,伤风脉缓,热病脉盛,中暑脉虚,人 迎紧盛伤于寒,气口紧盛,伤于食,率以脉别之,非特” 此也,病人心下紧满,按之石鞕而痛者,结胸也。结胸 证于法当下,虽三尺之童,皆知用大黄甘遂陷胸汤 下之,然仲景云:“结胸脉浮者不可下,下之则死。”以此 推之,若只凭外证,便用陷胸汤则误矣。况伤寒尤要辨表里,脉浮为在表,脉沉为在里。阳动则有汗,阴动 则发热。得汗而脉静者生,汗已而脉“躁者死。阴病阳 脉则不成,阳病阴脉则不永。”生死吉凶,如合龟镜。其 微至于祸福休咎,修短贵贱,无不可考。然古人乃以 切脉为下者,特以脉理精微,其体难辨,而伤寒得外 证为多故也。外证易见,切脉难明。弦紧之混淆,迟、缓 之参差,沉与伏相类,濡与弱相似,非得之于心,超然 领解,孰能校疑似于锱铢者哉。苟知浮芤滑实弦紧 洪属于表。迟缓微涩。沉伏濡弱属于里。表里内外。阴 阳消息。以经处之。亦过半矣。
《分表里》
治伤寒须辨表里,表里不分,汗下差误,古人所以云: 桂枝下咽,阳盛即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伤寒有表 证,有里证;有半在表半在里。有表里两证俱见。有无 表里证,在表宜汗,在里宜下;半在里半在表宜和解。 表里俱见,随证渗泄;无表里证,用大柴胡汤下之。又 四逆汤证,有先温里,乃发表;桂枝汤证,有先解表,乃 攻里。仲景云:“下利清谷,身体疼痛,急当救里;身体疼 痛,清便自调,急当救表。”如响应桴,间不容栉,非特此 也,均是发热。身热不渴,为表有热,小柴胡加桂枝主 之;厥而脉滑,为里有热,白虎加人参主之,均是水汽。 干呕微利,发热而欬,为表有水,小青龙加荛花主之; 身体凉,表证罢,欬而胁痛,为里有水,“十枣汤主之。均 是恶寒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也,麻黄桂枝小柴胡 主之;无热而恶寒者,发于阴也,附子四逆汤主之。均 是身体痛。脉浮发热、头疼身体痛者,为表未解,麻黄 汤主之;脉沉自利,身体痛者,为里不和,四逆汤主之。” 以此观之,仲景之于表里亦详矣,学者宜深究之。虽 然,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无表里证,脉虽浮,亦有 下之者。少阴病二三日,无阳证,亦有发汗者,非表里 之所能拘,又不可不知也。
《详药证》
药证者,药方前有证也,如某方治某病是也。伤寒有 证异而病同,一经药同而或治两证,类而分之,参而 伍之,审知某证者某经之病,某汤者某证之药,然后 用之,万全矣。又况《百问》中,一证下有数种药方主之 者,须是将病对药,将药合病,乃可服之。假如下利而 心下痞,称十枣汤、大柴胡、生姜泻心汤、甘草泻心汤、 赤石脂禹馀粮汤、桂枝人参汤之类,虽均是治下利, 而心下痞,其方有冷有热,仔细详药证以对治之,则 无不中矣。所谓药方并加减法者,仲景《伤寒方》一百 十三道,病与方相应,乃用正方,稍有差别,即随证加 减。昔人云:“学方三年,无病可医,疗病三年,无方可治。” 往往世传为名论,竟不知执方疗病,或中或否,不知 加减,移咎于方。古人用药,如斗运转,故攻病的而取 效速,一服知,二服愈。假如《理中圆》证,肾气动者去白 术;“小柴胡汤证,小便不利者加茯苓。盖脾恶湿,肾恶 燥,白术治湿,茯苓利水,故肾气动者去白术,小便不 利者加茯苓。”以此推之,然后知不可执方疗病,须是 随证加减。今于逐方下说病证,用药加减,庶几修合 之际,便见治法。兼古方凡称“㕮咀”者,直云“锉如麻豆 大”,云一升者,只云“一大白盏”,以古准今,易晓而通用 也。寻常疾势轻者,只抄粗末五钱匕,水一盏半,入姜 枣煮七八分,去滓服之。未知再作。病势重者,当依古 剂法。
“古之三两即今之一两也,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古 之三升即今之一升也,料例大者只合三分之一是 也。